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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易方达优质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易方达优质精选混合(QDII)
基金主代码 110011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1年9月10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易方达优质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
《易方达优质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招募说明书》”)
转换转入起始日 2022年2月7日
暂停相关业务的起始日、金额及原因说明 暂停大额转换转入起始日 2022年2月7日
限制转换转入金额(单位:元) 10,000.00
暂停大额转换转入的原因说明 为了基金的平稳运作,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
注:(1)易方达优质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由易方达中小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变更注册而来。自2021年9月10日起,易方达优质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等相关法律文件生效,原易方达中小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等相关法律文件同时失效。本基金已自2021年9月10日起开放本基金的赎回和转换转出业务,将自2022年2月7日起开放本基金的申购、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2)因2022年1月27日、1月28日为港股通非交易日,本基金暂停赎回及转换转出业务,2022年2月7日为港股通交易日,本基金将恢复办理上述业务。
(3)根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相关规定,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自2022年2月7日起暂停本基金在全部销售机构的大额申购、大额转换转入业务,单日单个基金账户在全部销售机构累计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及转换转入,下同)本基金的金额不超过10,000元。如单日单个基金账户单笔申购本基金的金额超过10,000元(不含),则10,000元确认申购成功,超过10,000元(不含)金额的部分将确认失败;如单日单个基金账户多笔累计申购本基金的金额超过10,000元(不含),则对申购申请按照申请金额从大到小排序,基金管理人将逐笔累加至不超过10,000元(含)限额的申请确认成功,其余申请金额确认失败。
(4)本基金恢复大额申购、大额转换转入业务的具体时间将另行公告。
2.日常转换转入业务的办理时间
(1)投资者在开放日办理本基金基金份额的转换转入业务,本基金的开放日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和香港证券交易所同时开放交易的工作日(若该工作日非港股通交易日,则本基金不开放转换转入业务),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转换转入时除外。
若出现新的证券/期货交易市场、证券/期货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其他特殊情况或根据业务需要,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前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2)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转换转入。投资者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转换转入申请且登记机构确认接受的,其基金份额转换转入价格为下一开放日基金份额转换转入的价格。
3.日常转换转入业务
3.1转换费率
(1)基金转换的计算公式
A=[B×C×(1-D)/(1+G)+F]/E
H=B×C×D
J=[B×C×(1-D)/(1+G)]×G
其中,A为转入的基金份额;B为转出的基金份额;C为转换申请当日转出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D为转出基金的对应赎回费率;E为转换申请当日转入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F为货币市场基金全部转出时注册登记机构已支付的未付收益;G为对应的申购补差费率;H为转出基金赎回费;J为申购补差费。
注:当投资者在全部转换转出某类货币市场基金份额时,如其未付收益为正,基金份额对应的未付收益是否与转换转出份额对应的款项一并划转到转换转入的基金,以销售机构和注册登记机构的具体规定为准。当投资者在全部转换转出某类货币市场基金份额时,如其未付收益为负,基金份额对应的未付收益与转换转出份额对应的款项一并划转到转换转入的基金。
(2)基金转换费
1)基金转换费用由转出基金赎回费用及基金申购补差费用两部分构成。
2)转入基金时,从申购费用低的基金向申购费用高的基金转换时,每次收取申购补差费用;从申购费用高的基金向申购费用低的基金转换时,不收取申购补差费用(注:对通过直销中心申购实施差别申购费率的投资群体基金份额的申购费,以除上述投资群体之外的其他投资者申购费为比较标准)。申购补差费用按照转换金额对应的转出基金与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差额进行补差,具体收取情况视每次转换时两只基金的申购费率的差异情况而定。
3)转出基金时,如涉及的转出基金有赎回费用,收取该基金的赎回费用。收取的赎回费按照各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含更新)及最新的相关公告约定的比例归入基金财产,其余部分用于支付注册登记费等相关手续费。
(3)具体转换费率举例
当本基金为转入基金,易方达双债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基金份额为转出基金时:
①转换对应的转出基金即易方达双债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率如下:
持有期限0-6(含)天,赎回费率为1.50%;
持有期限7(含)-29(含)天,赎回费率为0.75%;
持有期限30(含)-364(含)天,赎回费率为0.10%;
持有期限365(含)-729(含)天,赎回费率为0.05%;
持有期限730(含)天及以上,赎回费率为0%。
②转换对应的申购补差费率如下:
A、投资者转入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
i对于直销中心针对转入基金实施差别申购费率的投资群体:
转换金额0-100万元,申购补差费率为0.07%;
转换金额100万(含)-200万元,申购补差费率为0.08%;
转换金额200万(含)-500万元,申购补差费率为0.08%;
转换金额500万(含)-1000万元,申购补差费率为0%;
转换金额1000万(含)元以上,申购补差费率为0%。
ii对于其他投资者:
转换金额0-100万元,申购补差费率为0.70%;
转换金额100万(含)-200万元,申购补差费率为0.80%;
转换金额200万(含)-500万元,申购补差费率为0.80%;
转换金额500万(含)-1000万元,申购补差费率为0%;
转换金额1000万(含)元以上,申购补差费率为0%。
注:对于转换金额为500万(含)-1000万元的情况,鉴于转入基金申购费率为每笔固定金额1000元,转出基金申购费率为0.02%,在计算申购补差费率时按0.02%计算(即申购补差费率为0.02%-0.02%=0%),基金管理人可根据业务需要进行调整。
3)本基金在非直销销售机构开展的转换费率优惠活动情况请查阅本公司或非直销销售机构的相关公告或通知;投资者通过本公司网上直销系统等进行本基金和本公司旗下其它开放式基金之间转换的转换费率,详见本公司网站上的相关说明。
(4)基金转换份额的计算方法举例
假设某持有人(其他投资者)持有易方达双债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基金份额10,000份,持有100天,现欲转换为本基金;假设转出基金易方达双债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基金份额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1.500元,转入基金本基金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1.1000元,则转出基金的赎回费率为0.1%,申购补差费率为0.70%。转换份额计算如下:
转换金额=转出基金申请份额×转出基金份额净值=10,000×1.500=15,000.00元
转出基金赎回费=转换金额×转出基金赎回费率=15,000.00×0.1%=15.00元
申购补差费=(转换金额-转出基金赎回费)×申购补差费率÷(1+申购补差费率)=(15,000.00-15.00)×0.70%÷(1+0.70%)=104.17元
转换费=转出基金赎回费+申购补差费=15.00+104.17=119.17元
转入金额=转换金额-转换费=15,000.00-119.17=14,880.83元
转入份额=转入金额÷转入基金份额净值=14,880.83÷1.1000=13,528.03份
3.2其他与转换相关的事项
(1)可转换基金
本基金开通与易方达旗下其它开放式基金(由同一注册登记机构办理注册登记的、且已公告开通基金转换业务)之间的转换业务,各基金转换业务的开放状态及交易限制详见各基金相关公告。
(2)转换业务办理地点
办理本基金与易方达旗下其它开放式基金之间转换业务的投资者需到同时销售拟转出和转入两只基金的同一销售机构办理基金的转换业务。具体以销售机构规定为准。
注:本公司直销机构开通本基金的转换转入业务。其他销售机构开通本基金的转换转入业务情况敬请投资者关注各销售机构开通转换转入业务的公告或垂询相关销售机构。
(3)转换业务规则
1)基金转换是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照《基金合同》和基金管理人届时有效公告规定的条件,申请将其持有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某一基金的基金份额转为基金管理人管理的、且由同一注册登记机构办理注册登记的其他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
2)基金转换只能在同一销售机构进行。转换的两只基金必须都是该销售机构销售的同一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在同一注册登记机构注册登记的基金。
3)基金转换以份额为单位进行申请。投资者可以发起多次基金转换业务,基金转换费用按每笔申请单独计算。转换费用以人民币元为单位,计算结果按照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4)基金转换采取未知价法,即基金的转换价格以转换申请受理当日各转出、转入基金的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5)基金转换后,转入的基金份额的持有期将自转入的基金份额被确认之日起重新开始计算。
6)投资者办理基金转换业务时,转出方的基金必须处于可赎回状态,转入方的基金必须处于可申购状态。
7)转换业务遵循“先进先出”的业务规则,即份额注册日期在前的先转换出,份额注册日期在后的后转换出,如果转换申请当日,同时有赎回申请的情况下,则遵循先赎回后转换的处理原则。
8)具体份额以注册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转入份额的计算结果保留位数依照各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含更新)的规定。其中转入本基金的份额计算结果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两位以后的部分四舍五入,由此误差产生的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产生的收益归基金财产所有。
(4)基金转换的注册登记
投资者T日申请基金转换成功后,注册登记机构将在T+1工作日为投资者办理减少转出基金份额、增加转入基金份额的权益登记手续,一般情况下,投资者自T+2工作日起有权赎回转入部分的基金份额。
(5)暂停基金转换转入的情形
发生下列情况时,基金管理人可拒绝或暂停接受基金投资者的转换转入申请:
1)因不可抗力导致基金无法正常运作。
2)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基金资产估值情况时。
3)基金进行交易的主要证券/期货交易市场或外汇市场交易时间非正常停市。
4)基金管理人认为接受某笔或某些转换转入申请可能会影响或损害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时。
5)基金资产规模过大,使基金管理人无法找到合适的投资品种,或其他可能对基金业绩产生负面影响,或基金管理人认定的其他损害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情形。
6)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登记机构、销售机构、支付结算机构等因异常情况导致基金销售系统、基金销售支付结算系统、基金登记系统、基金会计系统等无法正常运行。
7)基金管理人接受某笔或者某些转换转入申请有可能导致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的比例达到或者超过50%,或者变相规避50%集中度的情形时。
8)当一笔新的转换转入申请被确认成功,使本基金总规模超过基金管理人规定的本基金总规模上限时;或使本基金单日申购金额或净申购比例超过基金管理人规定的当日申购金额或净申购比例上限时;或该投资者累计持有的份额超过单个投资者累计持有的份额上限时;或该投资者当日申购金额超过单个投资者单日或单笔申购金额上限时。
9)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后,基金管理人应当暂停接受基金转换转入申请。
10)因港股通交易当日额度使用完毕而暂停或停止接受买入申报,或者发生证券交易服务公司等机构认定的交易异常情况并决定暂停提供部分或者全部港股通服务,或者发生其他影响通过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进行正常交易的情形。
11)基金资产规模或者份额数量达到了基金管理人规定的上限(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外汇局的审批及市场情况进行调整)时。
12)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6)基金转换转入业务的解释权归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市场情况在不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之前提下调整上述转换的收费方式、费率水平、业务规则及有关限制,但应在调整生效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4.基金销售机构
4.1直销机构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珠海市横琴新区荣粤道188号6层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珠江东路30号广州银行大厦40-43F
法定代表人:刘晓艳
电话:020-85102506
传真:400-881-8099
联系人:梁美
网址:www.efunds.com.cn
直销机构网点信息:
(1)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珠江东路30号广州银行大厦40F
邮政编码:510620
传真:400-881-8099
电话:020-85102506
联系人:梁美
(2)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上直销系统
网址:www.efunds.com.cn
客户服务传真:020-38798812
客户服务电话:400-881-8088
4.2非直销机构
本基金非直销销售机构信息详见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敬请投资者留意。
5.基金份额净值公告的披露安排
根据《信息披露办法》《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有关规定,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规定网站、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者营业网点,披露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6.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开放日常转换转入业务及暂停大额转换转入业务有关的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基金法律文件。
(2)基金管理人应以交易时间结束前受理有效转换转入申请的当天作为转换转入申请日(T日),在正常情况下,本基金登记机构在T+1工作日内对该交易的有效性进行确认。T日提交的有效申请,投资者应在T+2工作日后(包括该日)到销售网点柜台或以销售机构规定的其他方式查询申请的确认情况。
销售机构对转换转入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收到转换转入申请。转换转入的确认以注册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对于转换转入申请及转换转入份额的确认情况,投资者应及时查询并妥善行使合法权利。
(3)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81-8088
网址:www.efunds.com.cn
(4)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特此公告。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