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及《关于同意完全按照指数构成比例投资的基金品种按照〈基金法〉规定从事关联交易的复函》的有关规定,在履行相关程序后,允许完全按照有关指数构成比例进行证券投资的基金品种投资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发行的证券。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华安上证龙头企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主要投资于目标ETF、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其备选成份股。其中,标的指数成分股“工商银行(601398)”为本基金托管人发行的股票。
为最大限度地降低基金投资的跟踪误差,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本基金因赎回目标ETF而被动持有“工商银行(601398)”,本公司将严格按法律、法规和本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日常投资管理。相关投资情况将按规定在定期报告中进行披露。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相应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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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