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file: config.inc.php,v $ $vision: 1.0.0.0 $ $Date: 2007-1-6 9:34:54 Saturday $ */ ?>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决定以通讯开会方式召开华安上证180交易型开放
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并于2024年6月26日在中
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证券时报》及本公司
网站(www.huaan.com.cn)发布了《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
华安上证18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
公告》,并于2024年6月27日在上述报纸和网站发布了《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华安上证18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为使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顺利
召开,现发布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
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华安上证18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
基金联接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华安上证18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
基金联接基金(以下简称“华安上证180ETF联接”或“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华
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经与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决定以通讯方式召开本基
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就上证18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
称“目标ETF”)审议《关于上证18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修改基金
合同等相关事项的议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表决意见征求本基金基金份额
持有人意见。会议的具体安排如下:
1、会议召开方式:通讯方式。
2、会议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7月15日起,至2024年7月26日17:
00止(以本基金管理人收到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就目标ETF审议的《关于上
证18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修改基金合同等相关事项的议案》的表决
意见(以下简称“表决票”)时间为准)。
3、会议通讯表决票的寄达地点:
收件人: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华安上证180ETF联接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投票处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8号上海国金中心二期31、32层
邮政编码:200120
联系人:刘昕玥
联系电话:021-38969729
如基金份额持有人参与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请在信封表面注明:“华
安上证18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专用”。
二、会议召开事项
本基金的目标ETF即上证18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将自2024
年7月15日起至2024年7月26日17:00止以通讯方式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
大会(具体内容可参见目标ETF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相关公告),鉴于本基金
和目标ETF的关联性,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将就目标ETF基金份额持有人
大会拟审议事项(即“《关于上证18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修改基金
合同等相关事项的议案》”及“《<关于上证18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修改基金合同等相关事项的议案>的说明》”,详见《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
以通讯方式召开上证18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的公告》)征求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意见。
本基金基金管理人将就全部表决意见进行分类统计,以此确定权益登记日本
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各类表决意见的具体比例(比例以百分数表示,四舍五
入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将分别按照上述分类表决意见的
具体比例参加上证18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并
据此投票表决。
三、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权益登记日
本次大会的权益登记日为2024年7月10日,即2024年7月10日下午交易
时间结束后,在本基金登记机构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均有权参
加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四、表决票的填写和寄交方式及授权
1、本次会议表决票详见附件一。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从相关报纸上剪裁、复
印附件一或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网址:www.huaan.com.cn)、中国证监会基
金电子披露网站(网址:http://eid.csrc.gov.cn/fund)下载并打印等方式填制表决
票。
2、基金份额持有人应当按照表决票的要求填写相关内容,其中:
(1)个人投资者自行投票的,需在表决票上签字,并提供本人身份证件复
印件。
(2)机构投资者自行投票的,需在表决票上加盖本单位公章或相关的业务
专用章(以下简称“公章”),并提供加盖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
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单位可使用加盖公章的有权部门的批文、开户证明或登记
证书复印件等);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自行投票的,需在表决票上加盖本机构公
章(如有)或由授权代表在表决票上签字(如无公章),并提供该授权代表的有
效身份证件复印件,该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所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或者证明该授权
代表有权代表该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签署表决票的其他证明文件,以及该合格境
外机构投资者的营业执照、商业登记证或者其他有效注册登记证明复印件和证券
账户卡复印件和取得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资格的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3)个人投资者委托他人投票的,应由代理人在表决票上签字或盖章,并
提供个人投资者身份证件复印件,以及填妥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可参见附件二)。
如代理人为个人,还需提供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如代理人为机构,还需提
供代理人的加盖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单
位可使用加盖公章的有权部门的批文、开户证明或登记证书复印件等)。
(4)机构投资者委托他人投票的,应由代理人在表决票上签字或盖章,并
提供机构投资者加盖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
他单位可使用加盖公章的有权部门的批文、开户证明或登记证书复印件等),以
及填妥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可参见附件二)。如代理人为个人,还需提供代理人
的身份证件复印件;如代理人为机构,还需提供代理人的加盖公章的企业法人营
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单位可使用加盖公章的有权部门的批
文、开户证明或登记证书复印件等)。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委托他人投票的,应
由代理人在表决票上签字或盖章,并提供该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的营业执照、商
业登记证或者其他有效注册登记证明复印件和证券账户卡复印件,以及取得合格
境外机构投资者资格的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和填妥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可参见附件
二)。如代理人为个人,还需提供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如代理人为机构,
还需提供代理人的加盖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
其他单位可使用加盖公章的有权部门的批文、开户证明或登记证书复印件等)。
(5)以上各项中的公章、批文、开户证明及登记证书,以基金管理人的认
可为准。
3、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需将填妥的表决票和所需的相关文件自2024
年7月15日起,至2024年7月26日17:00以前(以基金管理人收到表决票时
间为准)通过专人送交或邮寄的方式送达至本基金管理人的办公地址,并请在信
封表面注明:“华安上证18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份额
持有人大会专用”。
本基金管理人的办公地址及联系办法如下:
收件人: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华安上证180ETF联接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投票处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8号上海国金中心二期31、32层
邮政编码:200120
联系人:刘昕玥
联系电话:021-38969729
4、投资者如有任何疑问,可致电本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电话40088-50099
(免长途话费)咨询。
五、计票
1、本次通讯会议的计票方式为:由本基金管理人授权的两名监票人在本基
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授权代表的监督下在所通知的投票截止
日期后第2个工作日进行计票,并由公证机关对其计票过程予以公证。
2、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投票权
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每一基金份额拥有平等的投票权。
3、表决票效力的认定如下:
(1)表决票填写完整清晰,所提供文件符合本会议通知规定,且在截止时
间之前送达指定联系地址的,为有效表决票;有效表决票按表决意见计入相应的
表决结果,其所代表的基金份额计入参加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的基金份
额总数。
(2)如表决票上的表决意见未选、多选、模煳不清或相互矛盾的,但其他
各项符合会议通知规定的,视为弃权表决,计入有效表决票;并按“弃权”计入对
应的表决结果,其所代表的基金份额计入参加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的基
金份额总数。
(3)如表决票上签字或盖章部分填写不完整、不清晰的,或未能提供有效
证明基金份额持有人身份或代理人经有效授权的证明文件的,或未能在截止时间
之前送达指定联系地址的,均为无效表决票;无效表决票不计入参加本次基金份
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的基金份额总数。
(4)基金份额持有人重复提交表决票的,如各表决票表决意见相同,则视
为同一表决票;如各表决票表决意见不相同,则按如下原则处理:
1)送达时间不是同一天的,以最后送达的填写有效的表决票为准,先送达
的表决票视为被撤回;
2)送达时间为同一天的,视为在同一表决票上做出了不同表决意见,计入
弃权表决票;
3)送达时间按如下原则确定:专人送达的以实际递交时间为准,邮寄的以
基金管理人收到的时间为准。
六、本次大会相关机构
1、召集人(基金管理人):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公证机关:上海市东方公证处
联系人:傅匀
联系方式:021-62154848
4、律师事务所: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七、重要提示
1、请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提交表决票时,充分考虑邮寄在途时间,提前寄出
表决票。
2、上述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有关公告及《华安上证18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
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合同》可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网站
(www.huaan.com.cn)或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
查阅,投资者如有任何疑问,可致电本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电话40088-50099(免
长途话费)咨询。
3、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开期间,投资人可以按照本基金招募说明书
的相关规定正常办理申购、赎回、转换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业务受理不受影响。
相关业务受理若有变化,详见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公告。
4、本公告的有关内容由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附件一:《上证18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
决票》(适用于征求华安上证18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
份额持有人表决意见)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6月28日
附件一:
《上证18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票》
(适用于征求华安上证18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
基金份额持有人表决意见)
基金份额持有人姓名或名称:
证件号码(身份证件号/营业执照号):
基金账户号(本栏可不填写,若不填写或多填、错填、无法识别的,则本表决票所示表决意见将默认代表该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全部份额的表决意见):
审议事项 同意 反对 弃权
关于上证18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修改基金合同等相关事项的议案
基金份额持有人/(受托人)代理人签名或盖章 年 月 日
说明:1、请以打“√”方式在审议事项后注明表决意见。基金份额持有人必须选择一种且只能选择一种表决意见。表决意见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全部基金份额(以权益登记日所登记的基金份额为准)的表决意见。2、表决意见未选、多选、模煳不清或相互矛盾的(且其他各项符合会议通知规定)的表决票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全部基金份额的表决结果均计为“弃权”。签字/盖章部分不完整、不清晰的,将视为无效表决。
(本表决票可剪报、复印或登录基金管理人网站(www.huaan.com.cn)、中国证监会基金电
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下载并打印,在填写完整并签字盖章后均为有
效。)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先生/女士或机构
代表本人(或本机构)参加投票截止日为2024年7月26日的以通讯方式召开的
华安上证18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并
代为全权行使对所有议案的投票权。
上述授权有效期自签署日起至审议上述事项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结
束之日止。
委托人(签字/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件号或营业执照号:
委托人基金账户号:
代理人(签字/盖章):
代理人身份证件号或营业执照号:
委托日期:年月日
授权委托书填写注意事项:
1、授权委托书可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在填写完整并签字盖章后
均为有效;
2、委托人为机构的应当于名称后加盖公章,个人则为本人签字;
3、以上授权是基金份额持有人就其持有的本基金全部份额(含截至权益登
记日的未付累计收益)向代理人所做授权;
4、如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权益登记日,投资者未持有本基金的基金份
额,则其授权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