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达宏利聚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 于2011年5月13日生效,根据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满五年后封闭期届满,满足基金合同约定的存续条件,本基金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自动转换成契约型上市开放式基金(LOF),基金名称变更为“泰达宏利聚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为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本基金管理人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提出申请,聚利A(场内简称:聚利A,交易代码:150034)和聚利B(场内简称:聚利B,交易代码:150035)将自本基金的份额转换日(2016年5月13日)起暂停办理转托管(包括系统内转托管、跨系统转托管)业务。
在份额转换日,基金管理人将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资产及收益的计算规则分别计算聚利A和聚利B的基金份额净值,并以各自的份额净值为基础,将转换日登记在册的聚利A和聚利B基金份额转换为泰达宏利聚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的份额。
投资者欲了解详情,请登陆基金管理人网站:http://www.mfcteda.com或拨打客服电话:400-698-8888。
特此公告。
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