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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调整现金替代退补款交收规则并相应更新招募说明书的公告
为更好地满足广大投资者的投资理财需求,保护投资者利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相关业务规则及基金合同的相关约定,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自2024年3月29日起,调整旗下部分基金现金替代退补款交收规则并相应更新招募说明书。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适用基金范围
序号 基金代码 基金名称
1 159836 天弘创业板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2 159977 天弘创业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3 159549 天弘中证红利低波动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二、招募说明书更新
就上述基金的招募说明书中基金的现金替代退补款交收规则更新如下:
“T+2日后第1个工作日(在特殊情况下则为T日起第21个工作日),基金管理人将应退款和应补款的明细及汇总数据发送给相关申购赎回代理券商和基金托管人,相关款项的清算交收,将于此后3个工作日内完成。”
上述修改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无需经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
三、重要提示
本公告仅对上述基金的招募说明书中基金的现金替代退补款交收规则更新等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上述基金的详细情况,可以通过本公司网站(www.thfund.com.cn)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95046)咨询相关信息。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上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上述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相关法律文件。
特此公告。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三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