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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银聚优智选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编制日期:2024年06月06日
送出日期:2024年06月08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兴银聚优智选混合发起基金代码021631
兴银聚优智选混合发起
基金简称A基金代码A 021631
A
兴银聚优智选混合发起
基金简称C基金代码C 021632
C
兴银基金管理有限责任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
公司公司
上市交易所及上市--
基金合同生效日-
日期
基金类型混合型交易币种人民币
运作方式普通开放式开放频率每个开放日
开始担任本基金基
-
基金经理乔华国金经理的日期
证券从业日期2016年03月01日
《基金合同》生效日起三年后的对应日,若基
金资产净值低于二亿元,《基金合同》自动终
止,同时不得通过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延
续基金合同期限。若届时的法律法规或中国证
监会规定发生变化,上述终止规定被取消、更
改或补充时,则本基金可以参照届时有效的法
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规定执行。《基金合同》
其他生效满三年后基金继续存续的,连续20个工作
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
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
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50个工作日
出现前述情形的,本基金将按照基金合同的约
定进入清算程序并终止,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
有人大会。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
时,从其规定。
二、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投资目标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力争获得超越业绩比较基准投资回报。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
的股票(包括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或注册上市的股票)、港股
通机制下允许买卖的规定范围内的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的股票(以下简称
“港股通标的股票”)、债券(包括国债、金融债、公司债、企业债、可
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分离交易可转债、央行票据、中期票据、短期融
资券、超短期融资券)、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包括定期
存款、协议存款及其他银行存款)、同业存单、货币市场工具、股指期
货、国债期货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
(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投资范围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
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对股票的投资比例占基金资产的60%-
95%,其中,投资于港股通标的股票不超过股票资产的50%。每个交易日
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及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现金及到期
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其中,
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和应收申购款等;股指期货、国债期
货及其他金融工具的投资比例符合法律法规和监管机构的规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变更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在履行
适当程序后,可以调整上述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
(一)大类资产配置策略;(二)股票投资策略;(三)债券投资策略;
(四)股指期货投资策略;(五)国债期货投资策略;(六)资产支持证券
主要投资策略
投资策略;(七)可转换债券(含可分离交易可转债)、可交换债券投资策
略
中证全指指数收益率×65%+恒生指数收益率×10%+中债综合全价(总
业绩比较基准
值)指数收益率×25%
本基金是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其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水平理论上高于债
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可投资港股通标的股票,将面临港股通机制下因投资环境、投资标
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
(二)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区域配置图表
(三)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最近十年(孰短)基金每年的净值增长率及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比较
图
三、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在认购/申购/赎回基金过程中收取:
兴银聚优智选混合发起A
费用类型份额(S)或金额(M)/持有期限(N)收费方式/费率备注
认购费M<100万1.20%
100万≤M<300万0.60%
300万≤M<500万0.30%
M≥500万1000.00元/笔
M<100万1.50%
申购费(前收100万≤M<300万0.80%
费) 300万≤M<500万0.40%
M≥500万1000.00元/笔
N<7天1.50%
7天≤N<30天0.75%
赎回费30天≤N<365天0.50%
365天≤N<730天0.25%
N≥730天0.00%
兴银聚优智选混合发起C
费用类型份额(S)或金额(M)/持有期限(N)收费方式/费率备注
N<7天1.50%
赎回费7天≤N<30天0.50%
N≥30天0.00%
(二)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费用类别收费方式/年费率或金额收取方
管理费1.20%基金管理人和销售机构
托管费0.20%基金托管人
销售服务费C类0.50%销售机构
审计费用会计师事务所
信息披露费规定披露报刊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
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按实际
其他费用发生额从基金资产扣除。费用类别详见本相关服务机构
基金《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或其
更新。
注:本基金交易证券、基金等产生的费用和税负,按实际发生额从基金资产扣除。年金额为基金整
体承担费用,非单个份额类别费用,且年金额为预估值,最终实际金额以基金定期报告披露为准。
四、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风险揭示
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投资本金。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购买基金时应认真阅
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本基金主要投资于证券市场,影响证券价格波动的因素主
要有:财政与货币政策变化、宏观经济周期变化、利率和收益率曲线变化、通货膨胀风险、债券发
行人的信用风险、公司经营风险以及政治因素的变化等。本基金投资过程中面临的主要风险有:市
场风险、信用风险、管理风险、流动性风险、上市公司经营风险、其他风险及本基金的特有风险。
本基金的特有风险:
本基金在类别资产配置中,可能受到经济周期、市场环境、公司治理、制度建设等因素的不同
影响,导致资产配置偏离最优化,这可能为基金投资绩效带来风险。
本基金属于混合型基金,将根据资本市场情况灵活选择权益类、固定收益类资产投资比例及策
略,因此本基金将受到来自权益市场及固定收益市场两方面风险:一方面如果固定收益市场系统性
风险爆发或对各类固定收益金融工具的选择不准确都将对本基金的净值表现造成不利影响;另一方
面,对股票市场的筛选与判断是否科学、准确,基本面研究以及定量分析的准确性,也将影响到本
基金所选券种能否符合预期投资目标。
《基金合同》生效日起三年后的对应日,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二亿元,《基金合同》自动终
止,同时不得通过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延续基金合同期限。《基金合同》生效满三年后基金继
续存续的,连续5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
情形的,本基金将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进入清算程序并终止,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因
此,投资人将面临基金合同可能终止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基金除了投资于A股市场外,还可在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投资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的股
票。除了需要承担与境内证券投资基金类似的市场波动风险等一般投资风险之外,本基金还面临汇
率风险、香港市场风险、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不同等境外证券市场投资所面临的特有风险,包括
但不限于:
(1)汇率风险
本基金以人民币募集和计价,但本基金可通过港股通投资香港证券市场。港币相对于人民币的
汇率变化将会影响本基金以人民币计价的基金资产价值,从而导致基金资产面临潜在风险。人民币
对港币的汇率的波动也可能加大基金净值的波动,从而对基金业绩产生影响。
此外,由于基金运作中的汇率取自汇率发布机构,如果汇率发布机构出现汇率发布时间延迟或
是汇率数据错误等情况,可能会对基金运作或者投资者的决策产生不利影响。
(2)香港市场风险
与内地A股市场相比,港股市场上外汇资金流动更为自由,海外资金的流动对港股价格的影响
巨大,港股价格与海外资金流动表现出高度相关性,本基金在参与港股市场投资时受到全球宏观经
济和货币政策变动等因素所导致的系统风险相对更大。加之香港市场结构性产品和衍生品种类相对
丰富以及做空机制的存在,港股股价受到意外事件影响可能表现出比A股更为剧烈的股价波动。
(3)香港交易市场制度或规则不同带来的风险
香港市场交易规则有别于内地A股市场规则,在港股通机制下参与香港股票投资还将面临包括
但不限于如下特殊风险:
1)港股市场实行T+0回转交易机制(即当日买入的股票,在交收前可以于当日卖出),同时对
个股不设涨跌幅限制,因此每日涨跌幅空间相对较大;
2)只有内地与香港均为交易日且能够满足结算安排的交易日才为港股通交易日;
3)香港出现台风、黑色暴雨或者香港联合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时,香港联合交易所将可能
停市,投资者将面临在停市期间无法进行港股通交易的风险;出现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
所的证券交易服务公司认定的交易异常情况时,证券交易服务公司将可能暂停提供部分或者全部港
股通服务,投资者将面临在暂停服务期间无法进行港股通交易的风险;
4)交收制度带来的基金流动性风险
通过港股通机制投资香港市场,基于两地市场交收制度的不同以及港股通交易日的设定原因,
本基金可能面临卖出港股通标的股票后资金不能及时到账,而造成支付赎回款日期比正常情况延后
而给投资者带来流动性风险,同时也存在不能及时调整基金资产组合中A股和港股投资比例,造成
比例超标的风险;
5)香港联合交易所停牌、退市等制度性差异带来的风险
香港联合交易所规定,在交易所认为所要求的停牌合理而且必要时,上市公司方可采取停牌措
施。此外,不同于内地A股市场的停牌制度,香港联合交易所对停牌的具体时长并没有量化规定,
只是确定了“尽量缩短停牌时间”的原则;同时与A股市场对存在退市可能的上市公司根据其财务
状况在证券简称前加入相应标记(例如,ST及*ST等标记)以警示投资者风险的做法不同,在香港联
合交易所市场没有风险警示板,香港联合交易所采用非量化的退市标准且在上市公司退市过程中拥
有相对较大的主导权,使得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公司的退市情形较A股市场相对复杂。因该等制度
性差异,本基金可能存在因所持个股遭遇非预期性的停牌甚至退市而给基金带来损失的风险。
(4)港股通制度限制或调整带来的风险
现行的港股通规则存在若干交易限制,该等限制可能在一定程度上带来本基金投资收益的不确
定性,所持港股通标的股票不能及时卖出带来一定的流动性风险,资产估值出现波动增大的风险,
以及现行的港股通规则调整所带来的相应风险。
(5)基金资产投资港股标的比例的风险
本基金可根据投资策略需要或不同配置地市场环境的变化,选择将部分基金资产投资于港股或
选择不将基金资产投资于港股通标的股票,基金资产并非必然投资港股通标的股票。
本基金可投资股指期货、国债期货,股指期货与国债期货采用保证金交易制度,由于保证金交
易具有杠杆性,当出现不利行情时,标的资产价格的微小变动就可能会使投资者权益遭受较大损
失。股指期货与国债期货采用每日无负债结算制度,如果没有在规定的时间内补足保证金,按规定
将被强制平仓,可能给投资带来重大损失。
本基金可投资资产支持证券,资产支持证券(ABS)是一种债券性质的金融工具,其向投资者
支付的本息来自于基础资产池产生的现金流或剩余权益。与股票和一般债券不同,资产支持证券不
是对某一经营实体的利益要求权,而是对基础资产池所产生的现金流和剩余权益的要求权,是一种
以资产信用为支持的证券,所面临的风险主要包括交易结构风险、各种原因导致的基础资产池现金
流与对应证券现金流不匹配产生的信用风险、市场交易不活跃导致的流动性风险等。
(二)重要提示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
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
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其他信息发生变
更的,基金管理人每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内容相比基金的实际情况可能存在一定的滞后,如
需及时、准确获取基金的相关信息,敬请同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临时公告等。
五、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以下资料详见基金管理人网站[www.hffunds.cn]、客服电话[40000-96326]
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
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基金份额净值
基金销售机构及联系方式
其他重要资料
六、其他情况说明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