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鹏华中证新能源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关于基金不定期份额折算的相关约定,当鹏华中证新能源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之B类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小于0.250元时,鹏华新能源分级份额(场内简称:新能源,场内代码:160640)、鹏华新能源A份额(场内简称:新能A,场内代码:150279)、鹏华新能源B份额(场内简称:新能B,场内代码:150280)将进行不定期份额折算。
截至2018年8月6日,鹏华新能源B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为0.216元,达到基金合同规定的不定期份额折算条件。根据基金合同约定,本基金将以2018年8月7日为基准日办理不定期份额折算业务。截至2018年8月6日,新能B收盘价为0.446元,溢价率高达106.48%。不定期份额折算后,新能B杠杆倍数将大幅降低,恢复到初始杠杆水平,新能B的溢价率可能大幅降低。投资者如果在折算基准日(2018年8月7日)当天盲目投资,可能遭受重大损失,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