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华永兴纯债分级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于2013年1月18日生效,根据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银华永兴纯债分级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后3年期届满,本基金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自动转换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基金名称变更为“银华永兴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LOF)”。
根据基金合同以及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披露的《银华永兴纯债分级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分级运作期届满与基金份额转换的公告》,在本基金基金份额转换日(即2016年1月18日),本基金转换成上市开放式基金(LOF)后的基金份额净值调整为1.000元。
本基金基金份额转换日日终,基金管理人将根据永兴A和永兴B基金份额转换比例对基金份额转换日登记在册的基金份额实施转换。以份额转换后1.000元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永兴A、永兴B按照各自的基金份额净值转换成上市开放式基金(LOF)的不同类别份额。
永兴A将转为银华永兴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LOF)场外的C类份额,场外的永兴B份额将转为银华永兴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LOF)场外的A类份额;场内的永兴B份额将转为银华永兴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LOF)场内的A类份额。转换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数将按照转换规则相应增加或减少。
2016年1月18日,场外永兴B和永兴A份额经转换后的份额数按截位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舍去部分计入基金财产;场内永兴B份额经转换后的份额数取整计算(最小单位为1份),舍去部分计入基金财产。份额转换比例按截位法精确到小数点后第9位,具体结果如下表所示:
转换前的基金份额 转换前份额净值(单位:元,四舍五入至小数点后第三位) 转换前份额数量(份) 转换比例 转换后的基金份额 转换后的份额数量(份)
永兴A 1.000 71,624,333.09 1.000206557 永兴债C 71,639,127.60
永兴B(场外) 1.283 572,051,493.39 1.282621733 银华永兴(场外) 733,725,678.20
永兴B(场内) 1.283 1,692,082.00 1.282621733 银华永兴(场内) 2,170,301.00
注:本基金管理人已根据基金合同约定,对永兴A、永兴B的份额持有人的基金份额进行了转换,并由本基金管理人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提交份额变更登记申请。
投资者可于2016年1月21日起(含该日)在相关证券公司和各销售网点查询经本基金注册登记人及本公司确认的转换后的份额。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将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者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