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管理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期:2018年3月31日
§1 重要提示
1.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年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8年03月29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报告期自2017年01月01日起至12月31日止。
本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年度报告正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阅读年度报告正文。
§2 基金简介
2.1 基金基本情况
基金简称
长城久兆中小板300指数分级
基金主代码
162010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2年1月30日
基金管理人
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21,638,175.21份
基金合同存续期
不定期
基金份额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日期
2012年2月21日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长城久兆中小板300指数分级
长城久兆稳健指数
长城久兆积极指数
下属分级基金的场内简称
长城久兆
中小300A
中小300B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162010
150057
150058
报告期末下属分级基金份额总额
16,479,110.21份
2,063,626.00份
3,095,439.00份
2.2 基金产品说明
投资目标
本基金通过投资约束和数量化监控,力求实现对中小板300(价格)指数的有效跟踪。在正常市场情况下,本基金力争将基金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变化率之间的日平均跟踪误差控制在0.35%以内,年跟踪误差控制在4%以内。
投资策略
本基金采用完全复制策略,按照标的指数成份股构成及其权重构建股票资产组合,并根据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其权重的变化对股票组合进行动态调整。但因特殊情况导致基金无法有效跟踪标的指数时,本基金将运用其他方法建立实际组合,力求实现基金相对业绩比较基准的跟踪误差最小化。
业绩比较基准
中小板300(价格)指数收益率×95%+活期存款利率(税后)×5%。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的长期平均风险和预期收益率高于普通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货币市场基金等,为高风险、高收益产品。
下属分级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的长期平均风险和预期收益率高于普通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货币市场基金等,为高风险、高收益产品。
长城久兆稳健具有低风险、收益相对稳定的特征。
长城久兆积极具有高风险、高预期收益的特征。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项目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
名称
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负责人
姓名
车君
田青
联系电话
0755-23982338
010-67595096
电子邮箱
chejun@ccfund.com.cn
tianqing1.zh@ccb.com
客户服务电话
400-8868-666
010-67595096
传真
0755-23982328
010-66275853
2.4信息披露方式
登载基金年度报告正文的管理人互联网网址
www.ccfund.com.cn
基金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6009号新世界商务中心41层
§3 主要财务指标、基金净值表现及利润分配情况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3.1.1 期间数据和指标
2017年
2016年
2015年
本期已实现收益
-3,055,720.92
-4,364,973.32
-2,338,250.41
本期利润
929,691.88
-7,636,674.89
-6,002,767.86
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
0.0358
-0.2609
-0.1073
本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
4.17%
-19.66%
47.33%
3.1.2 期末数据和指标
2017年末
2016年末
2015年末
期末可供分配基金份额利润
0.1366
0.2684
0.4256
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23,515,027.55
28,631,394.12
37,451,426.10
期末基金份额净值
1.087
1.067
1.340
注:①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②上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阶段
份额净值增长率①
份额净值增长率标准差②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③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三个月
-3.63%
0.94%
-2.93%
0.98%
-0.70%
-0.04%
过去六个月
2.35%
0.86%
3.74%
0.89%
-1.39%
-0.03%
过去一年
4.17%
0.81%
4.54%
0.85%
-0.37%
-0.04%
过去三年
23.29%
1.99%
33.45%
1.88%
-10.16%
0.11%
过去五年
66.65%
1.76%
87.72%
1.68%
-21.07%
0.08%
自基金合同生效起至今
46.98%
1.68%
87.72%
1.63%
-40.74%
0.05%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注:本基金合同规定本基金投资组合为:本基金投资于股票的资产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不低于 90%,其中将不低于 90%的股票资产投资于中小板 300(价格)指数的成份股及其备选成份股,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本基金的建仓期为自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起6个月,建仓期满时,各项资产配置比例符合基金合同约定。
3.2.3 过去五年基金每年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3.3 过去三年基金的利润分配情况
注: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在存续期内,本基金(包括久兆300份额、久兆稳健份额、久兆积极份额)不进行收益分配。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4.1.1 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是经中国证监会批准设立的第15家基金管理公司,由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40%)、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15%)、西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15%)、北方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15%)、中原信托有限公司(15%)于2001年12月27日共同出资设立,当时注册资本为壹亿元人民币。2007年5月21日,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公司完成股权结构调整,现有股东为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47.059%)、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17.647%)、北方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17.647%)和中原信托有限公司(17.647%)。2007年10月12日,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将注册资本增加至壹亿伍仟万元人民币。公司经营范围是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和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截止本报告期末,公司管理的基金有:长城久嘉创新成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长城久恒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长城久泰沪深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长城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长城消费增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长城安心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长城久富核心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长城品牌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长城稳健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长城双动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长城景气行业龙头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长城中小盘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长城积极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长城久兆中小板3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长城优化升级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长城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长城久利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长城增强收益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长城医疗保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长城工资宝货币市场基金、长城久鑫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长城久盈纯债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长城稳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长城新兴产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长城环保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长城改革红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长城久惠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长城久祥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长城新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长城久安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长城新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长城久润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长城久益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长城新视野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长城久源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长城久鼎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长城久盛安稳纯债两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长城久稳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长城久信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长城中国智造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长城转型成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长城创新动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长城收益宝货币市场基金。
4.1.2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简介
姓名
职务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助理)期限
证券从业年限
说明
任职日期
离任日期
杨建华
公司副总经理、投资总监、基金管理部总经理、研究部总经理、长城久泰、长城品牌、长城久兆和长城久嘉创新成长混合型基金的基金经理
2017年6月19日
-
17年
男,中国籍,北京大学力学系理学学士,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经济学硕士,注册会计师。曾就职于华为技术有限公司财务部、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2001年10月进入长城基金管理公司,曾任基金经理助理、“长城安心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长城中小盘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长城久富核心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公司总经理助理。
余礼冰
长城久兆中小板3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2012年4月17日
2017年6月19日
16年
女,中国籍,华中理工大学工学硕士。曾就职于富国基金、宝盈基金、友邦华泰基金等, 2007年加入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曾任研究部副总经理。2012年1月至2012年4月任“长城久兆中小板3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助理,自2012年4月至2017年6月19日任“长城久兆中小板3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注:①上述任职日期、离任日期根据公司做出决定的任免日期填写。
②证券从业年限的计算方式遵从证券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了《证券投资基金法》、《长城久兆中小板3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控制和防范风险的前提下,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的利益,未出现投资违反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约定和相关规定的情况,无因公司未勤勉尽责或操作不当而导致基金财产损失的情况,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和控制方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管理办法》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的规定,本基金管理人制定并实施了《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平交易管理制度》。
本基金管理人通过信息系统以及人工控制等方法,严格保证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在投资决策环节,本基金管理人制定和完善投资授权制度、投资对象库和交易对手库管理制度、投资信息保密措施,保证各投资组合投资决策的独立性。在交易执行环节,本基金管理人建立和完善公平的交易分配制度,按照价格优先、时间优先、综合平衡、比例分配的原则,保证了交易在各投资组合间的公平。在风险监控环节,本基金管理人内控等相关部门进行事前、事中、事后的监控。
4.3.2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执行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和《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平交易管理制度》的规定,不同投资者的利益得到了公平对待。
本基金管理人严格控制不同投资组合之间的同日反向交易,对同向交易的价差进行事后分析,定期出具公平交易稽核报告。本报告期报告认为,本基金管理人旗下投资组合的同向交易价差均在合理范围内,结果符合相关政策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
4.3.3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报告期内未发现本基金存在异常交易行为,没有出现基金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5%的现象。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4.4.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本基金之母基金是跟踪标的为中小板300指数的标准指数基金,采用完全复制策略,按照标的指数成份股构成及其权重构建股票资产组合,并根据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其权重的变化对股票组合进行动态调整。本基金报告期内严格遵守基金合同,控制跟踪误差,策略基本得当。
4.4.2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 4.17%,本基金比较基准收益率为 4.54%。本基金年初至报告期末日均跟踪误差为 0.2272%,年化跟踪误差为3.5204%。受到基金规模波动和部分成分股长期停牌的影响,跟踪误差有所扩大。我们将通过对基金合同的严格遵守,对跟踪误差的严格控制,将本基金打造成为供广大投资者对 A 股市场进行投资的良好工具。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展望 2018年,尽管面临美国大规模税改法案生效、美国对外贸易制裁力度加大等不确定因素,但是欧美等主要经济体复苏的势头不会改变,我们所面对的外部环境仍然稳中向好。党的“十九大”提出的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明确了当前我国社会主要矛盾是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这是非常重大的战略转变。在这一思想指引下,各项政策将陆续推出,也将对证券市场产生深远影响。2018年,我们预计供给侧改革将从淘汰落后产能逐步转向补短板,那些大量依赖进口的产业将获得政策支持,部分关键技术存在的短板将逐渐得到弥补;同时防范化解重大风险,重点是防控金融风险,将以金融机构资管新规为落脚点,对金融行业产生深远影响。随着资本市场对外开放政策的逐步落实,证券市场注重价值投资、注重基本面的风格将得到延续,市场参与者将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加注重公司的内在价值和长远发展前景,那些具有核心竞争力的、研发创新突出、长期成长性良好、流动性好的个股将成为市场中长期的主角。
我们将通过对基金合同的严格遵守,对跟踪误差的严格控制,将本基金打造成为供广大投资者对中小板市场进行投资的良好工具。
4.6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按照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和基金合同关于估值的约定,对基金所持有的投资品种进行估值。本基金托管人根据法律法规要求履行估值及净值计算的复核责任。本基金管理人改变估值技术,导致基金资产净值的变化在0.25%以上的,则及时就所采用的相关估值技术、假设及输入值的适当性等咨询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意见。
本基金管理人成立了受托资产估值委员会,为基金估值业务的最高决策机构,由公司总经理、分管估值业务副总经理、督察长、投资总监、研究部总经理、运行保障部总经理、基金会计、基金经理和行业研究员、金融工程研究员等组成,公司监察稽核人员列席受托资产估值委员会。受托资产估值委员会负责制定、修订和完善基金估值政策和程序,定期对估值政策和程序进行评价,在发生了影响估值政策和程序的有效性及适用性的情况后及时修订估值方法,以保证其持续适用。受托资产估值委员会的相关人员均具有一定年限的专业从业经验,具有良好的专业能力,并能在相关工作中保持独立性。基金经理作为估值委员会成员,凭借其丰富的专业技能和对市场产品的长期深入的跟踪研究,向受托资产估值委员会建议应采用的估值方法及合理的估值区间。 基金经理有权出席估值委员会会议,但不得干涉估值委员会作出的决定及估值政策的执行。
本报告期内,参与估值流程各方之间无重大利益冲突。
本基金管理人已与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及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签署债券估值数据服务协议、流通受限股票流动性折扣委托计算协议,由其按约定提供债券品种的估值数据及流通受限股票流动性折扣数据。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根据《长城久兆中小板3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关于收益分配的规定:
本基金(包括久兆300份额、久兆稳健份额、久兆积极份额)不进行收益分配。
4.8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自2017年1月23日起至2017年4月18日止连续56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人民币五千万元,自2017年4月24日起至2017年7月4日止连续50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人民币五千万元,自2017年7月11日起至2017年9月18日止连续50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人民币五千万元,自2017年9月21日起至2017年12月4日止连续49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人民币五千万元。
§5 托管人报告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本报告期,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在本基金的托管过程中,严格遵守了《证券投资基金法》、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和其他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完全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基金托管人应尽的义务。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本托管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和其他有关规定,对本基金的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基金费用开支等方面进行了认真的复核,对本基金的投资运作方面进行了监督,未发现基金管理人有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根据《长城久兆中小板3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本基金(包括久兆300份额、久兆稳健份额、久兆积极份额)不进行收益分配。
5.3 托管人对本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本托管人复核审查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6 审计报告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基金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投资者可通过年度报告正文查看审计报告正文。
§7 年度财务报表
7.1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长城久兆中小板3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 2017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资 产
附注号
本期末
2017年12月31日
上年度末
2016年12月31日
资 产:
银行存款
2,331,907.54
1,383,249.64
结算备付金
-
-
存出保证金
1,107.34
1,034.05
交易性金融资产
21,540,695.96
27,378,900.66
其中:股票投资
21,540,695.96
27,378,900.66
基金投资
-
-
债券投资
-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
贵金属投资
-
-
衍生金融资产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应收证券清算款
-
-
应收利息
520.39
332.80
应收股利
-
-
应收申购款
943.67
1,108.67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其他资产
-
-
资产总计
23,875,174.90
28,764,625.82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附注号
本期末
2017年12月31日
上年度末
2016年12月31日
负 债:
短期借款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应付证券清算款
-
-
应付赎回款
89,201.83
12,400.37
应付管理人报酬
23,842.10
24,950.31
应付托管费
5,245.27
5,489.04
应付销售服务费
-
-
应付交易费用
1,528.92
368.66
应交税费
-
-
应付利息
-
-
应付利润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负债
240,329.23
90,023.32
负债合计
360,147.35
133,231.70
所有者权益:
实收基金
16,002,610.57
20,299,917.77
未分配利润
7,512,416.98
8,331,476.35
所有者权益合计
23,515,027.55
28,631,394.12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23,875,174.90
28,764,625.82
注: 报告截止日2017年12月31日日,长城久兆中小板300指数分级份额净值人民币1.087元,长城中小300A指数的参考份额净值人民币1.054元,长城中小300B指数的参考份额净值人民币1.109元。基金份额总额为21,638,175.21份,其中长城久兆中小板300指数分级份额16,479,110.21份,长城中小300A指数份额2,063,626.00份,长城中小300B指数份额3,095,439.00份。
7.2 利润表
会计主体:长城久兆中小板3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附注号
本期
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
一、收入
1,750,633.27
-6,738,805.51
1.利息收入
31,607.12
23,567.50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
31,601.33
23,556.08
债券利息收入
5.79
11.42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
-
-
其他利息收入
-
-
2.投资收益(损失以“-”填列)
-2,438,363.27
-3,614,482.63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
-2,622,977.43
-3,821,808.12
基金投资收益
-
-
债券投资收益
2,289.81
3,764.90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
-
-
贵金属投资收益
-
-
衍生工具收益
-
-
股利收益
182,324.35
203,560.59
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3,985,412.80
-3,271,701.57
4.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5.其他收入(损失以“-”号填列)
171,976.62
123,811.19
减:二、费用
820,941.39
897,869.38
1.管理人报酬
7.4.8.2.1
277,884.07
320,374.14
2.托管费
7.4.8.2.2
61,134.47
70,482.20
3.销售服务费
-
-
4.交易费用
29,597.42
54,388.04
5.利息支出
-
-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出
-
-
6.其他费用
452,325.43
452,625.00
三、利润总额 (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929,691.88
-7,636,674.89
减:所得税费用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929,691.88
-7,636,674.89
7.3 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
会计主体:长城久兆中小板3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20,299,917.77
8,331,476.35
28,631,394.12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本期净利润)
-
929,691.88
929,691.88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
(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4,297,307.20
-1,748,751.25
-6,046,058.45
其中:1.基金申购款
92,186,056.72
41,713,389.77
133,899,446.49
2.基金赎回款
-96,483,363.92
-43,462,141.02
-139,945,504.94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
-
-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16,002,610.57
7,512,416.98
23,515,027.55
项目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21,323,709.39
16,127,716.71
37,451,426.10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本期净利润)
-
-7,636,674.89
-7,636,674.89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
(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1,023,791.62
-159,56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