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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申请,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确认,华安纳斯达克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简称“华安纳斯达克100ETF”;交易代码:159632)自2023年8月28日起,新增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为申购赎回代办证券公司(以下简称“一级交易商”)。投资者可通过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各营业网点办理本基金的申购、赎回等业务。
截至2023年8月28日,本基金的一级交易商包括: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华南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中金财富证券有限公司,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万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宝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渠道咨询详情:
(1)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香蜜湖街道东海社区深南大道7888号东海国际中心一期A栋2301A
办公地址: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香蜜湖街道东海社区深南大道7888号东海国际中心一期A栋2301A
法定代表人:俞洋
客户服务电话: 0755-82083788
网址:www.cfsc.com.cn
(2)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8-50099
公司网址:www.huaan.com.cn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及更新文件。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八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