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投瑞银稳健增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2020年9月第1次更新)
基金管理人: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国投瑞银稳健增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
中国证监会2008年3月28日证监基金字[2008]449号文核准募集。本基金基金
合同于2008年6月11日正式生效。
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
国证监会核准,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
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申购基金份额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全面认识本
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应充分考虑投资者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并对申购基
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
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
化导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
本基金为灵活配置混合型基金,基金股票投资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40-80%,
债券投资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0-60%,权证投资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为0-3%,
现金及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其中,上述现
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本基金属于中高风险、中高
收益的基金品种,其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高于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低于
股票型基金。根据2017年7月1日施行的《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
基金管理人和销售机构已对本基金重新进行风险评级,风险评级行为不改变本基
金的实质性风险收益特征,但由于风险等级分类标准的变化,本基金的风险等级
表述可能有相应变化,具体风险评级结果应以基金管理人和销售机构提供的评级
结果为准。本基金的股票投资采取精选具有资源优势的优质企业股票的选股思
路。在具体投资管理中,本基金可能面临特定类型股票所具有的特有风险,也可
能由于股票投资比例较高而带来较高的系统性风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过往业
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人承诺以恪尽职守、诚实信用、
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对投资者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向
投资者保证最低收益。
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期为2020年9月29日,其中投资组合报告与
基金业绩截止日期为2020年6月30日。有关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本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已对本招募说明书(2020年9月第
1次更新)进行了复核。
目 录
一、绪言 ........................................................................................................................................................ 1
二、释义 ........................................................................................................................................................ 2
三、基金管理人 ............................................................................................................................................ 8
四、基金托管人 ...........................................................................................................................................20
五、相关服务机构 .......................................................................................................................................25
六、基金的募集与基金合同的生效 ...........................................................................................................63
七、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64
八、基金的投资 ...........................................................................................................................................76
九、基金的融资、融券 ...............................................................................................................................88
十、基金的业绩 ...........................................................................................................................................89
十一、基金的财产 .......................................................................................................................................91
十二、基金资产估值 ...................................................................................................................................93
十三、基金的收益与分配 ...........................................................................................................................98
十四、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100
十五、基金的会计与审计 .........................................................................................................................103
十六、基金的信息披露 .............................................................................................................................104
十七、基金的风险揭示 ............................................................................................................................. 111
十八、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 ................................................................................. 115
十九、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 ..................................................................................................................... 118
二十、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 .............................................................................................................139
二十一、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 .........................................................................................................153
二十二、其他应披露事项 .........................................................................................................................154
二十三、招募说明书存放及查阅方式 .....................................................................................................155
二十四、备查文件 .....................................................................................................................................156
一、绪言
《国投瑞银稳健增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本
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证券投资
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
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
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流动性风险规定》”)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及
《国投瑞银稳健增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
同》)编写。
本招募说明书阐述了国投瑞银稳健增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投资目
标、策略、风险、费率等与投资者投资决策有关的全部必要事项,投资者在作出投
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招募说明书。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本基金根据本招募说明书所载明资料申请募集。本招募说明书由国投瑞银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解释。本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招募说明
书中载明的信息,或对本招募说明书作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基金合同》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基金合同》是
约定基金合同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
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
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
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投资者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
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二、释义
本招募说明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基金或本基金 指依据《基金合同》所募集的国投瑞银稳健增长灵活
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中国 指中华人民共和国(仅为《基金合同》目的不包括香港
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
法律法规 指中国现时有效并公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
规章及规范性文件
《基金法》 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销售办法》 指《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
《运作办法》 指《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信息披露办法》 指《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流动性风险规定》 指《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
定》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元 指中国法定货币人民币元
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指《国投瑞银稳健增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即用于公开披露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及
基金托管人、相关服务机构、基金的募集、基金合同
的生效、基金份额的交易、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
基金的投资、基金的业绩、基金的财产、基金资产的
估值、基金收益与分配、基金的费用与税收、基金的
信息披露、风险揭示、基金的终止与清算、基金合同
的内容摘要、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对基金份额
持有人的服务、其他应披露事项、招募说明书的存放
及查阅方式、备查文件等涉及本基金的信息,供基金
投资者选择并决定是否提出基金认购或申购申请的要
约邀请文件,及其更新
《基金合同》 指《国投瑞银稳健增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及对本合同的任何有效的修订和补充
《托管协议》 指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签订的《国投瑞银稳健增
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及其任何
有效修订和补充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国投瑞银稳健增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
金产品资料概要》及其更新(本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
要的编制、披露及更新等内容,将不晚于2020年9月
1日起执行)
《发售公告》 指《国投瑞银稳健增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业务规则》 指《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
中国证监会 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银行业监管机构 指中国人民银行和/或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基金管理人 指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简称“国投瑞银”)
UBS AM 指瑞士银行环球资产管理公司
基金托管人 指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份额持有人 指根据《基金合同》及相关文件合法取得本基金基金
份额的投资者
基金代销机构 指符合《销售办法》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取得基金代销业务资格,并与基金管理人签订基金销
售与服务代理协议,代为办理本基金发售、申购、赎
回和其他基金业务的代理机构
销售机构 指基金管理人及基金代销机构
基金销售网点 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网点及基金代销机构的代销网点
注册登记业务 指基金登记、存管、清算和交收业务,具体内容包括
投资者基金账户管理、基金份额注册登记、清算及基
金交易确认、发放红利、建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
名册等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 指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或其委托的其他符合条
件的办理基金注册登记业务的机构
《基金合同》当事人 指受《基金合同》约束,根据《基金合同》享受权利
并承担义务的法律主体,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
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
个人投资者 指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可以投资开放式证券投资
基金的自然人
机构投资者 指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投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的
在中国合法注册登记并存续或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设
立的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团体和其他
组织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指符合《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办法》
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中国境内合法募集的
证券投资基金的中国境外的基金管理机构、保险公司、
证券公司以及其他资产管理机构
投资者 指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
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的其他投资者的总称
基金合同生效日 基金募集达到法律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条件,
基金管理人聘请法定机构验资并办理完毕基金备案手
续,获得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之日
募集期 指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的期限
基金存续期 指《基金合同》生效后合法存续的不定期之期间
日/天 指公历日
月 指公历月
工作日 指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开放日 指销售机构办理本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等业务的工作
日
T日 指申购、赎回或办理其他基金业务的申请日
T+n日 指自T日起第n个工作日(不包含T日)
认购 指在本基金募集期内投资者购买本基金基金份额的行
为
发售 指在本基金募集期内,销售机构向投资者销售本基金
基金份额的行为
申购 指基金投资者根据基金销售网点规定的手续,向基金
管理人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本基金的日常申购自《基
金合同》生效后不超过3个月的时间开始办理
赎回 指基金投资者根据基金销售网点规定的手续,向基金
管理人卖出基金份额的行为。本基金的日常赎回自《基
金合同》生效后不超过3个月的时间开始办理
巨额赎回 指在单个开放日,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净赎回申请(赎
回申请份额总数加上基金转换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数后
扣除申购申请确认份额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入申请份
额总数后的余额)超过上一日本基金总份额的10%时的
情形
基金账户 指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给投资者开立的用于记录投资者
持有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开放式基金份额情况的账户
交易账户 指各销售机构为投资者开立的记录投资者通过该销售
机构办理基金交易所引起的基金份额的变动及结余情
况的账户
转托管 指投资者将其持有的同一基金账户下的基金份额从某
一交易账户转入另一交易账户的业务
基金转换 指投资者向基金管理人提出申请将其所持有的基金管
理人管理的任一开放式基金(转出基金)的全部或部
分基金份额转换为基金管理人管理的任何其他开放式
基金(转入基金)的基金份额的行为
定期定额投资计划 指投资者通过有关销售机构提出申请,约定每期扣款
日、扣款金额及扣款方式,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
款日在投资者指定银行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及基金申
购申请的一种投资方式
基金收益 指基金投资所得的股票红利、股息、债券利息、票据
投资收益、买卖证券差价、银行存款利息以及其他收
益和因运用基金财产带来的成本或费用的节约
基金资产总值 指基金所拥有的各类证券及票据价值、银行存款本息
和本基金应收的申购基金款以及其他投资所形成的价
值总和
基金资产净值 指基金资产总值扣除负债后的净资产值
基金资产估值 指计算评估基金资产和负债的价值,以确定基金资产
净值的过程
货币市场工具 指现金;一年以内(含一年)的银行定期存款、大额存
单;剩余期限在三百九十七天以内(含三百九十七天)
的债券;期限在一年以内(含一年)的债券回购;期限
在一年以内(含一年)的中央银行票据;中国证监会、
中国人民银行认可的其他具有良好流动性的货币市场
工具
流动性受限资产 指由于法律法规、监管、合同或操作障碍等原因无法
以合理价格予以变现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到期日在
10个交易日以上的逆回购与银行定期存款(含协议约
定有条件提前支取的银行存款)、停牌股票、流通受限
的新股及非公开发行股票、资产支持证券、因发行人
债务违约无法进行转让或交易的债券等
指定媒介 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全国性报刊
(简称“指定报刊”)和/或指定互联网网站(简称“指
定网站”,包括基金管理人网站、基金托管人网站、中
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
不可抗力 指本合同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
观事件
三、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名称: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UBS SDIC FUND MANAGEMENT CO., LTD
住所:上海市虹口区杨树浦路168号20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28号荣超经贸中心46层
法定代表人:叶柏寿
设立日期:2002年6月13日
批准设立机关:中国证监会
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2】25号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壹亿元人民币
存续期限:持续经营
联系人:杨蔓
客服电话:400-880-6868
传 真:(0755)82904048
股权结构: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国投泰康信托有限公司 51%
瑞银集团 49%
合计 100%
(二)主要人员情况
1、董事会成员
叶柏寿先生,董事长,中国籍,经济学学士。现任国家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副总经济师、国投资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任国投资本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长、
国投泰康信托有限公司董事长、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曾任国家计委经济研
究所干部、研究室副主任,国家开发投资公司财务会计部干部、处长、副主任、主
任,深圳康泰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国投资本控股有限公司副董事长。
李涛先生,董事,中国籍,管理学硕士。现任国投泰康信托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曾任国投泰康信托有限公司信托财务部副经理、信托财务部经理、计划财务部总经
理,国家开发投资公司金融投资部项目经理,国融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业
务主管、国投煤炭公司计划财务部业务主管,山东省茌平造纸厂设计部职员。
王惠玲女士,董事,中国籍,经济学博士。现任瑞银环球资产管理(中国)有限
公司总经理,董事总经理,曾任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投资银行部私募融资部主管、
董事总经理,资产管理部负责人、董事总经理,摩根士丹利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股权销售部及研究部主管、董事总经理,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级总
监,天治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大通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副总经理,曾任职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劳动
部社保所。
韦杰夫(Jeffrey R Williams)先生,董事,美国籍,哈佛大学商学院工商管
理硕士。现任瑞银慈善基金会董事,曾任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大瀚人力资源集团咨询董事会委员,哈佛中心(上海)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深圳
发展银行行长,渣打银行台湾分行行长,台湾美国国际运通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
美国运通银行台湾分行副总裁,花旗银行香港分行副总裁、深圳分行行长,花旗银
行台湾分行信贷管理负责人,北京大学外国专家。
王彦杰先生,总经理,董事,中国台湾籍,台湾淡江大学财务金融硕士,兼任
国投瑞银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曾任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投资
总监,宏利投信台湾地区投资主管,复华投信香港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执行长,保德
信投信投资部投资主管,元大投信研究部股票分析师,日商大和证券研究部股票分
析师,国际证券研究部股票分析师,国泰人寿理赔业务部理赔专员。
史克通先生,独立董事,中国籍,法学学士。现任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高
级合伙人、律师,主要从事公司及证券业务,兼任中国忠旺控股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北京公共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外部董事、渤海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独
立董事、北京爱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曾任职于北京市京都律师事务所、山东
鲁中律师事务所、威海市永达高技术总公司。
龙涛先生,独立董事,中国籍,经济学硕士。现任北京海问创业新技术投资管
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兼任庆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中外名人文化传媒股份
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皇冠环球集团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香港本地公司)、爱
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曾任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中央财经大学会
计系副教授、北京海问咨询有限公司任董事长。曾在毕马威国际会计纽约分部担任
审计和财务分析工作。
邓传洲先生,独立董事,中国籍,经济学博士。现任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
兼任上海航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曾任职于上海国家会计学院、北大未名
生物工程集团公司、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监事会成员
卢永燊先生,监事会主席,中国香港籍,工商管理硕士。现任瑞银资产管理(香
港)有限公司中国区财务部主管和瑞银资产管理(中国)有限公司监事。曾任瑞银资
产管理公司泛亚地区财务部主管。以往在金融服务及电信行业担任多个财务部管理
职位。
张宝成先生,监事,中国籍,资源产业经济学博士,经济师。现任国投泰康信
托有限公司股权管理部总经理。曾任国投创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投资经理,国家开
发投资公司办公厅公司领导秘书,国投信托有限公司行政助理,中国石油管道分公
司内部控制处科员,中国石油管道秦京输油气分公司计划科科员。
杨俊先生,监事,中国籍,经济学学士。现任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交易
部部门总经理。曾任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高级交易员,国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投
资部一级投资经理。
欧阳高文先生,监事,中国籍,经济学硕士。现任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产品及业务拓展部部门总经理。曾任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产品及业务拓展部
产品经理、高级产品经理、部门总监助理、部门副总经理,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产品经理。
3、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王彦杰先生,总经理,董事,中国台湾籍,台湾淡江大学财务金融硕士,兼任
国投瑞银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曾任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投资
总监,宏利投信台湾地区投资主管,复华投信香港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执行长,保德
信投信投资部投资主管,元大投信研究部股票分析师,日商大和证券研究部股票分
析师,国际证券研究部股票分析师,国泰人寿理赔业务部理赔专员。
刘凯先生,副总经理,中国籍,复旦大学工商管理学硕士。曾任国投瑞银资产
管理(香港)有限公司董事、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市场服务部总监、总经理
助理、督察长,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部总监,平安证券蛇口营业部投资
顾问,君安证券东门南营业部研究员,尊荣集团证券投资项目经理。
王书鹏先生,副总经理,中国籍,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工程硕士,兼任国投瑞银
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曾任职国投瑞银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国投泰康信
托有限公司财务、信托资产运营管理部门经理,利安达信隆会计师事务所项目经理,
北京拓宇交通通用设施有限公司财务经理,内蒙古自治区交通征费稽查局哲盟分局,
内蒙古哲盟交通规划设计院。
王明辉先生,督察长兼董秘,中国籍,南开大学经济学硕士。兼任国投瑞银资
本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曾任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察稽核部副总监、总监、
监察稽核部及风险管理部部门总经理、公司总经理助理、首席风险官,国泰君安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稽核审计总部审计总监。
刘艳梅女士,首席国际业务官,中国籍,复旦大学及香港大学工商管理(国际)
硕士。兼任国际业务部部门总经理、上海分公司负责人,曾任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上海分公司负责人、国际业务部总监兼人力资源部总监兼上海分公司负责人、
公司总经理助理兼国际业务部部门总经理兼上海分公司负责人兼国投瑞银资产管理
(香港)有限公司总经理,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察稽核部副总监兼法务主管,
天力投资顾问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项目经理,中国农业银行天津市分行信贷管理部
法律顾问。
冯伟女士,首席运营官,中国籍,湖南大学(原湖南财经学院)经济学硕士。
兼任运营部部门总经理、深圳分公司负责人,曾任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运营
部副总监、总监、公司总经理助理兼运营部部门总经理兼深圳分公司负责人,中融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运作保障部清算主管,深圳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研究员,湖南
省税务学校教师。
章国贤先生,首席信息官,中国籍,浙江工商大学经济信息管理专业本科学历。
兼任信息技术部部门总经理,曾任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发工程师、副总监,
深圳市脉山龙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开发部经理,杭州恒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开发
工程师、项目经理。
4、本基金基金经理
孙文龙先生,基金经理,基金投资部部门总经理,中国籍,复旦大学金融学硕
士。10年证券从业经历。2010年7月加入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研究部。2014
年4月22日至2015年1月22日任国投瑞银创新动力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助
理,2014年12月3日至2015年1月22日任国投瑞银景气行业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助理。2015年3月14日起担任国投瑞银新兴产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经
理,2015年5月9日起兼任国投瑞银稳健增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2016年1月5日起兼任国投瑞银创新动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8年12月
29日起兼任国投瑞银精选收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曾于2015年1
月23日至2016年2月29日期间担任国投瑞银景气行业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于2018
年11月2日至2020年8月5日期间担任国投瑞银品牌优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基金经理。
本基金历任基金经理:
张弘,2013年7月31日至2015年5月8日;
马少章,2009年4月8日至2014年6月6日;
朱红裕,2011年5月20日至2013年7月30日;
袁野,2008年6月11日(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0年6月28日。
5、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的姓名、职务
(1)投资决策委员会召集人:王彦杰先生,总经理
(2)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周奇贤先生:公司总经理助理,权益投资总监
孙文龙先生:基金投资部部门总经理,基金经理
李达夫先生:固定收益部部门总经理,基金经理
桑俊先生:研究部部门总经理,基金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