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华中证央企结构调整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
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2020年第2号)
基金管理人: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于2018年
6月12日证监许可【2018】968号文准予募集注册。
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8年10月22日。
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
中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
风险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中国证
监会不对基金的投资价值及市场前景等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
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基金”)是一种长期投资工具,其主要功能是分
散投资,降低投资单一证券所带来的个别风险。基金不同于银行储蓄和债券等
能够提供固定收益预期的金融工具,投资人购买基金,既可能按其持有份额分
享基金投资所产生的收益,也可能承担基金投资所带来的损失。
基金分为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债券型证券投资基
金、货币市场基金等不同类型,投资人投资不同类型的基金将获得不同的收益
预期,也将承担不同程度的风险。一般来说,基金的收益预期越高,投资人承
担的收益风险也越大。本基金属股票型基金,预期风险与预期收益水平高于债
券型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本基金为指数型基金,主要采用完全复制法跟踪标
的指数的表现,具有与标的指数相似的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可根据投资策略需要或市场环境的变化,选择将部分基金资产投资
于科创板股票或选择不将基金资产投资于科创板股票,基金资产并非必然投资
于科创板股票。基金资产投资于科创板股票,会面临科创板机制下因投资标
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包括但不限于市场风险、
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集中度风险、系统性风险、政策风险等。具体风险烦
请查阅本招募说明书的“风险揭示”章节的相关内容。
本基金按照基金份额发售面值1.00元发售,在市场波动等因素的影响下,
基金份额净值可能低于基金份额发售面值。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
资人在投资本基金前,需充分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
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对投资本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
策,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市场风险、管理风险、技术风险、
ETF特有风险及其他风险等。ETF特有风险包括:指数化投资的风险、标的指数的
风险、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的风险、基金交易价格与份额净值发生偏离的风险、
参考IOPV决策和IOPV计算错误的风险、投资人申购失败的风险、投资人赎回失败
的风险、基金份额赎回对价的变现风险、套利风险、申购赎回清单差错风险、二
级市场流动性风险、退市风险、第三方机构服务的风险等。
投资有风险,投资人在进行投资决策前,请仔细阅读本招募说明书、基金
合同等信息披露文件,了解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
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投资人的风险承受能力相适
应。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
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当投资人赎回时,所得
可能会高于或低于投资人先前所支付的金额。投资人应当认真阅读基金合同、
基金招募说明书等信息披露文件,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
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本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
表现。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
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
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
投资人应当通过基金管理人或具有基金销售业务资格的其他机构认购、申
购和赎回基金份额,基金销售机构名单详见本招募说明书、本基金的基金份额
发售公告以及相关披露。
本招募说明书(更新)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20年5月6日,有关财务数据
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2020年3月31日,所披露的投资组合为2020年第1季度
的数据(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及主要人员情况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名称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广东省深圳市深南大道6008号特区报业大厦19层
办公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东方经贸城C2办公楼15层
法定代表人 王珠林 设立日期 2001年5月28日
批准设立机关 中国证监会 批准设立文号 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1]7号
组织形式 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 2.222亿元人民币
存续期间 持续经营 联系人 冯晶
电话 010-58163000 传真 010-58163090
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01年5月28日,是经中国证监会批准(证
监基金字[2001]7号文)设立的全国性资产管理公司。公司注册资本为2.222亿
元人民币,公司的股权结构为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资比例44.10%)、第
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资比例26.10%)、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资
比例18.90%)、山西海鑫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出资比例0.90%)、珠海银华聚义
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出资比例3.57%)、珠海银华致信投资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出资比例3.20%)及珠海银华汇玥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出资比
例3.22%)。公司的主要业务是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及中国证监会许
可的其他业务。公司注册地为广东省深圳市。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法定名
称已于2016年8月9日起变更为“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治理结构完善,经营运作规范,能够切实维护基金投资人的利益。公
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风险控制委员会”、“薪酬与提名委员
会”、“审计委员会”四个专业委员会,有针对性地研究公司在经营管理和基
金运作中的相关情况,制定相应的政策,并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职能,切实加
强对公司运作的监督。
公司监事会由4位监事组成,主要负责检查公司的财务以及对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进行监督。
公司具体经营管理由总经理负责,公司根据经营运作需要设置投资管理一
部、投资管理二部、投资管理三部、量化投资部、境外投资部、FOF投资管理
部、研究部、市场营销部、机构业务部、养老金业务部、交易管理部、风险管
理部、产品开发部、运作保障部、信息技术部、互联网金融部、战略发展部、
投资银行部、监察稽核部、内部审计部、人力资源部、公司办公室、财务行政
部、深圳管理部等24个职能部门,并设有北京分公司、青岛分公司和上海分公
司。此外,公司设立投资决策委员会作为公司投资业务的最高决策机构,同时
下设“主动型A股投资决策、固定收益投资决策、量化和境外投资决策、养老
金投资决策及基金中基金投资决策”五个专门委员会。公司投资决策委员会负
责确定公司投资业务理念、投资政策及投资决策流程和风险管理。
(二)主要人员情况
1.基金管理人董事、监事、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王珠林先生,董事长,经济学博士。曾任甘肃省职工财经学院财会系讲
师,甘肃省证券公司发行部经理,中国蓝星化学工业总公司处长,蓝星清洗股
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西南证券副总裁,中国银河证券副
总裁,西南证券董事、总裁;还曾先后担任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委员、
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委员、中国证券业协会投资银行业委
员会委员、重庆市证券期货业协会会长、中国证券业协会绿色证券专业委员会
副主任委员、中证机构间报价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现任公司董事长,兼任
银国际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银华资本管理(珠海横琴)有限公司董事、中
国上市公司协会并购融资委员会执行主任、中国证券业协会证券行业文化建设
委员会顾问、中国退役士兵就业创业服务促进会副理事长、中国航发动力股份
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天阳宏业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王芳女士:董事,法学硕士、清华五道口金融EMBA。曾任大鹏证券有限责
任公司法律支持部经理,第一创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首席律师、法律合规部总
经理、合规总监、副总裁,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常务副总裁、合规总
监。现任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裁,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
责任公司执行董事。
李福春先生:董事,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高级工程师。曾任一汽集团
公司发展部部长;吉林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副主任;吉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
主任;长春市副市长;吉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吉林省政府党组成员、
秘书长。现任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东证融汇证券资产管
理有限公司董事长,中证机构间报价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监事,深圳证券交易所
第四届理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委员,上海证券交易所第四届理事会政策咨询委
员会委员。
吴坚先生:董事,中共党员。曾任重庆市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主任科员,
重庆市证券监管办公室副处长,重庆证监局上市处处长,重庆渝富资产经营管
理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重庆东源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长,重庆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重庆上市公司董事长协会秘书长,西南证券
有限责任公司董事,安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重庆银海融资租赁
有限公司董事长,重庆直升机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华融渝富股权投资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董事长,西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西南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董事,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现任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总裁、党委副书记,重庆股份转让中心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西证国际投
资有限公司董事长,西证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主席,重庆仲裁委仲裁
员,重庆市证券期货业协会会长。
王立新先生:董事,总经理,经济学博士。中国证券投资基金行业最早的
从业者之一,从业经验超过20年。他参与创始的南方基金和目前领导的银华基
金是中国优秀的基金管理公司。曾就读于北京大学哲学系、中央党校研究生
部、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部、长江商学院EMBA。先后就职于中国工商银行总
行、中国农村发展信托投资公司、南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基金部;参与筹建南
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并历任南方基金研究开发部、市场拓展部总监。现任银
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银华资本管理(珠海横琴)有限公司董事长、
银华基金投资决策委员会主席。此外,兼任中国基金业协会理事、香山财富论
坛发起理事、秘书长、香山财富管理研究院院长、《中国证券投资基金年鉴》副
主编、《证券时报》第三届专家委员会委员、北京大学校友会理事、北京大学企
业家俱乐部理事、北京大学哲学系系友会秘书长、北京大学金融校友联合会副
会长。
郑秉文先生:独立董事,经济学博士,教授,博士生导师,曾任中国社会
科学院研究生院副院长,欧洲所副所长,拉美所所长和美国所所长。现任第十
三届全国政协委员,中国社科院世界社保研究中心主任,研究生院教授、博士
生导师,政府特殊津贴享受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咨询专家委员会委员,
保监会重大决策咨询委员会委员,在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国家行政学
院、武汉大学等十几所大学担任客座教授。
刘星先生:独立董事,管理学博士,重庆大学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会计学
教授、博士生导师、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获得者,全国先进会计(教育)工
作者,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现任中国会计学会理事,中国会计学
会对外学术交流专业委员会副主任,中国会计学会教育分会前任会长,中国管
理现代化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优选法统筹与经济数学研究会常务理事。
邢冬梅女士:独立董事,法律硕士,律师。曾任职于司法部中国法律事务
中心(后更名为信利律师事务所),并历任北京市共和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现任
北京天达共和律师事务所管理合伙人、金融部负责人,同时兼任北京朝阳区律
师协会副会长。
封和平先生:独立董事,会计学硕士,中国注册会计师。曾任职于财政部
所属中华财务会计咨询公司,并历任安达信华强会计师事务所副总经理、合伙
人,普华永道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北京主管合伙人,摩根士丹利中国区副主
席;还曾担任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委员、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
审核委员会委员、第29届奥运会北京奥组委财务顾问。
钱龙海先生:监事会主席,经济学硕士。曾任北京京放投资管理顾问公司
总经理助理;佛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第一创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董
事、总裁、党委书记,第一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
荐有限责任公司董事,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总裁。现
任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第一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深圳第一创业创新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李军先生:监事,管理学博士。曾任四川省农业管理干部学院教师,西南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成都证券营业部咨询部分析师、高级客户经理、总经理助
理、业务总监,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经纪业务部副总经理。此外,还曾先后
担任重庆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统计评价处(企业监管三处)副处长、企业
管理三处副处长、企业管理二处处长、企业管理三处处长,并曾兼任重庆渝富
资产经营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外部董事。现任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运营管理部
总经理。
龚飒女士:监事,硕士学历。曾任湘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分支机构财务负
责人,泰达荷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事业部副总经理,湘财证券有限责任公
司稽核经理,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运营部总经理,银华基金管理股份
有限公司运作保障部总监。现任公司机构业务部总监。
杜永军先生:监事,大专学历。曾任五洲大酒店财务部主管,北京赛特饭
店财务部主管、主任、经理助理、副经理、经理,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行政部总监助理。现任公司财务行政部副总监。
周毅先生:副总经理。硕士学位,曾任美国普华永道金融服务部部门经
理、巴克莱银行量化分析部副总裁及巴克莱亚太有限公司副董事等职,曾任银
华全球核心优选证券投资基金、银华沪深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银华
抗通胀主题证券投资基金(LOF)及银华中证800等权重指数增强分级证券投资
基金基金经理和公司总经理助理职务。现任公司副总经理,兼任公司量化投资
总监、量化投资部总监以及境外投资部总监、银华国际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总经
理,并同时兼任银华深证1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职务。
凌宇翔先生:副总经理,工商管理硕士。曾任职于机械工业部、西南证券
有限责任公司;2001年起任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督察长。现任公司副总经
理。
苏薪茗先生:副总经理。博士研究生,获得中国政法大学法学学士、清华
大学法律硕士、英国剑桥大学哲学硕士、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经济学博士
(金融学专业)学位。曾先后担任福建日报社要闻采访部记者,中国银监会政策
法规部创新处主任科员,中国银监会创新监管部综合处副处长,中国银监会创
新监管部产品创新处处长,中国银监会湖北银监局副局长。现任公司副总经
理、银华资本管理(珠海横琴)有限公司董事、银华国际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董
事。
杨文辉先生,督察长,法学博士。曾任职于北京市水利经济发展有限公
司、中国证监会。现任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督察长,兼任银华资本管理
(珠海横琴)有限公司董事、银华国际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2、本基金基金经理
周大鹏先生:硕士学位;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2008年7月加盟银华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曾担任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量化投资部研究员及基金经理助
理等职,自2011年9月26日起至2014年1月6日期间担任银华沪深300指数
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经理,自2012年8月23日起兼任上证50等权重交易
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自2012年8月29日起兼任银华上证50
等权重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经理,自2013年5月22
日至2016年4月25日兼任银华中证成长股债恒定组合30/7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经理,自2014年1月7日至2018年3月7日兼任银华沪深300指数分级证
券投资基金(由银华沪深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转型)基金经理,自2016
年1月14日至2018年3月7日兼任银华恒生中国企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
金经理,自2017年9月15日至2018年12月26日兼任银华新能源新材料量化
优选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银华信息科技量化优选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
资基金基金经理,自2017年11月9日至2018年12月26日兼任银华文体娱乐
量化优选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自2018年1月18日起兼任银华
沪港深增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自2018年10月22日起兼任银华中
证央企结构调整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自2018年11月15
日起兼任银华中证央企结构调整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
经理,自2019年3月19日起兼任银华MSCI中国A股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
资基金基金经理,自2019年6月5日起兼任银华MSCI中国A股交易型开放式指
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基金经理。
3.公司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委员会主席:王立新
委员:周毅、王华、姜永康、倪明、董岚枫、肖侃宁、李晓星
王立新先生:详见主要人员情况。
周毅先生:详见主要人员情况。
王华先生,硕士学位,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曾任职于西南证
券有限责任公司。2000年10月加盟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筹),先后在研究
策划部、基金经理部工作,曾任银华保本增值证券投资基金、银华货币市场证
券投资基金、银华中小盘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富裕主题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银华回报灵活配置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银华逆向
投资灵活配置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银华优质增长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基金经理。现任公司总经理助理、投资管理一部总监、投资经理及A
股基金投资总监。
姜永康先生,硕士学位。2001年至2005年曾就职于中国平安保险(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历任研究员、组合经理等职。2005年9月加盟银华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曾任养老金管理部投资经理职务。曾担任银华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
金、银华保本增值证券投资基金、银华永祥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中
证转债指数增强分级证券投资基金、银华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
永泰积极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现任公司总经理助理、固定收益基金
投资总监及投资管理三部总监、投资经理以及银华资本管理(珠海横琴)有限公
司董事。
倪明先生,经济学博士;曾在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从事研究分析工作,
历任债券信用分析师、债券基金助理、行业研究员、股票基金助理等职,并曾
任大成创新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职务。2011年4月加盟银华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现任投资管理一部副总监兼基金经理。曾任银华内需精选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经理。现任银华核心价值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银华领先策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战略新兴灵活配置定期开放混合型发
起式证券投资基金、银华明择多策略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估值
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稳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及银华丰享
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董岚枫先生,博士学位;曾任五矿工程技术有限责任公司高级业务员。
2010年10月加盟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研究部助理研究员、行业研究
员、研究部副总监。现任研究部总监。
肖侃宁先生:硕士研究生。曾在南方证券武汉总部任投资理财部投资经
理,天同(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任天同180指数基金、天同保本基金及万家
货币基金基金经理,太平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管理中心任投资经理管理
企业年金,在长江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历任投资管理部副总经理、总经理、
投资总监、公司总经理助理(分管投资和研究工作)。2016年8月加入银华基
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现任公司总经理助理,兼任银华尊和养老目标日期2035
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银华尊和养老目标日期2040三年持有期
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银华尊和养老目标日期2030三年持有期混合
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银华尊尚稳健养老目标一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
基金中基金(FOF)基金经理。
李晓星先生,硕士学位,2006年8月至2011年2月任职于ABB(中国)有
限公司,历任运营发展部运营顾问、集团审计部高级审计师等职务。2011年3
月加盟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行业研究员、基金经理助理职务,现任投
资管理一部基金经理。曾任银华战略新兴灵活配置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
投资基金及银华稳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现任银华中小盘
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盛世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
金、银华明择多策略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估值优势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银华心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心怡灵活配置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银华大盘精选两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港股通
精选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及银华丰享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
金经理。
4、上述人员之间均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二、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基本情况
名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号
成立时间:1984年1月1日
法定代表人: 陈四清
注册资本:人民币35,640,625.7089万元
联系电话:010-66105799
联系人:郭明
(二)主要人员情况
截至2019年9月,中国工商银行资产托管部共有员工208人,平均年龄33岁,
95%以上员工拥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高管人员均拥有研究生以上学历或高级技
术职称。
(三)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作为中国大陆托管服务的先行者,中国工商银行自1998年在国内首家提供托
管服务以来,秉承“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宗旨,依靠严密科学的风险管理和
内部控制体系、规范的管理模式、先进的营运系统和专业的服务团队,严格履行
资产托管人职责,为境内外广大投资者、金融资产管理机构和企业客户提供安全、
高效、专业的托管服务,展现优异的市场形象和影响力。建立了国内托管银行中
最丰富、最成熟的产品线。拥有包括证券投资基金、信托资产、保险资产、社会
保障基金、基本养老保险、企业年金基金、QFII资产、QDII资产、股权投资基金、
证券公司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证券公司定向资产管理计划、商业银行信贷资产证
券化、基金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QDII专户资产、ESCROW等门类齐全的托管产
品体系,同时在国内率先开展绩效评估、风险管理等增值服务,可以为各类客户
提供个性化的托管服务。截至2019年9月,中国工商银行共托管证券投资基金1006
只。自2003年以来,本行连续十六年获得香港《亚洲货币》、英国《全球托管人》、
香港《财资》、美国《环球金融》、内地《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等境内
外权威财经媒体评选的68项最佳托管银行大奖;是获得奖项最多的国内托管银
行,优良的服务品质获得国内外金融领域的持续认可和广泛好评。
三、相关服务机构
(一)申购、赎回代理机构
1)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618号
法定代表人 贺青
客服电话 95521 网址 www.gtja.com
2)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法定代表人 王常青
客服电话 400-888-8108 网址 www.csc108.com
3)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16-26层
法定代表人 何如
客服电话 95536 网址 www.guosen.com.cn
4)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A座38-45层
法定代表人 宫少林
客服电话 400-8888-111;95565 网址 www.newone.com.cn
5)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法定代表人 张佑君
客服电话 95548 网址 www.cs.ecitic.com
6) 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222号1号楼2001
法定代表人 姜晓林
客服电话 95548 网址 http://sd.citics.com/
7)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2-6层
法定代表人 陈共炎
客服电话 400-888-8888;95551 网址 www.chinastock.com.cn
8) 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989号45层
法定代表人 杨玉成
客服电话 95523;400-889-5523 网址 www.swhysc.com
9) 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北京南路358号大成国际大厦20楼2005室
法定代表人 李琦
客服电话 400-800-0562 网址 www.hysec.com
10)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武汉市新华路特8号长江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 李新华
客服电话 95579;400-8888-999 网址 www.95579.com
11)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18号安联大厦35层、28层A02单元
法定代表人 王连志
客服电话 400-800-1001 网址 www.essence.com.cn
12) 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重庆市江北区桥北苑8号
法定代表人 廖庆轩
客服电话 400-809-6096 网址 www.swsc.com.cn
13)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南京市江东中路228号
法定代表人 周易
客服电话 95597 网址 www.htsc.com.cn
14)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
法定代表人 薛峰
客服电话 95525; 400-888-8788 网址 www.ebscn.com
15)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长春市生态大街6666号
法定代表人 李福春
客服电话 95360 网址 www.nesc.cn
16)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丰盛胡同28号太平洋保险大厦11层
法定代表人 高利
客服电话 95571 网址 http://www.foundersc.com
17)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建国门外大街1号国贸大厦2座27层及28层
法定代表人 丁学东
客服电话 400-910-1166 网址 www.ciccs.com.cn
18)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福州市湖东路268号
法定代表人 杨华辉
客服电话 95562 网址 www.xyzq.com.cn
19)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苏州工业园区星阳街5号东吴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 范力
客服电话 95330 网址 http://www.dwzq.com.cn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
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和《基金合同》等的规
定,调整申购、赎回代理机构。
(二)登记机构
名称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及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17号
法定代表人 周明 联系人 徐一文
电话 010-50938888 传真 010-50938828
(三)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名称 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住所及办公地址 上海市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楼
负责人 俞卫锋 联系人 陈颖华
电话 021-31358666 传真 021-31358600
经办律师 黎明、陈颖华
(四)审计基金财产的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及办公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17层01-12室
执行事务合伙人 毛鞍宁 联系人 贺耀
电话 (010)58153000 传真 (010)85188298
经办注册会计师 王珊珊、贺耀
四、基金的名称
银华中证央企结构调整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五、基金的类型
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六、基金的投资目标
本基金采用被动指数化投资,紧密跟踪标的指数,追求跟踪偏离度和跟踪
误差最小化。
七、基金的投资方向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备选成份股。在建仓完成后,本基金
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备选成份股的资产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90%,
且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财产的80%,因法律法规的规定而受限制的情形除外。
同时,为更好地实现投资目标,本基金可少量投资于部分非成份股(包括中
小板股票、创业板股票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债券资产(包括
国债、金融债券、企业债券、公司债券、次级债券、可转换公司债券、分离交
易可转债、央行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地方政府债、中期票据、
可交换债券以及其他中国证监会允许投资的债券等)、银行存款(包括定期存
款、协议存款及其他银行存款)、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同业存单、现金、
股指期货、权证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
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
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其投资原则及投资比例限制按法律法规或监管
机构的相关规定执行。
八、基金的投资策略
1、股票投资策略
本基金主要采取完全复制法跟踪标的指数,即完全按照标的指数的成份股组
成及其权重构建基金股票投资组合,并根据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其权重的变动而进
行相应调整。
当预期成份股发生调整和成份股发生配股、增发、分红、长期停牌等行为时,
或因基金的申购和赎回等对本基金跟踪标的指数的效果可能带来影响时,或因某
些特殊情况导致流动性不足时,或其他原因导致无法有效复制和跟踪标的指数
时,基金经理将配合使用其他合理的投资方法作为完全复制法的补充,构建本基
金实际的投资组合,以追求尽可能贴近标的指数的表现,有效控制跟踪误差。本
基金将根据市场情况,结合经验判断,综合考虑相关性、估值、流动性等因素挑
选标的指数中其他成份股或备选成份股进行替代,以期在规定的风险承受限度
内,尽量缩小跟踪误差。
建仓期结束后,在正常市场情况下,本基金日均跟踪偏离度的绝对值不超过
0.2%,年跟踪误差不超过2%。如因指数编制规则调整或其他因素导致跟踪偏离
度和跟踪误差超过上述范围,基金管理人应采取合理措施避免跟踪偏离度和跟踪
误差进一步扩大。
2、金融衍生品投资策略
为提高投资效率,使得基金的投资组合更紧密地跟踪标的指数,更好地实现
本基金的投资目标,在法律法规许可时,本基金可投资于经中国证监会允许的股
指期货及其他与标的指数或标的指数成份股相关的金融衍生工具。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将根据风险管理的原则,以套期保值为目的,主要选择
流动性好、交易活跃的股指期货合约。本基金力争利用股指期货的杠杆作用,降
低股票仓位频繁调整的交易成本和跟踪误差,达到有效跟踪标的指数的目的。
(四)投资管理体制和程序
1、决策依据
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标的指数的相关规定是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财
产的决策依据。
2、投资管理体制
本基金管理人实行A股基金投资决策委员会领导下的基金经理负责制。A股
基金投资决策委员会负责决定有关指数重大调整的应对决策、其他重大组合调整
决策以及重大的单项投资决策;基金经理负责决定日常指数跟踪维护过程中的组
合构建、调整决策以及每日申购赎回清单的编制决策。
3、投资程序
研究、决策、组合构建、交易、评估、组合维护的有机配合共同构成了本基
金的投资管理程序。严格的投资管理程序可以保证投资理念的正确执行,避免重
大风险的发生。
(1)研究:量化投资部依托公司整体研究平台,整合外部信息以及券商等
外部研究力量的研究成果开展指数跟踪、成份股公司行为等相关信息的搜集与分
析、流动性分析、跟踪误差及其归因分析等工作,作为基金投资决策的重要依据。
(2)投资决策:A股基金投资决策委员会定期召开或遇重大事项时召开投
资决策会议,决策相关事项。基金经理根据A股基金投资决策委员会的决议,每
日进行基金投资管理的日常决策。
(3)组合构建:根据标的指数,结合研究报告,基金经理以完全复制指数
成份股及其权重的方法构建组合。在追求跟踪误差和跟踪偏离度最小化的前提
下,基金经理将采取适当的方法,以降低买入成本、控制投资风险。
(4)交易执行:交易管理部负责具体的交易执行,同时履行一线监控的职
责。
(5)投资绩效评估:量化投资部定期和不定期对基金进行投资绩效评估,
并提供相关报告。绩效评估能够确认组合是否实现了投资预期、组合跟踪误差的
来源及投资策略成功与否,基金经理可以据此检讨投资策略,进而调整投资组合。
(6)组合监控与调整:基金经理将跟踪标的指数变动,结合成份股基本面
情况、流动性状况、基金申购和赎回的现金流量情况以及组合投资绩效评估的结
果,采取适当的跟踪技术对投资组合进行监控和调整,密切跟踪标的指数。
基金管理人在确保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前提下有权根据环境变化和实际
需要对上述投资程序做出调整,并在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中公告。
九、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标的指数收益率。本基金标的指数为中证央企结构
调整指数。
中证央企结构调整指数由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该指数以国资委下辖央企
上市公司为待选样本,综合评估其在产业结构调整、科技创新投入、国际业务发
展等方面的情况,选取其中较具代表性的企业的股票构成样本股,反映央企结构
调整板块在A 股市场的整体走势。本基金以中证央企结构调整指数为标的指数,
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备选成份股的资产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90%,选
用以上业绩比较基准可以有效评估本基金投资组合业绩,反映本基金的风格特
点。
本基金标的指数变更的,若标的指数变更涉及本基金投资范围或投资策略的
实质性变更,则基金管理人应就变更标的指数及业绩比较基准召开基金份额持有
人大会,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且在指定媒介公告;若标的指数变更对基金投资范
围和投资策略无实质性影响(包括但不限于编制机构变更、指数更名等),基金
管理人在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后,有权变更本基金的标的指数并相应地变更业
绩比较基准,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及时公告,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十、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属股票型基金,预期风险与预期收益水平高于债券型基金与货币市场
基金。本基金为指数型基金,主要采用完全复制法跟踪标的指数的表现,具有与
标的指数相似的风险收益特征。
十一、投资组合报告
基金管理人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
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
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复核了本报告
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投资组合报告所载数据截至2020年3月31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1.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序号 项目 金额(元)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1 权益投资 3,101,750,829.46 99.29
其中:股票 3,101,750,829.46 99.29
2 基金投资 - -
3 固定收益投资 - -
其中:债券 - -
资产支持证券 - -
4 贵金属投资 - -
5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6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7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21,062,221.52 0.67
8 其他资产 1,076,079.44 0.03
9 合计 3,123,889,130.42 100.00
注:股票投资含可退替代款估值增值。
2.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2.1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代码 行业类别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A 农、林、牧、渔业 - -
B 采矿业 346,304,253.18 11.10
C 制造业 1,278,553,071.74 40.97
D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301,742,928.82 9.67
E 建筑业 326,829,974.21 10.47
F 批发和零售业 2,661,109.97 0.09
G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187,501,128.98 6.01
H 住宿和餐饮业 - -
I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397,290,895.79 12.73
J 金融业 - -
K 房地产业 182,111,472.19 5.84
L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78,738,441.60 2.52
M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17,552.98 0.00
N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 -
O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 -
P 教育 - -
Q 卫生和社会工作 - -
R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 -
S 综合 - -
合计 3,101,750,829.46 99.39
2.2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港股通投资股票投资组合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港股通股票投资。
3.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数量(股)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600048 保利地产 6,435,661 95,698,279.07 3.07
2 601766 中国中车 14,341,601 94,080,902.56 3.01
3 601088 中国神华 5,705,345 92,654,802.80 2.97
4 002415 海康威视 3,254,924 90,812,379.60 2.91
5 600050 中国联通 17,204,885 89,809,499.70 2.88
6 600028 中国石化 20,189,242 89,438,342.06 2.87
7 600900 长江电力 5,070,063 87,661,389.27 2.81
8 001979 招商蛇口 5,243,519 86,413,193.12 2.77
9 600406 国电南瑞 4,265,474 84,243,111.50 2.70
10 601857 中国石油 17,643,961 81,515,099.82 2.61
4.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5.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6.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
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7.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8.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9.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指期货。
10.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11.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1.1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受到调查以及处罚的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不存在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
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11.2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没有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之外的情形。
11.3其他资产构成
序号 名称 金额(元)
1 存出保证金 336,707.35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734,642.86
3 应收股利 -
4 应收利息 4,729.23
5 应收申购款 -
6 其他应收款 -
7 待摊费用 -
8 其他 -
9 合计 1,076,079.44
11.4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11.5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的情况。
11.6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比例的分项之和与合计可能有尾差。
十二、基金的业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
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
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基金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比较表:
阶段 净值增长率① 标 净值增长率准差②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③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④ ①-③ ②-④
2018年10月22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8年12月31日 -3.53% 0.98% 1.51% 1.32% -5.04% -0.34%
2019年 9.02% 1.14% 13.06% 1.22% -4.04% -0.08%
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3月31日 -10.54% 1.88% -10.66% 1.89% 0.12% -0.01%
2018年10月22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20年3月31日 -5.91% 1.27% 2.54% 1.37% -8.45% -0.10%
十三、基金的费用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基金合同生效后的标的指数许可使用费;
4、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
5、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审计费、律师费和诉讼费、仲
裁费等法律费用;
6、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7、基金的证券、期货交易结算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经手费、印花税、证管
费、过户费、手续费、经纪商佣金及其他类似性质的费用等);
8、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
9、基金上市初费及年费;
10、证券、期货账户开户费、银行账户维护费;
11、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
费用。
本基金终止清算时所发生费用,按实际支出额从基金财产总值中扣除。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15%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
算方法如下:
H=E×0.1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经基金管理人与
基金托管人核对一致后,由基金托管人于次月首日起2-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
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或不可抗力致使无法
按时支付的,顺延至最近可支付日支付。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05%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
计算方法如下:
H=E×0.0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个月月末,按月支付。经基金管理人
与基金托管人核对一致后,由基金托管人于次月首日起2-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
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托管人。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或不可抗力致使无
法按时支付的,顺延至最近可支付日支付。
3、基金合同生效后的指数许可使用费
本基金作为指数基金,需根据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签署的指数使用许可协
议的约定向中证指数有限公司支付指数许可使用费。基金合同生效后,标的指
数许可使用费为许可使用基点费。如指数编制机构作为使用许可方与基金管理
人签订的指数使用许可协议变更费率的,本项指数许可使用费将相应调整。
许可使用基点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计算方法如下:
(1)、当E小于等于100亿元
H=E×年费率A/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付的许可使用基点费,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年费率A=万
分之三。
(2)、当E大于100亿元
H=[100×年费率A+(E-100)×年费率B]/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付的许可使用基点费,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年费率A=万
分之三,年费率B=万分之二。
上述计算公式中H和E的计算结果精确到分,如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对许可使
用费计算结果精确位数有调整,将从其调整。
许可使用基点费的收取下限为每季度人民币50,000元(大写:伍万圆),
计费期间不足一季度的,根据实际天数按比例计算。
标的指数许可使用基点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按季支付。基金管理人与
基金托管人核对一致后,由基金托管人于每年1月、4月、7月、10月的前十个
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向中证指数有限公司一次性支付上一季度的标的指数许
可使用基点费。若遇不可抗力致使无法按时支付的,支付日期顺延至最近可支
付日。
若中证指数有限公司与基金管理人对指数许可使用费的费率及支付方式另
有约定的,从其最新约定。
上述“(一)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4-11项费用,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
议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
付。
4、证券账户开户费用:证券账户开户费经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核对无
误后,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一个月内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划付,如基
金财产余额不足支付该开户费用,由基金管理人于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一个月
后的5个工作日内进行垫付,基金托管人不承担垫付开户费用义务。
(三)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下列费用不列入基金费用:
1、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
基金财产的损失;
2、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
3、《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关费用;
4、其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不得列入基金费用的项
目。
十四、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银华中证央企结构调整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依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
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公开募
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本
基金原更新招募说明书进行了更新,并根据本基金管理人在本基金成立后对本基
金实施的投资经营活动进行了内容补充和更新,主要更新内容如下:
1、在“重要提示”部分,增加了对基金资产投资于科创板股票的风险揭
示,修改了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及相关财务数据的截止日期。
2、在“三、基金管理人”部分,对基金管理人的概况及主要人员情况进行
了更新。
3、在“五、相关服务机构”部分,变更了部分代销机构,并更新了部分代
销机构的相关资料。
4、在“十一、基金的投资”部分,更新了最近一期投资组合报告的内容。
5、在“十二、基金的业绩”部分,更新了截至2020年3月31日的基金投
资业绩。
6、在“十九、风险揭示”部分,增加了投资科创板股票的相关风险。
7、在“二十四、其他应披露事项”,更新了自上次定期更新以来涉及本基
金的重要公告。
8、对部分表述进行了更新。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