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file: config.inc.php,v $ $vision: 1.0.0.0 $ $Date: 2007-1-6 9:34:54 Saturday $ */ ?>
平安3-5年期政策性金融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编制日期:2024年9月12日
送出日期:2024年9月13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平安3-5年期政策性金融债债券 基金代码 006934
下属基金简称 平安3-5年期政策性金融债债券A 下属基金交易代码 006934
下属基金简称 平安3-5年期政策性金融债债券C 下属基金交易代码 006935
下属基金简称 平安3-5年期政策性金融债债券E 下属基金交易代码 022139
基金管理人 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9年1月31日 上市交易所及上市日期 -
基金类型 债券型 交易币种 人民币
运作方式 普通开放式 开放频率 每个开放日
基金经理 苏宁 开始担任本基金基金经理的日期 2023年8月28日
证券从业日期 2011年7月8日
基金经理 张璐 开始担任本基金基金经理的日期 2023年6月28日
证券从业日期 2013年7月15日
其他 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二十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二百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五千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六十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本基金合同将终止并进行基金财产清算,且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同时基金管理人应履行相关的监管报告和信息披露程序。
二、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投资目标 本基金以政策性金融债券为主要投资对象,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力争实现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定增值。
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主要包括债券(国债、政策性金融债、央行票据)、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包括定期存款、协议存款、通知存款等)、现金等货币市场工具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本基金
不投资于股票、权证等资产,也不投资于公司债、企业债、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等信用债品种。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投资于债券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投资于剩余期限不低于3年且不超过5年的政策性金融债的比例不低于非现金资产的80%,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前述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政策性金融债是指由我国政策性银行(国家开发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发行的金融债券。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主要投资策略 本基金通过对宏观经济周期、行业前景预测和发债主体公司研究的综合运用,主要采取利率策略、息差策略等积极投资策略,在严格控制流动性风险、利率风险的基础上,以政策性金融债券为主要投资对象,构建及调整固定收益投资组合,力争实现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定增值。本基金将灵活应用组合久期配置策略、类属资产配置策略、个券选择策略、息差策略、现金头寸管理策略等,在合理管理并控制组合风险的前提下,获得债券市场的整体回报率及超额收益。
业绩比较基准 中证政策性金融债3-5年指数益率×90%+1年期定期存款利率(税后)×10%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预期收益和预期风险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但低于混合型基金、股票型基金。
注:详见本基金招募说明书第九部分“基金的投资”。
(二)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区域配置图表
注:由于四舍五入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可能有尾差。
(三)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最近十年(孰短)基金每年的净值增长率及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比较图
注:1、数据截止日期为2023年12月31日;
2、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19年01月31日正式生效,本基金自2024年9月13日起新增E类基金份额;
3、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
三、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在认购/申购/赎回基金过程中收取:
平安3-5年期政策性金融债债券A
费用类型 份额(S)或金额(M) /持有期限(N) 收费方式/费率
申购费 (前收费) M<500,000 0.30%
500,000≤M<2,000,000 0.20%
2,000,000≤M<5,000,000 0.10%
M≥5,000,000 1,000元/笔
赎回费 N<7天 1.50%
7天≤N<30天 0.10%
N≥30天 0.00%
平安3-5年期政策性金融债债券C
费用类型 份额(S)或金额(M) /持有期限(N) 收费方式/费率
赎回费 N<7天 1.50%
7天≤N<30天 0.10%
N≥30天 0.00%
平安3-5年期政策性金融债债券E
费用类型 份额(S)或金额(M) /持有期限(N) 收费方式/费率
赎回费 N<7天 1.50%
N≥7天 0.00%
注:本基金C、E类基金份额无申购费
(二)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费用类别 收费方式/年费率或金额 收取方
管理费 0.3% 基金管理人和销售机构
托管费 0.1% 基金托管人
销售服务费 平安3-5年期政策性金融债债券C 0.1% 销售机构
平安3-5年期政策性金融债债券E 0.1% 销售机构
审计费用 36,000.00元 会计师事务所
信息披露费 80,000.00元 规定披露报刊
其他费用 按照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注:1、相关费用金额为基金整体承担费用,非单个份额类别费用,且年金额为预估值,最终实际金额以基
金定期报告披露为准。
2、投资人重复申购,须按每次申购所对应的费率档次分别计费。
3、申购费用由投资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登记等各项费用。
4、本基金交易证券、基金等产生的费用和税负,按实际发生额从基金资产扣除。
5、本基金销售服务费将专门用于本基金的销售与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
(三)基金运作综合费用测算
若投资者认购/申购本基金份额,在持有期间,投资者需支出的运作费率如下表:
平安3-5年期政策性金融债债券A
基金运作综合费率(年化)
持有期间 0.60%
注:基金管理费率、托管费率、销售服务费率(若有)为基金现行费率,其他运作费用以最近一次基金年报
披露的相关数据为基准测算。
平安3-5年期政策性金融债债券C
基金运作综合费率(年化)
持有期间 0.70%
注:基金管理费率、托管费率、销售服务费率(若有)为基金现行费率,其他运作费用以最近一次基金年报
披露的相关数据为基准测算。
平安3-5年期政策性金融债债券E
基金运作综合费率(年化)
持有期间 0.70%
注:基金管理费率、托管费率、销售服务费率(若有)为基金现行费率,其他运作费用以最近一次基金年报
披露的相关数据为基准测算。
四、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风险揭示
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本金。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购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本基金的主要风险:
1、市场风险;2、信用风险;3、流动性风险;
在市场大幅波动、流动性枯竭等极端情况下发生无法应对投资者巨额赎回的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将以保
障投资者合法权益为前提,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谨慎选取延期办理赎回申请、延缓支付赎
回款项、收取短期赎回费、摆动定价、暂停估值、实施侧袋机制等流动性风险管理工具作为辅助措施。
4、操作风险;5、管理风险;6、合规风险;7、本基金法律文件风险收益特征表述与销售机构基金风险
评价可能不一致的风险
本基金的特有风险: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债券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投资于剩余期限不低于3年且不超过5
年的政策性金融债的比例不低于非现金资产的80%,该类债券的特定风险即成为本基金及投资者主要面对的
特定投资风险。债券的投资收益会受到宏观经济、政府产业政策、货币政策、市场需求变化、行业波动等因
素的影响,可能存在所选投资标的的成长性与市场一致预期不符而造成个券价格表现低于预期的风险。
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六十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二百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五千
万元情形的,基金合同将终止并进行基金财产清算,且无需召开持有人大会。故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可能面临
基金合同自动终止的风险。
(二)重要提示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
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因本基金/《基金合同》而产生的或与本基金/《基金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如不愿或者不能通过协商、
调解解决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深圳国际仲裁院,按照深圳国际仲裁院届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
裁。仲裁地点为深圳市。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其他信息发生变更的,基
金管理人每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内容相比基金的实际情况可能存在一定的滞后,如需及时、准确获取
基金的相关信息,敬请同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临时公告等。
五、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以下资料详见平安基金官方网站
网址:www.fund.pingan.com客服电话:400-800-4800(免长途话费)
1、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
2、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3、基金份额净值
4、基金销售机构及联系方式
5、其他重要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