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业务规定以及《新华中证环保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约定,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以2020年1月2日为份额折算基准日,对新华中证环保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之基础份额(包括新华环保场外份额和场内份额,其中场内简称:新华环保;基金代码:164304)和新华环保A份额(场内简称“NCF环保A”基金代码:150190)实施定期份额折算,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份额折算结果
2020年1月2日,场外新华环保份额经折算后的份额数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舍去部分计入基金财产;场内新华环保份额、新华环保A份额经折算后的份额数取整计算(最小单位为1份),舍去部分计入基金财产。份额折算比例按四舍五入法精确到小数点后第9位,具体结果如下表所示:
基金份额名称 折算前份额(份) 新增份额折算比例 折算后基金份额净值(元) 折算后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元) 折算后份额(份)
新华环保场外份额 34,358,719.28 0.023073406 1.192 0.865 35,151,491.96
新华环保场内份额 5,455,958.00 0.023073406 1.192 0.865 5,885,192.00
新华环保A份额 6,573,536.00 0.046146813 1.000 1.349 6,573,536.00
注:新华环保场外份额经份额折算后产生新增的新华环保场外份额;新华环保场内份额经份额折算后产生新增的新华环保场内份额;新华环保A份额经份额折算后产生新增的新华环保场内份额。
投资者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可查询经本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及本公司确认的折算后份额。
二、恢复交易
自2020年1月6日起,本基金恢复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赎回、转托管(包括场外转托管、跨系统转托管)和配对转换业务,但仍需遵循基金管理人2019年5月15日发布的《关于新华中证环保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恢复场外大额申购、转换转入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并暂停跨系统转托管(场外转场内)业务的公告》中的相关限制,相关限制如有调整,以基金管理人届时最新公告为准。
新华环保A份额将于2020年1月6日开市复牌。
三、重要通知
(一)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交易和申购赎回实施细则》,2020年1月6日新华环保A即时行情显示的前收盘价为2020年1月3日的新华环保A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四舍五入至0.001元),即1.000元。由于新华环保A折算前存在溢价交易情形,2020年1月2日的收盘价为1.095元,折算前的收盘价扣除2019年约定收益后为1.040元,与2020年1月6日的前收盘价有较大差异,因此2020年1月6日当日可能出现交易价格大幅波动的情形。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本基金新华环保A份额期末的约定应得收益将折算为场内新华环保份额分配给新华环保A份额的持有人,而新华环保份额为跟踪中证环保产业指数的基础份额,其份额净值将随市场涨跌而变化,因此新华环保A份额持有人预期收益的实现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其可能会承担因市场下跌而遭受损失的风险。
(三)由于新华环保A份额经折算产生的新增场内新华环保份额数和场内新华环保份额经折算后的份额数皆取整计算(最小单位为1份),舍去部分计入基金财产,持有极少新华环保A份额数或场内新华环保基金份额数的份额持有人存在无法获得新增场内新华环保基金份额的可能性。
(四)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本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有风险,选择须谨慎。敬请投资者于投资前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相关法律文件。
(五)投资者若希望了解基金定期份额折算业务详情,请登陆本公司网站:www.ncfund.com.cn或者拨打本公司客服电话:400-819-8866。
特此公告。
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