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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业务指引第2号——流动性服务》等有关规定,自2024年1月4日起,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指定下列流动性服务商为相关证券投资基金的主流动性服务商:
1、景顺长城创业板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159682,场内简称:创业50ETF):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景顺长城中证500增强策略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159610,场内简称:500ETF增强):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3、景顺长城国证新能源车电池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159757,场内简称:电池30ETF):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4、景顺长城中证消费电子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159733,场内简称:消费电子50ETF):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5、景顺长城中证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159935,场内简称:景顺中证500ETF):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特此公告。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