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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业务指引第2号——流动性服务》等有关规定,自2024年1月31日起,本公司指定下列流动性服务商为相关证券投资基金的主流动性服务商:
1、博时中证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成份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159623,基金简称:成渝经济圈ETF):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博时国证龙头家电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159730,基金简称:龙头家电ETF):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3、博时恒生科技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基金代码:159742,基金简称:恒生科技指数ETF):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4、博时中证5G产业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159811,基金简称:5G50ETF):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5、博时中证新能源汽车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159824,基金简称:新能车ETF):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6、博时黄金交易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159937,基金简称:黄金ETF基金):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7、博时中证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159968,基金简称:中证500ETF博时):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特此公告。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1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