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及《安信中证一带一路主题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约定,现将安信中证一带一路主题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安信中证一带一路主题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持有人大会召开情况
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旗下安信中证一带一路主题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以通讯方式召开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大会表决投票时间为2020年10月16日至2020年10月28日17:00,计票时间为2020年10月29日,本次计票由基金管理人授权的两名监督员在基金托管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授权代表的监督下进行,北京市长安公证处对计票过程进行了公证,上海通力律师事务所对计票过程进行了见证。
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中,基金份额持有人本人直接出具意见和授权他人代表出具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代表的安信一带一路份额、安信一带一路A份额和安信一带一路B份额均少于权益登记日安信一带一路份额、安信一带一路A份额和安信一带一路B份额各自基金总份额的50%,未达到《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安信中证一带一路主题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有效开会条件。
二、会议费用明细
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证机构是北京市长安公证处,公证员武军、戴岳;见证律师是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袁莹娅。
根据《安信中证一带一路主题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列入基金费用,由基金资产承担。本次基金
2
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明细如下表所示:
项目
金额(单位:元)
律师费
40,000
公证费
10,000
合计
50,000
三、本基金安信一带一路A份额、安信一带一路B份额的复牌
本基金安信一带一路A份额、安信一带一路B份额于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计票之日(2020年10月29日)开市起开始停牌至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结果公告发布日(2020年10月30日)上午10:30复牌。
四、重要提示
1、基金管理人将按照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外汇管理局联合发布的《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的要求于2020年底完成本基金的整改,取消分级运作机制,将安信一带一路A份额与安信一带一路B份额按照基金份额参考净值转换为安信一带一路份额。届时,基金管理人将相应变更基金名称、修改基金合同并就取消分级运作的安排进行公告。敬请投资者合理安排投资计划。
2、本次大会召集人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将就本次会议情况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
3、投资人可通过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网站、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查阅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相关公告文件。
四、备查文件
1、《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安信中证一带一路主题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
2、《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安信中证一带一路主题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3
3、《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安信中证一带一路主题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4、北京长安公证处出具的公证书
5、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20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