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申请,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确认,自2021年1月11日起,本公司将新增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西证券”)、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商证券”)、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山东)”)、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信证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河证券”)、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申万宏源证券”)为博时中证新能源汽车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简称:博时新能源汽车ETF;场内简称:新能汽车;基金代码:159824)场内申购、赎回业务的代办券商。投资者可通过上述券商办理本基金的场内申购、赎回等业务。
一、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机构名称 客服电话 网址
华西证券 95584 http://www.hx168.com.cn
浙商证券 95345 http://www.stocke.com.cn
中信证券(山东) 95548 http://www.cs.ecitic.com/newsite
安信证券 95517或4008001001 http://www.essence.com.cn
银河证券 4008-888-888或95551 http://www.chinastock.com.cn
国信证券 95536 http://www.guosen.com.cn
申万宏源证券 95523或4008895523 http://www.swhysc.com
或致电博时一线通:95105568(免长途话费),登录本公司网站www.bosera.com了解有关情况。
二、截至2021年1月11日,本基金场内申购、赎回业务的代办券商如下: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三、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