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成景丰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 于2010 年10月15 日生效,根据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大成景丰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封闭期将于2013年10月15日到期,封闭期届满后本基金将转换为大成景丰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本基金管理人已于2013年8月22 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上刊登了《大成景丰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封闭期到期的提示性公告》;并于2013 年9 月13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上刊登了《关于大成景丰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封闭期届满与基金份额转换的公告》。
为保证封闭期届满基金份额转换期间的平稳运作,基金管理人将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业务规则于2013 年10月8日起停止办理本基金大成景丰A和大成景丰B份额的系统内转托管和跨系统转托管业务。
基金份额转换完成后,本基金管理人将向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提出申请,为场内、外持有大成景丰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开通系统内转托管和跨系统转托管业务的办理事宜。届时请详见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公告。
如有疑问, 投资者可以拨打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88-5558 咨询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三年九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