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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旗下部分基金变更基金托管人的
提示性公告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旗下的南方上证180交易型开放式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南方上证18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以下简
称“上述基金”)基金托管人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3月17日发布的《关于基金托管人、基金服务机
构的变更公告》(以下简称《变更公告》),“因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国泰君安”)
吸收合并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海通证券”),自本次换股吸收合并交割日(2025年
3月14日)起,合并后国泰君安将承继及承接海通证券的全部资产、负债、业务、人员、合
同、资质及其他一切权利与义务。”
《变更公告》中针对公募基金产品托管和运营外包服务事宜的具体安排为:
“1、海通证券在合并交割日前已经签署且在交割日后仍然有效的法律文件,其所有法
律权利义务将由国泰君安承继。同时,国泰君安将于近期完成公司名称变更的工商登记,并
将以新公司名称开展业务与管理活动。国泰君安更名之前签署的法律文件,将继续履行。
2、海通证券提供的托管、运营外包服务将由国泰君安继续履行。
(1)原海通证券托管的所有公募基金、私募资产管理计划、私募基金等各类资产管理
产品(为免疑义,包括所有尚未清盘完毕的产品)之托管人将自合并交割日起变更为国泰君
安。国泰君安将全面承继海通证券作为产品托管人于所有公募基金、私募资产管理计划、私
募基金等各类资产管理产品之产品合同、托管协议项下的全部权利、义务,确保各类资产管
理产品的托管服务无缝衔接;
(2)国泰君安将自合并交割日起承继海通证券作为基金服务机构于相关基金服务协议
项下的全部权利、义务,继续为相关机构提供专业、高效的基金服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
律法规以及上述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公司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决定于国泰君
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完成公司名称变更的工商登记后,根据新公司名称对上述基金的基金托
管人信息进行变更,并将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对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及基金产品
资料概要进行更新。届时敬请关注本公司针对上述基金变更基金托管人并修改相关法律文件
的公告安排。
投资人可以登录本公司网站(www.nffund.com)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889-8899)
咨询相关信息。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
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
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
金合同》和更新的《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
了解产品情况及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
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
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
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