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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山东”)、中信证券华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华南”)、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安证券”)签署的基金销售协议,自2022年7月4日起,本公司将增加国信证券、中信证券、中信证券山东、中信证券华南、平安证券为招商中证上海环交所碳中和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159641,场内简称:碳中和ETF招商,以下简称“本基金”)网下股票销售机构。投资者可通过以上销售机构办理本基金的开户、认购等相关业务。
具体业务类型及办理程序请遵循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投资者欲了解详细信息请仔细阅读相关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
一、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cmfchin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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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信证券 www.guosen.com.cn 95536
中信证券 www.citics.com 95548
中信证券山东 sd.citics.com 95548
中信证券华南 www.gzs.com.cn 95548
平安证券 stock.pingan.com 95511转8
二、风险提示:
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资料。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