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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安证券”)与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签署的代理协议,本公司决定自2022年3月28日起,新增华安证券为以下基金的场内申购赎回代理券商,投资者自2022年3月28日起可在该代理券商办理以下基金的开户、申购、赎回等业务:
基金代码 基金名称 场内简称
159605 广发中证海外中国互联网3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 中概互联ETF
159608 广发中证稀有金属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稀有金属ETF
159611 广发中证全指电力公用事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电力ETF
159755 广发国证新能源车电池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电池ETF
159801 广发国证半导体芯片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芯片龙头ETF
159907 广发中小企业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中小300ETF
159979 广发粤港澳大湾区创新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湾创100ETF
159936 广发中证全指可选消费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可选消费ETF
159938 广发中证全指医药卫生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医药卫生ETF
159939 广发中证全指信息技术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信息技术ETF
159940 广发中证全指金融地产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金融ETF基金
159941 广发纳斯达克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纳指ETF
159944 广发中证全指原材料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材料ETF
159945 广发中证全指能源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能源ETF基金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详情:
(1)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318
网址:www.hazq.com
(2)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105828、020-83936999
网址:www.gffunds.com.cn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特此公告。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