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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万家中证港股通央企红利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调整清算交收条款并修订招募说明书的公告
为更好地服务投资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相关业务规则及《万家中证港股通央企红利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相关约定,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决定自2024年9月3日起,调整万家中证港股通央企红利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的清算交收规则,并相应修订《万家中证港股通央企红利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招募说明书》”)的相关内容。
具体修改如下:
修订前 修订后
第十部分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七、申购赎回清单的内容与格式
4、现金替代相关内容
(2)可以现金替代
④赎回替代金额的处理程序
……T日后的第4个港股通交收日后的1个工作日内,基金管理人将应支付的赎回现金替代款与相关申购赎回代理机构办理交收。若发生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可以对交收日期进行相应调整。 七、申购赎回清单的内容与格式
4、现金替代相关内容
(2)可以现金替代
④赎回替代金额的处理程序
……T日后的第2个港股通交收日后的第2个工作日内,基金管理人将应支付的赎回现金替代款与相关申购赎回代理机构办理交收。若发生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可以对交收日期进行相应调整。
修订后的《招募说明书》自2024年9月3日起生效。本次修订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
本公告仅对本次调整清算交收条款的事项予以说明。投资人欲了解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相关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产品资料概要等文件及其更新。投资人可以登录基金管理人网站(www.wjasset.com)查阅修订后的招募说明书全文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888-0800咨询相关事宜。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基金及其投资人员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将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人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及关注基金特有风险,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