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交银施罗德国证新能源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业务规定,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2020年1月2日为基金份额定期折算基准日,对交银施罗德国证新能源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之基础份额“交银新能源份额”(交银新能源份额的场外份额和场内份额,基金代码:164905,场内简称“交银新能”)和交银新能源A份额(基金代码:150217,场内简称“新能源A”)实施定期份额折算,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份额折算结果
2020年1月2日,交银新能源份额的场外份额经折算后的份额数采用四舍五入的方式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两位以后的部分舍去,舍去部分所代表的资产计入基金财产;交银新能源份额的场内份额、交银新能源A份额经折算后的份额数取整计算(最小单位为1份),小数点以后的部分舍去,舍去部分所代表的资产计入基金财产。基金份额折算比例按截位法精确到小数点后第9位,如下表所示:
基金份额名称 折算前 新增份额
折算比例 折算后
基金份额(份) 基金份额(参考)净值(元) 基金份额(份) 基金份额(参考)净值(元)
交银新能源场外份额 208,420,977.29 1.045
0.021944006
212,994,568.47
(含所有新增交银新能源场外份额) 1.022
交银新能源场内份额
16,569,509.00
1.045
0.021944006
17,744,402.00
(含所有新增交银新能源场内份额) 1.022
交银新能源A份额 18,485,524.00
1.045
0.043888013
18,485,524.00
1.000
新增交银新能源场内份额:811,292.00
场外交银新能源份额经折算后产生的交银新能源份额仍登记在场外;场内交银新能源份额经折算后产生的交银新能源份额仍登记在场内;交银新能源A份额经折算后产生的交银新能源份额登记在场内。
投资者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可查询经基金登记机构及本基金管理人确认的折算后份额。
二、恢复交易
自2020年1月6日起,本基金恢复办理申购、赎回、转托管(包括系统内转托管和跨系统转托管)和份额配对转换业务,但仍需遵循基金管理人于2019年2月21日发布的《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交银施罗德国证新能源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暂停大额申购业务的公告》及2019年2月28日发布的《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交银施罗德国证新能源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调整大额申购业务限额的公告》中的相关限制。新能源A将于2020年1月6日上午开市起复牌。
三、重要提示
1、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交易和申购赎回实施细则》,2020年1月6日新能源A即时行情显示的前收盘价为2020年1月3日的交银新能源A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四舍五入至0.001元),即1.000元。由于交银新能源A份额折算前存在折价交易情形,2020年1月2日的收盘价为1.027元,扣除约定收益后为0.982元,与2020年1月6日的前收盘价存在较大差异,因此2020年1月6日当日可能出现交易价格大幅波动的情形。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本基金交银新能源A份额期末的约定应得收益将折算为场内交银新能源份额分配给交银新能源A份额的持有人,而交银新能源份额为跟踪国证新能源指数的基础份额,其份额净值将随市场涨跌而变化,因此交银新能源A份额持有人预期收益的实现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其可能会承担因市场下跌而遭受损失的风险。
3、由于交银新能源A份额经折算产生的新增场内交银新能源份额数和场内交银新能源份额经折算后的份额数将取整计算(最小单位为1份),舍去部分计入基金财产,持有极小数量交银新能源A份额或场内交银新能源份额的持有人存在无法获得新增场内交银新能源份额的可能性。
4、投资者可以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fund001.com)或客户服务电话400-700-5000(免长途话费),021-61055000咨询有关详情。
风险提示: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将来表现。分级基金不保本,可能发生亏损。本基金共有三类份额,其中交银新能源份额具有与标的指数、以及标的指数所代表的股票市场相似的风险收益特征;交银新能源A份额具有低预期风险、预期收益相对稳定的特征;交银新能源B份额具有高预期风险、高预期收益的特征。基金管理人并不承诺或保证交银新能源A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的约定应得收益,在本基金资产出现极端损失情况下,交银新能源A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可能会面临无法取得约定应得收益甚至损失本金的风险。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者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〇年一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