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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安中债1-5年国开行债券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
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编制日期:2023年5月26日
送出日期:2023年5月29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产品概况
华安中债1-5年国开行
基金简称 基金代码 159649
债券ETF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
基金管理人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有限公司
上市交易所及上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2-08-08 深圳证券交易所
市日期
基金类型 债券型 交易币种 人民币
运作方式 开放式(普通开放式) 开放频率 每个开放日
开始担任本基金
2022-08-08
基金经理的日期
苏卿云
证券从业日期 2007-07-13
基金经理
开始担任本基金
2022-08-08
基金经理的日期
林唐宇
证券从业日期 2015-04-03
场内简称 国开债ETF
二、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 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详情请阅读《招募说明书》中“基金的投资”章节的相关内容。
紧密跟踪标的指数,追求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最小化。在正常市场
投资目标 情况下,本基金的日均跟踪偏离度的绝对值争取不超过0.25%,年跟
踪误差争取不超过3%。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券及备选成份券,为更好实现投资目
标,还可以投资于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
市的政策性金融债、国债、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同业存单、货币市
场工具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
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投资范围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
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投资于待偿期为1年至5年(含1年和5
年)的标的指数成份券及备选成份券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90%,且不低于本基金非现金基金资产的80%。
当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变更时,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
序后可对上述资产配置比例进行适当调整。
本基金标的指数为中债-1-5年国开行债券指数。
1、资产配置策略
本基金将采用抽样复制和动态最优化的方法,主要以标的指数的成份
券构成为基础,综合考虑债券流动性、基金日常申购赎回以及银行间
和交易所债券交易特性及交易惯例等情况,进行替代优化,以保证对
标的指数的有效跟踪。
2、债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通过抽样复制和动态最优化的方法进行被动式指数化投资,在
主要投资策略
力求跟踪误差最小化的前提下,本基金可采取适当方法,如“久期盯
住”等优化策略对基金资产进行调整,降低交易成本,以期在规定的
风险承受限度之内,尽量缩小跟踪误差。
今后,随着证券市场的发展、金融工具的丰富和交易方式的创新等,
基金还将积极寻求其他投资机会,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
金投资其他品种,本基金将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将其纳入投资范围以
丰富组合投资策略。
业绩比较基准 中债-1-5年国开行债券指数收益率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其预期的风险及预期的收益水平低于股票型基
风险收益特征 金和混合型基金,高于货币市场基金。本基金主要投资于标的指数成
份券及备选成份券,具有与标的指数相似的风险收益特征。
(二) 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区域配置图表
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
数据截止日期:2023-03-31
0.00% 其他资产
0.33% 银行存款和结算
备付金合计
99.67% 固定收益投资
(三)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每年的净值增长率及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比较
图
数据截止日期:2022-12-31
0.40%0.30%0.20%0.10%0.00%-0.10%-0.20%-0.30%-0.40%-0.50%-0.60%
2022
净值增长率 0.27%
业绩基准收益率 -0.51%
三、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 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在认购/申购/赎回基金过程中收取:
份额(S)或金额(M)
费用类型 收费方式/费率 备注
/持有期限(N)
非养老
S
金客户
非养老
50万份 ≤ S
金客户
非养老
认购费 S ≥ 100万份 每笔1000元
金客户
养老金
客户
- 每笔500元
(直
销)
注:基金管理人办理网下现金认购时按照上表所示费率收取认购费用。基金管理人在投资者
提交认购申请时以现金方式向投资者收取认购费用。发售代理机构办理网上现金认购、网下
现金认购时可参照上述费率结构,按照不超过0.4%的标准收取一定的佣金。投资者申请重复
现金认购的,须按每笔认购申请所对应的费率档次分别计费。
投资者在申购或赎回基金份额时,申购赎回代理券商可按照不超过0.5%的标准收取佣金,其
中包含证券交易所、登记机构等收取的相关费用。
(二)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费用类别 收费方式/年费率
管理费 0.15%
托管费 0.05%
注: 本基金交易证券、基金等产生的费用和税负,按实际发生额从基金资产扣除。
四、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风险揭示
1、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投资本金。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购买基金
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2、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在
投资本基金前,应全面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理性判断市场,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
类风险,包括:系统性风险、非系统性风险、管理风险、流动性风险、本基金特定风险、本
基金法律文件风险收益特征表述与销售机构基金风险评价可能不一致的风险、其他风险等。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其预期的风险及预期的收益水平低于股票型基金和混合型基金,高于
货币市场基金。本基金主要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券及备选成份券,具有与标的指数相似的风
险收益特征。
3、本基金的特定风险
(1)标的指数回报与债券市场平均回报偏离的风险
标的指数并不能完全代表整个债券市场。标的指数成份债券的平均回报率与整个债券市
场的平均回报率可能存在偏离。
(2)标的指数波动的风险
标的指数成份债券的价格可能受到政治因素、经济因素、发行人经营状况、投资人心理
和交易制度等各种因素的影响而波动,导致指数波动,从而使基金收益水平发生变化,产生
风险。
(3)标的指数计算出错的风险
指数编制方法的缺陷可能导致标的指数的表现与总体市场表现产生差异,从而使基金收
益发生变化。同时,中债金融估值中心有限公司不对指数的实时性、完整性和准确性做出任
何承诺。标的指数值可能出现错误,投资者若参考指数值进行投资决策可能导致损失。
(4)基金投资组合回报与标的指数回报偏离的风险
由于标的指数调整成份券或变更编制方法、或标的指数成份券在标的指数中的权重发生
变化、或成份券流动性差等原因使本基金无法及时调整投资组合以及与基金运作相关的费用
等因素,可能导致本基金产生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
本基金采用抽样复制和动态最优化策略,投资于标的指数中具有代表性和流动性的成份
券和备选成份券,或选择非成份券作为替代,基金投资组合与标的指数构成可能存在差异,
从而可能导致基金实际收益率与标的指数收益率产生偏离。
(5)跟踪误差控制未达约定目标的风险
本基金力争将日均跟踪偏离度的绝对值控制在0.25%以内,年化跟踪误差控制在3%以内,
但因标的指数编制规则调整或其他因素可能导致跟踪误差超过上述范围,本基金净值表现与
指数价格走势可能发生较大偏离。
(6)指数编制机构停止服务的风险
本基金的标的指数由指数编制机构发布并管理和维护,未来指数编制机构可能由于各种
原因停止对指数的管理和维护,本基金将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自该情形发生之日起十个工作
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并提出解决方案,如更换基金标的指数、转换运作方式、与其他基金
合并、或者终止基金合同等,并在6个月内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进行表决,基金份额持
有人大会未成功召开或就上述事项表决未通过的,基金合同终止。投资人将面临更换基金标
的指数、转换运作方式,与其他基金合并、或者终止基金合同等风险。
自指数编制机构停止标的指数的编制及发布至解决方案确定并实施前,基金管理人应按
照指数编制机构提供的最近一个交易日的指数信息遵循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优先原则维持
基金投资运作,该期间由于标的指数不再更新等原因可能导致指数表现与相关市场表现存在
差异,影响投资收益。
(7)成份券停牌或违约的风险
标的指数成份券可能因各种原因临时或长期停牌或发生违约,发生成份券停牌或违约时
可能面临如下风险:
1)基金可能因无法及时调整投资组合而导致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扩大。
2)在极端情况下,标的指数成份券可能大面积停牌或违约,基金可能无法及时卖出成
份券以获取足额的符合要求的赎回款项,由此基金管理人可能设置较低的赎回份额上限或者
采取暂停赎回的措施,投资者将面临无法赎回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的风险。
(8)成份券退市、摘牌或违约的风险
指数成份券可能面临退市、摘牌或违约风险,且指数编制机构暂未作出调整的,基金管
理人将按照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优先的原则,综合考虑成份券的退市或违约风险、其在指数
中的权重以及对跟踪误差的影响,据此制定成份券替代策略,并对投资组合进行相应调整。
(9)投资于政策性金融债的风险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政策性金融债,可能面临以下风险:
1)政策性银行改制后的信用风险,若未来政策性银行进行改制,政策性金融债券的性
质有可能发生较大变化,债券信用等级也可能相应调整,基金投资可能面临一定信用风险;
2)政策性金融债流动性风险,政策性金融债市场投资者行为具有一定趋同性,在极端
市场环境中可能集中买入或卖出,存在流动性风险;
3)投资集中度风险,政策性金融债发行人较为单一,若单一主体发生重大事项变化,
可能对基金净值表现产生较大影响。
(10)标的指数变更的风险
(11)基金份额二级市场交易价格折溢价的风险
(12)参考IOPV决策和IOPV计算错误的风险
(13)退市风险
(14)投资人申购赎回失败的风险
(二)重要提示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
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守信、谨慎勤
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得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各方当事人同意,因《基金合同》而产生的或与《基金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应经
友好协商解决。如经友好协商未能解决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上海国际经济贸易
仲裁委员会,仲裁地点为上海市,按照届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
对仲裁各方当事人均具有约束力。除非仲裁裁决另有决定,仲裁费由败诉方承担。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其他信
息发生变更的,基金管理人每年更新一次 。因此,本文件内容相比基金的实际情况可能存
在一定的滞后,如需及时、准确获取基金的相关信息,敬请同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
关临时公告等。
五、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以下资料详见基金管理人网站:www.huaan.com.cn;客户服务电话:40088-50099
(一)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
(二)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年度报告
(三)基金份额净值
(四)基金销售机构及联系方式
(五)其他重要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