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银华恒生中国企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业务规定,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以2019年12月2日为份额折算基准日,对本基金银华恒生中企份额(基金代码:161831,场内简称:恒生中企)以及恒中企A份额(基金代码:150175,场内简称:恒中企A)实施了定期份额折算,现将折算结果及恢复交易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份额折算结果
2019年12月2日,银华恒生中企份额的场外份额经折算后的份额数按截位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舍去部分计入基金财产;银华恒生中企份额的场内份额、恒中企A份额经折算后的份额数取整计算(最小单位为1份),舍去部分计入基金财产。份额折算比例按截位法精确到小数点后第9位,如下表所示:
基金份额名称 折算前份额 折算前份额净
值 新增份额折算比例 折算后份额 折算后份额净
值
场外银华恒生中企
份额 53,410,603.37 0.9709 0.026430730 54,822,284.60(含所有新
增场外份额) 0.9459
场内银华恒生中企
份额 40,288,069.00 0.9709 0.026430730 80,060,675.00(含所有新
增场内份额) 0.9459
恒中企A份额 732,249,231.00 1.0503 0.052861460
732,249,231.00
新增银华恒生中企份 1.0003
额:38,707,763.00
注:场外银华恒生中企份额经折算后产生新增的份额为场外银华恒生中企份额;场内银华恒生中企份额经折算后产生新增的份额和恒中企A份额经折算后产生新增的份额为场内银华恒生中企份额。
投资者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可查询经本基金注册登记人及本公司确认的折算后份额。
二、恢复交易
自2019年12月4日起,本基金恢复办理申购及定期定额投资(即在非直销机构单日单个基金账户累计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本基金的合计金额不超过1000元,若超过1000元,本基金管理人有权部分或全部拒绝对本基金的申购申请)、赎回、转托管(自2019年3月1日(含当日)起通过直销机构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恒生中企份额的跨系统转托管(场外转场内)业务将继续暂停)和配对转换业务。
恒生中企、恒中企A份额将于2019年12月4日开市复牌。
三、重要提示
(一)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交易和申购赎回实施细则》,2019年12月4日恒中企A即时行情显示的前收盘价为2019年12月3日的恒中企A的份额净值(四舍五入至0.001元),即1.000元。由于恒中企A折算前存在折溢价交易情形,2019年12月2日的收盘价为1.039元,扣除本次定期份额折算的折算期间的约定应得收益后为0.989元,与2019年12月4日的前收盘价存在一定差异,2019年12月4日当日可能出现交易价格波动的情形。
2019年12月4日恒生中企即时行情显示的前收盘价为2019年12月3日的恒生中企的份额净值(四舍五入至0.001元),即0.945元。由于恒生中企折算前存在折溢价交易情形,2019年12月2日的收盘价为0.976元,扣除本次定期份额折算的折算期间的约定应得收益后为0.951元,与2019年12月4日的前收盘价可能存在一定差异,2019年12月4日当日可能出现交易价格波动的情形。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本基金恒中企A份额期末的约定应得收益折算为场内银华恒生中企份额分配给恒中企A份额的持有人,而银华恒生中企份额为跟踪恒生中国企业指数的基础份额,其份额净值将随市场涨跌而变化,因此恒中企A份额持有人预期收益的实现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其可能会承担因市场下跌而遭受损失的风险。
(三)由于恒中企A份额经折算产生的新增场内银华恒生中企份额数和场内银华恒生中企份额经折算后的份额数将取整计算(最小单位为1份),舍去部分计入基金财产,持有极小数量恒中企A份额或场内银华恒生中企份额的持有人存在无法获得新增场内银华恒生中企份额的情况。
(四)根据本基金管理人于2019年3月1日发布的《银华恒生中国企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恢复直销机构大额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并暂停直销机构跨系统转托管(场外转场内)业务的公告》,本基金自2019年3月1日(含当日)起通过直销机构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恒生中企份额的跨系统转托管(场外转场内)业务将继续暂停。详见相关公告。
(五)根据本基金管理人于2019年2月26日发布的《银华恒生中国企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暂停大额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2019年3月1日发布的《银华恒生中国企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恢复直销机构大额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并暂停直销机构跨系统转托管(场外转场内)业务的公告》,本基金于2019年12月4日(含2019年12月4日)起恢复办理本基金之恒生中企份额在直销机构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赎回业务,本基金自2019年12月4日(含当日)起继续暂停通过非直销机构进行的单日单个基金账户累计1000元以上的大额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即在非直销机构单日单个基金账户累计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本基金的合计金额不超过1000元,若超过1000元,本基金管理人有权部分或全部拒绝对本基金的申购申请。如单日某基金账户单笔申购本基金的金额超过1000元,本基金有权确认该笔申购失败;如单日某基金账户多笔累计申购本基金的金额超过1000元,本基金将按申购金额大小排序,逐笔累加至符合不超过1000元限额的申请确认成功,对于其余申购申请,本基金管理人有权确认失败。针对单笔申购业务申请,仅有确认和不予确认两种处理方式,不存在对单笔申请的部分确认。具体详见相关公告。
(六)投资者若希望了解基金定期份额折算业务详情,请登陆本公司网站:www.yhfund.com.cn或者拨打本公司客服电话:400-678-3333(免长途话费)。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本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有风险,决策须谨慎。
特此公告。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