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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更好地满足广大投资者的投资理财需求,根据《华安现金富利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华安现金富利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以下简称“《托管协议》”)的有关约定,经与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自2022年6月14日起修改华安现金富利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基金费率和收益分配原则,并相应修订《基金合同》、《托管协议》部分条款。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修订的主要内容
1、调整本基金管理费率和托管费率
变更前,本基金管理费率为0.33%,托管费率为0.10%;变更后,本基金管理费率为0.27%,托管费率为0.05%。
二、《华安现金富利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修订内容
章节 原版本 修订后版本
内容 内容
第十五部分基
金费用与税收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33%
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 E=×0.33%=÷ 当年天数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27%
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 E=×0.27%=÷ 当年天数
第十五部分基
金费用与税收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10%=年
费率计提。
计算方法如下:
H== E=×0.10%=÷ 当年天数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05%年
费率计提。
计算方法如下:
H== E=×0.05%=÷ 当年天数
三、根据上述变更,本公司与基金托管人对本基金的《托管协议》进行了相应修订。
四、本基金招募说明书、产品资料概要将根据《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内容进行相应修改,并按规定更新。
五、重要提示
1、本基金基金合同的修订已经履行了规定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2、本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修订事宜自2022年6月14日起生效。本次修订后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将于本公告发布之日登载于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huaan.com.cn)和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
3、投资人可以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的网站(www.huaan.com.cn)或客户服务电话(40088-50099)咨询相关情况。
风险提示: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相关法律文件,了解基金产品的详细情况,选择与自己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基金,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