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file: config.inc.php,v $ $vision: 1.0.0.0 $ $Date: 2007-1-6 9:34:54 Saturday $ */ ?>
公告送出日期:2024年12月11日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基金简称
基金主代码
基金合同生效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基金托管人名称
公告依据
收益分配基准日
有关年度分红次数的说明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截止基准日下属分级
基金的相关指标
本次下属分级基金分红方案(单位:元/10份基金份额)
基准日下属分级基金份额净值
(单位:人民币元)
基准日下属分级基金可供分配利
润(单位:人民币元)
截止基准日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
分红比例计算的应分配金额(单
位:人民币元)
建信中短债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建信中短债纯债债券
006989
2019年3月8日
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建信中短债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建信中短债纯债债券
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以及相关法律法规
2024年11月29日
本次分红为本基金2024年度的第二次分红
建信中短债纯债债券A
006989
1.0658
233,747,723.63
116,873,861.82
0.160
建信中短债纯债债券C
006990
1.0615
24,119,292.39
12,059,646.20
0.140
建信中短债纯债券F
021951
1.0653
57.70
28.85
0.160
注:(1)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12次;若基金在每
月最后一个交易日收盘后每10份基金份额可分配收益金额高于0.3元(含),则基金须在10个工作日
之内进行收益分配,每次基金收益分配比例不低于可分配收益的50%;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
不进行收益分配;
(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人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
自动转为该类别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人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基
金份额持有人可对A 类、C类、F类基金份额分别选择不同的分红方式;同一投资人持有的同一类别
的基金份额只能选择一种分红方式,如投资人在不同销售机构选择的分红方式不同,则登记机构将
以投资人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
(3)由于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而C 类、F类基金份额收取销售服务费,各基金
份额类别对应的可供分配利润将有所不同,本基金同一类别的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4)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
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2.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权益登记日
除息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
分红对象
红利再投资相关事项的说明
税收相关事项的说明
费用相关事项的说明
2024年12月11日
2024年12月11日
2024年12月12日
权益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份额持有人。
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其红利再投资的份额将于2024年12月12日直接计入其基
金账户,2024年12月13日起可以查询、赎回。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相关规定,基金向投资者分配的基金收益,暂免征收所得税。
本基金本次分红免收分红手续费;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其红利所转换的基金份
额免收申购费用。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权益登记日申请申购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申请赎回的基金份额享
有本次分红权益。
(2)对于未选择具体分红方式的投资者,本基金默认的分红方式为现金方式。
(3)投资者可以在基金开放日的交易时间内通过销售渠道变更分红方式,本次分红确认的方式
将按照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不含该日)最后一次成功变更的分红方式为准。请投资者通过销售
渠道或通过本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中心确认分红方式,如希望变更分红方式的,请在上述规定时间
前通过销售渠道办理变更手续。
(4)本基金份额持有人及希望了解本基金其他有关信息的投资者,可以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
(www.ccbfund.cn)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81-95533免长途通话费)咨询相关事宜。
(5)权益登记日和红利发放日注册登记人不接受投资者基金转托管、非交易过户等业务的申请。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
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业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
投资。
特此公告。
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24 年12 月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