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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海富通中证港股通科技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新增销售机构的公告
一、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述销售机构”)的开放式基金销售资格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根据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日前与上述销售机构签署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销售协议,现增加上述销售机构为海富通中证港股通科技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简称:海富通中证港股通科技ETF发起联接A/C,代码:021464(A类)/021465(C类))的销售机构。
投资者欲了解基金的详细信息,请仔细阅读《海富通中证港股通科技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基金合同》、《海富通中证港股通科技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招募说明书》及相关法律文件。
二、自2024年6月3日起,投资者可以在上述销售机构办理海富通中证港股通科技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的开户、认购等业务。具体的业务流程、办理方式和办理时间等以上述销售机构的规定为准。
三、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相关情况
机构名称 网址 客服热线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www.cgbchina.com.cn 400-830-8003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www.htsec.com 95553或4008888001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www.nesc.cn 95360
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www.tpyzq.com 95397
本公告的解释权归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投资者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该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
特此公告。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