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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送出日期: 2021 年 12 月 24 日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易方达中证 500 质量成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易方达中证 500 质量成长 ETF
基金主代码 159606
基金运作方式 交易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1 年 12 月 17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公告依据 《易方达中证 500 质量成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
金合同》《易方达中证 500 质量成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
基金招募说明书》
申购起始日 2021 年 12 月 29 日
赎回起始日 2021 年 12 月 29 日
注: 易方达中证 500 质量成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
金”)场内简称为“中证 500 成长 ETF”, 基金代码: 159606。
2.日常申购、赎回业务的办理时间
投资者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 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
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
监会的要求或《易方达中证 500 质量成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
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 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若出现新的证券/期货交易市场、证券/期货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其他特殊
情况或根据业务需要, 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
调整,但应在实施前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
称“《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2
3.日常申购业务
3.1 申购金额限制
投资者参与本基金的日常申购, 需按最小申购、赎回单位的整数倍提交申请。
本基金目前最小申购、赎回单位为 100 万份基金份额,本基金管理人有权对其进
行调整,并在调整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基金
管理人应当采取设定单一投资者申购份额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拒绝
大额申购、暂停基金申购等措施,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基
金管理人基于投资运作与风险控制的需要,可采取上述措施对基金规模予以控
制。具体见基金管理人相关公告。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基金运作情况、市场情况和投资者需求,在法律法规允许
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申购的数量或比例限制,或者新增基金规模控制措施。
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3.2 申购费率
投资者在申购时, 申购赎回代理券商可按照不超过 0.5%的标准向投资者收
取佣金,其中包含证券交易所、登记结算机构等收取的相关费用。
4.日常赎回业务
4.1 赎回份额限制
投资者参与本基金的日常赎回, 需按最小申购、赎回单位的整数倍提交申请。
本基金目前最小申购、赎回单位为 100 万份基金份额,本基金管理人有权对其进
行调整,并在调整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基金运作情况、市场情况和投资者需求,在法律法规允许
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赎回的数量或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前依照
《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4.2 赎回费率
投资者在赎回时, 申购赎回代理券商可按照不超过 0.5%的标准向投资者收
取佣金,其中包含证券交易所、登记结算机构等收取的相关费用。
5.基金销售机构
本基金申购赎回代办证券公司具体信息如下:
(1)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3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4018 号安联大厦 35 层、 28 层 A02 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4018 号安联大厦 35 层、 28 层 A02 单元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2008 号中国凤凰大厦 1 栋 9 层
法定代表人:黄炎勋
联系人:陈剑虹
联系电话: 0755-82825551
客户服务电话: 95517
传真: 0755-82558355
网址: www.essence.com.cn
(2) 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西藏自治区拉萨市柳梧新区国际总部城 10 栋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宛平南路 88 号金座东方财富大厦 16 楼
法定代表人:戴彦
联系人:陈亚男
联系电话: 021-23586583
客户服务电话: 95357
网址: http://www.18.cn
(3)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苏州工业园区星阳街 5 号
办公地址:苏州工业园区星阳街 5 号
法定代表人:范力
联系人:陆晓
联系电话: 0512-62938521
客户服务电话: 95330
传真: 0512-65588021
网址: www.dwzq.com.cn
(4)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湘江中路二段 36 号华远华中心 4、 5 号楼
3701-37174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阳门南大街 10 号兆泰国际中心 A 座 16-19 层
法定代表人:施华
联系人:丁敏
联系电话: 010-59355997
客户服务电话: 95571
传真: 010-56437030
网址: www.foundersc.com
(5)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 1012 号国信证券大厦十六层至二十六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 1012 号国信证券大厦十六层至二十六层
法定代表人:张纳沙
联系人:李颖
联系电话: 0755-82130833
客户服务电话: 95536
传真: 0755-82133952
网址: www.guosen.com.cn
(6) 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海拉尔东街满世尚都办公商业综
合楼
办公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海拉尔东街满世尚都办公商业综
合楼
法定代表人:吴谊刚(代为履行法定代表人职务)
联系人:熊丽
联系电话: 0471-4972675
客户服务电话: 956088
网址: www.cnht.com.cn
(7) 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中华北路 216 号
办公地址: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中华北路 216 号华创大厦5
法定代表人:陶永泽
联系人:程剑心
联系电话: 010-68587075-6028
客户服务电话: 4008-6666-89
网址: www.hczq.com
(8)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京市江东中路 228 号
办公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 228 号华泰证券广场
法定代表人:张伟
联系人:庞晓芸
联系电话: 0755-82492193
客户服务电话: 95597
传真: 025-83387523
网址: www.htsc.com.cn
(9)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福州市湖东路 268 号
办公地址:上海浦东新区长柳路 36 号兴业证券大厦 20 楼
法定代表人:杨华辉
联系人:乔琳雪
联系电话: 021-38565547
客户服务电话: 95562
网址: www.xyzq.com.cn
(10)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西营街 8 号院 1 号楼 7 至 18 层 101
办公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西营街 8 号院 1 号楼青海金融大厦
法定代表人:陈共炎
联系人:辛国政
联系电话: 010-80928123
客户服务电话: 4008-888-888 或 955516
网址: www.chinastock.com.cn
(11)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华一路 111 号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华一路 111 号
法定代表人:霍达
联系人:黄婵君
联系电话: 0755-82943666
客户服务电话: 95565、 400-8888-111
传真: 0755-82943636
网址: www.newone.com.cn
(12)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1 号国贸大厦 2 座 27 层及 28 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甲 6 号 SK 大厦 38 层
法定代表人:沈如军
联系人:杨涵宇
联系电话: 010-65051166
客户服务电话: 4009101166
网址: www.cicc.com.cn
(13)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济南市市中区经七路 86 号
办公地址:山东省济南市经七路 86 号
法定代表人:李峰
联系人:许曼华
联系电话: 021-20315290
客户服务电话: 95538
传真: 0531-68889095
网址: www.zts.com.cn
(14)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 66 号 4 号楼7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门内大街 188 号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联系人:刘芸
联系电话: 010-85130554
客户服务电话: 95587 或 4008-888-108
网址: http://www.csc108.com/
(15) 中信证券华南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临江大道 395 号 901 室(部位:自编 01) ,1001 室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临江大道 395 号合利天德广场 T1 楼 10 层
法定代表人:胡伏云
联系人:陈靖
联系电话: 020-88836999
客户服务电话: 95548
传真: 020-88836984
网址: www.gzs.com.cn
(16) 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 222 号 1 号楼 2001
办公地址:青岛市市南区东海西路 28 号龙翔广场东座 5 层
法定代表人:冯恩新
联系人:焦刚
联系电话: 0531-89606166
客户服务电话: 95548
传真: 0532-85022605
网址: http://sd.citics.com/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将依据实际情况变更申购
赎回代办证券公司并在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
6.基金份额净值公告的披露安排
根据《基金合同》和《易方达中证 500 质量成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
基金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招募说明书》”) 的有关规定,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8
不晚于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规定网站、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者营业网点披露
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7.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 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开放日常申购和赎回业务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 投
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 及基金
产品资料概要等基金法律文件。
(2) 有关本基金上市交易事宜本公司将另行公告。
(3)申购与赎回的原则
1) 本基金采用份额申购和份额赎回的方式,即申购和赎回均以份额申请;
2) 本基金的申购对价、赎回对价包括组合证券、现金替代、现金差额及其
他对价;
3) 申购、赎回申请提交后不得撤销;
4) 申购、赎回应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
相关业务规则和规定;
5) 办理申购、赎回业务时,应当遵循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优先原则,确保
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并得到公平对待。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基金运作的实际情况,在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不
利影响的前提下调整上述原则,或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或登记结算机构相关规则
及其变更调整上述规则。基金管理人必须在新规则开始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
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4)申购与赎回的程序
1) 申购和赎回的申请方式
投资者必须根据申购赎回代理券商规定的程序,在开放日的具体业务办理时
间内提出申购或赎回的申请。
投资者在提交申购申请时,须根据申购赎回清单备足相应数量的股票和现
金; 投资者在提交赎回申请时,必须有足够的基金份额余额和现金。 投资者办理
申购、赎回等业务时应提交的文件和办理手续、办理时间、处理规则等在遵守基
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规定的前提下,以各销售机构的具体规定为准。
2) 申购和赎回申请的确认9
正常情况下, 投资者申购、赎回申请在受理当日进行确认。 如投资者未能提
供符合要求的申购对价,则申购申请失败。如投资者持有的符合要求的可用基金
份额不足或未能根据要求准备足额的现金,或本基金投资组合内不具备足额的符
合要求的赎回对价,则赎回申请失败。
基金销售机构受理的申购、赎回申请并不代表该申购、赎回申请一定成功。
申购、赎回的确认以登记结算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 投资者可通过其办理申购、
赎回的申购赎回代理券商或以申购赎回代理券商规定的其他方式查询有关申请
的确认情况。
3) 申购和赎回的清算交收与登记
本基金申购、赎回过程中涉及的基金份额、组合证券、现金替代、现金差额
及其他对价的清算交收适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相
关业务规则和参与各方相关协议及其不时修订的有关规定。
投资者 T 日申购成功后,登记结算机构在 T 日收市后办理基金份额与深市组
合证券交收以及现金替代的清算,在 T+1 日办理现金替代的交收以及现金差额的
清算,在 T+2 日办理现金差额的交收,并将结果发送给申购赎回代理券商、基金
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投资者 T 日赎回成功后,登记结算机构在 T 日收市后办理基金份额的注销与
深市组合证券交收以及现金替代的清算,在 T+1 日办理现金替代的交收以及现金
差额的清算,在 T+2 日办理现金差额的交收,并将结果发送给申购赎回代理券商、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如果登记结算机构和基金管理人在清算交收时发现不能正常履约的情形,则
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相关业务规则和参与各方
相关协议及其不时修订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投资者应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和申购赎回代理券商的规定按时足额支付应
付的现金差额和现金替代补款。因投资者原因导致现金差额或现金替代补款未能
按时足额交收的,基金管理人有权为基金的利益向该投资者追偿,并要求其承担
由此导致的其他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基金资产的损失。
登记结算机构和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对申购与赎回的程
序以及清算交收和登记的办理时间、方式、处理规则等进行调整。10
(5) 申购、赎回的对价
1) 申购对价、赎回对价的数额根据申购赎回清单和投资者申购、赎回的基
金份额数额确定。申购对价是指投资者申购时应交付的组合证券、现金替代、现
金差额及其他对价。赎回对价是指投资者赎回时,基金管理人应交付的组合证券、
现金替代、现金差额及其他对价。
2) T 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在当天收市后计算,并在 T+1 日内公告,计算公式
为计算日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发售在外的基金份额总数。遇特殊情况,经履
行适当程序,可以适当延迟计算或公告。 申购赎回清单的内容与格式示例见本基
金招募说明书的“七、申购赎回清单的内容与格式”中“7、申购赎回清单的格
式”。
3) 申购赎回清单由基金管理人编制。 T 日的申购赎回清单在当日深圳证券
交易所开市前公告。
若市场情况发生变化,或相关业务规则发生变化,或实际情况需要,基金管
理人可以在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况下对申购对价、赎回对价组成、基金份额
净值、申购赎回清单计算和公告时间或频率进行调整并根据相关法规规定进行信
息披露。
(6)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 400-881-8088
网址: www.efunds.com.cn
(7) 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
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
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
见。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和基金产品
资料概要(更新)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
产品情况及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
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基金管理人提醒
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
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11
特此公告。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 年 12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