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管理人: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博时抗通胀增强回报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目录
一、 绪言 ............................................................................................................................................. 1
二、 释义 ............................................................................................................................................. 2
三、 风险揭示 ..................................................................................................................................... 6
四、 基金的投资 ............................................................................................................................... 11
五、 基金的业绩 ............................................................................................................................... 21
六、 基金管理人 ............................................................................................................................... 23
七、 基金的募集与基金合同的生效 ................................................................................................ 36
八、 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 ............................................................................................................ 37
九、 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46
十、 基金的财产 ............................................................................................................................... 49
十一、 基金资产估值 ................................................................................................................... 50
十二、 基金的收益与分配 ........................................................................................................... 53
十三、 基金的会计与审计 ........................................................................................................... 55
十四、 基金的信息披露 ............................................................................................................... 56
十五、 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和基金财产的清算.................................................................... 61
十六、 基金托管人 ....................................................................................................................... 63
十七、 境外托管人 ....................................................................................................................... 65
十八、 相关服务机构 ................................................................................................................... 73
十九、 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 ..................................................................................................... 127
二十、 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 ............................................................................................. 145
二十一、 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 ......................................................................................... 156
二十二、 其它应披露事项 ......................................................................................................... 158
二十三、 招募说明书存放及其查阅方式 ................................................................................. 160
二十四、 备查文件 ..................................................................................................................... 161 博时抗通胀增强回报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重要提示
本基金经中国证监会 2011 年 3 月 4 日证监许可[2011]324 号文核准募集。
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核
准,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
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本基金投资于境外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境外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在投
资本基金前,投资者应全面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
断市场,对认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获得基金投资收益,并
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风险,一是市场风险,包括政策风险、经济周期风险、利率风险、汇
率风险、大宗交易风险、购买力风险、上市公司经营风险、所投资国家或地区政治及市场风
险、信用风险等;二是衍生品风险,包括衍生品市场风险和衍生品模型风险;三是管理风险;
四是流动性风险;五是国家及地区风险,六是本基金的特定风险等。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债券、
货币市场工具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
的相关规定),在正常市场环境下本基金的流动性风险适中。在特殊市场条件下,如证券市
场的成交量发生急剧萎缩、基金发生巨额赎回以及其他未能预见的特殊情形下,可能导致基
金资产变现困难或变现对证券资产价格造成较大冲击,发生基金份额净值波动幅度较大、无
法进行正常赎回业务、基金不能实现既定的投资决策等风险。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认购(或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基金
产品资料概要等信息披露文件。投资者在办理基金业务时提交的资料信息须真实、有效。于
交易日(T 日)提交的申请,投资者应在 T+3 日到销售网点柜台或销售机构规定的其他方
式查询申请的确认情况,投资者提交的申请经注册登记人确认(或不被确认)的后果由投资
者承担。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
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招募说明书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除重大事项变更外其他信息有变动的,每年应至
少更新一次。
本招募说明书约定的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编制、披露与更新的要求,将不晚于 2020 年 9
月 1 日 起执行。
本招募说明书(更新)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20年8月31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
止日为2020年6月30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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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时抗通胀增强回报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正文
一、 绪言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证券投
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
售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合格
境内机构投资者境外证券投资管理试行办法》(以下简称:《试行办法》)、《关于实施<合格境
内机构投资者境外证券投资管理试行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公开募集
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及《博
时抗通胀增强回报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编写。
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
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本基金是根据本招募说明书所载明的资料申请募集
的。本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招募说明书中载明的信息,或对本
招募说明书作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
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
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
受,并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人欲了解基
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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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释义
在本招募说明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以下含义:
基金或本基金: 指博时抗通胀增强回报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 指《博时抗通胀增强回报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对基金
合同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招募说明书: 指《博时抗通胀增强回报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其更
新;
托管协议: 指《博时抗通胀增强回报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及其任何
有效修订和补充;
发售公告: 指《博时抗通胀增强回报证券投资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指《博时抗通胀增强回报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及其更新;
中国:
指中华人民共和国(仅为基金合同目的,不包括中国香港特
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
中国证监会: 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国银保监会: 指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外管局: 指国家外汇管理局及其派出机构;
《证券法》: 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合同法》: 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基金法》: 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指中国证监会 2017 年 8 月 31 日颁布、同年 10 月 1 日实施
的《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
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信息披露办法》: 指中国证监会 2019 年 7 月 26 日颁布、同年 9 月 1 日实施的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
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元: 如无特指,指人民币;
基金合同当事人: 指受本《基金合同》约束,根据本《基金合同》享受权利并
承担义务的法律主体,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
份额持有人;
基金管理人: 指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指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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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外托管人: 指基金托管人委托的、负责基金境外财产的保管、存管、清
算等业务的金融机构;
登记业务: 指本基金登记、存管、清算和交收业务,具体内容包括投资
者基金账户管理、基金份额注册登记、清算及基金交易确认、
发放红利、建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等;
登记机构: 指办理本基金登记业务的机构。本基金的登记机构为博时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
投资者: 指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和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
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者;
个人投资者: 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可以投资于证券投资基
金的自然人;
机构投资者: 指在中国境内合法注册登记或经有权政府部门批准设立和有
效存续并依法可以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企业法人、事业法
人、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
基金份额持有人: 指依招募说明书和基金合同合法取得本基金基金份额的投资
者;
基金募集期: 指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中载明,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基
金份额募集期限,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最长不超过三个月;
基金合同生效日: 基金募集达到法律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条件,基金管理人
聘请法定机构验资并办理完毕基金合同备案手续,获得中国
证监会书面确认之日;
存续期: 指基金合同生效至终止之间的不定期期限;
日/天: 指公历日;
月: 指公历月;
工作日: 指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开放日: 指基金管理人指为投资者办理基金申购、赎回等业务的工作
日;
认购: 指在基金募集期内,投资者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定申请购买本
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
申购: 指在基金合同生效后的存续期间,投资者申请购买本基金基
金份额的行为;
赎回: 指在基金合同生效后的存续期间,基金份额持有人按基金合
同规定的条件要求基金管理人购回本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
基金转换: 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基金管理人规定的条件,申请将其持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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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某一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为基金管理人
管理的、且在同一基金登记机构办理注册登记的其他基金的
基金份额的行为;
转托管: 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其基金账户内的某一基金的基金份额从一
个销售机构托管到另一销售机构的行为;
投资指令: 指基金管理人或其委托的第三方机构在运用基金财产进行投
资时,向基金托管人发出的资金划拨及实物券调拨等指令;
代销机构: 指符合《销售办法》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取得基
金代销业务资格,并接受基金管理人委托代为办理本基金认
购、申购、赎回和其他基金业务的机构;
销售机构: 指基金管理人及本基金代销机构;
基金销售网点: 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中心及基金代销机构的代销网点;
指定媒介: 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全国性报刊及指定
互联网网站(包括基金管理人网站、基金托管人网站、中国
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等媒介;
基金账户: 指登记机构为投资者开立的记录其持有的由该登记机构办理
注册登记的基金份额余额及其变动情况的账户;
交易账户: 指销售机构为投资者开立的记录投资者通过该销售机构办理
认购、申购、赎回、转换及转托管等业务而引起的基金份额
的变动及结余情况的账户;
T 日: 指销售机构受理投资者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申请的开放日;
T+n 日: 指自 T 日起第 n 个工作日(不包括 T 日);
基金利润: 指基金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和其他收入
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基金已实现收益指基金利润减去公
允价值变动收益后的余额;
基金资产总值: 指基金拥有的各类证券、银行存款本息、应收申购款以及其
他资产等形式存在的基金财产的价值总和;
基金资产净值: 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基金负债后的价值;
基金份额净值 指以计算日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基金份额总额后得出的
基金份额财产净值;
基金资产估值: 指计算评估基金财产和负债的价值,以确定基金资产净值和
基金份额净值的过程;
法律法规: 指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有效的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
地方法规、地方规章、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对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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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等法律法规的不时修改和补充;
基金中基金: 指投资对象为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其投资组合主要由各种
基金组成;
不可抗力: 指任何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
不限于《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及重大政策调整、台
风、洪水、地震、流行病及其他自然灾害,战争、骚乱、火
灾、政府征用、戒严、没收、恐怖主义行为、突发停电或其
他突发事件、证券交易场所非正常暂停或停止交易等事件。
流动性受限资产: 指由于法律法规、监管、合同或操作障碍等原因无法以合理
价格予以变现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到期日在 10 个交易日以
上的逆回购与银行定期存款(含协议约定有条件提前支取的
银行存款)、停牌股票、流通受限的新股及非公开发行股票、
资产支持证券、因发行人债务违约无法进行转让或交易的债
券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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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风险揭示
风险管理是基金管理中相当重要的一环,由于基金在其资产运作和内部组织管理等多方
面均可能蕴含风险,因此,基金管理人将在总结、借鉴本公司旗下已有的封闭式基金和开放
式基金风险管理成熟经验基础上,针对本基金特点,建立相应的风险管理体系,保证本基金
在有效控制风险的同时,为基金持有人谋取长期稳定回报。
(一) 本基金特有的风险
1、境外市场风险
境外市场风险是指本基金主要投资于具有良好流动性的境外相关金融工具,证券价格可
能会因为国际政治环境、宏观与微观经济因素、国家政策、投资人风险收益偏好和市场流动
程度等各种因素的变化而波动,从而产生市场风险。
此外,境外证券市场可能由于对于负面的特定事件、该国或地区特有的政治因素、法律
法规、市场状况、经济发展趋势的反应较境内证券市场有诸多不同。并且投资市场如:美国、
香港、欧洲的证券交易市场对每日证券交易价格并无涨跌幅上下限的规定,因此这些国家或
地区证券的每日涨跌幅空间相对较大。以上所述因素可能会带来市场的急剧下跌,从而带来
投资风险的增加。
2、汇率风险
汇率风险是指本基金核心配置部分所投资的标的主要绝大部分为美元或其他发达国家
币种计价,由于本基金的记账货币是人民币,基金净值也是用人民币表示,因此在投资外汇
计价资产时,除了证券本身的收益/损失外,人民币的升值会给基金资产带来额外的损失,从
而对基金净值和投资者收益产生影响。
3、基金中基金产品特有风险
本基金的基金投资(含 ETF)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 60%,其中不低于 80%投资于抗
通胀相关主题的基金,基金管理人在选择基金构建组合的时候,在很大程度上依靠了基金的
过往信息。但基金的过往业绩和表现并不能代表基金的将来业绩和表现,其中存在一定的风
险。
4、国家风险
国家风险是指本基金受到各个国家或地区宏观经济运行情况、货币政策、财政政策、产
业政策、税法、汇率、交易规则、结算、托管以及其他运作风险等多种因素的影响,上述因
素的波动和变化可能会使本基金资产面临潜在风险。此外,本基金所投资的国家或地区也存
在采取某些管制措施的可能,如资本或外汇管制、对公司或行业的国有化、没收资产以及征
收高额税收等,从而对基金收益以及基金资产带来不利影响。此外,由于各个国家或地区适
用不同法律、法规的原因,可能导致本基金的某些投资行为在部分国家或地区受到限制或合
同不能正常执行,从而使得基金资产面临损失的可能性。
5、税务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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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风险是指本基金投资各国或地区市场时,因各国、地区税务法律法规的不同,可能
会就股息、利息、资本利得等收益向各国、地区税务机构缴纳税金,包括预扣税,该行为可
能会使得资产回报受到一定影响;各国、地区的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可能变化,或者加以具
有追溯力的修订,所以可能须向该等国家缴纳本基金销售、估值或者出售投资当日并未预计
的额外税项都可能对本基金造成影响。
6、金融衍生品投资风险
本基金投资的跟踪大宗商品指数的 ETF、跟踪单个或大类商品价格的 ETF 可能会投资
于商品衍生工具,例如商品类的期货和期权合约等。运用此类金融工具可能面临对手方风险。
境外市场中,部分 ETF 存在对手方风险。此类 ETF 并非通过持有指数成份股,而是通
过持有衍生品合约(互换等)或结构化产品等各种柜台式工具获取指数收益。由于不是通过
持有基础证券来复制指数,而是与对手方约定以一定的方式换取指数收益,因此,此类 ETF
存在着较为显著的对手方风险,即对手方出现违约导致该 ETF 无法全额获得指数收益甚至损
失部分或全部本金的风险。另外,柜台式工具不受中央结算机构的信用担保,且一般不进行
每日盯市及结算,也可能加剧持有此类 ETF 的潜在违约风险。
本基金管理中为规避系统性风险、个股风险和汇率风险将使用股指期货和期权、股票期
货、期权和权证,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衍生工具。因此,
各种金融衍生品的价格波动将直接影响本基金资产的价值。
本基金在组合避险和汇率风险规避时采用套期保值方式,将计算组合套期保值比例以调
整金融衍生品的头寸。由于资本市场的剧烈波动,或不可抗力,按模型结果调整衍生品的持
仓比例或难以实现套期保值的目标,将给本基金的收益带来影响。
(二)一般风险
1、市场风险
(1)政策风险
政策风险是指因财政政策、货币政策、产业政策、地区发展政策等宏观政策发生变化,
导致市场波动而影响基金收益所产生的风险。
(2)经济周期风险
经济周期风险是指随着经济运行的周期性变化,国家或地区经济、各个行业及上市公司
的盈利水平也呈周期性变化,从而影响到证券市场走势,基金投资的收益水平也会随之变化,
从而产生风险。
(3)利率风险
利率风险是指由于利率变动而导致的证券价格和证券利息的损失。利率风险是债券投资
所面临的主要风险,息票利率、期限和到期收益率水平都将影响债券的利率风险水平。
(4)收益波动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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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基金的资产净值是随标的指数成份股价格的变动而变动的
(5)通货膨胀风险
如果发生通货膨胀,基金投资于证券所获得的收益可能会被通货膨胀抵消,从而影响基
金资产的保值增值。
(6)再投资风险
再投资风险反映了利率下降对固定收益证券利息收入再投资收益的影响,这与利率上升
所带来的价格风险(即利率风险)互为消长。
(7)大宗交易风险
大宗交易风险是指大宗交易的成交价格并非完全由市场供需关系形成,可能与市场价格
存在一定差异,从而导致大宗交易参与者的非正常损益,从而产生风险。
(8)购买力风险
购买力风险是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收益将主要通过现金形式来分配,而现金可能因为通货
膨胀因素而使其购买力下降,从而产生风险。
(9)上市公司经营风险
上市公司经营风险是指上市公司的经营状况受多种因素的影响,如经营决策、技术更新、
新产品研究开发、高级专业人才流动等风险,如果收益资产所投资的上市公司基本面或发展
前景产生变化,其所发行的股票价格下跌,或者能够用于分配的利润减少,使收益资产预期
的投资收益下降,从而产生风险。虽然收益资产可以通过投资多样化来分散这种非系统风险,
但并不能完全规避。
2、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是指债券或其他金融产品发行人是否能够实现发行时的承诺,按时足额进行到
期支付的风险。一般认为:国债的信用风险可以视为零,而其他债券及金融产品的信用风险
可按专业机构的信用评级确定,信用等级的变化或市场对某一信用等级水平下预期收益率的
变化都会迅速地改变债券及金融产品的价格,从而影响到基金资产价值。
3、管理风险
管理风险是指本基金可能因为基金管理人的管理水平、管理手段和管理技术等因素,而
影响基金收益水平。例如资产配置、类属配置因市场原因不能符合基金合同的要求,不能达
到预期收益目标;也可能表现在个券个股的选择不能符合本基金的投资风格和投资目标等,
从而产生风险。
(1)决策风险:
指基金投资的投资策略制定、投资决策执行和投资绩效监督检查过程中,由于决策失误
而给基金资产造成的可能的损失。
(2)操作风险
相关当事人在业务各环节操作过程中,可能因内部制度存在缺陷或者人为因素造成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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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误或违反操作规程等引致风险,例如,申购赎回清单编制错误、越权违规交易、欺诈行为
及交易错误等风险。
(3)技术风险
在本基金的投资、交易、服务与后台运作等业务过程中,可能因为技术系统的故障或差
错导致投资者的利益受到影响。这种技术风险可能来自基金管理人、境内外基金托管人、境
内外券商、证券交易所、登记结算机构及销售代理机构等。
(4)估值风险
基金管理和运作过程中,因估值错误而导致的风险。
4、流动性风险
本基金面临的证券市场流动性风险主要表现在几个方面:基金资产不能迅速转变成现
金,或变现成本很高;不能应付可能出现的投资人大额赎回的风险;证券投资中个券和个股
的流动性风险等。这些风险的主要形成原因是:
市场整体流动性相对不足。证券市场的流动性受到市场行情、投资群体等诸多因素的影
响,在某些时期成交活跃,流动性非常好;而在另一些时期,则可能成交稀少,流动性差。
在市场流动性相对不足时,交易变现都有可能因流动性问题而增加变现成本,对本基金的资
产净值造成不利影响。这种风险在发生大额赎回时表现尤为突出。
证券市场中流动性不均匀,存在个股和个券流动性风险。由于流动性存在差异,即使在
市场流动性比较好的情况下,一些个股的流动性可能仍然比较差,这种情况的存在使得本基
金在进行个股和个券操作时,可能难以按计划买入或卖出相应的数量,或买入卖出行为对个
股和个券价格产生比较大的影响,增加个股和个券的建仓成本或变现成本。这种风险在出现
个股和个券停牌和涨跌停板等情况时表现得尤为突出。
(1)基金申购、赎回安排
本基金在客户集中度控制、巨额赎回监测及应对在投资者申购赎回方面均明确了管理机
制,在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客户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以及市场大幅波动、流动性枯
竭等极端情况下发生无法应对投资者巨额赎回的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在保障投资者合法权益
的前提下可按照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审慎确认申购赎回申请并综合运用各类流动性
风险管理工具作为辅助措施,全面应对流动性风险。
(2)拟投资市场、行业及资产的流动性风险评估
本基金的投资市场主要为证券交易所、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等流动性较好的规范型交易
场所,主要投资对象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债券和
货币市场工具等),同时本基金基于分散投资的原则在行业和个券方面未有高集中度的特征,
综合评估在正常市场环境下本基金的流动性风险适中。
(3)巨额赎回情形下的流动性风险管理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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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出现巨额赎回情形下,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基金当时的资产组合状况或巨额赎回份
额占比情况决定全额赎回或部分延期赎回。同时,如本基金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在单个开放
日申请赎回基金份额超过基金总份额一定比例以上的,基金管理人有权对其采取延期办理赎
回申请措施。
(4)实施备用的流动性风险管理工具的情形、程序及对投资者的潜在影响
在市场大幅波动、流动性枯竭等极端情况下发生无法应对投资者巨额赎回的情形时,基
金管理人将以保障投资者合法权益为前提,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谨慎选取
延期办理巨额赎回申请、暂停接受赎回申请、延缓支付赎回款项、收取短期赎回费等流动性
风险管理工具作为辅助措施。对于各类流动性风险管理工具的使用,基金管理人将依照严格
审批、审慎决策的原则,及时有效地对风险进行监测和评估,使用前经过内部审批程序并与
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在实际运用各类流动性风险管理工具时,投资者的赎回申请、赎回款
项支付等可能受到相应影响,基金管理人将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约定进行操作,
全面保障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11、不可抗力风险
不可抗力风险是指战争、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的出现,将会严重影响证券市场的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