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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募说明书(更新)
富国天合稳健优选混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 书(更新)
(二0二三年第 二三年第 二号)
基金管理人 基金管理人 基金管理人 :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基金托管人 基金托管人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招募说明书(更新)
重要提示
本基金的募集申请经中国证监会 2006 年 8月 29 日证监基金字【 2006 】178 号文核准。本基金的合同于 2006 年 11 月 15 日正式生效。
根据自 2014 年 8月 8日起实施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证监会令第 104 号)第三十条一项的规定,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致并报 号)第三十条一项的规定,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致并报 号)第三十条一项的规定,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致并报 号)第三十条一项的规定,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致并报 中国证监会备案, “富国天合稳健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自 2015 年 7月 30 日起将基金名称变更为 日起将基金名称变更为 日起将基金名称变更为 “富国天合稳健优选混型证券投资基金 富国天合稳健优选混型证券投资基金 富国天合稳健优选混型证券投资基金 富国天合稳健优选混型证券投资基金 富国天合稳健优选混型证券投资基金 富国天合稳健优选混型证券投资基金 ”,并于 ,并于 2015 年 7月 30 日发布相关公告。
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经中 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经中 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经中 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经中 国证监会核准,但中对本基金募集的并不表明其价值 国证监会核准,但中对本基金募集的并不表明其价值 国证监会核准,但中对本基金募集的并不表明其价值 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存托 凭证。是新券品种,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存托 凭证。是新券品种,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存托 凭证。是新券品种,凭证在承担境内上市交易股票投资的共同风险外,还将与存托、创新企 凭证在承担境内上市交易股票投资的共同风险外,还将与存托、创新企 凭证在承担境内上市交易股票投资的共同风险外,还将与存托、创新企 业发行、境外人以及交易机制相关的特有风险。
投资有风险,人拟申购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招募说明书、 合同投资有风险,人拟申购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招募说明书、 合同投资有风险,人拟申购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招募说明书、 合同投资有风险,人拟申购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招募说明书、 合同投资有风险,人拟申购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招募说明书、 合同投资有风险,人拟申购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招募说明书、 合同投资有风险,人拟申购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招募说明书、 合同投资有风险,人拟申购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招募说明书、 合同投资有风险,人拟申购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招募说明书、 合同投资有风险,人拟申购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招募说明书、 合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信息披露文件, 全面认识本的风险收益特征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信息披露文件, 全面认识本的风险收益特征应充 分考虑投资 人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并对于申购基金意愿、时机数量等分考虑投资 人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并对于申购基金意愿、时机数量等分考虑投资 人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并对于申购基金意愿、时机数量等分考虑投资 人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并对于申购基金意愿、时机数量等行为作出独立决策。基金管理人提醒投 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行为作出独立决策。基金管理人提醒投 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行为作出独立决策。基金管理人提醒投 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行为作出独立决策。基金管理人提醒投 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行为作出独立决策。基金管理人提醒投 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资人 作出投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净值变化引致的风险由资人 作出投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净值变化引致的风险由资人 作出投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净值变化引致的风险由自行负责。
因《基金合同》而产生的或与有关一切争议,如经友好协商 因《基金合同》而产生的或与有关一切争议,如经友好协商 因《基金合同》而产生的或与有关一切争议,如经友好协商 因《基金合同》而产生的或与有关一切争议,如经友好协商 因《基金合同》而产生的或与有关一切争议,如经友好协商 因《基金合同》而产生的或与有关一切争议,如经友好协商 未能解决的,应提交中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上海分根据该当时有效 未能解决的,应提交中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上海分根据该当时有效 未能解决的,应提交中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上海分根据该当时有效 的仲裁规则进行。
决是终局性并对各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 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最低收益。
本招募说明书所载 基金投资组合报告和业绩表现截止至 2023 年 3月 31 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本次招募说明书更新内容如下:
招募说明书(更新)
3
更新章节
更新内容
第三部分 基金管理人
更新基金管理人的相关信息。
第十四部分 基金费用与税收
更新本基金的管理费率、托。
招募说明书(更新)
4
目录
第一部分 绪言 ................................ ................................ ................................ ...... 1
第二部分 释义 ................................ ................................ ................................ ...... 2
第三部分 基金管理人 ................................ ................................ .......................... 6
第四部分 基金托管人 ................................ ................................ ........................ 18
第五部分 相关服务机构 ................................ ................................ .................... 25
第六部分 基金的募集 ................................ ................................ ........................ 67
第七部分 基金合同的生效 ................................ ................................ ................ 68
第八部分 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 ................................ .... 69
第九部分 基金的投资 ................................ ................................ ........................ 87
第十部分 基金的业绩 ................................ ................................ ...................... 107
第十一部分 基金的财产 ................................ ................................ .................. 109
第十二部分 基金资产的估值 ................................ ................................ .......... 111
第十三部分 基金的收益与分配 ................................ ................................ ...... 117117
第十四部分 基金费用与税收 ................................ ................................ .......... 119119
第十五部分 基金的会计 与审................................ ................................ ...... 122
第十六部分 基金的信息披露 ................................ ................................ .......... 123
第十七部分 风险揭示 ................................ ................................ ...................... 129
第十八部分 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和财产清算 .............................. 135
第十 九部分 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 ................................ ................................ .. 138
第二十部分 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 ................................ .......................... 156
第二十一部分 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 ................................ ...................... 174
第二十部分 其他应披露事项 ................................ ................................ ...... 1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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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第二十三部分 招募说明书存放及其查阅方式 ................................ .............. 177
第二十四部分 备查文件 ................................ ................................ .................. 178
招募说明书(更新)
1
第一部分 绪言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 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 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 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 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 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 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金销售管 理办法》(以下简称《)、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信息披露金销售管 理办法》(以下简称《)、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信息披露金销售管 理办法》(以下简称《)、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信息披露金销售管 理办法》(以下简称《)、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信息披露金销售管 理办法》(以下简称《)、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信息披露金销售管 理办法》(以下简称《)、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信息披露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公开募集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 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公开募集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 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公开募集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 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公开募集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 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公开募集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 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公开募集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 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流动性风)和其他有关法律的, 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流动性风)和其他有关法律的, 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流动性风)和其他有关法律的, 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流动性风)和其他有关法律的, 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流动性风)和其他有关法律的, 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流动性风)和其他有关法律的, 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流动性风)和其他有关法律的, 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流动性风)和其他有关法律的, 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流动性风)和其他有关法律的, 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流动性风)和其他有关法律的, 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流动性风)和其他有关法律的, 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流动性风)和其他有关法律的, 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流动性风)和其他有关法律的, 以及《富国天合稳健优选混型证券投资基金同》(下简称“”或 以及《富国天合稳健优选混型证券投资基金同》(下简称“”或 以及《富国天合稳健优选混型证券投资基金同》(下简称“”或 以及《富国天合稳健优选混型证券投资基金同》(下简称“”或 以及《富国天合稳健优选混型证券投资基金同》(下简称“”或 以及《富国天合稳健优选混型证券投资基金同》(下简称“”或 以及《富国天合稳健优选混型证券投资基金同》(下简称“”或 以及《富国天合稳健优选混型证券投资基金同》(下简称“”或 以及《富国天合稳健优选混型证券投资基金同》(下简称“”或 以及《富国天合稳健优选混型证券投资基金同》(下简称“”或 以及《富国天合稳健优选混型证券投资基金同》(下简称“”或 “基金合同”)编写。 “基金合同”)编写。
本招募说明书阐述了富国天合稳健优选混型证券投资基金的 投资目标、策 投资目标、策 略、风险费率等与投资者决策有关的必要事项,在做出前 略、风险费率等与投资者决策有关的必要事项,在做出前 略、风险费率等与投资者决策有关的必要事项,在做出前 略、风险费率等与投资者决策有关的必要事项,在做出前 应仔细阅读本招募说明书。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内容、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内容、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 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完整承担法律责任。
本基金是根据招募说明书所载的资料申请集。管理人没有委 本基金是根据招募说明书所载的资料申请集。管理人没有委 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招募说明书中载的信息,对做 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招募说明书中载的信息,对做 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基金的合同 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招募说明书根据基金的合同 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招募说明书根据基金的合同 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是约定基金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本法律文件。如招募说明书内容与 是约定基金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本法律文件。如招募说明书内容与 是约定基金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本法律文件。如招募说明书内容与 基金 合同有冲突或不一致之处,均以基 金为准。投资者自依取得合同有冲突或不一致之处,均以基 金为准。投资者自依取得合同有冲突或不一致之处,均以基 金为准。投资者自依取得金份额,即成为基持有人和合同的当事其行本 金份额,即成为基持有人和合同的当事其行本 金份额,即成为基持有人和合同的当事其行本 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法》、及他有关 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法》、及他有关 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法》、及他有关 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法》、及他有关 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法》、及他有关 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法》、及他有关 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法》、及他有关 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法》、及他有关 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法》、及他有关 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法》、及他有关 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法》、及他有关 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份额持人作为合 同当事并不以在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份额持人作为合 同当事并不以在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份额持人作为合 同当事并不以在同上书面签章或字为必要条件。基金投资者欲了解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 同上书面签章或字为必要条件。基金投资者欲了解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 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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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第二部分 释义
在本招募说明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代表如含:
1、本合同《基金》:指富国天稳健优选混型证券投资 、本合同《基金》:指富国天稳健优选混型证券投资 、本合同《基金》:指富国天稳健优选混型证券投资 、本合同《基金》:指富国天稳健优选混型证券投资 、本合同《基金》:指富国天稳健优选混型证券投资 、本合同《基金》:指富国天稳健优选混型证券投资 、本合同《基金》:指富国天稳健优选混型证券投资 、本合同《基金》:指富国天稳健优选混型证券投资 、本合同《基金》:指富国天稳健优选混型证券投资 、本合同《基金》:指富国天稳健优选混型证券投资 、本合同《基金》:指富国天稳健优选混型证券投资 、本合同《基金》:指富国天稳健优选混型证券投资 基金 基金 合同》及对本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2、中国:指华人民共和(就本合同而言,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 、中国:指华人民共和(就本合同而言,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 、中国:指华人民共和(就本合同而言,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 、中国:指华人民共和(就本合同而言,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 、中国:指华人民共和(就本合同而言,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 、中国:指华人民共和(就本合同而言,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 、中国:指华人民共和(就本合同而言,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 、中国:指华人民共和(就本合同而言,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 、中国:指华人民共和(就本合同而言,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 、中国:指华人民共和(就本合同而言,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 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
3、法律规:指中国现时有效并公布实施的行政章及 、法律规:指中国现时有效并公布实施的行政章及 、法律规:指中国现时有效并公布实施的行政章及 、法律规:指中国现时有效并公布实施的行政章及 、法律规:指中国现时有效并公布实施的行政章及 、法律规:指中国现时有效并公布实施的行政章及 、法律规:指中国现时有效并公布实施的行政章及 、法律规:指中国现时有效并公布实施的行政章及 、法律规:指中国现时有效并公布实施的行政章及 、法律规:指中国现时有效并公布实施的行政章及 规范性文件
4、《基金法》 :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5、《销售办法》 :指证券投资基金管理、《销售办法》 :指证券投资基金管理、《销售办法》
:指证券投资基金管理6、《运作办法》 :指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运作办法》 :指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运作办法》
:指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7、《信息披露办法》 :指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信息披露办法》 :指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信息披露办法》
:指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8、《流动性风险 管理规定》:指公开募集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 管理规定》:指公开募集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 管理规定》:指公开募集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 管理规定》:指公开募集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 管理规定》:指公开募集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 管理规定》:指公开募集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 管理规定》:指公开募集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 管理规定》:指公开募集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 管理规定》:指公开募集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 管理规定》:指公开募集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 管理规定》:指公开募集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 管理规定》:指公开募集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 管理规定》:指公开募集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管理规定》
9、元
:指中国法定货币人民10 、基金或本:指依据《合同》所募集的富国天稳健优选混型 、基金或本:指依据《合同》所募集的富国天稳健优选混型 、基金或本:指依据《合同》所募集的富国天稳健优选混型 、基金或本:指依据《合同》所募集的富国天稳健优选混型 、基金或本:指依据《合同》所募集的富国天稳健优选混型 证券投资基金
11 、招募说明书:指《富国天合稳健优选混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指《富国天合稳健优选混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指《富国天合稳健优选混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指《富国天合稳健优选混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指《富国天合稳健优选混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指《富国天合稳健优选混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指《富国天合稳健优选混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指《富国天合稳健优选混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指《富国天合稳健优选混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指《富国天合稳健优选混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指《富国天合稳健优选混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指《富国天合稳健优选混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指《富国天合稳健优选混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指《富国天合稳健优选混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指《富国天合稳健优选混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指《富国天合稳健优选混型证券投资基金》 及其更新
12 、发售公告:指《富国天合稳健优选混型证券投资基金份额》 、发售公告:指《富国天合稳健优选混型证券投资基金份额》 、发售公告:指《富国天合稳健优选混型证券投资基金份额》 、发售公告:指《富国天合稳健优选混型证券投资基金份额》 、发售公告:指《富国天合稳健优选混型证券投资基金份额》 、发售公告:指《富国天合稳健优选混型证券投资基金份额》 、发售公告:指《富国天合稳健优选混型证券投资基金份额》 、发售公告:指《富国天合稳健优选混型证券投资基金份额》 、发售公告:指《富国天合稳健优选混型证券投资基金份额》 、发售公告:指《富国天合稳健优选混型证券投资基金份额》 、发售公告:指《富国天合稳健优选混型证券投资基金份额》
13 、业务规则:指《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
14 、中国证监会
:指券督管理委员15 、中国银监会
:指行业督管理委员16 、基金管理人:指富国有限公司
17 、基金托管人:指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8 、基金销售代理人:指符合《办法》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基金销售代理人:指符合《办法》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基金销售代理人:指符合《办法》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基金销售代理人:指符合《办法》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基金销售代理人:指符合《办法》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基金销售代理人:指符合《办法》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基金销售代理人:指符合《办法》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基金销售代理人:指符合《办法》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基金销售代理人:指符合《办法》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基金销售代理人:指符合《办法》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取得基金代销业务资格,并与管理人签订售服协议为办 取得基金代销业务资格,并与管理人签订售服协议为办 取得基金代销业务资格,并与管理人签订售服协议为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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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理本基金发售、申购赎回和其他业务的机构
19 、销售机构:指基金管理人
及代20 、基金销售网点 :指管理人的直及代、基金销售网点 :指管理人的直及代、基金销售网点 :指管理人的直及代、基金销售网点
:指管理人的直及代21 、注册与登记业务:指基金存管清算和交收,具体内容包括 、注册与登记业务:指基金存管清算和交收,具体内容包括 、注册与登记业务:指基金存管清算和交收,具体内容包括 、注册与登记业务:指基金存管清算和交收,具体内容包括 、注册与登记业务:指基金存管清算和交收,具体内容包括 、注册与登记业务:指基金存管清算和交收,具体内容包括 投资者基金账户管理、份额注册登记清算及交易确认发放红利建 投资者基金账户管理、份额注册登记清算及交易确认发放红利建 投资者基金账户管理、份额注册登记清算及交易确认发放红利建 投资者基金账户管理、份额注册登记清算及交易确认发放红利建 投资者基金账户管理、份额注册登记清算及交易确认发放红利建 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等
22 、基金注册与过户登记人:指富国管理有限公司或其委托的他符合 、基金注册与过户登记人:指富国管理有限公司或其委托的他符合 、基金注册与过户登记人:指富国管理有限公司或其委托的他符合 条件的办理基金注册与登记业务机构
23 、《基金合同》当事人:指受 约束,根据享、《基金合同》当事人:指受 约束,根据享、《基金合同》当事人:指受 约束,根据享、《基金合同》当事人:指受 约束,根据享、《基金合同》当事人:指受 约束,根据享、《基金合同》当事人:指受 约束,根据享、《基金合同》当事人:指受 约束,根据享、《基金合同》当事人:指受 约束,根据享、《基金合同》当事人:指受 约束,根据享、《基金合同》当事人:指受 约束,根据享、《基金合同》当事人:指受 约束,根据享权利并承担义务的法律主体
24 、个人
投资者:指符合法律规定可以证券基金的自然25 、机构投资者:指符合法律规定可以证券基金的在中华人民 、机构投资者:指符合法律规定可以证券基金的在中华人民 、机构投资者:指符合法律规定可以证券基金的在中华人民 、机构投资者:指符合法律规定可以证券基金的在中华人民 共和国合法注册登记并存续或经政府有权部门批准设立的企业 人、事共和国合法注册登记并存续或经政府有权部门批准设立的企业 人、事法人、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
26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符《内证券管理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符《内证券管理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符《内证券管理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符《内证券管理 暂行办法》及相关律 暂行办法》及相关律 法规定的条件,可投 资于在中国境内合募集证券法规定的条件,可投 资于在中国境内合募集证券资基金的中国境外机构投者
27 、投资者:指个人机构合格境外和法律规 、投资者:指个人机构合格境外和法律规 、投资者:指个人机构合格境外和法律规 、投资者:指个人机构合格境外和法律规 、投资者:指个人机构合格境外和法律规 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券投资基金的其他者总称
28 、基金 合同生效日:募集达到法律规定及的条件,、基金 合同生效日:募集达到法律规定及的条件,、基金 合同生效日:募集达到法律规定及的条件,、基金 合同生效日:募集达到法律规定及的条件,管理人聘请法定机构验资并办完毕基金合同备案手续后, 生效的日期管理人聘请法定机构验资并办完毕基金合同备案手续后, 生效的日期本基金为 2006 年 11 月 15 日
29 、募集期:指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不超过 、募集期:指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不超过 、募集期:指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不超过 、募集期:指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不超过 3个月,本基金为 个月,本基金为 2006 年 10 月 16 日至 2006 年 11 月 10 日
30 、基金存续期:指合同生效后法的不定之间
31 、日 /天:指公历日
32 、月
:指公历33 、工作日
:指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的正常34 、T日:指销售机构确认的投资者办理申购、赎回或其他基金业务请 日:指销售机构确认的投资者办理申购、赎回或其他基金业务请 日:指销售机构确认的投资者办理申购、赎回或其他基金业务请 日:指销售机构确认的投资者办理申购、赎回或其他基金业务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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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日
35 、T+n日:指自 T日起第 n个工作日(不包含 T日)
36 、认购或发售:指本基金在募集期内投资者买份额的行为
37 、日常申购:指基金投资者根据销售网点规定的手续,向管理人 、日常申购:指基金投资者根据销售网点规定的手续,向管理人 、日常申购:指基金投资者根据销售网点规定的手续,向管理人 、日常申购:指基金投资者根据销售网点规定的手续,向管理人 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本于 2006 年 11 月 27 日开始办理常申购
38 、日常赎回:指基金投资者 、日常赎回:指基金投资者 、日常赎回:指基金投资者 根据基金销售网点规定的手续,向管理人 根据基金销售网点规定的手续,向管理人 卖出基金份额的行为。本于 2007 年 2月 15 日开始办理常赎回
39 、转托管: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其的同一账户下从某 、转托管: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其的同一账户下从某 、转托管: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其的同一账户下从某 、转托管: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其的同一账户下从某 一交易账户转入另的业务;
40 、交易账户:指各销售机构为投资者开立的记录通过该办 、交易账户:指各销售机构为投资者开立的记录通过该办 、交易账户:指各销售机构为投资者开立的记录通过该办 、交易账户:指各销售机构为投资者开立的记录通过该办 理基金交易所引起的份额变动及结余情况账户
41 、基金转换:指份额持有人 向管理申请将其的、基金转换:指份额持有人 向管理申请将其的、基金转换:指份额持有人 向管理申请将其的、基金转换:指份额持有人 向管理申请将其的所管理的某开放式基金(转出)全部或分份额换为本人 所管理的某开放式基金(转出)全部或分份额换为本人 所管理的某开放式基金(转出)全部或分份额换为本人 所管理的某开放式基金(转出)全部或分份额换为本人 管理的任何其他开放式基金(转入)份额 的行为
42 、定期额投资计划:指者通过有关销售机构提出申请,约每扣 、定期额投资计划:指者通过有关销售机构提出申请,约每扣 、定期额投资计划:指者通过有关销售机构提出申请,约每扣 、定期额投资计划:指者通过有关销售机构提出申请,约每扣 款日、扣金额及方式,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在投资者指银行账 款日、扣金额及方式,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在投资者指银行账 款日、扣金额及方式,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在投资者指银行账 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及基金申购请的一种投资方式
43 、基金收益:指投资所得股票红利债券息据买卖 、基金收益:指投资所得股票红利债券息据买卖 、基金收益:指投资所得股票红利债券息据买卖 、基金收益:指投资所得股票红利债券息据买卖 、基金收益:指投资所得股票红利债券息据买卖 、基金收益:指投资所得股票红利债券息据买卖 证券差价、银行存款利息以及其他合法收益和因运用 基金财产带来的成本费证券差价、银行存款利息以及其他合法收益和因运用 基金财产带来的成本费的节约
44 、基金账户:指注册与过登记人给投资者开立的用于录持 、基金账户:指注册与过登记人给投资者开立的用于录持 、基金账户:指注册与过登记人给投资者开立的用于录持 、基金账户:指注册与过登记人给投资者开立的用于录持 有基金管理人的开放式份额情况凭证
45 、基金资产总值:指所购买的各类证券及票据价银行存款 、基金资产总值:指所购买的各类证券及票据价银行存款 、基金资产总值:指所购买的各类证券及票据价银行存款 、基金资产总值:指所购买的各类证券及票据价银行存款 本息和 本基金应收的申购款以及其他投资所形成价值总和
46 、基金资产净值
:指总扣除负债后的47 、基金份额 净值:指计算日资产除以发行在外的、基金份额 净值:指计算日资产除以发行在外的、基金份额 净值:指计算日资产除以发行在外的、基金份额 净值:指计算日资产除以发行在外的总数
48 、基金资产估值:指计算评和负债的价,以确定净 、基金资产估值:指计算评和负债的价,以确定净 、基金资产估值:指计算评和负债的价,以确定净 、基金资产估值:指计算评和负债的价,以确定净 值的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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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 、流动性受限资产:指由于法 律规监管合同或操作障碍等原因无、流动性受限资产:指由于法 律规监管合同或操作障碍等原因无、流动性受限资产:指由于法 律规监管合同或操作障碍等原因无、流动性受限资产:指由于法 律规监管合同或操作障碍等原因无、流动性受限资产:指由于法 律规监管合同或操作障碍等原因无以合理价格予变现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到期日在 10 个交易日以上的逆回购 个交易日以上的逆回购 与银行定期存款(含协议约有条件提前支取的)、停牌股票流通受 与银行定期存款(含协议约有条件提前支取的)、停牌股票流通受 与银行定期存款(含协议约有条件提前支取的)、停牌股票流通受 与银行定期存款(含协议约有条件提前支取的)、停牌股票流通受 与银行定期存款(含协议约有条件提前支取的)、停牌股票流通受 与银行定期存款(含协议约有条件提前支取的)、停牌股票流通受 与银行定期存款(含协议约有条件提前支取的)、停牌股票流通受 与银行定期存款(含协议约有条件提前支取的)、停牌股票流通受 与银行定期存款(含协议约有条件提前支取的)、停牌股票流通受 与银行定期存款(含协议约有条件提前支取的)、停牌股票流通受 与银行定期存款(含协议约有条件提前支取的)、停牌股票流通受 限的新股及非公开发行票、资产支持证券因人债务违约无法进转让或 限的新股及非公开发行票、资产支持证券因人债务违约无法进转让或 限的新股及非公开发行票、资产支持证券因人债务违约无法进转让或 交易的债券等
50 、摆动定价机制:指当本基金遭遇大额申购赎回时,通过调整份净 、摆动定价机制:指当本基金遭遇大额申购赎回时,通过调整份净 、摆动定价机制:指当本基金遭遇大额申购赎回时,通过调整份净 、摆动定价机制:指当本基金遭遇大额申购赎回时,通过调整份净 值的方式, 将基金调整投资组合市场冲击成本分配给实际申购、赎回者值的方式, 将基金调整投资组合市场冲击成本分配给实际申购、赎回者值的方式, 将基金调整投资组合市场冲击成本分配给实际申购、赎回者从而减少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不影响,确保投资者合法权受损 从而减少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不影响,确保投资者合法权受损 害并得到公平对待
51 、指定 媒介:中国证监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全性报刊及、指定 媒介:中国证监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全性报刊及、指定 媒介:中国证监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全性报刊及、指定 媒介:中国证监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全性报刊及互联网站(包括基金管理人 、托互联网站(包括基金管理人 、托互联网站(包括基金管理人 、托网站、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 网站、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 网站)等媒介
52 、不可抗力:指本合同 当事人无法预见拒避免且在、不可抗力:指本合同 当事人无法预见拒避免且在、不可抗力:指本合同 当事人无法预见拒避免且在、不可抗力:指本合同 当事人无法预见拒避免且在、不可抗力:指本合同 当事人无法预见拒避免且在由基金托管人、理签署之日后发生的,使本合同当事无法全部履行或 由基金托管人、理签署之日后发生的,使本合同当事无法全部履行或 由基金托管人、理签署之日后发生的,使本合同当事无法全部履行或 无法部分履行本合同的任何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洪水、地震及其他自然灾害战 无法部分履行本合同的任何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洪水、地震及其他自然灾害战 无法部分履行本合同的任何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洪水、地震及其他自然灾害战 无法部分履行本合同的任何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洪水、地震及其他自然灾害战 争、 骚乱火灾政府征用没收法律规变化突发停电或其他事件争、 骚乱火灾政府征用没收法律规变化突发停电或其他事件争、 骚乱火灾政府征用没收法律规变化突发停电或其他事件争、 骚乱火灾政府征用没收法律规变化突发停电或其他事件争、 骚乱火灾政府征用没收法律规变化突发停电或其他事件争、 骚乱火灾政府征用没收法律规变化突发停电或其他事件争、 骚乱火灾政府征用没收法律规变化突发停电或其他事件争、 骚乱火灾政府征用没收法律规变化突发停电或其他事件争、 骚乱火灾政府征用没收法律规变化突发停电或其他事件争、 骚乱火灾政府征用没收法律规变化突发停电或其他事件证券交易
所非正常暂停或止53 、基金产 品资料概要:指《富国天合稳健优选混型证券投、基金产 品资料概要:指《富国天合稳健优选混型证券投、基金产 品资料概要:指《富国天合稳健优选混型证券投、基金产 品资料概要:指《富国天合稳健优选混型证券投品资料概要》及其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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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部分 基金管理人
一、 基金管理人概况 基金管理人概况 基金管理人概况 基金管理人概况
名称: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 1196 号世纪汇办公楼二 号世纪汇办公楼二 座 27 -30 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 1196 号世纪汇二座 27 -30 层
法定代表人:裴长江
总经理:陈戈
成立日期: 1999 年 4月 13 日
电话:( 电话:( 021 )20361818
传真:( 传真:( 021 )20361616
联系人:赵瑛
注册资本: 5.2 亿元人民币
股权结构( 截止于 2023 年 07月 10 日):
股东名称 股东名称
出资比例 出资比例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7.775% 27.775%
申万宏源 申万宏源 证券有限公司 证券有限公司 证券有限公司 证券有限公司
27.775% 27.775%
加拿大蒙特利尔银行 加拿大蒙特利尔银行 加拿大蒙特利尔银行 加拿大蒙特利尔银行
27.775% 27.775%
山东省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山东省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山东省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山东省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山东省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山东省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山东省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16.675% 16.675%
二、 主要人员情况 主要人员情况 主要人员情况 董事会成员 董事会成员 董事会成员
裴长江先生,董事研究学历。 现任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裴长江先生,董事研究学历。 现任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裴长江先生,董事研究学历。 现任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裴长江先生,董事研究学历。 现任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裴长江先生,董事研究学历。 现任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裴长江先生,董事研究学历。 现任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裴长江先生,董事研究学历。 现任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裴长江先生,董事研究学历。 现任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裴长江先生,董事研究学历。 现任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裴长江先生,董事研究学历。 现任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历任上海万 国证券公司研究部员、闸北营业总经理助,申银历任上海万 国证券公司研究部员、闸北营业总经理助,申银历任上海万 国证券公司研究部员、闸北营业总经理助,申银历任上海万 国证券公司研究部员、闸北营业总经理助,申银国证券公司闸北营业部总经理、浙江管副纪,华 国证券公司闸北营业部总经理、浙江管副纪,华 国证券公司闸北营业部总经理、浙江管副纪,华 国证券公司闸北营业部总经理、浙江管副纪,华 宝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总监,华兴业基金管理董事兼经。 宝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总监,华兴业基金管理董事兼经。 宝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总监,华兴业基金管理董事兼经。 宝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总监,华兴业基金管理董事兼经。 宝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总监,华兴业基金管理董事兼经。 宝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总监,华兴业基金管理董事兼经。 宝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总监,华兴业基金管理董事兼经。 宝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总监,华兴业基金管理董事兼经。 宝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总监,华兴业基金管理董事兼经。 宝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总监,华兴业基金管理董事兼经。 宝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总监,华兴业基金管理董事兼经。
陈戈先生,董事研究学历。现任富国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陈戈先生,董事研究学历。现任富国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陈戈先生,董事研究学历。现任富国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陈戈先生,董事研究学历。现任富国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陈戈先生,董事研究学历。现任富国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泰君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研究所员,富国基金管理、经 泰君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研究所员,富国基金管理、经 泰君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研究所员,富国基金管理、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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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研究部总经助副, 理、研究部总经助副, 理、研究部总经助副, 理、研究部总经助副, 理、研究部总经助副, 2005 年 4月至 2014 年 4月任富国 天益价值证券投资基金经理。
麦陈婉芬女士( 麦陈婉芬女士( Constance Mak Constance Mak Constance Mak ),董事,文学及商士加拿大特许会计 ),董事,文学及商士加拿大特许会计 ),董事,文学及商士加拿大特许会计 ),董事,文学及商士加拿大特许会计 ),董事,文学及商士加拿大特许会计 ),董事,文学及商士加拿大特许会计 ),董事,文学及商士加拿大特许会计 师。现任蒙特利尔银行全球资产管理亚洲区总经( 师。现任蒙特利尔银行全球资产管理亚洲区总经( 师。现任蒙特利尔银行全球资产管理亚洲区总经( General Manager, Asia, BMO General Manager, Asia, BMO General Manager, Asia, BMO General Manager, Asia, BMO Global Asset Management Global Asset Management Global Asset Management Global Asset Management ),中加贸易理事会董和拿大文电视台顾 ),中加贸易理事会董和拿大文电视台顾 问团的 成员。历任 St. Margaret St. Margaret ’s College s College 教师,加拿大毕马威 (KPMG) 会计事务所 的合伙人。
方荣义先生,董事博士高级会计师。现任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和 方荣义先生,董事博士高级会计师。现任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和 方荣义先生,董事博士高级会计师。现任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和 方荣义先生,董事博士高级会计师。现任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和 方荣义先生,董事博士高级会计师。现任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和 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监事会主席。历任北京用友电子财务 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监事会主席。历任北京用友电子财务 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监事会主席。历任北京用友电子财务 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监事会主席。历任北京用友电子财务 技术有限公司研究所信息中心副主任,厦门大学工商管理教育授国 技术有限公司研究所信息中心副主任,厦门大学工商管理教育授国 技术有限公司研究所信息中心副主任,厦门大学工商管理教育授国 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会计处副长,国非金 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会计处副长,国非金 融机构监管处长,中国 银行业督理委员会深圳局财务计、融机构监管处长,中国 银行业督理委员会深圳局财务计、融机构监管处长,中国 银行业督理委员会深圳局财务计、有银行监 管处长,申万国证券股份限公司财务总有银行监 管处长,申万国证券股份限公司财务总,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 ,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 司副总经理、执行委员会成财务监董事秘书。
张信军先生,董事研究学历。现任海 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张信军先生,董事研究学历。现任海 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张信军先生,董事研究学历。现任海 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张信军先生,董事研究学历。现任海 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张信军先生,董事研究学历。现任海 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通国际控股有限公司董 事、副总经理兼财务监海证券集团通国际控股有限公司董 事、副总经理兼财务监海证券集团通国际控股有限公司董 事、副总经理兼财务监海证券集团事、海通银行董。历任证券有限公司计划财务部员工资产管 事、海通银行董。历任证券有限公司计划财务部员工资产管 事、海通银行董。历任证券有限公司计划财务部员工资产管 事、海通银行董。历任证券有限公司计划财务部员工资产管 理 部副经理 部副经/经理、海通国际证券集团有限 公司首席财务官控股经理、海通国际证券集团有限 公司首席财务官控股经理、海通国际证券集团有限 公司首席财务官控股经理、海通国际证券集团有限 公司首席财务官控股经理、海通国际证券集团有限 公司首席财务官控股经理、海通国际证券集团有限 公司首席财务官控股经理、海通国际证券集团有限 公司首席财务官控股经理、海通国际证券集团有限 公司首席财务官控股经理、海通国际证券集团有限 公司首席财务官控股公司首席风险官。
吴惠明先生,董事硕士。现任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计划财务管理总 部吴惠明先生,董事硕士。现任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计划财务管理总 部吴惠明先生,董事硕士。现任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计划财务管理总 部吴惠明先生,董事硕士。现任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计划财务管理总 部经理。历任上海申银证券公司浦西管总部交易员工,万国股份有限 经理。历任上海申银证券公司浦西管总部交易员工,万国股份有限 经理。历任上海申银证券公司浦西管总部交易员工,万国股份有限 公司经纪管 理总部员工、办公室秘书固定收益财务经党委主任 理总部员工、办公室秘书固定收益财务经党委主任 理总部员工、办公室秘书固定收益财务经党委主任 理总部员工、办公室秘书固定收益财务经党委主任 兼任党委组织部副长、人力资源总经理,申万宏证券有限公司建工 兼任党委组织部副长、人力资源总经理,申万宏证券有限公司建工 兼任党委组织部副长、人力资源总经理,申万宏证券有限公司建工 作部 /党委办公室主任。
张晓燕女士,董事博。现任蒙特利尔银行亚洲区和(中国) 张晓燕女士,董事博。现任蒙特利尔银行亚洲区和(中国) 张晓燕女士,董事博。现任蒙特利尔银行亚洲区和(中国) 张晓燕女士,董事博。现任蒙特利尔银行亚洲区和(中国) 张晓燕女士,董事博。现任蒙特利尔银行亚洲区和(中国) 有限公司首席风险官。历任美国加州理工学 院化系研究员,拿大多伦有限公司首席风险官。历任美国加州理工学 院化系研究员,拿大多伦有限公司首席风险官。历任美国加州理工学 院化系研究员,拿大多伦化学系助理教授,蒙特利尔银行企业操作风险部 高级分析师、经和化学系助理教授,蒙特利尔银行企业操作风险部 高级分析师、经和化学系助理教授,蒙特利尔银行企业操作风险部 高级分析师、经和门总 监,道明证券交易风险管理部副裁兼华侨银行全球门总 监,道明证券交易风险管理部副裁兼华侨银行全球门总 监,道明证券交易风险管理部副裁兼华侨银行全球裁、市场风险管控及分析主,新加坡交易所理 部高级副总和裁、市场风险管控及分析主,新加坡交易所理 部高级副总和裁、市场风险管控及分析主,新加坡交易所理部高级副总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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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
郭宏韬先生,董事研究学历。现任山东省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上 宏韬先生,董事研究学历。现任山东省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上 宏韬先生,董事研究学历。现任山东省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上 宏韬先生,董事研究学历。现任山东省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上 海业务一部总经理。历任山东鲁信 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出纳、会计;海业务一部总经理。历任山东鲁信 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出纳、会计;海业务一部总经理。历任山东鲁信 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出纳、会计;海业务一部总经理。历任山东鲁信 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出纳、会计;房地产投资开发有限公司财务会计;山东鲁信致远旅游部副经理 房地产投资开发有限公司财务会计;山东鲁信致远旅游部副经理 房地产投资开发有限公司财务会计;山东鲁信致远旅游部副经理 房地产投资开发有限公司财务会计;山东鲁信致远旅游部副经理 房地产投资开发有限公司财务会计;山东鲁信致远旅游部副经理 (主持工作);山东鲁信能源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 司职;平安银行(主持工作);山东鲁信能源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 司职;平安银行(主持工作);山东鲁信能源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 司职;平安银行(主持工作);山东鲁信能源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 司职;平安银行(主持工作);山东鲁信能源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 司职;平安银行(主持工作);山东鲁信能源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 司职;平安银行(主持工作);山东鲁信能源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 司职;平安银行(主持工作);山东鲁信能源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 司职;平安银行(主持工作);山东鲁信能源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 司职;平安银行(主持工作);山东鲁信能源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 司职;平安银行(主持工作);山东鲁信能源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 司职;平安银行司风险经理,高 级客户;山东省金融资产管股份有限公营二部司风险经理,高 级客户;山东省金融资产管股份有限公营二部司风险经理,高 级客户;山东省金融资产管股份有限公营二部级主管 职员,恒丰资产处置组(筹)高上海业务中心级主管 职员,恒丰资产处置组(筹)高上海业务中心级主管 职员,恒丰资产处置组(筹)高上海业务中心级主管 职员,恒丰资产处置组(筹)高上海业务中心级主管 职员,恒丰资产处置组(筹)高上海业务中心级职员;山东省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上海业务中心副总经一 级职员;山东省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上海业务中心副总经一 级职员;山东省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上海业务中心副总经一 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 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
李彧 先生,独立董事研究学历高级经济师。现任上海紫江(集团)有 先生,独立董事研究学历高级经济师。现任上海紫江(集团)有 先生,独立董事研究学历高级经济师。现任上海紫江(集团)有 先生,独立董事研究学历高级经济师。现任上海紫江(集团)有 先生,独立董事研究学历高级经济师。现任上海紫江(集团)有 先生,独立董事研究学历高级经济师。现任上海紫江(集团)有 先生,独立董事研究学历高级经济师。现任上海紫江(集团)有 先生,独立董事研究学历高级经济师。现任上海紫江(集团)有 先生,独立董事研究学历高级经济师。现任上海紫江(集团)有 限公司副董事长、执行总裁,上 海威尔泰工业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执行总裁,上 海威尔泰工业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执行总裁,上 海威尔泰工业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执行总裁,上 海威尔泰工业自动化股份有海紫竹高新区(集团)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历任上江研究 海紫竹高新区(集团)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历任上江研究 海紫竹高新区(集团)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历任上江研究 海紫竹高新区(集团)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历任上江研究 海紫竹高新区(集团)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历任上江研究 海紫竹高新区(集团)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历任上江研究 室科长、总裁经理特别助董事副,上海紫江企业集团股份有 室科长、总裁经理特别助董事副,上海紫江企业集团股份有 室科长、总裁经理特别助董事副,上海紫江企业集团股份有 室科长、总裁经理特别助董事副,上海紫江企业集团股份有 室科长、总裁经理特别助董事副,上海紫江企业集团股份有 室科长、总裁经理特别助董事副,上海紫江企业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董事长。
季文冠先生,独立董事研究学历。现已退休任上海仪器表所 季文冠先生,独立董事研究学历。现已退休任上海仪器表所 季文冠先生,独立董事研究学历。现已退休任上海仪器表所 季文冠先生,独立董事研究学历。现已退休任上海仪器表所 季文冠先生,独立董事研究学历。现已退休任上海仪器表所 计划 科副长、办公室主任所,上海市浦东新区综合规计划 科副长、办公室主任所,上海市浦东新区综合规计划 科副长、办公室主任所,上海市浦东新区综合规计划 科副长、办公室主任所,上海市浦东新区综合规计划 科副长、办公室主任所,上海市浦东新区综合规土地局办公室副主任、长助理党组书记,上海市浦 土地局办公室副主任、长助理党组书记,上海市浦 土地局办公室副主任、长助理党组书记,上海市浦 土地局办公室副主任、长助理党组书记,上海市浦 土地局办公室副主任、长助理党组书记,上海市浦 土地局办公室副主任、长助理党组书记,上海市浦 东新区政府办公室主 任、外事办公室主区政府党组成员,上海市松江委 任、外事办公室主区政府党组成员,上海市松江委 任、外事办公室主区政府党组成员,上海市松江委 任、外事办公室主区政府党组成员,上海市松江委 常委、副区长, 上海市金融服务办公室主任中共工作员会书记常委、副区长, 上海市金融服务办公室主任中共工作员会书记常委、副区长, 上海市金融服务办公室主任中共工作员会书记常委、副区长, 上海市金融服务办公室主任中共工作员会书记常委、副区长, 上海市金融服务办公室主任中共工作员会书记上海市政协常委、民族和宗教员会主任,金融业联合务副 上海市政协常委、民族和宗教员会主任,金融业联合务副 上海市政协常委、民族和宗教员会主任,金融业联合务副 理事长。
李启安先生, 独立董事本科学历。现已退休任加拿大花旗银行副总裁李启安先生, 独立董事本科学历。现已退休任加拿大花旗银行副总裁李启安先生, 独立董事本科学历。现已退休任加拿大花旗银行副总裁李启安先生, 独立董事本科学历。现已退休任加拿大花旗银行副总裁李启安先生, 独立董事本科学历。现已退休任加拿大花旗银行副总裁加拿大皇家地产服务有限公司亚洲业发展部总监, MKI 集团有限公司(香港上 集团有限公司(香港上 巿公司)执行董事,获多利金融服务有限(香港汇丰银子中囯部高 巿公司)执行董事,获多利金融服务有限(香港汇丰银子中囯部高 巿公司)执行董事,获多利金融服务有限(香港汇丰银子中囯部高 巿公司)执行董事,获多利金融服务有限(香港汇丰银子中囯部高 巿公司)执行董事,获多利金融服务有限(香港汇丰银子中囯部高 级副总裁,香港万都房产发展有限公司高大昌行集团(中 级副总裁,香港万都房产发展有限公司高大昌行集团(中 级副总裁,香港万都房产发展有限公司高大昌行集团(中 级副总裁,香港万都房产发展有限公司高大昌行集团(中 信泰富集团子公司)财 信泰富集团子公司)财 务总经理及曾派驻为上海,香港汇丰银行私人 务总经理及曾派驻为上海,香港汇丰银行私人 银行部高级副总裁并派驻上海分任财 富管理经,万都项目有限公司银行部高级副总裁并派驻上海分任财 富管理经,万都项目有限公司务总监。
刘江宁女士,独立董事博副教授。现任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全球化与中 刘江宁女士,独立董事博副教授。现任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全球化与中 刘江宁女士,独立董事博副教授。现任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全球化与中 刘江宁女士,独立董事博副教授。现任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全球化与中 刘江宁女士,独立董事博副教授。现任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全球化与中 刘江宁女士,独立董事博副教授。现任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全球化与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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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现代化问题研究所员。 历任山东财经大学教师监事会成员 监事会成员 监事会成员
孟祥元先生,监事长研究学历经济师。现任山东省金融资产管理股份 孟祥元先生,监事长研究学历经济师。现任山东省金融资产管理股份 孟祥元先生,监事长研究学历经济师。现任山东省金融资产管理股份 孟祥元先生,监事长研究学历经济师。现任山东省金融资产管理股份 孟祥元先生,监事长研究学历经济师。现任山东省金融资产管理股份 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会秘。历任中国重汽集团济南桥箱职员; 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会秘。历任中国重汽集团济南桥箱职员; 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会秘。历任中国重汽集团济南桥箱职员; 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会秘。历任中国重汽集团济南桥箱职员; 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会秘。历任中国重汽集团济南桥箱职员; 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会秘。历任中国重汽集团济南桥箱职员; 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会秘。历任中国重汽集团济南桥箱职员; 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会秘。历任中国重汽集团济南桥箱职员; 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会秘。历任中国重汽集团济南桥箱职员; 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会秘。历任中国重汽集团济南桥箱职员; 中国重型汽车有限公司证券部政策研究员;山东省鲁信投资控股集团产 中国重型汽车有限公司证券部政策研究员;山东省鲁信投资控股集团产 权管理部、投资发展(产)一级职员 ,高权管理部、投资发展(产)一级职员 ,高权管理部、投资发展(产)一级职员 ,高权管理部、投资发展(产)一级职员 ,高权管理部、投资发展(产)一级职员 ,高;山东省金融资产管 ;山东省金融资产管 理股份有 限公司权投资部副总经(主持工作);山东省金融产管理股份有 限公司权投资部副总经(主持工作);山东省金融产管理股份有 限公司权投资部副总经(主持工作);山东省金融产管理股份有 限公司权投资部副总经(主持工作);山东省金融产管理股份有 限公司权投资部副总经(主持工作);山东省金融产管理股份有 限公司权投资部副总经(主持工作);山东省金融产管理股份有 限公司权投资部副总经(主持工作);山东省金融产管理股份有 限公司权投资部副总经(主持工作);山东省金融产管理股份有 限公司权投资部副总经(主持工作);山东省金融产管理股份有 限公司权投资部副总经(主持工作);山东省金融产管理股份有 限公司权投资部副总经(主持工作);山东省金融产管限公司总经理助兼党委办室、董事会主任及综合管部长;山东省 限公司总经理助兼党委办室、董事会主任及综合管部长;山东省 限公司总经理助兼党委办室、董事会主任及综合管部长;山东省 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办室、董事会主任及综合部长; 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办室、董事会主任及综合部长; 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办室、董事会主任及综合部长; 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办室、董事会主任及综合部长; 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办室、董事会主任及综合部长; 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办室、董事会主任及综合部长; 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办室、董事会主任及综合部长; 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办室、董事会主任及综合部长; 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办室、董事会主任及综合部长; 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办室、董事会主任及综合部长; 山东省 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室主任、综合部长;山东省 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室主任、综合部长;山东省 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室主任、综合部长;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山东省党委 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山东省党委 副书记、董事会秘。
曹志刚先生,监事经 济学硕士。现任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稽核部副总曹志刚先生,监事经 济学硕士。现任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稽核部副总曹志刚先生,监事经 济学硕士。现任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稽核部副总曹志刚先生,监事经 济学硕士。现任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稽核部副总理,海通吉禾股权投资 基金管有限责任公司监事创意理,海通吉禾股权投资 基金管有限责任公司监事创意理,海通吉禾股权投资 基金管有限责任公司监事创意本管理有限公司 监事。历任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风险控制总部 (稽核)二级经理、监事。历任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风险控制总部 (稽核)二级经理、监事。历任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风险控制总部 (稽核)二级经理、监事。历任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风险控制总部 (稽核)二级经理、监事。历任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风险控制总部 (稽核)二级经理、总经理助。
赵伟先生,监事本科学历。现任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法律合规总 部副赵伟先生,监事本科学历。现任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法律合规总 部副赵伟先生,监事本科学历。现任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法律合规总 部副赵伟先生,监事本科学历。现任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法律合规总 部副经理(总部副级)兼合规综、反洗钱。历任申银万国证券股份 经理(总部副级)兼合规综、反洗钱。历任申银万国证券股份 经理(总部副级)兼合规综、反洗钱。历任申银万国证券股份 经理(总部副级)兼合规综、反洗钱。历任申银万国证券股份 经理(总部副级)兼合规综、反洗钱。历任申银万国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崇明营业部员工、稽核总审计合规与风险管理督导 有限公司崇明营业部员工、稽核总审计合规与风险管理督导 有限公司崇明营业部员工、稽核总审计合规与风险管理督导 部经理,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合 规与风险管中心综业务董事、部经理,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合 规与风险管中心综业务董事、部经理,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合 规与风险管中心综业务董事、管理 总部综合行政经、法律规管理 总部综合行政经、法律规管理 总部综合行政经、法律规助理。
赵士毅先生,监事本科学历。现任蒙特利尔银行(中国)有限公司 赵士毅先生,监事本科学历。现任蒙特利尔银行(中国)有限公司 赵士毅先生,监事本科学历。现任蒙特利尔银行(中国)有限公司 赵士毅先生,监事本科学历。现任蒙特利尔银行(中国)有限公司 赵士毅先生,监事本科学历。现任蒙特利尔银行(中国)有限公司 赵士毅先生,监事本科学历。现任蒙特利尔银行(中国)有限公司 董事总 经理、亚 洲企业投资发展部负责人。历任中国银联股份有限公司际务总经理、亚 洲企业投资发展部负责人。历任中国银联股份有限公司际务总经理、亚 洲企业投资发展部负责人。历任中国银联股份有限公司际务总太业务发展主管,西班牙对外银行中国区 执董事、太业务发展主管,西班牙对外银行中国区 执董事、太业务发展主管,西班牙对外银行中国区 执董事、太业务发展主管,西班牙对外银行中国区 执董事、私人银行副总裁、中信 私人银行副总裁、中信 私人银行副总裁、中信 -西班牙对外银行 私人管理团队成员、亚洲零售西班牙对外银行 私人管理团队成员、亚洲零售西班牙对外银行 私人管理团队成员、亚洲零售西班牙对外银行 私人管理团队成员、亚洲零售西班牙对外银行 私人管理团队成员、亚洲零售西班牙对外银行 私人管理团队成员、亚洲零售西班牙对外银行 私人管理团队成员、亚洲零售助理副总裁、西班牙对外银行全球青年领导层培训生,上海复星高科技(集团) 助理副总裁、西班牙对外银行全球青年领导层培训生,上海复星高科技(集团) 助理副总裁、西班牙对外银行全球青年领导层培训生,上海复星高科技(集团) 助理副总裁、西班牙对外银行全球青年领导层培训生,上海复星高科技(集团) 助理副总裁、西班牙对外银行全球青年领导层培训生,上海复星高科技(集团) 助理副总裁、西班牙对外银行全球青年领导层培训生,上海复星高科技(集团) 助理副总裁、西班牙对外银行全球青年领导层培训生,上海复星高科技(集团) 助理副总裁、西班牙对外银行全球青年领导层培训生,上海复星高科技(集团) 助理副总裁、西班牙对外银行全球青年领导层培训生,上海复星高科技(集团) 助理副总裁、西班牙对外银行全球青年领导层培训生,上海复星高科技(集团) 有限公司国际发展部执行总经理兼集团财富管和私人银委员会,蒙特利 有限公司国际发展部执行总经理兼集团财富管和私人银委员会,蒙特利 尔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亚洲区战略发展总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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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志辉先生,监事本科学历。现任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集中交易部投研 夏志辉先生,监事本科学历。现任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集中交易部投研 夏志辉先生,监事本科学历。现任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集中交易部投研 夏志辉先生,监事本科学历。现任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集中交易部投研 中台总监兼资深金融平研究经理。历任北京江河幕 中台总监兼资深金融平研究经理。历任北京江河幕 墙工程有限公司 ERP 部门系 统管理员,上海霸才软件有限公司系信息部绘梦视技术 统管理员,上海霸才软件有限公司系信息部绘梦视技术 统管理员,上海霸才软件有限公司系信息部绘梦视技术 有限公司技术部数据库管理员, 富国基金信息高级系统有限公司技术部数据库管理员, 富国基金信息高级系统有限公司技术部数据库管理员, 富国基金信息高级系统有限公司技术部数据库管理员, 富国基金信息高级系统有限公司技术部数据库管理员, 富国基金信息高级系统有限公司技术部数据库管理员, 富国基金信息高级系统有限公司技术部数据库管理员, 富国基金信息高级系统有限公司技术部数据库管理员, 富国基金信息高级系统有限公司技术部数据库管理员, 富国基金信息高级系统有限公司技术部数据库管理员, 富国基金信息高级系统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息部主,富国高级风险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息部主,富国高级风险经 理、集中交易部风控总监助副高级金融平台研究经 理、集中交易部风控总监助副高级金融平台研究经 理、集中交易部风控总监助副高级金融平台研究经 理、集中交易部风控总监助副高级金融平台研究理。
孙玉礼先生,监事研究学历。现任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权益投资 部孙玉礼先生,监事研究学历。现任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权益投资 部孙玉礼先生,监事研究学历。现任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权益投资 部孙玉礼先生,监事研究学历。现任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权益投资 部深基金专员。历任美世咨询 数据中心分析师,韬睿惠悦管理深基金专员。历任美世咨询 数据中心分析师,韬睿惠悦管理深基金专员。历任美世咨询 数据中心分析师,韬睿惠悦管理(深圳 )有限 公司福利部精算顾问,上海泽奔商务咨询有限富国基金 公司福利部精算顾问,上海泽奔商务咨询有限富国基金 公司福利部精算顾问,上海泽奔商务咨询有限富国基金 管理有限 公司高级项目经理、资深机构服务部总监助基金专员。
程铖女士,监事研究生学历。现任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机构服务部总经 程铖女士,监事研究生学历。现任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机构服务部总经 程铖女士,监事研究生学历。现任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机构服务部总经 程铖女士,监事研究生学历。现任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机构服务部总经 理。历任富国基金管有限公司机构客户经 、高级项目理。历任富国基金管有限公司机构客户经 、高级项目理。历任富国基金管有限公司机构客户经 、高级项目理。历任富国基金管有限公司机构客户经 、高级项目理、资深项目经机构服 务部总监助副理、资深项目经机构服 务部总监助副理、资深项目经机构服 务部总监助副理、资深项目经机构服 务部总监助副理、资深项目经机构服 务部总监助副务部副总经理。
黄奥博先生,监事研究学历。现任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战略与产品部 黄奥博先生,监事研究学历。现任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战略与产品部 黄奥博先生,监事研究学历。现任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战略与产品部 黄奥博先生,监事研究学历。现任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战略与产品部 副总经理兼产品二部。历任国联安基金管有限公司助, 副总经理兼产品二部。历任国联安基金管有限公司助, 齐鲁证券有限公司北京资产管理 分品部高级经,富国基金齐鲁证券有限公司北京资产管理 分品部高级经,富国基金有限公 司产品 经理、高级开发资深战略与部司产品 经理、高级开发资深战略与部司产品 经理、高级开发资深战略与部司产品 经理、高级开发资深战略与部开发总监助理、战略与产品部副。 督察长 督察长
赵瑛女士,研究生学历硕位。曾任职于海通证券有限公司投资银行总 赵瑛女士,研究生学历硕位。曾任职于海通证券有限公司投资银行总 赵瑛女士,研究生学历硕位。曾任职于海通证券有限公司投资银行总 赵瑛女士,研究生学历硕位。曾任职于海通证券有限公司投资银行总 部、国际业务;上海盛(集团)有限公司资产管理风险通证 部、国际业务;上海盛(集团)有限公司资产管理风险通证 部、国际业务;上海盛(集团)有限公司资产管理风险通证 部、国际业务;上海盛(集团)有限公司资产管理风险通证 部、国际业务;上海盛(集团)有限公司资产管理风险通证 部、国际业务;上海盛(集团)有限公司资产管理风险通证 部、国际业务;上海盛(集团)有限公司资产管理风险通证 部、国际业务;上海盛(集团)有限公司资产管理风险通证 部、国际业务;上海盛(集团)有限公司资产管理风险通证 部、国际业务;上海盛(集团)有限公司资产管理风险通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合规与风 险管理总部;上海通证资产券股份有限公司合规与风 险管理总部;上海通证资产控部; 2015 年 7月加入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 监察稽核部总经。现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督察长。 经营管理层人员 经营管理层人员 经营管理层人员 经营管理层人员
陈戈先生,总经理(简历请参见上述关于董事的介绍)。 陈戈先生,总经理(简历请参见上述关于董事的介绍)。
林志松先生,本科学历工商管理硕士位。曾任漳州进出口品检验局秘 林志松先生,本科学历工商管理硕士位。曾任漳州进出口品检验局秘 林志松先生,本科学历工商管理硕士位。曾任漳州进出口品检验局秘 林志松先生,本科学历工商管理硕士位。曾任漳州进出口品检验局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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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晋江进出口商品检验局办事处负责人厦门证券公司业务经理; 1998 年 10 月参与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筹备,历任监察稽核部员、高级门 月参与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筹备,历任监察稽核部员、高级门 月参与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筹备,历任监察稽核部员、高级门 月参与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筹备,历任监察稽核部员、高级门 副经理、部门督察长,现任富国基金管有限公司总兼首席信息官。 副经理、部门督察长,现任富国基金管有限公司总兼首席信息官。 副经理、部门督察长,现任富国基金管有限公司总兼首席信息官。 副经理、部门督察长,现任富国基金管有限公司总兼首席信息官。 副经理、部门督察长,现任富国基金管有限公司总兼首席信息官。
陆文佳女士, 研究生学历硕位。曾任中国建设银行上海市分职员陆文佳女士, 研究生学历硕位。曾任中国建设银行上海市分职员陆文佳女士, 研究生学历硕位。曾任中国建设银行上海市分职员陆文佳女士, 研究生学历硕位。曾任中国建设银行上海市分职员陆文佳女士, 研究生学历硕位。曾任中国建设银行上海市分职员陆文佳女士, 研究生学历硕位。曾任中国建设银行上海市分职员陆文佳女士, 研究生学历硕位。曾任中国建设银行上海市分职员陆文佳女士, 研究生学历硕位。曾任中国建设银行上海市分职员陆文佳女士, 研究生学历硕位。曾任中国建设银行上海市分职员陆文佳女士, 研究生学历硕位。曾任中国建设银行上海市分职员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市场总监、副营销裁; 2014 年 5月加入富国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现任富国基金管理副总经。
李笑薇女士,研究生学历博位高级经济师 李笑薇女士,研究生学历博位高级经济师 李笑薇女士,研究生学历博位高级经济师 李笑薇女士,研究生学历博位高级经济师 。曾任国家教委外资贷款 。曾任国家教委外资贷款 办公室项目官员,摩根士丹利资本国际 Barra 公司( MSCI BARRA MSCI BARRA )BARRA 股票风 险评估部高级研究员,巴克莱国际投资管理公司( 险评估部高级研究员,巴克莱国际投资管理公司( 险评估部高级研究员,巴克莱国际投资管理公司( Barclays Global Investors Barclays Global Investors Barclays Global Investors ) 大中华主动股票投资总监、高级基金经理及研究员; 2009 年 6月加入富国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历任经、量化与海外投资部总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历任经、量化与海外投资部总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历任经、量化与海外投资部总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历任经、量化与海外投资部总助现任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兼。
朱少醒先生,研究学历博士位。 2000 年 6月加入富国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历任产品开发主管、 基金经理助公司,历任产品开发主管、 基金经理助公司,历任产品开发主管、 基金经理助公司,历任产品开发主管、 基金经理助研究部总经理、权益投资 研究部总经理、权益投资 部总经理、公司助,现任富国基金管有限副兼。 部总经理、公司助,现任富国基金管有限副兼。 部总经理、公司助,现任富国基金管有限副兼。 部总经理、公司助,现任富国基金管有限副兼。 部总经理、公司助,现任富国基金管有限副兼。 部总经理、公司助,现任富国基金管有限副兼。 部总经理、公司助,现任富国基金管有限副兼。 部总经理、公司助,现任富国基金管有限副兼。 部总经理、公司助,现任富国基金管有限副兼。 部总经理、公司助,现任富国基金管有限副兼。 部总经理、公司助,现任富国基金管有限副兼。 本基金经理 本基金经理 本基金经理 本基金经理
(1)现任基金经理:张啸伟,硕士曾湘财证券础化工研究员招商 )现任基金经理:张啸伟,硕士曾湘财证券础化工研究员招商 )现任基金经理:张啸伟,硕士曾湘财证券础化工研究员招商 )现任基金经理:张啸伟,硕士曾湘财证券础化工研究员招商 )现任基金经理:张啸伟,硕士曾湘财证券础化工研究员招商 )现任基金经理:张啸伟,硕士曾湘财证券础化工研究员招商 )现任基金经理:张啸伟,硕士曾湘财证券础化工研究员招商 )现任基金经理:张啸伟,硕士曾湘财证券础化工研究员招商 )现任基金经理:张啸伟,硕士曾湘财证券础化工研究员招商 )现任基金经理:张啸伟,硕士曾湘财证券础化工研究员招商 证券化工研究员;自 证券化工研究员;自 2011 年 6月加入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行业研究员、 月加入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行业研究员、 权益基金经理 、高级;现任富国投资部总监助权益基金经理 、高级;现任富国投资部总监助权益基金经理 、高级;现任富国投资部总监助兼高级权益基金经理。自 兼高级权益基金经理。自 2015 年 11 月起任富国天合稳健优选混型证券投资基 金(原富国天合稳健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经理;自 基金经理;自 2016 年 05 月起任富 国美丽中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经理;自 国美丽中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经理;自 2019 年 06 月起任富国睿泽回报混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经理;具有从业格。
(2)历任基金经理:周蔚文先生自 )历任基金经理:周蔚文先生自 )历任基金经理:周蔚文先生自 )历任基金经理:周蔚文先生自 2006 年 11 月至 2011 年 1月担任本基金 基金经理;尚鹏岳先生自 2011 年 1月至 2015 年 6月担任本基金经理 月担任本基金经理 ;汪鸣 自 2015 年 4月至 2017 年 12 月担任本基金经理;杨栋自 月担任本基金经理;杨栋自 月担任本基金经理;杨栋自 2015 年 08 月至 2020 年 04 月担任本基金经理; 投资决策委员 会成投资决策委员 会成投资决策委员 会成投资决策委员 会成投资决策委员
会成公司投委会成员:总经理陈戈,分管副朱少醒李笑薇 公司投委会成员:总经理陈戈,分管副朱少醒李笑薇 公司投委会成员:总经理陈戈,分管副朱少醒李笑薇 公司投委会成员:总经理陈戈,分管副朱少醒李笑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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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上述人员之间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三、 基金管理人的职责 基金管理人的职责 基金管理人的职责 基金管理人的职责
1、依法募集基金,办理或者委托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机 构认定的其他、依法募集基金,办理或者委托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机 构认定的其他、依法募集基金,办理或者委托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机 构认定的其他、依法募集基金,办理或者委托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机 构认定的其他、依法募集基金,办理或者委托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机 构认定的其他、依法募集基金,办理或者委托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机 构认定的其他、依法募集基金,办理或者委托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机 构认定的其他、依法募集基金,办理或者委托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机 构认定的其他、依法募集基金,办理或者委托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机 构认定的其他、依法募集基金,办理或者委托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机 构认定的其他构代为办理基金份额的发售、申购赎回和登记事宜;
2、办理基金备 案手续;
3、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分别记账,进行证券投资;
4、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确收益分 配方案,及时向份额持有人、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确收益分 配方案,及时向份额持有人、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确收益分 配方案,及时向份额持有人、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确收益分 配方案,及时向份额持有人、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确收益分 配方案,及时向份额持有人、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确收益分 配方案,及时向份额持有人、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确收益分 配方案,及时向份额持有人、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确收益分 配方案,及时向份额持有人、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确收益分 配方案,及时向份额持有人、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确收益分 配方案,及时向份额持有人配收益;
5、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财务报告;
6、编制季度报告中期和年;
7、计算并公告基金净值信息,确定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8、办理与基金财产管业务活动有关的信息披露事项;
9、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 大会;
10 、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
11 、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份额持有利益行使诉讼权或者实施其 、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份额持有利益行使诉讼权或者实施其 、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份额持有利益行使诉讼权或者实施其 他法律行为;
12 、法律规和中国证监会定的或《基金合同》约其他职责。
四、 基金管理人关于遵守法律规的承诺 基金管理人关于遵守法律规的承诺 基金管理人关于遵守法律规的承诺 基金管理人关于遵守法律规的承诺 基金管理人关于遵守法律规的承诺 基金管理人关于遵守法律规的承诺 基金管理人关于遵守法律规的承诺
1、基金管理人承诺不从事违反《中华民共和国证券法》运 、基金管理人承诺不从事违反《中华民共和国证券法》运 、基金管理人承诺不从事违反《中华民共和国证券法》运 、基金管理人承诺不从事违反《中华民共和国证券法》运 、基金管理人承诺不从事违反《中华民共和国证券法》运 、基金管理人承诺不从事违反《中华民共和国证券法》运 、基金管理人承诺不从事违反《中华民共和国证券法》运 、基金管理人承诺不从事违反《中华民共和国证券法》运 、基金管理人承诺不从事违反《中华民共和国证券法》运 、基金管理人承诺不从事违反《中华民共和国证券法》运 、基金管理人承诺不从事违反《中华民共和国证券法》运 、基金管理人承诺不从事违反《中华民共和国证券法》运 、基金管理人承诺不从事违反《中华民共和国证券法》运 、基金管理人承诺不从事违反《中华民共和国证券法》运 作办法》、《销售信息披露等律规的 行为,并承诺建立健全作办法》、《销售信息披露等律规的 行为,并承诺建立健全作办法》、《销售信息披露等律规的 行为,并承诺建立健全作办法》、《销售信息披露等律规的 行为,并承诺建立健全作办法》、《销售信息披露等律规的 行为,并承诺建立健全作办法》、《销售信息披露等律规的 行为,并承诺建立健全作办法》、《销售信息披露等律规的 行为,并承诺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违法行为的发生。
2、基金管理人承诺不从事以下违反《法》的 行为,并建立健全、基金管理人承诺不从事以下违反《法》的 行为,并建立健全、基金管理人承诺不从事以下违反《法》的 行为,并建立健全、基金管理人承诺不从事以下违反《法》的 行为,并建立健全、基金管理人承诺不从事以下违反《法》的 行为,并建立健全、基金管理人承诺不从事以下违反《法》的 行为,并建立健全、基金管理人承诺不从事以下违反《法》的 行为,并建立健全、基金管理人承诺不从事以下违反《法》的 行为,并建立健全、基金管理人承诺不从事以下违反《法》的 行为,并建立健全、基金管理人承诺不从事以下违反《法》的 行为,并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下列行为的发生:
(1)将基金管理 人固有财产或者他混同于基金从事证券投资;
(2)不公平地对待管理的同基金财产;
(3)利用基金财产或职务之便为份额持有人以外的第三牟取益;
(4)向基金份额持有 人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担损失;
(5)侵占、挪用基金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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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泄露因职务便利获取的未公开信息、用该从事或者明示 暗)泄露因职务便利获取的未公开信息、用该从事或者明示 暗)泄露因职务便利获取的未公开信息、用该从事或者明示 暗)泄露因职务便利获取的未公开信息、用该从事或者明示 暗)泄露因职务便利获取的未公开信息、用该从事或者明示 暗)泄露因职务便利获取的未公开信息、用该从事或者明示 暗)泄露因职务便利获取的未公开信息、用该从事或者明示 暗)泄露因职务便利获取的未公开信息、用该从事或者明示 暗)泄露因职务便利获取的未公开信息、用该从事或者明示 暗)泄露因职务便利获取的未公开信息、用该从事或者明示 暗他人从事相关的交易活动;
(7)法律、行政规和中国证监会定禁止的其他为。
3、基金管理人承诺加强员,化职业操守督促和约束工遵国 、基金管理人承诺加强员,化职业操守督促和约束工遵国 、基金管理人承诺加强员,化职业操守督促和约束工遵国 、基金管理人承诺加强员,化职业操守督促和约束工遵国 、基金管理人承诺加强员,化职业操守督促和约束工遵国 、基金管理人承诺加强员,化职业操守督促和约束工遵国 、基金管理人承诺加强员,化职业操守督促和约束工遵国 、基金管理人承诺加强员,化职业操守督促和约束工遵国 、基金管理人承诺加强员,化职业操守督促和约束工遵国 、基金管理人承诺加强员,化职业操守督促和约束工遵国 家有关法律、规及行业范,诚实信用勤勉尽责不从事以下活动 :
(1)越权或违规经营;
(2)违反基金合同或托管协议;
(3)故意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他相关机构的合法权益;
(4)在向中国证监会报送的资料弄虚作假;
(5)拒绝、干 扰、阻挠或严重影响中国证监会依法管;
(6)玩忽职守、滥用权,不按照规定履行责;
(7)违反现行有 效的关法律、规章基金合同和中国证监会)违反现行有 效的关法律、规章基金合同和中国证监会)违反现行有 效的关法律、规章基金合同和中国证监会)违反现行有 效的关法律、规章基金合同和中国证监会)违反现行有 效的关法律、规章基金合同和中国证监会)违反现行有 效的关法律、规章基金合同和中国证监会)违反现行有 效的关法律、规章基金合同和中国证监会)违反现行有 效的关法律、规章基金合同和中国证监会)违反现行有 效的关法律、规章基金合同和中国证监会)违反现行有 效的关法律、规章基金合同和中国证监会关规定,泄露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证券、基 金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关规定,泄露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证券、基 金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关规定,泄露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证券、基 金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关规定,泄露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证券、基 金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金投资内容、基计划等信息,或利用该从事 者明示暗他人金投资内容、基计划等信息,或利用该从事 者明示暗他人金投资内容、基计划等信息,或利用该从事 者明示暗他人金投资内容、基计划等信息,或利用该从事 者明示暗他人相关的交易活动;
(8)协助、接受委托或 以其他任何形式为组织或个人进行证券交易;
(9)违反证券交易场所业务规则, 利用对敲倒、仓等手段操纵市价格)违反证券交易场所业务规则, 利用对敲倒、仓等手段操纵市价格)违反证券交易场所业务规则, 利用对敲倒、仓等手段操纵市价格)违反证券交易场所业务规则, 利用对敲倒、仓等手段操纵市价格扰乱市场秩序;
(10 )贬损同行,以提高自己;
(11 )在公开 信息披露和广告中故意含有虚假、误导欺诈成分;
(12 )以不正当手段谋求业务发展;
(13 )有悖社会公德,损害证券投资基金从业人员形象;
(14 )其他法律、行政规禁止的为。
五、 基金管理人关于禁止性行为的承诺 基金管理人关于禁止性行为的承诺 基金管理人关于禁止性行为的承诺 基金管理人关于禁止性行为的承诺 基金管理人关于禁止性行为的承诺 基金管理人关于禁止性行为的承诺 基金管理人关于禁止性行为的承诺
为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本禁止从事下列行:
1、承销证券;
2、向他人贷款或者提供担保;
3、从事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
4、买卖其他基金份额,但是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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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向基金管理人托出资或者买卖发行 、向基金管理人托出资或者买卖发行 、向基金管理人托出资或者买卖发行 、向基金管理人托出资或者买卖发行 、向基金管理人托出资或者买卖发行 、向基金管理人托出资或者买卖发行 、向基金管理人托出资或者买卖发行 、向基金管理人托出资或者买卖发行 、向基金管理人托出资或者买卖发行 、向基金管理人托出资或者买卖发行 的股票或者债券;
6、 买卖与基金管理人托有控股关系的东或者、 买卖与基金管理人托有控股关系的东或者、 买卖与基金管理人托有控股关系的东或者、 买卖与基金管理人托有控股关系的东或者、 买卖与基金管理人托有控股关系的东或者、 买卖与基金管理人托有控股关系的东或者、 买卖与基金管理人托有控股关系的东或者、 买卖与基金管理人托有控股关系的东或者、 买卖与基金管理人托有控股关系的东或者、 买卖与基金管理人托有控股关系的东或者基金托管人有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发行证券或者承销期内;
7、从事内幕交易操纵证券价格及其他不正当的活动;
8、依照法律行政规有关定,由中国证监 会规定禁止的其他活动。
六、 基金经理承诺 基金经理承诺 基金经理承诺
1、依照有关法律规和《基金合同》的定,本着谨慎原则为份额 、依照有关法律规和《基金合同》的定,本着谨慎原则为份额 、依照有关法律规和《基金合同》的定,本着谨慎原则为份额 、依照有关法律规和《基金合同》的定,本着谨慎原则为份额 、依照有关法律规和《基金合同》的定,本着谨慎原则为份额 、依照有关法律规和《基金合同》的定,本着谨慎原则为份额 、依照有关法律规和《基金合同》的定,本着谨慎原则为份额 、依照有关法律规和《基金合同》的定,本着谨慎原则为份额 、依照有关法律规和《基金合同》的定,本着谨慎原则为份额 、依照有关法律规和《基金合同》的定,本着谨慎原则为份额 持有人谋取最大利益;
2、不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受雇人或任何第三者牟取益;
3、不违反现行有效的关法律规基金合同和中国证监会定, 、不违反现行有效的关法律规基金合同和中国证监会定, 、不违反现行有效的关法律规基金合同和中国证监会定, 、不违反现行有效的关法律规基金合同和中国证监会定, 、不违反现行有效的关法律规基金合同和中国证监会定, 、不违反现行有效的关法律规基金合同和中国证监会定, 、不违反现行有效的关法律规基金合同和中国证监会定, 、不违反现行有效的关法律规基金合同和中国证监会定, 、不违反现行有效的关法律规基金合同和中国证监会定, 、不违反现行有效的关法律规基金合同和中国证监会定, 泄露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投资内 泄露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投资内 泄露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投资内 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或利用该从事者明示暗他人相关的交 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或利用该从事者明示暗他人相关的交 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或利用该从事者明示暗他人相关的交 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或利用该从事者明示暗他人相关的交 易活动;
4、不以任何形式为其他组织或个人进行证券交易。
七、 基金管理人的风险和内部控制度 基金管理人的风险和内部控制度 基金管理人的风险和内部控制度 基金管理人的风险和内部控制度 基金管理人的风险和内部控制度 基金管理人的风险和内部控制度 基金管理人的风险和内部控制度 基金管理人的风险和内部控制度
1、风险管理体系
本基金在运作过程中面临的风险主要包括市场、 信用流动性本基金在运作过程中面临的风险主要包括市场、 信用流动性本基金在运作过程中面临的风险主要包括市场、 信用流动性本基金在运作过程中面临的风险主要包括市场、 信用流动性管理风险、操作或技术合规性以及其他。
针对上述各种风险,基金管理人建立了一套完整的体系具包括 针对上述各种风险,基金管理人建立了一套完整的体系具包括 针对上述各种风险,基金管理人建立了一套完整的体系具包括 以下内容:
(1)建立风险管理环境。具体包括制定战略、目标,设置相应的 )建立风险管理环境。具体包括制定战略、目标,设置相应的 )建立风险管理环境。具体包括制定战略、目标,设置相应的 )建立风险管理环境。具体包括制定战略、目标,设置相应的 )建立风险管理环境。具体包括制定战略、目标,设置相应的 )建立风险管理环境。具体包括制定战略、目标,设置相应的 )建立风险管理环境。具体包括制定战略、目标,设置相应的 )建立风险管理环境。具体包括制定战略、目标,设置相应的 )建立风险管理环境。具体包括制定战略、目标,设置相应的 )建立风险管理环境。具体包括制定战略、目标,设置相应的 组织机构,配备相应的人力资源与技术系统设定风险管理时间范 围空组织机构,配备相应的人力资源与技术系统设定风险管理时间范 围空组织机构,配备相应的人力资源与技术系统设定风险管理时间范 围空围等内容。
(2)识别风险。辨组织系统与业务流程中存在的以及原 )识别风险。辨组织系统与业务流程中存在的以及原 )识别风险。辨组织系统与业务流程中存在的以及原 )识别风险。辨组织系统与业务流程中存在的以及原 )识别风险。辨组织系统与业务流程中存在的以及原 )识别风险。辨组织系统与业务流程中存在的以及原 )识别风险。辨组织系统与业务流程中存在的以及原 )识别风险。辨组织系统与业务流程中存在的以及原 )识别风险。辨组织系统与业务流程中存在的以及原 )识别风险。辨组织系统与业务流程中存在的以及原 因。
(3)分析风险。检查存在的 控制措施,发生可能性及其引起)分析风险。检查存在的 控制措施,发生可能性及其引起)分析风险。检查存在的 控制措施,发生可能性及其引起)分析风险。检查存在的 控制措施,发生可能性及其引起)分析风险。检查存在的 控制措施,发生可能性及其引起)分析风险。检查存在的 控制措施,发生可能性及其引起)分析风险。检查存在的 控制措施,发生可能性及其引起)分析风险。检查存在的 控制措施,发生可能性及其引起)分析风险。检查存在的 控制措施,发生可能性及其引起)分析风险。检查存在的 控制措施,发生可能性及其引起后果。
(4)度量风险。评估水平的 高低,既有定性手段也)度量风险。评估水平的 高低,既有定性手段也)度量风险。评估水平的 高低,既有定性手段也)度量风险。评估水平的 高低,既有定性手段也)度量风险。评估水平的 高低,既有定性手段也)度量风险。评估水平的 高低,既有定性手段也)度量风险。评估水平的 高低,既有定性手段也)度量风险。评估水平的 高低,既有定性手段也)度量风险。评估水平的 高低,既有定性手段也)度量风险。评估水平的高低,既有定性手段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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度量手段。定性的是把风险水平划分为若干级别,每一种按其发生可 度量手段。定性的是把风险水平划分为若干级别,每一种按其发生可 度量手段。定性的是把风险水平划分为若干级别,每一种按其发生可 能性与后果的严重程度分别进入相应级。定量方法则是设计一些风险指标, 性与后果的严重程度分别进入相应级。定量方法则是设计一些风险指标, 测量其数值的大小。
(5)处理风 险。将水平与既定的标准相对比,于那些级别较低)处理风 险。将水平与既定的标准相对比,于那些级别较低)处理风 险。将水平与既定的标准相对比,于那些级别较低)处理风 险。将水平与既定的标准相对比,于那些级别较低)处理风 险。将水平与既定的标准相对比,于那些级别较低)处理风 险。将水平与既定的标准相对比,于那些级别较低)处理风 险。将水平与既定的标准相对比,于那些级别较低)处理风 险。将水平与既定的标准相对比,于那些级别较低)处理风 险。将水平与既定的标准相对比,于那些级别较低)处理风 险。将水平与既定的标准相对比,于那些级别较低险, 则承担它但需加以监控。而对较为严重的风实施一定管理计划险, 则承担它但需加以监控。而对较为严重的风实施一定管理计划险, 则承担它但需加以监控。而对较为严重的风实施一定管理计划险, 则承担它但需加以监控。而对较为严重的风实施一定管理计划险, 则承担它但需加以监控。而对较为严重的风实施一定管理计划险, 则承担它但需加以监控。而对较为严重的风实施一定管理计划险, 则承担它但需加以监控。而对较为严重的风实施一定管理计划险, 则承担它但需加以监控。而对较为严重的风实施一定管理计划险, 则承担它但需加以监控。而对较为严重的风实施一定管理计划险, 则承担它但需加以监控。而对较为严重的风实施一定管理计划对于一些后果极其严重的风险,则准备相应急处理措施。
(6)监视与检查。对已有的风险管理系统要及评价其绩效,在必 )监视与检查。对已有的风险管理系统要及评价其绩效,在必 )监视与检查。对已有的风险管理系统要及评价其绩效,在必 )监视与检查。对已有的风险管理系统要及评价其绩效,在必 )监视与检查。对已有的风险管理系统要及评价其绩效,在必 )监视与检查。对已有的风险管理系统要及评价其绩效,在必 )监视与检查。对已有的风险管理系统要及评价其绩效,在必 )监视与检查。对已有的风险管理系统要及评价其绩效,在必 )监视与检查。对已有的风险管理系统要及评价其绩效,在必 )监视与检查。对已有的风险管理系统要及评价其绩效,在必 要时加以改变。
(7)报 告与咨询。建立风险管理的报系统,使公司股东、 董事会告与咨询。建立风险管理的报系统,使公司股东、 董事会告与咨询。建立风险管理的报系统,使公司股东、 董事会告与咨询。建立风险管理的报系统,使公司股东、 董事会告与咨询。建立风险管理的报系统,使公司股东、 董事会告与咨询。建立风险管理的报系统,使公司股东、 董事会告与咨询。建立风险管理的报系统,使公司股东、 董事会告与咨询。建立风险管理的报系统,使公司股东、 董事会告与咨询。建立风险管理的报系统,使公司股东、 董事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监部门了解风险状况,并寻求咨询意见。
2、内部控制度
(1)内部控制的原则
①全面性原则。内部控制度覆盖公司的各项业务、个门和级人员, ①全面性原则。内部控制度覆盖公司的各项业务、个门和级人员, ①全面性原则。内部控制度覆盖公司的各项业务、个门和级人员, ①全面性原则。内部控制度覆盖公司的各项业务、个门和级人员, ①全面性原则。内部控制度覆盖公司的各项业务、个门和级人员, ①全面性原则。内部控制度覆盖公司的各项业务、个门和级人员, ①全面性原则。内部控制度覆盖公司的各项业务、个门和级人员, ①全面性原则。内部控制度覆盖公司的各项业务、个门和级人员, ①全面性原则。内部控制度覆盖公司的各项业务、个门和级人员, ①全面性原则。内部控制度覆盖公司的各项业务、个门和级人员, 并渗透到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经营环节。
②独立性原则。公司设的督察长与监稽核职能部门,并使它们保持 ②独立性原则。公司设的督察长与监稽核职能部门,并使它们保持 ②独立性原则。公司设的督察长与监稽核职能部门,并使它们保持 高度的独立性与权威。
③相互制约原则。公司部门和岗位的设置权责分明、牵,并通过切实 ③相互制约原则。公司部门和岗位的设置权责分明、牵,并通过切实 ③相互制约原则。公司部门和岗位的设置权责分明、牵,并通过切实 ③相互制约原则。公司部门和岗位的设置权责分明、牵,并通过切实 可行的相互制衡措施来消除内部控中盲点。
④重要性原则。公司的发展必须建立在风险控制完善和稳固基础上,内部 ④重要性原则。公司的发展必须建立在风险控制完善和稳固基础上,内部 ④重要性原则。公司的发展必须建立在风险控制完善和稳固基础上,内部 风险控制与公司业务发展同等重要。
(2)内部控制的主要容
①控制环境
公司董事会、监重视建立完善的治理结构与内部控制体系。基金管 公司董事会、监重视建立完善的治理结构与内部控制体系。基金管 公司董事会、监重视建立完善的治理结构与内部控制体系。基金管 理人在董事会下设立有独参加的风险委员,负责评价与完善公司内部 理人在董事会下设立有独参加的风险委员,负责评价与完善公司内部 控制体系;公司监事会负责审阅外部独立计机构的报 告,确保财务控制体系;公司监事会负责审阅外部独立计机构的报 告,确保财务控制体系;公司监事会负责审阅外部独立计机构的报 告,确保财务告的真实性、可靠,督促施有关审计建议。
公司管理层在总经领导下,认真执行董事会确定的内部控制战略为了有 公司管理层在总经领导下,认真执行董事会确定的内部控制战略为了有 公司管理层在总经领导下,认真执行董事会确定的内部控制战略为了有 效贯彻公司董事会制定的经营方针及发展战略,设立了总理办、投资决策 效贯彻公司董事会制定的经营方针及发展战略,设立了总理办、投资决策 效贯彻公司董事会制定的经营方针及发展战略,设立了总理办、投资决策 委员会、风险控制等,分别负责公司经营基金投资管理的 委员会、风险控制等,分别负责公司经营基金投资管理的 委员会、风险控制等,分别负责公司经营基金投资管理的 委员会、风险控制等,分别负责公司经营基金投资管理的 委员会、风险控制等,分别负责公司经营基金投资管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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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决策。
此外,公司设有督察长全权负责的监与稽 此外,公司设有督察长全权负责的监与稽 此外,公司设有督察长全权负责的监与稽 核工作,对公司和基金运 核工作,对公司和基金运 作的合法性、规及理进行全面检查与监督,参公司风险控制工发 作的合法性、规及理进行全面检查与监督,参公司风险控制工发 作的合法性、规及理进行全面检查与监督,参公司风险控制工发 作的合法性、规及理进行全面检查与监督,参公司风险控制工发 生重大风险事件时向公司董长和中国证监会报告。
②风险评估
公司内部稽核人员定期评估及基金的风险状况,包括所有能对经营目标、 公司内部稽核人员定期评估及基金的风险状况,包括所有能对经营目标、 投资目标产生负面影响的内部和外因素,对公司总体经营可能 投资目标产生负面影响的内部和外因素,对公司总体经营可能 性及影响程度,并将评估报告总经理办公会和风险控制委员。
③操作控制
公司内部组织结构的设计方面,体现门之间职责有分工但又相 公司内部组织结构的设计方面,体现门之间职责有分工但又相 公司内部组织结构的设计方面,体现门之间职责有分工但又相 互合作与制衡的原则。基金投资管理、运市场等业务部门有明确授权 互合作与制衡的原则。基金投资管理、运市场等业务部门有明确授权 互合作与制衡的原则。基金投资管理、运市场等业务部门有明确授权 互合作与制衡的原则。基金投资管理、运市场等业务部门有明确授权 分工,各部门的 分工,各部门的 操作相互独立,并且有的报告系统。各业务部门之间核 操作相互独立,并且有的报告系统。各业务部门之间核 操作相互独立,并且有的报告系统。各业务部门之间核 对、相互牵制。
各业务部门内工作岗位分合理、职责明确,形成相互检查制约的 各业务部门内工作岗位分合理、职责明确,形成相互检查制约的 各业务部门内工作岗位分合理、职责明确,形成相互检查制约的 各业务部门内工作岗位分合理、职责明确,形成相互检查制约的 关系,以减少舞弊或差错发生的风险各工作岗位均制定有相应书面管理度。 关系,以减少舞弊或差错发生的风险各工作岗位均制定有相应书面管理度。 关系,以减少舞弊或差错发生的风险各工作岗位均制定有相应书面管理度。
在明确的岗位责任制度基础上, 设置科学、合理标准化业务操作流程在明确的岗位责任制度基础上, 设置科学、合理标准化业务操作流程在明确的岗位责任制度基础上, 设置科学、合理标准化业务操作流程在明确的岗位责任制度基础上, 设置科学、合理标准化业务操作流程在明确的岗位责任制度基础上, 设置科学、合理标准化业务操作流程在明确的岗位责任制度基础上, 设置科学、合理标准化业务操作流程在明确的岗位责任制度基础上, 设置科学、合理标准化业务操作流程在明确的岗位责任制度基础上, 设置科学、合理标准化业务操作流程在明确的岗位责任制度基础上, 设置科学、合理标准化业务操作流程在明确的岗位责任制度基础上, 设置科学、合理标准化业务操作流程每项业务操作有清晰、书面化的手册,同时规定完 备处理续保存每项业务操作有清晰、书面化的手册,同时规定完 备处理续保存每项业务操作有清晰、书面化的手册,同时规定完 备处理续保存每项业务操作有清晰、书面化的手册,同时规定完 备处理续保存每项业务操作有清晰、书面化的手册,同时规定完 备处理续保存整的业务记录,制定严格检查、复核标准。
④信息与沟通
公司建立了内部办自动化信息 系统与业务汇报体,通过有效的公司建立了内部办自动化信息 系统与业务汇报体,通过有效的交流渠道,保证公司员工及各级管理人可以充 交流渠道,保证公司员工及各级管理人可以充 分了解与其职责相关的信息,保 分了解与其职责相关的信息,保 证信息及时送达适当的人员进行处理。
⑤监督与内部稽核
基金管理人设立了独于各业务部门的监察稽核职 能,履行内基金管理人设立了独于各业务部门的监察稽核职 能,履行内能,检查、评价公司内部控制 度合理性完备和有效监督能,检查、评价公司内部控制 度合理性完备和有效监督能,检查、评价公司内部控制 度合理性完备和有效监督能,检查、评价公司内部控制 度合理性完备和有效监督能,检查、评价公司内部控制 度合理性完备和有效监督制度的执行情况, 揭示公司内部管理及基金运作中风险时提出改进意见制度的执行情况, 揭示公司内部管理及基金运作中风险时提出改进意见制度的执行情况, 揭示公司内部管理及基金运作中风险时提出改进意见制度的执行情况, 揭示公司内部管理及基金运作中风险时提出改进意见制度的执行情况, 揭示公司内部管理及基金运作中风险时提出改进意见制度的执行情况, 揭示公司内部管理及基金运作中风险时提出改进意见制度的执行情况, 揭示公司内部管理及基金运作中风险时提出改进意见制度的执行情况, 揭示公司内部管理及基金运作中风险时提出改进意见制度的执行情况, 揭示公司内部管理及基金运作中风险时提出改进意见制度的执行情况, 揭示公司内部管理及基金运作中风险时提出改进意见促进公司内部管理制度有效地执行。稽核 人员具相对的独立性,监察促进公司内部管理制度有效地执行。稽核 人员具相对的独立性,监察促进公司内部管理制度有效地执行。稽核 人员具相对的独立性,监察报告提交全体董事审阅并送中国证监会。
3、基金管理人关于内部控制的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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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基金管理人确知建立、实施和维持内部控制度是董事会 )基金管理人确知建立、实施和维持内部控制度是董事会 )基金管理人确知建立、实施和维持内部控制度是董事会 )基金管理人确知建立、实施和维持内部控制度是董事会 )基金管理人确知建立、实施和维持内部控制度是董事会 )基金管理人确知建立、实施和维持内部控制度是董事会 )基金管理人确知建立、实施和维持内部控制度是董事会 )基金管理人确知建立、实施和维持内部控制度是董事会 )基金管理人确知建立、实施和维持内部控制度是董事会 )基金管理人确知建立、实施和维持内部控制度是董事会 及管理层的责任 ;
(2)上述关于内部控制的披露真实、准确;
(3)基金管理人承诺将根据市场环境的变化及公司发展不断完善内部控 )基金管理人承诺将根据市场环境的变化及公司发展不断完善内部控 )基金管理人承诺将根据市场环境的变化及公司发展不断完善内部控 )基金管理人承诺将根据市场环境的变化及公司发展不断完善内部控 )基金管理人承诺将根据市场环境的变化及公司发展不断完善内部控 )基金管理人承诺将根据市场环境的变化及公司发展不断完善内部控 )基金管理人承诺将根据市场环境的变化及公司发展不断完善内部控 )基金管理人承诺将根据市场环境的变化及公司发展不断完善内部控 )基金管理人承诺将根据市场环境的变化及公司发展不断完善内部控 )基金管理人承诺将根据市场环境的变化及公司发展不断完善内部控 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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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部分 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概况
1、基本情况
名称: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名称: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设立日期: 1987 年 4月 8日
注册地址:深圳市南大道 7088 号招商银行大厦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大道 7088 号招商银行大厦
注册资本: 252.20 亿元
法定代表人:缪建民
行长:王良
资产托管业务批准文号:证监基金字 [2002]83 号
电话: 0755 -83199084
传真: 0755 -83195201
资产托管部信息披露负责人:张燕
2、发展概况
招商银行成立于 1987 年 4月 8日,是我国第一家完全由企业法人持股 的日,是我国第一家完全由企业法人持股 的份制商业银行, 总设在深圳。自成立以来招先后进了三次增资扩股份制商业银行, 总设在深圳。自成立以来招先后进了三次增资扩股份制商业银行, 总设在深圳。自成立以来招先后进了三次增资扩股份制商业银行, 总设在深圳。自成立以来招先后进了三次增资扩股份制商业银行, 总设在深圳。自成立以来招先后进了三次增资扩股并于 2002 年 3月成功地发行了 月成功地发行了 15 亿 A股, 4月 9日在上交所挂牌(股票代码: 日在上交所挂牌(股票代码: 600036 ),是国内第一家采用际会计标准上市的公司。 ),是国内第一家采用际会计标准上市的公司。 ),是国内第一家采用际会计标准上市的公司。 2006 年 9月又成功发行 了 22 亿 H股, 9月 22 日在香港联交所挂牌易(股票代码: 3968 ), 10 月 5日 行使 H股超额配售,共发行了 24.2 亿 H股。截至 2022 年 9月 30 日,招商银行 日,招商银行 总资产 97,071.11 亿元人民币,高级法下资本充足率 17.17% ,权重法下资本充 足率 14.36% 。
2002 年 8月,招商银行成立基金托管部; 月,招商银行成立基金托管部; 2005 年 8月,经报中国证监会同 月,经报中国证监会同 意,更名为资产 托管部现下设业务理团队、基金券商品银保信意,更名为资产 托管部现下设业务理团队、基金券商品银保信意,更名为资产 托管部现下设业务理团队、基金券商品银保信意,更名为资产 托管部现下设业务理团队、基金券商品银保信意,更名为资产 托管部现下设业务理团队、基金券商品银保信品团队、养老金交易与清算项目管理稽核监察基外 品团队、养老金交易与清算项目管理稽核监察基外 品团队、养老金交易与清算项目管理稽核监察基外 品团队、养老金交易与清算项目管理稽核监察基外 品团队、养老金交易与清算项目管理稽核监察基外 品团队、养老金交易与清算项目管理稽核监察基外 包业务团队 、系统与数据9个职能团队,现有员工 150 人。 2002 年 11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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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中国人民银行和证监会批准获得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格,成为内第 经中国人民银行和证监会批准获得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格,成为内第 一家获得该项业务资格上市银行; 2003 年 4月,正式办理基金托管业务。招商 银行作为托管业务资质最全的商,拥有证券投基金、受理 银行作为托管业务资质最全的商,拥有证券投基金、受理 银行作为托管业务资质最全的商,拥有证券投基金、受理 托管、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托管、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托管、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QFII )、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托管( )、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托管( )、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托管( )、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托管( QDII )、全 )、全 )、全 国社会保障基金托管、险资企业年存凭证试点人 国社会保障基金托管、险资企业年存凭证试点人 国社会保障基金托管、险资企业年存凭证试点人 国社会保障基金托管、险资企业年存凭证试点人 等业务资格。
招商银行确立“因势而变、先您所想” 的托管理念和财富信守承诺招商银行确立“因势而变、先您所想” 的托管理念和财富信守承诺招商银行确立“因势而变、先您所想” 的托管理念和财富信守承诺招商银行确立“因势而变、先您所想” 的托管理念和财富信守承诺招商银行确立“因势而变、先您所想” 的托管理念和财富信守承诺招商银行确立“因势而变、先您所想” 的托管理念和财富信守承诺的托管核心价值,独创“ 的托管核心价值,独创“ 的托管核心价值,独创“ 的托管核心价值,独创“ 6S 托管银行”品牌体系,以“保护您 的业务、托管银行”品牌体系,以“保护您 的业务、托管银行”品牌体系,以“保护您 的业务、托管银行”品牌体系,以“保护您 的业务、托管银行”品牌体系,以“保护您 的业务、托管银行”品牌体系,以“保护您 的业务、托管银行”品牌体系,以“保护您 的业务、的财富”为历史使命,不断创新托管系统、服务和产品:在业内率先推出“网上 的财富”为历史使命,不断创新托管系统、服务和产品:在业内率先推出“网上 的财富”为历史使命,不断创新托管系统、服务和产品:在业内率先推出“网上 的财富”为历史使命,不断创新托管系统、服务和产品:在业内率先推出“网上 的财富”为历史使命,不断创新托管系统、服务和产品:在业内率先推出“网上 的财富”为历史使命,不断创新托管系统、服务和产品:在业内率先推出“网上 托管银行系统”、业务综合 托管银行系统”、业务综合 托管银行系统”、业务综合 托管银行系统”、业务综合 系统和“ 系统和“ 6心”托管服务标准,首家发布私募基 心”托管服务标准,首家发布私募基 心”托管服务标准,首家发布私募基 心”托管服务标准,首家发布私募基 心”托管服务标准,首家发布私募基 金绩效分析报告, 开办国内首个托管银行网站推出大数据平台金绩效分析报告, 开办国内首个托管银行网站推出大数据平台金绩效分析报告, 开办国内首个托管银行网站推出大数据平台金绩效分析报告, 开办国内首个托管银行网站推出大数据平台金绩效分析报告, 开办国内首个托管银行网站推出大数据平台金绩效分析报告, 开办国内首个托管银行网站推出大数据平台金绩效分析报告, 开办国内首个托管银行网站推出大数据平台金绩效分析报告, 开办国内首个托管银行网站推出大数据平台金绩效分析报告, 开办国内首个托管银行网站推出大数据平台金绩效分析报告, 开办国内首个托管银行网站推出大数据平台成功托管国内第一只 券商集合资产理计划、成功托管国内第一只 券商集合资产理计划、FOF 、 第一只信托资金计划、 第一只信托资金计划第一只股权私募基金 、家实现货币市场赎回资第一只股权私募基金 、家实现货币市场赎回资T+1 到账、第一只境外 到账、第一只境外 银行 QDII 基金、第一只红利 基金、第一只红利 ETF 基金、第一只“ 基金、第一只“ 基金、第一只“ 1+N ”基金专户理财、第一家大 ”基金专户理财、第一家大 ”基金专户理财、第一家大 小非解禁资产、第一单 小非解禁资产、第一单 TOT 保管,实现从单一托服务商向全面投资者机构 保管,实现从单一托服务商向全面投资者机构 的转变,得到了同业认可。
招商银行资产托管业务持续稳健发展,社会影响力不断提升 招商银行资产托管业务持续稳健发展,社会影响力不断提升 ,四度蝉联获《财 四度蝉联获《财 资》“中国 资》“中国 最佳托管专业银行”。 最佳托管专业银行”。 最佳托管专业银行”。 2016 年 6月招商银行荣膺《财资》“中国最佳托 月招商银行荣膺《财资》“中国最佳托 月招商银行荣膺《财资》“中国最佳托 月招商银行荣膺《财资》“中国最佳托 月招商银行荣膺《财资》“中国最佳托 管银行奖”,成为国内唯一获得该项的托;“通”《家》 管银行奖”,成为国内唯一获得该项的托;“通”《家》 管银行奖”,成为国内唯一获得该项的托;“通”《家》 管银行奖”,成为国内唯一获得该项的托;“通”《家》 管银行奖”,成为国内唯一获得该项的托;“通”《家》 管银行奖”,成为国内唯一获得该项的托;“通”《家》 2016 中国金融创新“十佳产品奖”; 中国金融创新“十佳产品奖”; 中国金融创新“十佳产品奖”; 7月荣膺 2016 年中国资产管理“金 年中国资产管理“金 贝奖”“最佳资产托管银行”。 贝奖”“最佳资产托管银行”。 贝奖”“最佳资产托管银行”。 贝奖”“最佳资产托管银行”。 2017 年 6月招商银行再度荣膺《财资》“中国最佳 月招商银行再度荣膺《财资》“中国最佳 月招商银行再度荣膺《财资》“中国最佳 月招商银行再度荣膺《财资》“中国最佳 月招商银行再度荣膺《财资》“中国最佳 月招商银行再度荣膺《财资》“中国最佳 托管银行 奖”;“全功能网上托管银行 奖”;“全功能网上托管银行 奖”;“全功能网上2.0 ”荣获《银行家》 ”荣获《银行家》 ”荣获《银行家》 2017 中国金融创新“十 中国金融创新“十 佳金融产品创新奖”; 佳金融产品创新奖”; 8月荣膺国际财经权威媒体《亚洲银行家》“中年度托管 月荣膺国际财经权威媒体《亚洲银行家》“中年度托管 月荣膺国际财经权威媒体《亚洲银行家》“中年度托管 月荣膺国际财经权威媒体《亚洲银行家》“中年度托管 银行奖”。 银行奖”。 2018 年 1月招商银行荣膺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月招商银行荣膺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2017 年度 优秀资产托管机构”奖项;同月,招商银行大数据平台风险理系统荣获 优秀资产托管机构”奖项;同月,招商银行大数据平台风险理系统荣获 优秀资产托管机构”奖项;同月,招商银行大数据平台风险理系统荣获 优秀资产托管机构”奖项;同月,招商银行大数据平台风险理系统荣获 优秀资产托管机构”奖项;同月,招商银行大数据平台风险理系统荣获 2016 -2017 年度银监会系统“金点子”方案一等奖,以及中央融团工委、全国 年度银监会系统“金点子”方案一等奖,以及中央融团工委、全国 年度银监会系统“金点子”方案一等奖,以及中央融团工委、全国 年度银监会系统“金点子”方案一等奖,以及中央融团工委、全国 年度银监会系统“金点子”方案一等奖,以及中央融团工委、全国 年度银监会系统“金点子”方案一等奖,以及中央融团工委、全国 年度银监会系统“金点子”方案一等奖,以及中央融团工委、全国 金融青联第五届“双提升”点子方案二等奖; 3月荣膺公募基金 20 年“最佳 基金托管银行”奖; 基金托管银行”奖; 基金托管银行”奖; 5月荣膺国际财经权威媒体《亚洲银行家》“中年度托管 月荣膺国际财经权威媒体《亚洲银行家》“中年度托管 月荣膺国际财经权威媒体《亚洲银行家》“中年度托管 月荣膺国际财经权威媒体《亚洲银行家》“中年度托管 月荣膺国际财经权威媒体《亚洲银行家》“中年度托管 月荣膺国际财经权威媒体《亚洲银行家》“中年度托管 月荣膺国际财经权威媒体《亚洲银行家》“中年度托管 月荣膺国际财经权威媒体《亚洲银行家》“中年度托管 银行奖”; 银行奖”; 12 月荣膺 2018 东方财富风云榜“ 东方财富风云榜“ 2018 年度最佳托管银行”、“ 年度最佳托管银行”、“ 年度最佳托管银行”、“ 20 年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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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得信赖托管银行”奖。 值得信赖托管银行”奖。 2019 年 3月招商银行荣获《中国基金报》“ 月招商银行荣获《中国基金报》“ 月招商银行荣获《中国基金报》“ 2018 年度最 佳基金托管银行”奖; 佳基金托管银行”奖; 6月荣获《财资》“中国最佳托管机构 月荣获《财资》“中国最佳托管机构 月荣获《财资》“中国最佳托管机构 ”“中国最佳养老金 ”“中国最佳养老金 托管机构”“中国最佳零售基金行政外包”三项大奖; 托管机构”“中国最佳零售基金行政外包”三项大奖; 12 月荣获 2019 东方财富 风云榜“ 2019 年度最佳托管银行”奖。 2020 年 1月,荣膺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 月,荣膺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 限责任公司“ 2019 年度优秀资产托管机构”奖项; 6月荣获《财资》“中国最佳 月荣获《财资》“中国最佳 托管机构”“最佳公募基金行政外包”三项大奖; 托管机构”“最佳公募基金行政外包”三项大奖; 托管机构”“最佳公募基金行政外包”三项大奖; 托管机构”“最佳公募基金行政外包”三项大奖; 托管机构”“最佳公募基金行政外包”三项大奖; 托管机构”“最佳公募基金行政外包”三项大奖; 托管机构”“最佳公募基金行政外包”三项大奖; 托管机构”“最佳公募基金行政外包”三项大奖; 托管机构”“最佳公募基金行政外包”三项大奖; 托管机构”“最佳公募基金行政外包”三项大奖; 托管机构”“最佳公募基金行政外包”三项大奖; 托管机构”“最佳公募基金行政外包”三项大奖; 10 月荣获《中国基金报》“ 月荣获《中国基金报》“ 2019 年度最佳基金托管银行”奖。 2021 年 1月,荣 膺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膺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2020 年度优秀资产托管机构”奖项; 年度优秀资产托管机构”奖项; 1月荣 获 2020 东方财富风云榜“ 2020 年度最受欢迎 托管银行”奖项; 2021 年 10 月, 荣获国新投资有限公司“ 荣获国新投资有限公司“ 2021 年度优秀托管银行奖”和《证券时报》“ 年度优秀托管银行奖”和《证券时报》“ 年度优秀托管银行奖”和《证券时报》“ 年度优秀托管银行奖”和《证券时报》“ 2021 年度 杰出资产托管银行天玑奖”; 杰出资产托管银行天玑奖”; 2021 年 12 月,荣获《中国基金报》第三届公 募基金英华奖“ 募基金英华奖“ 2020 年度最佳基金托管银行”; 年度最佳基金托管银行”; 2022 年 1月荣获中央国债登记结 算有限责任公司“ 2021 年度优秀资产托管机构、估值业务杰出”; 年度优秀资产托管机构、估值业务杰出”; 9月荣获 《财资》“中国最佳托管银行”“公募基金理” 《财资》“中国最佳托管银行”“公募基金理” 《财资》“中国最佳托管银行”“公募基金理” 《财资》“中国最佳托管银行”“公募基金理” 《财资》“中国最佳托管银行”“公募基金理” 《财资》“中国最佳托管银行”“公募基金理” 《财资》“中国最佳托管银行”“公募基金理” 《财资》“中国最佳托管银行”“公募基金理” 《财资》“中国最佳托管银行”“公募基金理” 《财资》“中国最佳托管银行”“公募基金理” 《财资》“中国最佳托管银行”“公募基金理” 《财资》“中国最佳托管银行”“公募基金理” 三项大奖。
(二)主要人员情况
缪建民先生, 招商银行董事长、非执2020 年 9月起担任招商银行 董事、 董长。中央财经大学济博士,高级师国共产党第十九届事、 董长。中央财经大学济博士,高级师国共产党第十九届事、 董长。中央财经大学济博士,高级师国共产党第十九届事、 董长。中央财经大学济博士,高级师国共产党第十九届事、 董长。中央财经大学济博士,高级师国共产党第十九届事、 董长。中央财经大学济博士,高级师国共产党第十九届事、 董长。中央财经大学济博士,高级师国共产党第十九届事、 董长。中央财经大学济博士,高级师国共产党第十九届事、 董长。中央财经大学济博士,高级师国共产党第十九届事、 董长。中央财经大学济博士,高级师国共产党第十九届二十届中央委员会候补。招商局集 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曾任国人寿保险(二十届中央委员会候补。招商局集 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曾任国人寿保险(二十届中央委员会候补。招商局集 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曾任国人寿保险(二十届中央委员会候补。招商局集 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曾任国人寿保险(团)公司副董事长、总裁,中国人民保险 团)公司副董事长、总裁,中国人民保险 团)公司副董事长、总裁,中国人民保险 团)公司副董事长、总裁,中国人民保险 团)公司副董事长、总裁,中国人民保险 团)公司副董事长、总裁,中国人民保险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 总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 总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 总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 总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 总裁董事长,曾兼任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 公司资管理董事长,曾兼任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 公司资管理董事长,曾兼任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 公司资管理公司董事长,中国人民健康保险股份有 限(香港)公司董事长,中国人民健康保险股份有 限(香港)公司董事长,中国人民健康保险股份有 限(香港)公司董事长,中国人民健康保险股份有 限(香港)公司董事长,中国人民健康保险股份有 限(香港)限公司董事长,人保资本投管理有中国民养老险责任 限公司董事长,人保资本投管理有中国民养老险责任 限公司董事长,人保资本投管理有中国民养老险责任 公司董事长,中国人民寿保险股份有限。
王良先生, 本公司执行董事、党委书记长王良先生, 本公司执行董事、党委书记长王良先生, 本公司执行董事、党委书记长王良先生, 本公司执行董事、党委书记长兼任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 兼任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 书。 中国人民大学硕士研究生历,高级经济师1995 年 6月加入本公司北京 分行,自 2001 年 10 月起历任本公司北京分行长助理、副, 2012 年 6月任本公司行长助理兼北京分, 2013 年 11 月不再兼任本公司北京 分行长, 2015 年 1月任本公司副行长, 2016 年 11 月至 2019 年 4月兼任本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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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董事会秘书, 2019 年 4月起兼任本公司财务负责人, 2021 年 8月起任本公司 常务副行长兼任董事会秘书、公司及香港上市相关宜之授权代表, 常务副行长兼任董事会秘书、公司及香港上市相关宜之授权代表, 常务副行长兼任董事会秘书、公司及香港上市相关宜之授权代表, 常务副行长兼任董事会秘书、公司及香港上市相关宜之授权代表, 2022 年 4月 18 日起全面主持本公司工作, 20 22 年 5月 19 日起任本公司党委书记, 2022 年 6月 15 日起任本公司行长。兼中国支付清算协会副、银保监 日起任本公司行长。兼中国支付清算协会副、银保监 日起任本公司行长。兼中国支付清算协会副、银保监 会数据治理高层指导协调委员、中国银行业间务专第四 会数据治理高层指导协调委员、中国银行业间务专第四 届主任、中国金融会计学第六常务理事。
汪建中先生,招商银行副长。 汪建中先生,招商银行副长。 1991 年加入招商银行; 2002 年 10 月至 2013 年 12 月历任招商银行长沙分,总公司部副经理佛山筹备 月历任招商银行长沙分,总公司部副经理佛山筹备 组长,佛山分行武汉; 组长,佛山分行武汉; 组长,佛山分行武汉; 2013 年 12 月至 2016 年 10 月任招商银 行业务总监兼公司金融部裁,期间先后任综合管理经 行业务总监兼公司金融部裁,期间先后任综合管理经 理、战 理、战 略客户部总经理; 2016 年 10 月至 2017 年 4月任招商银行 业务总监兼北京分行长; 2017 年 4月起任招商银行党委员兼北京分长。 月起任招商银行党委员兼北京分长。 2019 年 4月起任招 商银行副长。
孙乐女士, 招商银行资产托管部总经理硕研究生毕业2001 年 8月加 入招商银行至今,历任合肥分风险控制部 副经理、信贷管入招商银行至今,历任合肥分风险控制部 副经理、信贷管入招商银行至今,历任合肥分风险控制部 副经理、信贷管入招商银行至今,历任合肥分风险控制部 副经理、信贷管总经理助、 副公司银行部中小企业金融总经理助、 副公司银行部中小企业金融总经理助、 副公司银行部中小企业金融总经理助、 副公司银行部中小企业金融总经理助、 副公司银行部中小企业金融总经理助、 副公司银行部中小企业金融总经理助、 副公司银行部中小企业金融总经理助、 副公司银行部中小企业金融总经理助、 副公司银行部中小企业金融总经理助、 副公司银行部中小企业金融投行与金融市场部总经理;无锡分长助、副南京,具有 投行与金融市场部总经理;无锡分长助、副南京,具有 投行与金融市场部总经理;无锡分长助、副南京,具有 投行与金融市场部总经理;无锡分长助、副南京,具有 投行与金融市场部总经理;无锡分长助、副南京,具有 20 余年银行从业经验,在风险管理、信贷公司金融资产托等领域有 余年银行从业经验,在风险管理、信贷公司金融资产托等领域有 余年银行从业经验,在风险管理、信贷公司金融资产托等领域有 余年银行从业经验,在风险管理、信贷公司金融资产托等领域有 余年银行从业经验,在风险管理、信贷公司金融资产托等领域有 余年银行从业经验,在风险管理、信贷公司金融资产托等领域有 余年银行从业经验,在风险管理、信贷公司金融资产托等领域有 余年银行从业经验,在风险管理、信贷公司金融资产托等领域有 余年银行从业经验,在风险管理、信贷公司金融资产托等领域有 余年银行从业经验,在风险管理、信贷公司金融资产托等领域有 深入的研究和丰富实务经验。
(三)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截至 2022 年 9月 30 日,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累计托管 日,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累计托管 1129 只证券投资 只证券投资 基金。
(四) 托管人的内部控制 度
1、 内部控制目标
招商银行确保托管业务严格遵守 国家有关法律规和监制度,坚持招商银行确保托管业务严格遵守 国家有关法律规和监制度,坚持法经营、规范运作的理念;形成科学合决策机制执行和监督, 法经营、规范运作的理念;形成科学合决策机制执行和监督, 法经营、规范运作的理念;形成科学合决策机制执行和监督, 法经营、规范运作的理念;形成科学合决策机制执行和监督, 防范和化解经营风险,确保托管业务的稳健运行资产安全;建立有利于 防范和化解经营风险,确保托管业务的稳健运行资产安全;建立有利于 防范和化解经营风险,确保托管业务的稳健运行资产安全;建立有利于 查错防弊、堵塞漏洞消除隐患,保证业务稳健运行的风险控制度确托管 查错防弊、堵塞漏洞消除隐患,保证业务稳健运行的风险控制度确托管 查错防弊、堵塞漏洞消除隐患,保证业务稳健运行的风险控制度确托管 查错防弊、堵塞漏洞消除隐患,保证业务稳健运行的风险控制度确托管 查错防弊、堵塞漏洞消除隐患,保证业务稳健运行的风险控制度确托管 业务 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保内控机制体的不断改进和各项业务 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保内控机制体的不断改进和各项业务 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保内控机制体的不断改进和各项业务 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保内控机制体的不断改进和各项业务 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保内控机制体的不断改进和各项业务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保内控机制体的不断改进和各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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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流程的不断完善。
2、 内部控制组织结构
招商银行资产托管业务建立三级内部控制及风险防范体系:
一级内部控制及风险防 范是在招商银行总管层面对进预和控制;总行风险管理部、法律合规审计独立对资产托业务进评估监 和控制;总行风险管理部、法律合规审计独立对资产托业务进评估监 和控制;总行风险管理部、法律合规审计独立对资产托业务进评估监 和控制;总行风险管理部、法律合规审计独立对资产托业务进评估监 督,并提出内控升管理建议。
二级内部控制及风险防范是招商银行资产托管设立合规理相关 团队,负责部门内风险预防和控制及时发现缺陷提出整改方案跟 ,负责部门内风险预防和控制及时发现缺陷提出整改方案跟 ,负责部门内风险预防和控制及时发现缺陷提出整改方案跟 ,负责部门内风险预防和控制及时发现缺陷提出整改方案跟 ,负责部门内风险预防和控制及时发现缺陷提出整改方案跟 踪整改情况,并直接向部门总经理室报告。
三级内 部控制及风险防范是招商银行资产托管在设置专业岗位时,遵循三级内 部控制及风险防范是招商银行资产托管在设置专业岗位时,遵循控制衡原则,视业务的风险程度定相应监督机。
3、 内部控制原则
(1)全面性原则。内部控制覆盖各项业务过程 )全面性原则。内部控制覆盖各项业务过程 )全面性原则。内部控制覆盖各项业务过程 )全面性原则。内部控制覆盖各项业务过程 )全面性原则。内部控制覆盖各项业务过程 )全面性原则。内部控制覆盖各项业务过程 )全面性原则。内部控制覆盖各项业务过程 和操作环节、覆盖所有团队 和操作环节、覆盖所有团队 和操作环节、覆盖所有团队 和操作环节、覆盖所有团队 和岗位,并由全部人员参与。
(2)审慎性原则。托管组织体系的构成、内部理制度建立均以防范风 )审慎性原则。托管组织体系的构成、内部理制度建立均以防范风 )审慎性原则。托管组织体系的构成、内部理制度建立均以防范风 )审慎性原则。托管组织体系的构成、内部理制度建立均以防范风 )审慎性原则。托管组织体系的构成、内部理制度建立均以防范风 )审慎性原则。托管组织体系的构成、内部理制度建立均以防范风 )审慎性原则。托管组织体系的构成、内部理制度建立均以防范风 )审慎性原则。托管组织体系的构成、内部理制度建立均以防范风 )审慎性原则。托管组织体系的构成、内部理制度建立均以防范风 )审慎性原则。托管组织体系的构成、内部理制度建立均以防范风 险、审慎经营为出发点,体现“内控优先”的要求。
(3)独立性原则。招商银行资产托管部各团队、岗位职责保持相对, )独立性原则。招商银行资产托管部各团队、岗位职责保持相对, )独立性原则。招商银行资产托管部各团队、岗位职责保持相对, )独立性原则。招商银行资产托管部各团队、岗位职责保持相对, )独立性原则。招商银行资产托管部各团队、岗位职责保持相对, 不同托管资产之间、和自有相互分离。内部控制的检查评价 不同托管资产之间、和自有相互分离。内部控制的检查评价 不同托管资产之间、和自有相互分离。内部控制的检查评价 不同托管资产之间、和自有相互分离。内部控制的检查评价 部门独立于内控制的建和执行。
(4)有效性原则。内部控制 包含设计的、)有效性原则。内部控制 包含设计的、)有效性原则。内部控制 包含设计的、)有效性原则。内部控制 包含设计的、)有效性原则。内部控制 包含设计的、)有效性原则。内部控制 包含设计的、)有效性原则。内部控制 包含设计的、)有效性原则。内部控制 包含设计的、)有效性原则。内部控制 包含设计的、)有效性原则。内部控制 包含设计的、执行的 有效性。内部控制设计是指覆盖了所应关注执行的 有效性。内部控制设计是指覆盖了所应关注重要风险,且设计的应对措施适当 重要风险,且设计的应对措施适当 。内部控制执行的有效性是指能 。内部控制执行的有效性是指能 够按照设计要求严格有效执行。
(5)适应性原则。 )适应性原则。 )适应性原则。 内部控制适应招商银行托管业务风险理的需要,并能 内部控制适应招商银行托管业务风险理的需要,并能 内部控制适应招商银行托管业务风险理的需要,并能 内部控制适应招商银行托管业务风险理的需要,并能 内部控制适应招商银行托管业务风险理的需要,并能 内部控制适应招商银行托管业务风险理的需要,并能 内部控制适应招商银行托管业务风险理的需要,并能 内部控制适应招商银行托管业务风险理的需要,并能 够随着托管业务经营战略、 方针理念等内部环境的变化和国家法律够随着托管业务经营战略、 方针理念等内部环境的变化和国家法律够随着托管业务经营战略、 方针理念等内部环境的变化和国家法律够随着托管业务经营战略、 方针理念等内部环境的变化和国家法律够随着托管业务经营战略、 方针理念等内部环境的变化和国家法律够随着托管业务经营战略、 方针理念等内部环境的变化和国家法律够随着托管业务经营战略、 方针理念等内部环境的变化和国家法律够随着托管业务经营战略、 方针理念等内部环境的变化和国家法律够随着托管业务经营战略、 方针理念等内部环境的变化和国家法律够随着托管业务经营战略、 方针理念等内部环境的变化和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制度等外部环境的改变及时进行修订和完善。
(6)防火墙原则。 )防火墙原则。 招商银行资产托管部办公场地与我行其他业务隔离, 办公网和业务物理分离,部门全行防火墙策略以达到风 办公网和业务物理分离,部门全行防火墙策略以达到风 办公网和业务物理分离,部门全行防火墙策略以达到风 险防范的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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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重要性原则。内部控制在实现全面的基础上,关注托管业务 )重要性原则。内部控制在实现全面的基础上,关注托管业务 )重要性原则。内部控制在实现全面的基础上,关注托管业务 )重要性原则。内部控制在实现全面的基础上,关注托管业务 )重要性原则。内部控制在实现全面的基础上,关注托管业务 )重要性原则。内部控制在实现全面的基础上,关注托管业务 )重要性原则。内部控制在实现全面的基础上,关注托管业务 )重要性原则。内部控制在实现全面的基础上,关注托管业务 )重要性原则。内部控制在实现全面的基础上,关注托管业务 )重要性原则。内部控制在实现全面的基础上,关注托管业务 重要事项和高风险环节。
(8)制衡性 )制衡性 原则。内部控制能够实现在托管组织体系、机构设置权责分 原则。内部控制能够实现在托管组织体系、机构设置权责分 原则。内部控制能够实现在托管组织体系、机构设置权责分 原则。内部控制能够实现在托管组织体系、机构设置权责分 原则。内部控制能够实现在托管组织体系、机构设置权责分 原则。内部控制能够实现在托管组织体系、机构设置权责分 原则。内部控制能够实现在托管组织体系、机构设置权责分 原则。内部控制能够实现在托管组织体系、机构设置权责分 原则。内部控制能够实现在托管组织体系、机构设置权责分 配及业务流程等方面相互制约、监督,同时兼顾运营效率。
4、 内部控制措施
(1)完善的制度建设。招商银行资产 托管部从业务内控理、)完善的制度建设。招商银行资产 托管部从业务内控理、)完善的制度建设。招商银行资产 托管部从业务内控理、)完善的制度建设。招商银行资产 托管部从业务内控理、)完善的制度建设。招商银行资产 托管部从业务内控理、)完善的制度建设。招商银行资产 托管部从业务内控理、)完善的制度建设。招商银行资产 托管部从业务内控理、)完善的制度建设。招商银行资产 托管部从业务内控理、)完善的制度建设。招商银行资产 托管部从业务内控理、)完善的制度建设。招商银行资产 托管部从业务内控理、品受理、会计核算资金清岗位管档案和信息等方面制定一系 品受理、会计核算资金清岗位管档案和信息等方面制定一系 品受理、会计核算资金清岗位管档案和信息等方面制定一系 品受理、会计核算资金清岗位管档案和信息等方面制定一系 品受理、会计核算资金清岗位管档案和信息等方面制定一系 列规 章制度,建立了三层体系即:基本定、业务管理办法和操作列规 章制度,建立了三层体系即:基本定、业务管理办法和操作列规 章制度,建立了三层体系即:基本定、业务管理办法和操作列规 章制度,建立了三层体系即:基本定、业务管理办法和操作列规 章制度,建立了三层体系即:基本定、业务管理办法和操作程。制度结构层次清晰、管理要求明确,满足风险全覆盖的保证资产 程。制度结构层次清晰、管理要求明确,满足风险全覆盖的保证资产 程。制度结构层次清晰、管理要求明确,满足风险全覆盖的保证资产 程。制度结构层次清晰、管理要求明确,满足风险全覆盖的保证资产 程。制度结构层次清晰、管理要求明确,满足风险全覆盖的保证资产 托管业务科学化、制度规范运作。
(2)业务信息风险控制。招商银行资产托管部在数据传输和保存方面有严 )业务信息风险控制。招商银行资产托管部在数据传输和保存方面有严 )业务信息风险控制。招商银行资产托管部在数据传输和保存方面有严 )业务信息风险控制。招商银行资产托管部在数据传输和保存方面有严 )业务信息风险控制。招商银行资产托管部在数据传输和保存方面有严 )业务信息风险控制。招商银行资产托管部在数据传输和保存方面有严 )业务信息风险控制。招商银行资产托管部在数据传输和保存方面有严 )业务信息风险控制。招商银行资产托管部在数据传输和保存方面有严 )业务信息风险控制。招商银行资产托管部在数据传输和保存方面有严 )业务信息风险控制。招商银行资产托管部在数据传输和保存方面有严 格的加密和备份措施, 采用、直连方式传输数据执行异地实时格的加密和备份措施, 采用、直连方式传输数据执行异地实时格的加密和备份措施, 采用、直连方式传输数据执行异地实时格的加密和备份措施, 采用、直连方式传输数据执行异地实时格的加密和备份措施, 采用、直连方式传输数据执行异地实时格的加密和备份措施, 采用、直连方式传输数据执行异地实时格的加密和备份措施, 采用、直连方式传输数据执行异地实时格的加密和备份措施, 采用、直连方式传输数据执行异地实时格的加密和备份措施, 采用、直连方式传输数据执行异地实时格的加密和备份措施, 采用、直连方式传输数据执行异地实时所有的业务信息须经过严格授权方能进行访问。
(3)客 户资料风险控制。招商银行产托管部对业务办理过程中获取的)客 户资料风险控制。招商银行产托管部对业务办理过程中获取的)客 户资料风险控制。招商银行产托管部对业务办理过程中获取的)客 户资料风险控制。招商银行产托管部对业务办理过程中获取的)客 户资料风险控制。招商银行产托管部对业务办理过程中获取的)客 户资料风险控制。招商银行产托管部对业务办理过程中获取的)客 户资料风险控制。招商银行产托管部对业务办理过程中获取的)客 户资料风险控制。招商银行产托管部对业务办理过程中获取的)客 户资料风险控制。招商银行产托管部对业务办理过程中获取的)客 户资料风险控制。招商银行产托管部对业务办理过程中获取的户资料严格保密,除法律规和其他有关定、监管机构及审计要求外不向任 户资料严格保密,除法律规和其他有关定、监管机构及审计要求外不向任 户资料严格保密,除法律规和其他有关定、监管机构及审计要求外不向任 户资料严格保密,除法律规和其他有关定、监管机构及审计要求外不向任 何机构、部门或个人泄露。
(4)信息技术系统风险控制。招商银行对机房、权限管理实 )信息技术系统风险控制。招商银行对机房、权限管理实 )信息技术系统风险控制。招商银行对机房、权限管理实 )信息技术系统风险控制。招商银行对机房、权限管理实 )信息技术系统风险控制。招商银行对机房、权限管理实 )信息技术系统风险控制。招商银行对机房、权限管理实 )信息技术系统风险控制。招商银行对机房、权限管理实 )信息技术系统风险控制。招商银行对机房、权限管理实 )信息技术系统风险控制。招商银行对机房、权限管理实 )信息技术系统风险控制。招商银行对机房、权限管理实 行双人岗责,电脑机房 24 小时值班并设置门禁,所有电脑密码及相应 小时值班并设置门禁,所有电脑密码及相应 权限。业务网 和办公、托管权限。业务网 和办公、托管权限。业务网 和办公、托管与全行业务网双分离制度,外部机构 与全行业务网双分离制度,外部机构 实行防火墙保护,对信息技术系统采取两地三中心的应急备份管理措施等证 实行防火墙保护,对信息技术系统采取两地三中心的应急备份管理措施等证 实行防火墙保护,对信息技术系统采取两地三中心的应急备份管理措施等证 信息技术系统的安全。
(5)人力资源控制。招商银行产托管部通过建立良好的企业文化和员工 )人力资源控制。招商银行产托管部通过建立良好的企业文化和员工 )人力资源控制。招商银行产托管部通过建立良好的企业文化和员工 )人力资源控制。招商银行产托管部通过建立良好的企业文化和员工 )人力资源控制。招商银行产托管部通过建立良好的企业文化和员工 )人力资源控制。招商银行产托管部通过建立良好的企业文化和员工 )人力资源控制。招商银行产托管部通过建立良好的企业文化和员工 )人力资源控制。招商银行产托管部通过建立良好的企业文化和员工 )人力资源控制。招商银行产托管部通过建立良好的企业文化和员工 )人力资源控制。招商银行产托管部通过建立良好的企业文化和员工 培训、激励机制加强人力资源管理及建立才梯级队伍储备,有效 培训、激励机制加强人力资源管理及建立才梯级队伍储备,有效 培训、激励机制加强人力资源管理及建立才梯级队伍储备,有效 培训、激励机制加强人力资源管理及建立才梯级队伍储备,有效 地进行人力资源管理。
(五)基金托管人对理运作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运作管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运作管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运作管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运作管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运作管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运作管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运作管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运作管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运作管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运作管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运作管理 办法》等有关律规的定及基金合同、 托管协议约,对投资范围办法》等有关律规的定及基金合同、 托管协议约,对投资范围办法》等有关律规的定及基金合同、 托管协议约,对投资范围办法》等有关律规的定及基金合同、 托管协议约,对投资范围办法》等有关律规的定及基金合同、 托管协议约,对投资范围办法》等有关律规的定及基金合同、 托管协议约,对投资范围办法》等有关律规的定及基金合同、 托管协议约,对投资范围办法》等有关律规的定及基金合同、 托管协议约,对投资范围办法》等有关律规的定及基金合同、 托管协议约,对投资范围办法》等有关律规的定及基金合同、 托管协议约,对投资范围投资比例、组合等情况的法 性、合规进行监督和核查。
在为基金 投资运作所提供的清算和核服务环节中,托管人对在为基金投资运作所提供的清算和核服务环节中,托管人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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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人发送的投资指令、基金对各费用提取与支付情况进行检查监 管理人发送的投资指令、基金对各费用提取与支付情况进行检查监 督,对违反法律规、基金合同的指令拒绝执行并立即通知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如发现理依据交易程序已经生效的投资指令违反法律、 基金托管人如发现理依据交易程序已经生效的投资指令违反法律、 基金托管人如发现理依据交易程序已经生效的投资指令违反法律、 基金托管人如发现理依据交易程序已经生效的投资指令违反法律、 基金托管人如发现理依据交易程序已经生效的投资指令违反法律、 基金托管人如发现理依据交易程序已经生效的投资指令违反法律、 基金托管人如发现理依据交易程序已经生效的投资指令违反法律、 基金托管人如发现理依据交易程序已经生效的投资指令违反法律、 基金托管人如发现理依据交易程序已经生效的投资指令违反法律、 基金托管人如发现理依据交易程序已经生效的投资指令违反法律、 行政法规和其他有关定,或者违反基金合同约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管 行政法规和其他有关定,或者违反基金合同约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管 行政法规和其他有关定,或者违反基金合同约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管 理人进行整改,的时限应符合法律规及基金同允许调期。管 理人进行整改,的时限应符合法律规及基金同允许调期。管 理人进行整改,的时限应符合法律规及基金同允许调期。管 理人收到通知后应及时核对确认并以书面形式向基 金托管发出回函改正。理人收到通知后应及时核对确认并以书面形式向基 金托管发出回函改正。金管 理人对基金托管通知的违规事项未能在限期内纠正,应报告 理人对基金托管通知的违规事项未能在限期内纠正,应报告 中国证监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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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部分 相关服务机构
一、 基金 销售 机构 直销机构 直销机构 直销机构
名称: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 1196 号世纪汇办公楼二座 27 -30 层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 1196 号世纪汇办公楼二 号世纪汇办公楼二 座 27 -30 层
法定代表人:裴长江
总经理:陈戈
成立日期: 1999 年 4月 13 日
直销网点:中心
直销中心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 1196 号世纪汇二座 27 层
客户服务统一咨询电话: 95105686 、4008880688 (全国统一,免长途话费) (全国统一,免长途话费) (全国统一,免长途话费) (全国统一,免长途话费) (全国统一,免长途话费) (全国统一,免长途话费) (全国统一,免长途话费) (全国统一,免长途话费) (全国统一,免长途话费) (全国统一,免长途话费) (全国统一,免长途话费)
传真: 021 -20513177
联系人:孙迪
公司网站: www.fullgoal.com.cn 代销机构 代销机构 代销机构
(1)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南大道 7088 号招商银行大厦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南大道 7088 号招商银行大厦
法人代表:缪建民
联系人员:季平伟
客服电话: 95555
公司网站: www.cmbchina.com
(2)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55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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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55 号
法人代表:陈四清
联系人员:郭明
客服电话: 95588
公司网站: www.icbc.com.cn
(3)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69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69 号
法人代表:谷澍
联系人员:贺倩
客服电话: 95599
公司网站: www.abchina.com
(4)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1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1号中国银行总办公大楼
法人代表:刘连舸
联系人员:陈洪 源
客服电话: 95566
公司网站: www.boc.cn
(5)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25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25 号
法人代表:田国立
联系人员:张静
客服电话: 95533
公司网站: www.ccb.com
(6)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188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188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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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代表:任德奇
联系人员:高天
客服电话: 95559
公司网站: www.bankcomm.com
(7)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 10 号院 1号楼 6-30 层、 32 -42 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 10 号院 1号楼 6-30 层、 32 -42 层
法人代表:朱鹤新
联系人员:常振明
客服电话: 95558
公司网站: bank.ecitic.com
(8)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中山东一路 12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中山东一路 12 号
法人代表:郑杨
联系人员:胡波
客服电话: 95528
公司网站: www.spdb.com.cn
(9)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福建省州市湖东路 154 号
办公地址:中国福州市湖东路 154 号
法人代表:吕家进
联系人员:孙琪虹
客服电话: 95561
公司网站: www.cib.com.cn
(10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 25 号中国光大心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 25 号中国光大心
法人代表:李晓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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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员:朱红
客服电话: 95595
公司网站: www.cebbank.com
(11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2号
办公地址:中国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2号民生银行大厦
法人代表:高迎欣
联系人员:杨成茜
客服电话: 95568
公司网站: www.cmbc.com.cn
(12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号
法人代表:张金良
联系人员:李雪萍
客服电话: 95580
公司网站: www.psbc.com
(13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甲 17 号首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丙 17 号
法人代表:张东宁
联系人员:谢小华
客服电话: 95526
公司网站: www.bankofbeijing.com.cn
(14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22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22 号华夏银行大厦
法人代表:李民吉
联系人员:郑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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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服电话: 95577
公司网站: www.hxb.com.cn
(15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168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168 号
法人代表:金煜
联系人员:龚厚红
客服电话: 021 -962888
公司网站: www.bankofshanghai.com
(16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路 713 号
办公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路 713 号
法人代表:王凯
联系人员:朱弘源
客服电话: 4008308003
公司网站: www.cgbchina.com.cn
(17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南路 5047 号
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南路 5047 号
法人代表:谢永林
联系人员:蔡宇洲
客服电话: 95511 -3
公司网站: www.bank.pingan.com
(18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宁波市东路 345 号
办公地址:浙江省宁波市东路 345 号
法人代表:陆华裕
联系人员:胡技勋
客服电话: 955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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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网站: www.nbcb.com.cn
(19 )北京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 1号院 2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 1号院 2号楼
法人代表:王金山
联系人员:鲁娟
客服电话: 96198
公司网站: www.bjrcb.com
(20 )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 址:山东省青岛市崂区秦岭路 6号 3号楼
办公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崂区秦岭路 6号 3号楼
法人代表:郭少泉
联系人员:滕克
客服电话: 96588 青岛 -、40066 -96588 全国 -
公司网站: www.qdccb.com
(21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鸿宁路 1788 号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延安路 366 号
法人代表:沈仁康
联系人员:任轩仪
客服电话: 95527
公司网站: www.czbank.com
(22 )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东莞市城区体育路 21 号
办公地址:东莞市城区体育路 21 号
法人代表:卢国锋
联系人员:朱杰霞
客服电话: 956033
公司网站: www.dongguanbank.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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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南京市中山路 288 号
办公地址:江苏省南京市中山路 288 号
法人代表:胡升荣
联系人员:赵世光
客服电话: 95302
公司网站: www.njcb.com.cn
(24 )温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会展路 1316 号
办公地址: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会展路 1316 号
法人代表:陈宏强
联系人员:姜晟
客服 电话: 96699 浙江省内 -, 962699 上海地区 -,0577 -96699 其它地区 -
公司网站: www.wzbank.com.cn
(25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京市中华路 26 号
办公地址:南京市中华路 26 号
法人代表:夏平
联系人员:田春慧
客服电话: 95319
公司网站: www.jsbchina.cn
(26 )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天津市河东区海路 218 号
办公地址:天津市河东区海路 218 号
法人代表:李伏安
联系人员:王宏
客服电话: 4008 -888 -811
公司网站: www.cbhb.com.cn
(27 )大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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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辽宁省大连市中山区路 88 号
办公地址:辽宁省大连市中山区路 88 号
法人代表:彭寿斌
联系人员:李格
客服电话: 4006640099
公司网站: www.bankofdl.com
(28 )浙江民泰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温岭市太平街道 三星大168 号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干区丹桂街 10 号
法
人代表:江建联系人员:沈斯诺
客服电话: 95343
公司网站: www.mintaibank.com
(29 )东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莞市城区鸿福路 2号
办公地址:广东省莞市城区鸿福路 2号
法人代表:王耀球
联系人员:洪晓琳
客服电话: 0769 -961122
公司网站: www.drcbank.com
(30 )广东顺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大良和居委会拥翠路 2号
办公地址: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大良和居委会拥翠路 2号
法人代表:姚真勇
联系人员:杨素苗
客服电话: 0757 -22223388
公司网站: www.sdebank.com
(31 )江苏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州市吴区中山南路 1777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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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址:江苏省州市吴区中山南路 1777 号
法人代表:徐晓军
联系人员:葛晓亮
客服电话: 956111
公司网站: http://www.szrcb.com/
(32 )江苏昆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昆山市前进东路 828 号
办公地址:江苏省昆山市前进东路 828 号
法人代表:谢铁军
联系人员:丁丽
客服电话: 96079
公司网站: www.ksrcb.cn
(33 )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 址:广州市黄埔区映日路 9号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华夏路 1号
法人代表:蔡建
联系人员:黎超雄
客服电话: 020 -961111
公司网站: www.grcbank.com
(34 )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州工业园区钟路 728 号
办公地址:江苏省州工业园区钟路 728 号
法人代表:王兰凤
联系人员:吴骏
客服电话: 96067
公司网站: www.suzhoubank.com
(35 )花旗银行(中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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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花园石桥路 33 号花旗集团大厦主楼 28 楼 01A 单元、 02A 单元和 04 单元, 29 楼 02 单元, 30 楼 01 单元, 32 楼 01 单元和 01B 单元, 33 楼 01 单元和 03 单元, 34 楼 01 单元及 35 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花园石桥路 33 号花旗集团大厦主楼 28 楼 01A 单元、 02A 单元和 04 单元, 29 楼 02 单元, 30 楼 01 单元, 32 楼 01 单元和 01B 单元, 33 楼 01 单元和 03 单元, 34 楼 01 单元及 35 楼
法人代表:林钰华 (Yuk Wah LAM)
联系人员:陈莹
客服电话: 个人户务中心客服电话: 个人户务中心800 8301 880 8301 880 机构客户服务中心电话: 800 820 1268
公司网站: www.citibank.com.cn
(36 )浙江绍兴瑞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绍兴柯桥笛扬路 1363 号
办公地址:浙江绍兴柯桥笛扬路 1363 号
法人代表:章伟东
联系人员:孟建潮
客服电话: 400 -8896 -596
公司网站: www.borf.cn
(37 )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 19 号富凯大厦 B座 701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新街 口外大28 号 C座 5层
法人代表:林义相
联系人员:尹伶
客服电话: 010 -66045678
公司网站: www.txsec.com
(38 )江苏金百临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无锡市太湖新城锦溪道楝泽路 9号楼
办公地址:无锡市太湖新城锦溪道楝泽路 9号楼
法人代表:费晓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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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员:袁丽萍
客服电话: 0510 -9688988
公司网站: www.jsjbl.com
(39 )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街道民路 178 号华融大厦 27 层 2704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 28 号富卓大厦 A座 7层
法人代表:洪弘
联系人员:张燕
客服电话: 010 -83363002
公司网站: http://8.jrj.com.cn
(40 )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外大街 22 号泛利大厦 10 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外大街 22 号泛利大厦 10 层
法人代表:章知方
联系人员:于杨
客服电话: 400 -920 -0022
公司网站: licaike.hexun.com
(41 )江苏汇林保大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京市高淳区经济开发古檀大道 47 号
办公地址:南京市鼓楼区中山北路 2号绿地紫峰大厦 2005 室
法人代表:吴言林
联系人员:林伊灵
客服电话: 025 -66046166 -849
公司网站: www.huilinbd.com
(42 )上海挖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 (上海 )自由贸易试验区杨高南路 759 号 18 层 03 单元
办公地址:中国 (上海 )自由贸易试验区杨高南路 759 号 18 层 03 单元
法人代表:吕柳霞
联系人员:李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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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服电话: 400 -711 -8718
公司网站: http://www.wacaijijin.com/
(43 )腾安基金销售(深圳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港合作区湾一路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港合作区湾一路 1号 A栋 201 室(入驻深圳市前 室(入驻深圳市前 海商务秘书有限 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科技中一路腾讯大厦
法人代表:刘明军
联系人员:刘鸣
客服电话: 95017
公司网站: www.tenganxinxi.com
(44 )民商基金销售(上海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北京东路 666 号 H区(东座) 6楼 A31 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北京东路 666 号 H区(东座) 6楼 A31 室
法人代表:贲惠琴
联系人员:杨一新
客服电话: 021 -50206003
公司网站: www.msftec.com
(45 )北京度小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旺东路 10 号院西 区 4号楼 1层 103 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旺东路 10 号院西区 4号楼
法人代表:葛新
联系人员:孙博超
客服电话: 95055 -4
公司网站: www.baiyingfund.com
(46 )诺亚正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飞路 360 弄 9号 3724 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杨浦区长阳路 1687 号 2号楼
法人代表:汪静波
联系人员:张姚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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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服电话: 400 -821 -5399
公司网站: www.noah -fund.com
(47 )深圳众禄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笋岗街道西社梨园路 8号 HALO 广场一期四层 广场一期四层 12 -13 室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笋岗街道西社梨园路 8号 HALO 广场一期四层 广场一期四层 12 -13 室
法人代表:薛峰
联系人员:汤素娅
客服电话: 4006 -788 -887
公司网站: www.jjmmw.com
(48 )上海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 190 号 2号楼 2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宛平南路 88 号 26 楼
法人代表:其实
联系人员:潘世友
客服电话: 95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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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 )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欧阳路 196 号 26 号楼 2楼 41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张杨路 500 号华润时代广场 12 层
法人代表:杨文斌
联系人员:张茹
客服电话: 4007 -009 -665
公司网站: www.howbuy.com
(50 )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区五常街道文一西路 969 号 3幢 5层 599 室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溪路 556 号
法人代表:王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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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员:韩爱彬
客服电话: 95188 -8
公司网站: www.fund123.cn
(51 )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高翔路 526 号 2幢 220 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大道 555 号裕景国际 B座 16 层
法人代表:张跃伟
联系人员:沈雯斌
客服电话: 400 -089 -1289
公司网站: www.erichfund.com
(52 )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文二路 1号 903 室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区五常街 道同顺18 号同花顺大楼 4层
法人代表:吴强
联系人员:吴强
客服电话: 952555
公司网站: http://fund.10jq ka.com.cn/
(53 )北京展恒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顺义区后沙峪镇安富街 6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德胜门外华严里 2号民建大厦 6层
法人代表:闫振杰
联系人员:宋丽冉
客服电话: 4008 -886 -661
公司网站: www.myfund.com
(54 )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宝山区月浦镇塘南街 57 号 6幢 221 室
办公地址:上海虹口区东大名路 1098 号浦江国际金融广场 53 层
法人代表:李兴春
联系人员:曹怡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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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 )嘉实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海南省三亚市天涯区湾路国际客运港养生度假中心酒 注册地址:海南省三亚市天涯区湾路国际客运港养生度假中心酒 店 B座(2 #楼 )27 楼 2714 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21 号北京国际俱乐部 C座
法人代表:张峰
联系人员:张倩
客服电话: 400 -021 -88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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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 )北京创金启富基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白纸坊东街 2号院 6号楼 712 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白纸坊东街 2号院 6号楼 712 室
法人代表:梁蓉
联系人员:张旭
客服电话: 010 -66154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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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 ) 泛华普益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成都市华区建设路 9号高地中心 1101 室
办公地址:成都市金牛区花照壁西顺街 399 号 1栋 1单元龙湖西宸天街 单元龙湖西宸天街 B座 1201 号
法人代表:于海锋
联系人员:史若芬
客服电话: 400 -080 -3388
公司网站: www.puyifund.com
(58 )宜信普泽(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 88 号 9号楼 15 层 1809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 88 号 SOHO 现代城 C座 1809
法人代表:沈伟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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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员:程刚
客服电话: 400 -609 -9200
公司网站: www.yixinfund.com
(59 )南京苏宁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京市玄武区苏宁大道 1-5号
办公地址:南京市玄武区苏宁大道 1-5号
法人代表:王锋
联系人员:王锋
客服电话: 95177
公司网站: https://www.snjijin.com/fsws/index.htm
(60 )北京格上富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路 19 号楼 701 内 09 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路 19 号楼 701 内 09 室
法人代表:肖伟
联系人员:张林
客服电话: 400 -080 -5828
公司网站: www.igesafe.com
(61 )北京中植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宏达路 10 号 5 层 5122 室
办公地址:北京朝阳区大望路金中心 A座 28 层
法人代表:武建华
联系人员:丛瑞丰
客服电话: 400 -8180 -888
公司网站: http://www.zzfund.com
(62 )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直门外大街 1号院 2号楼 17 层 19C13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 11 号 11 层 1108 号
法人代表:王伟刚
联系人员:丁向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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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服电话: 400 -619 -9059
公司网站: www.hcfunds.com
(63 )上海大智慧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杨高南路 428 号 1号楼 1102 单元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杨高南路 428 号 1号楼 1102 单元
法人代表:张俊
联系人员:印强明
客服电话: 021 -20292031
公司网站: www.wg.co m.cn
(64 )北京新浪仓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东旺西路中关村软件园二期(扩) N-1、N-2地块新浪总部科研楼 5层 518 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东旺西路中关村软件园二期(扩) N-1、N-2地块新浪总部科研楼
法人代表:李柳娜
联系人员:李柳娜
客服电话: 010 -62675369
公司网站: www.xincai.com
(65 )北京辉腾汇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大街 8号富华大厦 F座 16 层 D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大街 8号富华大厦 F座 16 层 D室
法人代表:许宁
联系人员:魏尧
客服电话: 400 -829 -1218
公司网站: www.htfund.com
(66 )济安财富 (北京 )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太宫中路 16 号院 1号楼 3层 307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太宫中路 16 号院 1号楼 3层 307
法人代表:杨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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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员:李海燕
客服电话: 400 -673 -7010
公司网站: www.jianfortune.com
(67 )上海万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 (上海 )自由贸易试验区福山路 33 号 11 楼 B座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明路 1500 号万得大厦
法人代表:黄祎
联系人员:姜吉灵
客服电话: 400 -799 -1888
公司网站: www.520fund.com.cn
(68 )上海联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 上海 -自由贸易试验区富特北路 277 号 3层 310 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长宁区福泉北路 518 号 8座 3楼
法人代表:燕斌
联系人员:凌秋艳
客服电话: 400 -046 -6788
公司网站: www.66zichan.com
(69 )泰信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乙 118 号 10 层 1206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乙 118 号京汇大厦 1206
法人代表:彭浩
联系人员:门闯
客服电话: 400 -004 -8821
公司网站: www.taixincf.com
(70 )上海基煜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崇明县长兴镇路 潘园公注册地址:上海市崇明县长兴镇路 潘园公1800 号 2号楼 6153 室(上海泰 室(上海泰 和经济发展区)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488 号太平金融大厦 1503 室
法人代表:王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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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员:项阳
客服电话: 400 -820 -5369
公司网站: www.jiyufund.com.cn
(71 )上海凯石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西藏南路 765 号 602 -115 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延安东路 1号凯石大厦 4楼
法人代表:陈继武
联系人员:李晓明
客服电话: 4000 -178 -000
公司网站: www.lingxianfund.com
(72 )上海陆金所基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源深路 1088 号 7层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源深路 1088 号 7层
法人代表:陈祎彬
联系人员:宁博宇
客服电话 :4008 -219 -031
公司网站: https://lupro.lufunds.com
(73 )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 6号 105 室-3491
办公地址:广州市海珠区阅江中路 688 号保利国际广场北塔 33 层
法人代表:肖雯
联系人员:黄敏娥
客服电话: 020 -89629066
公司网站: www.yingmi.cn
(74 )奕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港合作区湾一路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港合作区湾一路 1号 A栋 201 室(入驻深圳市前 室(入驻深圳市前 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海德三道航天科技广场 A座 17 楼 1704 室
法人代表: TEO WEE HOW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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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员:叶健
客服电话: 400 -684 -0500
公司网站: http://www.ifastps.com.cn
(75 )中证金牛(北京基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东管头 1号 2号楼 2-45 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宣武门外大街甲 1号环球财讯中心 A座 5层
法人代表:钱昊旻
联系人员:陈珍
客服电话: 400 -8909 -998
公司网站: www.jnlc.com
(76 )京东肯特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东三街 2号 4层 401 -15
办公地址:北京市亦庄经济开发区科创十一街 18 号院 A座 17 层
法人代表:江卉
联系人员:徐伯宇
客服电话: 95118
公司网站: http://fund.jd.com/
(77 )大连网金基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体坛路 22 号诺德大厦 2层 202 室
办公地址: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体坛路 22 号诺德大厦 2层 202 室
法人代表:樊怀东
联系人员:贾伟刚
客服电话: 4000 -899 -100
公司网站: www.yibaijin.com
(78 )深圳市金斧子基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科技园中苑路 15 号科兴学园 号科兴学园 B栋 3单元 11 层 1108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科技园中苑路 15 号科兴学园 号科兴学园 B栋 3单元 11 层 1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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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代表:赖任军
联系人员:刘昕霞
客服电话: 400 -930 -0660
公司网站: www.jfzinv.com
(79 )北京雪球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创远路 34 号院 6号楼 15 层 1501 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创远路 34 号院融新科技中心 C座 17 层
法人代表:钟斐
联系人员:戚晓 强
客服电话: 400 -159 -9288
公司网站: danjuanapp.com
(80 )上海中欧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 -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环路 333 号 729S
办公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平路 18 号 8栋嘉昱大厦 6层
法人代表:许欣
联系人员:屠帅颖
客服电话: 021 -68609600
公司网站: www.qiangungun.com
(81 )上海华夏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东大名路 687 号 1幢 2楼 268 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3 号通泰大厦 B座 8层
法人代表 :李一梅
联系人员:仲秋月
客服电话: 400 -817 -5666
公司网站: www.amcfortune.com
(82 )海通期货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 1589 号 17 楼、 6楼 01 -04 单元、 单元、 25 楼、 2楼 05 、03 单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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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 1589 号 17 楼、 6楼 01 -04 单元、 单元、 25 楼、 2楼 05 、03 单元
法人代表:吴红松
联系人员:俞永捷
客服电话: 86 -21 -38917000
公司网站: www.htfutures.com
(83 )中信期货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13 层 1301 -1305 室、 14 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13 层 1301 -1305 室、 14 层
法人代表:张皓
联系人员:韩钰
客服电话: 400 -990 -8826
公司网站: www.citicsf.com
(84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自由贸易试验商城路 618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168 号上海银行大厦 29 楼
法人代表:贺青
联系人员:芮敏琪
客服 电话: 400 -8888 -666/ 95521
公司网站: www.gtja.com
(85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 66 号 4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门内大街 188 号
法人代表:王常青
联系人员:权唐
客服电话: 400 -8888 -108
公司网站: www.csc108.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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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6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 1012 号国信证券大厦 16 -26 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 1012 号国信证券大厦 16 -26 层
法人代表:张纳沙
联系人员:李颖
客服电话: 95536
公司网站: www.guosen.com.cn
(87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街道华一路 111 号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华一路 111 号招商证券大厦 23 楼
法人代表:霍达
联系人员:林生迎
客服电话: 95565 、400 -8888 -111
公司网站: www.newone.com.cn
(88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州市黄埔区中新知识城腾飞一街 2号 618 室
办公地址:广东省州天河北路大都会场 5、18 、19 、36 、38 、41 和 42 楼
法人代 表:孙树明
联系人员:黄岚
客服电话: 95575
公司网站: www.gf.com.cn
(89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号卓越时代广场 (二期 )北座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 8号中信证券大厦
法人代表:张佑君
联系人员:顾凌
客服电话: 95548 或 4008895548
公司网站: www.cs.eciti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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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
(90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西营街 8号院 1号楼 7至 18 层 101
办公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西营街 8号院 1号楼青海金融大厦
法人代表:陈共炎
联系人员:辛国政
客服电话: 4008 -888 -888
公司网站: www.chinastock.com.cn
(91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广东路 689 号海通证券大厦
办公地址:上海市广东路 689 号
法人代表:周杰
联系人员:李笑鸣
客服电话: 95553
公司网站: www.htsec.com
(92 )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 989 号 45 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 989 号世纪商贸广场 45 层
法人代表:杨玉成
联系人员:陈宇
客服电话: 95523 、4008895523
公司网站: www.swhysc.com
(93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福建省州市鼓楼区湖东路 268 号
办公地址:浦东新区民生路 1199 弄证大五道口广场 1号楼 21 层
法人代表:杨华辉
联系人员:夏中苏
客服电话: 95562
公司网站: www.xyzq.com.cn
(94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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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
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新华路特 8号
办公地址:武汉新华路特 8号长江证券大厦
法人代表:李新华
联系人员:李良
客服电话: 95579 或 4008 -888 -999
公司网站: www.95579.com
(95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街道华一路 119 号安信金融大厦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街道华一路 119 号安信金融大厦
法人代表:黄炎勋
联系人员:陈剑虹
客服电话: 95517
公司网站: http://www.essence.com.cn/
(96 )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重庆市江北区桥苑 8号
办公地址:重庆市江北区桥苑 8号西南证券大厦
法人代表:吴坚
联系人员:张煜
客服电话: 4008 -096 -096
公司网站: www.swsc.com.cn
(97 )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长沙市天心区湘府中路 198 号新南城商务中心 A栋 11 楼
办公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湘府中路 198 号新南城商务中心 A栋 11 楼
法人代表:高振营
联系人员:江恩前
客服电话: 95351
公司网站: www.xcsc.com
(98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梅山路 18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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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办公地址:合肥市寿春路 179 号
法人代表:俞仕新
联系人员:李蔡
客服电话: 95578
公司网站: www.gyzq.com.cn
(99 )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天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二大街 42 号写字楼 101 室
办公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宾水西道 8号
法人代表:安志勇
联系人员:蔡霆
客服电话: 956066
公司网站: www.ewww.com.cn
(100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京市江东中路 228 号
办公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 办公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 228 号华泰证券广场、深圳市福田区南 号华泰证券广场、深圳市福田区南 大道 4011 号港中旅大厦 18 楼
法人代表:张伟
联系人员:胡子豪
客服电话: 95597
公司网站: www.htsc.com.cn
(101 )山西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太原市府西街69号山国际贸易中心东塔楼
办公地址:太原市府西街 69 号山西国际贸易中心东塔楼
法人代表:王怡里
联系人员:郭熠
客服电话: 400 -666 -1618 、95573
公司网站: www.i618.com.cn
(102 )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 222 号 1号楼 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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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办公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 222 号青岛国际金融广场 1号楼 20 层
法人代表:冯恩新
联系人员:吴忠超
客服电话: 95548 或 400 -889 -5548
公司网站: sd.citics.com
(103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5号新盛大厦 B座 12 、15 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5号新盛大厦 B座 12 、15 层
法人代表:魏庆华
联系人员:汤漫川
客服电话: 4008 -888 -993
公司网站: www.dxzq.net
(104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苏州工业园区星阳街 5号
办公地址:苏州工业园区星阳街 5号
法人代表:范力
联系人员:陆晓
客服电话: 95330
公司网站: www.dwzq.com.cn
(105 )信达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口大街 9号院 1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口大街 9号院 1号楼
法人代表:祝瑞敏
联系人员:唐静
客服电话: 95321
公司网站: www.cindasc.com
(106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中山南路 119 号东方证券大厦
办公地址:上海市中山南路 318 号 2号楼 21 层-23 层、 25 层-29 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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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法人代表:金文忠
联系人员:胡月茹
客服电话: 95503
公司网站: www.dfzq.com.cn
(107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街道金路 2026 号能源大厦南塔楼 10 -19 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南大道 6008 号特区报业大厦 14 、16 、17 层
法人代表:张巍
联系人员:刘阳
客服电话: 95514
公司网站: www.cgws.com
(108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 1508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 1508 号
法人代表:刘秋明
联系人员:姚巍
客服电话: 95525
公司网站: www.ebscn.com
(109 )中信证券华南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 5号 501 房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 5号广州国际金融中心主塔 19 层、 20 层
法人代表:胡伏云
联系人员:陈靖
客服电话: 95396
公司网站: www.gzs.com.cn
(110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生态大街 6666 号
办公地址:长春市自由大路 1138 号
法人代表:李福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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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员:安岩
客服电话: 95360
公司网站: www.nesc.cn
(111 )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东中路 389 号
办公地址: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区大钟亭 8号
法人代表:李剑锋
联系人员:陈秀丛
客服电话: 4008 -285 -888
公司网站: www.njzq.com.cn
(112 )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四川中路 213 号 7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西藏中路 336 号
法人代表:何伟
联系人员:张瑾
客服电话: 400 -819 -8198
公司网站: www.shzq.com
(113 )诚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三环西路 99 号院 1号楼 15 层 1501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三环西路 99 号院 1号楼 15 层 1501
法人代表:张威
联系人员:田芳
客服电话: 95399
公司网站: www.cctgsc.com.cn
(114 )大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山西省大同市平城区迎宾街 15 号桐城中央 21 层
办公地址:山西省太原市长治路 111 号山西世贸中心 A座 12 、13 层
法人代表:董祥
联系人员:薛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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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服电话: 4007121212
公司网站: www.dtsbc.com.cn
(115 )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无锡市太湖新城金融一街 8号国联金融大厦 7-9层
办公地址:江苏省无锡市太湖新城金融一街 8号国联金融大厦 702
法人代表:葛小波
联系人员:沈刚
客服电话: 95570
公司网站: www.glsc.com.cn
(116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街道益路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街道益路 5023 号平安金融中心 B座第 22 -25 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街道益路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街道益路 5023 号平安金融中心 B座第 22 -25 层
法人代表:何之江
联系人员:吴琼
客服电话: 95511 -8
公司网站: stock.pingan.com
(117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政务文化新区天鹅湖路 198 号
办公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政务文化新区天鹅湖路 办公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政务文化新区天鹅湖路 198 号财智中心 B1 座 0327
法人代表:章宏韬
联系人员:甘霖
客服电话: 95318 ,4008096518
公司网站: www.hazq.com
(118 )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西桂林市辅星路 13 号
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竹子林四路光大银行厦 3F
法人代表:何春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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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员:牛孟宇
客服电话: 95563
公司网站: www.ghzq.com.cn
(119 )财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湖南省长沙市芙蓉中路二段 80 号顺天国际财富中心 26 -28 层
办公地址:湖南省长沙市芙蓉中路二段 80 号顺天国际财富中心 26 -28 层
法人代表:刘宛晨
联系人员:郭磊
客服电话: 0731 -4403319
公司网站: www.cfzq.com
(120 )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郑州市东新区商务外环路 10 号
办公地址:郑州市东新区商务外环路 10 号
法人代表:菅明军
联系人员:程月艳
客服电话: 95377
公司网站: www.ccnew.com
(121 )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 东直门南大街 3号国华投资大厦 9层 10 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直门南大街 3号国华投资大厦 9层 10 层
法人代表:翁振杰
联系人员:黄静
客服电话: 400 -818 -8118
公司网站: www.guodu.com
(122 )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常州延陵西路 23 号投资广场 18 层 23 号投资广场 18 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方路 1928 号东海证券大厦
法人代表:钱俊文
联系人员:王一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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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服电话: 95531 ;400 -8888 -588
公司网站: www.longone.com.cn
(123 )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200 号中银大厦 39 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200 号中银大厦 39 层
法人代表:宁敏
联系人员:王炜哲
客服电话: 400 -620 -8888
公司网站: www.bocichina.com
(124 )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海拉尔东街满世尚都办公商业综 注册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海拉尔东街满世尚都办公商业综 合楼
办公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海拉尔东街满世尚都商业综 办公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海拉尔东街满世尚都商业综 合楼
法人代表:庞介民
联系人员:王旭华
客服电话: 956088
公司网站: www.cnht.com.cn
(125 )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二街 198 号
办公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二街 198 号
法人代表:杨炯洋
联系人员:谢国梅
客服电话: 95584
公司网站: www.hx168.com.cn
(126 )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高区()北京南路 注册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高区()北京南路 注册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高区()北京南路 注册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高区()北京南路 358 号大成国际厦 20 楼 2005 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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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高区()北京南路 办公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高区()北京南路 办公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高区()北京南路 办公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高区()北京南路 358 号大成国际厦 20 楼 2005 室
法人代表:王献军
联系人员:梁丽
客服电话: 95523 、4008895523
公司网站: www.swhysc.com
(127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济南市经七路 86 号
办公地址:济南市经七路 86 号 23 层
法人代表:王洪
联系人员:吴阳
客服电话: 95538
公司网站: www.zts.com.cn
(128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华一路 115 号投行大厦 20 楼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华一路 115 号投行大厦 18 楼
法人代表:刘学民
联系人员:吴军
客服电话: 95358
公司网站: www.firstcapi tal.com.cn
(129 )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海口市南宝路 36 号证券大厦 4楼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大道 4001 号时代金融中心 17 层
法人代表:王作义
联系人员:马贤清
客服电话: 400 -8888 -228
公司网站: www.jyzq.cn
(130 )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西藏自治区拉萨市柳梧新国际总部城 3幢 1单元 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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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大道 9668 号华润置地大厦 C座 31 -33 层
法人代表:林立
联系人员:郑琢
客服电话: 400 -188 -3888
公司网站: www.chinalin.com
(131 )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普陀区曹杨路 510 号南半幢 9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福山路 500 号城建国际中心 26 楼
法人代表:武晓春
联系人员:朱磊
客服电话: 400 -8888 -128
公司网站: http://www.tebon.com.cn
(132 )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陕西省安市新城区东街 319 号 8幢 10000 室
办公地址:陕西省安市新城区东街 319 号 8幢 10000 室
法人代表:徐朝晖
联系人员:张吉安
客服电话: 95582
公司网站: www.west95582.com
(133 )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福建省州市鼓楼区屏路 27 号 1# 楼 3层、 4层、 5层
办公地址:福建省州市鼓楼区屏路 27 号 1# 楼 3层、 4层、 5层
法人代表:黄金琳
联系人员:张宗锐
客服电话: 96326 福建省外请先拨 0591 -
公司网站: www.hfzq.com.cn
(134 )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东岗西路 638 号财富中心
办公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东岗西路 638 号财富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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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代表:陈牧原
联系人员:李昕田
客服电话: 0931 -96668 、4006898888
公司网站: www.hlzqgs.com
(135 )中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建国门外大街 1号国贸大厦 2座 27 层及 28 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建国门外大街甲 6号 SK 大厦 3层
法人代表:沈如军
联系人员:陶亭
客服电话: 010 -65051166
公司网站: http://www.cicc.com.cn
(136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天目山路 199 号财通双冠大厦西楼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天目山路 199 号财通双冠大厦西楼
法人代表:陆建强
联系人员:章力彬
客服电话: 95336 浙江省 -,4008696336 全国 -
公司网站: www.ctsec.com
(137 )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 中社南大2008 号中国凤凰大厦 号中国凤凰大厦 1栋 20C -1房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 中社南大2008 号中国凤凰大厦 号中国凤凰大厦 1栋 20C -1房
法人代表:俞洋
联系人员:杨莉娟
客服电话: 95323
公司网站: http://www.cfsc.com.cn/
(138 )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7号英蓝国际金融中心 12 层、 15 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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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7号英蓝国际金融中心 12 层、 15 层
法人代表:钱于军
联系人员:牟冲
客服电话: 4008878827
公司网站: www.ubssecurities.com
(139 )中国金财富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路与中交界处荣超商务心 A栋第 18 层 -21 层及第 04 层 01 、02 、03 、05 、11 、12 、13 、15 、16、18 、19 、20 、21 、22 、 23 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路 6003 号荣超商务中心 A栋第 04 、18 层至 21 层
法人代表:高涛
联系人员:张鹏
客服电话: 95532 、400 -600 -8008
公司网站: www.ciccwm.com
(140 )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西藏自治区拉萨市柳梧新国际总部城 10 栋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宛平南路 88 号东方财富大厦
法人代表:戴彦
联系人员:唐湘怡
客服电话: 95357
公司网站: http://www.18.cn
(141 )江海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赣水路 56 号
办公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松北区创新三路 833 号
法人代表:赵洪波
联系人员:姜志伟
客服电话: 956007
公司网站: www.jhzq.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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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2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四川省成都市东城根上街 95 号
办公地址:四川省成都市东城根上街 95 号
法人代表:冉云
联系人员:刘婧漪
客服电话: 95310
公司网站: www.gjzq.com.cn
(143 )华宝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中国 (上海 )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 100 号 57 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中国 (上海 )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 100 号 57 层
法人代表:刘加海
联系人员:刘闻川
客服电话: 4008 -209 -898
公司网站: www.cnhbstock.com
(144 )英大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南中路华能大厦三十、一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南中路华能大厦三十、一层
法人代表:郝京春
联系人员:吴尔晖
客服电话: 4000 -188 -688
公司网站: www.ydsc.com.cn
(145 )国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 4号 2幢 1层 A2112 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门大街 18 号中国人保寿险大厦
法人代表:张海文
联系人员:李慧灵
客服电话: 95390
公司网站: www.crsec.com.cn
(146 )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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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
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东新技术开发区关园路 2号高科大厦 4楼
办公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昌区中南路 99 号保利广场 A座 37 楼
法人代表:余磊
联系人员:杨晨
客服电话: 4008 -005 -000
公司网站: www.tfzq.com
(147 )大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会展路 129 号大连国际金融中心 A座-大 连期货大厦 38 、39 层
办公地址: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会展路 129 号大连国际金融中心 A座-大 连期货大厦 38 、39 层
法人代表:赵玺
联系人员:谢立军
客服电话: 4008 -169 -169
公司网站: www.datong.com.cn
(148 )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定路 5号院 13 号楼 A座 11 -21 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定路 5号院北投资大厦 A座 18 层
法人代表:毕劲松
联系人员:刘宇
客服电话: 95381
公司网 站: www.sczq.com.cn
(149 )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西安市高新区锦业路 1号都市之门 B座 5层
办公地址:西安市高新区锦业路 1号都市之门 B座 5层
法人代表:李刚
联系人员:邵丹
客服电话: 95325
公司网站: www.kysec.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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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
(150 )联储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街道岗厦 社南大侧金中心9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定路 5号院 3号楼中建财富国际心 号楼中建财富国际心 27 层联储 证券
法人代表:吕春卫
联系人员:丁倩云
客服电话: 400 -620 -6868
公司网站: www.lczq.com
(151 )华瑞保险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嘉定区南翔镇众仁路 399 号运通星财富广场 1号楼 B座 14 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向城路 288 号国华人寿金融大厦 8楼 806
法人代表:杨新章
联系人员:李仪威
客服电话: 952303
公司网站: https://www.huaruisales.com
(152 )玄元保险代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张杨路 707 号 1105 室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张杨路 707 号 1105 室
法人代表:马永谙
联系 人员:卢亚博
客服电话: 400 -080 -8208
公司网站: www.licaimofang.cn
(153 )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海南省三亚市迎宾路 360 -1号三亚阳光金融广场 16 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景辉街 33 号院 1号楼阳光金融中心 5层
法人代表:李科
联系人员:杨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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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
客服电话: 95510
公司网站: https://fund.sinosig.com
(154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16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16 号
法人代表:王滨
联系人员:陈慧
客服电话: 010 -63631519
公司网站: www.e -chinalife.com
(155 )深圳前海微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港合作区湾一路 1号 A栋 201 室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沙河西路 1819 号深圳湾科技生态园 7栋 A座
法人代表:顾敏
联系人员:邹榆
客服电话: 95384
公司网站: https://www.webank.com/
(156 )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河南省郑州市东新区 CBD 商务外环路 23 号中科金座大厦
办公地址:河南省郑州市东新区 CBD 商务外环路 23 号中科金座大厦
法人代表:徐诺金
联系人员:曹婷
客服电话: 95186
公司网站: www.zybank.com.cn
(157 )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厦门市思明区鹭江道 8-10 号国际银行大厦 1-6层
办公地址:厦门市思明区鹭江道 8-10 号国际银行大厦 28 层
法人代表:王晓健
联系人员:郭景波
客服电话: 400 -1623 -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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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
公司网站: www.xib.com.cn
其他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规的要求,选择其他符合机构代销售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规的要求,选择其他符合机构代销售 本基金,并在管理人网站公示。
二、 基金登记机构 基金登记机构 基金登记机构
名称: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 1196 号世纪汇办公楼二座 27 -30 层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 1196 号世纪汇办公楼二 号世纪汇办公楼二 座 27 -30 层
法定代表人:裴长江
成立日期: 1999 年 4月 13 日
电话:( 电话:( 021 )20361818
传真:( 传真:( 021 )20361616
联系人:徐慧
三、 出具法律意见书的 出具法律意见书的 出具法律意见书的 出具法律意见书的 律师事务所 律师事务所
名称: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住所:上海市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楼
负责人:俞卫锋
联系电话:(021)31358666
传真:(021)31358600
联系人:秦悦民
经办律师:秦悦民、王利民
四、 审计基金财产的 审计基金财产的 审计基金财产的 审计基金财产的 会计师事务所 会计师事务所 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长安街 1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 17 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长安街 1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 17 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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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
执行事务合伙人:毛鞍宁
联系电话: 010 -58153000
传真: 010 -85188298
联系人:王珊
经办注册会计师:王珊、费泽旭
招募说明书(更新)
67
第六部分 基金的募集
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基金,基金存续期限为不定期。本基金由基金管理人依照《基金法》、《运作办法》、《销售办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募集,募集申请经中国证监会2006年8月29日证监基金字【2006】178号文核准。
本基金份额的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按面值发售。
一、 基金份额的募集期限、发售渠道对象 基金份额的募集期限、发售渠道对象 基金份额的募集期限、发售渠道对象 基金份额的募集期限、发售渠道对象 基金份额的募集期限、发售渠道对象 基金份额的募集期限、发售渠道对象 基金份额的募集期限、发售渠道对象 基金份额的募集期限、发售渠道对象 基金份额的募集期限、发售渠道对象
1、募集期限: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本基金自2006年10月16日到2006年11月10日向个人投资人和机构投资人同时发售,《基金合同》于2006年11月15日生效。
2、发售渠道:本公司的直销网点和销售代理机构的代销网点(具体名单见发售公告)。
3、发售对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者。
二、 募集情况 募集情况 募集情况
经安永大华会计师事务所验资,本次募集的有效认购户数为72,597户,设立募集期净销售额为4,478,749,793.60元人民币。该资金已于2006年11月14日全额划入在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立的“富国天合稳健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专户”。按照每份基金份额面值人民币1.00元计算,本次募集期的有效认购份额4,478,749,793.60份,利息结转的基金份额2,822,289.99份,两项合计共4,481,572,083.59份基金份额。
招募说明书(更新)
68
第七部分 基金合同的生效
一、 基金合同生效的条件 基金合同生效的条件 基金合同生效的条件 基金合同生效的条件 基金合同生效的条件
投资者缴纳认购的基金份额款项时,合同成立。
基金募集期限届满,在份额总不少于 基金募集期限届满,在份额总不少于 2亿份,基金募集额不少 亿份,基金募集额不少 于 2亿元人民币且基金份额持有的数不少于 200 人的条件下, 应当自基金募 集结束后的 10 日内聘请验资机构,并在收到报告后 日内聘请验资机构,并在收到报告后 10 日内依法向中国 证监会办理基金合同备案手续, 自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之日起,基金备案手续办 自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之日起,基金备案手续办 理完毕,基金合同生效。 管人在收到中国证监会确认文件的次日予以公告理完毕,基金合同生效。 管人在收到中国证监会确认文件的次日予以公告理完毕,基金合同生效。
管人在收到中国证监会确认文件的次日予以公告二、 基金存续期内的份额 持有人数量和资基金存续期内的份额 持有人数量和资基金存续期内的份额 持有人数量和资基金存续期内的份额 持有人数量和资基金存续期内的份额 持有人数量和资基金存续期内的份额 持有人数量和资基金存续期内的份额 持有人数量和资基金存续期内的份额 持有人数量和资基金存续期内的份额
持有人数量和资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 20 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 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 200 人或 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5000 万元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 续 60 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并提解决 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并提解决 方案,如转换运作式、与其他基金 方案,如转换运作式、与其他基金 方案,如转换运作式、与其他基金 合并或者终止基金同等,召开份额 合并或者终止基金同等,召开份额 持有人大会进行表决。
三、 基金合同生效 基金合同生效 基金合同生效
根据有关规定,本基金满足《合同》生效条件于 根据有关规定,本基金满足《合同》生效条件于 200 6年 11 月 15 日正式生效。自《基金合同》起,本管理 人开始日正式生效。自《基金合同》起,本管理 人开始日正式生效。自《基金合同》起,本管理 人开始日正式生效。自《基金合同》起,本管理 人开始日正式生效。自《基金合同》起,本管理 人开始本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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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9
第八部分 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一、 申购和赎回的场所 申购和赎回的场所 申购和赎回的场所 申购和赎回的场所
本基金的 申购和赎回将通过管理人直销网点及售代代销网点进行 。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可以根据情况变化增加或者减少代销机构, 并在基金 管理人网站公示 。
销售机构可以根据情况变化增加或者减少其城市(网点),并另行公告。 销售机构可以根据情况变化增加或者减少其城市(网点),并另行公告。 销售机构可以根据情况变化增加或者减少其城市(网点),并另行公告。 销售机构可以根据情况变化增加或者减少其城市(网点),并另行公告。 销售机构可以根据情况变化增加或者减少其城市(网点),并另行公告。
投资者也可 通过本基金管理人或者指定销售代提供的其他方式(例 通过本基金管理人或者指定销售代提供的其他方式(例 如:传真或网上交易) 办理基金的申购与赎回 。
二、 申购和赎回的开放日及时间 申购和赎回的开放日及时间 申购和赎回的开放日及时间 申购和赎回的开放日及时间 申购和赎回的开放日及时间 申购和赎回的开放日及时间
1、开放日及时间
本基金的开放日是指为投资者办理申购和赎回等业务证券交 易所易日。具体业务办理时间 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的时间 。
基金投资者在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赎回或转换请 基金投资者在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赎回或转换请 的,其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为下次办理时间所在开放日 的,其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为下次办理时间所在开放日 的,其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为下次办理时间所在开放日 的,其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为下次办理时间所在开放日 的价格。
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或所时间更改实际情况需要,基金 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或所时间更改实际情况需要,基金 管理人可对申购、赎回的开放日及时间进行调整,但此项不应投资者利益 管理人可对申购、赎回的开放日及时间进行调整,但此项不应投资者利益 管理人可对申购、赎回的开放日及时间进行调整,但此项不应投资者利益 造成实质影响并在施日 3个工作日前在 指定媒介 上公告。
2、申购的开始时间
及业务办理基金合同生效后不超过 3个月时间内开始办理申购。 本基金于 200 6年 11 月 27 日开始办理常申购业务。
3、赎回的开始时间
及业务办理基金合同生效后不超过 3个月时间内开始办理赎回。 本基金于 200 7年 2月 15 日开始办理常赎回业务。
4、在确定申购开始时间和赎回后,由基金管理人最迟 、在确定申购开始时间和赎回后,由基金管理人最迟 、在确定申购开始时间和赎回后,由基金管理人最迟 、在确定申购开始时间和赎回后,由基金管理人最迟 、在确定申购开始时间和赎回后,由基金管理人最迟 、在确定申购开始时间和赎回后,由基金管理人最迟 、在确定申购开始时间和赎回后,由基金管理人最迟 、在确定申购开始时间和赎回后,由基金管理人最迟 、在确定申购开始时间和赎回后,由基金管理人最迟 于开放日前 于开放日前 3个工作日在 指定媒介 上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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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申购和赎回的原则 申购和赎回的原则 申购和赎回的原则 申购和赎回的原则
1、“未知价”原则,即申购赎回格以请当日 、“未知价”原则,即申购赎回格以请当日 、“未知价”原则,即申购赎回格以请当日 、“未知价”原则,即申购赎回格以请当日 、“未知价”原则,即申购赎回格以请当日 、“未知价”原则,即申购赎回格以请当日 收市后计算 的基金份额净 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2、“金额申购份赎回”原则,即以请。 、“金额申购份赎回”原则,即以请。
3、赎回遵循“先进出”原则,即按照投资者申(认)购的后次序行 、赎回遵循“先进出”原则,即按照投资者申(认)购的后次序行 、赎回遵循“先进出”原则,即按照投资者申(认)购的后次序行 、赎回遵循“先进出”原则,即按照投资者申(认)购的后次序行 、赎回遵循“先进出”原则,即按照投资者申(认)购的后次序行 、赎回遵循“先进出”原则,即按照投资者申(认)购的后次序行 、赎回遵循“先进出”原则,即按照投资者申(认)购的后次序行 、赎回遵循“先进出”原则,即按照投资者申(认)购的后次序行 、赎回遵循“先进出”原则,即按照投资者申(认)购的后次序行 、赎回遵循“先进出”原则,即按照投资者申(认)购的后次序行 顺序赎回;
4、当日的申购和赎回请可以在基金管理人规定时间内撤销。
5、基金管理人可根据运作的实际情况并在不影响份额持有质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运作的实际情况并在不影响份额持有质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运作的实际情况并在不影响份额持有质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运作的实际情况并在不影响份额持有质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运作的实际情况并在不影响份额持有质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运作的实际情况并在不影响份额持有质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运作的实际情况并在不影响份额持有质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运作的实际情况并在不影响份额持有质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运作的实际情况并在不影响份额持有质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运作的实际情况并在不影响份额持有质 利益的前提下调整上述原则。基金管理人必须在新规开始实施 利益的前提下调整上述原则。基金管理人必须在新规开始实施 3个工作日前在 指定媒介 上公告。
四、 申购和赎回的程序 申购和赎回的程序 申购和赎回的程序 申购和赎回的程序
1、申购和赎回的请方式
本基金的申购和赎回采取书面形式或管理人同意其他交易。投资 本基金的申购和赎回采取书面形式或管理人同意其他交易。投资 者必须按销售机构规定的手续向基金管理人提出申购或赎回请。
投资者申购本基金,须按销售机构规定的方式备足。
投资者申请赎回时,其在销售机构必须有足够的基金份额余。
2、申购和赎回请的确认
T日规定时间受理的申请,正常情况下本基金注册与过户登记人在 日规定时间受理的申请,正常情况下本基金注册与过户登记人在 日规定时间受理的申请,正常情况下本基金注册与过户登记人在 日规定时间受理的申请,正常情况下本基金注册与过户登记人在 日规定时间受理的申请,正常情况下本基金注册与过户登记人在 日规定时间受理的申请,正常情况下本基金注册与过户登记人在 日规定时间受理的申请,正常情况下本基金注册与过户登记人在 日规定时间受理的申请,正常情况下本基金注册与过户登记人在 日规定时间受理的申请,正常情况下本基金注册与过户登记人在 日规定时间受理的申请,正常情况下本基金注册与过户登记人在 T+1日内为投资者对该交易的有效性进行确认,在 T+2日后(包括该)投资者可 日后(包括该)投资者可 向销售机构或以规定的其他方式查询申购和赎回成交情况。
3、申购和赎回的款项支付
申购采用全额缴款方式,若资金在规定时间内未到账则不成功。 申购采用全额缴款方式,若资金在规定时间内未到账则不成功。 若申购不成功或无效,款项将退回投资者账户。
投资者赎回申请成功后,基金管理人在 T+7日(包括该)内 将赎回款项 划往基金 份额持有人账户。在发生巨赎回的情形时,款项支付办法参照划往基金 份额持有人账户。在发生巨赎回的情形时,款项支付办法参照划往基金 份额持有人账户。在发生巨赎回的情形时,款项支付办法参照合同的有关条款处理。
五、 申购和赎回的数额约定 申购和赎回的数额约定 申购和赎回的数额约定 申购和赎回的数额约定 申购和赎回的数额约定
1、基金管理人规定,本单笔最低申购额为民币 1元(含申购费), 元(含申购费), 元(含申购费), 投资者通过代销机构申购本基金时, 除需满足管理人最低额限制外投资者通过代销机构申购本基金时, 除需满足管理人最低额限制外投资者通过代销机构申购本基金时, 除需满足管理人最低额限制外投资者通过代销机构申购本基金时, 除需满足管理人最低额限制外投资者通过代销机构申购本基金时, 除需满足管理人最低额限制外投资者通过代销机构申购本基金时, 除需满足管理人最低额限制外投资者通过代销机构申购本基金时, 除需满足管理人最低额限制外投资者通过代销机构申购本基金时, 除需满足管理人最低额限制外投资者通过代销机构申购本基金时, 除需满足管理人最低额限制外投资者通过代销机构申购本基金时,除需满足管理人最低额限制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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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代理销售机构设定的最低金额高于上述限制时,投资 当代理销售机构设定的最低金额高于上述限制时,投资 者还应遵循相关代理 销售机构的业务规定。
直销网点每个账户首次申购的最低金额为 50,000 元(含申购 费),追加元(含申购 费),追加元(含申购 费),追加元(含申购 费),追加的最低金额为单笔 20,000 元(含申购费),已在直销网点有该基金认)记 元(含申购费),已在直销网点有该基金认)记 元(含申购费),已在直销网点有该基金认)记 元(含申购费),已在直销网点有该基金认)记 元(含申购费),已在直销网点有该基金认)记 元(含申购费),已在直销网点有该基金认)记 元(含申购费),已在直销网点有该基金认)记 录的投资者不受首次申购最低金额限制。代销网点欲转入直进 录的投资者不受首次申购最低金额限制。代销网点欲转入直进 行交易要受直销网点最低金额 的限制。投资者当期分配基收益转购份行交易要受直销网点最低金额 的限制。投资者当期分配基收益转购份时,不受最低申购金额的限制。通过基管理人网上交易系统办业务 时,不受最低申购金额的限制。通过基管理人网上交易系统办业务 时,不受最低申购金额的限制。通过基管理人网上交易系统办业务 的不受直销网点单笔 申购最低金额限制,为的不受直销网点单笔 申购最低金额限制,为1元(含申购费)。 元(含申购费)。 元(含申购费)。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调整本首次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调整本首次 申 购的最低金额。投资者可多次申 购的最低金额。投资者可多次购,对单个投资人的累计持有份额不设上限制。
2、基金份额持有人在销售机构赎回时,每次对本的申请不得低于 、基金份额持有人在销售机构赎回时,每次对本的申请不得低于 、基金份额持有人在销售机构赎回时,每次对本的申请不得低于 、基金份额持有人在销售机构赎回时,每次对本的申请不得低于 、基金份额持有人在销售机构赎回时,每次对本的申请不得低于 、基金份额持有人在销售机构赎回时,每次对本的申请不得低于 、基金份额持有人在销售机构赎回时,每次对本的申请不得低于 、基金份额持有人在销售机构赎回时,每次对本的申请不得低于 、基金份额持有人在销售机构赎回时,每次对本的申请不得低于 、基金份额持有人在销售机构赎回时,每次对本的申请不得低于 0.01 份基 金额。持有人赎回时或后在销售机构(网点)保留的份基 金额。持有人赎回时或后在销售机构(网点)保留的份基 金额。持有人赎回时或后在销售机构(网点)保留的份基 金额。持有人赎回时或后在销售机构(网点)保留的金份额余不足 0.01 份的,在赎回时需一次全部。
3、当接受申购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影响时, 、当接受申购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影响时, 、当接受申购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影响时, 、当接受申购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影响时, 、当接受申购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影响时, 、当接受申购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影响时, 、当接受申购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影响时, 、当接受申购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影响时, 、当接受申购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影响时, 、当接受申购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影响时, 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设定单一投资者申购额上限或日净比例、 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设定单一投资者申购额上限或日净比例、 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设定单一投资者申购额上限或日净比例、 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设定单一投资者申购额上限或日净比例、 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设定单一投资者申购额上限或日净比例、 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设定单一投资者申购额上限或日净比例、 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设定单一投资者申购额上限或日净比例、 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设定单一投资者申购额上限或日净比例、 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设定单一投资者申购额上限或日净比例、 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设定单一投资者申购额上限或日净比例、 拒绝大额申购、暂停基金等措施,切实保护存量份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拒绝大额申购、暂停基金等措施,切实保护存量份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拒绝大额申购、暂停基金等措施,切实保护存量份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基金管理人于投资运作与风险控制的 需要,可采取上述措施对基金规模予以控 需要,可采取上述措施对基金规模予以控 制。
具体见基金管理人相关公告4、基金管理人在不损害份额持有权益的情况下可以根据实际对 、基金管理人在不损害份额持有权益的情况下可以根据实际对 、基金管理人在不损害份额持有权益的情况下可以根据实际对 、基金管理人在不损害份额持有权益的情况下可以根据实际对 、基金管理人在不损害份额持有权益的情况下可以根据实际对 、基金管理人在不损害份额持有权益的情况下可以根据实际对 、基金管理人在不损害份额持有权益的情况下可以根据实际对 、基金管理人在不损害份额持有权益的情况下可以根据实际对 、基金管理人在不损害份额持有权益的情况下可以根据实际对 、基金管理人在不损害份额持有权益的情况下可以根据实际对 以上限制进行调整,最迟在生效前 3个工作日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5、申 购份额及余的处理方式:本基金有效为按实际确认、申 购份额及余的处理方式:本基金有效为按实际确认、申 购份额及余的处理方式:本基金有效为按实际确认、申 购份额及余的处理方式:本基金有效为按实际确认、申 购份额及余的处理方式:本基金有效为按实际确认、申 购份额及余的处理方式:本基金有效为按实际确认、申 购份额及余的处理方式:本基金有效为按实际确认、申 购份额及余的处理方式:本基金有效为按实际确认、申 购份额及余的处理方式:本基金有效为按实际确认、申 购份额及余的处理方式:本基金有效为按实际确认购金额在扣除相应的费用后,以当日基份净值为准计算结果保留到 购金额在扣除相应的费用后,以当日基份净值为准计算结果保留到 购金额在扣除相应的费用后,以当日基份净值为准计算结果保留到 小数点后 2位,小数点 位,小数点 2位以后的部分舍去,所代表资产归基金有。 位以后的部分舍去,所代表资产归基金有。
6、赎回金额的处理方式:本基按实际确认有效份以 、赎回金额的处理方式:本基按实际确认有效份以 、赎回金额的处理方式:本基按实际确认有效份以 、赎回金额的处理方式:本基按实际确认有效份以 、赎回金额的处理方式:本基按实际确认有效份以 、赎回金额的处理方式:本基按实际确认有效份以 、赎回金额的处理方式:本基按实际确认有效份以 、赎回金额的处理方式:本基按实际确认有效份以 、赎回金额的处理方式:本基按实际确认有效份以 、赎回金额的处理方式:本基按实际确认有效份以 当日基金份额净值为准并扣除相应的 费用,计算结果保留到小数点后 费用,计算结果保留到小数点后 2位,小 位,小 数点 2位以后的部分舍去,所代表资产归基金有。
7、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 、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 、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 4位,小数点后第 位,小数点后第 5位四舍五入。
六、 申购费率 和赎回申购费率 和赎回申购费率 和赎回申购费率 和赎回申购费率
和赎回1、申购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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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投资者可选 择在申购本基金或赎回时交纳费用。)投资者可选 择在申购本基金或赎回时交纳费用。)投资者可选 择在申购本基金或赎回时交纳费用。)投资者可选 择在申购本基金或赎回时交纳费用。)投资者可选 择在申购本基金或赎回时交纳费用。)投资者可选 择在申购本基金或赎回时交纳费用。)投资者可选 择在申购本基金或赎回时交纳费用。)投资者可选 择在申购本基金或赎回时交纳费用。)投资者可选 择在申购本基金或赎回时交纳费用。)投资者可选 择在申购本基金或赎回时交纳费用。择在申购 时交纳的称为前端费用,投资者选赎回后择在申购 时交纳的称为前端费用,投资者选赎回后费用。基金的 申购由投资者承担,不列入财产主要于本费用。基金的 申购由投资者承担,不列入财产主要于本费用。基金的 申购由投资者承担,不列入财产主要于本费用。基金的 申购由投资者承担,不列入财产主要于本市场推广、销售注册登记等各项费用。
(2)投资者 选择交纳前端申购费用时,按金额采比例率。)投资者 选择交纳前端申购费用时,按金额采比例率。)投资者 选择交纳前端申购费用时,按金额采比例率。)投资者 选择交纳前端申购费用时,按金额采比例率。)投资者 选择交纳前端申购费用时,按金额采比例率。)投资者 选择交纳前端申购费用时,按金额采比例率。)投资者 选择交纳前端申购费用时,按金额采比例率。)投资者 选择交纳前端申购费用时,按金额采比例率。)投资者 选择交纳前端申购费用时,按金额采比例率。)投资者 选择交纳前端申购费用时,按金额采比例率。在一天之内如果有多笔申购,适用费率按单分别计算。 在一天之内如果有多笔申购,适用费率按单分别计算。 本基金前端收费模式对通过直销柜台申购的养老金客户与除此之外的其他投资者实施差别的申购费率。
具体如下:
A、申购费率
申购金额(含费)
前端申购费率
100 万元以下
1.5 %
100 万元(含) —500 万元
1.2%
500 万元(含)以上
1000 元/笔
注:上述前端 申购费率适用于除通过本公司直销柜台申购的养老金客户外的其他选择前端收费模式的投资者。
B、特定申购费率:
申购金额(含申购费)
特定申购费率
M<100万元
0.15%
100万元≤M<500万元
0.12%
M≥500万元
每笔1000元
注:上述特定申购费率适用于通过本公司直销柜台申购本公司旗下开放式基金的养老金客户,包括基本养老基金与依法成立的养老计划筹集的资金及其投资运营收益形成的补充养老基金等,具体包括:
a、全国社会保障基金;
b、可以投资基金的地方社会保障基金;
c、企业年金单一计划以及集合计划;
d、企业年金理事会委托的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
e、企业年金养老金产品;
f、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等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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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养老目标基金;
h、职业年金计划。
如将来出现经养老基金监管部门认可的新的养老基金类型,本公司将发布临时公告将其纳入养老金客户范围。
投资者选择红利自动再所转成的份额不收取申购费用。
(3)投资者选择交纳后端申购费用时,按 金额采比例率)投资者选择交纳后端申购费用时,按 金额采比例率)投资者选择交纳后端申购费用时,按 金额采比例率)投资者选择交纳后端申购费用时,按 金额采比例率)投资者选择交纳后端申购费用时,按 金额采比例率)投资者选择交纳后端申购费用时,按 金额采比例率)投资者选择交纳后端申购费用时,按 金额采比例率)投资者选择交纳后端申购费用时,按 金额采比例率)投资者选择交纳后端申购费用时,按 金额采比例率)投资者选择交纳后端申购费用时,按 金额采比例率持有时间递减,具体费率如下:
持有时间
后端申购费 率
1年以内(含)
1.8%
1年—3年(含)
1.2%
3年—5年(含)
0. 6%
5年以上
0
因红利自动再投资而产生的后端收费基金份额,不取申购用。 因红利自动再投资而产生的后端收费基金份额,不取申购用。 因红利自动再投资而产生的后端收费基金份额,不取申购用。 因红利自动再投资而产生的后端收费基金份额,不取申购用。 因红利自动再投资而产生的后端收费基金份额,不取申购用。 因红利自动再投资而产生的后端收费基金份额,不取申购用。 因红利自动再投资而产生的后端收费基金份额,不取申购用。 因红利自动再投资而产生的后端收费基金份额,不取申购用。 因红利自动再投资而产生的后端收费基金份额,不取申购用。 因红利自动再投资而产生的后端收费基金份额,不取申购用。 因红利自动再投资而产生的后端收费基金份额,不取申购用。
2、赎回费
本基金根据投资者认(申)购方式采用不同的赎回费率。
投资者选择交纳前端认(申)购费用时, 投资者选择交纳前端认(申)购费用时, 投资者选择交纳前端认(申)购费用时, 适用变动的赎回费率。按 适用变动的赎回费率。按 适用变动的赎回费率。按 持有时间递减,具体费率如下:
持有时间
赎回费率
7日以内
1.5 %
7日以上 (含)
0.5 %
投资者选择交纳后端认(申)购费用时,适变动的赎回率。按 投资者选择交纳后端认(申)购费用时,适变动的赎回率。按 投资者选择交纳后端认(申)购费用时,适变动的赎回率。按 投资者选择交纳后端认(申)购费用时,适变动的赎回率。按 投资者选择交纳后端认(申)购费用时,适变动的赎回率。按 投资者选择交纳后端认(申)购费用时,适变动的赎回率。按 持有时间递减,具体费率如下:
持有时间
赎回费率
7日以内
1.5%
7日(含) —2年以内(含) 年以内(含) 年以内(含)
0.6 %
2年—3年(含)
0.3 %
3年以上
0
3、本基金的申购费率赎回最高不得超过法律规定和《合同》 、本基金的申购费率赎回最高不得超过法律规定和《合同》 、本基金的申购费率赎回最高不得超过法律规定和《合同》 、本基金的申购费率赎回最高不得超过法律规定和《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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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定的限额。在法律规制内,基金管理人可决实际执行申购、赎 约定的限额。在法律规制内,基金管理人可决实际执行申购、赎 约定的限额。在法律规制内,基金管理人可决实际执行申购、赎 约定的限额。在法律规制内,基金管理人可决实际执行申购、赎 回费率,并在《招募说明书》中进行公告。基金管理人认为需要时应最迟 回费率,并在《招募说明书》中进行公告。基金管理人认为需要时应最迟 回费率,并在《招募说明书》中进行公告。基金管理人认为需要时应最迟 回费率,并在《招募说明书》中进行公告。基金管理人认为需要时应最迟 回费率,并在《招募说明书》中进行公告。基金管理人认为需要时应最迟 回费率,并在《招募说明书》中进行公告。基金管理人认为需要时应最迟 于新的费率开始实施前 3个工作日在 指定媒介 上公告。
4、当本基金发生大额申购或赎回情形时,管理人可以采用摆动定价机 当本基金发生大额申购或赎回情形时,管理人可以采用摆动定价机 当本基金发生大额申购或赎回情形时,管理人可以采用摆动定价机 当本基金发生大额申购或赎回情形时,管理人可以采用摆动定价机 当本基金发生大额申购或赎回情形时,管理人可以采用摆动定价机 当本基金发生大额申购或赎回情形时,管理人可以采用摆动定价机 当本基金发生大额申购或赎回情形时,管理人可以采用摆动定价机 当本基金发生大额申购或赎回情形时,管理人可以采用摆动定价机 当本基金发生大额申购或赎回情形时,管理人可以采用摆动定价机 当本基金发生大额申购或赎回情形时,管理人可以采用摆动定价机 制,以确保基金估值的公平性。具体处理原则与操作规范遵循相关法律及 制,以确保基金估值的公平性。具体处理原则与操作规范遵循相关法律及 制,以确保基金估值的公平性。具体处理原则与操作规范遵循相关法律及 监管部门、自律规则的定。
七、 赎回费的归属 赎回费的归属 赎回费的归属
本基金的赎回费用在投资者份额时收取,扣除注册登记和其他 本基金的赎回费用在投资者份额时收取,扣除注册登记和其他 手续费后的余额归入基金财产,赎回比例不得低于法律规或 手续费后的余额归入基金财产,赎回比例不得低于法律规或 中国证监会规定的比例下限。 其中, 对持续有期少于 对持续有期少于 7日的投资者收取赎回 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八、 申购份额和赎回金的计算 申购份额和赎回金的计算 申购份额和赎回金的计算 申购份额和赎回金的计算 申购份额和赎回金的计算 申购份额和赎回金的计算
1、申购份额的计算
如果投资者选择交纳前端申购费用,则份额的计算方法下:
净申购金额 =/(1+ 前端申购费率)
前端申购费用=金额 -净申购金额
申购份额 =净金/T 日基金份额净值
如果投资者选择交纳后端申购费用,则份额的计算方法下:
申购份额 =金/T 日基金份额净值
例一 :假定 :假定 T日本基金的份额净值为 日本基金的份额净值为 1.200 元,三笔申购金额分别为 元,三笔申购金额分别为 元,三笔申购金额分别为 1万元、 100 万元和 500 万元,如果投资者选择交纳前 端申购费用则各笔负担的万元,如果投资者选择交纳前 端申购费用则各笔负担的万元,如果投资者选择交纳前 端申购费用则各笔负担的端申购费用和获得的该基金 份额 计算如下:
申购 1
申购 2
申购 3
申购金额(元, A)
10,000
1,000,000
5,000,000
适用前端申购费率( B)
1. 50%
1. 20%
达到 500 万 元
前端申购费( C=A-D)
147.78
11,857.70
1000 元/笔
净申购金额( 净申购金额( 净申购金额( 净申购金额( 净申购金额( 净申购金额( D=A/(1+B))
9,8 52.22
988,142.30
4,9 99 ,000
招募说明书(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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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购份额(= D/1.200 )
8,2 10 .18
823,451.91
4,165 ,833 .33
如果该投资者选择交纳后端申购费用,各笔获得的基金份额计算下: 如果该投资者选择交纳后端申购费用,各笔获得的基金份额计算下: 如果该投资者选择交纳后端申购费用,各笔获得的基金份额计算下: 如果该投资者选择交纳后端申购费用,各笔获得的基金份额计算下: 如果该投资者选择交纳后端申购费用,各笔获得的基金份额计算下: 如果该投资者选择交纳后端申购费用,各笔获得的基金份额计算下: 如果该投资者选择交纳后端申购费用,各笔获得的基金份额计算下: 如果该投资者选择交纳后端申购费用,各笔获得的基金份额计算下: 如果该投资者选择交纳后端申购费用,各笔获得的基金份额计算下: 如果该投资者选择交纳后端申购费用,各笔获得的基金份额计算下: 如果该投资者选择交纳后端申购费用,各笔获得的基金份额计算下:
申购 1
申购 2
申购 3
申购金额(元, 申购金额(元, A)
10 ,000
1,000,000
5,000,000
申购份额(= A/1.200 )
8,333.33
833,333.33
4,166,666.6 6
2、赎回金额的计算
如投资者在认购 /申购 时选择交纳前端认/申购费用,则赎回金额计算方法 申购费用,则赎回金额计算方法 如下:
赎回总额=份× T日基金份额净值
赎回费用=总额×前端率
赎回金额=总-费用
如果投资者在认购 /申购 时选择交纳后端认/申购费用,则赎回金额的计算 申购费用,则赎回金额的计算 方法如下:
赎回 总额=份额 ×T日基金份额净值
后端认购 /申购 费用=赎回份额×认申购 费用=赎回份额×认申购 费用=赎回份额×认申购 费用=赎回份额×认/申购 日基金份额净值×后端认申购 日基金份额净值×后端认申购 日基金份额净值×后端认申购 日基金份额净值×后端认申购 日基金份额净值×后端认/申 购费率
赎回费用=总额×后端率
赎回金额=总-后端认购 /申购费用
-赎回例二:假定某投资者在 T日赎回 10,000 份, 其持有期限不 少于 7日, 该日 该基金份额净值为 1.250 元,其在认购 元,其在认购 /申购 时已交纳前端认/申购费用,则其 申购费用,则其 获得的赎回金额计算如下:
赎回金额=总-费用
=10 ,000 ×1.250 -10 ,000 ×1.250 ×0. 5% =12,437 .5 元
例三:假定某投资者在募集期内认购基金份额时选择交纳后端费用,并 :假定某投资者在募集期内认购基金份额时选择交纳后端费用,并 :假定某投资者在募集期内认购基金份额时选择交纳后端费用,并 分别在半年后、二和三赎回 10,000 份,赎回当日的基金额净值 分别为 1. 025 、1.080 和 1.140 元,各笔赎回 扣除的后端认购费用和获得元,各笔赎回 扣除的后端认购费用和获得金额计算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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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6
赎回 1
赎回 2
赎回 3
赎回份额( A)
10,000
10,000
10,000
基金份额面值( B)
1.000
1.000
1.000
赎回日基金份额净值 (C)
1.025
1.080
1.140
赎回总额( 赎回总额( D=A×C)
10,250
10,800
11,40011,400
适用后端认购费率 (E)
1. 60%
0. 8%
0. 4%
后端认购费( 后端认购费( F=A× B×E)
160
80
40
赎回费( G)
61 .50
32 .4
0
赎回金额( H=D-F-G)
10,0 28 .5 0
10,687. 60
11,311,3 60 .00
例四:假定某投资者申购基金份额当日的净值为 :假定某投资者申购基金份额当日的净值为 1.200 元,该投资 元,该投资 者选择交纳后端申购费用,并分别在半年、二和三赎回 者选择交纳后端申购费用,并分别在半年、二和三赎回 者选择交纳后端申购费用,并分别在半年、二和三赎回 者选择交纳后端申购费用,并分别在半年、二和三赎回 者选择交纳后端申购费用,并分别在半年、二和三赎回 者选择交纳后端申购费用,并分别在半年、二和三赎回 者选择交纳后端申购费用,并分别在半年、二和三赎回 10,000 份,赎回当日的基金额净值分别为 份,赎回当日的基金额净值分别为 1. 230 、1.300 和 1.360 元,各笔赎回扣除的 元,各笔赎回扣除的 后端申购费用和获得的赎回金额计算如下:
赎回 1
赎回 2
赎回 3
赎回份额( A)
10,000
10,000
10,000
申购日基金份额净值 (B)
1.200
1.200
1.200
赎回日基金份额净值 (C)
1.230
1.300
1.360
赎回总额( 赎回总额( D=A×C)
12,300
13,000
13,600
适用后端申购费率 (E)
1. 80%
1. 2%
0.6%
后端申购费( 后端申购费( F=A× B×E)
216
144
72
赎回费( G)
73 .8
39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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赎回金额( H=D-F-G)
12,0 10 .20
12,8 17 .00
13,528 .00
3、基金份额 净值的计算公式为:=资产总基金份额 净值的计算公式为:=资产总/发行在 外的基金份额总数。
本基金 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在 当天收市后计算,并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在 当天收市后计算,并T+1日公告。遇特殊 日公告。遇特殊 情况,经中国证监会同意可以适当延迟计算或公告。
九、 申购和赎回的注册与过户登记 申购和赎回的注册与过户登记 申购和赎回的注册与过户登记 申购和赎回的注册与过户登记 申购和赎回的注册与过户登记 申购和赎回的注册与过户登记
投资者申购基金成功后,注册与过户登记人在 T+1日自动为投资者登记权 日自动为投资者登记权 益并办理注册与过户登记手续,投资者自 T+2日(含该)后有权赎回部分 基金。
投资者赎回基金成功后,注册与过户登记人在 T+1日自动为投资者办理扣 日自动为投资者办理扣 除权益的注册与过户登记手续。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法律规允许的范围内,对上述注册与过户登记办时间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法律规允许的范围内,对上述注册与过户登记办时间 进行调整,但不得实质影响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并最迟于开始施前 进行调整,但不得实质影响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并最迟于开始施前 进行调整,但不得实质影响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并最迟于开始施前 3个工作日 在指定媒介 上公告。
十、 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除出现如下情形,基金管理人不得拒绝或暂停投资者的申购请:
(1)不可抗力的原 因导致基金无法正常运作;
(2)证券交易场所在时间非正常停市,导致无法计算当日的基金资产 )证券交易场所在时间非正常停市,导致无法计算当日的基金资产 )证券交易场所在时间非正常停市,导致无法计算当日的基金资产 )证券交易场所在时间非正常停市,导致无法计算当日的基金资产 )证券交易场所在时间非正常停市,导致无法计算当日的基金资产 )证券交易场所在时间非正常停市,导致无法计算当日的基金资产 )证券交易场所在时间非正常停市,导致无法计算当日的基金资产 )证券交易场所在时间非正常停市,导致无法计算当日的基金资产 )证券交易场所在时间非正常停市,导致无法计算当日的基金资产 )证券交易场所在时间非正常停市,导致无法计算当日的基金资产 净值;
(3)基金资产规模过大,使管理人无法找到合适的投品种或可能 )基金资产规模过大,使管理人无法找到合适的投品种或可能 )基金资产规模过大,使管理人无法找到合适的投品种或可能 )基金资产规模过大,使管理人无法找到合适的投品种或可能 )基金资产规模过大,使管理人无法找到合适的投品种或可能 )基金资产规模过大,使管理人无法找到合适的投品种或可能 )基金资产规模过大,使管理人无法找到合适的投品种或可能 )基金资产规模过大,使管理人无法找到合适的投品种或可能 )基金资产规模过大,使管理人无法找到合适的投品种或可能 )基金资产规模过大,使管理人无法找到合适的投品种或可能 对基金业绩产生负面影响,从而损害现有份额持人的利益;
(4)法律规定或中国证监会认的其他可暂停申购情形;
(5)基金管理人认为会有损于现份额持利益的某笔申购 ;
(6)基 金管理人接受某笔或者些申购请有可能导致单一投资持)基 金管理人接受某笔或者些申购请有可能导致单一投资持)基 金管理人接受某笔或者些申购请有可能导致单一投资持)基 金管理人接受某笔或者些申购请有可能导致单一投资持)基 金管理人接受某笔或者些申购请有可能导致单一投资持)基 金管理人接受某笔或者些申购请有可能导致单一投资持)基 金管理人接受某笔或者些申购请有可能导致单一投资持)基 金管理人接受某笔或者些申购请有可能导致单一投资持)基 金管理人接受某笔或者些申购请有可能导致单一投资持)基 金管理人接受某笔或者些申购请有可能导致单一投资持金份额的比例达到或者超过 50% ,或者变相规避 50% 集中度的情形时;
(7)当前一估值 日基金资产净)当前一估值 日基金资产净)当前一估值 日基金资产净)当前一估值 日基金资产净)当前一估值 日基金资产净)当前一估值 日基金资产净50% 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活跃市场 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活跃市场 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活跃市场 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活跃市场 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活跃市场 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活跃市场 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 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 确认后,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暂停接受申购请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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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8
发生上述 (1)、( )、( )、( 2)、( )、( )、( 3)、( 4)、( 7)项暂停申购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应当 项暂停申购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应当 项暂停申购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应当 项暂停申购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应当 项暂停申购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应当 项暂停申购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应当 按有关规定 在指定媒介 上刊登暂停申购公告。
发生上述第( 发生上述第( 5)、( )、( )、( 6)项暂停申购情形之一的,为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合 )项暂停申购情形之一的,为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合 )项暂停申购情形之一的,为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合 法权益,基金管理人有采取设定单一投资者申购额上限或日净比 法权益,基金管理人有采取设定单一投资者申购额上限或日净比 例上限、拒绝大额申购暂停基金等措施。管理人于投 例上限、拒绝大额申购暂停基金等措施。管理人于投 例上限、拒绝大额申购暂停基金等措施。管理人于投 例上限、拒绝大额申购暂停基金等措施。管理人于投 资运作与风险 控制的需要,也可以采取上述措施对基金规模予。
十一、 暂停赎回或者延缓支付款项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暂停赎回或者延缓支付款项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暂停赎回或者延缓支付款项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暂停赎回或者延缓支付款项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暂停赎回或者延缓支付款项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暂停赎回或者延缓支付款项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暂停赎回或者延缓支付款项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暂停赎回或者延缓支付款项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暂停赎回或者延缓支付款项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暂停赎回或者延缓支付款项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本基金 必须保持足够的现或者到期日在一年内政府债券,以备支付本基金 必须保持足够的现或者到期日在一年内政府债券,以备支付份额持有人的赎回款项。 除出现如下情形,基金 管理人不得拒绝接受或暂停除出现如下情形,基金 管理人不得拒绝接受或暂停除出现如下情形,基金 管理人不得拒绝接受或暂停份额持有人的赎回申请或者延缓支付款项:
(1)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基金无法正常运作;
(2)证券交易场所时间非正常停市 ,导致当日基金资产净值无法计算; ,导致当日基金资产净值无法计算;
(3)因市场剧烈波动或其他原而出现连续 )因市场剧烈波动或其他原而出现连续 )因市场剧烈波动或其他原而出现连续 )因市场剧烈波动或其他原而出现连续 )因市场剧烈波动或其他原而出现连续 )因市场剧烈波动或其他原而出现连续 两个开放日以上 两个开放日以上 巨额赎回,导 巨额赎回,导 致本基金的现支付出困难;
(4)发生基 金合同规定的暂停基资产估值情况;
(5)当前一估值 日基金资产净)当前一估值 日基金资产净)当前一估值 日基金资产净)当前一估值 日基金资产净)当前一估值 日基金资产净)当前一估值 日基金资产净50% 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活跃市场 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活跃市场 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活跃市场 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活跃市场 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活跃市场 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活跃市场 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 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 确认后,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或暂停接受申请的措施; 确认后,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或暂停接受申请的措施;
(6)法律规定或中国证监会认的其他情形 。
发生上述情形之一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日立即向中国证监会备案。已接 发生上述情形之一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日立即向中国证监会备案。已接 发生上述情形之一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日立即向中国证监会备案。已接 受的赎回申请,基金管理人将足额支付;如暂时不能可部分按每个 受的赎回申请,基金管理人将足额支付;如暂时不能可部分按每个 受的赎回申请,基金管理人将足额支付;如暂时不能可部分按每个 受的赎回申请,基金管理人将足额支付;如暂时不能可部分按每个 赎回申 请人已被接受的量占总比例分配给赎回申 请人已被接受的量占总比例分配给赎回申 请人已被接受的量占总比例分配给赎回申 请人已被接受的量占总比例分配给赎回申 请人已被接受的量占总比例分配给请人,未支付 请人,未支付 部分由基金管理人按照发生的情况制定相应处办法在后续开放 日予以支付。同时在出现上述第( 日予以支付。同时在出现上述第( 日予以支付。同时在出现上述第( 日予以支付。同时在出现上述第( 日予以支付。同时在出现上述第( 3)款的情形时,对已接受赎回申请可延期 )款的情形时,对已接受赎回申请可延期 )款的情形时,对已接受赎回申请可延期 )款的情形时,对已接受赎回申请可延期 )款的情形时,对已接受赎回申请可延期 )款的情形时,对已接受赎回申请可延期 支付赎回款项,最长不超过正常时间 20 个工作日,并在 指定媒介 上公告。 投资者在申请赎回时可事先选择将当日能未获受理部分予以撤销。
暂停基金的赎回,管理人应 暂停基金的赎回,管理人应 按有关规定 在指定媒介 上刊登暂停赎回公告。
在暂停赎回的情况消除时,基金管理人应及恢复业务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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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 巨额赎回的认定及处理方式 巨额赎回的认定及处理方式 巨额赎回的认定及处理方式 巨额赎回的认定及处理方式 巨额赎回的认定及处理方式 巨额赎回的认定及处理方式
1、巨额赎回的认定
本基金在单个开放日内,净赎回申请(总数加上转 换中本基金在单个开放日内,净赎回申请(总数加上转 换中本基金在单个开放日内,净赎回申请(总数加上转 换中本基金在单个开放日内,净赎回申请(总数加上转 换中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购及基金转换中入的 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购及基金转换中入的 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购及基金转换中入的 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购及基金转换中入的 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购及基金转换中入的 余额)超过上一日基金总份的 10% 时,即认为发生了巨额赎回。
2、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当出现巨额赎回时,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本的资产组合状况决定全 当出现巨额赎回时,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本的资产组合状况决定全 额赎回或部分顺延。
(1)全额赎回:当基金管理人认为有能力支付投资者的申请时,按正 )全额赎回:当基金管理人认为有能力支付投资者的申请时,按正 )全额赎回:当基金管理人认为有能力支付投资者的申请时,按正 )全额赎回:当基金管理人认为有能力支付投资者的申请时,按正 )全额赎回:当基金管理人认为有能力支付投资者的申请时,按正 )全额赎回:当基金管理人认为有能力支付投资者的申请时,按正 )全额赎回:当基金管理人认为有能力支付投资者的申请时,按正 )全额赎回:当基金管理人认为有能力支付投资者的申请时,按正 )全额赎回:当基金管理人认为有能力支付投资者的申请时,按正 )全额赎回:当基金管理人认为有能力支付投资者的申请时,按正 常赎回程序执行。
(2)部分顺延赎回:当基金管理人认 为支付投资者的申请有困难或)部分顺延赎回:当基金管理人认 为支付投资者的申请有困难或)部分顺延赎回:当基金管理人认 为支付投资者的申请有困难或)部分顺延赎回:当基金管理人认 为支付投资者的申请有困难或)部分顺延赎回:当基金管理人认 为支付投资者的申请有困难或)部分顺延赎回:当基金管理人认 为支付投资者的申请有困难或)部分顺延赎回:当基金管理人认 为支付投资者的申请有困难或)部分顺延赎回:当基金管理人认 为支付投资者的申请有困难或)部分顺延赎回:当基金管理人认 为支付投资者的申请有困难或)部分顺延赎回:当基金管理人认 为支付投资者的申请有困难或为支付投资者的赎回申请可能会对基金产净值造成较大 波动时,基金管理人 波动时,基金管理人 在当日接受赎回比例不低于基金总份额的 10 %的前提下,对其余赎回申请延期予 的前提下,对其余赎回申请延期予 以办理。对于当日的赎回申请,应按单个账户量占总比 以办理。对于当日的赎回申请,应按单个账户量占总比 以办理。对于当日的赎回申请,应按单个账户量占总比 例,确定当日受理的赎回份额;投资者未能部分除在提交申请 例,确定当日受理的赎回份额;投资者未能部分除在提交申请 例,确定当日受理的赎回份额;投资者未能部分除在提交申请 例,确定当日受理的赎回份额;投资者未能部分除在提交申请 时明确作出不参加顺延下一个开放日赎回 的表示外,自动转为时明确作出不参加顺延下一个开放日赎回 的表示外,自动转为处理。依照上述规定转入下一个开 放日的赎回不享有优先权并将以处理。依照上述规定转入下一个开 放日的赎回不享有优先权并将以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准进行计算,并以此类推直到全部赎回止。分顺延 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准进行计算,并以此类推直到全部赎回止。分顺延 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准进行计算,并以此类推直到全部赎回止。分顺延 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准进行计算,并以此类推直到全部赎回止。分顺延 赎回不受单笔最低份额的限制。
若基金发生巨额 赎回,在出现单个份若基金发生巨额 赎回,在出现单个份持有人超过前一开放日基金总份 额 10% 的赎回申 请(“大额人”)情形下,基金管理可以对的赎回申 请(“大额人”)情形下,基金管理可以对的赎回申 请(“大额人”)情形下,基金管理可以对的赎回申 请(“大额人”)情形下,基金管理可以对的赎回申 请(“大额人”)情形下,基金管理可以对的赎回申 请(“大额人”)情形下,基金管理可以对请人的赎回申延期办理,即按照保护其他(“小额”)利 请人的赎回申延期办理,即按照保护其他(“小额”)利 请人的赎回申延期办理,即按照保护其他(“小额”)利 请人的赎回申延期办理,即按照保护其他(“小额”)利 请人的赎回申延期办理,即按照保护其他(“小额”)利 请人的赎回申延期办理,即按照保护其他(“小额”)利 益的原则,基金管理人可以优先确认小 额赎回申请具体为:如益的原则,基金管理人可以优先确认小 额赎回申请具体为:如益的原则,基金管理人可以优先确认小 额赎回申请具体为:如益的原则,基金管理人可以优先确认小 额赎回申请具体为:如额赎回申请人的在当日被全部确认,则基金管理接受比例 额赎回申请人的在当日被全部确认,则基金管理接受比例 不低于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 10% 的前提下,在仍可接受赎回申请范围内对 的前提下,在仍可接受赎回申请范围内对 大额赎回申请 人的按比例确认,对未予大额赎回申请 人的按比例确认,对未予延期办理;如小额赎回申请人的在当日未被全部确认, 延期办理;如小额赎回申请人的在当日未被全部确认, 则对全部未确认 的赎回申 请(含小额人其余与大全部的赎回申 请(含小额人其余与大全部请)延期办理。的具体程序,按照本条规定赎回或取消方 请)延期办理。的具体程序,按照本条规定赎回或取消方 请)延期办理。的具体程序,按照本条规定赎回或取消方 请)延期办理。的具体程序,按照本条规定赎回或取消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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式办理;同时,基金管人应当对延期的事宜在 式办理;同时,基金管人应当对延期的事宜在 式办理;同时,基金管人应当对延期的事宜在 指定媒介 上刊登公告。基金 上刊登公告。基金 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有权根据时市场环境调整前述比例和办措施并 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有权根据时市场环境调整前述比例和办措施并 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有权根据时市场环境调整前述比例和办措施并 在指定媒介 上进行公告。
(3)巨额赎回的公告:当发生并顺延时,基金管理人应立即 )巨额赎回的公告:当发生并顺延时,基金管理人应立即 )巨额赎回的公告:当发生并顺延时,基金管理人应立即 )巨额赎回的公告:当发生并顺延时,基金管理人应立即 )巨额赎回的公告:当发生并顺延时,基金管理人应立即 )巨额赎回的公告:当发生并顺延时,基金管理人应立即 )巨额赎回的公告:当发生并顺延时,基金管理人应立即 )巨额赎回的公告:当发生并顺延时,基金管理人应立即 )巨额赎回的公告:当发生并顺延时,基金管理人应立即 )巨额赎回的公告:当发生并顺延时,基金管理人应立即 向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在 2日内通过 指定媒介 刊登公告, 或邮寄、传真 邮寄、传真 邮寄、传真 等方式 通知 基金份额持有人 ,并说明有关处理方法。
本基金连续 2个开放日以上发生巨额赎回,如基金管理人认为有必要可暂 个开放日以上发生巨额赎回,如基金管理人认为有必要可暂 个开放日以上发生巨额赎回,如基金管理人认为有必要可暂 停接受赎回申请;已经的可以延缓支付款项,但不得超过正常 停接受赎回申请;已经的可以延缓支付款项,但不得超过正常 停接受赎回申请;已经的可以延缓支付款项,但不得超过正常 支付时间 20 个工作日,并应当在 指定媒介 上公告。
十三、 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的公告 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的公告 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的公告 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的公告 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的公告 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的公告
如果发生暂停的时间为 1天, 第 2个工作日 基金管理人应在 指定媒介 上刊登 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公告并布最近一个工作日本的份额净值。
如果发生暂停的时间超过 1天但少于 2周,暂停结束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 周,暂停结束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 回时,基金管理人应提前 回时,基金管理人应提前 2个工作日在 指定媒介 上刊登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 公告,并在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日 公告最近一个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
如果发生暂停的时间超过 2周,暂停期间基金管理人应每 周,暂停期间基金管理人应每 周,暂停期间基金管理人应每 周,暂停期间基金管理人应每 2周至少重复刊 登暂停公告一次。结束基金重新开放申购和赎回时,管理人应提前 登暂停公告一次。结束基金重新开放申购和赎回时,管理人应提前 登暂停公告一次。结束基金重新开放申购和赎回时,管理人应提前 登暂停公告一次。结束基金重新开放申购和赎回时,管理人应提前 3个工作日在 指定媒介 上连续刊登该基金重新开 放申购和赎回的公告,并在上连续刊登该基金重新开 放申购和赎回的公告,并在放申购和赎回日公告最新的基金份额净值。
十四、 基金的转换 基金的转换 基金的转换
为满足广大投 资者的理财需求,本公司开通富国天合稳健优选混型证券为满足广大投 资者的理财需求,本公司开通富国天合稳健优选混型证券资基金(代码:前端为 100026 ;后端为 100027 100027 )与本公司旗下其他开放式基金 的基金转换业务。 公司暂不开通前端收费品种与后端收费品种之间的转换业务。
1、适用范围
本基 金转换业务适用于与公司已发行和管理的开放式证券投资金,具体以基管理人发布的相关公告为准。
2、业务规则
(1)基金转换是指开放式份额持有人将其某只的部 分或全)基金转换是指开放式份额持有人将其某只的部 分或全)基金转换是指开放式份额持有人将其某只的部 分或全)基金转换是指开放式份额持有人将其某只的部 分或全)基金转换是指开放式份额持有人将其某只的部 分或全)基金转换是指开放式份额持有人将其某只的部 分或全)基金转换是指开放式份额持有人将其某只的部 分或全)基金转换是指开放式份额持有人将其某只的部 分或全)基金转换是指开放式份额持有人将其某只的部 分或全)基金转换是指开放式份额持有人将其某只的部 分或全份额转换为同一基金管理人的另只开放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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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基金转换只能在同一销售机构进行,且该须时代理拟出 )基金转换只能在同一销售机构进行,且该须时代理拟出 )基金转换只能在同一销售机构进行,且该须时代理拟出 )基金转换只能在同一销售机构进行,且该须时代理拟出 )基金转换只能在同一销售机构进行,且该须时代理拟出 )基金转换只能在同一销售机构进行,且该须时代理拟出 )基金转换只能在同一销售机构进行,且该须时代理拟出 )基金转换只能在同一销售机构进行,且该须时代理拟出 )基金转换只能在同一销售机构进行,且该须时代理拟出 )基金转换只能在同一销售机构进行,且该须时代理拟出 基金及拟转入的销售;
(3)基金转换只能为同一账户下的份额;
(4)基金转换只能在同一收费模式 的份额之间进行,即前端)基金转换只能在同一收费模式 的份额之间进行,即前端)基金转换只能在同一收费模式 的份额之间进行,即前端)基金转换只能在同一收费模式 的份额之间进行,即前端)基金转换只能在同一收费模式 的份额之间进行,即前端)基金转换只能在同一收费模式 的份额之间进行,即前端)基金转换只能在同一收费模式 的份额之间进行,即前端)基金转换只能在同一收费模式 的份额之间进行,即前端)基金转换只能在同一收费模式 的份额之间进行,即前端)基金转换只能在同一收费模式 的份额之间进行,即前端的基金只能与前端收费模式 转换,后的基金只能与前端收费模式 转换,后的基金只能与后端收费模 式的基金转换;前端收费模份额和后之间不能相 式的基金转换;前端收费模份额和后之间不能相 互转换;在公司直销系统中,两种收费模式的基 金份额均可以与富国天时货币互转换;在公司直销系统中,两种收费模式的基 金份额均可以与富国天时货币互转换;在公司直销系统中,两种收费模式的基 金份额均可以与富国天时货币金 A/B 进行基金转换;
(5)不同注册登记机构的基金之间能相互转换;
(6)基 金转换采用“份额、未知价”原则,出入均以T日的)基 金转换采用“份额、未知价”原则,出入均以T日的)基 金转换采用“份额、未知价”原则,出入均以T日的)基 金转换采用“份额、未知价”原则,出入均以T日的)基 金转换采用“份额、未知价”原则,出入均以T日的)基 金转换采用“份额、未知价”原则,出入均以T日的)基 金转换采用“份额、未知价”原则,出入均以T日的)基 金转换采用“份额、未知价”原则,出入均以T日的)基 金转换采用“份额、未知价”原则,出入均以T日的)基 金转换采用“份额、未知价”原则,出入均以T日的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计算转出与入;
(7)投资者办理基金转 换业务时,出方的必须处于可赎回状态)投资者办理基金转 换业务时,出方的必须处于可赎回状态)投资者办理基金转 换业务时,出方的必须处于可赎回状态)投资者办理基金转 换业务时,出方的必须处于可赎回状态)投资者办理基金转 换业务时,出方的必须处于可赎回状态)投资者办理基金转 换业务时,出方的必须处于可赎回状态)投资者办理基金转 换业务时,出方的必须处于可赎回状态)投资者办理基金转 换业务时,出方的必须处于可赎回状态)投资者办理基金转 换业务时,出方的必须处于可赎回状态)投资者办理基金转 换业务时,出方的必须处于可赎回状态入方的基金必须处于可申购状态;
(8)基金转 换过程中,对于前端的情况按照需出份额应)基金转 换过程中,对于前端的情况按照需出份额应)基金转 换过程中,对于前端的情况按照需出份额应)基金转 换过程中,对于前端的情况按照需出份额应)基金转 换过程中,对于前端的情况按照需出份额应)基金转 换过程中,对于前端的情况按照需出份额应)基金转 换过程中,对于前端的情况按照需出份额应)基金转 换过程中,对于前端的情况按照需出份额应)基金转 换过程中,对于前端的情况按照需出份额应)基金转 换过程中,对于前端的情况按照需出份额应出基金赎回费 率计算用,按照需转入额对应的与申购出基金赎回费 率计算用,按照需转入额对应的与申购率计算并确定申购补差费用;对于后端转的情况,按照需出基金份额持有 率计算并确定申购补差费用;对于后端转的情况,按照需出基金份额持有 率计算并确定申购补差费用;对于后端转的情况,按照需出基金份额持有 时间对应的 转出基金赎回费率计算,按照需份额持有时间对应的 转出基金赎回费率计算,按照需份额持有转出与入基金后端申购费率计算补差,在该部 转出与入基金后端申购费率计算补差,在该部 分基金赎回时收取;
(9)本公司旗下的基金 转换后,入份额持有期将自)本公司旗下的基金 转换后,入份额持有期将自)本公司旗下的基金 转换后,入份额持有期将自)本公司旗下的基金 转换后,入份额持有期将自)本公司旗下的基金 转换后,入份额持有期将自)本公司旗下的基金 转换后,入份额持有期将自)本公司旗下的基金 转换后,入份额持有期将自)本公司旗下的基金 转换后,入份额持有期将自)本公司旗下的基金 转换后,入份额持有期将自)本公司旗下的基金 转换后,入份额持有期将自份额被确认之日起重新开始计算。
(10 )当日的 基金转换申请可以在管理人规定时间内撤销;
(11 )注册登记机构以收到有效转换申请的当天作为日( )注册登记机构以收到有效转换申请的当天作为日( )注册登记机构以收到有效转换申请的当天作为日( )注册登记机构以收到有效转换申请的当天作为日( )注册登记机构以收到有效转换申请的当天作为日( )注册登记机构以收到有效转换申请的当天作为日( )注册登记机构以收到有效转换申请的当天作为日( )注册登记机构以收到有效转换申请的当天作为日( )注册登记机构以收到有效转换申请的当天作为日( T日)。 日)。 投资者转换基金成功的,注册登记机构在 T+1日为投资者办理权益转换的注册 登记手续,投资者通常可自 T+2日(含该)起向业务 办理网点查询转换日(含该)起向业务 办理网点查询转换的确认情况,并有权转换或赎回该部分基金份额;
(12 )基金份额持有人在向销售机构申请转换时,每次不得低 )基金份额持有人在向销售机构申请转换时,每次不得低 )基金份额持有人在向销售机构申请转换时,每次不得低 于 10 份基金 额。若某笔转换导致持有人在销售机构托管的单只份基金 额。若某笔转换导致持有人在销售机构托管的单只余额不足 10 份基金额时,剩余仍保留在持有人的账户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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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基金 净赎回申请份额(该)基金 净赎回申请份额(该)基金 净赎回申请份额(该赎回申 请总份额加上基金转换中出请总份额后扣除申购及基金转换中入的余)超过上 请总份额后扣除申购及基金转换中入的余)超过上 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 10% 时,为巨额赎回。发生基金 转出与时,为巨额赎回。发生基金 转出与时,为巨额赎回。发生基金 转出与时,为巨额赎回。发生基金 转出与时,为巨额赎回。发生基金 转出与赎回具有相同的优先级,基金管理人可根据资产组合情况决定全额转出或 赎回具有相同的优先级,基金管理人可根据资产组合情况决定全额转出或 赎回具有相同的优先级,基金管理人可根据资产组合情况决定全额转出或 部分转出,并且对于基金和赎回将采取相同的比例确认;在申请 部分转出,并且对于基金和赎回将采取相同的比例确认;在申请 部分转出,并且对于基金和赎回将采取相同的比例确认;在申请 部分转出,并且对于基金和赎回将采取相同的比例确认;在申请 得到部分确认的情况下,未转出申请将不予以顺延;
(14 )投资 者在全部转出富国天时余额,将自动结当前累计收益;)投资 者在全部转出富国天时余额,将自动结当前累计收益;)投资 者在全部转出富国天时余额,将自动结当前累计收益;)投资 者在全部转出富国天时余额,将自动结当前累计收益;者部分转出富国天时份额,剩余的基金需足以弥补其当前累计收益为负值 者部分转出富国天时份额,剩余的基金需足以弥补其当前累计收益为负值 时的 损失;
(15 )转换费用计算 采单笔法。投资者在T日多次的,)转换费用计算 采单笔法。投资者在T日多次的,)转换费用计算 采单笔法。投资者在T日多次的,)转换费用计算 采单笔法。投资者在T日多次的,转换费用,不按照的总份额计算其;
(16 )对于养老金客户基转换,如在实施特定申购费率的间则 )对于养老金客户基转换,如在实施特定申购费率的间则 )对于养老金客户基转换,如在实施特定申购费率的间则 )对于养老金客户基转换,如在实施特定申购费率的间则 按特定申购费率之间的价差进行补,如转换两只基金中至少有一支为非实施 按特定申购费率之间的价差进行补,如转换两只基金中至少有一支为非实施 特定申购费率的基金,则按照原之间价差进行补;
(17 )基金管理人在不损害份额持有合法权益的情况下可更改上述原 )基金管理人在不损害份额持有合法权益的情况下可更改上述原 则,基金管理人最迟于新规开始实施日前 3个工作日在 指定媒介 上公告。
3、基金转换费及份额的计算
A 前端
转(1)基金转换费用由转出基金的赎回费和转出和转入基金的申购费补差两部分构成,具体收取情况视每次转换时两只基金的申购费率差异情况和赎回费率而定。基金转换费用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
1)转出基金赎回费:按转出基金正常赎回时的赎回费率收取费用。
2)转入基金申购补差费:按照转入基金与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率的差额收取补差费。对于前端转前端模式,转出基金金额所对应的转出基金申购费率低于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的,补差费率为转入基金和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率差额;转出基金金额所对应的转出基金申购费率高于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的,补差费为零。
(2)基金转换的计算:
转出基金赎回费=转出金额×转出基金赎回费率
转入金额=转出金额-转出基金赎回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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净转入金额=转入金额÷(1+申购补差费率)
申购补差费=转入金额-净转入金额
转入份额=净转入金额÷转入基金当日之基金份额净值
注:转换份额的计算结果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如转出基金为货币基金,且全部份额转出账户时,则净转入金额应加上转出货币基金的当前累计未付收益。
B 后端
转后端收费 模式基金发生转换时,其由出的赎回和申购补差后端收费 模式基金发生转换时,其由出的赎回和申购补差两部分构成,其中申购补差费率按照转入基金与出的后端额 两部分构成,其中申购补差费率按照转入基金与出的后端额 计算。当转出基金后端申购费 率高于入时,换计算。当转出基金后端申购费 率高于入时,换计算。当转出基金后端申购费 率高于入时,换补差费率为转出基金与入申购之;当的后端低于 补差费率为转出基金与入申购之;当的后端低于 转入基金的后端申购费率,补差为零。
对于由本公司担任注册登记机构的基金,后端收费模式下份额之间互相 对于由本公司担任注册登记机构的基金,后端收费模式下份额之间互相 转换的计算公式如下:
转出金额 =转出份额×换申请当日基金的净值
转出基金赎回费用 =转出金额×基赎回费率
申购补差费 =(转出金额 -转出基金赎回费用)×补差率 /(1+ 补差费率)
净转入金额 =转出金额 -转出基金赎回费用 -申购补差费用
转入份额 =净转入金额 /转换申请当日入基金的份额净值
注: 转换份额的计算结果保留到小数点后 2位。如转出基金为货币,且 位。如转出基金为货币,且 位。如转出基金为货币,且 全部份额转出账户时,则净入金应加上货币基的当前累计未付收益。 全部份额转出账户时,则净入金应加上货币基的当前累计未付收益。 全部份额转出账户时,则净入金应加上货币基的当前累计未付收益。 全部份额转出账户时,则净入金应加上货币基的当前累计未付收益。 全部份额转出账户时,则净入金应加上货币基的当前累计未付收益。 全部份额转出账户时,则净入金应加上货币基的当前累计未付收益。 全部份额转出账户时,则净入金应加上货币基的当前累计未付收益。 全部份额转出账户时,则净入金应加上货币基的当前累计未付收益。 全部份额转出账户时,则净入金应加上货币基的当前累计未付收益。 全部份额转出账户时,则净入金应加上货币基的当前累计未付收益。 全部份额转出账户时,则净入金应加上货币基的当前累计未付收益。
4、转换业务办理时间
投资者可在基金开放日申请办理转换业务,具体时间 投资者可在基金开放日申请办理转换业务,具体时间 与基金申购、赎回业务办理时间相同。
由于各销售机构的系统差异以及业务安排等原因,开展该时间可能有 由于各销售机构的系统差异以及业务安排等原因,开展该时间可能有 所不同,投资者应以各销售机构公告的时间为准。
5、暂停基金转换的情形及处理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基金管理人可以暂停接受份额持有的转换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基金管理人可以暂停接受份额持有的转换 申请:
(1)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基金无法正常运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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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证券交易场所在时间非正常停市,导致基金管理人无法计算当日 )证券交易场所在时间非正常停市,导致基金管理人无法计算当日 )证券交易场所在时间非正常停市,导致基金管理人无法计算当日 )证券交易场所在时间非正常停市,导致基金管理人无法计算当日 )证券交易场所在时间非正常停市,导致基金管理人无法计算当日 )证券交易场所在时间非正常停市,导致基金管理人无法计算当日 )证券交易场所在时间非正常停市,导致基金管理人无法计算当日 )证券交易场所在时间非正常停市,导致基金管理人无法计算当日 )证券交易场所在时间非正常停市,导致基金管理人无法计算当日 )证券交易场所在时间非正常停市,导致基金管理人无法计算当日 基金资产净值;
(3)因市场剧烈波动或其它原而出现连续巨额赎回,基金管理人认为有 )因市场剧烈波动或其它原而出现连续巨额赎回,基金管理人认为有 )因市场剧烈波动或其它原而出现连续巨额赎回,基金管理人认为有 )因市场剧烈波动或其它原而出现连续巨额赎回,基金管理人认为有 )因市场剧烈波动或其它原而出现连续巨额赎回,基金管理人认为有 )因市场剧烈波动或其它原而出现连续巨额赎回,基金管理人认为有 )因市场剧烈波动或其它原而出现连续巨额赎回,基金管理人认为有 )因市场剧烈波动或其它原而出现连续巨额赎回,基金管理人认为有 )因市场剧烈波动或其它原而出现连续巨额赎回,基金管理人认为有 )因市场剧烈波动或其它原而出现连续巨额赎回,基金管理人认为有 必要暂停接受该基金份额的转出申请;
(4)法律、规章定的其他情形或在《基金合同》招募说明 )法律、规章定的其他情形或在《基金合同》招募说明 )法律、规章定的其他情形或在《基金合同》招募说明 )法律、规章定的其他情形或在《基金合同》招募说明 )法律、规章定的其他情形或在《基金合同》招募说明 )法律、规章定的其他情形或在《基金合同》招募说明 )法律、规章定的其他情形或在《基金合同》招募说明 )法律、规章定的其他情形或在《基金合同》招募说明 )法律、规章定的其他情形或在《基金合同》招募说明 )法律、规章定的其他情形或在《基金合同》招募说明 )法律、规章定的其他情形或在《基金合同》招募说明 )法律、规章定的其他情形或在《基金合同》招募说明 )法律、规章定的其他情形或在《基金合同》招募说明 书》已载明并获中国证监会批准的特殊情形。
发生上述情形之一的,基金 发生上述情形之一的,基金 管理人应立即向中国证监会备案并于规定期限内 在指定媒介 上刊登暂停公告。重新开放基金转换时 ,基金管理人应最迟提前 3个 工作日在 指定媒介 上刊登重新开放基金转换的公告。
6、声明
本基金管理人有权根据市场情况制定或调整上述转换的程序及关限,但 本基金管理人有权根据市场情况制定或调整上述转换的程序及关限,但 应最迟在调整生效前 3个工作日在 指定 媒介 公告。
7、重要提示
(1)目前,可以进行本业务的销售机构包括公司直网点及同时代 )目前,可以进行本业务的销售机构包括公司直网点及同时代 )目前,可以进行本业务的销售机构包括公司直网点及同时代 )目前,可以进行本业务的销售机构包括公司直网点及同时代 )目前,可以进行本业务的销售机构包括公司直网点及同时代 )目前,可以进行本业务的销售机构包括公司直网点及同时代 )目前,可以进行本业务的销售机构包括公司直网点及同时代 )目前,可以进行本业务的销售机构包括公司直网点及同时代 )目前,可以进行本业务的销售机构包括公司直网点及同时代 )目前,可以进行本业务的销售机构包括公司直网点及同时代 销本基金 和拟转换基金的机构。
(2)由于各代销机构系统及业务安排等原因,可能开展该的时间有所 )由于各代销机构系统及业务安排等原因,可能开展该的时间有所 )由于各代销机构系统及业务安排等原因,可能开展该的时间有所 )由于各代销机构系统及业务安排等原因,可能开展该的时间有所 )由于各代销机构系统及业务安排等原因,可能开展该的时间有所 )由于各代销机构系统及业务安排等原因,可能开展该的时间有所 )由于各代销机构系统及业务安排等原因,可能开展该的时间有所 )由于各代销机构系统及业务安排等原因,可能开展该的时间有所 )由于各代销机构系统及业务安排等原因,可能开展该的时间有所 )由于各代销机构系统及业务安排等原因,可能开展该的时间有所 不同,投资者可以向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咨询。
(3)投资 )投资 者可通过本公司直销系统办理后端收费模式的基金转换业务,实 者可通过本公司直销系统办理后端收费模式的基金转换业务,实 者可通过本公司直销系统办理后端收费模式的基金转换业务,实 者可通过本公司直销系统办理后端收费模式的基金转换业务,实 者可通过本公司直销系统办理后端收费模式的基金转换业务,实 者可通过本公司直销系统办理后端收费模式的基金转换业务,实 者可通过本公司直销系统办理后端收费模式的基金转换业务,实 者可通过本公司直销系统办理后端收费模式的基金转换业务,实 者可通过本公司直销系统办理后端收费模式的基金转换业务,实 际办理过程中根据支付渠道不同可能存在限制后端收费模式基金转换业务 际办理过程中根据支付渠道不同可能存在限制后端收费模式基金转换业务 际办理过程中根据支付渠道不同可能存在限制后端收费模式基金转换业务 际办理过程中根据支付渠道不同可能存在限制后端收费模式基金转换业务 际办理过程中根据支付渠道不同可能存在限制后端收费模式基金转换业务 的情况,具体以实际网上交易页面相关说明为准。
( 4)投资者欲了解其他情况,请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 )投资者欲了解其他情况,请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 )投资者欲了解其他情况,请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 )投资者欲了解其他情况,请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 )投资者欲了解其他情况,请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 )投资者欲了解其他情况,请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 )投资者欲了解其他情况,请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 )投资者欲了解其他情况,请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 )投资者欲了解其他情况,请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 )投资者欲了解其他情况,请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 )投资者欲了解其他情况,请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 )投资者欲了解其他情况,请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 )投资者欲了解其他情况,请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 )投资者欲了解其他情况,请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 )投资者欲了解其他情况,请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 )投资者欲了解其他情况,请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 )投资者欲了解其他情况,请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 )投资者欲了解其他情况,请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 )投资者欲了解其他情况,请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 )投资者欲了解其他情况,请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 )投资者欲了解其他情况,请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 )投资者欲了解其他情况,请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 )投资者欲了解其他情况,请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 (www.fullgoal.com.cn www.fullgoal.com.cn)或拨打本基金管理人的热线电话查询。富国客服 )或拨打本基金管理人的热线电话查询。富国客服 )或拨打本基金管理人的热线电话查询。富国客服 )或拨打本基金管理人的热线电话查询。富国客服 )或拨打本基金管理人的热线电话查询。富国客服 )或拨打本基金管理人的热线电话查询。富国客服 )或拨打本基金管理人的热线电话查询。富国客服 )或拨打本基金管理人的热线电话查询。富国客服 )或拨打本基金管理人的热线电话查询。富国客服 )或拨打本基金管理人的热线电话查询。富国客服 热线: 95105686 、400 -888 -0688 (全国统一,免长途话费) 。
(5)上述业务的解释权归本基金管理人。
十五、 转托管 转托管
本基金目前实行份额托管的交易制度。投资者可将所持有从一个 本基金目前实行份额托管的交易制度。投资者可将所持有从一个 交易账户转入另一个进行。
进行份额转托管时,投资者可以将其某个交易账户下的基金全部或分 进行份额转托管时,投资者可以将其某个交易账户下的基金全部或分 转托管。办理业务的基金份额持有人需在出方手续, 转托管。办理业务的基金份额持有人需在出方手续, 转托管。办理业务的基金份额持有人需在出方手续, 转托管。办理业务的基金份额持有人需在出方手续, 转托管。办理业务的基金份额持有人需在出方手续, 转托管。办理业务的基金份额持有人需在出方手续, 转托管。办理业务的基金份额持有人需在出方手续, 转托管。办理业务的基金份额持有人需在出方手续, 转托管。办理业务的基金份额持有人需在出方手续, 转托管。办理业务的基金份额持有人需在出方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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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 转入方办理基金份额手续。对于有效的托管申请,出将在 转入方办理基金份额手续。对于有效的托管申请,出将在 转入方办理基金份额手续。对于有效的托管申请,出将投资者办理转托管入手续后其指定的交易账户。
十六、 定期额投资计划 定期额投资计划 定期额投资计划 定期额投资计划
定期额投资计划是 指投资者通过有关销售机构提出申请,约定每期扣款日、 指投资者通过有关销售机构提出申请,约定每期扣款日、 扣款金额及方式,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日在投资者指银行账户 扣款金额及方式,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日在投资者指银行账户 内自 动完成扣款及基金申购请的一种投资方式。
基金管理人可以为投资者办定期额计划,具体规则由在 基金管理人可以为投资者办定期额计划,具体规则由在 届时发布公告或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中确定。投资者在办理期额计划可 届时发布公告或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中确定。投资者在办理期额计划可 自行约定每期扣款金额,必须不低于基管理人在相关公告或更新 自行约定每期扣款金额,必须不低于基管理人在相关公告或更新 的招募说明书中所规定期额投资计划最低申购金。
十七、 基金的非交易过户 基金的非交易过户 基金的非交易过户 基金的非交易过户
非交易过户是指不采用申购、赎回等基金方式,将一定数量的份额 非交易过户是指不采用申购、赎回等基金方式,将一定数量的份额 非交易过户是指不采用申购、赎回等基金方式,将一定数量的份额 按照一定规则从某投资者基金账户转移到另的行为。
基金注册与过户登记人只受理继承、捐赠遗自愿离婚分家析产国 基金注册与过户登记人只受理继承、捐赠遗自愿离婚分家析产国 基金注册与过户登记人只受理继承、捐赠遗自愿离婚分家析产国 基金注册与过户登记人只受理继承、捐赠遗自愿离婚分家析产国 基金注册与过户登记人只受理继承、捐赠遗自愿离婚分家析产国 基金注册与过户登记人只受理继承、捐赠遗自愿离婚分家析产国 有资产无偿划转、机构合并或分立售卖清算企业破司法 有资产无偿划转、机构合并或分立售卖清算企业破司法 有资产无偿划转、机构合并或分立售卖清算企业破司法 有资产无偿划转、机构合并或分立售卖清算企业破司法 有资产无偿划转、机构合并或分立售卖清算企业破司法 有资产无偿划转、机构合并或分立售卖清算企业破司法 执行等情况下的非交易过户。无论在上述何种,接受划转主体必须是适 执行等情况下的非交易过户。无论在上述何种,接受划转主体必须是适 执行等情况下的非交易过户。无论在上述何种,接受划转主体必须是适 格的个人投资者或机构。
“继承”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死亡,其的由合法; “继承”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死亡,其的由合法; “继承”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死亡,其的由合法; “捐赠”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其的给福利性质会或他 “捐赠”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其的给福利性质会或他 社会团体;“遗赠”指基金份额持有人立嘱将其的给法定继承 社会团体;“遗赠”指基金份额持有人立嘱将其的给法定继承 社会团体;“遗赠”指基金份额持有人立嘱将其的给法定继承 社会团体;“遗赠”指基金份额持有人立嘱将其的给法定继承 社会团体;“遗赠”指基金份额持有人立嘱将其的给法定继承 社会团体;“遗赠”指基金份额持有人立嘱将其的给法定继承 社会团体;“遗赠”指基金份额持有人立嘱将其的给法定继承 社会团体;“遗赠”指基金份额持有人立嘱将其的给法定继承 社会团体;“遗赠”指基金份额持有人立嘱将其的给法定继承 社会团体;“遗赠”指基金份额持有人立嘱将其的给法定继承 社会团体;“遗赠”指基金份额持有人立嘱将其的给法定继承 人以外的其他;“自愿离婚”指原属夫妻共同财产基金份额因持 人以外的其他;“自愿离婚”指原属夫妻共同财产基金份额因持 人以外的其他;“自愿离婚”指原属夫妻共同财产基金份额因持 人以外的其他;“自愿离婚”指原属夫妻共同财产基金份额因持 人以外的其他;“自愿离婚”指原属夫妻共同财产基金份额因持 人以外的其他;“自愿离婚”指原属夫妻共同财产基金份额因持 人以外的其他;“自愿离婚”指原属夫妻共同财产基金份额因持 人以外的其他;“自愿离婚”指原属夫妻共同财产基金份额因持 人以外的其他;“自愿离婚”指原属夫妻共同财产基金份额因持 人以外的其他;“自愿离婚”指原属夫妻共同财产基金份额因持 人以外的其他;“自愿离婚”指原属夫妻共同财产基金份额因持 有 人自愿离婚而使原在某一方名下的部分 或全基金份额划转至另;“人自愿离婚而使原在某一方名下的部分 或全基金份额划转至另;“人自愿离婚而使原在某一方名下的部分 或全基金份额划转至另;“人自愿离婚而使原在某一方名下的部分 或全基金份额划转至另;“人自愿离婚而使原在某一方名下的部分 或全基金份额划转至另;“人自愿离婚而使原在某一方名下的部分 或全基金份额划转至另;“人自愿离婚而使原在某一方名下的部分 或全基金份额划转至另;“人自愿离婚而使原在某一方名下的部分 或全基金份额划转至另;“人自愿离婚而使原在某一方名下的部分 或全基金份额划转至另;“人自愿离婚而使原在某一方名下的部分 或全基金份额划转至另;“人自愿离婚而使原在某一方名下的部分 或全基金份额划转至另;“家析产”指原属庭共有(如父子、兄弟等)的基金份额从某一成 家析产”指原属庭共有(如父子、兄弟等)的基金份额从某一成 家析产”指原属庭共有(如父子、兄弟等)的基金份额从某一成 家析产”指原属庭共有(如父子、兄弟等)的基金份额从某一成 家析产”指原属庭共有(如父子、兄弟等)的基金份额从某一成 员名下划转至其他家庭成的行为;“国有资产无偿”指因管理体制改 员名下划转至其他家庭成的行为;“国有资产无偿”指因管理体制改 员名下划转至其他家庭成的行为;“国有资产无偿”指因管理体制改 员名下划转至其他家庭成的行为;“国有资产无偿”指因管理体制改 员名下划转至其他家庭成的行为;“国有资产无偿”指因管理体制改 员名下划转至其他家庭成的行为;“国有资产无偿”指因管理体制改 员名下划转至其他家庭成的行为;“国有资产无偿”指因管理体制改 员名下划转至其他家庭成的行为;“国有资产无偿”指因管理体制改 员名下划转至其他家庭成的行为;“国有资产无偿”指因管理体制改 员名下划转至其他家庭成的行为;“国有资产无偿”指因管理体制改 员名下划转至其他家庭成的行为;“国有资产无偿”指因管理体制改 革、组织形式调整或资产重等原因引起的作为国有 基金份额在不同革、组织形式调整或资产重等原因引起的作为国有 基金份额在不同产权主体之间的 无偿转移;“机构合并或分立”指因而导致产权主体之间的 无偿转移;“机构合并或分立”指因而导致产权主体之间的 无偿转移;“机构合并或分立”指因而导致产权主体之间的 无偿转移;“机构合并或分立”指因而导致产权主体之间的 无偿转移;“机构合并或分立”指因而导致产权主体之间的 无偿转移;“机构合并或分立”指因而导致产权主体之间的 无偿转移;“机构合并或分立”指因而导致产权主体之间的 无偿转移;“机构合并或分立”指因而导致产权主体之间的 无偿转移;“机构合并或分立”指因而导致产权主体之间的 无偿转移;“机构合并或分立”指因而导致产权主体之间的 无偿转移;“机构合并或分立”指因而导致基金份额的划转;“资产售卖”指一企业出它下属部门(独立、分支机 基金份额的划转;“资产售卖”指一企业出它下属部门(独立、分支机 基金份额的划转;“资产售卖”指一企业出它下属部门(独立、分支机 基金份额的划转;“资产售卖”指一企业出它下属部门(独立、分支机 基金份额的划转;“资产售卖”指一企业出它下属部门(独立、分支机 基金份额的划转;“资产售卖”指一企业出它下属部门(独立、分支机 基金份额的划转;“资产售卖”指一企业出它下属部门(独立、分支机 基金份额的划转;“资产售卖”指一企业出它下属部门(独立、分支机 基金份额的划转;“资产售卖”指一企业出它下属部门(独立、分支机 基金份额的划转;“资产售卖”指一企业出它下属部门(独立、分支机 基金份额的划转;“资产售卖”指一企业出它下属部门(独立、分支机 构或生产线)的整体资给另一企业交易,在这种中前者持有基金份 构或生产线)的整体资给另一企业交易,在这种中前者持有基金份 构或生产线)的整体资给另一企业交易,在这种中前者持有基金份 构或生产线)的整体资给另一企业交易,在这种中前者持有基金份 额随其他经营性资产一 额随其他经营性资产一 额随其他经营性资产一 同转让给后者,由一并支付对价;“机构清算”是指 同转让给后者,由一并支付对价;“机构清算”是指 同转让给后者,由一并支付对价;“机构清算”是指 同转让给后者,由一并支付对价;“机构清算”是指 同转让给后者,由一并支付对价;“机构清算”是指 同转让给后者,由一并支付对价;“机构清算”是指 同转让给后者,由一并支付对价;“机构清算”是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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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因组织文件规定的期限届满或出现其他解散 事由,权力关作机构因组织文件规定的期限届满或出现其他解散 事由,权力关作决议,或依法被责令关闭撤销而导致解散因其他原从进入清算 决议,或依法被责令关闭撤销而导致解散因其他原从进入清算 决议,或依法被责令关闭撤销而导致解散因其他原从进入清算 决议,或依法被责令关闭撤销而导致解散因其他原从进入清算 程序(破产清算除外),组或类似织,下同)将该机构持有的基金 程序(破产清算除外),组或类似织,下同)将该机构持有的基金 程序(破产清算除外),组或类似织,下同)将该机构持有的基金 程序(破产清算除外),组或类似织,下同)将该机构持有的基金 程序(破产清算除外),组或类似织,下同)将该机构持有的基金 程序(破产清算除外),组或类似织,下同)将该机构持有的基金 程序(破产清算除外),组或类似织,下同)将该机构持有的基金 程序(破产清算除外),组或类似织,下同)将该机构持有的基金 程序(破产清算除外),组或类似织,下同)将该机构持有的基金 程序(破产清算除外),组或类似织,下同)将该机构持有的基金 程序(破产清算除外),组或类似织,下同)将该机构持有的基金 份 额分配给该机构的债权人以清偿务,或将后剩余财产中基金份 额分配给该机构的债权人以清偿务,或将后剩余财产中基金额分配给机构的股东、成员出资者或开办人;“企业破产清算”是指一法 额分配给机构的股东、成员出资者或开办人;“企业破产清算”是指一法 额分配给机构的股东、成员出资者或开办人;“企业破产清算”是指一法 额分配给机构的股东、成员出资者或开办人;“企业破产清算”是指一法 额分配给机构的股东、成员出资者或开办人;“企业破产清算”是指一法 额分配给机构的股东、成员出资者或开办人;“企业破产清算”是指一法 额分配给机构的股东、成员出资者或开办人;“企业破产清算”是指一法 额分配给机构的股东、成员出资者或开办人;“企业破产清算”是指一法 额分配给机构的股东、成员出资者或开办人;“企业破产清算”是指一法 额分配给机构的股东、成员出资者或开办人;“企业破产清算”是指一法 额分配给机构的股东、成员出资者或开办人;“企业破产清算”是指一法 人根据《中华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试行)》 或事诉讼人根据《中华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试行)》 或事诉讼人根据《中华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试行)》 或事诉讼人根据《中华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试行)》 或事诉讼人根据《中华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试行)》 或事诉讼人根据《中华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试行)》 或事诉讼的有关规定被宣告破产,清算组依法将企 的有关规定被宣告破产,清算组依法将企 业持有的基金份额直接分配给该破 产企业的债权人所导致基金份额划转;“司法执行”是指根据生效律文书, 产企业的债权人所导致基金份额划转;“司法执行”是指根据生效律文书, 产企业的债权人所导致基金份额划转;“司法执行”是指根据生效律文书, 有履行义务的当事人(基金份额持)将其依生效法律文书之 有履行义务的当事人(基金份额持)将其依生效法律文书之 有履行义务的当事人(基金份额持)将其依生效法律文书之 规定自动过户给其他人,或法院依据生效律文书将有履行义务的当事(基金 规定自动过户给其他人,或法院依据生效律文书将有履行义务的当事(基金 规定自动过户给其他人,或法院依据生效律文书将有履行义务的当事(基金 份额持有人)的基金强制划转给其他。
投资者办理因继承、捐赠遗自愿离婚分家析产原的非交易过户可 投资者办理因继承、捐赠遗自愿离婚分家析产原的非交易过户可 投资者办理因继承、捐赠遗自愿离婚分家析产原的非交易过户可 投资者办理因继承、捐赠遗自愿离婚分家析产原的非交易过户可 投资者办理因继承、捐赠遗自愿离婚分家析产原的非交易过户可 到转出方的基金份额托管机构 申请办理。投资者因国有产无偿划、到转出方的基金份额托管机构 申请办理。投资者因国有产无偿划、到转出方的基金份额托管机构 申请办理。投资者因国有产无偿划、合并或分立、资产售卖机构解散企业破司法执行原因引起的非交易过户 合并或分立、资产售卖机构解散企业破司法执行原因引起的非交易过户 合并或分立、资产售卖机构解散企业破司法执行原因引起的非交易过户 合并或分立、资产售卖机构解散企业破司法执行原因引起的非交易过户 合并或分立、资产售卖机构解散企业破司法执行原因引起的非交易过户 须到基金注册与过户 登记人处办理。对于符合条件的非交易过户申请按《富国基 登记人处办理。对于符合条件的非交易过户申请按《富国基 登记人处办理。对于符合条件的非交易过户申请按《富国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业务规则》的关定办。
十八、 基金的冻结 基金的冻结 基金的冻结
基金注册与过户登记人只受理国家有权机关依法要求的账或份 额的冻 结与解。基金账户或份被,部分产生权益一并额的冻 结与解。基金账户或份被,部分产生权益一并额的冻 结与解。基金账户或份被,部分产生权益一并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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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部分 基金的投资
一、 投资目标 投资目标 投资目标
本基金主要采用“核心-卫星”总体策略,以优选并复制绩重仓股为 本基金主要采用“核心-卫星”总体策略,以优选并复制绩重仓股为 本基金主要采用“核心-卫星”总体策略,以优选并复制绩重仓股为 本基金主要采用“核心-卫星”总体策略,以优选并复制绩重仓股为 基石,有效综合金管理人的主动投资能力争业绩实现行平 基石,有效综合金管理人的主动投资能力争业绩实现行平 基石,有效综合金管理人的主动投资能力争业绩实现行平 均水平之上的二次超越,谋求基金资产长期最大化增值。
二、 投资范围 投资范围 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 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公开发行上 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公开发行上 市的股票、存托凭证债券以及中 国监会允许基金投资其他融工具,市的股票、存托凭证债券以及中 国监会允许基金投资其他融工具,市的股票、存托凭证债券以及中 国监会允许基金投资其他融工具,市的股票、存托凭证债券以及中 国监会允许基金投资其他融工具,债券部分包括国、金融企业(公司)可转以及中证监会允 债券部分包括国、金融企业(公司)可转以及中证监会允 债券部分包括国、金融企业(公司)可转以及中证监会允 债券部分包括国、金融企业(公司)可转以及中证监会允 债券部分包括国、金融企业(公司)可转以及中证监会允 债券部分包括国、金融企业(公司)可转以及中证监会允 债券部分包括国、金融企业(公司)可转以及中证监会允 债券部分包括国、金融企业(公司)可转以及中证监会允 债券部分包括国、金融企业(公司)可转以及中证监会允 许基金投资的其他债券。如法律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品种, 许基金投资的其他债券。如法律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品种, 许基金投资的其他债券。如法律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品种, 许基金投资的其他债券。如法律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品种, 许基金投资的其他债券。如法律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品种, 许基金投资的其他债券。如法律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品种, 许基金投资的其他债券。如法律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品种, 许基金投资的其他债券。如法律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品种, 许基金投资的其他债券。如法律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品种, 许基金投资的其他债券。如法律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品种, 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三、 投资理念 投资理念 投资理念
博采众长,锦上添花;坚持以“充分研究、合理配置精细管稳健运作” 博采众长,锦上添花;坚持以“充分研究、合理配置精细管稳健运作” 博采众长,锦上添花;坚持以“充分研究、合理配置精细管稳健运作” 博采众长,锦上添花;坚持以“充分研究、合理配置精细管稳健运作” 博采众长,锦上添花;坚持以“充分研究、合理配置精细管稳健运作” 博采众长,锦上添花;坚持以“充分研究、合理配置精细管稳健运作” 博采众长,锦上添花;坚持以“充分研究、合理配置精细管稳健运作” 为原则,在有效控制风险的基础上追求超额收益。
四、 投资策略 投资策略 投资策略
本基金诉求“三重优化”概念,通过选、(构建)指数个 本基金诉求“三重优化”概念,通过选、(构建)指数个 本基金诉求“三重优化”概念,通过选、(构建)指数个 本基金诉求“三重优化”概念,通过选、(构建)指数个 本基金诉求“三重优化”概念,通过选、(构建)指数个 本基金诉求“三重优化”概念,通过选、(构建)指数个 本基金诉求“三重优化”概念,通过选、(构建)指数个 本基金诉求“三重优化”概念,通过选、(构建)指数个 本基金诉求“三重优化”概念,通过选、(构建)指数个 本基金诉求“三重优化”概念,通过选、(构建)指数个 本基金诉求“三重优化”概念,通过选、(构建)指数个 股进行投资操作,将主动管理与被跟踪有效结合力争实现稳健业绩基础 股进行投资操作,将主动管理与被跟踪有效结合力争实现稳健业绩基础 股进行投资操作,将主动管理与被跟踪有效结合力争实现稳健业绩基础 上的“二次超越”。 上的“二次超越”。
1、资产配置 、资产配置
(1)本基金在对宏观经济、政策环境利率走势资供给以及证券市场 )本基金在对宏观经济、政策环境利率走势资供给以及证券市场 )本基金在对宏观经济、政策环境利率走势资供给以及证券市场 )本基金在对宏观经济、政策环境利率走势资供给以及证券市场 )本基金在对宏观经济、政策环境利率走势资供给以及证券市场 )本基金在对宏观经济、政策环境利率走势资供给以及证券市场 )本基金在对宏观经济、政策环境利率走势资供给以及证券市场 )本基金在对宏观经济、政策环境利率走势资供给以及证券市场 )本基金在对宏观经济、政策环境利率走势资供给以及证券市场 )本基金在对宏观经济、政策环境利率走势资供给以及证券市场 的现状及发展趋势等因素进行深入分析研究基础上,综合考虑资产组风险、 的现状及发展趋势等因素进行深入分析研究基础上,综合考虑资产组风险、 收益、流动性各类资产相关等因素, 态配置股票债券现金之间比例收益、流动性各类资产相关等因素, 态配置股票债券现金之间比例收益、流动性各类资产相关等因素, 态配置股票债券现金之间比例收益、流动性各类资产相关等因素, 态配置股票债券现金之间比例收益、流动性各类资产相关等因素, 态配置股票债券现金之间比例收益、流动性各类资产相关等因素, 态配置股票债券现金之间比例收益、流动性各类资产相关等因素, 态配置股票债券现金之间比例收益、流动性各类资产相关等因素, 态配置股票债券现金之间比例收益、流动性各类资产相关等因素, 态配置股票债券现金之间比例收益、流动性各类资产相关等因素, 态配置股票债券现金之间比例以求最大限度规避风险。
(2)本基金以股票品种作为主要投 资标的。在正常市场状况下,)本基金以股票品种作为主要投 资标的。在正常市场状况下,)本基金以股票品种作为主要投 资标的。在正常市场状况下,)本基金以股票品种作为主要投 资标的。在正常市场状况下,)本基金以股票品种作为主要投 资标的。在正常市场状况下,)本基金以股票品种作为主要投 资标的。在正常市场状况下,)本基金以股票品种作为主要投 资标的。在正常市场状况下,)本基金以股票品种作为主要投 资标的。在正常市场状况下,)本基金以股票品种作为主要投 资标的。在正常市场状况下,)本基金以股票品种作为主要投 资标的。在正常市场状况下,资组合中的股票及存托凭证投比例浮动范围为: 资组合中的股票及存托凭证投比例浮动范围为: 资组合中的股票及存托凭证投比例浮动范围为: 资组合中的股票及存托凭证投比例浮动范围为: 资组合中的股票及存托凭证投比例浮动范围为: 资组合中的股票及存托凭证投比例浮动范围为: 资组合中的股票及存托凭证投比例浮动范围为: 资组合中的股票及存托凭证投比例浮动范围为: 资组合中的股票及存托凭证投比例浮动范围为: 60% -95% ,其中核心组合的 ,其中核心组合的 ,其中核心组合的 ,其中核心组合的 投资比例为股票及存托凭证产净值的 55 %-65 %,卫星组合的投资比例为股票及 ,卫星组合的投资比例为股票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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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托凭证资产净值的 35 %-45% ;债券和短期金融工具的投资比例浮动范围为: 5% -40% ,其中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比例不低于 ,其中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比例不低于 ,其中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比例不低于 ,其中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比例不低于 ,其中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比例不低于 ,其中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比例不低于 ,其中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比例不低于 ,其中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比例不低于 ,其中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比例不低于 ,其中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比例不低于 ,其中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比例不低于 5% 。权证 投资比例浮动范围为: 0-3% 。
2、股票投资策略 、股票投资策略 、股票投资策略
本基金于“主观与客相结合,动被”的原则采用核心 本基金于“主观与客相结合,动被”的原则采用核心 本基金于“主观与客相结合,动被”的原则采用核心 本基金于“主观与客相结合,动被”的原则采用核心 本基金于“主观与客相结合,动被”的原则采用核心 本基金于“主观与客相结合,动被”的原则采用核心 -卫星”总体策略,将股票资产 -卫星”总体策略,将股票资产 -卫星”总体策略,将股票资产 分为核心 组合部与卫星。其中,分为核心 组合部与卫星。其中,分为核心 组合部与卫星。其中,组合以被动投资为主,通过优选基金、构建绩重仓股指数(虚拟) 组合以被动投资为主,通过优选基金、构建绩重仓股指数(虚拟) 组合以被动投资为主,通过优选基金、构建绩重仓股指数(虚拟) 组合以被动投资为主,通过优选基金、构建绩重仓股指数(虚拟) 并对其实施跟踪策略及适度调整,以求控制投资组合相于基金行业(市场)的 并对其实施跟踪策略及适度调整,以求控制投资组合相于基金行业(市场)的 并对其实施跟踪策略及适度调整,以求控制投资组合相于基金行业(市场)的 并对其实施跟踪策略及适度调整,以求控制投资组合相于基金行业(市场)的 风险,力争实现投资业绩长期优于国内基金行平均水的“一次超越”。卫星 风险,力争实现投资业绩长期优于国内基金行平均水的“一次超越”。卫星 风险,力争实现投资业绩长期优于国内基金行平均水的“一次超越”。卫星 风险,力争实现投资业绩长期优于国内基金行平均水的“一次超越”。卫星 风险,力争实现投资业绩长期优于国内基金行平均水的“一次超越”。卫星 风险,力争实现投资业绩长期优于国内基金行平均水的“一次超越”。卫星 风险,力争实现投资业绩长期优于国内基金行平均水的“一次超越”。卫星 风险,力争实现投资业绩长期优于国内基金行平均水的“一次超越”。卫星 风险,力争实现投资业绩长期优于国内基金行平均水的“一次超越”。卫星 风险,力争实现投资业绩长期优于国内基金行平均水的“一次超越”。卫星 风险,力争实现投资业绩长期优于国内基金行平均水的“一次超越”。卫星 组合以主动投资为,通过优选个股充分挖掘价值倾力彰现“研究型基 组合以主动投资为,通过优选个股充分挖掘价值倾力彰现“研究型基 组合以主动投资为,通过优选个股充分挖掘价值倾力彰现“研究型基 组合以主动投资为,通过优选个股充分挖掘价值倾力彰现“研究型基 组合以主动投资为,通过优选个股充分挖掘价值倾力彰现“研究型基 金( Research Fund Research Fund )”之本色,力争博取超额收益实现投资业绩长期优于国内 )”之本色,力争博取超额收益实现投资业绩长期优于国内 )”之本色,力争博取超额收益实现投资业绩长期优于国内 )”之本色,力争博取超额收益实现投资业绩长期优于国内 )”之本色,力争博取超额收益实现投资业绩长期优于国内 )”之本色,力争博取超额收益实现投资业绩长期优于国内 )”之本色,力争博取超额收益实现投资业绩长期优于国内 绩优基金重仓股表现的“二次超越”。 绩优基金重仓股表现的“二次超越”。
(1)核心组合投资策略 :绩优基金重仓股选指数(虚拟)跟踪)核心组合投资策略 :绩优基金重仓股选指数(虚拟跟踪)核心组合投资策略 :绩优基金重仓股选指数(虚拟跟踪)核心组合投资策略 :绩优基金重仓股选指数(虚拟跟踪)核心组合投资策略 :绩优基金重仓股选指数(虚拟跟踪)核心组合投资策略 :绩优基金重仓股选指数(虚拟跟踪)核心组合投资策略 :绩优基金重仓股选指数(虚拟跟踪)核心组合投资策略 :绩优基金重仓股选指数(虚拟跟踪)核心组合投资策略 :绩优基金重仓股选指数(虚拟跟踪)核心组合投资策略 :绩优基金重仓股选指数(虚拟跟踪)核心组合投资策略 :绩优基金重仓股选指数(虚拟跟踪)核心组合投资策略
:绩优基金重仓股选指数(虚拟跟踪【1】优选基金,构建绩池 】优选基金,构建绩池 】优选基金,构建绩池 】优选基金,构建绩池 】优选基金,构建绩池 】优选基金,构建绩池
本基金以成立运作满一年的偏股型为备选对象,通过用富国管 本基金以成立运作满一年的偏股型为备选对象,通过用富国管 理公司的“基金评级体系( 理公司的“基金评级体系( 理公司的“基金评级体系( 理公司的“基金评级体系( 理公司的“基金评级体系( FRS —Fund Rating System Fund Rating System )”,将定性分 析与量)”,将定性分 析与量)”,将定性分 析与量)”,将定性分 析与量)”,将定性分 析与量)”,将定性分 析与量)”,将定性分 析与量析相结合,从中筛选出长期业绩表现优良、股能力突的基金最终构 析相结合,从中筛选出长期业绩表现优良、股能力突的基金最终构 析相结合,从中筛选出长期业绩表现优良、股能力突的基金最终构 析相结合,从中筛选出长期业绩表现优良、股能力突的基金最终构 建用以确定绩优基金重仓股的池。选具体策略如下:
偏股型基金的确定
根据基金的资产类型,本将国内目前所有开放式分为 根据基金的资产类型,本将国内目前所有开放式分为 5类,即:股 类,即:股 类,即:股 票型基金 、债券配置保本及货币市场票型基金 、债券配置保本及货币市场票型基金 、债券配置保本及货币市场1。其中,本 基金将股 票型与配置确定为偏型基金。
本基金将除指数型外的所有其他封闭式全部归为偏股。
基金的定量评级
1 本基金管理人对股票型的定义为:主要投资于 ,其占产净值比例大本基金管理人对股票型的定义为:主要投资于 ,其占产净值比例大本基金管理人对股票型的定义为:主要投资于 ,其占产净值比例大等于 60%60%60%;对债券型基金的定义为:主要投资于 ,其占产净值比例大等;对债券型基金的定义为:主要投资于 ,其占产净值比例大等;对债券型基金的定义为:主要投资于 ,其占产净值比例大等;对债券型基金的定义为:主要投资于 ,其占产净值比例大等;对债券型基金的定义为:主要投资于 ,其占产净值比例大等;对债券型基金的定义为:主要投资于 ,其占产净值比例大等;对债券型基金的定义为:主要投资于 ,其占产净值比例大等;对债券型基金的定义为:主要投资于 ,其占产净值比例大等80%80%80%; 对配置型基金的定义为:投资于股票、债券以及货币市场工具,且不符合和的分类标准;对货币市场基金定义为:主要投资于工具,包括短期债券、央行票据、回购同业存款大额单商等;对保本基金的定义为:招募说明书中确规相关的担保条款,即在满足一定持有期限后为投资人 提供本金或收益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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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基金认为,对评级的主要依据其投资业绩但历史考 本基金认为,对评级的主要依据其投资业绩但历史考 本基金认为,对评级的主要依据其投资业绩但历史考 察应该是一个长期的过程。由于目前国内基金(特别开放式)运作历史 察应该是一个长期的过程。由于目前国内基金(特别开放式)运作历史 察应该是一个长期的过程。由于目前国内基金(特别开放式)运作历史 察应该是一个长期的过程。由于目前国内基金(特别开放式)运作历史 相对较短,满足长期业绩评级标准的基金数量十分有限因此本选择以一年 相对较短,满足长期业绩评级标准的基金数量十分有限因此本选择以一年 相对较短,满足长期业绩评级标准的基金数量十分有限因此本选择以一年 作为基金评级的考察区间。未来,随着国内运时增加本将会选 作为基金评级的考察区间。未来,随着国内运时增加本将会选 作为基金评级的考察区间。未来,随着国内运时增加本将会选 作为基金评级的考察区间。未来,随着国内运时增加本将会选 择新的考察区间, 具体变化另行公告。
本基金主要选用两个定量指标作为评级。
核心指标:詹森数( 核心指标:詹森数( 核心指标:詹森数( Jensen IndexJensen Index Jensen Index ),用以评价基金业绩 ),用以评价基金业绩 ),用以评价基金业绩 ),用以评价基金业绩 (包括选股能力); (包括选股能力); (包括选股能力);
辅助指标:业绩持续性回归,用以评价基金的。
本基金采用评分制( 本基金采用评分制( Scoring Method Scoring Method )对所有偏股型基金进行评级。程 )对所有偏股型基金进行评级。程 )对所有偏股型基金进行评级。程 序如下:
★ 分别计算所有偏股型基金的业绩评估值(核心指标)及持 分别计算所有偏股型基金的业绩评估值(核心指标)及持 分别计算所有偏股型基金的业绩评估值(核心指标)及持 分别计算所有偏股型基金的业绩评估值(核心指标)及持 分别计算所有偏股型基金的业绩评估值(核心指标)及持 分别计算所有偏股型基金的业绩评估值(核心指标)及持 分别计算所有偏股型基金的业绩评估值(核心指标)及持 分别计算所有偏股型基金的业绩评估值(核心指标)及持 分别计算所有偏股型基金的业绩评估值(核心指标)及持 分别计算所有偏股型基金的业绩评估值(核心指标)及持 续性评估值(辅助指标),并按照计算进行由高到低的排名; 续性评估值(辅助指标),并按照计算进行由高到低的排名;
★ 分别对上述两序列中的基金排名进行加权计算,其:核心指标重高 分别对上述两序列中的基金排名进行加权计算,其:核心指标重高 分别对上述两序列中的基金排名进行加权计算,其:核心指标重高 分别对上述两序列中的基金排名进行加权计算,其:核心指标重高 分别对上述两序列中的基金排名进行加权计算,其:核心指标重高 分别对上述两序列中的基金排名进行加权计算,其:核心指标重高 分别对上述两序列中的基金排名进行加权计算,其:核心指标重高 分别对上述两序列中的基金排名进行加权计算,其:核心指标重高 分别对上述两序列中的基金排名进行加权计算,其:核心指标重高 分别对上述两序列中的基金排名进行加权计算,其:核心指标重高 (如 70% ),辅助指标权重低(如 ),辅助指标权重低(如 30% );
★ 二者相加后得到的总分值即为确定基金评级最终。
本基金将得分最低的前 10% 基金评为 5星级基金,其次 星级基金,其次 22 .5% 评为 4星;中 间 35% 评为 3星;随后 22.5% 评为 2星; 末尾 10% 评为 1星。
备选基金的二次筛与绩优池构建
本基金将所有 3、4、5星级基金列为备选。在这些中,本管理 星级基金列为备选。在这些中,本管理 星级基金列为备选。在这些中,本管理 人还将通过对基金经理评价以及管公司等一系列定性分析为主 人还将通过对基金经理评价以及管公司等一系列定性分析为主 人还将通过对基金经理评价以及管公司等一系列定性分析为主 人还将通过对基金经理评价以及管公司等一系列定性分析为主 人还将通过对基金经理评价以及管公司等一系列定性分析为主 的指标做进一步筛选,再次剔除部分基本面情况存在重大问题金最终形成 的指标做进一步筛选,再次剔除部分基本面情况存在重大问题金最终形成 的指标做进一步筛选,再次剔除部分基本面情况存在重大问题金最终形成 用以确定绩优基金重仓股的池。
优选基金的评估期限
本基金管理人每半年将根据公开信息对偏股型进行一次整体评估,从而 本基金管理人每半年将根据公开信息对偏股型进行一次整体评估,从而 筛选出绩优基金,用以构建确定重仓股的池。
【2】优选绩基金重仓股,构建指数(虚拟) 】优选绩基金重仓股,构建指数(虚拟) 】优选绩基金重仓股,构建指数(虚拟) 】优选绩基金重仓股,构建指数(虚拟) 】优选绩基金重仓股,构建指数(虚拟) 】优选绩基金重仓股,构建指数(虚拟) 】优选绩基金重仓股,构建指数(虚拟) 】优选绩基金重仓股,构建指数(虚拟) 】优选绩基金重仓股,构建指数(虚拟) 】优选绩基金重仓股,构建指数(虚拟) 】优选绩基金重仓股,构建指数(虚拟) 】优选绩基金重仓股,构建指数(虚拟) 】优选绩基金重仓股,构建指数(虚拟)
绩优基金重仓股选指数为本管理人自行编制的虚拟。在实“核 绩优基金重仓股选指数为本管理人自行编制的虚拟。在实“核 绩优基金重仓股选指数为本管理人自行编制的虚拟。在实“核 心-卫星”总体策略过程中,该虚拟指数是核组合部分进行化跟踪的 心-卫星”总体策略过程中,该虚拟指数是核组合部分进行化跟踪的 心-卫星”总体策略过程中,该虚拟指数是核组合部分进行化跟踪的 基 础。本金认为,行业的整体表现已经逐渐赢得了广大投资者同基 础。本金认为,行业的整体表现已经逐渐赢得了广大投资者同基 础。本金认为,行业的整体表现已经逐渐赢得了广大投资者同基础。本金认为,行业的整体表现已经逐渐赢得了广大投资者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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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重仓股作为各基的核心配置品种,对业绩贡献率最突出。并且于 金重仓股作为各基的核心配置品种,对业绩贡献率最突出。并且于 金重仓股作为各基的核心配置品种,对业绩贡献率最突出。并且于 金重仓股作为各基的核心配置品种,对业绩贡献率最突出。并且于 基金行业层面的统计分析表明,重仓股季度间变化相对较小买入持有特 基金行业层面的统计分析表明,重仓股季度间变化相对较小买入持有特 基金行业层面的统计分析表明,重仓股季度间变化相对较小买入持有特 征较为显著,因此选择绩优基金重仓股并实施有效的跟踪策略是本核心组合 征较为显著,因此选择绩优基金重仓股并实施有效的跟踪策略是本核心组合 部分采用的中长期策略。
绩优基 金重仓股优选指数(虚拟)的构建程序
★ 根据基金行业定期披露的季报内容,本管理人将对 根据基金行业定期披露的季报内容,本管理人将对 根据基金行业定期披露的季报内容,本管理人将对 根据基金行业定期披露的季报内容,本管理人将对 根据基金行业定期披露的季报内容,本管理人将对 根据基金行业定期披露的季报内容,本管理人将对 根据基金行业定期披露的季报内容,本管理人将对 根据基金行业定期披露的季报内容,本管理人将对 根据基金行业定期披露的季报内容,本管理人将对 各绩优基金 绩优基金 绩优基金 的十 大重仓股进行汇总, 并定义这些股票为 绩优基金重仓股;
★ 所有绩优基金持单只股票的仓市值之和定义为该 所有绩优基金持单只股票的仓市值之和定义为该 所有绩优基金持单只股票的仓市值之和定义为该 所有绩优基金持单只股票的仓市值之和定义为该 所有绩优基金持单只股票的仓市值之和定义为该 所有绩优基金持单只股票的仓市值之和定义为该 所有绩优基金持单只股票的仓市值之和定义为该 所有绩优基金持单只股票的仓市值之和定义为该 所有绩优基金持单只股票的仓市值之和定义为该 绩优基金重仓股 绩优基金重仓股 绩优基金重仓股 绩优基金重仓股 持 仓市值 ;
★ 重点关注高持仓市值 重点关注高持仓市值 重点关注高持仓市值 重点关注高持仓市值 的绩优基金重仓股, 绩优基金重仓股, 绩优基金重仓股, 绩优基金重仓股, 并综合考虑交易成本、冲 综合考虑交易成本、冲 综合考虑交易成本、冲 综合考虑交易成本、冲 综合考虑交易成本、冲 击、流动性投资比例限制 击、流动性投资比例限制 击、流动性投资比例限制 、重大调仓信号行业研究员分析评估 、重大调仓信号行业研究员分析评估 、重大调仓信号行业研究员分析评估 等因素,挑选 等因素,挑选 并构成绩优基金重仓股 选指数的分;
★ 成分股 的持仓市值 的持仓市值 总和不低于 总和不低于 绩优基金重仓股持市值 绩优基金重仓股持市值 绩优基金重仓股持市值 绩优基金重仓股持市值 绩优基金重仓股持市值 总和的 80%80% ,即 覆盖率达到 80% 以上 ;
★ 以各成 分股 持仓市值作为各成分股对应的核心参考权重 。
绩优基金重仓股优选指数(虚拟指数)的调整期限
本基金管理人基于基金行业定期披露的基金季报内容,对核心组合部分进行及时调整,纳入将进入绩优基金重仓股优选指数的股票,剔除将调出绩优基金重仓股优选指数的股票,并在基金行业公布季报内容后的1个月内,以调整后的绩优基金重仓股优选指数成分股权重为基础,重新构建核心部分投资组合。
【3】绩优基金重仓股选指数(虚拟)的跟踪策略 】绩优基金重仓股选指数(虚拟)的跟踪策略 】绩优基金重仓股选指数(虚拟)的跟踪策略 】绩优基金重仓股选指数(虚拟)的跟踪策略 】绩优基金重仓股选指数(虚拟)的跟踪策略 】绩优基金重仓股选指数(虚拟)的跟踪策略 】绩优基金重仓股选指数(虚拟)的跟踪策略 】绩优基金重仓股选指数(虚拟)的跟踪策略 】绩优基金重仓股选指数(虚拟)的跟踪策略 】绩优基金重仓股选指数(虚拟)的跟踪策略
绩优基金重仓股优选指数(虚拟指数)的适度调整
本基金管理人将在重点参考各成分股与对应的核心权 重进行核心部分 资产配置的前提上,采用适度调整策略即:对成分股 进行;资产配置的前提上,采用适度调整策略即:对成分股 进行;资产配置的前提上,采用适度调整策略即:对成分股 进行;资产配置的前提上,采用适度调整策略即:对成分股 进行;资产配置的前提上,采用适度调整策略即:对成分股 进行;权重进行适度调整。
本基金管理人将于 股票超额收益率定量预测结果,合行业研究员对成分 股票超额收益率定量预测结果,合行业研究员对成分 股公司基本面的定性分析,决是否对成进行适度调整。
如果进行调整,本基金管理人将绩优重仓股选指数的成分为三类: 如果进行调整,本基金管理人将绩优重仓股选指数的成分为三类: 正超额收益预期的成分股;负无。 正超额收益预期的成分股;负无。 正超额收益预期的成分股;负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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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交易成本与预期超额收益率的估算,适度增加正超额收益预期成分股的权重,
适度降低负超额收益预期成分股的权重,保持无超额收益预期的成分股票核心权
重不变。
绩优基金重仓股优选指数(虚拟指数)投资跟踪误差的控制
通常情况下,本基金管理人将力争保持绩优基金重仓股优选指数的客观性、
透明性与稳定性。但当本基金管理人在认定绩优基金重仓股优选指数成分股发生
基本面恶化、投资价值降低等特殊情形时,将有权进行突发性调整。
由于交易成本、交易冲击、流动性、核心参考权重的适度调整、成分股的
调入/调出、申购/赎回资金、投资比例限制等因素都可能导致核心组合部分的
被动仓位发生变动,从而使投资组合对绩优基金重仓股优选指数产生偏离,因
此,本基金将采取“跟踪误差”和“跟踪偏离度”这两个指标对核心组合部分
的投资进行监控与评估。其中,跟踪误差为核心监控指标,跟踪偏离度为辅助
监控指标,以求控制核心组合部分相对于基金重仓股优选指数的偏离风险。
核心监控指标:
1
( )
1
2
n
r r
n
i
i
跟踪误差,其中:
r 第i日基金净值收益率第i日虚拟指数收益率i ,
n
r
r
n
i
i
1 ,n 为计算区间,本基金选定30 个交易日。
辅助监控指标:
跟踪偏离度前n日基金累计收益率前n日虚拟指数累计收益率。
上述跟踪误差指标的最大容忍值设定为0.5%(相应折算的年跟踪误差约为
7.75%)。本基金每周计算上述跟踪误差。如果该指标接近或者超过0.5%,并且
跟踪偏离度小于0,则本基金管理人将通过归因分析模型找出跟踪误差的来源,
并在适当的时机进行再平衡调整操作,使得跟踪误差回复到最大容忍值以下。
当本基金运作发展到一定阶段后,本基金可能会将测算基础转为代表相同风
险度的周或月跟踪偏离度,具体变化将另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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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卫星组合投资策略 :“研究型”优选个股主动)卫星组合投资策略 :“研究型”优选个股主动)卫星组合投资策略 :“研究型”优选个股主动)卫星组合投资策略 :“研究型”优选个股主动)卫星组合投资策略 :“研究型”优选个股主动)卫星组合投资策略 :“研究型”优选个股主动)卫星组合投资策略 :“研究型”优选个股主动)卫星组合投资策略 :“研究型”优选个股主动)卫星组合投资策略 :“研究型”优选个股主动)卫星组合投资策略 :“研究型”优选个股主动)卫星组合投资策略 :“研究型”优选个股主动)卫星组合投资策略
:“研究型”优选个股主动本基金管理人借鉴外方股东加拿大蒙特利尔银行金融集团(BMO Financial Group)的投资管理经验及技能,结合国内市场的特征,对卫星组合进行“研究型”优选个股主动投资操作。主要策略包括:
策略一:利用数量化投资技术与基本面研究相结合的方法,对具有竞争 策略一:利用数量化投资技术与基本面研究相结合的方法,对具有竞争 策略一:利用数量化投资技术与基本面研究相结合的方法,对具有竞争 优势、蕴涵投资价值的个股进行。
策略二:及时把握一级市场上新股申购与增发的盈利机会。
此外,卫星部分投资组合还配以一定的主动性辅助策略包括:进行股 此外,卫星部分投资组合还配以一定的主动性辅助策略包括:进行股 此外,卫星部分投资组合还配以一定的主动性辅助策略包括:进行股 此外,卫星部分投资组合还配以一定的主动性辅助策略包括:进行股 票与相应可转债之间的套利操作,提高资金运用效率;选择股产外其他融 票与相应可转债之间的套利操作,提高资金运用效率;选择股产外其他融 票与相应可转债之间的套利操作,提高资金运用效率;选择股产外其他融 工具进行投资操作,等。
“研究型”优选个股主动投资策略的运用完全基于本基金管理人投研团队构建的“研究型基金”股票库(Research Fund Equity Pool)。
【1】股票库的构成 】股票库的构成 】股票库的构成 】股票库的构成
投研团队构建的股票库由三部分组成,即:备选、核心与临时 投研团队构建的股票库由三部分组成,即:备选、核心与临时 投研团队构建的股票库由三部分组成,即:备选、核心与临时 投研团队构建的股票库由三部分组成,即:备选、核心与临时 股票库,三者之间互不重复。
备选股票库 —显现研究宽度
主要基于卖方研究成果,由本金管理人确定一数量的重点对象 主要基于卖方研究成果,由本金管理人确定一数量的重点对象 。备 选股票库每季度调整一次,期间允许临时。
核心股票库 —彰现研究深度
主要基于本金管理人的深度研究结果,确定一数量重点投资对象彰 主要基于本金管理人的深度研究结果,确定一数量重点投资对象彰 主要基于本金管理人的深度研究结果,确定一数量重点投资对象彰 现富国投研团队实力。核心股票库每季度调 整一次,通常情况下期间不允许现富国投研团队实力。核心股票库每季度调 整一次,通常情况下期间不允许现富国投研团队实力。核心股票库每季度调 整一次,通常情况下期间不允许现富国投研团队实力。核心股票库每季度调 整一次,通常情况下期间不允许整。
临时股票库 —捕捉投资机会
主要纳入新股与增发票,获取一、二级市 场价差。数量不定按照主要纳入新股与增发票,获取一、二级市 场价差。数量不定按照主要纳入新股与增发票,获取一、二级市 场价差。数量不定按照主要纳入新股与增发票,获取一、二级市 场价差。数量不定按照主要纳入新股与增发票,获取一、二级市 场价差。数量不定按照场状况自行动态调整。包括 场状况自行动态调整。包括 IPO 至上市后 5天内的新发与增股票,在行后自 天内的新发与增股票,在行后自 动进入,上市 动进入,上市 5天后自动剔除。如果已进入 核心股票库和备选,则不天后自动剔除。如果已进入 核心股票库和备选,则不天后自动剔除。如果已进入 核心股票库和备选,则不或者自动剔除出临时股票库。
【2】备选股票库与核心的构建过程 】备选股票库与核心的构建过程 】备选股票库与核心的构建过程 】备选股票库与核心的构建过程 】备选股票库与核心的构建过程 】备选股票库与核心的构建过程 】备选股票库与核心的构建过程 】备选股票库与核心的构建过程
股票库由本基金管理人部和研究策划共同构建,并委员 股票库由本基金管理人部和研究策划共同构建,并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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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统筹、协调审批和最终确认。
备选股票库筛过程
行业研究员与基金经理综合运用“自上而下”相结的方法, 行业研究员与基金经理综合运用“自上而下”相结的方法, 行业研究员与基金经理综合运用“自上而下”相结的方法, 行业研究员与基金经理综合运用“自上而下”相结的方法, 行业研究员与基金经理综合运用“自上而下”相结的方法, 在卖方研究基础上,对可选范围内市公司进行重点挑备股票库象。 在卖方研究基础上,对可选范围内市公司进行重点挑备股票库象。 在卖方研究基础上,对可选范围内市公司进行重点挑备股票库象。 具体过程如下:
★ 在上期备选股票库 基础,由行业研究员提出新增(包括从核心在上期备选股票库 基础,由行业研究员提出新增(包括从核心在上期备选股票库 基础,由行业研究员提出新增(包括从核心在上期备选股票库 基础,由行业研究员提出新增(包括从核心在上期备选股票库 基础,由行业研究员提出新增(包括从核心在上期备选股票库 基础,由行业研究员提出新增(包括从核心在上期备选股票库 基础,由行业研究员提出新增(包括从核心在上期备选股票库 基础,由行业研究员提出新增(包括从核心在上期备选股票库 基础,由行业研究员提出新增(包括从核心在上期备选股票库 基础,由行业研究员提出新增(包括从核心调整至备选股票库)、剔除( 出个名单,并同时提供近期调整至备选股票库)、剔除( 出个名单,并同时提供近期调整至备选股票库)、剔除( 出个名单,并同时提供近期调整至备选股票库)、剔除( 出个名单,并同时提供近期调整至备选股票库)、剔除( 出个名单,并同时提供近期调整至备选股票库)、剔除( 出个名单,并同时提供近期调整至备选股票库)、剔除( 出个名单,并同时提供近期调整至备选股票库)、剔除( 出个名单,并同时提供近期调整至备选股票库)、剔除( 出个名单,并同时提供近期调整至备选股票库)、剔除( 出个名单,并同时提供近期调整至备选股票库)、剔除( 出个名单,并同时提供近期1个 季度内)完成的研究简报、深告或者卖方近期( 季度内)完成的研究简报、深告或者卖方近期( 季度内)完成的研究简报、深告或者卖方近期( 季度内)完成的研究简报、深告或者卖方近期( 季度内)完成的研究简报、深告或者卖方近期( 季度内)完成的研究简报、深告或者卖方近期( 1个季度内) 个季度内) 深度研究 报告;
★ 由股票库管理委员会投,人数不少于全部的 由股票库管理委员会投,人数不少于全部的 由股票库管理委员会投,人数不少于全部的 由股票库管理委员会投,人数不少于全部的 由股票库管理委员会投,人数不少于全部的 由股票库管理委员会投,人数不少于全部的 由股票库管理委员会投,人数不少于全部的 由股票库管理委员会投,人数不少于全部的 由股票库管理委员会投,人数不少于全部的 由股票库管理委员会投,人数不少于全部的 2/3 2/3,通过人数 ,通过人数 超过投票人数 2/3 后进行正式调整。
核心股票库筛选过程
行业研究员和基金经理综合运用“自上而下”与相结的方法, 行业研究员和基金经理综合运用“自上而下”与相结的方法, 行业研究员和基金经理综合运用“自上而下”与相结的方法, 行业研究员和基金经理综合运用“自上而下”与相结的方法, 行业研究员和基金经理综合运用“自上而下”与相结的方法, 对可选范围内上市公司进行深入研究,挑核心股票库象。具体过程如下:
★ 在上期核心股票库基础,季度末(结束前 3天)由行业研究员 天)由行业研究员 提出新增、剔除(整个股票库) 与调从核心至备选提出新增、剔除(整个股票库) 与调从核心至备选提出新增、剔除(整个股票库) 与调从核心至备选提出新增、剔除(整个股票库) 与调从核心至备选提出新增、剔除(整个股票库) 与调从核心至备选名单,并同时提供近期( 名单,并同时提供近期( 名单,并同时提供近期( 1个季度内)完成的深研究报告、整财务预测模 个季度内)完成的深研究报告、整财务预测模 个季度内)完成的深研究报告、整财务预测模 个季度内)完成的深研究报告、整财务预测模 个季度内)完成的深研究报告、整财务预测模 型等;
★ 由股票库管理委员会召集开听证,相关研究介绍新增、剔除和调 由股票库管理委员会召集开听证,相关研究介绍新增、剔除和调 由股票库管理委员会召集开听证,相关研究介绍新增、剔除和调 由股票库管理委员会召集开听证,相关研究介绍新增、剔除和调 由股票库管理委员会召集开听证,相关研究介绍新增、剔除和调 由股票库管理委员会召集开听证,相关研究介绍新增、剔除和调 由股票库管理委员会召集开听证,相关研究介绍新增、剔除和调 由股票库管理委员会召集开听证,相关研究介绍新增、剔除和调 由股票库管理委员会召集开听证,相关研究介绍新增、剔除和调 由股票库管理委员会召集开听证,相关研究介绍新增、剔除和调 整核心股票库的理由,所有投资研究人员均可参与;
★ 由股票库管理委员会投,人数不少于全部的 由股票库管理委员会投,人数不少于全部的 由股票库管理委员会投,人数不少于全部的 由股票库管理委员会投,人数不少于全部的 由股票库管理委员会投,人数不少于全部的 由股票库管理委员会投,人数不少于全部的 由股票库管理委员会投,人数不少于全部的 由股票库管理委员会投,人数不少于全部的 由股票库管理委员会投,人数不少于全部的 由股票库管理委员会投,人数不少于全部的 2/3 2/3,通过人数 ,通过人数 超过投票人数 2/3 后进行正式调整。
由于行业研究员采用“自下而上”方式建立股票库,整个数量如不加 由于行业研究员采用“自下而上”方式建立股票库,整个数量如不加 由于行业研究员采用“自下而上”方式建立股票库,整个数量如不加 由于行业研究员采用“自下而上”方式建立股票库,整个数量如不加 以控制将难稳定。 因此,需要由股票库管理委员会督促相关人进行数量调整以控制将难稳定。 因此,需要由股票库管理委员会督促相关人进行数量调整以控制将难稳定。
因此,需要由股票库管理委员会督促相关人进行数量调整【3】股票库管理委员会的构成 】股票库管理委员会的构成 】股票库管理委员会的构成 】股票库管理委员会的构成 】股票库管理委员会的构成 】股票库管理委员会的构成
委员 会成构:投资总监、研究部经理基金与分相关行业委员 会成构:投资总监、研究部经理基金与分相关行业委员 会成构:投资总监、研究部经理基金与分相关行业委员
会成构:投资总监、研究部经理基金与分相关行业【4】股票库管理委员会的职责 】股票库管理委员会的职责 】股票库管理委员会的职责 】股票库管理委员会的职责 】股票库管理委员会的职责 】股票库管理委员会的职责
召集听证会;
审议备选与核心股 票库调整,并通过投方式形成最终股; 票库调整,并通过投方式形成最终股; 票库调整,并通过投方式形成最终股; 票库调整,并通过投方式形成最终股; 票库调整,并通过投方式形成最终股; 票库调整,并通过投方式形成最终股; 票库调整,并通过投方式形成最终股; 票库调整,并通过投方式形成最终股; 票库调整,并通过投方式形成最终股; 票库调整,并通过投方式形成最终股; 票库调整,并通过投方式形成最终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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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书面形式对行业研究员所覆盖股票库提供修改意见,包括:股
票库中股票数量、研究报告修改意见与财务预测模型修改意见等。
绩优基金重仓股
优选指数
跟踪策略
主动投资策略一
选择具有竞争优
势、蕴涵投资价值
的个股进行投资
主动投资策略二
参与一级市场新股
申购与增发
辅助投资策略
1、进行股票与相应
转债间套利操作;
2、选择股票资产外
其他金融工具等
图1 核心-卫星投资策略简图
3、存托凭证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根据投资目标和股票投资策略,基于对基础证券投资价值的研究判
断,进行存托凭证的投资。
4、债券投资策略
在目前中国债券市场处于制度与规则快速调整的阶段,本基金将采用久期控
制下的主动性投资策略,主要包括:久期控制、期限结构配置、市场转换、相对
价值判断和信用风险评估等管理手段。在有效控制整体资产风险的基础上,根据
对宏观经济发展状况、金融市场运行特点等因素的分析确定组合整体框架;对债
券市场、收益率曲线以及各种债券品种价格的变化进行预测,相机而动、积极调
整。
【1】久期控制是根据对宏观经济发展状况、金融市场运行特点等因素的分
析确定组合的整体久期,有效的控制整体资产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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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期限结构配置是在确定组合久后,针对收益 】期限结构配置是在确定组合久后,针对收益 】期限结构配置是在确定组合久后,针对收益 】期限结构配置是在确定组合久后,针对收益 】期限结构配置是在确定组合久后,针对收益 】期限结构配置是在确定组合久后,针对收益 】期限结构配置是在确定组合久后,针对收益 率曲线形态特征确定合 率曲线形态特征确定合 率曲线形态特征确定合 率曲线形态特征确定合 理的组合期 限结构,包括采用集中策略、两端和梯形等在长理的组合期 限结构,包括采用集中策略、两端和梯形等在长理的组合期 限结构,包括采用集中策略、两端和梯形等在长理的组合期 限结构,包括采用集中策略、两端和梯形等在长理的组合期 限结构,包括采用集中策略、两端和梯形等在长和短期债券间进行动态调整,从长、中的相对价格变化获利;
【3】市场转换是指管理人将针对债券子间不同运行规律和风险-收益 】市场转换是指管理人将针对债券子间不同运行规律和风险-收益 】市场转换是指管理人将针对债券子间不同运行规律和风险-收益 】市场转换是指管理人将针对债券子间不同运行规律和风险-收益 】市场转换是指管理人将针对债券子间不同运行规律和风险-收益 】市场转换是指管理人将针对债券子间不同运行规律和风险-收益 】市场转换是指管理人将针对债券子间不同运行规律和风险-收益 】市场转换是指管理人将针对债券子间不同运行规律和风险-收益 】市场转换是指管理人将针对债券子间不同运行规律和风险-收益 】市场转换是指管理人将针对债券子间不同运行规律和风险-收益 特性构建和调整组合,提高投资收益;
【4】相对价值判断是在现金流特征近的债券品种之间选取低估 】相对价值判断是在现金流特征近的债券品种之间选取低估 】相对价值判断是在现金流特征近的债券品种之间选取低估 】相对价值判断是在现金流特征近的债券品种之间选取低估 】相对价值判断是在现金流特征近的债券品种之间选取低估 】相对价值判断是在现金流特征近的债券品种之间选取低估 】相对价值判断是在现金流特征近的债券品种之间选取低估 】相对价值判断是在现金流特征近的债券品种之间选取低估 】相对价值判断是在现金流特征近的债券品种之间选取低估 】相对价值判断是在现金流特征近的债券品种之间选取低估 的债券品种,选择合适交易时机增持相 对低估、价格将上升类属减的债券品种,选择合适交易时机增持相 对低估、价格将上升类属减的债券品种,选择合适交易时机增持相 对低估、价格将上升类属减的债券品种,选择合适交易时机增持相 对低估、价格将上升类属减的债券品种,选择合适交易时机增持相 对低估、价格将上升类属减对高估、价格将下降的类属;
【5】信用风险评估是指管理人将充分利现有行业与公司研究力量,根据 】信用风险评估是指管理人将充分利现有行业与公司研究力量,根据 】信用风险评估是指管理人将充分利现有行业与公司研究力量,根据 】信用风险评估是指管理人将充分利现有行业与公司研究力量,根据 】信用风险评估是指管理人将充分利现有行业与公司研究力量,根据 】信用风险评估是指管理人将充分利现有行业与公司研究力量,根据 】信用风险评估是指管理人将充分利现有行业与公司研究力量,根据 】信用风险评估是指管理人将充分利现有行业与公司研究力量,根据 】信用风险评估是指管理人将充分利现有行业与公司研究力量,根据 】信用风险评估是指管理人将充分利现有行业与公司研究力量,根据 发债主体的经营状况和现 金流等情况对其信用风险进行评估,以此作为品种选择 金流等情况对其信用风险进行评估,以此作为品种选择 的基本依据。
本基金投资策略示意图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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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类资产配置:股票型
股票
核心-卫星策略
债券和短期金融工具
久期控制下的主动投资策略
国
债
企
业
债
:
含
可
转
债
金
融
债
央
行
票
据
回
购
与
逆
回
购
现
金
存
款
成
分
股
1
成
分
股
3
成
分
股
2
成
分
股
N
-
1
成
分
股
N
……
成
分
股
N
-
2
核心组合
绩优基金重仓股优选指数
(虚拟指数)跟踪策略
卫星组合
“研究型”优选个股
主动投资策略
投资比例:55%-65% 投资比例:35%-45%
投资比例:60%-95% (投资比例:5%-40%)
富国“研究型基金”
股票库
绩优偏股型基金重仓股汇总
备选池
优
选
股
票
1
优
选
股
票
1
优
选
股
票
N
-
1
优
选
股
票
N
……
其
他
核心组合监控指标
★ 核心指标:日跟踪误差
★ 辅助指标:跟踪偏离度
优选偏股型基金
【基金评估体系(FRS)】
三重优选
★ 核心组合:优选基金
★ 核心组合:优选指数
★ 卫星组合:优选个股
约67.5%入选
约80%覆盖率
图2 富国天合稳健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投资策略示意图
五、 投资风格
“研究为本、淡化选时、循序渐进、组合管理,将被动投资与主动管理有效
结合,实现稳健基础上的二次超越”体现了本基金的投资风格。
六、 投资决策与交易机制
本基金实行投资决策委员会领导下的基金经理负责制。
投资决策委员会负责确定本基金的大类资产配置比例等重大投资决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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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7
金融数量工程部每半年对基行业内偏股型进评级筛选并构建绩优 基金池、每季度计算确定绩优重仓股选指数各成分及对应的核心参考权 基金池、每季度计算确定绩优重仓股选指数各成分及对应的核心参考权 重、定期检验与更新股票超额收益预测模型并利用该下一阶段各成 重、定期检验与更新股票超额收益预测模型并利用该下一阶段各成 分股的超额收益率;行业研究部提供成和重点推荐非(包括拟 分股的超额收益率;行业研究部提供成和重点推荐非(包括拟 分股的超额收益率;行业研究部提供成和重点推荐非(包括拟 发行新股企业与增)基本面的研究报告。
基金经理根据对上述因素以及市场走势的判断,在投 资决策委员会确定基金经理根据对上述因素以及市场走势的判断,在投 资决策委员会确定资范围内制定并实施具体的投策略,向集中交易室下达指令。且基 资范围内制定并实施具体的投策略,向集中交易室下达指令。且基 资范围内制定并实施具体的投策略,向集中交易室下达指令。且基 资范围内制定并实施具体的投策略,向集中交易室下达指令。且基 金经理将在融数量工程部协助与支持下,对核心分投资组合的 金经理将在融数量工程部协助与支持下,对核心分投资组合的 跟 踪误差和踪偏离度做出定期的评估和检讨。
集中交易室设立员,负责执行投资指令就过程的问题及市 集中交易室设立员,负责执行投资指令就过程的问题及市 集中交易室设立员,负责执行投资指令就过程的问题及市 场面 的变化对指令执行影响等问题及时向基金经理反馈,并可提出于市场面 的变化对指令执行影响等问题及时向基金经理反馈,并可提出于市的具体建议。集中交易室同时负责各项投资限制实现监控以及本基金产与公 的具体建议。集中交易室同时负责各项投资限制实现监控以及本基金产与公 司其他基金之间的公平交易控制。
七、 投资程序 投资程序 投资程序
1、基金经理根据市场的趋势运行格局和特点,并结合 、基金经理根据市场的趋势运行格局和特点,并结合 、基金经理根据市场的趋势运行格局和特点,并结合 、基金经理根据市场的趋势运行格局和特点,并结合 、基金经理根据市场的趋势运行格局和特点,并结合 、基金经理根据市场的趋势运行格局和特点,并结合 、基金经理根据市场的趋势运行格局和特点,并结合 、基金经理根据市场的趋势运行格局和特点,并结合 基金合同、投资 基金合同、投资 基金合同、投资 风格拟定投资策略报告。
2、投资策略报告提交给决委员会。审批定基金的 、投资策略报告提交给决委员会。审批定基金的 、投资策略报告提交给决委员会。审批定基金的 、投资策略报告提交给决委员会。审批定基金的 、投资策略报告提交给决委员会。审批定基金的 、投资策略报告提交给决委员会。审批定基金的 、投资策略报告提交给决委员会。审批定基金的 、投资策略报告提交给决委员会。审批定基金的 、投资策略报告提交给决委员会。审批定基金的 、投资策略报告提交给决委员会。审批定基金的 投资比例、大类产分布等重要事项。
3、基金经理根据批准后的投资策略确定最终产分 布比例个券、基金经理根据批准后的投资策略确定最终产分 布比例个券、基金经理根据批准后的投资策略确定最终产分 布比例个券、基金经理根据批准后的投资策略确定最终产分 布比例个券、基金经理根据批准后的投资策略确定最终产分 布比例个券、基金经理根据批准后的投资策略确定最终产分 布比例个券、基金经理根据批准后的投资策略确定最终产分 布比例个券、基金经理根据批准后的投资策略确定最终产分 布比例个券、基金经理根据批准后的投资策略确定最终产分 布比例个券、基金经理根据批准后的投资策略确定最终产分 布比例个券布方式及买卖时机, 并对已投资品种进行跟踪组合动态调整。其中布方式及买卖时机, 并对已投资品种进行跟踪组合动态调整。其中布方式及买卖时机, 并对已投资品种进行跟踪组合动态调整。其中布方式及买卖时机, 并对已投资品种进行跟踪组合动态调整。其中基金经理有权对核心部分投资组合进 行适度调整,并跟踪误差与偏离基金经理有权对核心部分投资组合进 行适度调整,并跟踪误差与偏离行 定期监控。如果跟踪误差与偏离度超过允许范围,则将对该部分组合进行 定期监控。如果跟踪误差与偏离度超过允许范围,则将对该部分组合进行 定期监控。如果跟踪误差与偏离度超过允许范围,则将对该部分组合进动态调整。
4、集中交易室依据基金经理的指令,制定策略统一执行证券投资组 、集中交易室依据基金经理的指令,制定策略统一执行证券投资组 、集中交易室依据基金经理的指令,制定策略统一执行证券投资组 、集中交易室依据基金经理的指令,制定策略统一执行证券投资组 、集中交易室依据基金经理的指令,制定策略统一执行证券投资组 、集中交易室依据基金经理的指令,制定策略统一执行证券投资组 、集中交易室依据基金经理的指令,制定策略统一执行证券投资组 、集中交易室依据基金经理的指令,制定策略统一执行证券投资组 、集中交易室依据基金经理的指令,制定策略统一执行证券投资组 、集中交易室依据基金经理的指令,制定策略统一执行证券投资组 合计划,进行具体品种的交易。
5、风险控制委员会根据市场变化对投资组合计划提出防范措施,监察 、风险控制委员会根据市场变化对投资组合计划提出防范措施,监察 、风险控制委员会根据市场变化对投资组合计划提出防范措施,监察 、风险控制委员会根据市场变化对投资组合计划提出防范措施,监察 、风险控制委员会根据市场变化对投资组合计划提出防范措施,监察 、风险控制委员会根据市场变化对投资组合计划提出防范措施,监察 、风险控制委员会根据市场变化对投资组合计划提出防范措施,监察 、风险控制委员会根据市场变化对投资组合计划提出防范措施,监察 、风险控制委员会根据市场变化对投资组合计划提出防范措施,监察 、风险控制委员会根据市场变化对投资组合计划提出防范措施,监察 部对投资组合计划的执行过程进日常监督和实时风险控制。
6、基金经理须每月提交工作报告及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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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 3 投资程序示意图 投资程序示意图 投资程序示意图 投资程序示意图
八、 投资限制 投资限制 投资限制
(一)本基金的投资比例限制
1、本基金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 证券,其市值不超过资产净10% ;
2、本基金与由管理人的其他持有一家公司发行证券,不 、本基金与由管理人的其他持有一家公司发行证券,不 、本基金与由管理人的其他持有一家公司发行证券,不 、本基金与由管理人的其他持有一家公司发行证券,不 、本基金与由管理人的其他持有一家公司发行证券,不 、本基金与由管理人的其他持有一家公司发行证券,不 、本基金与由管理人的其他持有一家公司发行证券,不 、本基金与由管理人的其他持有一家公司发行证券,不 、本基金与由管理人的其他持有一家公司发行证券,不 、本基金与由管理人的其他持有一家公司发行证券,不 超过该证券的 10% ;
3、本基金管理人的全部开放式(包括以及处于期 、本基金管理人的全部开放式(包括以及处于期 、本基金管理人的全部开放式(包括以及处于期 、本基金管理人的全部开放式(包括以及处于期 、本基金管理人的全部开放式(包括以及处于期 、本基金管理人的全部开放式(包括以及处于期 、本基金管理人的全部开放式(包括以及处于期 、本基金管理人的全部开放式(包括以及处于期 、本基金管理人的全部开放式(包括以及处于期 、本基金管理人的全部开放式(包括以及处于期 的定期开放基金)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可 流通股票,不得超过该的定期开放基金)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可 流通股票,不得超过该的定期开放基金)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可 流通股票,不得超过该流通股票的 15% ;本基金管理人的全部投资组合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可 ;本基金管理人的全部投资组合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可 流通股票,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可的 30% ;
4、本基金财产参与股票发行申购,所报的额不超过该总资 、本基金财产参与股票发行申购,所报的额不超过该总资 、本基金财产参与股票发行申购,所报的额不超过该总资 、本基金财产参与股票发行申购,所报的额不超过该总资 、本基金财产参与股票发行申购,所报的额不超过该总资 、本基金财产参与股票发行申购,所报的额不超过该总资 、本基金财产参与股票发行申购,所报的额不超过该总资 、本基金财产参与股票发行申购,所报的额不超过该总资 、本基金财产参与股票发行申购,所报的额不超过该总资 、本基金财产参与股票发行申购,所报的额不超过该总资 产,基金所申报的股票数量不超过拟发行公司本次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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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进入全国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回购融资金余额不得超过基产 、进入全国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回购融资金余额不得超过基产 、进入全国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回购融资金余额不得超过基产 、进入全国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回购融资金余额不得超过基产 、进入全国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回购融资金余额不得超过基产 、进入全国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回购融资金余额不得超过基产 、进入全国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回购融资金余额不得超过基产 、进入全国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回购融资金余额不得超过基产 、进入全国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回购融资金余额不得超过基产 、进入全国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回购融资金余额不得超过基产 净值的 40% ;
6、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 、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 、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 、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 5% 的现金或者 的现金或者 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 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 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 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 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存出保证应收申购款等;
7、运用基金财产进行权证投资时,不得有下列情形:
(1)在任何交易日买入权证的 总金额,超过上一基资产净值)在任何交易日买入权证的 总金额,超过上一基资产净值)在任何交易日买入权证的 总金额,超过上一基资产净值)在任何交易日买入权证的 总金额,超过上一基资产净值)在任何交易日买入权证的 总金额,超过上一基资产净值)在任何交易日买入权证的 总金额,超过上一基资产净值)在任何交易日买入权证的 总金额,超过上一基资产净值)在任何交易日买入权证的 总金额,超过上一基资产净值)在任何交易日买入权证的 总金额,超过上一基资产净值)在任何交易日买入权证的 总金额,超过上一基资产净值)在任何交易日买入权证的 总金额,超过上一基资产净值)在任何交易日买入权证的 总金额,超过上一基资产净值)在任何交易日买入权证的 总金额,超过上一基资产净值)在任何交易日买入权证的 总金额,超过上一基资产净值)在任何交易日买入权证的 总金额,超过上一基资产净值)在任何交易日买入权证的 总金额,超过上一基资产净值)在任何交易日买入权证的 总金额,超过上一基资产净值)在任何交易日买入权证的 总金额,超过上一基资产净值)在任何交易日买入权证的 总金额,超过上一基资产净值)在任何交易日买入权证的 总金额,超过上一基资产净值)在任何交易日买入权证的 总金额,超过上一基资产净值)在任何交易日买入权证的 总金额,超过上一基资产净值)在任何交易日买入权证的 总金额,超过上一基资产净值)在任何交易日买入权证的 总金额,超过上一基资产净值)在任何交易日买入权证的 总金额,超过上一基资产净值)在任何交易日买入权证的 总金额,超过上一基资产净值)在任何交易日买入权证的 总金额,超过上一基资产净值)在任何交易日买入权证的 总金额,超过上一基资产净值)在任何交易日买入权证的 总金额,超过上一基资产净值)在任何交易日买入权证的 总金额,超过上一基资产净值0.5% 。
(2)持有的 全部权证,其市值超过基金资产净3% 。
(3)本基金与管理人的其他持有同一权证总和,超 )本基金与管理人的其他持有同一权证总和,超 )本基金与管理人的其他持有同一权证总和,超 )本基金与管理人的其他持有同一权证总和,超 )本基金与管理人的其他持有同一权证总和,超 )本基金与管理人的其他持有同一权证总和,超 )本基金与管理人的其他持有同一权证总和,超 )本基金与管理人的其他持有同一权证总和,超 )本基金与管理人的其他持有同一权证总和,超 过该权 证的 10% 。
8、本基金的 资产总值不得超过净140% ;
9、法律规或监管部门对上述比例限制另有定的,从其;
10 、基金主动投资于流性受限产的 市值合计不得超过净15% 。因证券市场波动、上公司股票停牌基金规模变等管理人之外的 。因证券市场波动、上公司股票停牌基金规模变等管理人之外的 。因证券市场波动、上公司股票停牌基金规模变等管理人之外的 。因证券市场波动、上公司股票停牌基金规模变等管理人之外的 。因证券市场波动、上公司股票停牌基金规模变等管理人之外的 。因证券市场波动、上公司股票停牌基金规模变等管理人之外的 。因证券市场波动、上公司股票停牌基金规模变等管理人之外的 。因证券市场波动、上公司股票停牌基金规模变等管理人之外的 。因证券市场波动、上公司股票停牌基金规模变等管理人之外的 。因证券市场波动、上公司股票停牌基金规模变等管理人之外的 因素致使基金不符合上述比例限制的,管理人得主动新增流性受资产 因素致使基金不符合上述比例限制的,管理人得主动新增流性受资产 的投资;
11 、本基金与私募类证券资管产品及中国监会认定的其他主体为交易对手 、本基金与私募类证券资管产品及中国监会认定的其他主体为交易对手 开展逆回购交易的,可接受质押品资要求应当与基金合同约定投范围保 开展逆回购交易的,可接受质押品资要求应当与基金合同约定投范围保 持一致;
12 、本基金投资存托凭证的比例限制依照境内上市交易股票执行;
13 、除第 、除第 6、10 、11 条外,因基金规 模、市场变化有关法律或交易条外,因基金规 模、市场变化有关法律或交易条外,因基金规 模、市场变化有关法律或交易条外,因基金规 模、市场变化有关法律或交易条外,因基金规 模、市场变化有关法律或交易条外,因基金规 模、市场变化有关法律或交易条外,因基金规 模、市场变化有关法律或交易则调整等原 因导致投资组合超出上述规定的要求,基金管理人应在 10 个交易日 内进行调整,以达到上述标准但中国证监会规定的特殊情形除外;
14 、本基金不得违反合同中有关投资范围策略比例的规定; 、本基金不得违反合同中有关投资范围策略比例的规定; 、本基金不得违反合同中有关投资范围策略比例的规定; 、本基金不得违反合同中有关投资范围策略比例的规定; 、本基金不得违反合同中有关投资范围策略比例的规定;
15 、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合同生效之日起 、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合同生效之日起 6个月内使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 符合《基金同》的有关约定。
(二)禁止行为
为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本禁止从事下列行:
1、承销证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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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向他人贷款或者提供担保;
3、从事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
4、买卖其他基金份额,但是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
5、向基 金管理人、向基 金管理人、向基 金管理人金托管人出资或者买卖基理、发行 金托管人出资或者买卖基理、发行 金托管人出资或者买卖基理、发行 金托管人出资或者买卖基理、发行 金托管人出资或者买卖基理、发行 金托管人出资或者买卖基理、发行 金托管人出资或者买卖基理、发行 的股票或者债券;
6、 买卖与基金管理人托有控股关系的东或者、 买卖与基金管理人托有控股关系的东或者、 买卖与基金管理人托有控股关系的东或者、 买卖与基金管理人托有控股关系的东或者、 买卖与基金管理人托有控股关系的东或者、 买卖与基金管理人托有控股关系的东或者、 买卖与基金管理人托有控股关系的东或者、 买卖与基金管理人托有控股关系的东或者、 买卖与基金管理人托有控股关系的东或者、 买卖与基金管理人托有控股关系的东或者基金托管人有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发行证券或者承销期内;
7、从事内幕交易操纵证券价格及其他不正当的活动;
8、依照法律行政规有关定,由中国证监会禁止的其他活动。
九、 业绩比较基准 业绩比较基准 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准为:沪深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准为:沪深 300 指数收益率 ×80%+ 中债综合全价指数收 益率 ×15%+ 同业存款利率 ×5% 。
沪深 300 指数是中证 有限公司编制的包含上海、深圳两个指数是中证 有限公司编制的包含上海、深圳两个指数是中证 有限公司编制的包含上海、深圳两个指数是中证 有限公司编制的包含上海、深圳两个指数是中证 有限公司编制的包含上海、深圳两个指数是中证 有限公司编制的包含上海、深圳两个指数是中证 有限公司编制的包含上海、深圳两个指数是中证 有限公司编制的包含上海、深圳两个指数是中证 有限公司编制的包含上海、深圳两个券交易所 券交易所 流动性好、规模最大的 300 只 A股为样本的成分指数,是目前中国证券市场 股为样本的成分指数,是目前中国证券市场 中市值覆盖率高、代表性强流动好,同时公信力较的股票指数适合作为 中市值覆盖率高、代表性强流动好,同时公信力较的股票指数适合作为 中市值覆盖率高、代表性强流动好,同时公信力较的股票指数适合作为 中市值覆盖率高、代表性强流动好,同时公信力较的股票指数适合作为 中市值覆盖率高、代表性强流动好,同时公信力较的股票指数适合作为 本基金股票投资的比较准。
中债综合指数为央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编制并发布。该的样本 中债综合指数为央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编制并发布。该的样本 券包括了商业银行债、央票据证公司短期融资政策性 券包括了商业银行债、央票据证公司短期融资政策性 券包括了商业银行债、央票据证公司短期融资政策性 券包括了商业银行债、央票据证公司短期融资政策性 券包括了商业银行债、央票据证公司短期融资政策性 银行债券、地方企业中期票据记账式国际机 构非金融银行债券、地方企业中期票据记账式国际机 构非金融银行债券、地方企业中期票据记账式国际机 构非金融银行债券、地方企业中期票据记账式国际机 构非金融银行债券、地方企业中期票据记账式国际机 构非金融银行债券、地方企业中期票据记账式国际机 构非金融构债、短期融资券中央企业等,综合反映了市场整体价格和回报情 构债、短期融资券中央企业等,综合反映了市场整体价格和回报情 构债、短期融资券中央企业等,综合反映了市场整体价格和回报情 构债、短期融资券中央企业等,综合反映了市场整体价格和回报情 况。该指数是目前市场上较为权威的反映债券整体走势基 况。该指数是目前市场上较为权威的反映债券整体走势基 准指数之一,适 准指数之一,适 合作为本基金债券部分的业绩比较准。
如果今后证券市场中有其他代表性更强的业绩比较基准推出,或者科学 如果今后证券市场中有其他代表性更强的业绩比较基准推出,或者科学 客观的权重比例适用于本基金时,管理人可以依据维护份额持有合 客观的权重比例适用于本基金时,管理人可以依据维护份额持有合 法权益的原则,根据实际情况对业绩比较基准进行相应调整。
十、 风险收益特征 风险收益特征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混合型,其预期收益及风险水平高于债券与货币市 本基金为混合型,其预期收益及风险水平高于债券与货币市 场基金,低于股票型属中高预期收益和风险水平的投资品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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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 基金管理人代表行使相关权利的处原则及方法 基金管理人代表行使相关权利的处原则及方法 基金管理人代表行使相关权利的处原则及方法 基金管理人代表行使相关权利的处原则及方法 基金管理人代表行使相关权利的处原则及方法 基金管理人代表行使相关权利的处原则及方法 基金管理人代表行使相关权利的处原则及方法 基金管理人代表行使相关权利的处原则及方法 基金管理人代表行使相关权利的处原则及方法 基金管理人代表行使相关权利的处原则及方法
1、基金管理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代表独立行使股东权利,保护份 、基金管理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代表独立行使股东权利,保护份 、基金管理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代表独立行使股东权利,保护份 、基金管理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代表独立行使股东权利,保护份 、基金管理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代表独立行使股东权利,保护份 、基金管理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代表独立行使股东权利,保护份 、基金管理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代表独立行使股东权利,保护份 、基金管理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代表独立行使股东权利,保护份 、基金管理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代表独立行使股东权利,保护份 、基金管理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代表独立行使股东权利,保护份 额持有人的利益;
2、不谋求对上市公司的控股,参与所投资经营管理;
3、有利于基金资产的安全与增值;
4、不通过关联交易为自身雇员授权代理人或任何存在利害系的第三 、不通过关联交易为自身雇员授权代理人或任何存在利害系的第三 、不通过关联交易为自身雇员授权代理人或任何存在利害系的第三 、不通过关联交易为自身雇员授权代理人或任何存在利害系的第三 、不通过关联交易为自身雇员授权代理人或任何存在利害系的第三 、不通过关联交易为自身雇员授权代理人或任何存在利害系的第三 、不通过关联交易为自身雇员授权代理人或任何存在利害系的第三 、不通过关联交易为自身雇员授权代理人或任何存在利害系的第三 、不通过关联交易为自身雇员授权代理人或任何存在利害系的第三 、不通过关联交易为自身雇员授权代理人或任何存在利害系的第三 人牟取任何不当利益。
十二、 基金的融资券 基金的融资券 基金的融资券 基金的融资券
本基金可以根据有关法律规和政策的定进行融资。
十三、 投资组合报告 投资组合报告 投资组合报告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序号
项目
金额 (元) (元)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
1
权益投资 权益投资
3,130,694,310.62
81.64
其中: 股票
3,130,694,310.62
81.64
2
固定收益投资 固定收益投资 固定收益投资
202,930,734.01
5.29
其中: 债券
202,930,734.01
5.29
资产支持证券 资产支持证券 资产支持证券
-
-
3
贵金属投资 贵金属投资
-
-
4
金融衍生品投资 金融衍生品投资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5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入返售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入返售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入返售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入返售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入返售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入返售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入返售 金 融资产
-
-
6
银行存款和 银行存款和 结算 备付金合计 备付金合计 备付金合计
499,339,283.09
13.02
7
其他资产 其他资产
1,846,870.92
0.05
8
合计
3,834,811,198.64
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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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末 报告期末 报告期末 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代码
行业类别 行业类别
公允价值(元) 公允价值(元)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
A
农、林牧渔业 农、林牧渔业 农、林牧渔业 农、林牧渔业
-
-
B
采矿业
-
-
C
制造业
1,727,324,532.50
45.50
D
电力、热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电力、热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电力、热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电力、热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电力、热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电力、热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电力、热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368,222.80
0.01
E
建筑业
-
-
F
批发和零售业 批发和零售业 批发和零售业
195,931.60
0.01
G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351,627,322.39
9.26
H
住宿和餐饮业 住宿和餐饮业 住宿和餐饮业
-
-
I
信息传输、软件和技术服务业 信息传输、软件和技术服务业 信息传输、软件和技术服务业 信息传输、软件和技术服务业 信息传输、软件和技术服务业 信息传输、软件和技术服务业 信息传输、软件和技术服务业
212,545,327.61
5.60
J
金融业
415,656,677.25
10.95
K
房地产业 房地产业
190,451,600.96
5.02
L
租赁和商务服业 租赁和商务服业 租赁和商务服业 租赁和商务服业
-
-
M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113,442,538.85
2.99
N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107,773.75
0.00
O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业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业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业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业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业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业
-
-
P
教育
-
-
Q
卫生和社会工作 卫生和社会工作 卫生和社会工作
118,974,382.91
3.13
R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
-
S
综合
-
-
合计
3,130,694,310.62
82.4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 投资明细 投资明细 投资明细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股票名称
数量(股) 数量(股)
公允价值(元) 公允价值(元)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 占基金资产
净值比例( 净值比例( %)
1
600426
华鲁恒升 华鲁恒升
8,723,926 8,723,926
307,518,391.50 307,518,391.50 307,518,391.50
8.10
2
600519
贵州茅台 贵州茅台
129,715 129,715
236,081,300.00 236,081,300.00 236,081,300.00
6.22
招募说明书(更新)
103
3
300059
东方财富 东方财富
9,674,200 9,674,200
193,774,226.00 193,774,226.00 193,774,226.00
5.10
4
002352
顺丰控股 顺丰控股
3,400,481 3,400,481
188,318,637.78 188,318,637.78 188,318,637.78
4.96
5
002142
宁波银行 宁波银行
6,781,695 6,781,695
185,208,090.45 185,208,090.45 185,208,090.45
4.88
6
002643
万润股份 万润股份
10,717,408 10,717,408
184,660,939.84 184,660,939.84 184,660,939.84
4.86
7
300285
国瓷材料 国瓷材料
6,220,641 6,220,641
176,292,965.94 176,292,965.94 176,292,965.94
4.64
8
000651
格力电器 格力电器
4,687,715 4,687,715
172,273,526.25 172,273,526.25 172,273,526.25
4.54
9
600004
白云机场 白云机场
7,623,718 7,623,718
119,158,712.34 119,158,712.34 119,158,712.34
3.14
10
688111
金山办公 金山办公
244,140 244,140
115,478,220.00 115,478,220.00 115,478,220.00
3.04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投资组合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投资组合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投资组合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投资组合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投资组合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投资组合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投资组合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投资组合
序号
债券品种 债券品种
公允价值(元) 公允价值(元)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 占基金资产
净值比例( 净值比例( %)
1
国家债券 国家债券
51,137,493.15
1.35
2
央行票据 央行票据
-
-
3
金融债券 金融债券
151,792,123.29
4.00
其中:政策性金融债 其中:政策性金融债 其中:政策性金融债 其中:政策性金融债
151,792,123.29
4.00
4
企业债券 企业债券
-
-
5
企业短期融资券 企业短期融资券 企业短期融资券
-
-
6
中期票据 中期票据
-
-
7
可转债 (可交换债) (可交换债) (可交换债)
1,117.57
0.00
8
同业存单 同业存单
-
-
9
其他
-
-
10
合计
202,930,734.01
5.35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 投资明细 投资明细 投资明细
序号
债券代码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债券名称
数量(张) 数量(张)
公允价值 公允价值 (元)
占基金资产 占基金资产
净值比例( 净值比例( %)
1
220211
22 国开 11
1,000,000 1,000,000
101,027,479.45 101,027,479.45 101,027,479.45
2.66
2
210008
21 附息国债 附息国债 附息国债 08
500,000 500,000
51,137,493.15 51,137,493.15 51,137,493.15
1.35
招募说明书(更新)
104
3
220206
22 国开 06
500,000 500,000
50,764,643.84 50,764,643.84 50,764,643.84
1.34
4
123179
立高转债 立高转债
8
1,117.57 1,117.57
0.00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 净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 净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 净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 净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 净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 净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 净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 净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 净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 净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 净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 净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 净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 净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 净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 净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 净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 净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 净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 净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 净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 净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 净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 净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 净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 净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 净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 净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证券。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 资产净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 资产净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 资产净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 资产净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 资产净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 资产净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 资产净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 资产净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 资产净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 资产净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 资产净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 资产净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 资产净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 资产净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 资产净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 资产净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 资产净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 资产净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 资产净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 资产净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 资产净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 资产净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 资产净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 资产净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 资产净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 资产净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 资产净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 资产净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属投资明细 属投资明细 属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报告期末未持有贵属投资。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 投资明细 投资明细 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货交易情况说明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货交易情况说明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货交易情况说明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货交易情况说明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货交易情况说明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货交易情况说明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货交易情况说明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货交易情况说明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货交易情况说明
1、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公允价值变动总额合计(元)
-
股指期货投资本期收益(元)
-
股指期货投资本期公允价值变动(元)
-
注:本基金报告期末未投资股指货。
2、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政策
本基金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不允许投资股指期货。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货交易情况说明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货交易情况说明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货交易情况说明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货交易情况说明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货交易情况说明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货交易情况说明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货交易情况说明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货交易情况说明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货交易情况说明
1、本期国债货投资政策
本基金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不允许投资国债期货。
2、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公允价值变动总额合计(元)
-
国债期货投资本期收益(元)
-
国债期货投资本期公允价值变动(元)
-
注:本基金报告期末未投资国债货。
3、本期国债货投资评价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投资国债期货。
招募说明书(更新)
105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申明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发行主体期是否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 申明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发行主体期是否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 申明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发行主体期是否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 申明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发行主体期是否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 申明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发行主体期是否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 申明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发行主体期是否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 申明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发行主体期是否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 申明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发行主体期是否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 申明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发行主体期是否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 申明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发行主体期是否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 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中,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曾受到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宁波监管局的处罚。
本基金对上述主体所发行证券的投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及公司投资制度的要求。基金管理人将密切跟踪相关进展,遵循价值投资的理念进行投资决策。
本基金持有的其余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未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2、申明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是否超出合同规定备选库。
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中没有在备选股票库之外的股票。
3、其他资产构成
序号
名称
金额(元) 金额(元)
1
存出保证金 存出保证金
1,340,395.20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应收证券清算款 应收证券清算款
-
3
应收股利 应收股利
-
4
应收利息 应收利息
-
5
应收申购款 应收申购款
506,475.72
6
其他应收款 其他应收款
-
7
其他
-
8
合计
1,846,870.92
4、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可换债券明细
注:本基金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的可换债券。
5、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注:本基金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未持有流通受限的。
6、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招募说明书(更新)
106
因四舍五入原因,投资组合报告中市值占净值比例的分项之和与合计可能存在尾差。
招募说明书(更新)
107
第十部分 基金的业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和运财产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和运财产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和运财产 ,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代表 其未来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代表 其未来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代表 其未来现。投资有风险 ,投资人在做出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一、 本基金历史各时间段 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 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 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 率的比较 率的比较 率的比较
阶段
净值增长 净值增长 率①
净值增长率 净值增长率 标准差 ②
业绩比较基 业绩比较基 准收益率 准收益率 ③
业绩比较基 业绩比较基 准收益率标 准收益率标 准差 ④
①-③
②-④
2006.11.15-2006.12.31
17.14%
0.97%
27.82%
1.23%
-10.68%
-0.26%
2007.01.01-2007.12.31
115.92%
1.91%
117.98%
1.83%
-2.06%
0.08%
2008.01.01-2008.12.31
-46.75%
2.11%
-55.10%
2.40%
8.35%
-0.29%
2009.01.01-2009.12.31
71.05%
1.53%
72.36%
1.63%
-1.31%
-0.10%
2010.01.01-2010.12.31
7.24%
1.35%
-8.12%
1.25%
15.36%
0.10%
2011.01.01-2011.12.31
-24.71%
1.25%
-20.30%
1.04%
-4.41%
0.21%
2012.01.01-2012.12.31
6.01%
1.42%
6.65%
1.00%
-0.64%
0.42%
2013.01.01-2013.12.31
33.15%
1.46%
-3.88%
1.09%
37.03%
0.37%
2014.01.01-2014.12.31
24.34%
1.25%
39.20%
0.94%
-14.86%
0.31%
2015.01.01-2015.12.31
71.71%
2.87%
7.48%
1.95%
64.23%
0.92%
2016.01.01-2016.12.31
-9.16%
1.73%
-8.97%
1.12%
-0.19%
0.61%
2017.01.01-2017.12.31
25.29%
0.73%
16.60%
0.51%
8.69%
0.22%
2018.01.01-2018.12.31
-19.89%
1.31%
-19.94%
1.07%
0.05%
0.24%
2019.01.01-2019.12.31
46.35%
1.12%
28.64%
0.99%
17.71%
0.13%
2020.01.01-2020.12.31
55.37%
1.37%
21.76%
1.14%
33.61%
0.23%
2021.01.01-2021.12.31
14.53%
1.07%
-3.61%
0.94%
18.14%
0.13%
2022.01.01-2022.12.31
-21.88%
1.15%
-17.37%
1.03%
-4.51%
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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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1.01-2023.03.31
2.04%
0.81%
3.77%
0.69%
-1.73%
0.12%
2006.11.15-2023.03.31
961.19%
1.55%
166.43%
1.33%
794.76%
0.22%
二、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累计份额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期业绩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累计份额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期业绩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累计份额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期业绩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累计份额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期业绩 比较 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注: 1、截止日期为 2023 年 3月 31 日。
2、本基金于 2006 年 11 月 15 日成立,建仓期 日成立,建仓期 6个月,从 2006 年 11 月 15 日起至 2007 年 5月 14 日,建仓期结束时各项资产配置比例均符合基金同约定。 日,建仓期结束时各项资产配置比例均符合基金同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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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部分 基金的财产
一、 基金资产总值 基金资产总值 基金资产总值
基金资产总值是指购买的各类证券及 票据 价值、银行存款本息和基金应收的 价值、银行存款本息和基金应收的 申购基金款以及其他投资所形成的价值总和。
其构成主要有:
1、银行存款及其应计利息;
2、清算备付金及其应计利息;
3、根据有关规定缴纳的保证金;
4、应收证券交易清算款;
5、应收申购款;
6、股票投资及其估值调整;
7、债券投资及其估值调整和应计利息;
8、权证投资及其估值调整
9、其他投资及估值调整;
10 、其他资产等。
二、 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资产净值是指总减去负债后的价。
其构成主要有:
1、基金份额持有人申购所支付的款项;
2、运用基金资产所获得收益 (亏损); (亏损);
3、以前年度实现的尚未分配收益或弥补亏损。
三、 基金财产的账户 基金财产的账户 基金财产的账户 基金财产的账户
本基金以“富国天合稳健优选混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名义立银 本基金以“富国天合稳健优选混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名义立银 本基金以“富国天合稳健优选混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名义立银 行存款账户、以基金托管人和“富国天合稳健优选混型开放式证券投资” 行存款账户、以基金托管人和“富国天合稳健优选混型开放式证券投资” 行存款账户、以基金托管人和“富国天合稳健优选混型开放式证券投资” 行存款账户、以基金托管人和“富国天合稳健优选混型开放式证券投资” 行存款账户、以基金托管人和“富国天合稳健优选混型开放式证券投资” 行存款账户、以基金托管人和“富国天合稳健优选混型开放式证券投资” 行存款账户、以基金托管人和“富国天合稳健优选混型开放式证券投资” 行存款账户、以基金托管人和“富国天合稳健优选混型开放式证券投资” 行存款账户、以基金托管人和“富国天合稳健优选混型开放式证券投资” 行存款账户、以基金托管人和“富国天合稳健优选混型开放式证券投资” 联名的方式开立基金证券账户、以托管人义交易清算资结 联名的方式开立基金证券账户、以托管人义交易清算资结 算备付金账户、以“富国天合稳健优选混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的名义立 算备付金账户、以“富国天合稳健优选混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的名义立 算备付金账户、以“富国天合稳健优选混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的名义立 算备付金账户、以“富国天合稳健优选混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的名义立 银行间债券托管账户并报中国人民备案。开立的基金专用与理、 银行间债券托管账户并报中国人民备案。开立的基金专用与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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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托管人、销售代理和注册与过户登记自有的财产账以及其他 基金托管人、销售代理和注册与过户登记自有的财产账以及其他 基金财产账户相独立。
四、 基金 财产 的保管和处分 的保管和处分 的保管和处分
1、 基金财产应独立于管理人托的固有。、 基金财产应独立于管理人托的固有。、 基金财产应独立于管理人托的固有。、 基金财产应独立于管理人托的固有。、 基金财产应独立于管理人托的固有。、 基金财产应独立于管理人托的固有。、 基金财产应独立于管理人托的固有。、 基金财产应独立于管理人托的固有。、 基金财产应独立于管理人托的固有。、 基金财产应独立于管理人托的固有。基金托管人不得将财产归入其固有。
2、基金管理人托因财产的运用或者其他情形而取得 、基金管理人托因财产的运用或者其他情形而取得 、基金管理人托因财产的运用或者其他情形而取得 、基金管理人托因财产的运用或者其他情形而取得 、基金管理人托因财产的运用或者其他情形而取得 、基金管理人托因财产的运用或者其他情形而取得 、基金管理人托因财产的运用或者其他情形而取得 、基金管理人托因财产的运用或者其他情形而取得 、基金管理人托因财产的运用或者其他情形而取得 、基金管理人托因财产的运用或者其他情形而取得 的财产和收益,归入基金。
3、基金管理人托因依法解散被撤销或者宣告破产 、基金管理人托因依法解散被撤销或者宣告破产 、基金管理人托因依法解散被撤销或者宣告破产 、基金管理人托因依法解散被撤销或者宣告破产 、基金管理人托因依法解散被撤销或者宣告破产 、基金管理人托因依法解散被撤销或者宣告破产 、基金管理人托因依法解散被撤销或者宣告破产 、基金管理人托因依法解散被撤销或者宣告破产 、基金管理人托因依法解散被撤销或者宣告破产 、基金管理人托因依法解散被撤销或者宣告破产 等原因进行清算的,基金财产不属于其。
4、非因基金财产本身承担的债务,不得对强制执行。
5、基金管理人托可以按合同的规定,收取费 、基金管理人托可以按合同的规定,收取费 、基金管理人托可以按合同的规定,收取费 、基金管理人托可以按合同的规定,收取费 、基金管理人托可以按合同的规定,收取费 、基金管理人托可以按合同的规定,收取费 、基金管理人托可以按合同的规定,收取费 、基金管理人托可以按合同的规定,收取费 、基金管理人托可以按合同的规定,收取费 、基金管理人托可以按合同的规定,收取费 及其他费用。
6、除依法律规和《基金合同》的定处分外,财产不得被 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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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部分 基金资产的估值
一、 估值目的 估值目的 估值目的
基金资产 估值的目是客观、准确地反映价,依据经基金资产 估值的目是客观、准确地反映价,依据经基金资产 估值的目是客观、准确地反映价,依据经估值后确定的基金资产净而计算出份额,为申购与赎回提 估值后确定的基金资产净而计算出份额,为申购与赎回提 供计价依据。
二、 估值日 估值日
本基金的估值日为相关证券交易场所正常营业以及国家法律 法规定需要对外披露基金净值的非营业日。
三、 估值对象 估值对象 估值对象
基金依法拥有的股票、 债券权证息红利和银行存款本基金依法拥有的股票、 债券权证息红利和银行存款本基金依法拥有的股票、 债券权证息红利和银行存款本基金依法拥有的股票、 债券权证息红利和银行存款本基金依法拥有的股票、 债券权证息红利和银行存款本基金依法拥有的股票、 债券权证息红利和银行存款本基金依法拥有的股票、 债券权证息红利和银行存款本基金依法拥有的股票、 债券权证息红利和银行存款本基金依法拥有的股票、 债券权证息红利和银行存款本基金依法拥有的股票、 债券权证息红利和银行存款本应收款项、其它投资等产。
四、 估值方法 估值方法 估值方法
1、证券交易所上市的非固定收益品种估值
交易所上市的非固定收益品种(包括股票、权证等),以其估值 交易所上市的非固定收益品种(包括股票、权证等),以其估值 交易所上市的非固定收益品种(包括股票、权证等),以其估值 交易所上市的非固定收益品种(包括股票、权证等),以其估值 交易所上市的非固定收益品种(包括股票、权证等),以其估值 交易所上市的非固定收益品种(包括股票、权证等),以其估值 交易所上市的非固定收益品种(包括股票、权证等),以其估值 交易所上市的非固定收益品种(包括股票、权证等),以其估值 交易所上市的非固定收益品种(包括股票、权证等),以其估值 交易所上市的非固定收益品种(包括股票、权证等),以其估值 日在证券交 日在证券交 易所挂牌的市价(收盘)估值;日无交,且最近后经济环境未 易所挂牌的市价(收盘)估值;日无交,且最近后经济环境未 易所挂牌的市价(收盘)估值;日无交,且最近后经济环境未 易所挂牌的市价(收盘)估值;日无交,且最近后经济环境未 易所挂牌的市价(收盘)估值;日无交,且最近后经济环境未 发生重大变化或证券行机构未影响价格的事件,以最近交易日 发生重大变化或证券行机构未影响价格的事件,以最近交易日 的市价(收盘)估值;如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或证券行机 的市价(收盘)估值;如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或证券行机 的市价(收盘)估值;如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或证券行机 的市价(收盘)估值;如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或证券行机 构发生影响证券价格的重大事件,可参考类似投资品种现行市及变化 构发生影响证券价格的重大事件,可参考类似投资品种现行市及变化 因素,调整最近交易市价确定公允格;
2、交易所上市的固定收益品种估值
(1)对在交易所上市或挂牌转让的固定收益品种,选取第三方估值机 )对在交易所上市或挂牌转让的固定收益品种,选取第三方估值机 )对在交易所上市或挂牌转让的固定收益品种,选取第三方估值机 )对在交易所上市或挂牌转让的固定收益品种,选取第三方估值机 )对在交易所上市或挂牌转让的固定收益品种,选取第三方估值机 )对在交易所上市或挂牌转让的固定收益品种,选取第三方估值机 )对在交易所上市或挂牌转让的固定收益品种,选取第三方估值机 )对在交易所上市或挂牌转让的固定收益品种,选取第三方估值机 )对在交易所上市或挂牌转让的固定收益品种,选取第三方估值机 )对在交易所上市或挂牌转让的固定收益品种,选取第三方估值机 构提供的相应品种当日估值净价进行;
(2)对在交易所上市的可转换债券, )对在交易所上市的可转换债券, )对在交易所上市的可转换债券, )对在交易所上市的可转换债券, )对在交易所上市的可转换债券, )对在交易所上市的可转换债券, 按估值日收盘价减去可转换债券 按估值日收盘价减去可转换债券 按估值日收盘价减去可转换债券 按估值日收盘价减去可转换债券 按估值日收盘价减去可转换债券 收盘价中所含债券应利息后得到的净进行估值;日没有交易,且最近 收盘价中所含债券应利息后得到的净进行估值;日没有交易,且最近 收盘价中所含债券应利息后得到的净进行估值;日没有交易,且最近 交易日后经济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按最近收盘价 减去可转换债券交易日后经济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按最近收盘价 减去可转换债券中所含的债券应收利息得到净价进行估值。如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发生了重 中所含的债券应收利息得到净价进行估值。如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发生了重 大变化的, 可参考类似投资品种现行市价及重因素调整最近交易大变化的, 可参考类似投资品种现行市价及重因素调整最近交易大变化的,可参考类似投资品种现行市价及重因素调整最近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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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定公允价格;
(3)对在交易所市场挂牌转让的资产支持证券和私募债,采用估值技术 )对在交易所市场挂牌转让的资产支持证券和私募债,采用估值技术 )对在交易所市场挂牌转让的资产支持证券和私募债,采用估值技术 )对在交易所市场挂牌转让的资产支持证券和私募债,采用估值技术 )对在交易所市场挂牌转让的资产支持证券和私募债,采用估值技术 )对在交易所市场挂牌转让的资产支持证券和私募债,采用估值技术 )对在交易所市场挂牌转让的资产支持证券和私募债,采用估值技术 )对在交易所市场挂牌转让的资产支持证券和私募债,采用估值技术 )对在交易所市场挂牌转让的资产支持证券和私募债,采用估值技术 )对在交易所市场挂牌转让的资产支持证券和私募债,采用估值技术 确定公允价值,在估技术难以可靠计量的情况下按成本。
3、银行间市场交易的固定收益品种 ,选取第三方估值机构提供相应、银行间市场交易的固定收益品种 ,选取第三方估值机构提供相应、银行间市场交易的固定收益品种 ,选取第三方估值机构提供相应、银行间市场交易的固定收益品种 ,选取第三方估值机构提供相应、银行间市场交易的固定收益品种 ,选取第三方估值机构提供相应、银行间市场交易的固定收益品种 ,选取第三方估值机构提供相应、银行间市场交易的固定收益品种 ,选取第三方估值机构提供相应、银行间市场交易的固定收益品种 ,选取第三方估值机构提供相应、银行间市场交易的固定收益品种 ,选取第三方估值机构提供相应、银行间市场交易的固定收益品种 ,选取第三方估值机构提供相应当日的估值净价进行。
4、同一债券时在两个或以上市场交易的,按所处分别估 、同一债券时在两个或以上市场交易的,按所处分别估 、同一债券时在两个或以上市场交易的,按所处分别估 、同一债券时在两个或以上市场交易的,按所处分别估 、同一债券时在两个或以上市场交易的,按所处分别估 、同一债券时在两个或以上市场交易的,按所处分别估 、同一债券时在两个或以上市场交易的,按所处分别估 、同一债券时在两个或以上市场交易的,按所处分别估 、同一债券时在两个或以上市场交易的,按所处分别估 、同一债券时在两个或以上市场交易的,按所处分别估 值。
5、因持有股票而享的配权,采用估值技术 确定公允价在、因持有股票而享的配权,采用估值技术 确定公允价在、因持有股票而享的配权,采用估值技术 确定公允价在、因持有股票而享的配权,采用估值技术 确定公允价在、因持有股票而享的配权,采用估值技术 确定公允价在、因持有股票而享的配权,采用估值技术 确定公允价在、因持有股票而享的配权,采用估值技术 确定公允价在、因持有股票而享的配权,采用估值技术 确定公允价在、因持有股票而享的配权,采用估值技术 确定公允价在、因持有股票而享的配权,采用估值技术 确定公允价在难以可靠计量公允价值的情况下,按成本估。
6、处于未上市期间的有价证券应区分如下情况理:
(1)送股、转增配和公开发的新,按估值日在证券交易所挂牌 )送股、转增配和公开发的新,按估值日在证券交易所挂牌 )送股、转增配和公开发的新,按估值日在证券交易所挂牌 )送股、转增配和公开发的新,按估值日在证券交易所挂牌 )送股、转增配和公开发的新,按估值日在证券交易所挂牌 )送股、转增配和公开发的新,按估值日在证券交易所挂牌 )送股、转增配和公开发的新,按估值日在证券交易所挂牌 )送股、转增配和公开发的新,按估值日在证券交易所挂牌 )送股、转增配和公开发的新,按估值日在证券交易所挂牌 )送股、转增配和公开发的新,按估值日在证券交易所挂牌 的同一股票估值方法; 该日无交易,以最近市价(收盘)的同一股票估值方法; 该日无交易,以最近市价(收盘)的同一股票估值方法; 该日无交易,以最近市价(收盘)的同一股票估值方法; 该日无交易,以最近市价(收盘)的同一股票估值方法;
该日无交易,以最近市价(收盘)(2)首次公开发行未上市的股票、债券和权证,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允价 )首次公开发行未上市的股票、债券和权证,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允价 )首次公开发行未上市的股票、债券和权证,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允价 )首次公开发行未上市的股票、债券和权证,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允价 )首次公开发行未上市的股票、债券和权证,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允价 )首次公开发行未上市的股票、债券和权证,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允价 )首次公开发行未上市的股票、债券和权证,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允价 )首次公开发行未上市的股票、债券和权证,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允价 )首次公开发行未上市的股票、债券和权证,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允价 )首次公开发行未上市的股票、债券和权证,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允价 值,在估技术难以可靠计量公允价的情况下按成本;
(3)首次公开发行有明确锁定期的股票,同一在交 易所上市后按)首次公开发行有明确锁定期的股票,同一在交 易所上市后按)首次公开发行有明确锁定期的股票,同一在交 易所上市后按)首次公开发行有明确锁定期的股票,同一在交 易所上市后按)首次公开发行有明确锁定期的股票,同一在交 易所上市后按)首次公开发行有明确锁定期的股票,同一在交 易所上市后按)首次公开发行有明确锁定期的股票,同一在交 易所上市后按)首次公开发行有明确锁定期的股票,同一在交 易所上市后按)首次公开发行有明确锁定期的股票,同一在交 易所上市后按)首次公开发行有明确锁定期的股票,同一在交 易所上市后按易所上市的同一股票估值方法;非公开发行有明确锁定期,按监管 易所上市的同一股票估值方法;非公开发行有明确锁定期,按监管 易所上市的同一股票估值方法;非公开发行有明确锁定期,按监管 机构或行业协会有关规定确公允价值。
(4)对在交易所市场发行未上或挂牌转让的债券,采用估值技术确定 )对在交易所市场发行未上或挂牌转让的债券,采用估值技术确定 )对在交易所市场发行未上或挂牌转让的债券,采用估值技术确定 )对在交易所市场发行未上或挂牌转让的债券,采用估值技术确定 )对在交易所市场发行未上或挂牌转让的债券,采用估值技术确定 )对在交易所市场发行未上或挂牌转让的债券,采用估值技术确定 )对在交易所市场发行未上或挂牌转让的债券,采用估值技术确定 )对在交易所市场发行未上或挂牌转让的债券,采用估值技术确定 )对在交易所市场发行未上或挂牌转让的债券,采用估值技术确定 )对在交易所市场发行未上或挂牌转让的债券,采用估值技术确定 公允价值,在估技术难以可靠计量的情况下按成本;
(5)对银行间市场未上,且第三方估值机构提供价格的债券按 )对银行间市场未上,且第三方估值机构提供价格的债券按 )对银行间市场未上,且第三方估值机构提供价格的债券按 )对银行间市场未上,且第三方估值机构提供价格的债券按 )对银行间市场未上,且第三方估值机构提供价格的债券按 )对银行间市场未上,且第三方估值机构提供价格的债券按 )对银行间市场未上,且第三方估值机构提供价格的债券按 )对银行间市场未上,且第三方估值机构提供价格的债券按 )对银行间市场未上,且第三方估值机构提供价格的债券按 )对银行间市场未上,且第三方估值机构提供价格的债券按 成本估值。
7、本基金投资存托凭证的估值核算依照境内上市交易股票执行。
8、如有确凿证据表明按上述方法进行估值不能客观反映其公允价的,基 、如有确凿证据表明按上述方法进行估值不能客观反映其公允价的,基 、如有确凿证据表明按上述方法进行估值不能客观反映其公允价的,基 、如有确凿证据表明按上述方法进行估值不能客观反映其公允价的,基 、如有确凿证据表明按上述方法进行估值不能客观反映其公允价的,基 、如有确凿证据表明按上述方法进行估值不能客观反映其公允价的,基 、如有确凿证据表明按上述方法进行估值不能客观反映其公允价的,基 、如有确凿证据表明按上述方法进行估值不能客观反映其公允价的,基 、如有确凿证据表明按上述方法进行估值不能客观反映其公允价的,基 、如有确凿证据表明按上述方法进行估值不能客观反映其公允价的,基 金管理人可根据具体情况与基托商定后,按最能反映公允价值的格估。 金管理人可根据具体情况与基托商定后,按最能反映公允价值的格估。
9、当发生大额申购或赎回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可以 采用摆动定价机制、当发生大额申购或赎回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可以 采用摆动定价机制、当发生大额申购或赎回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可以 采用摆动定价机制、当发生大额申购或赎回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可以 采用摆动定价机制、当发生大额申购或赎回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可以 采用摆动定价机制、当发生大额申购或赎回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可以 采用摆动定价机制、当发生大额申购或赎回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可以 采用摆动定价机制、当发生大额申购或赎回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可以 采用摆动定价机制、当发生大额申购或赎回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可以 采用摆动定价机制、当发生大额申购或赎回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可以 采用摆动定价机制确保基金估值的公平性。
10 、相关法律规以及监管部门有强制定的, 从其。如新增事项、相关法律规以及监管部门有强制定的, 从其。如新增事项、相关法律规以及监管部门有强制定的, 从其。如新增事项、相关法律规以及监管部门有强制定的, 从其。如新增事项、相关法律规以及监管部门有强制定的, 从其。如新增事项、相关法律规以及监管部门有强制定的, 从其。如新增事项、相关法律规以及监管部门有强制定的, 从其。如新增事项、相关法律规以及监管部门有强制定的, 从其。如新增事项、相关法律规以及监管部门有强制定的, 从其。如新增事项、相关法律规以及监管部门有强制定的, 从其。如新增事项按国家最新规定估值。
11、 如基金管理人或托发现估值违反合同订明的方法、如基金管理人或托发现估值违反合同订明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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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序及相关法律规的定或者未能充分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时,应 程序及相关法律规的定或者未能充分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时,应 立即通 知对方,共同查明原因双协商解决。
12、根据有关法律规,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和会核的义务由管 、根据有关法律规,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和会核的义务由管 、根据有关法律规,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和会核的义务由管 理人承担。本基金的会计责任方由管,因此就与有关 理人承担。本基金的会计责任方由管,因此就与有关 理人承担。本基金的会计责任方由管,因此就与有关 理人承担。本基金的会计责任方由管,因此就与有关 的会计问题, 如经相关各方在平等基础上充分讨论后仍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会计问题, 如经相关各方在平等基础上充分讨论后仍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会计问题, 如经相关各方在平等基础上充分讨论后仍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会计问题, 如经相关各方在平等基础上充分讨论后仍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会计问题, 如经相关各方在平等基础上充分讨论后仍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会计问题, 如经相关各方在平等基础上充分讨论后仍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会计问题, 如经相关各方在平等基础上充分讨论后仍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会计问题, 如经相关各方在平等基础上充分讨论后仍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会计问题, 如经相关各方在平等基础上充分讨论后仍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会计问题, 如经相关各方在平等基础上充分讨论后仍无法达成一致意见按照基金管理人对净值 信息 的计算结果对外予以公布。
五、 估值程序 估值程序 估值程序
基金日常估值由管理人进行。资产净完成后, 基金日常估值由管理人进行。资产净完成后, 基金日常估值由管理人进行。资产净完成后, 基金日常估值由管理人进行。资产净完成后, 基金日常估值由管理人进行。资产净完成后, 基金日常估值由管理人进行。资产净完成后, 基金日常估值由管理人进行。资产净完成后, 基金日常估值由管理人进行。资产净完成后, 基金日常估值由管理人进行。资产净完成后, 基金日常估值由管理人进行。资产净完成后, 将估值结果加盖业务公章以书面形式传真至基金托管人,按法律规、 将估值结果加盖业务公章以书面形式传真至基金托管人,按法律规、 《基金合同》规定的估值方法、时间程序进行复核;托管人 《基金合同》规定的估值方法、时间程序进行复核;托管人 《基金合同》规定的估值方法、时间程序进行复核;托管人 《基金合同》规定的估值方法、时间程序进行复核;托管人 《基金合同》规定的估值方法、时间程序进行复核;托管人 复核无误后加 盖业务公章返回给基金管理人;月末、年中和估值复核 与会计账目的盖业务公章返回给基金管理人;月末、年中和估值复核 与会计账目的盖业务公章返回给基金管理人;月末、年中和估值复核 与会计账目的盖业务公章返回给基金管理人;月末、年中和估值复核 与会计账目的对同时进行。
如基金管理人和托对份额净值的计算结果不能达成一致时,为 如基金管理人和托对份额净值的计算结果不能达成一致时,为 避免不能按时公布的情形,以基金管理人计算结果对外应在 避免不能按时公布的情形,以基金管理人计算结果对外应在 避免不能按时公布的情形,以基金管理人计算结果对外应在 单方面对外公告基金份额净值计算结果时注明未经托管 人复核,而单方面对外公告基金份额净值计算结果时注明未经托管 人复核,而人有权将关情况向中国证监会报告,由 此给基金投资者和造成的损失人有权将关情况向中国证监会报告,由 此给基金投资者和造成的损失人有权将关情况向中国证监会报告,由 此给基金投资者和造成的损失基金管理人承担赔偿责任。
六、 基金份额净值的确认和估错误处理 基金份额净值的确认和估错误处理 基金份额净值的确认和估错误处理 基金份额净值的确认和估错误处理 基金份额净值的确认和估错误处理 基金份额净值的确认和估错误处理 基金份额净值的确认和估错误处理 基金份额净值的确认和估错误处理
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 保留到小数点后 4位,小数点后第 位,小数点后第 5位四舍五入。 当基 金估值出现影 响基金份额净值的错误时,管理 人应当立即纠正并采取合响基金份额净值的错误时,管理 人应当立即纠正并采取合响基金份额净值的错误时,管理 人应当立即纠正并采取合的 措施防止损失进一步扩大;估值错误偏差达到基金资产净的 措施防止损失进一步扩大;估值错误偏差达到基金资产净的 措施防止损失进一步扩大;估值错误偏差达到基金资产净的 措施防止损失进一步扩大;估值错误偏差达到基金资产净的 措施防止损失进一步扩大;估值错误偏差达到基金资产净的 措施防止损失进一步扩大;估值错误偏差达到基金资产净的 措施防止损失进一步扩大;估值错误偏差达到基金资产净的 措施防止损失进一步扩大;估值错误偏差达到基金资产净的 措施防止损失进一步扩大;估值错误偏差达到基金资产净0.5% 0.5%时,基金 管理人应当通报基金托并中国证监会备案。
基金份额净值以元为单位,采用四舍五入的方法精确到小数点后 基金份额净值以元为单位,采用四舍五入的方法精确到小数点后 4位。国家 位。国家 另有规定的,从其。当基金资产估值导致份额净小数点后 另有规定的,从其。当基金资产估值导致份额净小数点后 另有规定的,从其。当基金资产估值导致份额净小数点后 4位以内 (含第 4位)发生差错时,视为基金份额净值误 位)发生差错时,视为基金份额净值误 位)发生差错时,视为基金份额净值误 (下称“差错”), (下称“差错”), (下称“差错”), (下称“差错”), 基金管理人 应当予以纠正,并采取合理的措施防止损失进一步扩大。
1、差错类型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如果由于管理人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如果由于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 、注册登记 机构、 代 理销售机构 或投资者自身的 过错造成差,导致其它当事人遭受损失投资者自身的 过错造成差,导致其它当事人遭受损失投资者自身的过错造成差,导致其它当事人遭受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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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 责任人应当对由于该差错遭受损失的事( 责任人应当对由于该差错遭受损失的事( “受损方 ”)按下述 )按下述 )按下述 “差错处 理原则 ”承担赔偿责任。
上述差错的主要类型包括但不限于:资料申报、数据传输计 上述差错的主要类型包括但不限于:资料申报、数据传输计 上述差错的主要类型包括但不限于:资料申报、数据传输计 上述差错的主要类型包括但不限于:资料申报、数据传输计 算差错、系统故障下达指令等;对于因技术原引起的,若同 算差错、系统故障下达指令等;对于因技术原引起的,若同 算差错、系统故障下达指令等;对于因技术原引起的,若同 算差错、系统故障下达指令等;对于因技术原引起的,若同 算差错、系统故障下达指令等;对于因技术原引起的,若同 行业现有技术水平无法预见、避免抗拒,则属不可力 行业现有技术水平无法预见、避免抗拒,则属不可力 行业现有技术水平无法预见、避免抗拒,则属不可力 行业现有技术水平无法预见、避免抗拒,则属不可力 。由于不可抗 力原 因造成投资者的交易料灭失或被错误处理其它差,不可抗力原 因造成投资者的交易料灭失或被错误处理其它差,不可抗因出现差错的当 事人不对其它承担赔偿责任,但该取得因出现差错的当 事人不对其它承担赔偿责任,但该取得得利的 当事人仍应负有返还不得利的义务。
2、差错处理原则
(1)差错已发生,但尚未给当事人造成损失时责任方应及协调各 差错已发生,但尚未给当事人造成损失时责任方应及协调各 差错已发生,但尚未给当事人造成损失时责任方应及协调各 差错已发生,但尚未给当事人造成损失时责任方应及协调各 差错已发生,但尚未给当事人造成损失时责任方应及协调各 差错已发生,但尚未给当事人造成损失时责任方应及协调各 差错已发生,但尚未给当事人造成损失时责任方应及协调各 差错已发生,但尚未给当事人造成损失时责任方应及协调各 差错已发生,但尚未给当事人造成损失时责任方应及协调各 差错已发生,但尚未给当事人造成损失时责任方应及协调各 方 ,及时进行更正因差错发生的费用由责任承担;于方 ,及时进行更正因差错发生的费用由责任承担;于方 ,及时进行更正因差错发生的费用由责任承担;于方 ,及时进行更正因差错发生的费用由责任承担;于未及时更正已产生的差错,给当事人造成损失由责任 方承担;若未及时更正已产生的差错,给当事人造成损失由责任 方承担;若未及时更正已产生的差错,给当事人造成损失由责任 方承担;若方已经积极协调, 并且有助义务的当事人足够时间进行更正而未方已经积极协调, 并且有助义务的当事人足够时间进行更正而未由 此造成或扩大的损失由差错责任方和未更正根据各自过程度 此造成或扩大的损失由差错责任方和未更正根据各自过程度 此造成或扩大的损失由差错责任方和未更正根据各自过程度 承担相应赔偿 承担相应赔偿 承担相应赔偿 承担相应赔偿 承担相应赔偿 承担相应赔偿 责任。
差错责任方应对更正的情况向有关当事人进行确认,保已得到。 差错责任方应对更正的情况向有关当事人进行确认,保已得到。 差错责任方应对更正的情况向有关当事人进行确认,保已得到。 差错责任方应对更正的情况向有关当事人进行确认,保已得到。 差错责任方应对更正的情况向有关当事人进行确认,保已得到。 差错责任方应对更正的情况向有关当事人进行确认,保已得到。 差错责任方应对更正的情况向有关当事人进行确认,保已得到。 差错责任方应对更正的情况向有关当事人进行确认,保已得到。 差错责任方应对更正的情况向有关当事人进行确认,保已得到。 差错责任方应对更正的情况向有关当事人进行确认,保已得到。 差错责任方应对更正的情况向有关当事人进行确认,保已得到。
(2)差错的责任方对可能导致有关当事人直接损失 负,不间差错的责任方对可能导致有关当事人直接损失 负,不间差错的责任方对可能导致有关当事人直接损失 负,不间差错的责任方对可能导致有关当事人直接损失 负,不间差错的责任方对可能导致有关当事人直接损失 负,不间差错的责任方对可能导致有关当事人直接损失 负,不间差错的责任方对可能导致有关当事人直接损失 负,不间差错的责任方对可能导致有关当事人直接损失 负,不间差错的责任方对可能导致有关当事人直接损失 负,不间差错的责任方对可能导致有关当事人直接损失 负,不间负责,并且仅对 差错的有关直接当事人不任何 第三方负责 。
(3)因差 错而获得不当利的事人负有及时返还义务。但因差 错而获得不当利的事人负有及时返还义务。但因差 错而获得不当利的事人负有及时返还义务。但因差 错而获得不当利的事人负有及时返还义务。但因差 错而获得不当利的事人负有及时返还义务。但因差 错而获得不当利的事人负有及时返还义务。但因差 错而获得不当利的事人负有及时返还义务。但因差 错而获得不当利的事人负有及时返还义务。但因差 错而获得不当利的事人负有及时返还义务。但因差 错而获得不当利的事人负有及时返还义务。但错责任方仍应对差负,如果由于获得不当利的事人返还 或全部错责任方仍应对差负,如果由于获得不当利的事人返还 或全部不当得利造成其它事人的益损失( 不当得利造成其它事人的益损失( 不当得利造成其它事人的益损失( 不当得利造成其它事人的益损失( 不当得利造成其它事人的益损失( “受损方 受损方 ”),则差错责任方应赔偿受损 ),则差错责任方应赔偿受损 ),则差错责任方应赔偿受损 ),则差错责任方应赔偿受损 ),则差错责任方应赔偿受损 方的损失,并在其支付赔偿金额范围内对获得不当利事人享有要求交 方的损失,并在其支付赔偿金额范围内对获得不当利事人享有要求交 付不当得利的权;如果获事人已经将此部分返还给受 付不当得利的权;如果获事人已经将此部分返还给受 损方,则受应当将其已 经获得的赔偿额加上损方,则受应当将其已 经获得的赔偿额加上经获得的不当利返还总和 超过其实际损失的差额部分支付给错责任方。
(4)差错调整采用尽量恢复至假设未发生的正确情形方式。
(5)如基金管理人和托对资产净值的计算结果不能达成一致 )如基金管理人和托对资产净值的计算结果不能达成一致 )如基金管理人和托对资产净值的计算结果不能达成一致 )如基金管理人和托对资产净值的计算结果不能达成一致 )如基金管理人和托对资产净值的计算结果不能达成一致 )如基金管理人和托对资产净值的计算结果不能达成一致 )如基金管理人和托对资产净值的计算结果不能达成一致 )如基金管理人和托对资产净值的计算结果不能达成一致 )如基金管理人和托对资产净值的计算结果不能达成一致 )如基金管理人和托对资产净值的计算结果不能达成一致 时,为避免不能按公布的情形以基金管理 人计算结果对外时,为避免不能按公布的情形以基金管理 人计算结果对外时,为避免不能按公布的情形以基金管理 人计算结果对外时,为避免不能按公布的情形以基金管理 人计算结果对外人应在单方面对外公告基 金资产净值计算结果时注明未经托管复核,而人应在单方面对外公告基金资产净值计算结果时注明未经托管复核,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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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托管人有权将关情况向中国证监会报告,由此给基投资者和造成的损 金托管人有权将关情况向中国证监会报告,由此给基投资者和造成的损 失,由基金管理人承担赔偿责任托不负何;
(6)如果因基金管理人过错造成财产损失时, 如果因基金管理人过错造成财产损失时, 如果因基金管理人过错造成财产损失时, 如果因基金管理人过错造成财产损失时, 如果因基金管理人过错造成财产损失时, 如果因基金管理人过错造成财产损失时, 如果因基金管理人过错造成财产损失时, 基金托管人应为的 基金托管人应为的 基金托管人应为的 基金托管人应为的 利益向基金管理 人追偿,如果因托过错造成财产损失时利益向基金管理 人追偿,如果因托过错造成财产损失时利益向基金管理 人追偿,如果因托过错造成财产损失时人应为基金的利益向托管追偿。除理和 人应为基金的利益向托管追偿。除理和 基金 托管人之外的第三方 造成基金财产的损失,并拒绝进行赔偿时由管理人负责向差错方追。
(7)如果出现差错的当事人未按规定对受损方进行赔偿,并且依据法律、 )如果出现差错的当事人未按规定对受损方进行赔偿,并且依据法律、 )如果出现差错的当事人未按规定对受损方进行赔偿,并且依据法律、 )如果出现差错的当事人未按规定对受损方进行赔偿,并且依据法律、 )如果出现差错的当事人未按规定对受损方进行赔偿,并且依据法律、 )如果出现差错的当事人未按规定对受损方进行赔偿,并且依据法律、 )如果出现差错的当事人未按规定对受损方进行赔偿,并且依据法律、 )如果出现差错的当事人未按规定对受损方进行赔偿,并且依据法律、 )如果出现差错的当事人未按规定对受损方进行赔偿,并且依据法律、 )如果出现差错的当事人未按规定对受损方进行赔偿,并且依据法律、 行政法 规、本《基金合同》或其他定,管理人托自依据行政法 规、本《基金合同》或其他定,管理人托自依据行政法 规、本《基金合同》或其他定,管理人托自依据行政法 规、本《基金合同》或其他定,管理人托自依据行政法 规、本《基金合同》或其他定,管理人托自依据院判决、仲裁对受损方承担了赔偿责任,则基金管理人或托有权向 院判决、仲裁对受损方承担了赔偿责任,则基金管理人或托有权向 院判决、仲裁对受损方承担了赔偿责任,则基金管理人或托有权向 出现过错的 当事人进行追索,并有权要求其赔偿或补由此发生费用和遭受出现过错的 当事人进行追索,并有权要求其赔偿或补由此发生费用和遭受损失;
(8)由于证券交易所或登记结算公司发送的数据错误以及不可抗力因素, )由于证券交易所或登记结算公司发送的数据错误以及不可抗力因素, )由于证券交易所或登记结算公司发送的数据错误以及不可抗力因素, )由于证券交易所或登记结算公司发送的数据错误以及不可抗力因素, )由于证券交易所或登记结算公司发送的数据错误以及不可抗力因素, )由于证券交易所或登记结算公司发送的数据错误以及不可抗力因素, )由于证券交易所或登记结算公司发送的数据错误以及不可抗力因素, )由于证券交易所或登记结算公司发送的数据错误以及不可抗力因素, )由于证券交易所或登记结算公司发送的数据错误以及不可抗力因素, )由于证券交易所或登记结算公司发送的数据错误以及不可抗力因素, 基金管理人和托虽然已经采取必要、适当合的措施进行检查,但未 基金管理人和托虽然已经采取必要、适当合的措施进行检查,但未 基金管理人和托虽然已经采取必要、适当合的措施进行检查,但未 基金管理人和托虽然已经采取必要、适当合的措施进行检查,但未 能发现错误的,由此造成基金资产估值管理人和托可以 能发现错误的,由此造成基金资产估值管理人和托可以 能发现错误的,由此造成基金资产估值管理人和托可以 免予承担赔偿责任。基金管理人和托应当积极采取一切必要的措施消除 免予承担赔偿责任。基金管理人和托应当积极采取一切必要的措施消除 由此造成的影响。
(9)按法律规定的其它原则处理差错。
3、差错处理程序
差错被发现后,有关的当事人应及时进行处理程序如下:
(1)查明差错发生的原因,列所有当事人并根据确 查明差错发生的原因,列所有当事人并根据确 查明差错发生的原因,列所有当事人并根据确 查明差错发生的原因,列所有当事人并根据确 查明差错发生的原因,列所有当事人并根据确 查明差错发生的原因,列所有当事人并根据确 查明差错发生的原因,列所有当事人并根据确 查明差错发生的原因,列所有当事人并根据确 查明差错发生的原因,列所有当事人并根据确 查明差错发生的原因,列所有当事人并根据确 定差错的责任方;
(2)根据 差错处理原则或当事人协商的方法对因造成损失进行评估;
(3)根据差错处理原则或当事人协商的方法由责任进行更正和赔 根据差错处理原则或当事人协商的方法由责任进行更正和赔 根据差错处理原则或当事人协商的方法由责任进行更正和赔 根据差错处理原则或当事人协商的方法由责任进行更正和赔 根据差错处理原则或当事人协商的方法由责任进行更正和赔 根据差错处理原则或当事人协商的方法由责任进行更正和赔 根据差错处理原则或当事人协商的方法由责任进行更正和赔 根据差错处理原则或当事人协商的方法由责任进行更正和赔 根据差错处理原则或当事人协商的方法由责任进行更正和赔 根据差错处理原则或当事人协商的方法由责任进行更正和赔 偿损失;
(4)根据差错处理的方法,需要修改基金注册登记 根据差错处理的方法,需要修改基金注册登记 根据差错处理的方法,需要修改基金注册登记 根据差错处理的方法,需要修改基金注册登记 根据差错处理的方法,需要修改基金注册登记 根据差错处理的方法,需要修改基金注册登记 根据差错处理的方法,需要修改基金注册登记 机构 的交易数据,由 的交易数据,由 的交易数据,由 基金注册登记 机构 进行更正,并就差错的向有关当事人确认;
(5)基金 资产净值计算错误偏差达到资产净值 0.5% 时,基金管理人应 时,基金管理人应 当按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公告、 通报基金托管人并中国证监会备案。
4、特殊情形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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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管理人按估值方法的第 8项进行估值时,所造成的误差不作为基金资产 项进行估值时,所造成的误差不作为基金资产 估值错误处理 。
七、 暂停估值的情形 暂停估值的情形 暂停估值的情形 暂停估值的情形
1、与本基金投资有关的证券交易场所遇法定节假日或因其他原暂停营业 与本基金投资有关的证券交易场所遇法定节假日或因其他原暂停营业 与本基金投资有关的证券交易场所遇法定节假日或因其他原暂停营业 与本基金投资有关的证券交易场所遇法定节假日或因其他原暂停营业 与本基金投资有关的证券交易场所遇法定节假日或因其他原暂停营业 与本基金投资有关的证券交易场所遇法定节假日或因其他原暂停营业 与本基金投资有关的证券交易场所遇法定节假日或因其他原暂停营业 与本基金投资有关的证券交易场所遇法定节假日或因其他原暂停营业 与本基金投资有关的证券交易场所遇法定节假日或因其他原暂停营业 与本基金投资有关的证券交易场所遇法定节假日或因其他原暂停营业 时;
2、因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致使基金管理人无法准确评估资产价值时;
3、当前一估值 日基金资产净、当前一估值 日基金资产净、当前一估值 日基金资产净、当前一估值 日基金资产净、当前一估值 日基金资产净50% 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活跃市场价 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活跃市场价 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活跃市场价 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活跃市场价 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活跃市场价 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活跃市场价 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活跃市场价 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 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 致,基金管理人应当暂停估值;
4、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八、 特殊情形的处理 特殊情形的处理 特殊情形的处理 特殊情形的处理
1、基金管理人按估值方法的第 8项进行估值时,所造成的误差不作为基金 项进行估值时,所造成的误差不作为基金 资产估值错误处理;
2、由 于证券交易所及其登记结算公司发送的数据错误,或、由 于证券交易所及其登记结算公司发送的数据错误,或、由 于证券交易所及其登记结算公司发送的数据错误,或、由 于证券交易所及其登记结算公司发送的数据错误,或、由 于证券交易所及其登记结算公司发送的数据错误,或、由 于证券交易所及其登记结算公司发送的数据错误,或、由 于证券交易所及其登记结算公司发送的数据错误,或、由 于证券交易所及其登记结算公司发送的数据错误,或于其他不可抗 于其他不可抗 力原因,基金管理人和托虽然已经采取必要、适当合的措施进行检 力原因,基金管理人和托虽然已经采取必要、适当合的措施进行检 力原因,基金管理人和托虽然已经采取必要、适当合的措施进行检 力原因,基金管理人和托虽然已经采取必要、适当合的措施进行检 查,但是未能发现该错误的由此造成基金 资产估值管理人和查,但是未能发现该错误的由此造成基金 资产估值管理人和查,但是未能发现该错误的由此造成基金 资产估值管理人和查,但是未能发现该错误的由此造成基金 资产估值管理人和托管人可以免除赔偿责任。但基金理应当积极采取必要的措施消由此造成 托管人可以免除赔偿责任。但基金理应当积极采取必要的措施消由此造成 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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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部分 基金的收益与分配
一、 收益的构成 收益的构成 收益的构成
本基金的收益包括:投资所得红利、 股息债券本基金的收益包括:投资所得红利、 股息债券本基金的收益包括:投资所得红利、 股息债券本基金的收益包括:投资所得红利、 股息债券本基金的收益包括:投资所得红利、 股息债券本基金的收益包括:投资所得红利、 股息债券本基金的收益包括:投资所得红利、 股息债券本基金的收益包括:投资所得红利、 股息债券票据投资收益、 票据投资收益、 票据投资收益、 买卖证券差价、银行存款利息以及其他收入。因运用 基金财产带来的成本或费买卖证券差价、银行存款利息以及其他收入。因运用 基金财产带来的成本或费买卖证券差价、银行存款利息以及其他收入。因运用 基金财产带来的成本或费的节约计入收益。
二、 基金净收益 基金净收益 基金净收益
基金净收益为扣除按照有关规定可以在中的费用后 的余额。
三、 收益分配原则 收益分配原则 收益分配原则
1、基金收益分配比例按有关规定制;
2、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 、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 12 次,年 度收益分配比例不低于基金次,年 度收益分配比例不低于基金度已实现收益的 50% ;
3、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两种:现 红与利再投资,者可选择、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两种:现 红与利再投资,者可选择、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两种:现 红与利再投资,者可选择、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两种:现 红与利再投资,者可选择、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两种:现 红与利再投资,者可选择、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两种:现 红与利再投资,者可选择、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两种:现 红与利再投资,者可选择、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两种:现 红与利再投资,者可选择、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两种:现 红与利再投资,者可选择、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两种:现 红与利再投资,者可选择金红利或将现按除息日的基份额净值自动转为进行再投资;若 金红利或将现按除息日的基份额净值自动转为进行再投资;若 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红;
4、基金投资当期出现净亏损,则不进行收益分配;
5、基金当年收益应先弥补上一度亏损后,才可进行分配;
6、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收益每年至少配一次但 、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收益每年至少配一次但 、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收益每年至少配一次但 、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收益每年至少配一次但 、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收益每年至少配一次但 、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收益每年至少配一次但 、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收益每年至少配一次但 、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收益每年至少配一次但 、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收益每年至少配一次但 、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收益每年至少配一次但 若成立不满 3个月则不进行收益分配;
7、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8、法律规或监管机关另有定的,从其。
四、 收益分配方案 收益分配方案 收益分配方案
本基金收益方案中应载明的范围、 净分配对象本基金收益方案中应载明的范围、 净分配对象本基金收益方案中应载明的范围、 净分配对象分配原则、时间数额及比例方式支付等内容。
五、 收益分配方案的确定、公告与实施 收益分配方案的确定、公告与实施 收益分配方案的确定、公告与实施 收益分配方案的确定、公告与实施 收益分配方案的确定、公告与实施 收益分配方案的确定、公告与实施 收益分配方案的确定、公告与实施
本基金收益分配方案由管理人拟定, 托复核本基金收益分配方案由管理人拟定, 托复核根据《信息披 根据《信息披 露办法》的有关规定 在指定 媒介 上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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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收益分配中发生的费用 收益分配中发生的费用 收益分配中发生的费用 收益分配中发生的费用 收益分配中发生的费用
红利分配时所发生的银行转账 或其他手续费用由投资者 自行承担。当或其他手续费用由投资者 自行承担。当的现金红利小于一定额,不足支付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时基注册与 的现金红利小于一定额,不足支付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时基注册与 的现金红利小于一定额,不足支付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时基注册与 过户登记人可将投资者的现金红利按除息日基份额净值自动转为。 过户登记人可将投资者的现金红利按除息日基份额净值自动转为。 过户登记人可将投资者的现金红利按除息日基份额净值自动转为。 过户登记人可将投资者的现金红利按除息日基份额净值自动转为。 过户登记人可将投资者的现金红利按除息日基份额净值自动转为。 过户登记人可将投资者的现金红利按除息日基份额净值自动转为。 过户登记人可将投资者的现金红利按除息日基份额净值自动转为。 过户登记人可将投资者的现金红利按除息日基份额净值自动转为。 过户登记人可将投资者的现金红利按除息日基份额净值自动转为。 过户登记人可将投资者的现金红利按除息日基份额净值自动转为。 红利再投资的计算方法,依照基金管理人开放式有关业务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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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部分 基金费用与税收
一、 与基金运作有关的费用 与基金运作有关的费用 与基金运作有关的费用 与基金运作有关的费用 与基金运作有关的费用 基金费用的种类 基金费用的种类 基金费用的种类 基金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费;
2、基金托管人的费;
3、基金合同生效后的信息披露费用;
4、基金合同生效后与相关的会计师费律;
5、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6、基金的证券交易费用;
7、银行汇划费用;
8、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可以在资产中列支的其他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可以在资产中列支的其他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可以在资产中列支的其他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可以在资产中列支的其他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可以在资产中列支的其他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可以在资产中列支的其他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可以在资产中列支的其他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可以在资产中列支的其他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可以在资产中列支的其他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可以在资产中列支的其他 费用。
基金合同终止,财产清算时所发生费用按实际支出额从资总值 基金合同终止,财产清算时所发生费用按实际支出额从资总值 基金合同终止,财产清算时所发生费用按实际支出额从资总值 中扣除。 基金费用计提方法、标准和支付式 基金费用计提方法、标准和支付式 基金费用计提方法、标准和支付式 基金费用计提方法、标准和支付式 基金费用计提方法、标准和支付式 基金费用计提方法、标准和支付式 基金费用计提方法、标准和支付式 基金费用计提方法、标准和支付式
1、基金管理人的费
本基金的 管理费按该资产净值本基金的 管理费按该资产净值1. 2%年费率计提。管理的算方法 年费率计提。管理的算方法 年费率计提。管理的算方法 如下:
H=E H=E×1. 2%÷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付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 金管理费每日计算,逐累至月末按支付由人向基 金管理费每日计算,逐累至月末按支付由人向基 金管理费每日计算,逐累至月末按支付由人向基 金管理费每日计算,逐累至月末按支付由人向金托管人发送基理费划款指令,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 金托管人发送基理费划款指令,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 2个工作日 内从基金资产中一次性支付给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 、公休等,内从基金资产中一次性支付给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 、公休等,内从基金资产中一次性支付给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 、公休等,内从基金资产中一次性支付给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 、公休等,期顺延。
2、基金托管人的费
本基金的 托管费按资产净值2‰的年费率计提。托管算方法如 ‰的年费率计提。托管算方法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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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
H=E×2‰÷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支付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 金托管费每日计算,逐累至月末按支付由理人向基 金托管费每日计算,逐累至月末按支付由理人向基 金托管费每日计算,逐累至月末按支付由理人向基 金托管费每日计算,逐累至月末按支付由理人向金托管人发送基费划款指令,复核后于次月首 金托管人发送基费划款指令,复核后于次月首 日起 2个工作日 内从基金资产中一次性支取。
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等,付期顺延3、上述 、上述 (一) 基金费用的种类中 3-7项费用由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规及 相应协议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从基资产中付 。 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基 金管理人和托因未履行或完全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金财产的损失,以及处理与基运作无关事项发生费用等不列入。 金财产的损失,以及处理与基运作无关事项发生费用等不列入。 金财产的损失,以及处理与基运作无关事项发生费用等不列入。 金财产的损失,以及处理与基运作无关事项发生费用等不列入。 金财产的损失,以及处理与基运作无关事项发生费用等不列入。 金财产的损失,以及处理与基运作无关事项发生费用等不列入。 金财产的损失,以及处理与基运作无关事项发生费用等不列入。 金财产的损失,以及处理与基运作无关事项发生费用等不列入。 金财产的损失,以及处理与基运作无关事项发生费用等不列入。 金财产的损失,以及处理与基运作无关事项发生费用等不列入。 金财产的损失,以及处理与基运作无关事项发生费用等不列入。
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验资、会计师和律信息 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验资、会计师和律信息 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验资、会计师和律信息 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验资、会计师和律信息 披露费用等不列入基金。其他具体的项目依据中国证监会有 披露费用等不列入基金。其他具体的项目依据中国证监会有 关规定执行。
二、 与基金销售有关的费用 与基金销售有关的费用 与基金销售有关的费用 与基金销售有关的费用 与基金销售有关的费用
1、申购费用
基金申购费的率水平、计算公式收取方和使用参见本招募说明书 基金申购费的率水平、计算公式收取方和使用参见本招募说明书 基金申购费的率水平、计算公式收取方和使用参见本招募说明书 基金申购费的率水平、计算公式收取方和使用参见本招募说明书 “第八部分 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相应部分。
2、赎回费用
基金赎回费的率水平、计算公式收取方和使用参见本招募说明书 基金赎回费的率水平、计算公式收取方和使用参见本招募说明书 基金赎回费的率水平、计算公式收取方和使用参见本招募说明书 基金赎回费的率水平、计算公式收取方和使用参见本招募说明书 “第八部分 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相应部分。
3、转换费用
基金转换费用的率水平、计算公式收取方和使参见本招募说明 基金转换费用的率水平、计算公式收取方和使参见本招募说明 基金转换费用的率水平、计算公式收取方和使参见本招募说明 基金转换费用的率水平、计算公式收取方和使参见本招募说明 书“第八部分 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相应部分。
三、 基金税收 基金税收 基金税收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的各类纳税主体,其义务按国家收法律、规执行。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的各类纳税主体,其义务按国家收法律、规执行。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的各类纳税主体,其义务按国家收法律、规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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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基金 费用 的调整 的调整
基金管理人和托协商一致后,可根据发展情况调整费 基金管理人和托协商一致后,可根据发展情况调整费 率或基金托管费。调高理,须召开份额持有人 率或基金托管费。调高理,须召开份额持有人 率或基金托管费。调高理,须召开份额持有人 大会审议;调低基金管理费率或托,无须召开份额持有人。 大会审议;调低基金管理费率或托,无须召开份额持有人。 大会审议;调低基金管理费率或托,无须召开份额持有人。 大会审议;调低基金管理费率或托,无须召开份额持有人。 大会审议;调低基金管理费率或托,无须召开份额持有人。 大会审议;调低基金管理费率或托,无须召开份额持有人。 大会审议;调低基金管理费率或托,无须召开份额持有人。 大会审议;调低基金管理费率或托,无须召开份额持有人。 大会审议;调低基金管理费率或托,无须召开份额持有人。 大会审议;调低基金管理费率或托,无须召开份额持有人。 基金管理人必须最迟于新的费率实施日前 3个工作日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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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部分 基金的会计与审计
一、 基金会计政策 基金会计政策 基金会计政策
1、基金管理人为本的会计责任方;
2、基金的 会计年度为公历1月 1日至 12 月 31 日;基金首次募集的 日;基金首次募集的 会计年度按如下原则:果基金合同生效少于 会计年度按如下原则:果基金合同生效少于 3个月,可以并入下一会计年度; 个月,可以并入下一会计年度;
3、基金核算以人民币为 记帐本位币,以人民元为单;
4、会计制度执行国家有关的;
5、本基金独立建账核算;
6、基金管理人及托各自保留完整的 会计账目凭证并进行日常、基金管理人及托各自保留完整的 会计账目凭证并进行日常、基金管理人及托各自保留完整的 会计账目凭证并进行日常、基金管理人及托各自保留完整的 会计账目凭证并进行日常、基金管理人及托各自保留完整的 会计账目凭证并进行日常、基金管理人及托各自保留完整的 会计账目凭证并进行日常、基金管理人及托各自保留完整的 会计账目凭证并进行日常、基金管理人及托各自保留完整的 会计账目凭证并进行日常、基金管理人及托各自保留完整的 会计账目凭证并进行日常、基金管理人及托各自保留完整的 会计账目凭证并进行日常会计核算,按照有关规定编制基金报表;
7、基金托管人每月与理就的会计核算报表编制等进行对 、基金托管人每月与理就的会计核算报表编制等进行对 、基金托管人每月与理就的会计核算报表编制等进行对 、基金托管人每月与理就的会计核算报表编制等进行对 、基金托管人每月与理就的会计核算报表编制等进行对 、基金托管人每月与理就的会计核算报表编制等进行对 、基金托管人每月与理就的会计核算报表编制等进行对 、基金托管人每月与理就的会计核算报表编制等进行对 、基金托管人每月与理就的会计核算报表编制等进行对 、基金托管人每月与理就的会计核算报表编制等进行对 并以书面方式确认。
二、 基金的年度审计 基金的年度审计 基金的年度审计 基金的年度审计
1、本基金管理人聘请与托相互独立的具有证券期 、本基金管理人聘请与托相互独立的具有证券期 、本基金管理人聘请与托相互独立的具有证券期 、本基金管理人聘请与托相互独立的具有证券期 、本基金管理人聘请与托相互独立的具有证券期 、本基金管理人聘请与托相互独立的具有证券期 、本基金管理人聘请与托相互独立的具有证券期 、本基金管理人聘请与托相互独立的具有证券期 、本基金管理人聘请与托相互独立的具有证券期 、本基金管理人聘请与托相互独立的具有证券期 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所及其注册对本基金年度财报表进行 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所及其注册对本基金年度财报表进行 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所及其注册对本基金年度财报表进行 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所及其注册对本基金年度财报表进行 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所及其注册对本基金年度财报表进行 审计。
2、会计师事务所更换经办注册,应先征得基金管理 、会计师事务所更换经办注册,应先征得基金管理 、会计师事务所更换经办注册,应先征得基金管理 、会计师事务所更换经办注册,应先征得基金管理 、会计师事务所更换经办注册,应先征得基金管理 、会计师事务所更换经办注册,应先征得基金管理 、会计师事务所更换经办注册,应先征得基金管理 、会计师事务所更换经办注册,应先征得基金管理 人和基金托管 人和基金托管 人同意。
3、基金管理人(或托)认为有充足由更换会计师事务所,须经 、基金管理人(或托)认为有充足由更换会计师事务所,须经 、基金管理人(或托)认为有充足由更换会计师事务所,须经 、基金管理人(或托)认为有充足由更换会计师事务所,须经 、基金管理人(或托)认为有充足由更换会计师事务所,须经 、基金管理人(或托)认为有充足由更换会计师事务所,须经 、基金管理人(或托)认为有充足由更换会计师事务所,须经 、基金管理人(或托)认为有充足由更换会计师事务所,须经 、基金管理人(或托)认为有充足由更换会计师事务所,须经 、基金管理人(或托)认为有充足由更换会计师事务所,须经 基金托管人(或理)同意。更换会计师事务所应在 基金托管人(或理)同意。更换会计师事务所应在 基金托管人(或理)同意。更换会计师事务所应在 基金托管人(或理)同意。更换会计师事务所应在 2日内在指定媒介上 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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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部分 基金的信息披露
本基金 的信息披露应符合《法》、运作办本基金 的信息披露应符合《法》、运作办本基金 的信息披露应符合《法》、运作办本基金 的信息披露应符合《法》、运作办本基金 的信息披露应符合《法》、运作办本基金 的信息披露应符合《法》、运作办本基金 的信息披露应符合《法》、运作办本基金 的信息披露应符合《法》、运作办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
本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 包括管理、托召集份额持有本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 包括管理、托召集份额持有本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 包括管理、托召集份额持有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及其日常机构等法律、 行政 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定的自然 人、法和非组织。
本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以保护份额持有利益为根出发点,按照法律 本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以保护份额持有利益为根出发点,按照法律 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定披露基金信息,并保所真实性、 准确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定披露基金信息,并保所真实性、 准确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定披露基金信息,并保所真实性、 准确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定披露基金信息,并保所真实性、 准确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定披露基金信息,并保所真实性、 准确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定披露基金信息,并保所真实性、 准确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定披露基金信息,并保所真实性、 准确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定披露基金信息,并保所真实性、 准确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定披露基金信息,并保所真实性、 准确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定披露基金信息,并保所真实性、 准确完整性、及时简明和易得。
本基金信 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在中国证监会规定时间内,将予的本基金信 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在中国证监会规定时间内,将予的息通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全性报刊(以下简称“”)及互联网 息通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全性报刊(以下简称“”)及互联网 息通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全性报刊(以下简称“”)及互联网 息通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全性报刊(以下简称“”)及互联网 息通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全性报刊(以下简称“”)及互联网 息通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全性报刊(以下简称“”)及互联网 息通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全性报刊(以下简称“”)及互联网 息通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全性报刊(以下简称“”)及互联网 息通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全性报刊(以下简称“”)及互联网 息通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全性报刊(以下简称“”)及互联网 站(以下简称“指定网”)等媒介披露,并保证基金投资者能够按照《合 站(以下简称“指定网”)等媒介披露,并保证基金投资者能够按照《合 站(以下简称“指定网”)等媒介披露,并保证基金投资者能够按照《合 站(以下简称“指定网”)等媒介披露,并保证基金投资者能够按照《合 站(以下简称“指定网”)等媒介披露,并保证基金投资者能够按照《合 站(以下简称“指定网”)等媒介披露,并保证基金投资者能够按照《合 站(以下简称“指定网”)等媒介披露,并保证基金投资者能够按照《合 站(以下简称“指定网”)等媒介披露,并保证基金投资者能够按照《合 站(以下简称“指定网”)等媒介披露,并保证基金投资者能够按照《合 站(以下简称“指定网”)等媒介披露,并保证基金投资者能够按照《合 站(以下简称“指定网”)等媒介披露,并保证基金投资者能够按照《合 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查阅或者复制公开披露信息资料。
本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公开的,不得有下列行为:
1、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对证券投资业绩进行预测;
3、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担损失;
4、诋毁其他基金管理人托或者销售机构;
5、登载任何自然人法和 、登载任何自然人法和 、登载任何自然人法和 、登载任何自然人法和 非法人 组织的祝贺性、恭维或推荐文字; 组织的祝贺性、恭维或推荐文字;
6、中国证监会禁止的其他行为。
本基金公开披 露的信息应采用中文。同时外,本基金公开披 露的信息应采用中文。同时外,本基金公开披 露的信息应采用中文。同时外,露义务人应保证不同文本的内容一致。之间发生歧,以中为 露义务人应保证不同文本的内容一致。之间发生歧,以中为 露义务人应保证不同文本的内容一致。之间发生歧,以中为 准。
本基金公开披露的信息采用阿拉伯数字;除特别说明外,货币 单位为人民本基金公开披露的信息采用阿拉伯数字;除特别说明外,货币 单位为人民本基金公开披露的信息采用阿拉伯数字;除特别说明外,货币 单位为人民元。
一、 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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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基金招募说明书、合同托管协议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基金募集申请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后,管理人在份额发售的 3日前, 将基金 招募说明书、合同摘要登载在指定报刊和网站上;管理人将基金 招募说明书、合同摘要登载在指定报刊和网站上;管理人将基金 招募说明书、合同摘要登载在指定报刊和网站上;管理人将基金 招募说明书、合同摘要登载在指定报刊和网站上;管理人托管人应当将基金合同、协议登载在网站上。
1、基金招募说明书应当最大限度地披露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全部事项, 、基金招募说明书应当最大限度地披露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全部事项, 、基金招募说明书应当最大限度地披露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全部事项, 、基金招募说明书应当最大限度地披露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全部事项, 、基金招募说明书应当最大限度地披露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全部事项, 、基金招募说明书应当最大限度地披露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全部事项, 、基金招募说明书应当最大限度地披露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全部事项, 、基金招募说明书应当最大限度地披露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全部事项, 、基金招募说明书应当最大限度地披露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全部事项, 、基金招募说明书应当最大限度地披露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全部事项, 说明基金认购、申和赎回安排投资产品特性风险揭示信息披 说明基金认购、申和赎回安排投资产品特性风险揭示信息披 说明基金认购、申和赎回安排投资产品特性风险揭示信息披 说明基金认购、申和赎回安排投资产品特性风险揭示信息披 说明基金认购、申和赎回安排投资产品特性风险揭示信息披 说明基金认购、申和赎回安排投资产品特性风险揭示信息披 露及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等内容。本合同生效后, 露及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等内容。本合同生效后, 基金招募说明书的信息发 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新招募说明书 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新招募说明书 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新招募说明书 并登载在 指定网站上;基金招募说明书其他信息发生变更的,管理人至少每年新一 指定网站上;基金招募说明书其他信息发生变更的,管理人至少每年新一 指定网站上;基金招募说明书其他信息发生变更的,管理人至少每年新一 次。
基金终止运作的,管理人不再更新招募说明书2、基金合同是界定当事人的各项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份额 、基金合同是界定当事人的各项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份额 、基金合同是界定当事人的各项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份额 、基金合同是界定当事人的各项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份额 、基金合同是界定当事人的各项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份额 、基金合同是界定当事人的各项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份额 、基金合同是界定当事人的各项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份额 、基金合同是界定当事人的各项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份额 、基金合同是界定当事人的各项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份额 、基金合同是界定当事人的各项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份额 持有人大 会召开的规则及具体程序,说明基金产品特性等涉投资者重持有人大 会召开的规则及具体程序,说明基金产品特性等涉投资者重利益的事项法律文件。
3、基金托管协议是界定人和理在财产保及运 、基金托管协议是界定人和理在财产保及运 、基金托管协议是界定人和理在财产保及运 、基金托管协议是界定人和理在财产保及运 、基金托管协议是界定人和理在财产保及运 、基金托管协议是界定人和理在财产保及运 、基金托管协议是界定人和理在财产保及运 、基金托管协议是界定人和理在财产保及运 、基金托管协议是界定人和理在财产保及运 、基金托管协议是界定人和理在财产保及运 作监督等活动中的权利、义务关系法律文件。
4、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是招募说明书的摘文件,用于向投者提供简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是招募说明书的摘文件,用于向投者提供简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是招募说明书的摘文件,用于向投者提供简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是招募说明书的摘文件,用于向投者提供简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是招募说明书的摘文件,用于向投者提供简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是招募说明书的摘文件,用于向投者提供简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是招募说明书的摘文件,用于向投者提供简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是招募说明书的摘文件,用于向投者提供简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是招募说明书的摘文件,用于向投者提供简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是招募说明书的摘文件,用于向投者提供简 明的基金 概要信息。《合同》生效后,明的基金 概要信息。《合同》生效后,明的基金 概要信息。《合同》生效后,明的基金 概要信息。《合同》生效后,明的基金 概要信息。《合同》生效后,明的基金 概要信息。《合同》生效后,明的基金 概要信息。《合同》生效后,明的基金 概要信息。《合同》生效后,产品资料概要的信息发生重大变 产品资料概要的信息发生重大变 产品资料概要的信息发生重大变 产品资料概要的信息发生重大变 更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新产品资料概要并登载指定 更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新产品资料概要并登载指定 更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新产品资料概要并登载指定 更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新产品资料概要并登载指定 网站及基金销售机构或营业点;产品资料概要其他信息发生变更的, 网站及基金销售机构或营业点;产品资料概要其他信息发生变更的, 网站及基金销售机构或营业点;产品资料概要其他信息发生变更的, 网站及基金销售机构或营业点;产品资料概要其他信息发生变更的, 网站及基金销售机构或营业点;产品资料概要其他信息发生变更的, 网站及基金销售机构或营业点;产品资料概要其他信息发生变更的, 网站及基金销售机构或营业点;产品资料概要其他信息发生变更的, 网站及基金销售机构或营业点;产品资料概要其他信息发生变更的, 网站及基金销售机构或营业点;产品资料概要其他信息发生变更的, 网站及基金销售机构或营业点;产品资料概要其他信息发生变更的, 基金管理人至少每年更新一次。终止运作的,不再产品 基金管理人至少每年更新一次。终止运作的,不再产品 基金管理人至少每年更新一次。终止运作的,不再产品 资料概要。
(二)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基金管理人应当就份额发售的具体事宜编制公告,并在披 基金管理人应当就份额发售的具体事宜编制公告,并在披 露招募说明书的当日登载于指定报刊和网站上。
(三)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本合 同生效的次日指定报刊和网站上登载同生效公告。
(四)基金净值信息
本基金合同生效后,在开始办理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前管人应当 本基金合同生效后,在开始办理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前管人应当 本基金合同生效后,在开始办理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前管人应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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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少每周公告一次基金资产净值和份额。
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后,管人应当 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后,管人应当 在不晚于每个开放日 的次日,通过指定网站、基金销售机构或者营业点披露开放份额 的次日,通过指定网站、基金销售机构或者营业点披露开放份额 的次日,通过指定网站、基金销售机构或者营业点披露开放份额 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半 年度和最后一日的次,指定网站披露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半 年度和最后一日的次,指定网站披露年度和最后一日的基金份额净值累计。
(五)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合同、招募说明书等信息披露文件上载份额申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合同、招募说明书等信息披露文件上载份额申 购、赎回价格的计算方式 购、赎回价格的计算方式 及有关申购、赎回费率,并保证投资人能够在基金销售 及有关申购、赎回费率,并保证投资人能够在基金销售 及有关申购、赎回费率,并保证投资人能够在基金销售 机构网站或营业点查阅者复制前述信息资料。
(六)基金定期报告
,包括年度、中和季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年结束之日起 三个月 内, 编制完成基金年度报告内, 编制完成基金年度报告将年 度报告登载在指定网站上 ,并将年提示性公刊度报告登载在指定网站上 ,并将年提示性公刊。基金年 。基金年 度报告中的财务会计应当经过 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所 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所 审计 。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上半年结束之日起 两个 月内,编制完成基金 月内,编制完成基金 中期 报告, 将 中期报告登载在指定网站上 ,并将提示性公刊。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季度结束之日起 15 个工作日内, 编制完成基金季度报告个工作日内, 编制完成基金季度报告将季度报告登载在指定网站上, 并将季度报告 提示性公告 登载在 指定报刊 上。
基金合同生效不足 2个月的,本基金管理人可以不编制当期 季度报告、中个月的,本基金管理人可以不编制当期 季度报告、中个月的,本基金管理人可以不编制当期 季度报告、中报告或者年度。
报告期内出现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 比例达到或超过总20% 的 情形,为保障其他投资者利益基金管理人至少应当在季度报告、中期年 情形,为保障其他投资者利益基金管理人至少应当在季度报告、中期年 情形,为保障其他投资者利益基金管理人至少应当在季度报告、中期年 情形,为保障其他投资者利益基金管理人至少应当在季度报告、中期年 情形,为保障其他投资者利益基金管理人至少应当在季度报告、中期年 度报告等定期文件中“影响投资者 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项下披露该度报告等定期文件中“影响投资者 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项下披露该度报告等定期文件中“影响投资者 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项下披露该的类别、报告期末持有 份额及占比内变化情况本基金特的类别、报告期末持有 份额及占比内变化情况本基金特的类别、报告期末持有 份额及占比内变化情况本基金特风险。
本基 金持续运作过程中,应当在基年度报告和期披露组合资 金持续运作过程中,应当在基年度报告和期披露组合资 产情况及其流动性风险分析等。
(七)临时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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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基金发生重大事件,有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在 2日内编制临时报告书, 日内编制临时报告书, 并登载在指定报刊和网站上。
前款所称重大事件,是指可能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或者的价格产 前款所称重大事件,是指可能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或者的价格产 生重大影响的下列事件:
1、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召开及决定事项;
2、《基金合同》终止清算; 、《基金合同》终止清算;
3、 转换基金运作方式基金合并 ;
4、更换基金管理人托份额登记机构,改聘会计师事 、更换基金管理人托份额登记机构,改聘会计师事 、更换基金管理人托份额登记机构,改聘会计师事 、更换基金管理人托份额登记机构,改聘会计师事 、更换基金管理人托份额登记机构,改聘会计师事 、更换基金管理人托份额登记机构,改聘会计师事 、更换基金管理人托份额登记机构,改聘会计师事 、更换基金管理人托份额登记机构,改聘会计师事 、更换基金管理人托份额登记机构,改聘会计师事 、更换基金管理人托份额登记机构,改聘会计师事 务所;
5、基金管理人委托服务机构 、基金管理人委托服务机构 、基金管理人委托服务机构 、基金管理人委托服务机构 、基金管理人委托服务机构 代为办理基金的份额登记、核算估值等 代为办理基金的份额登记、核算估值等 代为办理基金的份额登记、核算估值等 代为办理基金的份额登记、核算估值等 代为办理基金的份额登记、核算估值等 代为办理基金的份额登记、核算估值等 事项,基金托管人委服务机构代为办理的核算、估值复等; 事项,基金托管人委服务机构代为办理的核算、估值复等; 事项,基金托管人委服务机构代为办理的核算、估值复等; 事项,基金托管人委服务机构代为办理的核算、估值复等; 事项,基金托管人委服务机构代为办理的核算、估值复等; 事项,基金托管人委服务机构代为办理的核算、估值复等; 事项,基金托管人委服务机构代为办理的核算、估值复等; 事项,基金托管人委服务机构代为办理的核算、估值复等; 事项,基金托管人委服务机构代为办理的核算、估值复等; 事项,基金托管人委服务机构代为办理的核算、估值复等; 事项,基金托管人委服务机构代为办理的核算、估值复等;
6、基金管理人托的法定名称住所发生变更;
7、基金管理人变更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股权的东实际控制 、基金管理人变更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股权的东实际控制 、基金管理人变更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股权的东实际控制 、基金管理人变更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股权的东实际控制 、基金管理人变更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股权的东实际控制 、基金管理人变更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股权的东实际控制 、基金管理人变更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股权的东实际控制 、基金管理人变更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股权的东实际控制 、基金管理人变更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股权的东实际控制 、基金管理人变更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股权的东实际控制 人变更;
8、基金募集期延长;
9、基金管理人的 基金管理人的 基金管理人的 高级管理 人员、基金经高级管理 人员、基金经高级管理 人员、基金经高级管理 人员、基金经和基金托管人 和基金托管人 和基金托管人 专门 基金托管部专门 基金托管部专门 基金托管部负责人 发生变动 ;
10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在最近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在最近 12 个月内变更超过 百分之五十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专门部的主要业务员在 最近 12个月内变动超过百分之 个月内变动超过百分之 三十 ;
11 、涉及基金管理业务财产托的诉讼或 仲裁 ;
12 、基金管理人或其高级员经因业务相关行为受到 、基金管理人或其高级员经因业务相关行为受到 、基金管理人或其高级员经因业务相关行为受到 重大行政处罚、刑事,基金托管 人或其专门部负责因重大行政处罚、刑事,基金托管 人或其专门部负责因重大行政处罚、刑事,基金托管 人或其专门部负责因业务相关行为受到重大政处罚、刑事;
13、基金管理人运用财产买卖、 托及其控股东基金管理人运用财产买卖、 托及其控股东基金管理人运用财产买卖、 托及其控股东基金管理人运用财产买卖、 托及其控股东基金管理人运用财产买卖、 托及其控股东基金管理人运用财产买卖、 托及其控股东基金管理人运用财产买卖、 托及其控股东基金管理人运用财产买卖、 托及其控股东基金管理人运用财产买卖、 托及其控股东基金管理人运用财产买卖、 托及其控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发行证 券承销期内实际控制人或者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发行证 券承销期内实际控制人或者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发行证 券承销期内实际控制人或者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发行证 券承销期内实际控制人或者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发行证 券承销期内券,或者从事其他重大关联交易项但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14、基金收益分配事项;
15、 管理费托、 管理费托、 管理费托申购费 、赎回申购费 、赎回等费用计 提标准、计方式和费率发 提标准、计方式和费率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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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变更;
16、基金份额净值 计价错误达0.5% ;
17 、本基金开始办理申购赎回;
18 、本基金发生巨额赎回并延期办理;
19 、本基金连续发生巨额赎回并暂停接受申请或延缓支付款项;
20、本基金暂停接受申购赎回请或重新;
21、本基金发生涉及申购赎回事项调整或潜在影响投资者等重大 、本基金发生涉及申购赎回事项调整或潜在影响投资者等重大 、本基金发生涉及申购赎回事项调整或潜在影响投资者等重大 事项时;
22、基金管理人采用摆动定价机制进行估值;
23、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认为可能对份额持有权益或者的价 、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认为可能对份额持有权益或者的价 格产生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或中国证监 会规定的其他事项。
(八)澄清公告
在本基金合同存续期限内,任何公共媒体中出现的或者市场上流传消息 在本基金合同存续期限内,任何公共媒体中出现的或者市场上流传消息 可能对基金份额 价格产生误导性影响或者引起较大波动,以及损害可能对基金份额 价格产生误导性影响或者引起较大波动,以及损害持有人权益的,相关信息披露义务知悉后应当立即对该消进行公开澄清并 持有人权益的,相关信息披露义务知悉后应当立即对该消进行公开澄清并 持有人权益的,相关信息披露义务知悉后应当立即对该消进行公开澄清并 将有关情况立即报告中国证监会。
(九)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的事项,应当依法报中国证监备案并予以公告。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的事项,应当依法报中国证监备案并予以公告。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的事项,应当依法报中国证监备案并予以公告。 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集应当至少提前 30 日公告基金份额持有人大 日公告基金份额持有人大 会的召开时间、议形式审事项程序和表决方等。
基金份额 持有人依法自行召集基金 份额大会,本管理、持有人依法自行召集基金 份额大会,本管理、持有人依法自行召集基金 份额大会,本管理、托管人对基金份额持有大会决定的事项不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召集应 托管人对基金份额持有大会决定的事项不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召集应 当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十)清算报告
基金合同终止的,管理人应当依法组织财产清算小对进 基金合同终止的,管理人应当依法组织财产清算小对进 行清算并作出报告。基金财产小组应当将登载在指定网站上, 行清算并作出报告。基金财产小组应当将登载在指定网站上, 行清算并作出报告。基金财产小组应当将登载在指定网站上, 行清算并作出报告。基金财产小组应当将登载在指定网站上, 行清算并作出报告。基金财产小组应当将登载在指定网站上, 行清算并作出报告。基金财产小组应当将登载在指定网站上, 行清算并作出报告。基金财产小组应当将登载在指定网站上, 行清算并作出报告。基金财产小组应当将登载在指定网站上, 行清算并作出报告。基金财产小组应当将登载在指定网站上, 行清算并作出报告。基金财产小组应当将登载在指定网站上, 并将清算报告提示性公登载在指定刊上。
(十一)本基金投资存托凭证的信息披露依照境内上市交易股票执行。
(十 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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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
基金管理人、托应当建立健全信息披露制度,指定 基金管理人、托应当建立健全信息披露制度,指定 基金管理人、托应当建立健全信息披露制度,指定 专门部及 高级管理人员 负责管理信息披露事务。
基金信息 披露义务人公开,应当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基金信息 披露义务人公开,应当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 等法规 的规定。
基金托管人应当按照相关法律规、中国证监会的定和《合同》约 基金托管人应当按照相关法律规、中国证监会的定和《合同》约 基金托管人应当按照相关法律规、中国证监会的定和《合同》约 基金托管人应当按照相关法律规、中国证监会的定和《合同》约 定,对基金管理人编制的资产净值、 份额申购赎回价格定,对基金管理人编制的资产净值、 份额申购赎回价格定,对基金管理人编制的资产净值、 份额申购赎回价格定,对基金管理人编制的资产净值、 份额申购赎回价格基金定期报告 、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清算报告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清算报告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清算报告 等公开披 露的相关基金信息进行复核、审查,并向管理人 进行书面或电子确认 。
基金管理人、托应当在指定 基金管理人、托应当在指定 基金管理人、托应当在指定 基金管理人、托应当在指定 基金管理人、托应当在指定 报刊 中选择一家报刊披露本基金信息。 中选择一家报刊披露本基金信息。 中选择一家报刊披露本基金信息。 中选择一家报刊披露本基金信息。 中选择一家报刊披露本基金信息。 基金 管理人、托应当向中国证监会电子披露网站报送拟的基金 管理人、托应当向中国证监会电子披露网站报送拟的信息,并保证相关报送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
基金管理人、托除依法在指定媒介上披露信息外,还可以根据需要 基金管理人、托除依法在指定媒介上披露信息外,还可以根据需要 基金管理人、托除依法在指定媒介上披露信息外,还可以根据需要 在其他公共 媒介 披露信息,但是其他公共 披露信息,但是其他公共 媒介 不得早于指定媒介披露信息,并且 不得早于指定媒介披露信息,并且 在不同媒介上披露一信息的内容应当致。
为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公开的出具审计报告、法律意见书专 为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公开的出具审计报告、法律意见书专 业机构,应当制作工底稿并将相关档案至少保存到《基金合同》终止后 业机构,应当制作工底稿并将相关档案至少保存到《基金合同》终止后 业机构,应当制作工底稿并将相关档案至少保存到《基金合同》终止后 业机构,应当制作工底稿并将相关档案至少保存到《基金合同》终止后 业机构,应当制作工底稿并将相关档案至少保存到《基金合同》终止后 业机构,应当制作工底稿并将相关档案至少保存到《基金合同》终止后 业机构,应当制作工底稿并将相关档案至少保存到《基金合同》终止后 业机构,应当制作工底稿并将相关档案至少保存到《基金合同》终止后 业机构,应当制作工底稿并将相关档案至少保存到《基金合同》终止后 业机构,应当制作工底稿并将相关档案至少保存到《基金合同》终止后 10 年。
基金管理人、托除按法律规要求披露信息外,也可着眼于为投资 基金管理人、托除按法律规要求披露信息外,也可着眼于为投资 基金管理人、托除按法律规要求披露信息外,也可着眼于为投资 者决策提供有用信息的角度,在保证公平对待投资、不误导影响基 者决策提供有用信息的角度,在保证公平对待投资、不误导影响基 者决策提供有用信息的角度,在保证公平对待投资、不误导影响基 者决策提供有用信息的角度,在保证公平对待投资、不误导影响基 金正常投资操作的前提下,自主升信息披露服务质量。具体要求应当符合中 金正常投资操作的前提下,自主升信息披露服务质量。具体要求应当符合中 金正常投资操作的前提下,自主升信息披露服务质量。具体要求应当符合中 国证监会及自律规则的相关定。前述主披露如产生信息费用,该不 国证监会及自律规则的相关定。前述主披露如产生信息费用,该不 国证监会及自律规则的相关定。前述主披露如产生信息费用,该不 得从基金财产中列支。
三、 信息披露文件的存放与查阅 信息披露文件的存放与查阅 信息披露文件的存放与查阅 信息披露文件的存放与查阅 信息披露文件的存放与查阅 信息披露文件的存放与查阅
依法 必须披露的信息发布后,基金管理人、托应当按照相关律依法 必须披露的信息发布后,基金管理人、托应当按照相关律依法 必须披露的信息发布后,基金管理人、托应当按照相关律依法 必须披露的信息发布后,基金管理人、托应当按照相关律规定将信息置备于各自住所,供社会公众查阅、复制。
四、 本基金信息披露事项以法律规定及 本基金信息披露事项以法律规定及 本基金信息披露事项以法律规定及 本基金信息披露事项以法律规定及 本基金信息披露事项以法律规定及 本基金信息披露事项以法律规定及 本基金信息披露事项以法律规定及 本基金信息披露事项以法律规定及 基金合同 基金合同 约定的内容为准。 约定的内容为准。 约定的内容为准。 约定的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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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部分 风险揭示
本基金为混合型,其预期收益及风险水平高于债券与货币市 本基金为混合型,其预期收益及风险水平高于债券与货币市 场基金,低于股票型属中高预期收益和风险水平的投资品种。
一、 投资于富国天合稳健优选混型证券基金的主要风险 投资于富国天合稳健优选混型证券基金的主要风险 投资于富国天合稳健优选混型证券基金的主要风险 投资于富国天合稳健优选混型证券基金的主要风险 投资于富国天合稳健优选混型证券基金的主要风险 投资于富国天合稳健优选混型证券基金的主要风险 投资于富国天合稳健优选混型证券基金的主要风险 投资于富国天合稳健优选混型证券基金的主要风险 投资于富国天合稳健优选混型证券基金的主要风险 投资于富国天合稳健优选混型证券基金的主要风险 投资于富国天合稳健优选混型证券基金的主要风险
1、市场风险
证券市场价格因受经济素、政治投资心理和交易制度等各种的 证券市场价格因受经济素、政治投资心理和交易制度等各种的 证券市场价格因受经济素、政治投资心理和交易制度等各种的 证券市场价格因受经济素、政治投资心理和交易制度等各种的 影响而引起的波动,将对本基金资产生潜在风险主要包括:
(1)政策风险
货币政策、财产业等国家的变化对证券市场生一定影 货币政策、财产业等国家的变化对证券市场生一定影 货币政策、财产业等国家的变化对证券市场生一定影 响,导致市场价格波动影基金收益而产生风险。
(2)经济周期风险
证券市场是国民经济的晴雨表,而运 证券市场是国民经济的晴雨表,而运 行具有周期性的特点。宏观经济运 行具有周期性的特点。宏观经济运 行状况将对证券市场的收益水平产生影响,从而风险。
(3)利率风险
金融市场利率波动会导致股票及债券的价格和收益变,同时 金融市场利率波动会导致股票及债券的价格和收益变,同时 直接影响企业的融资成本和利润水平。基金投于股票债券,收益会受到 直接影响企业的融资成本和利润水平。基金投于股票债券,收益会受到 直接影响企业的融资成本和利润水平。基金投于股票债券,收益会受到 利率变化的影响。
(4)上市公司经营风险
上市公司的经营状况受多种因素影响,如场、技术竞争管理财务等 上市公司的经营状况受多种因素影响,如场、技术竞争管理财务等 上市公司的经营状况受多种因素影响,如场、技术竞争管理财务等 上市公司的经营状况受多种因素影响,如场、技术竞争管理财务等 上市公司的经营状况受多种因素影响,如场、技术竞争管理财务等 上市公司的经营状况受多种因素影响,如场、技术竞争管理财务等 都会导致公司盈利发生变化,从而基金投资收益。
(5)购买力风险
如果发生通货膨胀, 基金投资于证券所获得的收益可能会被抵消如果发生通货膨胀, 基金投资于证券所获得的收益可能会被抵消如果发生通货膨胀, 基金投资于证券所获得的收益可能会被抵消如果发生通货膨胀, 基金投资于证券所获得的收益可能会被抵消如果发生通货膨胀, 基金投资于证券所获得的收益可能会被抵消如果发生通货膨胀, 基金投资于证券所获得的收益可能会被抵消如果发生通货膨胀, 基金投资于证券所获得的收益可能会被抵消如果发生通货膨胀, 基金投资于证券所获得的收益可能会被抵消如果发生通货膨胀, 基金投资于证券所获得的收益可能会被抵消如果发生通货膨胀, 基金投资于证券所获得的收益可能会被抵消从而影响基金资产的保值增。
2、信用风险
指基金在交易过程发生收违约,或者所投资债券之行人出现、 指基金在交易过程发生收违约,或者所投资债券之行人出现、 指基金在交易过程发生收违约,或者所投资债券之行人出现、 指基金在交易过程发生收违约,或者所投资债券之行人出现、 指基金在交易过程发生收违约,或者所投资债券之行人出现、 指基金在交易过程发生收违约,或者所投资债券之行人出现、 指基金在交易过程发生收违约,或者所投资债券之行人出现、 指基金在交易过程发生收违约,或者所投资债券之行人出现、 指基金在交易过程发生收违约,或者所投资债券之行人出现、 指基金在交易过程发生收违约,或者所投资债券之行人出现、 拒绝支付到期本息,导致基金资产损失。
3、债券收益率曲线 变动风险。是指与、债券收益率曲线 变动风险。是指与、债券收益率曲线 变动风险。是指与、债券收益率曲线 变动风险。是指与、债券收益率曲线 变动风险。是指与、债券收益率曲线 变动风险。是指与、债券收益率曲线 变动风险。是指与、债券收益率曲线 变动风险。是指与、债券收益率曲线 变动风险。是指与、债券收益率曲线变动风险。是指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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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平行移动有关的风险,单一久期指标并不能充分反映这存在。
4、再投 资风险。反映了利率下降对固定收益证券息入、再投 资风险。反映了利率下降对固定收益证券息入、再投 资风险。反映了利率下降对固定收益证券息入、再投 资风险。反映了利率下降对固定收益证券息入、再投 资风险。反映了利率下降对固定收益证券息入、再投 资风险。反映了利率下降对固定收益证券息入、再投 资风险。反映了利率下降对固定收益证券息入、再投 资风险。反映了利率下降对固定收益证券息入、再投 资风险。反映了利率下降对固定收益证券息入、再投 资风险。反映了利率下降对固定收益证券息入资收益的影响,这与利率上升所带来价格风险(即前面提到)互 资收益的影响,这与利率上升所带来价格风险(即前面提到)互 资收益的影响,这与利率上升所带来价格风险(即前面提到)互 资收益的影响,这与利率上升所带来价格风险(即前面提到)互 为消长。具体当利率下降时,基金从投资的固定收益证券所得息入进行 为消长。具体当利率下降时,基金从投资的固定收益证券所得息入进行 为消长。具体当利率下降时,基金从投资的固定收益证券所得息入进行 再投资时,将获得较少的收益率
5、流动性风险
指基金资产不能迅速转变成现,或者应付可出的投大额赎回 指基金资产不能迅速转变成现,或者应付可出的投大额赎回 的风险。
在开放式基金交易过程中,可能会发生巨额赎回的情形。产 在开放式基金交易过程中,可能会发生巨额赎回的情形。产 在开放式基金交易过程中,可能会发生巨额赎回的情形。产 生基金仓位调整的困难,导致流动性风险甚至影响份额净值。
6、管理风险
在基金管理运作过程中,可能因人对经济形势和证券市场等判断有 在基金管理运作过程中,可能因人对经济形势和证券市场等判断有 误、获取的信息不全等影响基金收益水 平。管理人和托误、获取的信息不全等影响基金收益水 平。管理人和托误、获取的信息不全等影响基金收益水 平。管理人和托平、管理手段和技术等对基金收益水存在影响。
7、操作或技术风险
指相关当事人在业务各环节操作过程中,因内部控制存缺陷或者为素 指相关当事人在业务各环节操作过程中,因内部控制存缺陷或者为素 造成操作失误或违反 操作规程等引致的风险,例如越权违交易、会计部门欺 操作规程等引致的风险,例如越权违交易、会计部门欺 操作规程等引致的风险,例如越权违交易、会计部门欺 操作规程等引致的风险,例如越权违交易、会计部门欺 诈、 交易错误IT 系统故障等风险。
在开放式基金的各种交易行为或 者后台运作中,可能因技术系统故障在开放式基金的各种交易行为或 者后台运作中,可能因技术系统故障者差错而影响交易的正常进行或导致投资利益受到。这种技术风险可 者差错而影响交易的正常进行或导致投资利益受到。这种技术风险可 能来自基金管理公司、注册登记机 构销售证券交易所结算能来自基金管理公司、注册登记机 构销售证券交易所结算能来自基金管理公司、注册登记机 构销售证券交易所结算能来自基金管理公司、注册登记机 构销售证券交易所结算能来自基金管理公司、注册登记机 构销售证券交易所结算构等。
8、合规性风险
指基金管理或运作过程中,违反 国家法律、规的定者投资指基金管理或运作过程中,违反 国家法律、规的定者投资指基金管理或运作过程中,违反 国家法律、规的定者投资指基金管理或运作过程中,违反 国家法律、规的定者投资法规及基金合同有关定的风险。
9、基金投资科创板股票的风险
本基 金可根据投资目标、策略需要或市场环境的变化,选择将部分本基 金可根据投资目标、策略需要或市场环境的变化,选择将部分本基 金可根据投资目标、策略需要或市场环境的变化,选择将部分金 资产投 于科创板股票或选择不将基金,并非必然资产投 于科创板股票或选择不将基金,并非必然资于科创板股票。本基金投上市交 易将承担因条件、资于科创板股票。本基金投上市交 易将承担因条件、资于科创板股票。本基金投上市交易将承担因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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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规则、退市制度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具体包括以下:
(1)公司治理风险。科创板股票发行实注册制, 上市条件与主不同)公司治理风险。科创板股票发行实注册制, 上市条件与主不同)公司治理风险。科创板股票发行实注册制, 上市条件与主不同)公司治理风险。科创板股票发行实注册制, 上市条件与主不同)公司治理风险。科创板股票发行实注册制, 上市条件与主不同)公司治理风险。科创板股票发行实注册制, 上市条件与主不同)公司治理风险。科创板股票发行实注册制, 上市条件与主不同)公司治理风险。科创板股票发行实注册制, 上市条件与主不同)公司治理风险。科创板股票发行实注册制, 上市条件与主不同)公司治理风险。科创板股票发行实注册制, 上市条件与主不同科创板上市公司的股权激励制度更为灵活,可能存在表决差异安排。
(2)流动性风险。由于参与科创板投资 有一定的门槛要求,)流动性风险。由于参与科创板投资 有一定的门槛要求,)流动性风险。由于参与科创板投资 有一定的门槛要求,)流动性风险。由于参与科创板投资 有一定的门槛要求,)流动性风险。由于参与科创板投资 有一定的门槛要求,)流动性风险。由于参与科创板投资 有一定的门槛要求,)流动性风险。由于参与科创板投资 有一定的门槛要求,)流动性风险。由于参与科创板投资 有一定的门槛要求,)流动性风险。由于参与科创板投资 有一定的门槛要求,)流动性风险。由于参与科创板投资 有一定的门槛要求,者可能以机构投资为主。在决策上具有一定的趋同性,将会造 者可能以机构投资为主。在决策上具有一定的趋同性,将会造 者可能以机构投资为主。在决策上具有一定的趋同性,将会造 成市场的流动性风险。
(3)集中投资风险。科创 )集中投资风险。科创 )集中投资风险。科创 )集中投资风险。科创 板将集中以成长性的科技创新企业为主。由于投 板将集中以成长性的科技创新企业为主。由于投 板将集中以成长性的科技创新企业为主。由于投 板将集中以成长性的科技创新企业为主。由于投 板将集中以成长性的科技创新企业为主。由于投 板将集中以成长性的科技创新企业为主。由于投 板将集中以成长性的科技创新企业为主。由于投 入规模大、技术迭代快盈利周期长等行业特点,科创板企的收及水平 入规模大、技术迭代快盈利周期长等行业特点,科创板企的收及水平 入规模大、技术迭代快盈利周期长等行业特点,科创板企的收及水平 入规模大、技术迭代快盈利周期长等行业特点,科创板企的收及水平 具有较大不确定性,可能存在公开发行时和上市后仍无法盈利的情形。
(4)退市风险。科创板的标准、程序和执行较主更为严格:
1)退市情形更多。当上公司出现新增值低于规定标准、信息披露或者 )退市情形更多。当上公司出现新增值低于规定标准、信息披露或者 )退市情形更多。当上公司出现新增值低于规定标准、信息披露或者 )退市情形更多。当上公司出现新增值低于规定标准、信息披露或者 )退市情形更多。当上公司出现新增值低于规定标准、信息披露或者 )退市情形更多。当上公司出现新增值低于规定标准、信息披露或者 )退市情形更多。当上公司出现新增值低于规定标准、信息披露或者 )退市情形更多。当上公司出现新增值低于规定标准、信息披露或者 )退市情形更多。当上公司出现新增值低于规定标准、信息披露或者 )退市情形更多。当上公司出现新增值低于规定标准、信息披露或者 规范运作存在重大缺陷的情形,将直接导致退市;
2)退市时间更短。因科创板取消了暂停上和恢复程序,此存在对 )退市时间更短。因科创板取消了暂停上和恢复程序,此存在对 )退市时间更短。因科创板取消了暂停上和恢复程序,此存在对 )退市时间更短。因科创板取消了暂停上和恢复程序,此存在对 )退市时间更短。因科创板取消了暂停上和恢复程序,此存在对 )退市时间更短。因科创板取消了暂停上和恢复程序,此存在对 )退市时间更短。因科创板取消了暂停上和恢复程序,此存在对 )退市时间更短。因科创板取消了暂停上和恢复程序,此存在对 )退市时间更短。因科创板取消了暂停上和恢复程序,此存在对 )退市时间更短。因科创板取消了暂停上和恢复程序,此存在对 应当退市的企业直接终止上情形;
3)执行标准更严。当上市公司明显丧失持续经营能力,仅依赖与主 )执行标准更严。当上市公司明显丧失持续经营能力,仅依赖与主 )执行标准更严。当上市公司明显丧失持续经营能力,仅依赖与主 )执行标准更严。当上市公司明显丧失持续经营能力,仅依赖与主 )执行标准更严。当上市公司明显丧失持续经营能力,仅依赖与主 )执行标准更严。当上市公司明显丧失持续经营能力,仅依赖与主 )执行标准更严。当上市公司明显丧失持续经营能力,仅依赖与主 )执行标准更严。当上市公司明显丧失持续经营能力,仅依赖与主 )执行标准更严。当上市公司明显丧失持续经营能力,仅依赖与主 业无关 的贸易或者不具备商业实质关联交维持收入时,可能会直接导致退市。
(5)股价波动风险。科创板竞交易设置较宽的涨跌幅限制,上市后前 )股价波动风险。科创板竞交易设置较宽的涨跌幅限制,上市后前 )股价波动风险。科创板竞交易设置较宽的涨跌幅限制,上市后前 )股价波动风险。科创板竞交易设置较宽的涨跌幅限制,上市后前 )股价波动风险。科创板竞交易设置较宽的涨跌幅限制,上市后前 )股价波动风险。科创板竞交易设置较宽的涨跌幅限制,上市后前 )股价波动风险。科创板竞交易设置较宽的涨跌幅限制,上市后前 )股价波动风险。科创板竞交易设置较宽的涨跌幅限制,上市后前 )股价波动风险。科创板竞交易设置较宽的涨跌幅限制,上市后前 )股价波动风险。科创板竞交易设置较宽的涨跌幅限制,上市后前 5个交易日不设涨跌幅限制,其后为 20% 。
(6)集 中度风险。科创板为新设块,初期可投标的较少资者容易)集 中度风险。科创板为新设块,初期可投标的较少资者容易)集 中度风险。科创板为新设块,初期可投标的较少资者容易)集 中度风险。科创板为新设块,初期可投标的较少资者容易)集 中度风险。科创板为新设块,初期可投标的较少资者容易)集 中度风险。科创板为新设块,初期可投标的较少资者容易)集 中度风险。科创板为新设块,初期可投标的较少资者容易)集 中度风险。科创板为新设块,初期可投标的较少资者容易)集 中度风险。科创板为新设块,初期可投标的较少资者容易)集 中度风险。科创板为新设块,初期可投标的较少资者容易中投资于少量个股,市场可能存在高集度状况整体风险。
(7)系统性风险。科创板企 业均为市场认可度较高的技新,在)系统性风险。科创板企 业均为市场认可度较高的技新,在)系统性风险。科创板企 业均为市场认可度较高的技新,在)系统性风险。科创板企 业均为市场认可度较高的技新,在)系统性风险。科创板企 业均为市场认可度较高的技新,在)系统性风险。科创板企 业均为市场认可度较高的技新,在)系统性风险。科创板企 业均为市场认可度较高的技新,在)系统性风险。科创板企 业均为市场认可度较高的技新,在)系统性风险。科创板企 业均为市场认可度较高的技新,在)系统性风险。科创板企 业均为市场认可度较高的技新,在业经营及盈利模式上存在趋同, 所以科创板个股相关性较高市场表现不佳时业经营及盈利模式上存在趋同, 所以科创板个股相关性较高市场表现不佳时业经营及盈利模式上存在趋同, 所以科创板个股相关性较高市场表现不佳时业经营及盈利模式上存在趋同, 所以科创板个股相关性较高市场表现不佳时业经营及盈利模式上存在趋同, 所以科创板个股相关性较高市场表现不佳时业经营及盈利模式上存在趋同, 所以科创板个股相关性较高市场表现不佳时业经营及盈利模式上存在趋同, 所以科创板个股相关性较高市场表现不佳时业经营及盈利模式上存在趋同, 所以科创板个股相关性较高市场表现不佳时业经营及盈利模式上存在趋同, 所以科创板个股相关性较高市场表现不佳时业经营及盈利模式上存在趋同, 所以科创板个股相关性较高市场表现不佳时系统性风险将更为显著。
(8)政策风险。国家对高新技 )政策风险。国家对高新技 )政策风险。国家对高新技 )政策风险。国家对高新技 术产业扶持力度及重视程的变化会对科创 术产业扶持力度及重视程的变化会对科创 术产业扶持力度及重视程的变化会对科创 术产业扶持力度及重视程的变化会对科创 术产业扶持力度及重视程的变化会对科创 术产业扶持力度及重视程的变化会对科创 板企业带来 较大影响,国际经济形势变化对战略新兴产及科创也会板企业带来 较大影响,国际经济形势变化对战略新兴产及科创也会政策影响。
10 、基金投资存托凭证的风险
本基金投资存托凭证在承担 境内上市交易股票的共同风险外,还将本基金投资存托凭证在承担 境内上市交易股票的共同风险外,还将与存托凭证、创新企业发行境外人以及交易机制相关的特有风险,具体包 与存托凭证、创新企业发行境外人以及交易机制相关的特有风险,具体包 与存托凭证、创新企业发行境外人以及交易机制相关的特有风险,具体包 与存托凭证、创新企业发行境外人以及交易机制相关的特有风险,具体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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括但不限于以下风险:
(1)与存托凭证相关的风险
1)存托凭证是新券品种,由人签发、以境外为基础在中国内 )存托凭证是新券品种,由人签发、以境外为基础在中国内 )存托凭证是新券品种,由人签发、以境外为基础在中国内 )存托凭证是新券品种,由人签发、以境外为基础在中国内 )存托凭证是新券品种,由人签发、以境外为基础在中国内 )存托凭证是新券品种,由人签发、以境外为基础在中国内 )存托凭证是新券品种,由人签发、以境外为基础在中国内 )存托凭证是新券品种,由人签发、以境外为基础在中国内 )存托凭证是新券品种,由人签发、以境外为基础在中国内 )存托凭证是新券品种,由人签发、以境外为基础在中国内 发行,代表境外基础证券 权益。存托凭持有人实际享的与发行,代表境外基础证券 权益。存托凭持有人实际享的与发行,代表境外基础证券 权益。存托凭持有人实际享的与持有人的权益虽然基本相当,但并不能等同于直接境外础证券。
2)本基金买入 或者持有红筹公司境内发行的存托凭证,即被视为自动加)本基金买入 或者持有红筹公司境内发行的存托凭证,即被视为自动加)本基金买入 或者持有红筹公司境内发行的存托凭证,即被视为自动加)本基金买入 或者持有红筹公司境内发行的存托凭证,即被视为自动加)本基金买入 或者持有红筹公司境内发行的存托凭证,即被视为自动加)本基金买入 或者持有红筹公司境内发行的存托凭证,即被视为自动加)本基金买入 或者持有红筹公司境内发行的存托凭证,即被视为自动加)本基金买入 或者持有红筹公司境内发行的存托凭证,即被视为自动加)本基金买入 或者持有红筹公司境内发行的存托凭证,即被视为自动加)本基金买入 或者持有红筹公司境内发行的存托凭证,即被视为自动加存托协议,成为的当事人。可能通过红筹公司和商等 存托协议,成为的当事人。可能通过红筹公司和商等 存托协议,成为的当事人。可能通过红筹公司和商等 方式进行修 改,本基金无法单独要求红筹公司或者存托人对协议作出额外方式进行修 改,本基金无法单独要求红筹公司或者存托人对协议作出额外改。
3)本基金持有红筹公司存托凭证,不是登记在册的股东能以 )本基金持有红筹公司存托凭证,不是登记在册的股东能以 )本基金持有红筹公司存托凭证,不是登记在册的股东能以 )本基金持有红筹公司存托凭证,不是登记在册的股东能以 )本基金持有红筹公司存托凭证,不是登记在册的股东能以 )本基金持有红筹公司存托凭证,不是登记在册的股东能以 )本基金持有红筹公司存托凭证,不是登记在册的股东能以 )本基金持有红筹公司存托凭证,不是登记在册的股东能以 )本基金持有红筹公司存托凭证,不是登记在册的股东能以 )本基金持有红筹公司存托凭证,不是登记在册的股东能以 股东身份直接行使权利;本基金仅能根据存托协议的约定,通过人享有 股东身份直接行使权利;本基金仅能根据存托协议的约定,通过人享有 股东身份直接行使权利;本基金仅能根据存托协议的约定,通过人享有 并行使分红、投票等权利。
4)存托凭证续期间,项目内容可能发生重大、实质变化包括 )存托凭证续期间,项目内容可能发生重大、实质变化包括 )存托凭证续期间,项目内容可能发生重大、实质变化包括 )存托凭证续期间,项目内容可能发生重大、实质变化包括 )存托凭证续期间,项目内容可能发生重大、实质变化包括 )存托凭证续期间,项目内容可能发生重大、实质变化包括 )存托凭证续期间,项目内容可能发生重大、实质变化包括 )存托凭证续期间,项目内容可能发生重大、实质变化包括 )存托凭证续期间,项目内容可能发生重大、实质变化包括 )存托凭证续期间,项目内容可能发生重大、实质变化包括 但不限于存托 凭证与基础券转换比例发生调整、红筹公司和人可能对但不限于存托 凭证与基础券转换比例发生调整、红筹公司和人可能对协议作出修改,更换存托人、管凭证主动退市等。部分变化可能 协议作出修改,更换存托人、管凭证主动退市等。部分变化可能 协议作出修改,更换存托人、管凭证主动退市等。部分变化可能 协议作出修改,更换存托人、管凭证主动退市等。部分变化可能 协议作出修改,更换存托人、管凭证主动退市等。部分变化可能 仅以事先通知的方式,即对本基金生效。
可能无法此行使表决权5)存托凭证续期间,对应的基础券等财产可能出现被质押、挪用司 )存托凭证续期间,对应的基础券等财产可能出现被质押、挪用司 )存托凭证续期间,对应的基础券等财产可能出现被质押、挪用司 )存托凭证续期间,对应的基础券等财产可能出现被质押、挪用司 )存托凭证续期间,对应的基础券等财产可能出现被质押、挪用司 )存托凭证续期间,对应的基础券等财产可能出现被质押、挪用司 )存托凭证续期间,对应的基础券等财产可能出现被质押、挪用司 )存托凭证续期间,对应的基础券等财产可能出现被质押、挪用司 )存托凭证续期间,对应的基础券等财产可能出现被质押、挪用司 )存托凭证续期间,对应的基础券等财产可能出现被质押、挪用司 法冻结、强 制执行等情形,本基金可能存在失去应有权利的风险。
6)存托人可能向凭证持有收取相关费用。
7)存托凭证退市的,本基金可能面临人无法根据协议约定卖出 )存托凭证退市的,本基金可能面临人无法根据协议约定卖出 )存托凭证退市的,本基金可能面临人无法根据协议约定卖出 )存托凭证退市的,本基金可能面临人无法根据协议约定卖出 )存托凭证退市的,本基金可能面临人无法根据协议约定卖出 )存托凭证退市的,本基金可能面临人无法根据协议约定卖出 )存托凭证退市的,本基金可能面临人无法根据协议约定卖出 )存托凭证退市的,本基金可能面临人无法根据协议约定卖出 )存托凭证退市的,本基金可能面临人无法根据协议约定卖出 )存托凭证退市的,本基金可能面临人无法根据协议约定卖出 基础证券, 本金持有的存托凭无法转到境内其他市场进行公开交易或者让基础证券, 本金持有的存托凭无法转到境内其他市场进行公开交易或者让存托人无法继续按照协议的约定为本基金提供相应服务等风险。
(2)与创新企业发行相关的风险
创新企业证券首次公开发行的价格可能高 于司每股净资产账面值,或者创新企业证券首次公开发行的价格可能高 于司每股净资产账面值,或者于公司在境外其他市场 开发行的股票或者存托凭证价格二级于公司在境外其他市场 开发行的股票或者存托凭证价格二级于公司在境外其他市场 开发行的股票或者存托凭证价格二级于公司在境外其他市场 开发行的股票或者存托凭证价格二级于公司在境外其他市场 开发行的股票或者存托凭证价格二级交易价格。
(3)与境外发行人相关的风险
1)红筹公司在境外注册设立,其股权结构、治理运行规范等事项适 )红筹公司在境外注册设立,其股权结构、治理运行规范等事项适 )红筹公司在境外注册设立,其股权结构、治理运行规范等事项适 )红筹公司在境外注册设立,其股权结构、治理运行规范等事项适 )红筹公司在境外注册设立,其股权结构、治理运行规范等事项适 )红筹公司在境外注册设立,其股权结构、治理运行规范等事项适 )红筹公司在境外注册设立,其股权结构、治理运行规范等事项适 )红筹公司在境外注册设立,其股权结构、治理运行规范等事项适 )红筹公司在境外注册设立,其股权结构、治理运行规范等事项适 )红筹公司在境外注册设立,其股权结构、治理运行规范等事项适 用境外注册地公司法等律规的定;已经在上 市,还需要遵守用境外注册地公司法等律规的定;已经在上 市,还需要遵守用境外注册地公司法等律规的定;已经在上市,还需要遵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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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地相关规则。投资者权利及其行使可能与境内 场存在一定差异此外,市地相关规则。投资者权利及其行使可能与境内 场存在一定差异此外,市地相关规则。投资者权利及其行使可能与境内 场存在一定差异此外,市地相关规则。投资者权利及其行使可能与境内 场存在一定差异此外,股东和境内存托凭证持有人享的权益还可能受外法律变化影响。
2)红筹公司可能仅在境内市场发行并上较小规模的股票或者存托凭证, )红筹公司可能仅在境内市场发行并上较小规模的股票或者存托凭证, )红筹公司可能仅在境内市场发行并上较小规模的股票或者存托凭证, )红筹公司可能仅在境内市场发行并上较小规模的股票或者存托凭证, )红筹公司可能仅在境内市场发行并上较小规模的股票或者存托凭证, )红筹公司可能仅在境内市场发行并上较小规模的股票或者存托凭证, )红筹公司可能仅在境内市场发行并上较小规模的股票或者存托凭证, )红筹公司可能仅在境内市场发行并上较小规模的股票或者存托凭证, )红筹公司可能仅在境内市场发行并上较小规模的股票或者存托凭证, )红筹公司可能仅在境内市场发行并上较小规模的股票或者存托凭证, 公司大部分或者绝的表决权由境外股东等持有,内投资可能无法实际 公司大部分或者绝的表决权由境外股东等持有,内投资可能无法实际 参与公司重大事务的决策。
3)红筹公司存托凭证的境内投资者可以依据《券法》提起诉讼, )红筹公司存托凭证的境内投资者可以依据《券法》提起诉讼, )红筹公司存托凭证的境内投资者可以依据《券法》提起诉讼, )红筹公司存托凭证的境内投资者可以依据《券法》提起诉讼, )红筹公司存托凭证的境内投资者可以依据《券法》提起诉讼, 但境内投资者无 法直接作为红筹公司境外注册地或者上市的投资,依据 法直接作为红筹公司境外注册地或者上市的投资,依据 当地法律制度提起证券诉讼。
(4)与交易机制相关的风险
1)境内外市场证券停复牌制度存在差异,红筹公司上的股票或者 )境内外市场证券停复牌制度存在差异,红筹公司上的股票或者 )境内外市场证券停复牌制度存在差异,红筹公司上的股票或者 )境内外市场证券停复牌制度存在差异,红筹公司上的股票或者 )境内外市场证券停复牌制度存在差异,红筹公司上的股票或者 )境内外市场证券停复牌制度存在差异,红筹公司上的股票或者 )境内外市场证券停复牌制度存在差异,红筹公司上的股票或者 )境内外市场证券停复牌制度存在差异,红筹公司上的股票或者 )境内外市场证券停复牌制度存在差异,红筹公司上的股票或者 )境内外市场证券停复牌制度存在差异,红筹公司上的股票或者 存托凭证可能出现在一个市场正常交易而另实施停牌等象。
2)红筹公司在境外上市股票或存托凭证的价格可能因基本面变化、第三方 )红筹公司在境外上市股票或存托凭证的价格可能因基本面变化、第三方 )红筹公司在境外上市股票或存托凭证的价格可能因基本面变化、第三方 )红筹公司在境外上市股票或存托凭证的价格可能因基本面变化、第三方 )红筹公司在境外上市股票或存托凭证的价格可能因基本面变化、第三方 )红筹公司在境外上市股票或存托凭证的价格可能因基本面变化、第三方 )红筹公司在境外上市股票或存托凭证的价格可能因基本面变化、第三方 )红筹公司在境外上市股票或存托凭证的价格可能因基本面变化、第三方 )红筹公司在境外上市股票或存托凭证的价格可能因基本面变化、第三方 )红筹公司在境外上市股票或存托凭证的价格可能因基本面变化、第三方 研究报告观点、境内外交易机制差异常情形做空等出现较大波动, 研究报告观点、境内外交易机制差异常情形做空等出现较大波动, 研究报告观点、境内外交易机制差异常情形做空等出现较大波动, 研究报告观点、境内外交易机制差异常情形做空等出现较大波动, 可能对境内证券价格产生影响。
3)在境内法律及监管政策允许的 情况下,红筹公司现将来外发行)在境内法律及监管政策允许的 情况下,红筹公司现将来外发行)在境内法律及监管政策允许的 情况下,红筹公司现将来外发行)在境内法律及监管政策允许的 情况下,红筹公司现将来外发行)在境内法律及监管政策允许的 情况下,红筹公司现将来外发行)在境内法律及监管政策允许的 情况下,红筹公司现将来外发行)在境内法律及监管政策允许的 情况下,红筹公司现将来外发行)在境内法律及监管政策允许的 情况下,红筹公司现将来外发行)在境内法律及监管政策允许的 情况下,红筹公司现将来外发行)在境内法律及监管政策允许的 情况下,红筹公司现将来外发行股票可能转移至境内市场上交易,或 股票可能转移至境内市场上交易,或 者公司实施配股、非开发行 回购等者公司实施配股、非开发行 回购等者公司实施配股、非开发行 回购等为,从而增加或者减少境内市场的股票存托凭证流通数量可能引起交易价 为,从而增加或者减少境内市场的股票存托凭证流通数量可能引起交易价 为,从而增加或者减少境内市场的股票存托凭证流通数量可能引起交易价 格波动。
4)本基金持有的红筹公司境内发 行证券,暂不允许转换为在外)本基金持有的红筹公司境内发 行证券,暂不允许转换为在外)本基金持有的红筹公司境内发 行证券,暂不允许转换为在外)本基金持有的红筹公司境内发 行证券,暂不允许转换为在外)本基金持有的红筹公司境内发 行证券,暂不允许转换为在外)本基金持有的红筹公司境内发 行证券,暂不允许转换为在外)本基金持有的红筹公司境内发 行证券,暂不允许转换为在外)本基金持有的红筹公司境内发 行证券,暂不允许转换为在外)本基金持有的红筹公司境内发 行证券,暂不允许转换为在外)本基金持有的红筹公司境内发 行证券,暂不允许转换为在外行的相同类别股票或者存托凭证;本基金持有境内发,暂不允许 行的相同类别股票或者存托凭证;本基金持有境内发,暂不允许 行的相同类别股票或者存托凭证;本基金持有境内发,暂不允许 转换为境外基础证券。
11 、本基金法律文件风险收益特征表述与销售机构评价可能不一致 的风险
本基金法律文件投资章节有关风险收益特征的表述是于范围、比 本基金法律文件投资章节有关风险收益特征的表述是于范围、比 例、证券市场普遍规律等做出的概述性描,代表了一般情况下本基金长 例、证券市场普遍规律等做出的概述性描,代表了一般情况下本基金长 例、证券市场普遍规律等做出的概述性描,代表了一般情况下本基金长 期风险收益特征。销售机构 期风险收益特征。销售机构 (包括基金管理人直销机构 和其他售)根据相关 法律规对本基金进行风险评价,不同的销售机构采用方也因此 法律规对本基金进行风险评价,不同的销售机构采用方也因此 法律规对本基金进行风险评价,不同的销售机构采用方也因此 销售机构的风险等级评价与基金法律文件中收益特征表述可能存在不同, 销售机构的风险等级评价与基金法律文件中收益特征表述可能存在不同, 销售机构的风险等级评价与基金法律文件中收益特征表述可能存在不同, 销售机构的风险等级评价与基金法律文件中收益特征表述可能存在不同, 销售机构的风险等级评价与基金法律文件中收益特征表述可能存在不同, 销售机构的风险等级评价与基金法律文件中收益特征表述可能存在不同, 销售机构的风险等级评价与基金法律文件中收益特征表述可能存在不同, 销售机构的风险等级评价与基金法律文件中收益特征表述可能存在不同, 销售机构的风险等级评价与基金法律文件中收益特征表述可能存在不同, 销售机构的风险等级评价与基金法律文件中收益特征表述可能存在不同, 投资人在购买本基金时需按照销售机构的要求完成风险承受能力与产品之 投资人在购买本基金时需按照销售机构的要求完成风险承受能力与产品之 投资人在购买本基金时需按照销售机构的要求完成风险承受能力与产品之 投资人在购买本基金时需按照销售机构的要求完成风险承受能力与产品之 投资人在购买本基金时需按照销售机构的要求完成风险承受能力与产品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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间的匹配检验。
12、其他风险
战争、自然灾害等不可 抗力因素的出现,将会严重影响证券市场运行战争、自然灾害等不可 抗力因素的出现,将会严重影响证券市场运行战争、自然灾害等不可 抗力因素的出现,将会严重影响证券市场运行战争、自然灾害等不可 抗力因素的出现,将会严重影响证券市场运行能导致基金资产的损失。
金融市场危机、行业竞争代理商违约托管等超出基人自身 金融市场危机、行业竞争代理商违约托管等超出基人自身 金融市场危机、行业竞争代理商违约托管等超出基人自身 金融市场危机、行业竞争代理商违约托管等超出基人自身 直接控制能力之外的风险,可导致基金或者份额持有人利益受损。
二、 声明
1、本基金未经任何一级政府机构及部门担保。投资者 、本基金未经任何一级政府机构及部门担保。投资者 、本基金未经任何一级政府机构及部门担保。投资者 、本基金未经任何一级政府机构及部门担保。投资者 自主 投资于本基金, 须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2、本基金通过管理人直销 、本基金通过管理人直销 、本基金通过管理人直销 、本基金通过管理人直销 网点和指定的基金 销售机构公开发,网点和指定的基金 销售机构公开发,网点和指定的基金 销售机构公开发,网点和指定的基金 销售机构公开发,网点和指定的基金 销售机构公开发,网点和指定的基金 销售机构公开发,管理人与基金销售机构都不 保证其收益或本金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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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八部分 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和基金财产的清算
一、 《基金合同》的变更 《基金合同》的变更 《基金合同》的变更 《基金合同》的变更 《基金合同》的变更
1、下列涉及到《基金合同》内容变更的事项须召开份额持有人大会并 、下列涉及到《基金合同》内容变更的事项须召开份额持有人大会并 、下列涉及到《基金合同》内容变更的事项须召开份额持有人大会并 、下列涉及到《基金合同》内容变更的事项须召开份额持有人大会并 、下列涉及到《基金合同》内容变更的事项须召开份额持有人大会并 、下列涉及到《基金合同》内容变更的事项须召开份额持有人大会并 、下列涉及到《基金合同》内容变更的事项须召开份额持有人大会并 、下列涉及到《基金合同》内容变更的事项须召开份额持有人大会并 、下列涉及到《基金合同》内容变更的事项须召开份额持有人大会并 、下列涉及到《基金合同》内容变更的事项须召开份额持有人大会并 经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同意:
(1)更换基金管理人;
(2)更换基金托管人;
(3)转换基金运作方式;
(4)提高基金管理人、托的报酬标准;
(5)变更基金类别;
(6)变更基金投资目标、范围或策略;
(7)变更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程序;
(8)对基金当事人权利和义务产生重大影响的项;
(9)法律规、《基金合同》或中国证监会定的其他事项。 )法律规、《基金合同》或中国证监会定的其他事项。
但出现下列情况时,可不经基金 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由管理和但出现下列情况时,可不经基金 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由管理和但出现下列情况时,可不经基金 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由管理和托管人同意后变更公布,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1】因相应的法律规发生变动并属于基金合同必须遵照进行更情形; 】因相应的法律规发生变动并属于基金合同必须遵照进行更情形;
【2】基金合同的变更并不涉及 基金合同当事人权利义务关系发生变化的;
因为当事人名称、注册地址法定代表变更,分立合并等原导 因为当事人名称、注册地址法定代表变更,分立合并等原导 因为当事人名称、注册地址法定代表变更,分立合并等原导 因为当事人名称、注册地址法定代表变更,分立合并等原导 因为当事人名称、注册地址法定代表变更,分立合并等原导 致基金合同内容 必须作出相应变动的。
2、关于基金合同变更的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生效后方可执行,自、关于基金合同变更的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生效后方可执行,自、关于基金合同变更的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生效后方可执行,自、关于基金合同变更的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生效后方可执行,自、关于基金合同变更的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生效后方可执行,自、关于基金合同变更的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生效后方可执行,自、关于基金合同变更的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生效后方可执行,自、关于基金合同变更的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生效后方可执行,自、关于基金合同变更的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生效后方可执行,自、关于基金合同变更的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生效后方可执行,自生效后两日内在 指定媒介 公告。
二、 《基金合同》的终止 《基金合同》的终止 《基金合同》的终止 《基金合同》的终止 《基金合同》的终止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基金合同》应当终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基金合同》应当终止:
(1)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终止的;
(2)基金管理人、托职责终止,在 6个月内没有新基金管理人、 个月内没有新基金管理人、 新基金托管人承接的;
(3)《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 )《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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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中国证监会允许的其他情况。
2、基金合同终止时,管理人应予公告并组织清算小对财产进行 、基金合同终止时,管理人应予公告并组织清算小对财产进行 、基金合同终止时,管理人应予公告并组织清算小对财产进行 、基金合同终止时,管理人应予公告并组织清算小对财产进行 、基金合同终止时,管理人应予公告并组织清算小对财产进行 、基金合同终止时,管理人应予公告并组织清算小对财产进行 、基金合同终止时,管理人应予公告并组织清算小对财产进行 、基金合同终止时,管理人应予公告并组织清算小对财产进行 、基金合同终止时,管理人应予公告并组织清算小对财产进行 、基金合同终止时,管理人应予公告并组织清算小对财产进行 清算。
三、 基金财产的清算 基金财产的清算 基金财产的清算 基金财产的清算
1、基金财产清算小组
(1)基金财产清算小组的成立:自出现合同终止事由之日起 )基金财产清算小组的成立:自出现合同终止事由之日起 )基金财产清算小组的成立:自出现合同终止事由之日起 30 个工作 日内成立清算小组,基金管理人织财产并在中国证监会的督下 日内成立清算小组,基金管理人织财产并在中国证监会的督下 进行基金清算。
(2)基金 财产清算小组成:员由管理人、)基金 财产清算小组成:员由管理人、)基金 财产清算小组成:员由管理人、)基金 财产清算小组成:员由管理人、)基金 财产清算小组成:员由管理人、)基金 财产清算小组成:员由管理人、)基金 财产清算小组成:员由管理人、)基金 财产清算小组成:员由管理人、)基金 财产清算小组成:员由管理人、)基金 财产清算小组成:员由管理人、托管人、具有证券 托管人、具有证券 、期货 、期货 相关业务资格的注册会计师 、律相关业务资格的注册会计师 、律以及中国证监会指定 的人员 组成。
基金财产清算小可以聘用必要的工作人员(3)基金财产清 算小组职责:负的保管、)基金财产清 算小组职责:负的保管、)基金财产清 算小组职责:负的保管、)基金财产清 算小组职责:负的保管、)基金财产清 算小组职责:负的保管、)基金财产清 算小组职责:负的保管、)基金财产清 算小组职责:负的保管、)基金财产清 算小组职责:负的保管、)基金财产清 算小组职责:负的保管、)基金财产清 算小组职责:负的保管、理、估价变现和分配。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可以依法的名义进行必要民 理、估价变现和分配。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可以依法的名义进行必要民 理、估价变现和分配。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可以依法的名义进行必要民 理、估价变现和分配。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可以依法的名义进行必要民 事活动。
2、基金财产清算程序
(1)基金合同终止后,由财产清算小组统一接管;
(2)对基金财产和债权务进行清理确认;
(3)对基金财产进行估值和变现;
(4)对基金财产进行分配;
(5)制作清算报告;
(6)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清算 报告进行外部审,律)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清算 报告进行外部审,律)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清算 报告进行外部审,律)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清算 报告进行外部审,律)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清算 报告进行外部审,律)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清算 报告进行外部审,律)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清算 报告进行外部审,律)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清算 报告进行外部审,律)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清算 报告进行外部审,律)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清算 报告进行外部审,律报告出具法律意见书;
(7)将清算报告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
3、清算费用
清算费 用是指基金财产小组在进行过程中发生的所有合理用,清算费由基金财产小组优先从中支付。
4、基金财产清算剩余资的分配
基金财产 清算后的全部剩余资扣除基 金财产清算费用、所欠税款和债务后, 金财产清算费用、所欠税款和债务后, 按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比例进行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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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
基金财产清算报告在《合同》终止并中国证监会备案后 基金财产清算报告在《合同》终止并中国证监会备案后 基金财产清算报告在《合同》终止并中国证监会备案后 5个工作日内 由基金财产清 算小组公告;过程中的有关重大事项须及时由基金财产清 算小组公告;过程中的有关重大事项须及时由基金财产清 算小组公告;过程中的有关重大事项须及时算报告经 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 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 会计师事务所审并由律出具 法律意见书后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
6、基金财产清算账册及文件的保存
基金财产清算账册及有关文件由托管人保存 15 年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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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九部分 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
一、 《基金合同》当事人及权利义务 《基金合同》当事人及权利义务 《基金合同》当事人及权利义务 《基金合同》当事人及权利义务 《基金合同》当事人及权利义务 《基金合同》当事人及权利义务 《基金合同》当事人及权利义务 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1、基金管理人
名称: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 1196 号世纪汇办公楼二 号世纪汇办公楼二 座 27 -30 层
办公地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 1196 号世纪汇办公楼二 号世纪汇办公楼二 座 27 -30 层
法定代表人: 裴长江
邮政编码: 20012 2
成立时间: 1999 年 4月 13 日
批准设立机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批准设立文号:证监基字 [1999 ]11 号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 5.2 亿元人民币
存续期间:持经营
2、基金托管人
名称: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深圳市南大道 7088 号招商银行大厦
办公地址: 深圳市南大道 7088 号招商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 李建红
成立时间: 1987 年 4月 8日
注册资本: 252.20 亿元
存续期间:持经营
组织形式: 股份有限公司
批准设立机关及文号:银复 [1986]175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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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基金份额持有人
基金投资者购买本份额的行为即视对合同承认和接受, 基金投资者购买本份额的行为即视对合同承认和接受, 基金投资者购买本份额的行为即视对合同承认和接受, 基金投资者购买本份额的行为即视对合同承认和接受, 基金投资者购买本份额的行为即视对合同承认和接受, 基金投资者购买本份额的行为即视对合同承认和接受, 基金投资者购买本份额的行为即视对合同承认和接受, 基金投资者购买本份额的行为即视对合同承认和接受, 基金投资者购买本份额的行为即视对合同承认和接受, 基金投资者购买本份额的行为即视对合同承认和接受, 基金投资者自取得依据《合同》发售的份额,即成为本持有人 基金投资者自取得依据《合同》发售的份额,即成为本持有人 基金投资者自取得依据《合同》发售的份额,即成为本持有人 基金投资者自取得依据《合同》发售的份额,即成为本持有人 和本基金合同的当事人,直至其不再持有份额。作 和本基金合同的当事人,直至其不再持有份额。作 和本基金合同的当事人,直至其不再持有份额。作 为《基金合同 》当事人并不以在》上书面签章为必要条件。 基金管理人的权利与义务 基金管理人的权利与义务 基金管理人的权利与义务 基金管理人的权利与义务 基金管理人的权利与义务
1、基金管理人的权利
根据《基金法》、运作办及其他有关规定,管理人的权利包括但不 根据《基金法》、运作办及其他有关规定,管理人的权利包括但不 根据《基金法》、运作办及其他有关规定,管理人的权利包括但不 根据《基金法》、运作办及其他有关规定,管理人的权利包括但不 根据《基金法》、运作办及其他有关规定,管理人的权利包括但不 根据《基金法》、运作办及其他有关规定,管理人的权利包括但不 限于:
(1)依法募集基金;
(2)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根据法律规和独立运用 )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根据法律规和独立运用 )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根据法律规和独立运用 )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根据法律规和独立运用 )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根据法律规和独立运用 )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根据法律规和独立运用 )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根据法律规和独立运用 )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根据法律规和独立运用 )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根据法律规和独立运用 )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根据法律规和独立运用 并管理基金财产;
(3)依照《基金合同》获得管理费、其他法定收入和律规允许或 )依照《基金合同》获得管理费、其他法定收入和律规允许或 )依照《基金合同》获得管理费、其他法定收入和律规允许或 )依照《基金合同》获得管理费、其他法定收入和律规允许或 )依照《基金合同》获得管理费、其他法定收入和律规允许或 )依照《基金合同》获得管理费、其他法定收入和律规允许或 )依照《基金合同》获得管理费、其他法定收入和律规允许或 )依照《基金合同》获得管理费、其他法定收入和律规允许或 )依照《基金合同》获得管理费、其他法定收入和律规允许或 )依照《基金合同》获得管理费、其他法定收入和律规允许或 监管部门批准的约定收入;
(4)销售基金份额;
(5)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6)依据《基金合同》及有关法律规定监督托管 人,如认为)依据《基金合同》及有关法律规定监督托管 人,如认为)依据《基金合同》及有关法律规定监督托管 人,如认为)依据《基金合同》及有关法律规定监督托管 人,如认为)依据《基金合同》及有关法律规定监督托管 人,如认为)依据《基金合同》及有关法律规定监督托管 人,如认为)依据《基金合同》及有关法律规定监督托管 人,如认为)依据《基金合同》及有关法律规定监督托管 人,如认为)依据《基金合同》及有关法律规定监督托管 人,如认为)依据《基金合同》及有关法律规定监督托管 人,如认为人违反了《基金合同》及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应呈报中证监会、银和 人违反了《基金合同》及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应呈报中证监会、银和 人违反了《基金合同》及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应呈报中证监会、银和 人违反了《基金合同》及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应呈报中证监会、银和 人违反了《基金合同》及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应呈报中证监会、银和 其他监管部门,并采取必要措施保护基金投资者的利益;
(7)在基金托管人更换时,提名新的;
(8)选择、委托更换基金销售代理人,对的相关行为进 )选择、委托更换基金销售代理人,对的相关行为进 )选择、委托更换基金销售代理人,对的相关行为进 )选择、委托更换基金销售代理人,对的相关行为进 )选择、委托更换基金销售代理人,对的相关行为进 )选择、委托更换基金销售代理人,对的相关行为进 )选择、委托更换基金销售代理人,对的相关行为进 )选择、委托更换基金销售代理人,对的相关行为进 )选择、委托更换基金销售代理人,对的相关行为进 )选择、委托更换基金销售代理人,对的相关行为进 行监督和处理。如认为基金销售代 人违反本《合同》、与服务行监督和处理。如认为基金销售代 人违反本《合同》、与服务行监督和处理。如认为基金销售代 人违反本《合同》、与服务行监督和处理。如认为基金销售代 人违反本《合同》、与服务行监督和处理。如认为基金销售代 人违反本《合同》、与服务行监督和处理。如认为基金销售代 人违反本《合同》、与服务行监督和处理。如认为基金销售代 人违反本《合同》、与服务行监督和处理。如认为基金销售代 人违反本《合同》、与服务行监督和处理。如认为基金销售代 人违反本《合同》、与服务行监督和处理。如认为基金销售代 人违反本《合同》、与服务行监督和处理。如认为基金销售代 人违反本《合同》、与服务理协议及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应呈报中证监会和其他管部门并采取必要措 理协议及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应呈报中证监会和其他管部门并采取必要措 理协议及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应呈报中证监会和其他管部门并采取必要措 施保护基金投资者的利益;
(9)依据本《基 金合同》及有关法律规定决金收益的分配方案;
(10 )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拒绝或暂停受理申购与赎回请;
(11 )在符合有关法律规和《基 金同》的前提下,制订调整开放式)在符合有关法律规和《基 金同》的前提下,制订调整开放式)在符合有关法律规和《基 金同》的前提下,制订调整开放式)在符合有关法律规和《基 金同》的前提下,制订调整开放式)在符合有关法律规和《基 金同》的前提下,制订调整开放式金业务规则,决定和调整基的除托管费率高理之外相关结构 金业务规则,决定和调整基的除托管费率高理之外相关结构 和收费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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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依照法律规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因财产 投资于证券所)依照法律规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因财产 投资于证券所生的权利;
(13 )在法律规允许的前提下,为基金利益依进行融资;
(14 )以基金管理人的名义,代表份额持有利益行使诉讼权或者 )以基金管理人的名义,代表份额持有利益行使诉讼权或者 )以基金管理人的名义,代表份额持有利益行使诉讼权或者 实施其他法律行为;
(15 )选择、更换律师事务所会计证券经纪商或其他为基金提 )选择、更换律师事务所会计证券经纪商或其他为基金提 )选择、更换律师事务所会计证券经纪商或其他为基金提 )选择、更换律师事务所会计证券经纪商或其他为基金提 )选择、更换律师事务所会计证券经纪商或其他为基金提 供服务的外部机构;
(16 )法律规和《基金合同》定的其他权利。
2、基金管理人的义务
根据《基金法》、运作办及其他有关规定,管理人的义务包括但不 根据《基金法》、运作办及其他有关规定,管理人的义务包括但不 根据《基金法》、运作办及其他有关规定,管理人的义务包括但不 根据《基金法》、运作办及其他有关规定,管理人的义务包括但不 根据《基金法》、运作办及其他有关规定,管理人的义务包括但不 根据《基金法》、运作办及其他有关规定,管理人的义务包括但不 限于:
(1)依法募集基 金办理或者委托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依法募集基 金办理或者委托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依法募集基 金办理或者委托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依法募集基 金办理或者委托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依法募集基 金办理或者委托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依法募集基 金办理或者委托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依法募集基 金办理或者委托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依法募集基 金办理或者委托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依法募集基 金办理或者委托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依法募集基 金办理或者委托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金份额的发售、申购赎回和登记事宜;
(2)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3)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 )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 ,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基金 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基金 财产;
(4)配备足够的具有专业资格人员进行基金投分析、决策,以化 )配备足够的具有专业资格人员进行基金投分析、决策,以化 )配备足够的具有专业资格人员进行基金投分析、决策,以化 )配备足够的具有专业资格人员进行基金投分析、决策,以化 )配备足够的具有专业资格人员进行基金投分析、决策,以化 )配备足够的具有专业资格人员进行基金投分析、决策,以化 )配备足够的具有专业资格人员进行基金投分析、决策,以化 )配备足够的具有专业资格人员进行基金投分析、决策,以化 )配备足够的具有专业资格人员进行基金投分析、决策,以化 )配备足够的具有专业资格人员进行基金投分析、决策,以化 的经营 方式管理和运作基金财产;
(5)办理或者委托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机构认定的其他代为基 )办理或者委托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机构认定的其他代为基 )办理或者委托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机构认定的其他代为基 )办理或者委托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机构认定的其他代为基 )办理或者委托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机构认定的其他代为基 )办理或者委托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机构认定的其他代为基 )办理或者委托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机构认定的其他代为基 )办理或者委托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机构认定的其他代为基 )办理或者委托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机构认定的其他代为基 )办理或者委托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机构认定的其他代为基 金份额的发售、申购赎回和登记事宜;
(6)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监察与稽核财务管理及人事等度, )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监察与稽核财务管理及人事等度, )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监察与稽核财务管理及人事等度, )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监察与稽核财务管理及人事等度, )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监察与稽核财务管理及人事等度, )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监察与稽核财务管理及人事等度, )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监察与稽核财务管理及人事等度, )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监察与稽核财务管理及人事等度, )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监察与稽核财务管理及人事等度, )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监察与稽核财务管理及人事等度, 保证所管理的基金财产和人相互独立 保证所管理的基金财产和人相互独立 保证所管理的基金财产和人相互独立 保证所管理的基金财产和人相互独立 保证所管理的基金财产和人相互独立 保证所管理的基金财产和人相互独立 保证所管理的基金财产和人相互独立 ,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分别 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分别 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分别 管理,分别记账进行证券投资;
(7)除依据《基金法》、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外 )除依据《基金法》、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外 )除依据《基金法》、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外 )除依据《基金法》、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外 )除依据《基金法》、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外 )除依据《基金法》、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外 ,不得利用基金资产 为自己及任何第三人谋取利益,不得委托运作基金财产;
(8)依照《基金合同》和有关法律规的定接受托管人监督;
(9)采取适当合理的 措施使计算基金份额认购、申赎回和注销价格)采取适当合理的 措施使计算基金份额认购、申赎回和注销价格)采取适当合理的 措施使计算基金份额认购、申赎回和注销价格)采取适当合理的 措施使计算基金份额认购、申赎回和注销价格)采取适当合理的 措施使计算基金份额认购、申赎回和注销价格)采取适当合理的 措施使计算基金份额认购、申赎回和注销价格)采取适当合理的 措施使计算基金份额认购、申赎回和注销价格)采取适当合理的 措施使计算基金份额认购、申赎回和注销价格)采取适当合理的 措施使计算基金份额认购、申赎回和注销价格)采取适当合理的 措施使计算基金份额认购、申赎回和注销价格方法符合《基金同》等律文件的规定,按有关计算并公告净值 方法符合《基金同》等律文件的规定,按有关计算并公告净值 方法符合《基金同》等律文件的规定,按有关计算并公告净值 方法符合《基金同》等律文件的规定,按有关计算并公告净值 方法符合《基金同》等律文件的规定,按有关计算并公告净值 信息 , 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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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财务报告;
(11 )编制 季度报告 、中期和年度报告;
(12 )严格按照《基金法》、合同及 其他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严格按照《基金法》、合同及 其他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严格按照《基金法》、合同及 其他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严格按照《基金法》、合同及 其他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严格按照《基金法》、合同及 其他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严格按照《基金法》、合同及 其他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严格按照《基金法》、合同及 其他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报告义务;
(13 )保守基金商业秘密,不泄露投资计划、 意向等。除《法》)保守基金商业秘密,不泄露投资计划、 意向等。除《法》)保守基金商业秘密,不泄露投资计划、 意向等。除《法》)保守基金商业秘密,不泄露投资计划、 意向等。除《法》)保守基金商业秘密,不泄露投资计划、 意向等。除《法》)保守基金商业秘密,不泄露投资计划、 意向等。除《法》)保守基金商业秘密,不泄露投资计划、 意向等。除《法》)保守基金商业秘密,不泄露投资计划、 意向等。除《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另外,在信息公开披露前应予保密不 《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另外,在信息公开披露前应予保密不 《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另外,在信息公开披露前应予保密不 《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另外,在信息公开披露前应予保密不 向他人泄露;
(14 )按 《基金合同》规定确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份额持有人 《基金合同》规定确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份额持有人 《基金合同》规定确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份额持有人 分配基金收益;
(15 )按规定受理申购与赎回请,及时、足额支付款项;
(16 )依据《基金法》、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召集份额持人大 )依据《基金法》、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召集份额持人大 )依据《基金法》、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召集份额持人大 )依据《基金法》、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召集份额持人大 )依据《基金法》、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召集份额持人大 )依据《基金法》、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召集份额持人大 会或配合基金托管人、份额持有依法召集大;
(17 )按规定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会计账册、报表记录和其他相 )按规定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会计账册、报表记录和其他相 )按规定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会计账册、报表记录和其他相 )按规定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会计账册、报表记录和其他相 关资料;
(18 )确保需要向基金投资者提供的各项文件或料在规定时间发出,并且 )确保需要向基金投资者提供的各项文件或料在规定时间发出,并且 )确保需要向基金投资者提供的各项文件或料在规定时间发出,并且 保证投资者能够按照《基金合同》规定的 时间和方式,随查阅到与有关保证投资者能够按照《基金合同》规定的 时间和方式,随查阅到与有关保证投资者能够按照《基金合同》规定的 时间和方式,随查阅到与有关保证投资者能够按照《基金合同》规定的 时间和方式,随查阅到与有关公开资料,并在支付合理成本的 条件下得到有关资料的复印;
(19 )组 织并参加基金财产清算小)组 织并参加基金财产清算小)组 织并参加基金财产清算小)组 织并参加基金财产清算小)组 织并参加基金财产清算小,参与基金财产的保管、 清理估价参与基金财产的保管、 清理估价参与基金财产的保管、 清理估价参与基金财产的保管、 清理估价参与基金财产的保管、 清理估价变现和分配;
(20 )因违反《基金合同》导致财产的损失或害份额持有人法 )因违反《基金合同》导致财产的损失或害份额持有人法 )因违反《基金合同》导致财产的损失或害份额持有人法 )因违反《基金合同》导致财产的损失或害份额持有人法 权益时,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其不因退而免除;
(21 )基金托管人因违反《合同》造成财产损失时,应为份额 )基金托管人因违反《合同》造成财产损失时,应为份额 )基金托管人因违反《合同》造成财产损失时,应为份额 )基金托管人因违反《合同》造成财产损失时,应为份额 )基金托管人因违反《合同》造成财产损失时,应为份额 持有人利益向基金托管追偿;
(22 )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份额持有利益行使诉讼权或实施其 )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份额持有利益行使诉讼权或实施其 )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份额持有利益行使诉讼权或实施其 他法律行为;
(23 )法律规、中国证监会和《基金合同》定的其他义务。 基金托管人的权利与义务 基金托管人的权利与义务 基金托管人的权利与义务 基金托管人的权利与义务 基金托管人的权利与义务
1、基金托管人的权利
根据《基金法》、运作办及其他有关规定,托管人的权利包括但不 根据《基金法》、运作办及其他有关规定,托管人的权利包括但不 根据《基金法》、运作办及其他有关规定,托管人的权利包括但不 根据《基金法》、运作办及其他有关规定,托管人的权利包括但不 根据《基金法》、运作办及其他有关规定,托管人的权利包括但不 根据《基金法》、运作办及其他有关规定,托管人的权利包括但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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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于:
(1)自本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依法律规和《》的定安全保 )自本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依法律规和《》的定安全保 )自本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依法律规和《》的定安全保 )自本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依法律规和《》的定安全保 )自本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依法律规和《》的定安全保 )自本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依法律规和《》的定安全保 )自本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依法律规和《》的定安全保 )自本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依法律规和《》的定安全保 )自本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依法律规和《》的定安全保 )自本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依法律规和《》的定安全保 管基金财产;
(2)依《基金合同》约定获得托管费、其他法收入和律规 )依《基金合同》约定获得托管费、其他法收入和律规 )依《基金合同》约定获得托管费、其他法收入和律规 )依《基金合同》约定获得托管费、其他法收入和律规 )依《基金合同》约定获得托管费、其他法收入和律规 )依《基金合同》约定获得托管费、其他法收入和律规 )依《基金合同》约定获得托管费、其他法收入和律规 )依《基金合同》约定获得托管费、其他法收入和律规 )依《基金合同》约定获得托管费、其他法收入和律规 )依《基金合同》约定获得托管费、其他法收入和律规 允许或监管部门批准的约定收入;
(3)监督基 金管理人对本的投资运作,如发现有违反《)监督基 金管理人对本的投资运作,如发现有违反《)监督基 金管理人对本的投资运作,如发现有违反《)监督基 金管理人对本的投资运作,如发现有违反《)监督基 金管理人对本的投资运作,如发现有违反《)监督基 金管理人对本的投资运作,如发现有违反《)监督基 金管理人对本的投资运作,如发现有违反《)监督基 金管理人对本的投资运作,如发现有违反《)监督基 金管理人对本的投资运作,如发现有违反《)监督基 金管理人对本的投资运作,如发现有违反《金合同》及国家法律规行为,应呈报中证监会并采取必要措施保护基投 金合同》及国家法律规行为,应呈报中证监会并采取必要措施保护基投 金合同》及国家法律规行为,应呈报中证监会并采取必要措施保护基投 金合同》及国家法律规行为,应呈报中证监会并采取必要措施保护基投 资者的利益;
(4)以基金托管人和联名的方式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 以基金托管人和联名的方式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 以基金托管人和联名的方式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 以基金托管人和联名的方式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 以基金托管人和联名的方式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 以基金托管人和联名的方式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 以基金托管人和联名的方式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 以基金托管人和联名的方式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 以基金托管人和联名的方式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 以基金托管人和联名的方式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 公司和深圳分开设 证券账户;
(5)以基金托管人名义开立证券交易资账户,用于清算;
(6)以基金的名义在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公司开设 以基金的名义在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公司开设 以基金的名义在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公司开设 以基金的名义在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公司开设 以基金的名义在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公司开设 以基金的名义在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公司开设 以基金的名义在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公司开设 银行间 债券托管账户 债券托管账户 负责基金的债券及资清算;
(7)召集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8)在基金管理人更换时,提名新的;
(9)法律规和《基金合同》定的其他权利。
2、基金托管人的义务
根据《基金法》、运作办及其他有关规定,托管人的义务包括但不 根据《基金法》、运作办及其他有关规定,托管人的义务包括但不 根据《基金法》、运作办及其他有关规定,托管人的义务包括但不 根据《基金法》、运作办及其他有关规定,托管人的义务包括但不 根据《基金法》、运作办及其他有关规定,托管人的义务包括但不 根据《基金法》、运作办及其他有关规定,托管人的义务包括但不 限于:
(1)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持有并安全保管基金资产;
(2)设立专门的基金资产托管部,具有符合要求营业场所配备足够、 )设立专门的基金资产托管部,具有符合要求营业场所配备足够、 )设立专门的基金资产托管部,具有符合要求营业场所配备足够、 )设立专门的基金资产托管部,具有符合要求营业场所配备足够、 合格的熟悉基金托管业务专职人员,负责财产事宜;
(3)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监察与稽核财务管理及人事等度, )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监察与稽核财务管理及人事等度, )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监察与稽核财务管理及人事等度, )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监察与稽核财务管理及人事等度, )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监察与稽核财务管理及人事等度, )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监察与稽核财务管理及人事等度, )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监察与稽核财务管理及人事等度, )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监察与稽核财务管理及人事等度, )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监察与稽核财务管理及人事等度, )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监察与稽核财务管理及人事等度, 确保基金财产的 安全,证其托管与人自有以及不同确保基金财产的 安全,证其托管与人自有以及不同基金财产相互独立;对所托管 不同的分别设置账户,核算基金财产相互独立;对所托管 不同的分别设置账户,核算基金财产相互独立;对所托管 不同的分别设置账户,核算基金财产相互独立;对所托管 不同的分别设置账户,核算理,保证不同基金之间在名册登记、账户设置资划拨录等方面相互 理,保证不同基金之间在名册登记、账户设置资划拨录等方面相互 理,保证不同基金之间在名册登记、账户设置资划拨录等方面相互 理,保证不同基金之间在名册登记、账户设置资划拨录等方面相互 理,保证不同基金之间在名册登记、账户设置资划拨录等方面相互 独立;
确保基金财产的完整与(4)除依据《基金法》、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外,不得利用资 )除依据《基金法》、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外,不得利用资 )除依据《基金法》、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外,不得利用资 )除依据《基金法》、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外,不得利用资 )除依据《基金法》、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外,不得利用资 )除依据《基金法》、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外,不得利用资 )除依据《基金法》、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外,不得利用资 )除依据《基金法》、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外,不得利用资 )除依据《基金法》、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外,不得利用资 )除依据《基金法》、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外,不得利用资 )除依据《基金法》、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外,不得利用资 )除依据《基金法》、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外,不得利用资 产为自己 及任何第三人谋取利益,不得委托管基金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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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保管由基金理人代表签订的与有关重大合同及凭证; )保管由基金理人代表签订的与有关重大合同及凭证;
(6)按规定开设基金财产的资账户和证券,照《合同》约 )按规定开设基金财产的资账户和证券,照《合同》约 )按规定开设基金财产的资账户和证券,照《合同》约 )按规定开设基金财产的资账户和证券,照《合同》约 )按规定开设基金财产的资账户和证券,照《合同》约 )按规定开设基金财产的资账户和证券,照《合同》约 )按规定开设基金财产的资账户和证券,照《合同》约 )按规定开设基金财产的资账户和证券,照《合同》约 )按规定开设基金财产的资账户和证券,照《合同》约 )按规定开设基金财产的资账户和证券,照《合同》约 定,根据基金管理人的投资指令及时办清算、交割事宜;
(7)保守基金商业秘密,除《法》、合同及其他有 关规定另)保守基金商业秘密,除《法》、合同及其他有 关规定另)保守基金商业秘密,除《法》、合同及其他有 关规定另)保守基金商业秘密,除《法》、合同及其他有 关规定另)保守基金商业秘密,除《法》、合同及其他有 关规定另)保守基金商业秘密,除《法》、合同及其他有 关规定另)保守基金商业秘密,除《法》、合同及其他有 关规定另)保守基金商业秘密,除《法》、合同及其他有 关规定另)保守基金商业秘密,除《法》、合同及其他有 关规定另)保守基金商业秘密,除《法》、合同及其他有 关规定另)保守基金商业秘密,除《法》、合同及其他有 关规定另)保守基金商业秘密,除《法》、合同及其他有 关规定另)保守基金商业秘密,除《法》、合同及其他有 关规定另规定外,在基金信息公开披露前予以保密不得向他人泄;
(8)复核、 审查基金管理人计算的资产净值)复核、 审查基金管理人计算的资产净值)复核、 审查基金管理人计算的资产净值)复核、 审查基金管理人计算的资产净值)复核、 审查基金管理人计算的资产净值)复核、 审查基金管理人计算的资产净值)复核、 审查基金管理人计算的资产净值基金份额净值、 基金份额净值、 基金份额净值、 基金份 额申购、赎回价格;
(9)办理与基金托管业务活动有关的信息披露事项;
(10 )对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季度报告 、中期季度报告 、中期和年度报告出具意见,说 和年度报告出具意见,说 明基金管理人在各重要方面的运作是否严格按照《合同》规定进行;如果 明基金管理人在各重要方面的运作是否严格按照《合同》规定进行;如果 明基金管理人在各重要方面的运作是否严格按照《合同》规定进行;如果 明基金管理人在各重要方面的运作是否严格按照《合同》规定进行;如果 基金管理人有未执行《合同》规定的为,还应当说明托是否采取 基金管理人有未执行《合同》规定的为,还应当说明托是否采取 基金管理人有未执行《合同》规定的为,还应当说明托是否采取 基金管理人有未执行《合同》规定的为,还应当说明托是否采取 了适当的措施;
(11 )建立并保存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
(12 )保存基金托管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
(13 )按规定制作相关账册并与基金管理人核对;
(14 )依据基金管理人的指令或有关规定向份额持支付收益和 )依据基金管理人的指令或有关规定向份额持支付收益和 赎回款项;
(15 )按照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或配合依法自 )按照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或配合依法自 行召 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6 )按照规定监督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
(17 )参加基金财产清算小组,与的保管、理估价变现和 )参加基金财产清算小组,与的保管、理估价变现和 )参加基金财产清算小组,与的保管、理估价变现和 )参加基金财产清算小组,与的保管、理估价变现和 )参加基金财产清算小组,与的保管、理估价变现和 )参加基金财产清算小组,与的保管、理估价变现和 分配;
(18 )面临解散、依法被撤销或者宣告破产时,及报中国证监会 )面临解散、依法被撤销或者宣告破产时,及报中国证监会 )面临解散、依法被撤销或者宣告破产时,及报中国证监会 )面临解散、依法被撤销或者宣告破产时,及报中国证监会 和银行监管机构,并通知基金理人;
(19 )因违反《基金合同》导致财产损失时,应承担赔偿 责任其)因违反《基金合同》导致财产损失时,应承担赔偿 责任其)因违反《基金合同》导致财产损失时,应承担赔偿 责任其)因违反《基金合同》导致财产损失时,应承担赔偿 责任其)因违反《基金合同》导致财产损失时,应承担赔偿 责任其)因违反《基金合同》导致财产损失时,应承担赔偿 责任其责任不因其退而免除;
(20 )基金管理人因违反《合同》造成财产损失时,应为份额 )基金管理人因违反《合同》造成财产损失时,应为份额 )基金管理人因违反《合同》造成财产损失时,应为份额 )基金管理人因违反《合同》造成财产损失时,应为份额 )基金管理人因违反《合同》造成财产损失时,应为份额 持有人的利益向基金管理追偿;
(21 )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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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不从事任何有损基金及其他当人利益的活动;
(23 )法律规、中国证监会和《基金合同》定的其他义务。 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 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 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 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 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 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
1、每份基金额具有同等的合法权益。
2、基金份额持有人权利
根据《基金法》、运作办及其他有关规定,份额持人的权利包括 根据《基金法》、运作办及其他有关规定,份额持人的权利包括 根据《基金法》、运作办及其他有关规定,份额持人的权利包括 根据《基金法》、运作办及其他有关规定,份额持人的权利包括 根据《基金法》、运作办及其他有关规定,份额持人的权利包括 根据《基金法》、运作办及其他有关规定,份额持人的权利包括 但不限于:
(1)分享基金财产收益 ;
(2)参与分配清算后的剩余基金财产 ;
(3)依法申请赎回其持有的基金份额 ;
(4)按照规定要求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
(5)出席或者委派代表基金 )出席或者委派代表基金 )出席或者委派代表基金 )出席或者委派代表基金 )出席或者委派代表基金 份额 持有人大会, 持有人大会, 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审议事项行使表决权 ;
(6)查阅或者复制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资料;
(7)监督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
(8)对基金管理人、托销售机构损害其合法权益的行为依 )对基金管理人、托销售机构损害其合法权益的行为依 )对基金管理人、托销售机构损害其合法权益的行为依 )对基金管理人、托销售机构损害其合法权益的行为依 )对基金管理人、托销售机构损害其合法权益的行为依 )对基金管理人、托销售机构损害其合法权益的行为依 )对基金管理人、托销售机构损害其合法权益的行为依 )对基金管理人、托销售机构损害其合法权益的行为依 )对基金管理人、托销售机构损害其合法权益的行为依 )对基金管理人、托销售机构损害其合法权益的行为依 法提起诉讼;
(9)法律规和《基金合同》定的其他权利。
3、基金份额持有人义务
根据《基金法》、运作办及其他有关规定,份额持人的义务包括 根据《基金法》、运作办及其他有关规定,份额持人的义务包括 根据《基金法》、运作办及其他有关规定,份额持人的义务包括 根据《基金法》、运作办及其他有关规定,份额持人的义务包括 根据《基金法》、运作办及其他有关规定,份额持人的义务包括 根据《基金法》、运作办及其他有关规定,份额持人的义务包括 但不限于:
(1)遵守《基金合同》; )遵守《基金合同》;
(2)缴纳基金认购、申赎回款项及法律规和《合同》所定的 )缴纳基金认购、申赎回款项及法律规和《合同》所定的 )缴纳基金认购、申赎回款项及法律规和《合同》所定的 )缴纳基金认购、申赎回款项及法律规和《合同》所定的 )缴纳基金认购、申赎回款项及法律规和《合同》所定的 )缴纳基金认购、申赎回款项及法律规和《合同》所定的 )缴纳基金认购、申赎回款项及法律规和《合同》所定的 )缴纳基金认购、申赎回款项及法律规和《合同》所定的 )缴纳基金认购、申赎回款项及法律规和《合同》所定的 )缴纳基金认购、申赎回款项及法律规和《合同》所定的 费用;
(3)在持有 的基金份额范围内,承担亏损或者合同终止)在持有 的基金份额范围内,承担亏损或者合同终止)在持有 的基金份额范围内,承担亏损或者合同终止)在持有 的基金份额范围内,承担亏损或者合同终止)在持有 的基金份额范围内,承担亏损或者合同终止)在持有 的基金份额范围内,承担亏损或者合同终止)在持有 的基金份额范围内,承担亏损或者合同终止)在持有 的基金份额范围内,承担亏损或者合同终止)在持有 的基金份额范围内,承担亏损或者合同终止)在持有 的基金份额范围内,承担亏损或者合同终止限责 任;
(4)不从事任何有损基金及份额持人合法权益的活动;
(5)返还在基 金交易过程中因任何原,自管理人、托及)返还在基 金交易过程中因任何原,自管理人、托及)返还在基 金交易过程中因任何原,自管理人、托及)返还在基 金交易过程中因任何原,自管理人、托及)返还在基 金交易过程中因任何原,自管理人、托及)返还在基 金交易过程中因任何原,自管理人、托及)返还在基 金交易过程中因任何原,自管理人、托及)返还在基 金交易过程中因任何原,自管理人、托及)返还在基 金交易过程中因任何原,自管理人、托及)返还在基 金交易过程中因任何原,自管理人、托及金管理人的代处获得不当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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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
(7)法律规和《基金合同》定的其他义务。
二、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由或的合法授权代表 共同组成。
本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不设日常机构。 召开事由 召开事由 召开事由
1、当出现或需要决定下列事由之一的,应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终止《基金合同》; )终止《基金合同》;
(2)更换基金管理人;
(3)更换基金托管人;
(4)转换基金运作方式;
(5)提高基金管理人、托的报酬标准;
(6)变更基金类别;
(7)变更基金投资目标、范围或策略;
(8)变更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程序;
(9)本基金与其他合并;
(10 )对基金当事人权利和义务产生重大影响的项;
(11 )法律规、《基金合同》或中国证监会定的其他应当召开份额 )法律规、《基金合同》或中国证监会定的其他应当召开份额 )法律规、《基金合同》或中国证监会定的其他应当召开份额 )法律规、《基金合同》或中国证监会定的其他应当召开份额 )法律规、《基金合同》或中国证监会定的其他应当召开份额 )法律规、《基金合同》或中国证监会定的其他应当召开份额 )法律规、《基金合同》或中国证监会定的其他应当召开份额 )法律规、《基金合同》或中国证监会定的其他应当召开份额 )法律规、《基金合同》或中国证监会定的其他应当召开份额 )法律规、《基金合同》或中国证监会定的其他应当召开份额 )法律规、《基金合同》或中国证监会定的其他应当召开份额 持有人大会的事项。
2、以下情况可由基金管理人和托协商后修改,不需召开份额 、以下情况可由基金管理人和托协商后修改,不需召开份额 、以下情况可由基金管理人和托协商后修改,不需召开份额 、以下情况可由基金管理人和托协商后修改,不需召开份额 、以下情况可由基金管理人和托协商后修改,不需召开份额 、以下情况可由基金管理人和托协商后修改,不需召开份额 、以下情况可由基金管理人和托协商后修改,不需召开份额 、以下情况可由基金管理人和托协商后修改,不需召开份额 、以下情况可由基金管理人和托协商后修改,不需召开份额 、以下情况可由基金管理人和托协商后修改,不需召开份额 持有人大会:
(1)调低基金管理费、托;
(2)在法律规和《基金合同》定的范围内变更本申购费率、赎 )在法律规和《基金合同》定的范围内变更本申购费率、赎 )在法律规和《基金合同》定的范围内变更本申购费率、赎 )在法律规和《基金合同》定的范围内变更本申购费率、赎 )在法律规和《基金合同》定的范围内变更本申购费率、赎 )在法律规和《基金合同》定的范围内变更本申购费率、赎 )在法律规和《基金合同》定的范围内变更本申购费率、赎 )在法律规和《基金合同》定的范围内变更本申购费率、赎 )在法律规和《基金合同》定的范围内变更本申购费率、赎 )在法律规和《基金合同》定的范围内变更本申购费率、赎 回费率或收方式;
(3)因相应的法律规发生变动而当对《基金合同》进行修改;
(4)对《基金合同》的修 改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影响或)对《基金合同》的修 改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影响或)对《基金合同》的修 改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影响或)对《基金合同》的修 改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影响或)对《基金合同》的修 改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影响或)对《基金合同》的修 改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影响或)对《基金合同》的修 改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影响或)对《基金合同》的修 改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影响或)对《基金合同》的修 改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影响或)对《基金合同》的修 改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影响或改不涉及基金合同当事人权利义务关系发生变化;
(5)除按照法律规和《基金合同》定应当召开份额持有人大会的 )除按照法律规和《基金合同》定应当召开份额持有人大会的 )除按照法律规和《基金合同》定应当召开份额持有人大会的 )除按照法律规和《基金合同》定应当召开份额持有人大会的 )除按照法律规和《基金合同》定应当召开份额持有人大会的 )除按照法律规和《基金合同》定应当召开份额持有人大会的 )除按照法律规和《基金合同》定应当召开份额持有人大会的 )除按照法律规和《基金合同》定应当召开份额持有人大会的 )除按照法律规和《基金合同》定应当召开份额持有人大会的 )除按照法律规和《基金合同》定应当召开份额持有人大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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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外的其他情形。 会议召集人及方式 会议召集人及方式 会议召集人及方式 会议召集人及方式 会议召集人及方式
1、除法律规定或《基 金合同》另有约外,份额持人大会由、除法律规定或《基 金合同》另有约外,份额持人大会由、除法律规定或《基 金合同》另有约外,份额持人大会由、除法律规定或《基 金合同》另有约外,份额持人大会由、除法律规定或《基 金合同》另有约外,份额持人大会由、除法律规定或《基 金合同》另有约外,份额持人大会由、除法律规定或《基 金合同》另有约外,份额持人大会由、除法律规定或《基 金合同》另有约外,份额持人大会由、除法律规定或《基 金合同》另有约外,份额持人大会由、除法律规定或《基 金合同》另有约外,份额持人大会由金管理人召集;
2、基金管理人未按规定召集或不能时,由托;
3、基金托管人 认为有必要召开份额持大会的,应当向理基金托管人 认为有必要召开份额持大会的,应当向理基金托管人 认为有必要召开份额持大会的,应当向理基金托管人 认为有必要召开份额持大会的,应当向理基金托管人 认为有必要召开份额持大会的,应当向理基金托管人 认为有必要召开份额持大会的,应当向理基金托管人 认为有必要召开份额持大会的,应当向理基金托管人 认为有必要召开份额持大会的,应当向理基金托管人 认为有必要召开份额持大会的,应当向理基金托管人 认为有必要召开份额持大会的,应当向理提出书面议。基金管理人应当自收到之日起 10 日内决定是否召集, 日内决定是否召集, 并书面告知基金托管人。理决定召集的,应当自出具之日起 并书面告知基金托管人。理决定召集的,应当自出具之日起 并书面告知基金托管人。理决定召集的,应当自出具之日起 并书面告知基金托管人。理决定召集的,应当自出具之日起 并书面告知基金托管人。理决定召集的,应当自出具之日起 60 日内召开;基金管理人决定不集,托仍认为有必要的应当 日内召开;基金管理人决定不集,托仍认为有必要的应当 日内召开;基金管理人决定不集,托仍认为有必要的应当 日内召开;基金管理人决定不集,托仍认为有必要的应当 日内召开;基金管理人决定不集,托仍认为有必要的应当 日内召开;基金管理人决定不集,托仍认为有必要的应当 日内召开;基金管理人决定不集,托仍认为有必要的应当 日内召开;基金管理人决定不集,托仍认为有必要的应当 日内召开;基金管理人决定不集,托仍认为有必要的应当 日内召开;基金管理人决定不集,托仍认为有必要的应当 由基金托管人自行召集,并出具书面决定之日起 60 日内召开并告知基金管理 日内召开并告知基金管理 人,基金管理应当配合。
4、代表基金份额 、代表基金份额 10% 以上(含 以上(含 10% )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就同一事项书面要求 )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就同一事项书面要求 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应当向管理提出书面议。自 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应当向管理提出书面议。自 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应当向管理提出书面议。自 收到 书面提议之日起 10 日内决定是否召集,并书面告知提出议的基金份额持 有人代表和基金托管。理决定召集的,应当自出具书面之日起 有人代表和基金托管。理决定召集的,应当自出具书面之日起 有人代表和基金托管。理决定召集的,应当自出具书面之日起 有人代表和基金托管。理决定召集的,应当自出具书面之日起 有人代表和基金托管。理决定召集的,应当自出具书面之日起 60 日内召开;基金管理人决定不集,代表份额 日内召开;基金管理人决定不集,代表份额 日内召开;基金管理人决定不集,代表份额 日内召开;基金管理人决定不集,代表份额 日内召开;基金管理人决定不集,代表份额 10% 以上(含 以上(含 10% 10%)的基金 )的基金 份额持有人 仍认为必要召开的,应当向基金托管提出书面议。份额持有人 仍认为必要召开的,应当向基金托管提出书面议。份额持有人 仍认为必要召开的,应当向基金托管提出书面议。应当自收到书面提议之日起 10 日内决定是否召集,并书面告知提出议的基金 日内决定是否召集,并书面告知提出议的基金 份额持有人代表和基金管理;托决定召集的,应当自出具书面之 份额持有人代表和基金管理;托决定召集的,应当自出具书面之 份额持有人代表和基金管理;托决定召集的,应当自出具书面之 日起 60 日内召开并告知基金管理人,应当配合。
5、如在上述第 4条情况下,基金管理人 条情况下,基金管理人 、基 金托管人都不召集的,代表金份额 10% 以上(含 以上(含 10% )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权自行召集,并至少提前 )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权自行召集,并至少提前 )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权自行召集,并至少提前 30 日报 中国证监会备案。
6、基金份额持有人会议的召集负责选择确定开时间地点方式和权 、基金份额持有人会议的召集负责选择确定开时间地点方式和权 、基金份额持有人会议的召集负责选择确定开时间地点方式和权 、基金份额持有人会议的召集负责选择确定开时间地点方式和权 、基金份额持有人会议的召集负责选择确定开时间地点方式和权 、基金份额持有人会议的召集负责选择确定开时间地点方式和权 、基金份额持有人会议的召集负责选择确定开时间地点方式和权 、基金份额持有人会议的召集负责选择确定开时间地点方式和权 、基金份额持有人会议的召集负责选择确定开时间地点方式和权 、基金份额持有人会议的召集负责选择确定开时间地点方式和权 益登记日。
7、基金 份额持有人依法自行召集大会,管理、基金 份额持有人依法自行召集大会,管理、基金 份额持有人依法自行召集大会,管理、基金 份额持有人依法自行召集大会,管理、基金 份额持有人依法自行召集大会,管理、基金 份额持有人依法自行召集大会,管理、基金 份额持有人依法自行召集大会,管理、基金 份额持有人依法自行召集大会,管理、基金 份额持有人依法自行召集大会,管理、基金 份额持有人依法自行召集大会,管理托管人应当配合,不得阻碍、干扰。 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通知时间、内容方式 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通知时间、内容方式 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通知时间、内容方式 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通知时间、内容方式 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通知时间、内容方式 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通知时间、内容方式 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通知时间、内容方式 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通知时间、内容方式 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通知时间、内容方式 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通知时间、内容方式 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通知时间、内容方式
1、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集应于议前 、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集应于议前 、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集应于议前 40天, 在指定媒介 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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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通知应至少载明以下内容:
(1)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方式;
(2)会议拟审的事项、程序和表决方式;
(3)有权出席基金份额持人大会的利登记日;
(4)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送达时间和地点;
(5)会务常设联系人姓名及电话。
2、采 取通讯开会方式并进行表决的情况下, 取通讯开会方式并进行表决的情况下, 取通讯开会方式并进行表决的情况下, 取通讯开会方式并进行表决的情况下, 取通讯开会方式并进行表决的情况下, 取通讯开会方式并进行表决的情况下, 由会议召集人决定通讯方式和 由会议召集人决定通讯方式和 由会议召集人决定通讯方式和 由会议召集人决定通讯方式和 书面表决方式,并在会议通知中说明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所采取的具体讯 书面表决方式,并在会议通知中说明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所采取的具体讯 方式、委托的公证机关及其联系和人书面表决意见寄交截止时间 方式、委托的公证机关及其联系和人书面表决意见寄交截止时间 方式、委托的公证机关及其联系和人书面表决意见寄交截止时间 和收取方式。 基金份额持有人出席会议的方式 基金份额持有人出席会议的方式 基金份额持有人出席会议的方式 基金份额持有人出席会议的方式 基金份额持有人出席会议的方式 基金份额持有人出席会议的方式 基金份额持有人出席会议的方式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可通过现场开会方式或讯召。
会议的召开方式由 会议 召集人确定,但更换基金管理和托必须以 召集人确定,但更换基金管理和托必须以 现场开会方式召。
1、现场开会。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本出席或以代 理投票授权委托书派现场开会。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本出席或以代 理投票授权委托书派现场开会。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本出席或以代 理投票授权委托书派现场开会。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本出席或以代 理投票授权委托书派现场开会。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本出席或以代 理投票授权委托书派现场开会。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本出席或以代 理投票授权委托书派现场开会。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本出席或以代 理投票授权委托书派现场开会。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本出席或以代 理投票授权委托书派现场开会。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本出席或以代 理投票授权委托书派现场开会。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本出席或以代 理投票授权委托书派表出席,现场开会时基金管理人和托的授权代应当列份额持有 表出席,现场开会时基金管理人和托的授权代应当列份额持有 人大会。 基金管理人或托拒不派代表出席的,影响决效力。 基金管理人或托拒不派代表出席的,影响决效力。 现场开 会同时符合以下条件,可进行基金份额持有人大议程:
(1)亲 自出席会议者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受托具委人 自出席会议者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受托具委人 自出席会议者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受托具委人 自出席会议者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受托具委人 自出席会议者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受托具委人 自出席会议者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受托具委人 自出席会议者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受托具委人 自出席会议者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受托具委人 自出席会议者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受托具委人 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及委托人代理投票授权书符合法律规、《同》 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及委托人代理投票授权书符合法律规、《同》 和会议通知的规定;
(2)经核对, 汇总到会者出示的在权利登记日持有基金份额凭证显经核对, 汇总到会者出示的在权利登记日持有基金份额凭证显经核对, 汇总到会者出示的在权利登记日持有基金份额凭证显经核对, 汇总到会者出示的在权利登记日持有基金份额凭证显经核对, 汇总到会者出示的在权利登记日持有基金份额凭证显经核对, 汇总到会者出示的在权利登记日持有基金份额凭证显经核对, 汇总到会者出示的在权利登记日持有基金份额凭证显经核对, 汇总到会者出示的在权利登记日持有基金份额凭证显经核对, 汇总到会者出示的在权利登记日持有基金份额凭证显经核对, 汇总到会者出示的在权利登记日持有基金份额凭证显有效的 基金份额不少于本在权利登记日总50% (含 50% )。若到会 )。若到会 )。若到会 者在权益登记日代表的 有效基金份额少于本总者在权益登记日代表的 有效基金份额少于本总者在权益登记日代表的 有效基金份额少于本总者在权益登记日代表的 有效基金份额少于本总者在权益登记日代表的 有效基金份额少于本总二分之一,召集人可以在原公告的 基金份额持有大会开时间3个月以后、 6个月以内,就原定审议事项重新召集基金份 额持有人大会。的个月以内,就原定审议事项重新召集基金份 额持有人大会。的个月以内,就原定审议事项重新召集基金份 额持有人大会。的额持有人大会到者在权 益登记日代表的效基金份应不少于本额持有人大会到者在权 益登记日代表的效基金份应不少于本额持有人大会到者在权 益登记日代表的效基金份应不少于本额持有人大会到者在权 益登记日代表的效基金份应不少于本额持有人大会到者在权 益登记日代表的效基金份应不少于本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三分之一(含)。 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三分之一(含)。
2、通讯开会。 应以书面方式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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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同时 符合以下条件时,通讯开会的方式视为有效:
(1)会议召集人 按《基金合同》规定公布会议通知后,在 2个工作日内连 个工作日内连 续公布相关提示性告;
(2)会议召集人 )会议召集人 )会议召集人 在基金托管人 在基金托管人 (如果基金托管人为召集,则理 (如果基金托管人为召集,则理 (如果基金托管人为召集,则理 (如果基金托管人为召集,则理 (如果基金托管人为召集,则理 (如果基金托管人为召集,则理 人) 和公证机关的监督下按照会议通知规定方式收取基金份额持有人书面表 决意见 ,基金管理人或托经通知拒不参加收取书面表决意见的影响 ,基金管理人或托经通知拒不参加收取书面表决意见的影响 ,基金管理人或托经通知拒不参加收取书面表决意见的影响 表决效力 ;
(3)本人直接出具书面意见或授权他代表的,基金份额持 )本人直接出具书面意见或授权他代表的,基金份额持 )本人直接出具书面意见或授权他代表的,基金份额持 )本人直接出具书面意见或授权他代表的,基金份额持 )本人直接出具书面意见或授权他代表的,基金份额持 )本人直接出具书面意见或授权他代表的,基金份额持 )本人直接出具书面意见或授权他代表的,基金份额持 )本人直接出具书面意见或授权他代表的,基金份额持 )本人直接出具书面意见或授权他代表的,基金份额持 )本人直接出具书面意见或授权他代表的,基金份额持 有人所持的 基金份额不小于在权利登记日总50% (含 50% );若本人 );若本人 );若本人 直接出具书面意见或授权 直接出具书面意见或授权 他人代表出具书面意见基金 份额持有所的他人代表出具书面意见基金 份额持有所的他人代表出具书面意见基金 份额持有所的他人代表出具书面意见基金 份额持有所的份额 小于在权益登记日基金总的二分之一,召集人可以原公告份额 小于在权益登记日基金总的二分之一,召集人可以原公告持有人大会召开时间的 3个月以后、 6个月以内,就原定审议事项重新召集基金 个月以内,就原定审议事项重新召集基金 份额持有人大会。重新召集的基金应当代表三分 之一(含份额持有人大会。重新召集的基金应当代表三分 之一(含份额持有人大会。重新召集的基金应当代表三分 之一(含之一)以上基金份额的持有人直接出具书面意见或授权他代表; 之一)以上基金份额的持有人直接出具书面意见或授权他代表; 之一)以上基金份额的持有人直接出具书面意见或授权他代表; 之一)以上基金份额的持有人直接出具书面意见或授权他代表; 之一)以上基金份额的持有人直接出具书面意见或授权他代表; 之一)以上基金份额的持有人直接出具书面意见或授权他代表; 之一)以上基金份额的持有人直接出具书面意见或授权他代表; 之一)以上基金份额的持有人直接出具书面意见或授权他代表; 之一)以上基金份额的持有人直接出具书面意见或授权他代表; 之一)以上基金份额的持有人直接出具书面意见或授权他代表; 之一)以上基金份额的持有人直接出具书面意见或授权他代表;
(4)上述第( )上述第( )上述第( 3)项中 )项中 直接出具书面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 或受托代表他出具书面意见的代理人,同时提交持有基金份额凭证、受托 出具书面意见的代理人,同时提交持有基金份额凭证、受托 出具书面意见的代理人,同时提交持有基金份额凭证、受托 出具书面意见的 代理人 出具的 委托人持有基金份额凭证及出具的 委托人持有基金份额凭证及出具的 委托人持有基金份额凭证及出具的 委托人持有基金份额凭证及出具的 委托人持有基金份额凭证及出具的 委托人持有基金份额凭证及出具的 委托人持有基金份额凭证及出具的 委托人持有基金份额凭证及出具的 委托人持有基金份额凭证及出具的 委托人持有基金份额凭证及出具的 委托人持有基金份额凭证及出具的 委托人持有基金份额凭证及出具的 委托人持有基金份额凭证及出具的 委托人持有基金份额凭证及出具的 委托人持有基金份额凭证及出具的 委托人持有基金份额凭证及出具的 委托人持有基金份额凭证及出具的 委托人持有基金份额凭证及出具的 委托人持有基金份额凭证及出具的 委托人持有基金份额凭证及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符合 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符合 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符合 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符合 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符合 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符合 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符合 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符合 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符合 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符合 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符合 法律规、《基金合同》和会议通知的定; 法律规、《基金合同》和会议通知的定;
(5)会议通知公布前报中国证监备案。
采取通讯方式进行表决时,除非在计票有充分的相反证据明否则提交 采取通讯方式进行表决时,除非在计票有充分的相反证据明否则提交 采取通讯方式进行表决时,除非在计票有充分的相反证据明否则提交 符合会议通知中规定的确认投资者身份文件表决视为有效出席;面 符合会议通知中规定的确认投资者身份文件表决视为有效出席;面 符合法律规和会议通知定的书面表决意见即视为有效,模糊 符合法律规和会议通知定的书面表决意见即视为有效,模糊 不清或相互矛盾的视为弃权表决,但应当计入出具书面意见基金份额持有人所 不清或相互矛盾的视为弃权表决,但应当计入出具书面意见基金份额持有人所 代表的基金份额总数。 议事内容与程序 议事内容与程序 议事内容与程序 议事内容与程序
1、议事内容及提案权
议事内容为关系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重大项,如 议事内容为关系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重大项,如 《基金合同》的重大修 《基金合同》的重大修 改、决 定终止 定终止 《基金 合同》 合同》 、更换基金管理人托与其他合 、更换基金管理人托与其他合 、更换基金管理人托与其他合 、更换基金管理人托与其他合 、更换基金管理人托与其他合 、更换基金管理人托与其他合 、更换基金管理人托与其他合 并、法律规及《基金合同》定的其他事项 、法律规及《基金合同》定的其他事项 、法律规及《基金合同》定的其他事项 、法律规及《基金合同》定的其他事项 以及 会议 召集人认为需提交基金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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额持有人大会讨论的其他事项。
基金管理人、托单独或合并持有权利登记日总份额 基金管理人、托单独或合并持有权利登记日总份额 基金管理人、托单独或合并持有权利登记日总份额 10% 以上 (含 10% )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在大会召集发出议通知前向提 交需由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表决的提案;也可以在通知发出后向召 交需由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表决的提案;也可以在通知发出后向召 集人提交临时案,应当在大会召开日前 30 天公告 。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召集 发出现场 会议的通知后,对原有提案修 会议的通知后,对原有提案修 改应当在基金份 额持有人大会召开日 30 天前公告。否则,会议的召开日期应当 顺延并保证至少有 30 天的间隔期。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集发出 以通讯方 式开会 的通知后, 该次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不得增加、减少或修改 不得增加、减少或修改 需由 该次 基金 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表决的提案 。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不得对未事先公告的议内容进行表决。
召集人 对于基金管理、基金托管人和 基金份额持有人 提交的临时案 进行 审核,符合条件的 应当在大会召开日 30 天前公告。大会召集人应当按照以下原 天前公告。大会召集人应当按照以下原 则对提案进行审核:
(1)关联性。大会召集人对于提案涉及事项与 关联性。大会召集人对于提案涉及事项与 关联性。大会召集人对于提案涉及事项与 关联性。大会召集人对于提案涉及事项与 关联性。大会召集人对于提案涉及事项与 关联性。大会召集人对于提案涉及事项与 关联性。大会召集人对于提案涉及事项与 本基金有直接关系,并且不 基金有直接关系,并且不 基金有直接关系,并且不 基金有直接关系,并且不 超出法律规和 《基金合同》 规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 会职权范围,应提交规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 会职权范围,应提交会审议;对于不符合上述要求的,提交基金份额持有人 大。如果召集会审议;对于不符合上述要求的,提交基金份额持有人 大。如果召集会审议;对于不符合上述要求的,提交基金份额持有人 大。如果召集会审议;对于不符合上述要求的,提交基金份额持有人 大。如果召集决定不将基金份额持有人提案交大会表,应当在该次上 决定不将基金份额持有人提案交大会表,应当在该次上 进行解释和说明。
(2)程序性。大会召集人可以对提案涉及的问题 程序性。大会召集人可以对提案涉及的问题 程序性。大会召集人可以对提案涉及的问题 程序性。大会召集人可以对提案涉及的问题 程序性。大会召集人可以对提案涉及的问题 程序性。大会召集人可以对提案涉及的问题 程序性。大会召集人可以对提案涉及的问题 程序性。大会召集人可以对提案涉及的问题 做出决定。如将提 出决定。如将提 出决定。如将提 案进行分拆或合并表决,需征得原提人同意;不变更的大会主 案进行分拆或合并表决,需征得原提人同意;不变更的大会主 案进行分拆或合并表决,需征得原提人同意;不变更的大会主 案进行分拆或合并表决,需征得原提人同意;不变更的大会主 持人可以就程序性问题提请基金份额有大会 做出决定,并按照基金份额持有 出决定,并按照基金份额持有 人大会决定的程序进行审议。
单独或合并持有权利登记日基金 总份额 10% 以上(含 10% )的基金份额持有 人提交基 金份额持有大会审议表决的案,或管理托人提交基 金份额持有大会审议表决的案,或管理托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表决的提案,未获基通过就同一 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表决的提案,未获基通过就同一 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表决的提案,未获基通过就同一 提案再次请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其时间隔不少于 提案再次请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其时间隔不少于 6个月。法律规另 个月。法律规另 有规定的除外。
2、议事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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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现场开会
在现场开会的方式下,首先由大主持人按照列第七 在现场开会的方式下,首先由大主持人按照列第七 条规定程序确和公 布监票人,然后由大会主持宣读提案经讨论进行表决并形成议。 布监票人,然后由大会主持宣读提案经讨论进行表决并形成议。 布监票人,然后由大会主持宣读提案经讨论进行表决并形成议。 布监票人,然后由大会主持宣读提案经讨论进行表决并形成议。 布监票人,然后由大会主持宣读提案经讨论进行表决并形成议。 布监票人,然后由大会主持宣读提案经讨论进行表决并形成议。 布监票人,然后由大会主持宣读提案经讨论进行表决并形成议。 布监票人,然后由大会主持宣读提案经讨论进行表决并形成议。 布监票人,然后由大会主持宣读提案经讨论进行表决并形成议。 布监票人,然后由大会主持宣读提案经讨论进行表决并形成议。 大会主持人 为基金管理授权出席议的代表,在大会主持人 为基金管理授权出席议的代表,在授权代表 未能主持 大会的情 况下,由基金托管人 授权其出席会议的代表主持;如果理况下,由基金托管人 授权其出席会议的代表主持;如果理况下,由基金托管人 授权其出席会议的代表主持;如果理授权 代表 和基金托管人 授权代表 均未能主持大会,则由出席的基金份额有人 均未能主持大会,则由出席的基金份额有人 所 持表决权的 50% 以上(含 50% )选举产生一名基金份额 持有人作为该次持有人大会的主。
(2)通讯开会
在通讯开会的情况下, 首先由召集人提前 30 日公布提案 ,在所通知的表决 截止日期 后 2个工作日内 统计全部有效表决,在公证 机关 监督下形成决议。 表决
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每一票表决权。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分为一般和特别:
1、一般决议,须经参加大会 一般决议,须经参加大会 一般决议,须经参加大会 一般决议,须经参加大会 一般决议,须经参加大会 一般决议,须经参加大会 一般决议,须经参加大会 的 基金份额持有人所表决权的 基金份额持有人所表决权的 基金份额持有人所表决权的 基金份额持有人所表决权的 基金份额持有人所表决权的 基金份额持有人所表决权的 基金份额持有人所表决权50% 以上(含 以上(含 50% )通过方为有效;除下列 )通过方为有效;除下列 )通过方为有效;除下列 )通过方为有效;除下列 第 2项所规定的须以 特别决议通过事项外的其他事项均以一般决议方式通过。
2、特别决议,应当经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表权三 、特别决议,应当经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表权三 、特别决议,应当经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表权三 、特别决议,应当经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表权三 、特别决议,应当经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表权三 、特别决议,应当经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表权三 、特别决议,应当经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表权三 、特别决议,应当经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表权三 、特别决议,应当经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表权三 、特别决议,应当经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表权三 分之二以上(含三)通过方可做出。转换基金运作式、更管理人 分之二以上(含三)通过方可做出。转换基金运作式、更管理人 分之二以上(含三)通过方可做出。转换基金运作式、更管理人 分之二以上(含三)通过方可做出。转换基金运作式、更管理人 分之二以上(含三)通过方可做出。转换基金运作式、更管理人 或者基金托管人、终止《合同》本与其他并以特别决议通过方 或者基金托管人、终止《合同》本与其他并以特别决议通过方 或者基金托管人、终止《合同》本与其他并以特别决议通过方 或者基金托管人、终止《合同》本与其他并以特别决议通过方 或者基金托管人、终止《合同》本与其他并以特别决议通过方 或者基金托管人、终止《合同》本与其他并以特别决议通过方 或者基金托管人、终止《合同》本与其他并以特别决议通过方 或者基金托管人、终止《合同》本与其他并以特别决议通过方 或者基金托管人、终止《合同》本与其他并以特别决议通过方 或者基金托管人、终止《合同》本与其他并以特别决议通过方 或者基金托管人、终止《合同》本与其他并以特别决议通过方 为有效。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采取记名方式进行投票表决。
采取通讯方式进行表决时, 提交符合会议通知中规定的确认投资者身份文件 的表决视为有效出席投资者, 符合会议通知 规定的书面表决 意见视为有效, 表决意见模糊不清或相互矛盾的视为弃权,但应当计入出具书面基金 表决意见模糊不清或相互矛盾的视为弃权,但应当计入出具书面基金 份额持有人所代表的基金总数。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各项提案或同一内并列议题应当分开 审议、逐项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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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票
1、现场开会
(1)如大会由基金管理人或托召集,份额持 有的主如大会由基金管理人或托召集,份额持 有的主如大会由基金管理人或托召集,份额持 有的主如大会由基金管理人或托召集,份额持 有的主如大会由基金管理人或托召集,份额持 有的主如大会由基金管理人或托召集,份额持 有的主如大会由基金管理人或托召集,份额持 有的主如大会由基金管理人或托召集,份额持 有的主如大会由基金管理人或托召集,份额持 有的主如大会由基金管理人或托召集,份额持 有的主人应当在会议开始后宣布出席的基金份额持 有中选举两名人应当在会议开始后宣布出席的基金份额持 有中选举两名人应当在会议开始后宣布出席的基金份额持 有中选举两名人应当在会议开始后宣布出席的基金份额持 有中选举两名人应当在会议开始后宣布出席的基金份额持 有中选举两名有人代表与大会召集授权的一名监督员共同担任票;如由基金份额持 有人代表与大会召集授权的一名监督员共同担任票;如由基金份额持 有人自行召集,基金份额持大会的主应当在议 开始后宣布出席有人自行召集,基金份额持大会的主应当在议 开始后宣布出席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中选举三名代表担任监票。
(2)监票人应当 在基金份额持有表决后立即进行清点并由大会主监票人应当 在基金份额持有表决后立即进行清点并由大会主监票人应当 在基金份额持有表决后立即进行清点并由大会主监票人应当 在基金份额持有表决后立即进行清点并由大会主监票人应当 在基金份额持有表决后立即进行清点并由大会主监票人应当 在基金份额持有表决后立即进行清点并由大会主监票人应当 在基金份额持有表决后立即进行清点并由大会主监票人应当 在基金份额持有表决后立即进行清点并由大会主监票人应当 在基金份额持有表决后立即进行清点并由大会主监票人应当 在基金份额持有表决后立即进行清点并由大会主场公布计票结果。
(3)如果会议主持人 如果会议主持人 如果会议主持人 或基金份额持有人对于提交的表决结果怀疑,可以 基金份额持有人对于提交的表决结果怀疑,可以 基金份额持有人对于提交的表决结果怀疑,可以 基金份额持有人对于提交的表决结果怀疑,可以 基金份额持有人对于提交的表决结果怀疑,可以 基金份额持有人对于提交的表决结果怀疑,可以 基金份额持有人对于提交的表决结果怀疑,可以 在宣布表决结果后立即对所投票数 要求 进行重新清点 。监票人应当进行重新清点, 。监票人应当进行重新清点, 重新清点以一次为限。
后,大会主持人应当场公布结果(4)计票过程应由公证机关予以。
2、通讯开会
在通讯开会的情况下,计票方式为:由大召集人授权两名监督员基金 在通讯开会的情况下,计票方式为:由大召集人授权两名监督员基金 在通讯开会的情况下,计票方式为:由大召集人授权两名监督员基金 托管人授权代表 (若由基金 托管人召集,则为(若由基金 托管人召集,则为管理人 授权代表 )的监督下进 行计票,并由公证机关对其过程予以。 行计票,并由公证机关对其过程予以。 基金管理人或托拒派代 表对书面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不影响和结果。 生效与公告 生效与公告 生效与公告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通过的事项,召集应当自之日起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通过的事项,召集应当自之日起 5日内报中 国证监会备案。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的事项自表通过之日起生效,后方可执行。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的事项自表通过之日起生效,后方可执行。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的事项自表通过之日起生效,后方可执行。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的事项自表通过之日起生效,后方可执行。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的事项自表通过之日起生效,后方可执行。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的事项自表通过之日起生效,后方可执行。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的事项自表通过之日起生效,后方可执行。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的事项自表通过之日起生效,后方可执行。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的事项自表通过之日起生效,后方可执行。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的事项自表通过之日起生效,后方可执行。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的事项自表通过之日起生效,后方可执行。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自生效之日起 2日内在指定媒介 上公告 。
如果采用通讯方式进行表决,那么在公告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议时必须 如果采用通讯方式进行表决,那么在公告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议时必须 如果采用通讯方式进行表决,那么在公告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议时必须 将公证书全文、机关员姓名等一同告。
基金管理人 、托和份额持有应当执行生效的基金管理人 、托和份额持有应当执行生效的大会的决定。
基金份额持有人 大会决议对全体、管理托基金份额持有人 大会决议对全体、管理托基金份额持有人 大会决议对全体、管理托基金份额持有人 大会决议对全体、管理托均有约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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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基金管理人、托的更换条件和程序 基金管理人、托的更换条件和程序 基金管理人、托的更换条件和程序 基金管理人、托的更换条件和程序 基金管理人、托的更换条件和程序 基金管理人、托的更换条件和程序 基金管理人、托的更换条件和程序 基金管理人、托的更换条件和程序 基金管理人、托的更换条件和程序 基金管理人和托职责终止的情形 基金管理人和托职责终止的情形 基金管理人和托职责终止的情形 基金管理人和托职责终止的情形 基金管理人和托职责终止的情形 基金管理人和托职责终止的情形 基金管理人和托职责终止的情形 基金管理人和托职责终止的情形
1、基金管理人职责终止的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基金管理人职责终止:
(1)被依法取消基金管理资格;
(2)被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解任 ;
(3)依法解散、被撤销或宣告破产 ;
(4)法律规和《基金合同》定的其他情形。
2、基金托管人职责终止的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基金托管人职责终止:
(1)被依法取消基金托管资格;
(2)被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解任 ;
(3)依法解散、被撤销或宣告破产 ;
(4)法律规和《基金合同》定的其他情形。 基金管理人和托的更换程序 基金管理人和托的更换程序 基金管理人和托的更换程序 基金管理人和托的更换程序 基金管理人和托的更换程序 基金管理人和托的更换程序 基金管理人和托的更换程序
1、基金管理人的更换程序
(1)提名:新任基金管理人由托或代表 )提名:新任基金管理人由托或代表 )提名:新任基金管理人由托或代表 10% 以上(含 以上(含 10% )基金 )基金 份额的基金持有人提名;
(2)决议: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在管理职责终止后 6个月内对被提 个月内对被提 名的 基金管理人形成决议,该需经参加大会份额持有所表权名的 基金管理人形成决议,该需经参加大会份额持有所表权2/3 以上(含 2/3 )表决通过;
(3)临时 基金管理人:新任产生之前,由中国证监会指定)临时 基金管理人:新任产生之前,由中国证监会指定)临时 基金管理人:新任产生之前,由中国证监会指定)临时 基金管理人:新任产生之前,由中国证监会指定)临时 基金管理人:新任产生之前,由中国证监会指定)临时 基金管理人:新任产生之前,由中国证监会指定)临时 基金管理人:新任产生之前,由中国证监会指定)临时 基金管理人:新任产生之前,由中国证监会指定)临时 基金管理人:新任产生之前,由中国证监会指定)临时 基金管理人:新任产生之前,由中国证监会指定基金管理人;
(4)备 案:更换基金管理人的份额持有大会决议应经中国证监)备 案:更换基金管理人的份额持有大会决议应经中国证监)备 案:更换基金管理人的份额持有大会决议应经中国证监)备 案:更换基金管理人的份额持有大会决议应经中国证监)备 案:更换基金管理人的份额持有大会决议应经中国证监)备 案:更换基金管理人的份额持有大会决议应经中国证监)备 案:更换基金管理人的份额持有大会决议应经中国证监)备 案:更换基金管理人的份额持有大会决议应经中国证监)备 案:更换基金管理人的份额持有大会决议应经中国证监)备 案:更换基金管理人的份额持有大会决议应经中国证监案;
(5)公告:基金管理人更换后,由托在的份 )公告:基金管理人更换后,由托在的份 )公告:基金管理人更换后,由托在的份 )公告:基金管理人更换后,由托在的份 )公告:基金管理人更换后,由托在的份 )公告:基金管理人更换后,由托在的份 )公告:基金管理人更换后,由托在的份 )公告:基金管理人更换后,由托在的份 )公告:基金管理人更换后,由托在的份 )公告:基金管理人更换后,由托在的份 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后 2日内在 指定媒介 上公告。
(6)审计:基金管理人职责终止的,应当按照法律规定聘请会师事 )审计:基金管理人职责终止的,应当按照法律规定聘请会师事 )审计:基金管理人职责终止的,应当按照法律规定聘请会师事 )审计:基金管理人职责终止的,应当按照法律规定聘请会师事 )审计:基金管理人职责终止的,应当按照法律规定聘请会师事 )审计:基金管理人职责终止的,应当按照法律规定聘请会师事 )审计:基金管理人职责终止的,应当按照法律规定聘请会师事 )审计:基金管理人职责终止的,应当按照法律规定聘请会师事 )审计:基金管理人职责终止的,应当按照法律规定聘请会师事 )审计:基金管理人职责终止的,应当按照法律规定聘请会师事 务所对基金财产进行审计,并将结果予以公告同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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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基金名称变更:管理人换后, 如果原任或新要求)基金名称变更:管理人换后, 如果原任或新要求)基金名称变更:管理人换后, 如果原任或新要求)基金名称变更:管理人换后, 如果原任或新要求)基金名称变更:管理人换后, 如果原任或新要求应按其要求替换或删除基金名称中与原管理人有关的字样。
2、基金托管人的更换程序
(1)提名:新任基金托管人由理或代表 )提名:新任基金托管人由理或代表 )提名:新任基金托管人由理或代表 10% 以上(含 以上(含 10% )基金 )基金 份额的基金持有人提名;
(2)决议: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在托管职责终止后 6个月内对被提 个月内对被提 名的 基金托管人形成决议,该需经参加大会份额持有所表权名的 基金托管人形成决议,该需经参加大会份额持有所表权2/3 以上(含 2/3 )表决通过;
(3)临时 基金托管人:新任产生之前,由中国证监会指定)临时 基金托管人:新任产生之前,由中国证监会指定)临时 基金托管人:新任产生之前,由中国证监会指定)临时 基金托管人:新任产生之前,由中国证监会指定)临时 基金托管人:新任产生之前,由中国证监会指定)临时 基金托管人:新任产生之前,由中国证监会指定)临时 基金托管人:新任产生之前,由中国证监会指定)临时 基金托管人:新任产生之前,由中国证监会指定)临时 基金托管人:新任产生之前,由中国证监会指定)临时 基金托管人:新任产生之前,由中国证监会指定基金托管人;
(4)备案: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应经中国证监;
(5)公告:基金托管人更换后,由理在的份 )公告:基金托管人更换后,由理在的份 )公告:基金托管人更换后,由理在的份 )公告:基金托管人更换后,由理在的份 )公告:基金托管人更换后,由理在的份 )公告:基金托管人更换后,由理在的份 )公告:基金托管人更换后,由理在的份 )公告:基金托管人更换后,由理在的份 )公告:基金托管人更换后,由理在的份 )公告:基金托管人更换后,由理在的份 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后 2日内在 指定媒介 上公告。新任基金托 管人与原上公告。新任基金托 管人与原管人进行资产托的交接手续,并与基金理核对总值。
(6)审计:基金托管人职责终止的,应当按照法律规定聘请会师事 )审计:基金托管人职责终止的,应当按照法律规定聘请会师事 )审计:基金托管人职责终止的,应当按照法律规定聘请会师事 )审计:基金托管人职责终止的,应当按照法律规定聘请会师事 )审计:基金托管人职责终止的,应当按照法律规定聘请会师事 )审计:基金托管人职责终止的,应当按照法律规定聘请会师事 )审计:基金托管人职责终止的,应当按照法律规定聘请会师事 )审计:基金托管人职责终止的,应当按照法律规定聘请会师事 )审计:基金托管人职责终止的,应当按照法律规定聘请会师事 )审计:基金托管人职责终止的,应当按照法律规定聘请会师事 务所对基金财产进行审计,并予以公告同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基金管理人和托同时更换 基金管理人和托同时更换 基金管理人和托同时更换 基金管理人和托同时更换 基金管理人和托同时更换 基金管理人和托同时更换 基金管理人和托同时更换
1. 提名:如果基金管理人和托同时更换,由单独或合计持有总 提名:如果基金管理人和托同时更换,由单独或合计持有总 提名:如果基金管理人和托同时更换,由单独或合计持有总 份额 10% (含 10% )以上的基金份额持有人 提名新的基金管理人和托;
2. 基金管理人和托的更换分别按上述程序进行;
3. 新任的基金管理人 和托在更换新任的基金管理人 和托在更换新任的基金管理人 和托在更换新任的基金管理人 和托在更换新任的基金管理人 和托在更换新任的基金管理人 和托在更换新任的基金管理人 和托在更换新任的基金管理人 和托在更换新任的基金管理人 和托在更换新任的基金管理人 和托在更换新任的基金管理人 和托在更换新任的基金管理人 和托在更换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后 2日内在 指定媒介 上公告。
四、 违约责任 违约责任 违约责任 由于《基 金合同》当事人违反法等律规的定或由于《基 金合同》当事人违反法等律规的定或由于《基 金合同》当事人违反法等律规的定或由于《基 金合同》当事人违反法等律规的定或由于《基 金合同》当事人违反法等律规的定或由于《基 金合同》当事人违反法等律规的定或由于《基 金合同》当事人违反法等律规的定或由于《基 金合同》当事人违反法等律规的定或由于《基 金合同》当事人违反法等律规的定或由于《基 金合同》当事人违反法等律规的定或金合同》的约定,造成《基 不能履行或者完全违反金合同》的约定,造成《基 不能履行或者完全违反金合同》的约定,造成《基 不能履行或者完全违反金合同》的约定,造成《基 不能履行或者完全违反金合同》的约定,造成《基 不能履行或者完全违反金合同》的约定,造成《基 不能履行或者完全违反金合同》的约定,造成《基 不能履行或者完全违反金合同》的 一方承担违约责任;如属《基当事人双或多金合同》的 一方承担违约责任;如属《基当事人双或多金合同》的 一方承担违约责任;如属《基当事人双或多金合同》的 一方承担违约责任;如属《基当事人双或多金合同》的 一方承担违约责任;如属《基当事人双或多金合同》的 一方承担违约责任;如属《基当事人双或多金合同》的 一方承担违约责任;如属《基当事人双或多违约的,根据实际情况双方或多当事人应按照法律规和《基金合同》 违约的,根据实际情况双方或多当事人应按照法律规和《基金合同》 违约的,根据实际情况双方或多当事人应按照法律规和《基金合同》 违约的,根据实际情况双方或多当事人应按照法律规和《基金合同》 违约的,根据实际情况双方或多当事人应按照法律规和《基金合同》 违约的,根据实际情况双方或多当事人应按照法律规和《基金合同》 违约的,根据实际情况双方或多当事人应按照法律规和《基金合同》 的规定分别承担各自应负违约 的规定分别承担各自应负违约 的规定分别承担各自应负违约 的规定分别承担各自应负违约 的规定分别承担各自应负违约 的规定分别承担各自应负违约 的规定分别承担各自应负违约 责任。但是发生下列情况,当事人可以免: 责任。但是发生下列情况,当事人可以免: 责任。但是发生下列情况,当事人可以免: 责任。但是发生下列情况,当事人可以免: 责任。但是发生下列情况,当事人可以免: 责任。但是发生下列情况,当事人可以免: 责任。但是发生下列情况,当事人可以免: 责任。但是发生下列情况,当事人可以免: 责任。但是发生下列情况,当事人可以免:
1、基金管理人及托按照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或当时有效法 律、基金管理人及托按照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或当时有效法 律、基金管理人及托按照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或当时有效法 律、基金管理人及托按照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或当时有效法 律、基金管理人及托按照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或当时有效法 律、基金管理人及托按照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或当时有效法 律、基金管理人及托按照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或当时有效法 律、基金管理人及托按照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或当时有效法 律、基金管理人及托按照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或当时有效法 律、基金管理人及托按照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或当时有效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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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或章的作为不而造成损失等;
2、在没有故意或过失的 情况下,基金管理人由于按照《合同》规定、在没有故意或过失的 情况下,基金管理人由于按照《合同》规定、在没有故意或过失的 情况下,基金管理人由于按照《合同》规定、在没有故意或过失的 情况下,基金管理人由于按照《合同》规定、在没有故意或过失的 情况下,基金管理人由于按照《合同》规定、在没有故意或过失的 情况下,基金管理人由于按照《合同》规定、在没有故意或过失的 情况下,基金管理人由于按照《合同》规定、在没有故意或过失的 情况下,基金管理人由于按照《合同》规定、在没有故意或过失的 情况下,基金管理人由于按照《合同》规定、在没有故意或过失的 情况下,基金管理人由于按照《合同》规定投资原则而或不造成的损失等;
3、不可抗力。 基金管理人、托在履行各自职责的过程中,违反《法》 基金管理人、托在履行各自职责的过程中,违反《法》 基金管理人、托在履行各自职责的过程中,违反《法》 基金管理人、托在履行各自职责的过程中,违反《法》 基金管理人、托在履行各自职责的过程中,违反《法》 基金管理人、托在履行各自职责的过程中,违反《法》 基金管理人、托在履行各自职责的过程中,违反《法》 基金管理人、托在履行各自职责的过程中,违反《法》 基金管理人、托在履行各自职责的过程中,违反《法》 基金管理人、托在履行各自职责的过程中,违反《法》 基金管理人、托在履行各自职责的过程中,违反《法》 基金管理人、托在履行各自职责的过程中,违反《法》 基金管理人、托在履行各自职责的过程中,违反《法》 等法律规的定或者基金合同约,给财产份额持有人造成损 等法律规的定或者基金合同约,给财产份额持有人造成损 等法律规的定或者基金合同约,给财产份额持有人造成损 等法律规的定或者基金合同约,给财产份额持有人造成损 等法律规的定或者基金合同约,给财产份额持有人造成损 等法律规的定或者基金合同约,给财产份额持有人造成损 等法律规的定或者基金合同约,给财产份额持有人造成损 害的,应当分别对各自行为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因共同给基金财产或者 害的,应当分别对各自行为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因共同给基金财产或者 害的,应当分别对各自行为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因共同给基金财产或者 害的,应当分别对各自行为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因共同给基金财产或者 害的,应当分别对各自行为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因共同给基金财产或者 害的,应当分别对各自行为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因共同给基金财产或者 害的,应当分别对各自行为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因共同给基金财产或者 基金份额持有人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基金份额持有人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基金份额持有人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基金份额持有人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基金份额持有人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基金份额持有人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基金份额持有人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基金份额持有人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基金份额持有人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基金份额持有人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 在发生一方或多违约的情况下,最大限度地保护基金份额持有 在发生一方或多违约的情况下,最大限度地保护基金份额持有 在发生一方或多违约的情况下,最大限度地保护基金份额持有 在发生一方或多违约的情况下,最大限度地保护基金份额持有 在发生一方或多违约的情况下,最大限度地保护基金份额持有 在发生一方或多违约的情况下,最大限度地保护基金份额持有 在发生一方或多违约的情况下,最大限度地保护基金份额持有 在发生一方或多违约的情况下,最大限度地保护基金份额持有 在发生一方或多违约的情况下,最大限度地保护基金份额持有 在发生一方或多违约的情况下,最大限度地保护基金份额持有 在发生一方或多违约的情况下,最大限度地保护基金份额持有 在发生一方或多违约的情况下,最大限度地保护基金份额持有 在发生一方或多违约的情况下,最大限度地保护基金份额持有 在发生一方或多违约的情况下,最大限度地保护基金份额持有 人 利益的前提下,《基金合同》能够继续履行应当。未违约方事人 利益的前提下,《基金合同》能够继续履行应当。未违约方事人 利益的前提下,《基金合同》能够继续履行应当。未违约方事人 利益的前提下,《基金合同》能够继续履行应当。未违约方事人 利益的前提下,《基金合同》能够继续履行应当。未违约方事人 利益的前提下,《基金合同》能够继续履行应当。未违约方事人 利益的前提下,《基金合同》能够继续履行应当。未违约方事人 利益的前提下,《基金合同》能够继续履行应当。未违约方事人 利益的前提下,《基金合同》能够继续履行应当。未违约方事人 利益的前提下,《基金合同》能够继续履行应当。未违约方事人 利益的前提下,《基金合同》能够继续履行应当。未违约方事人 利益的前提下,《基金合同》能够继续履行应当。未违约方事人 利益的前提下,《基金合同》能够继续履行应当。未违约方事人 利益的前提下,《基金合同》能够继续履行应当。未违约方事人 利益的前提下,《基金合同》能够继续履行应当。未违约方事在职责范围内有义务及时采取必要的措 施,防止损失扩大。没适当在职责范围内有义务及时采取必要的措 施,防止损失扩大。没适当在职责范围内有义务及时采取必要的措 施,防止损失扩大。没适当在职责范围内有义务及时采取必要的措 施,防止损失扩大。没适当在职责范围内有义务及时采取必要的措 施,防止损失扩大。没适当在职责范围内有义务及时采取必要的措 施,防止损失扩大。没适当在职责范围内有义务及时采取必要的措 施,防止损失扩大。没适当施致使损失进一步扩 大的,不得就要求赔偿。守约方因防止施致使损失进一步扩 大的,不得就要求赔偿。守约方因防止施致使损失进一步扩 大的,不得就要求赔偿。守约方因防止施致使损失进一步扩 大的,不得就要求赔偿。守约方因防止施致使损失进一步扩 大的,不得就要求赔偿。守约方因防止施致使损失进一步扩 大的,不得就要求赔偿。守约方因防止施致使损失进一步扩 大的,不得就要求赔偿。守约方因防止大而支出的合理费用由违约方承担。 大而支出的合理费用由违约方承担。 大而支出的合理费用由违约方承担。 大而支出的合理费用由违约方承担。 大而支出的合理费用由违约方承担。 大而支出的合理费用由违约方承担。 大而支出的合理费用由违约方承担。
五、 争议的处理和适用法律 争议的处理和适用法律 争议的处理和适用法律 争议的处理和适用法律 争议的处理和适用法律
各方当事人同意,因《基金合》而产生的或与有关一切争 各方当事人同意,因《基金合》而产生的或与有关一切争 各方当事人同意,因《基金合》而产生的或与有关一切争 各方当事人同意,因《基金合》而产生的或与有关一切争 各方当事人同意,因《基金合》而产生的或与有关一切争 各方当事人同意,因《基金合》而产生的或与有关一切争 议, 如经友好协商未能解决的应提交中国际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上海分议, 如经友好协商未能解决的应提交中国际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上海分议, 如经友好协商未能解决的应提交中国际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上海分议, 如经友好协商未能解决的应提交中国际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上海分议, 如经友好协商未能解决的应提交中国际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上海分议, 如经友好协商未能解决的应提交中国际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上海分议, 如经友好协商未能解决的应提交中国际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上海分议, 如经友好协商未能解决的应提交中国际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上海分议, 如经友好协商未能解决的应提交中国际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上海分议, 如经友好协商未能解决的应提交中国际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上海分根据该会当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决是终局 根据该会当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决是终局 性的并对各方当事人具 有约束力,仲裁费由败诉方承担。
本《基金合同》的订立、解释和争议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国法律。
六、 《基金合同》的效力 《基金合同》的效力 《基金合同》的效力 《基金合同》的效力 《基金合同》的效力
《基金合同》是约定当事人之间、与权利义务关系 《基金合同》是约定当事人之间、与权利义务关系 《基金合同》是约定当事人之间、与权利义务关系 的法律文件。
1、《基金合同》经管理人托双方盖章以及法定代表或 、《基金合同》经管理人托双方盖章以及法定代表或 、《基金合同》经管理人托双方盖章以及法定代表或 、《基金合同》经管理人托双方盖章以及法定代表或 授权代表签字并在募集结束后 经基金管理人向中国证监会办备案手续授权代表签字并在募集结束后 经基金管理人向中国证监会办备案手续授权代表签字并在募集结束后 经基金管理人向中国证监会办备案手续授权代表签字并在募集结束后 经基金管理人向中国证监会办备案手续授权代表签字并在募集结束后 经基金管理人向中国证监会办备案手续生效。
2、《基金合同》的有效期自其生之日起至本财产清算结果报中国证监 、《基金合同》的有效期自其生之日起至本财产清算结果报中国证监 、《基金合同》的有效期自其生之日起至本财产清算结果报中国证监 、《基金合同》的有效期自其生之日起至本财产清算结果报中国证监 会备案并公告之日止。
3、《基金合同》自生效之日起对包括管理人托和份额持 、《基金合同》自生效之日起对包括管理人托和份额持 、《基金合同》自生效之日起对包括管理人托和份额持 、《基金合同》自生效之日起对包括管理人托和份额持 有人在内的《基金合同》各方当事具等法律约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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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基金合同》正本一式六份,除上报有关监管机构二外理 、《基金合同》正本一式六份,除上报有关监管机构二外理 、《基金合同》正本一式六份,除上报有关监管机构二外理 、《基金合同》正本一式六份,除上报有关监管机构二外理 、《基金合同》正本一式六份,除上报有关监管机构二外理 人、基金托管各持有二份,每具同等的法律效力。
5、《基金合同》可印制成册,供投资者在管理人托销售代 、《基金合同》可印制成册,供投资者在管理人托销售代 、《基金合同》可印制成册,供投资者在管理人托销售代 、《基金合同》可印制成册,供投资者在管理人托销售代 、《基金合同》可印制成册,供投资者在管理人托销售代 、《基金合同》可印制成册,供投资者在管理人托销售代 理人的办公场所和营业查阅;投资者也可按工本费购买《基金合同》复制件 理人的办公场所和营业查阅;投资者也可按工本费购买《基金合同》复制件 理人的办公场所和营业查阅;投资者也可按工本费购买《基金合同》复制件 理人的办公场所和营业查阅;投资者也可按工本费购买《基金合同》复制件 或复印件,但内容应以本基金合同正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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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部分 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
一、 托管协议当事人 托管协议当事人 托管协议当事人 托管协议当事人
(一) 基金管理人
名称: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1196号世纪汇办公楼二座27-30层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1196号世纪汇办公楼二座27-30层
邮政编码: 200120
法定代表人:裴长江
成立时间:1999年4月13日
批准设立机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基金字【1999】11号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5.2亿元人民币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经营范围: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基金销售、特定客户资产管理
(二) 基金 托管 人
名称: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招商银行)
住所:深圳市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
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
邮政编码:518040
法定代表人:李建红
成立时间:1987年4月8日
基金托管业务批准文号:证监基金字[2002]83号
经营范围: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结算;办理票据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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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业拆借;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外汇存款;外汇贷款;外汇汇款;外币兑换;国际结算;结汇、售汇;同业外汇拆借;外汇票据的承兑和贴现;外汇借款;外汇担保;发行和代理发行股票以外的外币有价证券;买卖和代理买卖股票以外的外币有价证券;自营和代客外汇买卖;资信调查、咨询、见证业务;离岸金融业务。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其他业务。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252.20亿元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二、 基金托管人对理的业务监督和核查 基金托管人对理的业务监督和核查 基金托管人对理的业务监督和核查 基金托管人对理的业务监督和核查 基金托管人对理的业务监督和核查 基金托管人对理的业务监督和核查 基金托管人对理的业务监督和核查 基金托管人对理的业务监督和核查 基金托管人对理的业务监督和核查
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基金合同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基金托管人的监督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基金的投资范围、基金投融资比例、基金资产估值、基金资产净值计算与会计核算、基金管理人报酬的计提和支付、基金费用的支付、基金托管人报酬的计提和支付、基金申购资金的到账和赎回资金的划付、基金收益分配、基金的融资等行为的合法性、合规性进行监督和核查。其中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6个月内使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符合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
(一) 基金 托管人对基金投资范围及象进行监督和核查
1、本基金投资范围: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存托凭证、债券、货币市场金融工具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
2、基金托管人应建立相关技术系统,对基金的投资范围和投资对象是否符合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监督。对基金管理人发送的不符合基金合同规定的投资指令,基金托管人可以拒绝执行,并书面通知基金管理人;对于已经执行的投资指令,基金托管人发现该投资行为不符合基金合同的规定的,基金托管人应书面通知基金管理人进行调整,如基金管理人不能及时调整,基金托管人应将该情况报告中国证监会。
(二) 基金托管人对投融资比例进行监督和核查
1、本基金的投资组合限制:
(1)本基金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其市值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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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本基金与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其市值不超过该证券的10%;
(3)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开放式基金(包括开放式基金以及处于开放期的定期开放基金)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的可流通股票,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可流通股票的15%;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投资组合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的可流通股票,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可流通股票的30%;
(4)进入全国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回购融入的资金余额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40%;
(5)本基金以股票品种作为主要投资标的。在正常市场状况下,本基金投资组合中的股票及存托凭证投资比例浮动范围为:60%-95%,债券和短期金融工具的投资比例浮动范围为:5%-40%,其中,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比例不低于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权证投资比例浮动范围为:0-3%。
(6)基金财产参与股票发行申购,本基金所申报的金额不超过本基金的总资产,本基金所申报的股票数量不超过拟发行股票公司当次发行股票的总量;
(7)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8)运用基金财产进行权证投资时,不得有下列情形:
i.在任何交易日买入权证的总金额,超过上一交易日基金资产净值的千分之五。
ii.持有的全部权证,其市值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3%。
iii.本基金与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持有同一权证的总和,超过该权证的10%。
(9)本基金的基金资产总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40%;
(10)基金主动投资于流动性受限资产的市值合计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5%。因证券市场波动、上市公司股票停牌、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不符合上述比例限制的,基金管理人不得主动新增流动性受限资产的投资;
(11)本基金与私募类证券资管产品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主体为交易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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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开展逆回购交易的,可接受质押品的资质要求应当与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范围保持一致;
(12)本基金投资存托凭证的比例限制依照境内上市交易的股票执行;
(13)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的其他限制;
(14)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对上述比例限制另有规定的,应从其规定。
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取消上述限制的,本基金不受上述限制。
2、基金托管人应对基金的投资和融资比例是否符合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监督。基金托管人应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监督基金合同约定的基金投资资产配置比例、单一投资类别比例限制、融资限制、股票申购限制、基金投资比例是否符合法规规定,不符合规定的,基金托管人应书面通知基金管理人进行整改,整改的时限应符合法规允许的投资比例调整期限。除第(7)、(10)、(11)条外,因证券市场波动、上市公司合并、基金规模变动、股权分置改革中支付对价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资比例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资比例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10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但中国证监会规定的特殊情形除外。基金管理人在规定的限期内未能纠正的,基金托管人应书面报告中国证监会。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有重大违规行为,应立即报告中国证监会,同时通知基金管理人限期纠正。
(三) 基金托管人对 基金 投资禁止行为的监督和核查
1、本基金的投资禁止行为
(1)承销证券;
(2)向他人贷款或者提供担保;
(3)从事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
(4)买卖其他基金份额,但是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
(5)向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出资或者买卖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发行的股票或者债券;
(6)买卖与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有控股关系的股东或者与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有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发行的证券或者承销期内承销的证券;
(7)从事内幕交易、操纵证券交易价格及其他不正当的证券交易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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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依照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由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禁止的其他活动。
如相关法律法规对上述约定内容另有明确规定,使得此部分内容与相关法律法规不符或冲突的,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应当对此进行修改并遵照执行。
2、基金托管人应对基金的投资禁止行为进行监督。对基金管理人发送的属于投资禁止的投资指令,基金托管人可以拒绝执行,并书面通知基金管理人;对于已经执行的投资指令,基金托管人发现该投资行为属于投资禁止行为的,基金托管人应书面通知基金管理人进行调整,如基金管理人不能及时调整,基金托管人应将该情况报告中国证监会。
3、为配合对关联投资限制实施监督所采取的措施。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应在基金合同生效前以及关联方发生变化时,相互提供与本机构有控股关系的股东或与本机构有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名单。
(四) 为控制基金参与银行间 债券市场 的信用风险,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 的信用风险,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 律法规的定及基金合同约,对管理人参与银行间债券市场进监督。 律法规的定及基金合同约,对管理人参与银行间债券市场进监督。 律法规的定及基金合同约,对管理人参与银行间债券市场进监督。 律法规的定及基金合同约,对管理人参与银行间债券市场进监督。 律法规的定及基金合同约,对管理人参与银行间债券市场进监督。 律法规的定及基金合同约,对管理人参与银行间债券市场进监督。 律法规的定及基金合同约,对管理人参与银行间债券市场进监督。 律法规的定及基金合同约,对管理人参与银行间债券市场进监督。 律法规的定及基金合同约,对管理人参与银行间债券市场进监督。 律法规的定及基金合同约,对管理人参与银行间债券市场进监督。 律法规的定及基金合同约,对管理人参与银行间债券市场进监督。
基金管理人应在基金运作之前向基金托管人提供慎重选择的、本基金适应的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对手列表或更改对手列表的通知,基金管理人应严格按照交易对手列表的范围在银行间交易市场选择交易对手。基金托管人按照交易对手列表监督基金在银行间的交易行为。基金管理人发送的银行间交易指令不符合交易对手列表的,基金托管人可以拒绝执行,并书面通知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人可以每半年对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对手名单更新,如基金管理人根据市场情况需要临时调整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对手名单,应向托管人说明理由,在与交易对手交易前3个工作日内与基金托管人协商解决。基金管理人负责对交易对手的资信控制,按银行间债券市场的交易规则进行交易,基金托管人则根据银行间债券市场成交单对合同履行情况进行监督。
(五) 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律规的定及合同约,对理 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律规的定及合同约,对理 人选择存款银行进监督。
为保证基金资产的安全性和流动性,活期存款存放在基金托管人处。
基金管理人应按年向基金托管人提供存款银行列表,基金托管人按照基金管理人提供的存款银行的列表办理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和协议存款等存款投资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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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管理人需与存款银行签订合作协议,约定各项权利和义务,并将基金存款存放在存款银行指定的分支机构。
基金托管人根据存款银行列表对基金投资银行存款的交易对手是否符合有关规定进行监督。对于不符合规定的银行存款,基金托管人可以拒绝执行,并书面通知基金管理人。
以上约定如与届时法律法规的规定不符,则按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执行。
(六) 基金托管人根据《法》、运作办合同和有关证券律 基金托管人根据《法》、运作办合同和有关证券律 基金托管人根据《法》、运作办合同和有关证券律 基金托管人根据《法》、运作办合同和有关证券律 基金托管人根据《法》、运作办合同和有关证券律 基金托管人根据《法》、运作办合同和有关证券律 基金托管人根据《法》、运作办合同和有关证券律 基金托管人根据《法》、运作办合同和有关证券律 基金托管人根据《法》、运作办合同和有关证券律 基金托管人根据《法》、运作办合同和有关证券律 基金托管人根据《法》、运作办合同和有关证券律 基金托管人根据《法》、运作办合同和有关证券律 基金托管人根据《法》、运作办合同和有关证券律 基金托管人根据《法》、运作办合同和有关证券律 法规 的定对基金资产净值计算、份额应收到账费用 定对基金资产净值计算、份额应收到账费用 定对基金资产净值计算、份额应收到账费用 定对基金资产净值计算、份额应收到账费用 支付及收入确定 、基金申购资的到账和赎回划付、收益分配相关 基金申购资的到账和赎回划付、收益分配相关 基金申购资的到账和赎回划付、收益分配相关 信息披露、基金宣传推介材料中登载业绩表现数据等进行监督和核查。 信息披露、基金宣传推介材料中登载业绩表现数据等进行监督和核查。 对基 金管理人编制的基资产净值、份额申购赎回价格定 金管理人编制的基资产净值、份额申购赎回价格定 金管理人编制的基资产净值、份额申购赎回价格定 金管理人编制的基资产净值、份额申购赎回价格定 期报告和定更新的招募说明书等公开披露相关基金信息 期报告和定更新的招募说明书等公开披露相关基金信息 期报告和定更新的招募说明书等公开披露相关基金信息 ,应向基金管理人出 向基金管理人出 向基金管理人出 向基金管理人出 向基金管理人出 向基金管理人出 向基金管理人出 具书面文件或者盖章确认。
(七) 基金托管人发现理关于投资范围、融组合比例等内 基金托管人发现理关于投资范围、融组合比例等内 容违反《基金法》、运作办合同本托管协议上述监督内的约定 容违反《基金法》、运作办合同本托管协议上述监督内的约定 容违反《基金法》、运作办合同本托管协议上述监督内的约定 容违反《基金法》、运作办合同本托管协议上述监督内的约定 容违反《基金法》、运作办合同本托管协议上述监督内的约定 容违反《基金法》、运作办合同本托管协议上述监督内的约定 容违反《基金法》、运作办合同本托管协议上述监督内的约定 容违反《基金法》、运作办合同本托管协议上述监督内的约定 容违反《基金法》、运作办合同本托管协议上述监督内的约定 容违反《基金法》、运作办合同本托管协议上述监督内的约定 容违反《基金法》、运作办合同本托管协议上述监督内的约定 容违反《基金法》、运作办合同本托管协议上述监督内的约定 和其他有关法律规的定,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基金管理人在间内纠 和其他有关法律规的定,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基金管理人在间内纠 正,基金管理人收到通知后应及时核对确认并以书面形式托发出回函。 正,基金管理人收到通知后应及时核对确认并以书面形式托发出回函。 在规定时间内,基金托管人有权随对通知事项进行复查督促理改正。 在规定时间内,基金托管人有权随对通知事项进行复查督促理改正。 在规定时间内,基金托管人有权随对通知事项进行复查督促理改正。 基金管理人对托通知的违规事项未能在限期内纠正,应报 基金管理人对托通知的违规事项未能在限期内纠正,应报 告中国证监会。
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的投资指令违反《基金法》、《运作办法》、基金合同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可以拒绝执行,并通知基金管理人限期改正,如基金管理人未能在通知限期内纠正的,基金托管人可向中国证监会报告。
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依据交易程序已经生效的划款指令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有关规定,或者违反基金合同约定的,应当立即通知基金管理人,并报告中国证监会。
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有重大违规行为,应立即报告中国证监会,同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基金管理人在规定时间内纠正。
如基金托管人认为基金管理人的作为或不作为违反了法律法规、基金合同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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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托管协议,基金托管人应呈报中国证监会和其他监管部门,有权利并有义务行使法律法规、基金合同或本托管协议赋予、规定的基金托管人的所有权利和救济措施,以保护基金财产的安全和基金投资者的利益。
基金管理人有义务配合和协助基金托管人依照托管协议对基金业务执行核查。对基金托管人发出的书面提示,基金管理人应在规定时间内答复并改正,或就基金托管人的疑义进行解释或举证;对基金托管人按照法规要求需向中国证监会报送基金监督报告的,基金管理人应积极配合提供相关数据资料和制度。基金管理人无正当理由,拒绝、阻挠对方根据托管协议的规定行使核查权,或采取拖延、欺诈等手段妨碍基金托管人进行有效核查,情节严重或经基金托管人提出警告仍不改正的,基金托管人应报告中国证监会。基金托管人在此情形下,有权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提请更换基金管理人、代表基金对因基金管理人的过错造成基金财产的损失向基金管理人索赔。
三、 基金管理人对托的业务核查 基金管理人对托的业务核查 基金管理人对托的业务核查 基金管理人对托的业务核查 基金管理人对托的业务核查 基金管理人对托的业务核查 基金管理人对托的业务核查
(一) 根据《基金法》、运作办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管理 根据《基金法》、运作办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管理 根据《基金法》、运作办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管理 根据《基金法》、运作办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管理 根据《基金法》、运作办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管理 根据《基金法》、运作办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管理 根据《基金法》、运作办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管理 根据《基金法》、运作办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管理 根据《基金法》、运作办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管理 根据《基金法》、运作办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管理 根据《基金法》、运作办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管理 根据《基金法》、运作办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管理 人对基金托管及时执行理合法规的投资指令 、根据人对基金托管及时执行理合法规的投资指令 、根据办理清算交收、安 办理清算交收、安 全保管基金财产、 开设基金财产的资账户和证券、复核 开设基金财产的资账户和证券、复核 基金管理人计算的资 产净值和份额、相关信息披露监督投基金管理人计算的资 产净值和份额、相关信息披露监督投运作等行为 的合法性、规进行监督和核查。
(二) 基金管理人 发现托擅自挪用基金财产、未对实行分 擅自挪用基金财产、未对实行分 账管理、未执行或无故延迟基金人资划拨指令泄露投信息等 账管理、未执行或无故延迟基金人资划拨指令泄露投信息等 账管理、未执行或无故延迟基金人资划拨指令泄露投信息等 行为违反《基金法》、运作办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应时以书面形 行为违反《基金法》、运作办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应时以书面形 行为违反《基金法》、运作办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应时以书面形 行为违反《基金法》、运作办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应时以书面形 行为违反《基金法》、运作办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应时以书面形 行为违反《基金法》、运作办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应时以书面形 行为违反《基金法》、运作办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应时以书面形 行为违反《基金法》、运作办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应时以书面形 行为违反《基金法》、运作办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应时以书面形 行为违反《基金法》、运作办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应时以书面形 行为违反《基金法》、运作办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应时以书面形 行为违反《基金法》、运作办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应时以书面形 行为违反《基金法》、运作办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应时以书面形 式通知基金托管人限期纠正。收到后应及时核对并以书面形给 式通知基金托管人限期纠正。收到后应及时核对并以书面形给 基金管理人发出回函,说明违规原因及纠正期限并保证在定内时 基金管理人发出回函,说明违规原因及纠正期限并保证在定内时 基金管理人发出回函,说明违规原因及纠正期限并保证在定内时 改正。
基金管理人发现基金托管人有重大违规行为,应立即报告中国证监会,同时通知基金托管人限期纠正,并将纠正结果报告中国证监会。
(三) 基金托管人有义务 配合 和协助基金管理人依照托议对业务执 行核查。对基金管理人 发出的书面提示,托行核查。对基金管理人 发出的书面提示,托行核查。对基金管理人 发出的书面提示,托提交相关资料以供基金管理 人核查托管财产的完整性和真实, 并在规定时间内答复基金管理人并改正。 基 金托管人无正当理由,拒绝、阻挠对方根据协议的规定行使核查权或采取 金托管人无正当理由,拒绝、阻挠对方根据协议的规定行使核查权或采取 金托管人无正当理由,拒绝、阻挠对方根据协议的规定行使核查权或采取 金托管人无正当理由,拒绝、阻挠对方根据协议的规定行使核查权或采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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拖延、欺诈等手段妨碍基金管理人进行有效核查,情节严重或经提出 拖延、欺诈等手段妨碍基金管理人进行有效核查,情节严重或经提出 拖延、欺诈等手段妨碍基金管理人进行有效核查,情节严重或经提出 警告仍不改正的,基金管理人应报中国证 警告仍不改正的,基金管理人应报中国证 监会。基金管理人在此情形下,有权 监会。基金管理人在此情形下,有权 监会。基金管理人在此情形下,有权 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提请更换托管、代表对因的过 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提请更换托管、代表对因的过 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提请更换托管、代表对因的过 错造成的基金财产损失向托管人索赔。
四、 基金财产保管 基金财产保管 基金财产保管
(一) 基金财产保管的原则
1、基金财产的保管责任,由基金托管人承担。基金托管人应遵守《基金法》、基金合同、本托管协议及其他有关规定,为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最大利益安全保管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人保证恪尽职守,依照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谨慎、有效的持有并保管基金财产。
2、基金财产应独立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固有财产。基金托管人应按照规定开设基金财产的资金账户和证券账户。基金托管人对所托管的不同基金的财产分别设置账户、实行严格的分账管理,确保基金财产的完整与独立。基金托管人应安全、完整地保管基金财产,未经基金管理人的正当指令,基金托管人不得自行运用、处分、分配基金的任何财产。
3、对于基金申购过程中产生的应收资产,应由基金管理人负责与有关当事人确定到账日期并通知基金托管人,到账日没有到达基金托管人处的基金申购款项,基金托管人应及时通知基金管理人,由基金管理人采取措施进行催收,由此给基金造成损失的,基金管理人应负责向有关当事人追偿。
4、对于因为基金投资产生的应收资产,由基金管理人负责与有关当事人确定到账日期并通知基金托管人,到账日基金财产没有到达基金托管人处的,基金托管人应及时通知基金管理人采取措施进行处理,由此给基金造成损失的,基金管理人应负责向有关当事人追偿。
5、基金托管人应当设立专门的基金托管部,具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配备足够的、合格的熟悉基金托管业务的专职人员,负责基金财产托管事宜;建立健全内部风险监控制度,对负责基金财产托管的部门和人员的行为进行事先控制和事后监督,防范和减少风险。
(二) 基金 募集 期满时募集资金的验证
1、基金募集期间的资金应存于专用账户,任何人不得动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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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基金募集期届满,募集的基金份额总额、基金募集金额、基金份额持有人人数符合《基金法》、《运作办法》等有关规定后,由基金管理人在十日内聘请具有从事证券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验资,出具验资报告,出具的验资报告应由参加验资的2名以上(含2名)中国注册会计师签名有效。基金管理人应将募集的属于基金财产的全部资金存入基金托管人以基金名义开立的银行账户中。基金托管人在收到资金当日出具基金财产接收报告。
3、若基金募集期限届满,未能达到基金合同生效的条件,由基金管理人按基金合同规定办理退款事宜。
(三) 基金银行账户的开立和管理
1、基金的银行账户的开立和管理由基金托管人根据基金管理人的申请办理。基金管理人予以配合并提供相关资料。基金托管人要确保所托管基金全部存款的安全。
2、基金托管人根据基金管理人的指令办理资金支付。本基金的预留印鉴由基金托管人保管和使用。本基金的一切货币收支活动,均需通过基金的银行账户进行。
3、本基金银行账户的开立和使用,限于满足开展本基金业务的需要。基金托管人和基金管理人不得假借本基金的名义开立任何其他银行账户;亦不得使用基金的任何账户进行本基金业务以外的活动。
4、基金银行账户的开立和管理应符合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四) 基金 证券交收账户、资金的开立和管理
1、基金托管人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和深圳分公司为基金开立托管人与本基金联名的证券账户,用于本基金证券投资的清算和存管。
2、基金证券账户的开立和使用,限于满足开展本基金业务的需要。基金托管人和基金管理人不得出借和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转让基金的任何证券账户,亦不得使用基金的任何证券账户进行本基金业务以外的活动。
3、基金证券账户的开立和证券账户卡的保管由基金托管人负责,管理和运用由基金管理人负责。
4、基金托管人以基金托管人的名义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和深圳分公司开立结算备付金账户,并代表所托管的基金完成与中国证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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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一级法人清算工作,基金管理人应予积极协助。
(五) 债券托管账户的开立和理
1、基金合同生效后,由基金管理人负责代表基金向中国证监会、中国人民银行提出申请进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进行交易。基金托管人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有关规定,在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开立债券托管与结算账户,并代表基金进行银行间市场债券的结算,基金管理人予以配合并提供相关资料。
2、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共同代表基金签订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回购主协议,基金托管人保管协议正本,基金管理人保存协议副本。
(六) 基金财产投资的有关实物证券、银行定期存款单等价凭保管 基金财产投资的有关实物证券、银行定期存款单等价凭保管
实物证券可以存放于基金托管人的保管库,也可存入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或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保管凭证由基金托管人保存。实物证券的购买和转让,由基金托管人根据基金管理人的指令办理。托管人对由托管人以外机构实际有效控制的证券不承担责任。银行定期存款存单等有价凭证由基金托管人保存。
(七) 与基金财产有关的重大合同保管
1、与基金财产有关的重大合同的签署,由基金管理人负责。由基金管理人代表基金签署的与基金有关的重大合同的原件分别由基金托管人、基金管理人保管。基金管理人应在合同签署后及时以加密方式将合同传真给基金托管人,并在5个工作日内将正本送达基金托管人处。除协议另有规定外,基金管理人在代表基金签署与基金有关的重大合同时应保证基金一方持有两份以上的正本,以便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至少各持有一份正本的原件。如上述合同只有一份正本且该正本先由基金管理人取得,则基金管理人应及时将正本送达基金托管人处。保管期限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2、因基金管理人将自己保管的本基金重大合同在未经基金托管人同意的情况下,用于抵押、质押、担保或债权转让或作其他权利处分而造成基金资产损失,由基金管理人负责,基金托管人予以免责。
3、因基金托管人将自己保管的本基金重大合同在未经基金管理人同意的情况下,用于抵押、质押、担保或债权转让或作其他权利处分而造成基金资产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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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基金托管人负责,基金管理人予以免责。
(八) 其他账户的开立和管理
1、因业务需要开立的其它账户,可以根据基金合同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和使用。
2、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对相关账户的开立和管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办理。
五、 资产净值计算 和会核资产净值计算 和会核资产净值计算 和会核资产净值计算 和会核资产净值计算
和会核(一) 基金资产估值
1、证券交易所上市的非固定收益品种的估值
交易所上市的非固定收益品种(包括股票、权证等),以其估值日在证券交易所挂牌的市价(收盘价)估值;估值日无交易的,且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或证券发行机构未发生影响证券价格的重大事件的,以最近交易日的市价(收盘价)估值;如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或证券发行机构发生影响证券价格的重大事件的,可参考类似投资品种的现行市价及重大变化因素,调整最近交易市价,确定公允价格;
2、交易所上市的固定收益品种的估值
(1)对在交易所上市交易或挂牌转让的固定收益品种,选取第三方估值机构提供的相应品种当日的估值净价进行估值;
(2)对在交易所上市交易的可转换债券,按估值日收盘价减去可转换债券收盘价中所含债券应收利息后得到的净价进行估值;估值日没有交易的,且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按最近交易日收盘价减去可转换债券收盘价中所含的债券应收利息得到的净价进行估值。如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的,可参考类似投资品种的现行市价及重大变化因素,调整最近交易市价,确定公允价格;
(3)对在交易所市场挂牌转让的资产支持证券和私募债券,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在估值技术难以可靠计量公允价值的情况下,按成本估值。
3、银行间市场交易的固定收益品种,选取第三方估值机构提供的相应品种当日的估值净价进行估值。
4、同一债券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市场交易的,按债券所处的市场分别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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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
5、因持有股票而享有的配股权,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在估值技术难以可靠计量公允价值的情况下,按成本估值。
6、处于未上市期间的有价证券应区分如下情况处理:
(1)送股、转增股、配股和公开增发的新股,按估值日在证券交易所挂牌的同一股票的估值方法估值;该日无交易的,以最近一日的市价(收盘价)估值;
(2)首次公开发行未上市的股票、债券和权证,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在估值技术难以可靠计量公允价值的情况下,按成本估值;
(3)首次公开发行有明确锁定期的股票,同一股票在交易所上市后,按交易所上市的同一股票的估值方法估值;非公开发行有明确锁定期的股票,按监管机构或行业协会有关规定确定公允价值。
(4)对在交易所市场发行未上市或未挂牌转让的债券,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在估值技术难以可靠计量公允价值的情况下,按成本估值;
(5)对银行间市场未上市,且第三方估值机构未提供估值价格的债券,按成本估值。
7、本基金投资存托凭证的估值核算依照境内上市交易的股票执行。
8、如有确凿证据表明按上述方法进行估值不能客观反映其公允价值的,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具体情况与基金托管人商定后,按最能反映公允价值的价格估值。
9、当发生大额申购或赎回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可以采用摆动定价机制,以确保基金估值的公平性。
10、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监管部门有强制规定的,从其规定。如有新增事项,按国家最新规定估值。
(二) 估值错误 的处理
基金份额净值以元为单位,采用四舍五入的方法精确到小数点后4位。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当基金资产的估值导致基金份额净值小数点后4位以内(含第4位)发生差错时,视为基金份额净值错误(下称“差错”),基金管理人应当予以纠正,并采取合理的措施防止损失进一步扩大。
1、差错类型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如果由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注册登记机构、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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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销售机构或投资者自身的过错造成差错,导致其它当事人遭受损失的,过错的相关责任人应当对由于该差错遭受损失的当事人(“受损方”)按下述“差错处理原则”承担赔偿责任。
上述差错的主要类型包括但不限于:资料申报差错、数据传输差错、数据计算差错、系统故障差错、下达指令差错等;对于因技术原因引起的差错,若系同行业现有技术水平无法预见、无法避免、无法抗拒,则属不可抗力。由于不可抗力原因造成投资者的交易资料灭失或被错误处理或造成其它差错,因不可抗力原因出现差错的当事人不对其它当事人承担赔偿责任,但因该差错取得不当得利的当事人仍应负有返还不当得利的义务。
2、差错处理原则
(1)差错已发生,但尚未给当事人造成损失时,差错责任方应及时协调各方,及时进行更正,因更正差错发生的费用由差错责任方承担;由于差错责任方未及时更正已产生的差错,给当事人造成损失的由差错责任方承担;若差错责任方已经积极协调,并且有协助义务的当事人有足够的时间进行更正而未更正,由此造成或扩大的损失由差错责任方和未更正方根据各自过错程度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差错责任方应对更正的情况向有关当事人进行确认,确保差错已得到更正。
(2)差错的责任方对可能导致有关当事人的直接损失负责,不对间接损失负责,并且仅对差错的有关直接当事人负责,不对任何第三方负责。
(3)因差错而获得不当得利的当事人负有及时返还不当得利的义务。但差错责任方仍应对差错负责,如果由于获得不当得利的当事人不返还或不全部返还不当得利造成其它当事人的利益损失(“受损方”),则差错责任方应赔偿受损方的损失,并在其支付的赔偿金额的范围内对获得不当得利的当事人享有要求交付不当得利的权利;如果获得不当得利的当事人已经将此部分不当得利返还给受损方,则受损方应当将其已经获得的赔偿额加上已经获得的不当得利返还的总和超过其实际损失的差额部分支付给差错责任方。
(4)差错调整采用尽量恢复至假设未发生差错的正确情形的方式。
(5)如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对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结果不能达成一致时,为避免不能按时公布的情形,以基金管理人的计算结果对外公布,基金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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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应在单方面对外公告基金资产净值计算结果时注明未经基金托管人复核,而基金托管人有权将有关情况向中国证监会报告,由此给基金投资者和基金造成的损失,由基金管理人承担赔偿责任,基金托管人不负任何责任;
(6)如果因基金管理人过错造成基金财产损失时,基金托管人应为基金的利益向基金管理人追偿,如果因基金托管人过错造成基金财产损失时,基金管理人应为基金的利益向基金托管人追偿。除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之外的第三方造成基金财产的损失,并拒绝进行赔偿时,由基金管理人负责向差错方追偿。
(7)如果出现差错的当事人未按规定对受损方进行赔偿,并且依据法律、行政法规、本《基金合同》或其他规定,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自行或依据法院判决、仲裁裁决对受损方承担了赔偿责任,则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有权向出现过错的当事人进行追索,并有权要求其赔偿或补偿由此发生的费用和遭受的损失;
(8)由于证券交易所或登记结算公司发送的数据错误以及不可抗力因素,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虽然已经采取必要、适当、合理的措施进行检查,但未能发现错误的,由此造成的基金资产估值错误的,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可以免予承担赔偿责任。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应当积极采取一切必要的措施消除由此造成的影响。
(9)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原则处理差错。
3、差错处理程序
差错被发现后,有关的当事人应当及时进行处理,处理的程序如下:
(1)查明差错发生的原因,列明所有的当事人,并根据差错发生的原因确定差错的责任方;
(2)根据差错处理原则或当事人协商的方法对因差错造成的损失进行评估;
(3)根据差错处理原则或当事人协商的方法由差错的责任方进行更正和赔偿损失;
(4)根据差错处理的方法,需要修改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的交易数据的,由基金注册登记机构进行更正,并就差错的更正向有关当事人进行确认;
(5)基金资产净值计算错误偏差达到基金资产净值0.5%时,基金管理人应当按本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公告、通报基金托管人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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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特殊情形的处理
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按估值方法的第(8)项进行估值时,所造成的误差不作为基金资产估值错误处理。
(三) 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复核与完成时间及程序
1、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资产净值是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负债后的余额。
2、复核程序
基金管理人每工作日对基金资产进行估值后,将估值结果加盖业务公章以书面形式发送给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人按基金合同规定的估值方法、时间、程序进行复核;经基金托管人在当日复核无误后,加盖业务公章并以加密传真方式传送给基金管理人,由基金管理人对外公布。
3、根据相关法规,开放式基金的基金会计责任方由基金管理人担任。因此,就与本基金有关的会计问题,如经相关各方在平等基础上充分讨论后,仍无法达成一致的意见,基金管理人有权按照其对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结果对外予以公布,并承担由此而产生的责任。基金托管人有权将该等情况报相关监管机构备案。
4、如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对基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结果有差异,且双方在平等基础上充分讨论后仍无法达成一致的意见,则基金管理人有权按其计算结果对外予以公告,并承担由此而产生的责任。基金托管人有权将该等情况报相关监管机构备案。
(四) 基金会计制度
按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会计制度执行。
(五) 基金 账册的建立和核对
基金托管人和基金管理人在基金合同生效后,应按照基金合同中约定的记账法和会计处理原则,独立地设置、登录和保管本基金的全套账册,对双方各自的账册定期进行核对,互相监督,切实保证基金财产的安全。
基金管理人按日编制基金估值表,与基金托管人核对。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对基金账册每月核对一次。经对账发现双方的账目存在不符的,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必须及时查明原因并纠正,保证双方平行登录的账册记录完全相符。若当日核对不符,暂时无法查找到错账的原因而影响到基金资产净值及基金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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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况的计算和公告的,以基金管理人的账册为准,并由基金管理人承担由此而产生的责任(但基金管理人无过错除外)。
(六) 基金财务报表与告的编制和复核
1、财务报表的编制
基金财务报表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按规定分别独立编制。
2、报表复核
基金托管人在收到基金管理人编制的基金财务报表后,进行独立的复核。核对不符时,应及时通知基金管理人共同查出原因,进行调整,直至双方数据完全一致。核对无误后,在核对过的基金财务报表上加盖基金托管人和基金管理人公章,各留存一份。
3、财务报表的编制与复核时间安排
(1)月度报表的编制与复核工作,应于每月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基金管理人应在每月结束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完成在月度报表编制,加盖公章后,将有关报表提供基金托管人复核;基金托管人应在收到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完成复核,核对无误后,基金托管人在基金管理人提供的报告上加盖公章,双方各自留存一份。
(2)基金季度报告在截止日后15个工作日内公告。基金管理人应在每季度结束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在季度报表编制,加盖公章后,将有关报表提供基金托管人复核;基金托管人应在收到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完成复核,核对无误后,基金托管人在基金管理人提供的报告上加盖公章,双方各自留存一份。
(3)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6个月结束之日起45日内,更新招募说明书并登载在网站上,将更新后的招募说明书摘要登载在指定报刊上。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基金合同生效后,每6个月结束之日起20日内完成招募说明书(更新)的编制,将有关报告提供基金托管人复核,基金托管人在收到后10日内进行复核,核对无误后,基金托管人在基金管理人提供的报告上加盖公章,双方各自留存一份。
(4)半年度报告在基金会计年度前6个月结束后60日内公告。基金管理人应在上半年结束之日起40日内完成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将有关报告提供基金托管人复核,基金托管人在确认收到之日起10日内完成复核,核对无误后,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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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管人在基金管理人提供的报告上加盖公章,双方各自留存一份。
(5)年度报告在基金会计年度结束后90日内公告。基金管理人在每年结束之日起60日内完成年度报告的编制,将有关报告提供基金托管人复核,基金托管人在确认收到之日起15日内完成复核,核对无误后,基金托管人在基金管理人提供的报告上加盖公章,双方各自留存一份。
基金托管人在对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年度报告复核完毕后,需出具相应的复核确认书,以备有权机构对相关文件审核时提示。
4、基金托管人在复核过程中,发现双方的报表存在不符时,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应共同查明原因,进行调整,调整以双方认可的账务处理方式为准;若双方无法达成一致,以基金管理人的帐务处理为准,并承担由此而产生的责任。如果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不能于应当发布公告之日之前就相关报表、文件达成一致,基金管理人有权按照其编制的报表对外发布公告,并由基金管理人承担相关责任,基金托管人有权就相关情况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5、在基金的存续期内,如果中国证监会就基金财务报表与报告的编制规则及编制内容颁布新的法律法规,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依照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互相配合、互相监督,进行编制和披露。
六、 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的登记与保管 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的登记与保管 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的登记与保管 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的登记与保管 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的登记与保管 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的登记与保管 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的登记与保管
(一) 基金管理人负责份额持有名册的保。
(二) 基金管理人应在 10 个工作日内采用电子数据表格的方式向基金托管 个工作日内采用电子数据表格的方式向基金托管 人提供基金合同生效日 、持有大会登记清算分红权益人提供基金合同生效日 、持有大会登记清算分红权益人提供基金合同生效日 、持有大会登记清算分红权益人提供基金合同生效日 、持有大会登记清算分红权益的持有人名册,基金管理应于每月初 的持有人名册,基金管理应于每月初 5工作日内将截止上一个月最后交易 日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通过邮寄方式交托管保。内容包 日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通过邮寄方式交托管保。内容包 括但不限于持有人的名称、身份证件号码和基金额。
(三) 基金 托管人应妥善保存理提供的名册,不得将所基金 托管人应妥善保存理提供的名册,不得将所份额持有人名册用于基金托 管业务以外的其他途,并应遵守保密义。份额持有人名册用于基金托 管业务以外的其他途,并应遵守保密义。份额持有人名册用于基金托 管业务以外的其他途,并应遵守保密义。管人无法妥善保存基金理所提供的持有名册 或将管人无法妥善保存基金理所提供的持有名册 或将管人无法妥善保存基金理所提供的持有名册 或将管人无法妥善保存基金理所提供的持有名册 或将用于基 用于基 用于基 金托管业务以外的,应承担由此引起对持有人直接利益损失责任。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应保存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1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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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 争议的处理和适用法律 争议的处理和适用法律 争议的处理和适用法律 争议的处理和适用法律 争议的处理和适用法律
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并从其解释。
双方当事人同意,因本协议而产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应先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应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上海分会根据该会届时有效的金融争议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性的。
争议处理期间,双方当事人应恪守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职责,各自继续忠实、勤勉、尽责地履行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规定的义务,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八、 托管协议的修改和终止 托管协议的修改和终止 托管协议的修改和终止 托管协议的修改和终止 托管协议的修改和终止
(一) 本协议经双方当事人商一致,可以进行修改。后的新其 本协议经双方当事人商一致,可以进行修改。后的新其 本协议经双方当事人商一致,可以进行修改。后的新其 本协议经双方当事人商一致,可以进行修改。后的新其 内容不得与基金合同的规定有任何冲突。 修改后的新协议,报中国证监会 修改后的新协议,报中国证监会 修改后的新协议,报中国证监会 修改后的新协议,报中国证监会 修改后的新协议,报中国证监会 修改后的新协议,报中国证监会 修改后的新协议,报中国证监会 修改后的新协议,报中国证监会 备案 。
(二) 发生 以下情况,本托管协议终止:
1、基金合同终止;
2、基金管理人职责终止,在6个月内没有新基金管理人承接的;
3、基金托管人职责终止,在6个月内没有新基金托管人承接的;
4、发生《基金法》、基金合同或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终止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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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部分 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
基 金管理人承诺为份额持有提供一系列的服务。将根据基 金管理人承诺为份额持有提供一系列的服务。将根据金份额持有人的需要和市场变化,增加或更服务项目。主内容如下: 金份额持有人的需要和市场变化,增加或更服务项目。主内容如下: 金份额持有人的需要和市场变化,增加或更服务项目。主内容如下: 金份额持有人的需要和市场变化,增加或更服务项目。主内容如下: 金份额持有人的需要和市场变化,增加或更服务项目。主内容如下: 金份额持有人的需要和市场变化,增加或更服务项目。主内容如下: 金份额持有人的需要和市场变化,增加或更服务项目。主内容如下: 金份额持有人的需要和市场变化,增加或更服务项目。主内容如下: 金份额持有人的需要和市场变化,增加或更服务项目。主内容如下: 金份额持有人的需要和市场变化,增加或更服务项目。主内容如下: 金份额持有人的需要和市场变化,增加或更服务项目。主内容如下:
一、 基金份额持有人交易资料服务 基金份额持有人交易资料服务 基金份额持有人交易资料服务 基金份额持有人交易资料服务 基金份额持有人交易资料服务 基金份额持有人交易资料服务
投资者在交易申请被受理的 2个工作日后,可通过销售网点查询和打印交易 个工作日后,可通过销售网点查询和打印交易 确认单。基金管理人将根据持有账订制情况,向期 内发生交易或确认单。基金管理人将根据持有账订制情况,向期 内发生交易或确认单。基金管理人将根据持有账订制情况,向期 内发生交易或末仍持有本公司基金份额的人定期或不发送对账单。具体业务 末仍持有本公司基金份额的人定期或不发送对账单。具体业务 规则详见基金管理人网站公告或相关说明。
二、 网上交易 网上交易 网上交易 、查询 、查询 服务
投资者除可通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网点和代机构办申购、赎 投资者除可通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网点和代机构办申购、赎 回等交易以及账 户查询外,还可通过基金管理人的网站( 查询外,还可通过基金管理人的网站( 查询外,还可通过基金管理人的网站( www.fullgoal.com.cn )、 微信公众号 (搜索“ 富国基金微管家”或搜索“ 富国基金微管家”或搜索“ 富国基金微管家”或搜索“ 富国基金微管家”或FullgoalWeFund ”)或客户端“富 国或客户端“富 国钱包” APP 享受网上交易、查询服务。具体业规则详见基金管理人站公告或 享受网上交易、查询服务。具体业规则详见基金管理人站公告或 享受网上交易、查询服务。具体业规则详见基金管理人站公告或 享受网上交易、查询服务。具体业规则详见基金管理人站公告或 相关说明。
三、 信息定制 信息定制 信息定制 及资讯 及资讯 服务
投资者 可通过拨打 客服热线 、在线客服、 发送邮件 、短信 或登陆基金管理人 网站等多种渠道, 定制 对账单、基金交易确认信息周刊等各类资讯服务。当投 对账单、基金交易确认信息周刊等各类资讯服务。当投 对账单、基金交易确认信息周刊等各类资讯服务。当投 对账单、基金交易确认信息周刊等各类资讯服务。当投 资者接收定制服务的手机号码、电子邮箱寄地址等信息不详填写有误或发 资者接收定制服务的手机号码、电子邮箱寄地址等信息不详填写有误或发 资者接收定制服务的手机号码、电子邮箱寄地址等信息不详填写有误或发 资者接收定制服务的手机号码、电子邮箱寄地址等信息不详填写有误或发 生变更时,可通过以上渠道新修改避免无法及接收相关定制服务。
四、 网络在线服务 网络在线服务 网络在线服务
投资者可通过基金管理人网站、微信公众号或客户端获得咨 询业务投资者可通过基金管理人网站、微信公众号或客户端获得咨 询业务投资者可通过基金管理人网站、微信公众号或客户端获得咨 询业务询、信息查定制服务 投诉及建议等多项在线。
五、 客户服务 中心电话客户服务 中心电话客户服务 中心电话客户服务 中心电话客户服务
中心电话客户服务中心自动语音系统提供 7×24 小时基金净值信息、 账户交易情况小时基金净值信息、 账户交易情况基金产品与服务等信息查询。
客户服务中心人工坐席提供每周 5天、每不少于 天、每不少于 8小时的座席服务,投资 小时的座席服务,投资 者可 以通过该热线获得业务咨询、信息查服投诉定制资料修改等 以通过该热线获得业务咨询、信息查服投诉定制资料修改等 以通过该热线获得业务咨询、信息查服投诉定制资料修改等 以通过该热线获得业务咨询、信息查服投诉定制资料修改等 以通过该热线获得业务咨询、信息查服投诉定制资料修改等
招募说明书(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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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服务 ,节假日除外 。
六、 客户投诉受理服务 客户投诉受理服务 客户投诉受理服务 客户投诉受理服务
投资者可以通过各销售机构网点柜台、 基金公司站诉栏目投资者可以通过各销售机构网点柜台、 基金公司站诉栏目客户服务中 心人工热线、在客服微书信电子邮件短传真等多 心人工热线、在客服微书信电子邮件短传真等多 心人工热线、在客服微书信电子邮件短传真等多 心人工热线、在客服微书信电子邮件短传真等多 心人工热线、在客服微书信电子邮件短传真等多 心人工热线、在客服微书信电子邮件短传真等多 心人工热线、在客服微书信电子邮件短传真等多 心人工热线、在客服微书信电子邮件短传真等多 心人工热线、在客服微书信电子邮件短传真等多 渠道对基金 管理人和销售网点所提供的服务以及公司政策规定 提出投诉或意见 。
七、 基金管理人个信息保护政策 基金管理人个信息保护政策 基金管理人个信息保护政策 基金管理人个信息保护政策 基金管理人个信息保护政策 基金管理人个信息保护政策
投资者因订立、履行基金合同所必需或管理人遵守反洗钱适 投资者因订立、履行基金合同所必需或管理人遵守反洗钱适 投资者因订立、履行基金合同所必需或管理人遵守反洗钱适 当性管理、实名制等相关法律规及监定履行义务所必需,在账户开立 当性管理、实名制等相关法律规及监定履行义务所必需,在账户开立 当性管理、实名制等相关法律规及监定履行义务所必需,在账户开立 及基金交易时涉个人信息处理。投资者可以 及基金交易时涉个人信息处理。投资者可以 通过基金管理人网站、微信服务号 通过基金管理人网站、微信服务号 (搜索“ 富国基金微管家”或搜索“ 富国基金微管家”或搜索“ 富国基金微管家”或搜索“ 富国基金微管家”或搜索“ 富国基金微管家”或搜索“ 富国基金微管家”或FullgoalWeFund FullgoalWeFund ”)、客户端“富国钱包” 、客户端“富国钱包” 、客户端“富国钱包” 、客户端“富国钱包” 、客户端“富国钱包” APP 查看《富国基金个人信息保护政策》,了解管理处的规则。 查看《富国基金个人信息保护政策》,了解管理处的规则。
八、 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联络方式 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联络方式 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联络方式 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联络方式 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联络方式 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联络方式
客户服务热线: 客户服务热线: 客户服务热线: 95105686 95105686 ,4008880688 (全国统一, 全国统一, 全国统一, 免长途话费),工作时 免长途话费),工作时 免长途话费),工作时 免长途话费),工作时 免长途话费),工作时 间内可转人工坐席。
客户服务 传真: 021 -20513277
公司网址: http://www.fullgoal.com.cn
电子信箱: public@fullgoal.com.cn
客服中心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 大道 1196 号世纪汇二座 27 层
九、 如本招募说明书存在任何您 如本招募说明书存在任何您 如本招募说明书存在任何您 如本招募说明书存在任何您 如本招募说明书存在任何您 如本招募说明书存在任何您 如本招募说明书存在任何您 如本招募说明书存在任何您 如本招募说明书存在任何您 如本招募说明书存在任何您 如本招募说明书存在任何您 如本招募说明书存在任何您 /贵机构无法理解的内容,请联系基金管 贵机构无法理解的内容,请联系基金管 贵机构无法理解的内容,请联系基金管 贵机构无法理解的内容,请联系基金管 贵机构无法理解的内容,请联系基金管 贵机构无法理解的内容,请联系基金管 贵机构无法理解的内容,请联系基金管 贵机构无法理解的内容,请联系基金管 贵机构无法理解的内容,请联系基金管 贵机构无法理解的内容,请联系基金管 贵机构无法理解的内容,请联系基金管 贵机构无法理解的内容,请联系基金管 贵机构无法理解的内容,请联系基金管 贵机构无法理解的内容,请联系基金管 贵机构无法理解的内容,请联系基金管 贵机构无法理解的内容,请联系基金管 贵机构无法理解的内容,请联系基金管 理人客户服务中心热线,或通过电子邮件、传真信等方式联系基金管。 理人客户服务中心热线,或通过电子邮件、传真信等方式联系基金管。 理人客户服务中心热线,或通过电子邮件、传真信等方式联系基金管。 理人客户服务中心热线,或通过电子邮件、传真信等方式联系基金管。 理人客户服务中心热线,或通过电子邮件、传真信等方式联系基金管。 理人客户服务中心热线,或通过电子邮件、传真信等方式联系基金管。 理人客户服务中心热线,或通过电子邮件、传真信等方式联系基金管。 理人客户服务中心热线,或通过电子邮件、传真信等方式联系基金管。 理人客户服务中心热线,或通过电子邮件、传真信等方式联系基金管。 理人客户服务中心热线,或通过电子邮件、传真信等方式联系基金管。 理人客户服务中心热线,或通过电子邮件、传真信等方式联系基金管。 理人客户服务中心热线,或通过电子邮件、传真信等方式联系基金管。 理人客户服务中心热线,或通过电子邮件、传真信等方式联系基金管。 理人客户服务中心热线,或通过电子邮件、传真信等方式联系基金管。 理人客户服务中心热线,或通过电子邮件、传真信等方式联系基金管。 理人客户服务中心热线,或通过电子邮件、传真信等方式联系基金管。 理人客户服务中心热线,或通过电子邮件、传真信等方式联系基金管。 理人客户服务中心热线,或通过电子邮件、传真信等方式联系基金管。 理人客户服务中心热线,或通过电子邮件、传真信等方式联系基金管。 理人客户服务中心热线,或通过电子邮件、传真信等方式联系基金管。 理人客户服务中心热线,或通过电子邮件、传真信等方式联系基金管。 理人客户服务中心热线,或通过电子邮件、传真信等方式联系基金管。 理人客户服务中心热线,或通过电子邮件、传真信等方式联系基金管。 理人客户服务中心热线,或通过电子邮件、传真信等方式联系基金管。 理人客户服务中心热线,或通过电子邮件、传真信等方式联系基金管。 理人客户服务中心热线,或通过电子邮件、传真信等方式联系基金管。 理人客户服务中心热线,或通过电子邮件、传真信等方式联系基金管。 理人客户服务中心热线,或通过电子邮件、传真信等方式联系基金管。 理人客户服务中心热线,或通过电子邮件、传真信等方式联系基金管。 理人客户服务中心热线,或通过电子邮件、传真信等方式联系基金管。 理人客户服务中心热线,或通过电子邮件、传真信等方式联系基金管。 理人客户服务中心热线,或通过电子邮件、传真信等方式联系基金管。 理人客户服务中心热线,或通过电子邮件、传真信等方式联系基金管。 理人客户服务中心热线,或通过电子邮件、传真信等方式联系基金管。 理人客户服务中心热线,或通过电子邮件、传真信等方式联系基金管。 请确保投资前,您 请确保投资前,您 请确保投资前,您 请确保投资前,您 /贵机构已经全面理解了本招募说明书。 贵机构已经全面理解了本招募说明书。 贵机构已经全面理解了本招募说明书。 贵机构已经全面理解了本招募说明书。 贵机构已经全面理解了本招募说明书。 贵机构已经全面理解了本招募说明书。 贵机构已经全面理解了本招募说明书。
招募说明书(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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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部分 其他应披露事项 序号 公告日期 披露媒介 公告事项
1
2022 年 11 月 30 日
上海证券 报、上海证券 报、日报、中国证券报
、证券时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证券投资基金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告
2
2022 年 12 月 28 日
证 券时报、上海证 券时报、上海券报、中国证报
、证券日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股权变更的公告
招募说明书(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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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部分 招募说明书存放及其查阅方式
本基金招募说明书存放在管理人、托销售代和注册登记 本基金招募说明书存放在管理人、托销售代和注册登记 本基金招募说明书存放在管理人、托销售代和注册登记 机构的办公场所,投资者可在时间查阅。支付工本费后合理内 机构的办公场所,投资者可在时间查阅。支付工本费后合理内 机构的办公场所,投资者可在时间查阅。支付工本费后合理内 机构的办公场所,投资者可在时间查阅。支付工本费后合理内 取得上述文件的复制或印。
基金管理人和托保证文本的内容与公告完全一致。
招募说明书(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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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部分 备查文件
备查文件等本存放在基金管理人、托和销售机构的办公场所营 备查文件等本存放在基金管理人、托和销售机构的办公场所营 业场所,在办公时间内可供免费查阅。
一、 中国证监会批准富天合稳健优选混型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文件
二、 《富国天合稳健优选混型证券投资基金同》
三、 《富国天合稳健优选混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四、 法律意见书
五、 基金管理人业务资格批件、营执照和公司章程
六、 基金托管人业务资格批件和营执照
七、 基金销售代理人业务资格批件和营执照
八、 中国证监会要求的其他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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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2023 2023年 07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