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管理人: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登记结算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时间:2020 年 1 月 17 日
公告时间:2020 年 1 月 14 日
目 录
一、重要声明与提示 ........................................................................................................................2
二、基金概况....................................................................................................................................3
四、持有人户数、持有人结构和前十名持有人 ..............................................................................7
五、基金主要当事人简介.................................................................................................................8
六、基金合同摘要.......................................................................................................................... 11
七、基金财务状况.......................................................................................................................... 11
八、基金投资组合............................................................................................错误!未定义书签。
九、重大事件揭示..........................................................................................................................15
十、基金管理人承诺 ......................................................................................................................15
十一、基金托管人承诺 ..................................................................................................................16
十二、备查文件目录 ......................................................................................................................16
附件:建信易盛郑商所能源化工期货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摘要................18
一、重要声明与提示
《建信易盛郑商所能源化工期货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上市交易公告书》(以下简称“本公告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 号<上市交易公告书的内容与格式>》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上市规则》的规定编制,建信易盛郑商所能源化工期货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公告书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基金托管人保证本公告书中基金财务会计资料等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对本基金上市交易及有关事项的意见,均不表明对本基金的任何保证。
凡本公告书未涉及的有关内容,请投资者详细查阅 2019 年 11 月 8 日登载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媒介和基金管理人网站的《建信易盛郑商所能源化工期货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招募说明书”)。
二、基金概况
1、基金名称:建信易盛郑商所能源化工期货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2、基金类型:商品期货型
3、基金运作方式:交易型开放式
4、本基金的存续期限:不定期。
5、基金份额总额:截至 2020 年 1 月 10 日,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总额为
484,536,957.00 份。
6、基金份额净值:截至 2020 年 1 月 10 日,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为 1.0001元。
7、本次上市交易的基金份额场内简称及其基金代码:基金简称:能源化工,基金代码:159981
8、本次上市交易的基金份额总额:484,536,957.00 份(截止 2020 年 1 月 10日)
9、上市交易的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10、上市交易日期:2020 年 1 月 17 日
11、基金管理人: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12、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3、本次上市交易的基金份额注册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三、基金的募集和上市交易
(一)上市前基金募集情况
1、本基金募集申请的核准机构和核准文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 1532 号
2、基金运作方式:交易型开放式
3、基金合同期限:不定期
4、本基金发售日期:2019 年 11 月 11 日至 2019 年 12 月 6 日
5、发售价格:1.00 元人民币
6、份额发售方式:本基金通过网上现金认购和网下现金认购两种方式公开发售
7、发售机构
(1)网上现金发售代理机构: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发售代理机构办理网上现金认购业务(排序不分先后 ):爱建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高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川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大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大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开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宏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宝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江海
证券有限公司、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九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联储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联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华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首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万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万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网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西藏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新时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银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英大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长城国瑞证券有限公司、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航证券有限公司、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天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邮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网上现金发售代理机构包括具有基金销售业务资格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会员资格的证券公司。
(2)网下现金发售机构
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江海证券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宏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万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8、验资机构名称: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9、募集资金总额及入账情况
截至 2019 年 12 月 6 日基金募集工作已经顺利结束,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资,本次募集的净认购金额为人民币 484,486,000.000 元,本次募集期间有效认购资金在基金验资确认日之前产生的利息 50,957.00 元。上述认购资金及利息全额划入基金托管人为本基金开立的建信易盛郑商所能源化工期货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托管资金专门账户。
本次基金募集有效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共计 4,671 户,按照每份基金份额初始面值人民币 1.00 元计算,本次募集资金及其利息折算的基金份额共计484,536,957.00 份,已全部计入投资者基金账户,归投资者所有。
10、基金备案情况
本基金已于 2019 年 12 月 12 日验资完毕,当日向中国证监会提交了验资报告,办理基金备案手续,并于 2019 年 12 月 13 日获书面确认,本基金《基金合同》自该日起正式生效。
11、基金合同生效日:2019 年 12 月 13 日
12、基金合同生效日的基金份额总额:484,536,957.00 份。
(二)上市交易的主要内容
1、基金上市交易的核准机构和核准文号:深圳证券交易所深证上[2020]26号
2、上市交易日期:2020 年 1 月 17 日
3、上市交易的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单位证券营业部均可参与基金交易。
4、上市交易份额简称:能源化工 交易代码:159981。
5、本次上市交易份额为 484,536,957.00 份(截止 2020 年 1 月 10 日)
6、基金资产净值的披露:用于基金信息披露的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由基金管理人负责计算,基金托管人复核。在本基金上市交易并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后,基金管理人于每个工作日交易结束后将经过基金托管人复核的基金份额净值传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于次日通过行情系统揭示。
7、未上市交易份额的流通规定:本基金所有份额均上市交易。
四、持有人户数、持有人结构和前十名持有人
(一)基金份额持有情况
截至 2020 年 1 月 10 日,本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为 4,671 户,平均每户持有的基金份额为 103,733.02 份。机构投资者持有的本次上市交易的基金份额为245,448,435.00 份,占本次上市交易基金份额比例为 50.66%;个人投资者持有的本次上市交易的基金份额为 239,088,522.00 份,占本次上市交易基金份额比例为49.34%。
(二)场内基金份额前十名持有人情况
截至 2020 年 1 月 10 日,本次上市交易的能源化工份额前十名持有人情况如下表。
序号 持有人名称(全称) 持有基金份额 占基金场内总份额的比例
1 渤海期货股份有限公司 80,021,600.00 16.52%
2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50,006,750.00 10.32%
3 光大期货有限公司 29,999,583.00 6.19%
4 华泰长城期货有限公司 20,000,388.00 4.13%
5 上海东证期货有限公司 19,999,388.00 4.13%
6 中信建投期货有限公司 12,000,233.00 2.48%
7 刘杰娜 10,000,194.00 2.06%
8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8,000,155.00 1.65%
9 深圳前海鑫天瑜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舟山鑫天瑜成长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6,998,135.00 1.44%
10 北京天象道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天象 10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6,000,408.00 1.24%
总计 243,026,834.00 50.16%
注:以上信息依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供的持有人信息编制。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占场内总份额比例分项之和与合计可能有尾差。
五、基金主要当事人简介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1、基本情况
名称: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7 号英蓝国际金融中心 16 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7 号英蓝国际金融中心 16 层
设立日期:2005 年 9 月 19 日
批准设立机关和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5]158 号文
法定代表人:孙志晨
总裁:张军红
联系人:郭雅莉
咨询电话:010-66228888
工商登记注册的法人营业执照文号:91110000717859226P
注册资本:人民币 2 亿元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经营范围: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和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
2、股权结构:
股东名称 股权比例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65%
美国信安金融服务公司 25%
中国华电集团资本控股有限公司 10%
3、组织机构
本基金管理人公司治理结构完善,经营运作规范,能够切实维护基金投资
人的利益。股东会为公司权力机构,由全体股东组成,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以及选举和更换董事、监事等事宜。公司章程中明确公司股东通过股东会依法行使权利,不以任何形式直接或者间接干预公司的经营管理和基金资产的投资运作。董事会为公司的决策机构,对股东会负责,并向股东会汇报。公司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其中 3 名为独立董事。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有关重大事项的决策权、对公司基本制度的制定权和对总经理等经营管理人员的监督和奖惩权。
公司设监事会,由 6 名监事组成,其中包括 3 名职工代表监事。监事会向股
东会负责,主要负责检查公司财务并监督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尽职情况。
4、人员情况
截至 2019 年底,公司合同制员工共 483 人。其中博士学位 22 人,占 5%;
硕士学位 335 人,占 69%;学士学位 116 人,占 24%;专科学历 10 人,占 2%。
5、信息披露负责人及联系电话
吴曙明,010-66228888
6、本基金基金经理
朱金钰先生,先后获清华大学工学学士、工学硕士学位,2008 年获加拿大
滑铁卢大学工学博士学位。2008 年 7 月加入位于位于多伦多的对冲基金
Mapleridge Capital,担任量化策略分析师。2011 年 6 月,就职于中信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交易与衍生品部,担任投资经理,主要负责股指、商品期货的量化投资以
及 A 股的 alpha 策略。2014 年 11 月加入建信基金,担任衍生品及量化投资部投
资经理。2019 年 12 月 13 日起任建信易盛郑商所能源化工期货交易型开放式指
数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二)基金托管人概况
1、基本情况
名称: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农业银行)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69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28 号凯晨世贸中心东座
法定代表人:周慕冰
成立日期:2009 年 1 月 15 日
批准设立机关和批准设立文号:中国银监会银监复[2009]13 号
基金托管业务批准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8]23 号
注册资本:32,479,411.7 万元人民币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联系电话:010-66060069
传真:010-68121816
联系人:贺倩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是中国金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总行设在北
京。经国务院批准,中国农业银行整体改制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并于
2009 年 1 月 15 日依法成立。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承继原中国农业银行全
部资产、负债、业务、机构网点和员工。中国农业银行网点遍布中国城乡,成为
国内网点最多、业务辐射范围最广,服务领域最广,服务对象最多,业务功能齐
全的大型国有商业银行之一。在海外,中国农业银行同样通过自己的努力赢得了
良好的信誉,每年位居《财富》世界 500 强企业之列。作为一家城乡并举、联通
国际、功能齐备的大型国有商业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一贯秉承以客户为中心的经
营理念,坚持审慎稳健经营、可持续发展,立足县域和城市两大市场,实施差异
化竞争策略,着力打造“伴你成长”服务品牌,依托覆盖全国的分支机构、庞大的
电子化网络和多元化的金融产品,致力为广大客户提供优质的金融服务,与广大
客户共创价值、共同成长。
中国农业银行是中国第一批开展托管业务的国内商业银行,经验丰富,服务
优质,业绩突出,2004 年被英国《全球托管人》评为中国“最佳托管银行”。2007
年中国农业银行通过了美国 SAS70 内部控制审计,并获得无保留意见的 SAS70
审计报告。自 2010 年起中国农业银行连续通过托管业务国际内控标准
(ISAE3402)认证,表明了独立公正第三方对中国农业银行托管服务运作流程
的风险管理、内部控制的健全有效性的全面认可。中国农业银行着力加强能力建
设,品牌声誉进一步提升,在 2010 年首届“‘金牌理财’TOP10 颁奖盛典”中成绩
突出,获“最佳托管银行”奖。2010 年再次荣获《首席财务官》杂志颁发的“最佳
资产托管奖”。2012 年荣获第十届中国财经风云榜“最佳资产托管银行”称号;2013
年至 2017 年连续荣获上海清算所授予的“托管银行优秀奖”和中央国债登记结算
有限责任公司授予的“优秀托管机构奖”称号;2015 年、2016 年荣获中国银行业
协会授予的“养老金业务最佳发展奖”称号;2018 年荣获中国基金报授予的公募
基金 20 年“最佳基金托管银行”奖。
中国农业银行证券投资基金托管部于 1998 年 5 月经中国证监会和中国人民
银行批准成立,2014 年更名为托管业务部/养老金管理中心,内设综合管理部、
业务管理部、客户一部、客户二部、客户三部、客户四部、风险合规部、产品研
发与信息技术部、营运一部、营运二部、市场营销部、内控监管部、账户管理部,
拥有先进的安全防范设施和基金托管业务系统。
2、主要人员情况
中国农业银行托管业务部现有员工近 240 名,其中具有高级职称的专家 30
余名,服务团队成员专业水平高、业务素质好、服务能力强,高级管理层均有
20 年以上金融从业经验和高级技术职称,精通国内外证券市场的运作。
3、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截止到 2019 年 9 月 30 日,中国农业银行托管的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和开放
式证券投资基金共 720 只。
(三)基金验资机构
名称: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 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 1 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 17 层 01-12 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 1 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 17 层 01-12 室
执行事务合伙人:毛鞍宁
联系电话:(010)58153000
传真:(010)85188298
联系人:王珊珊
经办注册会计师:徐艳、王珊珊
六、基金合同摘要
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见附件。
七、基金财务状况
1、本基金募集期间相关费用明细及节余情况
本基金募集期间的信息披露费、会计师费、律师费以及其他费用,不从基金
财产中列支。
2、本基金发售后至本公告书公告前的重要财务事项
本基金发售后至上市交易公告书公告前无重要财务事项发生。
3、建信易盛郑商所能源化工期货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截至 2020年 1 月 10 日资产负债表如下(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项 目 2020 年 1 月 10 日
资 产
银行存款 35,630.88
结算备付金 457,471,467.30
存出保证金 25,991,259.40
交易性金融资产
其中:股票投资
债券投资
衍生金融资产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700,000.00
应收证券清算款 149.01
应收利息 477,589.52
其他资产
资产总计 484,676,096.11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负债
应付证券清算款
应付管理人报酬 66,721.15
应付托管费 13,344.23
应付交易费用
其他负债 18,430.67
负债合计 98,496.05
所有者权益
实收基金 484,536,957.00
未分配利润 40,643.06
所有者权益合计 484,577,600.06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484,676,096.11
基金份额总额(份) 484,536,957.00
基金份额净值 1.0001
八、基金投资组合
截止到 2020 年 1 月 10 日,建信易盛郑商所能源化工期货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的投资组合如下:
8.1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序号 项目 金额(元)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1 权益投资
其中:股票
2 固定收益投资
其中:债券
资产支持证券
3 金融衍生品投资
4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700,000.00 0.14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5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457,507,098.18 94.39
6 其他资产 26,468,997.93 5.46
7 合计 484,676,096.11 100.00
8.2 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截至 2020 年 1 月 10 日未持有股票。
8.3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本基金截至 2020 年 1 月 10 日未持有股票。
8.4 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本基金截至 2020 年 1 月 10 日未持有债券。
8.5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截至 2020 年 1 月 10 日未持有债券。
8.6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截至 2020 年 1 月 10 日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8.7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上市交易公告书
14
本基金截至 2020 年 1 月 10 日未持有权证。
8.8 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发生股指期货投资。
8.9 本基金投资的商品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8.9.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商品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代码 名称 持 仓 量( 买 /卖) 合约市值(元) 公允价值变动(元) 风险说明
FG005 平板玻璃2005 合约 1,623.00 48,917,220.00 552,040.00 -
MA005 甲醇 2005 合约 5,672.00 127,052,800.00 1,201,440.00 -
TA005 精对苯二甲酸(PTA)2005合约 7,352.00 180,785,680.00 -2,392,280.00 -
ZC005 动力煤 2005合约 1,138.00 63,409,360.00 237,160.00 -
公允价值变动总额合计(元) -401,640.00
商品期货投资本期收益(元) 0
商品期货投资本期公允价值变动(元) -401,640.00
注:买入持仓量以正数表示,卖出持仓量以负数表示,单位为手。
8.9.2 本基金投资商品期货的投资政策
一般情况下,本基金采用完全复制法进行投资,按照标的指数的成份期货合约组成及其
权重构建投资组合,并根据标的指数成份期货合约及其权重的变动对投资组合进行相应调
整。
8.10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8.10.1 本基金投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无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和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
8.10.2 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未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投资范围。
8.10.3 其他资产构成
本基金 2020 年 1 月 10 日,其他资产构成如下:
序号 名称 金额(元)
1 存出保证金 25,991,259.40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149.01
3 应收股利
4 应收利息 477,589.52
5 应收申购款
6 其他应收款
7 其他
8 合计 26,468,997.93
8.10.4 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截至 2020 年 1 月 10 日未持有可转换债券。
8.10.5 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截至 2020 年 1 月 10 日未持有股票。
8.10.6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九、重大事件揭示
截至 2020 年 1 月 10 日,本基金暂无其他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有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
十、基金管理人承诺
本基金管理人就基金上市交易之后履行管理人职责做出承诺:
(一)严格遵守《基金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的规定,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
(二)真实、准确、完整和及时地披露定期报告等有关信息披露文件,披露所有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有重大影响的信息,并接受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的监督管理。
(三)在知悉可能对基金价格产生误导性影响或引起较大波动的任何公共传
播媒介中出现的或者在市场上流传的消息后,将及时予以公开澄清。
十一、基金托管人承诺
基金托管人就基金上市交易后履行托管人职责做出承诺:
(一)严格遵守《基金法》及其他证券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的规定和约定,设立专门的基金托管部,配备足够的、合格的熟悉基金托管业务的专职人员负责基金财产托管事宜。
(二)根据《基金法》及其他证券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的规定和约定,对基
金的投资范围、基金资产的投资组合比例、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基金管理人报
酬的计提和支付、基金托管人报酬的计提和支付等行为进行监督和核查。
(三)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的行为违反《基金法》及其他证券法律法
规、基金合同的规定,将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基金管理人限期纠正,并在限期内
随时对通知事项进行复查,督促基金管理人改正。
(四)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有重大违规行为,将立即报告中国证监会,
同时通知基金管理人限期纠正,并将纠正结果报告中国证监会。
十二、备查文件目录
下列文件存放在本基金管理人和托管人的住所,投资者可在办公时间免费查
阅;也可按工本费购买复印件,但应以正本为准。
(一)中国证监会批准建信易盛郑商所能源化工期货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文件;
(二)《建信易盛郑商所能源化工期货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三)《建信易盛郑商所能源化工期货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四)《建信易盛郑商所能源化工期货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五)关于建信易盛郑商所能源化工期货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募集之法律意见书;
(六)基金管理人业务资格批件、营业执照;
(七)基金托管人业务资格批件、营业执照;
(八)中国证监会要求的其他文件。
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20 年 1 月 14 日
附件:建信易盛郑商所能源化工期货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摘要
一、基金份额持有人、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权利、义务
(一) 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与义务
基金投资人持有本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即视为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基
金投资人自依据基金合同取得的基金份额,即成为本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
的当事人,直至其不再持有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基金份额持有人作为基金合同当
事人并不以在基金合同上书面签章或签字为必要条件。
每份基金份额具有同等的合法权益。
1、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
包括但不限于:
(1)分享基金财产收益;
(2)参与分配清算后的剩余基金财产;
(3)依法申请赎回或转让其持有的基金份额;
(4)按照规定要求召开或者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5)出席或者委派代表出席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审议事项行使表决权;
(6)查阅或者复制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资料;
(7)监督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
(8)对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服务机构损害其合法权益的行为依
法提起诉讼或仲裁;
(9)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权利。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份额持有人的义务
包括但不限于:
(1)认真阅读并遵守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信息披露文件;
(2)了解所投资基金产品,了解自身风险承受能力,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
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