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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家中证港股通央企红利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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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家中证港股通央企红利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编制日期:2024 年 7 月 19 日
送出日期:2024 年 7 月 22 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万家中证港股通央企红利
ETF(场内简称:港股央企
红利ETF)
基金代码 159333
基金管理人 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合同生效日 - 上市交易所及上市日期 深圳证券交易所 -
基金类型 股票型 交易币种 人民币
运作方式 普通开放式 开放频率 每日
基金经理 杨坤
开始担任本基金基金经
理的日期
-
证券从业日期 2015-06-23
其他 《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2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
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60个工作日
出现前述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并提出解决方案,
如持续运作、转换运作方式、与其他基金合并或者终止基金合同等,并在6个月内召集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未来若出现标的指数不符合要求(因成份股价格波动等指数编制方法变动之外的因素致
使标的指数不符合要求的情形除外)、指数编制机构退出等情形,基金管理人应当自该
情形发生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并提出解决方案,如转换运作方式、与其
他基金合并、或者终止基金合同等,并在6个月内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进行表决,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未成功召开或就上述事项表决未通过的,基金合同终止。
二、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请投资者阅读《招募说明书》第十一部分了解详细情况
投资目标 紧密跟踪标的指数,追求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的最小化。
投资范围 本基金标的指数为中证港股通央企红利指数。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备选成份股(含存托凭证)。为更好地实现投资目
标,本基金可少量投资于非标的指数成份股(包括港股通标的股票、主板、科创板、创
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允许上市的股票、存托凭证)、债券(包括国债、央行票据、
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次级债、地方政府债券、政府支持机构债券、中期票据、短
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可转换债券(含分离交易可转债)、可交换债券等)、债券回
购、资产支持证券、同业存单、银行存款、货币市场工具、股指期货、股票期权、国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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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货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
关规定)。
本基金可参与融资和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股指期权或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
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股和备选成份股的资产比例不低于
非现金基金资产的80%且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90%,因法律法规的规定而受限制的情形
除外。
主要投资策略 1、股票投资策略;2、存托凭证投资策略;3、债券投资策略;4、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
略;5、可转换债券与可交换债券投资策略;6、股指期货交易策略;7、国债期货交易
策略;8、股票期权投资策略;9、参与融资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策略;10、其他。
业绩比较基准 中证港股通央企红利指数收益率(经估值汇率调整)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股票型基金,其长期平均风险和预期收益率理论上高于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
金和货币市场基金。
本基金为指数型基金,主要采用完全复制法跟踪中证港股通央企红利指数,其风险收益
特征与标的指数所表征的市场组合的风险收益特征相似。
本基金可投资于港股通标的股票,会面临港股通机制下因投资环境、投资标的、市场制
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包括港股市场股价波动较大的风险、汇率风险、
港股通机制下交易日不连贯可能带来的风险等。
(二)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区域配置图表
(三)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最近十年(孰短)基金每年的净值增长率及与同期业绩比较基
准的比较图
三、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在认购/申购/赎回基金过程中收取:
费用类型 份额(S)或金额(M)/持有期限(N) 收费方式/费率 备注
认购费
S<500,000 0.80%
500,000≤S<1,000,000 0.50%
S≥1,000,000 1,000元/笔
注:场内交易费用以证券公司实际收取为准。
认购费:
通过基金管理人办理网下现金认购时按照上表所示费率收取认购费用。通过发售代理机构办理网上现金
认购、网下现金认购时可参照上述费率结构,按照不超过 0.80%的标准收取一定的佣金。
申购费:
投资者在申购基金份额时,申购赎回代理券商可按照不超过 0.50%的标准收取佣金,其中包含证券交易
所、登记机构等收取的相关费用。
赎回费:
投资者在赎回基金份额时,申购赎回代理券商可按照不超过 0.50%的标准收取佣金,其中包含证券交易
所、登记机构等收取的相关费用。
(二)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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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费用类别 收费方式/年费率或金额 收取方
管理费 0.50% 基金管理人和销售机构
托管费 0.10% 基金托管人
其他费用 按照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注:1、本基金交易证券、基金等产生的费用和税负,按实际发生额从基金资产扣除
2、上述年金额为基金整体承担费用,非单个份额类别费用,且年金额为预估值,最终实际金额以基金
定期报告披露为准。
四、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风险揭示
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本金。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购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投
资本基金前,应当认真阅读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信息披露文件,全面认识
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自主判断基金
的投资价值,对认购(或申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承担基金投资中出
现的各类风险。投资本基金可能遇到的风险包括:市场风险、管理风险、流动性风险、本基金的特有风
险和其他风险等。本基金的特有风险包括:(1)指数化投资的风险,包括标的指数回报与股票市场平均
回报偏离的风险、标的指数波动的风险、基金投资组合回报与标的指数回报偏离的风险、跟踪误差控制
未达约定目标的风险、标的指数值计算出错的风险、标的指数变更的风险、指数编制机构停止服务的风
险等;(2)ETF运作的风险,包括参考IOPV决策和IOPV计算错误的风险、基金交易价格与份额净值发生
偏离的风险、成份股停牌的风险、投资人申购失败的风险、投资人赎回失败的风险、基金管理人代理申
赎投资者买券卖券带来的风险、申购赎回清单差错风险、申购赎回清单标识设置不合理的风险、基金收
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低于面值的风险、第三方机构服务的风险、退市风险等;(3)本基金投资特定品
种的特有风险,包括通过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投资于港股通股票的风险、参与股指期
货交易风险、股票期权投资风险、参与国债期货交易风险、资产支持证券投资风险、存托凭证投资风险、
参与融资和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的风险等。
本基金投资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允许买卖的规定范围内的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
的股票(以下简称“港股通标的股票”)的,会面临港股通机制下因投资环境、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
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包括港股市场股价波动较大的风险(港股市场实行T+0回转交易,
且对个股不设涨跌幅限制,港股股价可能表现出比A股更为剧烈的股价波动)、汇率风险(汇率波动可能
对基金的投资收益造成损失)、港股通机制下交易日不连贯可能带来的风险(在内地开市香港休市的情
形下,港股通不能正常交易,港股通标的股票不能及时卖出,可能带来一定的流动性风险)等。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存托凭证,除与其他投资于股票的基金所面临的共同风险外,本基金还将面
临投资存托凭证的特殊风险。
本基金为股票型基金,其长期平均风险和预期收益率理论上高于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
场基金。
本基金为指数型基金,主要采用完全复制法跟踪中证港股通央企红利指数,其风险收益特征与标的
指数所表征的市场组合的风险收益特征相似。
本基金的具体风险详见招募说明书的“风险揭示”部分。
(二)重要提示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投资价值和市场前景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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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
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
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其他信息发生变更的,
基金管理人每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内容相比基金的实际情况可能存在一定的滞后,如需及时、准
确获取基金的相关信息,敬请同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临时公告等。
各方当事人同意,因《基金合同》的订立、内容、履行和解释或与《基金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
基金合同当事人应尽量通过协商、调解途径解决,如经友好协商、调解未能解决的,应当将争议提交上
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按照其届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地点为上海市。仲裁裁决是终
局性的并对各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除非仲裁裁决另有决定,仲裁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五、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以下资料详见基金管理人网站[网址:www.wjasset.com][客服电话:400-888-0800]
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
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基金份额净值
基金销售机构及联系方式
其他重要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