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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深圳证券交易所确认,根据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安证券”)签署的协议,自2023年9月18日起,本公司增加平安证券为旗下部分ETF的一级交易商(申购赎回代办证券公司),具体的业务流程、办理时间和办理方式以平安证券的规定为准。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适用基金
序号 基金代码 基金名称 场内简称
1 159606 易方达中证500质量成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中证500成长ETF
2 159787 易方达中证全指建筑材料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建材ETF易方达
3 159788 易方达中证港股通中国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港股通100ETF
4 159798 易方达中证消费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消费50ETF
5 159819 易方达中证人工智能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人工智能ETF
6 159895 易方达中证物联网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物联网50ETF
二、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平安证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益田路5023号平安金融中心B座第22-25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36号荣超大厦16-20层
法定代表人:何之江
联系人:周驰
联系电话:021-38643230
客户服务电话:95511-8
传真:021-58991896
网址:stock.pingan.com
2.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81-8088
网址:www.efunds.com.cn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特此公告。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