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投瑞银货币市场基金招募说明书
(2021年8月第1次更新)
基金管理人: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国投瑞银货币市场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监会2008年12
月18日证监许可[2008]1423号文核准募集。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09年1月19
日正式生效。
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
国证监会核准,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
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认购(或申购)基金份额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
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应充分考虑投资者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
并对认购(或申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基金管
理人提醒投资者注意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
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导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本基金为货币市场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的高流动性、低风险品种,其
预期收益和风险均低于债券型基金、混合型基金及股票型基金。根据2017年7
月1日施行的《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基金管理人和销售机构已对
本基金重新进行风险评级,风险评级行为不改变本基金的实质性风险收益特征,
但由于风险等级分类标准的变化,本基金的风险等级表述可能有相应变化,具体
风险评级结果应以基金管理人和销售机构提供的评级结果为准。本基金投资于货
币市场工具,包括现金,期限在1年以内(含1年)的银行存款、债券回购、中
央银行票据、同业存单,剩余期限在397天以内(含397天)的债券、非金融企
业债务融资工具、资产支持证券,以及中国证监会、中国人民银行认可的其他良
好流动性的货币市场工具。
投资者购买货币市场基金并不等同于将资金作为存款存放在银行或其它存
款类金融机构,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过往业绩也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
现的保证。基金管理人承诺以恪尽职守、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
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期为2021年8月20日,其中投资组合报告与
基金业绩截止日期为2021年6月30日。有关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本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已对本招募说明书(2021年8月
第1次更新)进行了复核。
目 录
一、绪言 ........................................................................................................................................................ 1
二、释义 ........................................................................................................................................................ 2
三、基金管理人 ............................................................................................................................................ 8
四、基金托管人 ...........................................................................................................................................21
五、相关服务机构 .......................................................................................................................................26
六、基金份额的分级 ...................................................................................................................................66
七、基金的募集与《基金合同》的生效 ...................................................................................................68
八、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及其他注册登记业务 ...................................................................................69
九、基金的投资 ...........................................................................................................................................79
十、基金的融资、融券 ...............................................................................................................................92
十一、基金的业绩 .......................................................................................................................................93
十二、基金的财产 .......................................................................................................................................96
十三、基金资产估值 ...................................................................................................................................98
十四、基金的收益与分配 .........................................................................................................................103
十五、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105
十六、基金的会计与审计 .........................................................................................................................108
十七、基金的信息披露 .............................................................................................................................109
十八、基金的风险揭示 ............................................................................................................................. 116
十九、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 .................................................................................120
二十、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 .....................................................................................................................123
二十一、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 .........................................................................................................148
二十二、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 .........................................................................................................162
二十三、其他应披露事项 .........................................................................................................................163
二十四、招募说明书存放及查阅方式 .....................................................................................................164
二十五、备查文件 .....................................................................................................................................165
一、绪言
《国投瑞银货币市场基金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本招募说明书”)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
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
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货币市场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关于实施
<货币市场基金监督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规定》、《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
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流动性风险规定》”)、证券投资基
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6号《基金合同的内容与格式》及其他有关法律法
规及《国投瑞银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编写。
本招募说明书阐述了国投瑞银货币市场基金的投资目标、策略、风险、费率
等与投资者投资决策有关的全部必要事项,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
本招募说明书。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
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本基金根据本招募说明书所载明资料申请募集。本招募说明书由国投瑞银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解释。本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招募
说明书中载明的信息,或对本招募说明书作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基金合同》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基金合同》
是约定基金合同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
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
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基金
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投资者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
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二、释义
本招募说明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基金或本基金 指依据《基金合同》所募集的国投瑞银货币市场基
金
《基金合同》 指《国投瑞银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及对本合同
的任何有效的修订和补充
中国 指中华人民共和国(仅为本《基金合同》目的不包
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
法律法规 指中国现时有效并公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部
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
《基金法》 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销售办法》 指《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
《运作办法》 指《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信息披露办法》 指《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流动性风险规定》 指《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
规定》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元 指中国法定货币人民币元
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指《国投瑞银货币市场基金招募说明书》,即用于
公开披露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及基金托管人、相关
服务机构、基金的募集、基金合同的生效、基金份
额的交易、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基金的投资、
基金的业绩、基金的财产、基金资产的估值、基金
收益与分配、基金的费用与税收、基金的信息披露、
风险揭示、基金合同的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基
金合同的内容摘要、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对
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其他应披露事项、招募说
明书的存放及查阅方式、备查文件等涉及本基金的
信息,供基金投资者选择并决定是否提出基金认购
或申购申请的要约邀请文件,及其更新
托管协议 指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签订的《国投瑞银货币
市场基金托管协议》及其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发售公告 指《国投瑞银货币市场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指《国投瑞银货币市场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及
其更新(本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的编制、披露及
更新等内容,将不晚于2020年9月1日起执行)
《业务规则》 指《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货币市场基金业务
规则》
中国证监会 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银行业监管机构 指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或其他经国务院授
权的机构
基金管理人 指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UBS AM 指瑞士银行资产管理公司
基金托管人 指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份额持有人 指根据《基金合同》及相关文件合法取得本基金基
金份额的投资者
基金代销机构 指符合《销售办法》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取得基金代销业务资格,并与基金管理人签订基金
销售与服务代理协议,代为办理本基金发售、申购、
赎回和其他基金业务的代理机构
销售机构 指基金管理人及基金代销机构
基金销售网点 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网点及基金代销机构的代销
网点
注册登记业务 指基金登记、存管、清算和交收业务,具体内容包
括投资者基金账户管理、基金份额注册登记、清算
及基金交易确认、发放红利、建立并保管基金份额
持有人名册等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 指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或其委托的其他符
合条件的办理基金注册登记业务的机构
《基金合同》当事人 指受《基金合同》约束,根据《基金合同》享受权
利并承担义务的法律主体,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
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
个人投资者 指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可以投资开放式证券
投资基金的自然人
机构投资者 指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投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
金的在中国合法注册登记并存续或经政府有关部
门批准设立的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
团体和其他组织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指符合《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办
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中国境内合法
募集的证券投资基金的中国境外的基金管理机构、
保险公司、证券公司以及其他资产管理机构
投资者 指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和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开放式证券投
资基金的其他投资者的总称
基金合同生效日 基金募集达到法律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条件,
基金管理人聘请法定机构验资并办理完毕基金备
案手续,获得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之日
募集期 指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的期限
基金存续期 指《基金合同》生效后合法存续的不定期之期间
日/天 指公历日
月 指公历月
工作日 指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
日
开放日 指销售机构办理本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等业务的工
作日
T日 指申购、赎回或办理其他基金业务的申请日
T+n日 指自T日起第n个工作日(不包含T日)
认购 指在本基金募集期内投资者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
说明书的规定购买本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
发售 指在本基金募集期内,销售机构向投资者销售本基
金基金份额的行为
申购 指基金投资者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
申请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本基金的日常申购自
《基金合同》生效后不超过3个月的时间开始办理
赎回 指基金投资者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
的条件要求将基金份额兑换为现金的行为。本基金
的日常赎回自《基金合同》生效后不超过3个月的
时间开始办理
巨额赎回 指在单个开放日,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净赎回申请
(赎回申请总数加上基金转换中转出申请份额总
数后扣除申购申请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入申请份
额总数后的余额)超过上一日本基金总份额的10%
时的情形
基金账户 指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给投资者开立的用于记录投
资者持有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开放式基金份额情况
的账户
交易账户 指各销售机构为投资者开立的记录投资者通过该
销售机构办理基金交易所引起的基金份额的变动
及结余情况的账户
转托管 指投资者将其持有的同一基金账户下的基金份额
从某一交易账户转入另一交易账户的业务
基金转换 指投资者向基金管理人提出申请将其所持有的基
金管理人管理的任一开放式基金(转出基金)的全
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转换为基金管理人管理的任何
其他开放式基金(转入基金)的基金份额的行为
定期定额投资计划 指投资者通过有关销售机构提出申请,约定每期扣
款日、扣款金额及扣款方式,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
定扣款日在投资者指定银行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
及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投资方式
销售服务费 指本基金用于持续销售和服务基金份额持有人的
费用,该笔费用从基金财产中扣除,属于基金的营
运费用
基金份额等级 本基金分设两级基金份额:A级基金份额和B级基
金份额。两级基金份额分设不同的基金代码,收取
不同的销售服务费并分别公布每万份基金净收益
和7日年化收益率
A级基金份额 指按照0.25%年费率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等
级
B级基金份额 指按照0.01%年费率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等
级
摊余成本法 指计价对象以买入成本列示,按票面利率或商定利
率并考虑其买入时的溢价与折价,在其剩余期限内
按实际利率法摊销,每日计提损益
每万份基金净收益 指按照相关法规计算的每万份基金的日净收益
7日年化收益率 指以最近7日(含节假日)收益所折算的年资产收益
率
基金收益 指基金投资所得的债券利息、票据投资收益、买卖
证券差价、银行存款利息以及其他收益和因运用基
金财产带来的成本或费用的节约
基金资产总值 指基金所拥有的各类证券及票据价值、银行存款本
息和本基金应收的申购基金款以及其他投资所形
成的价值总和
基金资产净值 指基金资产总值扣除负债后的净资产值
基金资产估值 指计算评估基金资产和负债的价值,以确定基金资
产净值的过程
流动性受限资产 指由于法律法规、监管、合同或操作障碍等原因无
法以合理价格予以变现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到期
日在10个交易日以上的逆回购与银行定期存款(含
协议约定有条件提前支取的银行存款)、资产支持
证券、因发行人债务违约无法进行转让或交易的债
券等
指定媒介 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全国性
报刊(简称“指定报刊”)和/或指定互联网网站(简
称“指定网站”,包括基金管理人网站、基金托管
人网站、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
不可抗力 指基金合同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
的客观事件
三、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名称: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UBS SDIC FUND MANAGEMENT CO., LTD
住所:上海市虹口区杨树浦路168号20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28号荣超经贸中心46层
法定代表人:傅强
设立日期:2002年6月13日
批准设立机关:中国证监会
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2】25号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壹亿元人民币
存续期限:持续经营
联系人:杨蔓
客服电话:400-880-6868、0755-83160000
传 真:(0755)82904048
股权结构: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国投泰康信托有限公司 51%
瑞银集团 49%
合计 100%
(二)主要人员情况
1、董事会成员
傅强先生,中国籍,工商管理硕士,现任国投泰康信托有限公司总经理,曾
任国投信托有限公司公司总经理助理、公司副总经理,国投弘泰信托投资有限公
司总经理助理、信托资产运营部经理,国家开发投资公司金融投资部责任项目经
理,国融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高级项目经理、证券投资部副经理,中兴信托投资有
限公司部门经理,北京证券有限公司职员,中国人民银行北京分行行员。
李涛先生,董事,中国籍,管理学硕士。现任国投泰康信托有限公司财务总
监。曾任国投泰康信托有限公司信托财务部副经理、信托财务部经理、计划财务
部总经理,国家开发投资公司金融投资部项目经理,国融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证券
投资部业务主管、国投煤炭公司计划财务部业务主管,山东省茌平造纸厂设计部
职员。
王惠玲女士,董事,中国籍,经济学博士。现任瑞银环球资产管理(中国)
有限公司总经理,董事总经理,曾任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投资银行部私募融资
部主管、董事总经理,资产管理部负责人、董事总经理,摩根士丹利华鑫证券有
限责任公司股权销售部及研究部主管、董事总经理,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副总经理级总监,天治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
经理助理,大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副总经理,曾任职泰康人寿保险股
份有限公司、劳动部社保所。
韦杰夫(Jeffrey R Williams)先生,董事,美国籍,哈佛大学商学院工商
管理硕士。现任瑞银慈善基金会董事,曾任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
事,大瀚人力资源集团咨询董事会委员,哈佛中心(上海)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
深圳发展银行行长,渣打银行台湾分行行长,台湾美国国际运通股份有限公司总
经理,美国运通银行台湾分行副总裁,花旗银行香港分行副总裁、深圳分行行长,
花旗银行台湾分行信贷管理负责人,北京大学外国专家。
王彦杰先生,总经理,董事,中国台湾籍,台湾淡江大学财务金融硕士,兼
任国投瑞银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曾任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
投资总监,宏利投信台湾地区投资主管,复华投信香港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执行长,
保德信投信投资部投资主管,元大投信研究部股票分析师,日商大和证券研究部
股票分析师,国际证券研究部股票分析师,国泰人寿理赔业务部理赔专员。
龙涛先生,独立董事,中国籍,经济学硕士。现任北京海问创业新技术投资
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兼任庆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中外名人文化传媒
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皇冠环球集团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香港本地公司)、
爱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曾任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中央财经大
学会计系副教授、北京海问咨询有限公司任董事长。曾在毕马威国际会计纽约分
部担任审计和财务分析工作。
邓传洲先生,独立董事,中国籍,经济学博士。现任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合伙
人,兼任上海航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曾任职于上海国家会计学院、北
大未名生物工程集团公司、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纯钢先生,独立董事,中国籍,法学硕士,拥有中国和美国纽约州律师资
格。现任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兼任中国国际经贸贸易仲裁委员会、
北京仲裁委员会/北京国际仲裁中心、香港国际仲裁中心等仲裁机构仲裁员。曾
任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案件经办人。
2、监事会成员
赖展怀先生,监事会主席,中国香港籍,经济学硕士,特许金融分析师, 特
许另类投资分析师。现任瑞银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中国业务发展董事。曾
任安联投资公司亚太产品策略副总裁,瑞银资产管理公司中国产品经理、副董事,
宏利资产管理公司助理投资专家,中银国际英国保盛资产管理公司市场研究高级
经理。
张宝成先生,监事,中国籍,资源产业经济学博士,经济师。现任国投泰康
信托有限公司股权管理部总经理。曾任国投创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投资经理,国
家开发投资公司办公厅公司领导秘书,国投信托有限公司行政助理,中国石油管
道分公司内部控制处科员,中国石油管道秦京输油气分公司计划科科员。
杨俊先生,监事,中国籍,经济学学士。现任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交
易部部门总经理。曾任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高级交易员,国信证券有限责任公
司投资部一级投资经理。
欧阳高文先生,监事,中国籍,经济学硕士。现任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产品及业务拓展部部门总经理。曾任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产品及业务拓
展部产品经理、高级产品经理、部门总监助理、部门副总经理,民生加银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产品经理。
3、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王彦杰先生,总经理,董事,中国台湾籍,台湾淡江大学财务金融硕士。兼
任国投瑞银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曾任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
投资总监,宏利投信台湾地区投资主管,复华投信香港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执行长,
保德信投信投资部投资主管,元大投信研究部股票分析师,日商大和证券研究部
股票分析师,国际证券研究部股票分析师,国泰人寿理赔业务部理赔专员。
靳赟女士,副总经理,中国籍,管理学学士。曾任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机
构部董事总经理,东莞信托有限公司信托经理,北京电力华商伟业资产管理有限
公司证券法律部部门经理,也曾任职于中国有色集团非洲矿业公司赞比亚谦比希
公司。
王书鹏先生,副总经理,中国籍,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工程硕士。兼任国投瑞
银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曾任职国投瑞银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国投泰
康信托有限公司财务、信托资产运营管理部门经理,利安达信隆会计师事务所项
目经理,北京拓宇交通通用设施有限公司财务经理,内蒙古自治区交通征费稽查
局哲盟分局,内蒙古哲盟交通规划设计院。
王明辉先生,督察长兼董秘,中国籍,南开大学经济学硕士。兼任国投瑞银
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曾任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察稽核部副总监、总
监、监察稽核部及风险管理部部门总经理、公司总经理助理、首席风险官,国泰
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稽核审计总部审计总监。
刘艳梅女士,首席国际业务官,中国籍,复旦大学及香港大学工商管理(国
际)硕士。兼任国际业务部部门总经理、上海分公司负责人,曾任国投瑞银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国际业务部总监兼人力资源部总监、公司总经理助理兼国际业务部
部门总经理兼国投瑞银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总经理,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监察稽核部副总监兼法务主管,天力投资顾问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项目经理,
中国农业银行天津市分行信贷管理部法律顾问。
冯伟女士,首席运营官,中国籍,湖南大学(原湖南财经学院)经济学硕士。
兼任运营部部门总经理、深圳分公司负责人,曾任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运
营部副总监、总监、公司总经理助理兼运营部部门总经理,中融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运作保障部清算主管,深圳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研究员,湖南省税务学校教
师。
章国贤先生,首席信息官,中国籍,浙江工商大学经济信息管理专业本科学
历。兼任信息技术部部门总经理,曾任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发工程师、
副总监,深圳市脉山龙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开发部经理,杭州恒生电子股份有
限公司开发工程师、项目经理。
4、本基金基金经理
颜文浩先生,中国籍,英国莱斯特大学金融经济学硕士。10年证券从业经
历。2010年10月加入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交易部,2013年7月转岗固定
收益部。2014年6月11日至9月1日期间任国投瑞银成长优选股票、融华债券、
景气行业混合、核心企业股票、创新动力股票、稳健增长混合、新兴产业混合、
策略精选混合、医疗保健混合、货币市场基金、瑞易货币基金的基金经理助理。
2014年10月30日起担任国投瑞银钱多宝货币市场基金基金经理,2014年12月
4日起兼任国投瑞银增利宝货币市场基金基金经理,2015年4月23日起兼任国投
瑞银添利宝货币市场基金基金经理,2016年7月13日起兼任国投瑞银顺鑫定期
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原国投瑞银顺鑫一年期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
资基金)基金经理,2017年4月29日起兼任国投瑞银融华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经理,2017年6月27日起兼任国投瑞银货币市场基金基金经理,2018年10
月17日起兼任国投瑞银顺祥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曾
于2014年9月2日至2015年11月21日任国投瑞银瑞易货币市场基金基金经理,
于2017年4月29日至2018年6月1日期间担任国投瑞银瑞达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基金经理,于2016年4月19日至2018年7月6日期间担任国投瑞银全球
债券精选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于2016年4月15日至2019年10月18日期
间担任国投瑞银招财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于2017年4月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