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file: config.inc.php,v $ $vision: 1.0.0.0 $ $Date: 2007-1-6 9:34:54 Saturday $ */ ?>
为了更好地满足投资者需求,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经与各基金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决定自2022年12月16日起对旗下部分ETF调整申购赎回替代金额处理程序,并相应修改招募说明书相关条款。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适用基金范围
基金名称 证券简称 基金代码
纳斯达克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纳指ETF 513100
国泰标普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 标普500ETF 159612
二、申购赎回替代金额处理程序调整方案
(一)纳指ETF申购赎回替代金额处理程序调整方案
项目 调整前 调整后
申购现金替代保证金的处理程序 T日,基金管理人在申购赎回清单中公布申购现金替代溢价比例,并据此收取申购现金替代保证金。
对于确认成功的T日申购申请,T+3日日终,基金管理人根据所购入的被替代证券的实际单位购入成本(包括买入价格与相关费用,折算为人民币)和被替代证券的T+2日收盘价(折算为人民币,被替代证券T+2日在证券交易所无交易的,取最近交易日的收盘价)计算被替代证券的单位结算成本,在此基础上根据替代证券数量和申购现金替代保证金确定基金应退还投资人或投资人应补交的款项,若T日后至T+2日期间发生除息、送股(转增)、配股等重要权益变动,则进行相应调整。T+3日后的第4个上海证券交易所和美国纳斯达克证券交易所共同交易日,基金管理人将应退款或补款与相关申购赎回代理券商办理交收。若发生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可以对交收日期进行相应调整。 T日,基金管理人在申购赎回清单中公布申购现金替代溢价比例,并据此收取申购现金替代保证金。
对于确认成功的T日申购申请,T日后,基金管理人根据所购入的被替代证券的实际单位购入成本(包括买入价格与相关费用,折算为人民币)和被替代证券的T日收盘价(折算为人民币,被替代证券T日在证券交易所无交易的,取最近交易日的收盘价)计算被替代证券的单位结算成本,在此基础上根据替代证券数量和申购现金替代保证金确定基金应退还投资人或投资人应补交的款项。T日后的第6个上海证券交易所和美国纳斯达克证券交易所共同交易日,基金管理人将应退款或补款与相关申购赎回代理券商办理交收。若发生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可以对交收日期进行相应调整。
赎回替代金额的处理程序 对于确认成功的T日赎回申请,T+3日日终,基金管理人根据所卖出的被替代证券的实际单位卖出金额(扣除相关费用,折算为人民币)和被替代证券的T+2日收盘价(折算为人民币,被替代证券T+2日在证券交易所无交易的,取最近交易日的收盘价)计算被替代证券的单位结算金额,在此基础上根据替代证券数量确定赎回替代金额,若T日后至T+2日期间发生除息、送股(转增)、配股等重要权益变动,则进行相应调整。T+3日后的第5个上海证券交易所和美国纳斯达克证券交易所共同交易日内,基金管理人将应支付的赎回替代金额与相关申购赎回代理券商办理交收。若发生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可以对交收日期进行相应调整。 对于确认成功的T日赎回申请,T日后,基金管理人根据所卖出的被替代证券的实际单位卖出金额(扣除相关费用,折算为人民币)和被替代证券的T日收盘价(折算为人民币,被替代证券T日在证券交易所无交易的,取最近交易日的收盘价)计算被替代证券的单位结算金额,在此基础上根据替代证券数量确定赎回替代金额。T日后的第6个上海证券交易所和美国纳斯达克证券交易所共同交易日内,基金管理人将应支付的赎回替代金额与相关申购赎回代理券商办理交收。若发生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可以对交收日期进行相应调整。
(二)标普500ETF申购赎回替代金额处理程序调整方案
项目 调整前 调整后
替代金额的处理程序 对于确认成功的T日申购申请,T+3日日终,基金管理人根据所购入的被替代证券的实际单位购入成本(包括买入价格与相关费用,折算为人民币)和未买入的被替代证券的T+2日收盘价(折算为人民币;T+2日在证券交易所无交易的,取最近交易日的收盘价)计算被替代证券的单位结算成本,在此基础上根据替代证券数量和申购现金替代金额确定基金应退还投资者或投资者应补交的款项。正常情况下,T+10日内,基金管理人将应退款或补款与相关申购赎回代理券商办理交收。若发生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可以对交收日期进行相应调整。
对于确认成功的T日赎回申请,T+3日日终,基金管理人根据所卖出的被替代证券的实际单位卖出金额(扣除相关费用,折算为人民币)和未卖出的被替代证券的T+2日收盘价(折算为人民币,被替代证券T+2日在证券交易所无交易的,取最近交易日的收盘价)计算被替代证券的单位结算金额,在此基础上根据替代证券数量确定赎回替代金额。正常情况下,T+10日内,基金管理人将应支付的赎回替代金额与相关申购赎回代理机构办理交收。若发生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可以对交收日期进行相应调整。 对于确认成功的T日申购申请,T日后,基金管理人根据所购入的被替代证券的实际单位购入成本(包括买入价格与相关费用,折算为人民币)和未买入的被替代证券的T日收盘价(折算为人民币;T日在证券交易所无交易的,取最近交易日的收盘价)计算被替代证券的单位结算成本,在此基础上根据替代证券数量和申购现金替代金额确定基金应退还投资者或投资者应补交的款项。正常情况下,T+8日内,基金管理人将应退款或补款与相关申购赎回代理券商办理交收。若发生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可以对交收日期进行相应调整。
对于确认成功的T日赎回申请,T日后,基金管理人根据所卖出的被替代证券的实际单位卖出金额(扣除相关费用,折算为人民币)和未卖出的被替代证券的T日收盘价(折算为人民币,被替代证券T日在证券交易所无交易的,取最近交易日的收盘价)计算被替代证券的单位结算金额,在此基础上根据替代证券数量确定赎回替代金额。正常情况下,T+8日内,基金管理人将应支付的赎回替代金额与相关申购赎回代理机构办理交收。若发生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可以对交收日期进行相应调整。
三、重要提示
(一)本次调整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定,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二)本公司将对上述基金招募说明书中的相关内容进行相应调整。届时投资者可登录本公司网站(www.gtfund.com)查阅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投资人可访问本公司网站(www.gtfund.com)或拨打全国免长途话费的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688)咨询相关情况。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相关法律文件,了解基金产品的详细情况,选择与自己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基金,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