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高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
书(20210825更新)
基金管理人: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目录
§1 绪言............................................................................................................................................. 4
§2 释义............................................................................................................................................. 5
§3 基金管理人 ................................................................................................................................. 9
§4 基金托管人 ............................................................................................................................... 19
§5 相关服务机构 ........................................................................................................................... 21
§6 基金的募集 ............................................................................................................................... 63
§7 基金合同的生效 ....................................................................................................................... 64
§8 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 ........................................................................................................... 65
§9 基金份额的上市交易 ............................................................................................................... 74
§10 基金的投资 ............................................................................................................................. 76
§11 基金的财产 ............................................................................................................................. 87
§12 基金资产估值 ......................................................................................................................... 88
§13 基金的收益与分配 ................................................................................................................. 92
§14 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 93
§15 基金的会计与审计 ................................................................................................................. 95
§16 基金的信息披露 ..................................................................................................................... 96
§17 风险揭示 ............................................................................................................................... 100
§18 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和基金财产的清算 ....................................................................... 104
§19 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 ........................................................................................................... 106
§20 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 ................................................................................................... 116
§21 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 ........................................................................................................... 122
§22 其他应披露事项 ................................................................................................................... 124
§23 招募说明书存放及其查阅方式 ........................................................................................... 126
§24 备查文件 ............................................................................................................................... 127
重要提示
南方高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南方高增长基金”或“南方高增长”或
“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05年5月13日证监基金字[2005]82号文批准发
起设立,本基金的基金合同于2005年7月13日生效。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本基金管理人”或“基金管理人”或“管理人”)保证
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但中国证监会对本
基金募集的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
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本基金投资范围包括中国存托凭证,存在中国存托凭证价格大幅波动甚至出现较大亏损
的风险、与中国存托凭证发行机制相关的风险等。
投资有风险,投资人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及基金产品
资料概要等信息披露文件。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本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
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次更新主要涉及调整基金经理事项,并已在招募说明书中对相关表述做出了修订。
其他信息内容截止日为2021年7月12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2021年6月
30日(未经审计)。
§1 绪言
本基金按照中国法律法规成立并运作,若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的内容与届时有效的
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一致,应当以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的规定为准。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2003年10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
通过并于2004年6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
法》)、2004年6月29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发布并于
2004年7月1日起施行的《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和《证
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2004年6月11日中国证监会发布
并于2004年7月1日起施行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
息披露办法》)、2017年8月31日中国证监会发布并于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的《公开
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2004年8月17日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并
于2004年8月17日施行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及其后续修订以及
《南方高增长基金基金合同》编写。
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
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本基金是根据本招募说明书所载明的资料申请
募集的。本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招募说明书中载明的信息,或
对本招募说明书作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基金招募说明书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
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
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本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
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
担义务。基金投资人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2 释义
在本招募说明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以下含义:
基金或本基金:指南方高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或本基金合同:指《南方高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对本合同的
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招募说明书:指《南方高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指《南方高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及其更新
托管协议:指《南方高增长基金托管协议》及对本托管协议的任何修订和补充;
发售公告:指《南方高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发售公告》;
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国银监会:指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基金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运作办法》:指《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销售办法》:指《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
《信息披露办法》:指中国证监会2019年7月26日颁布、同年9月1日实施的《公开
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指中国证监会2017年8月31
日颁布、同年10月1日实施的《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颁
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法律法规:指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有效的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地方法规、地
方规章、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对于该等法律法规的不时修改和补充;
元:指人民币元;
基金合同当事人:指受本《基金合同》约束,根据本《基金合同》享受权利并承担义务
的法律主体,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
基金管理人:指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指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销售场所:指场外销售场所和场内交易场所,分别简称场外和场内;
场外:指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外的销售机构进行基金份额认购、申购和赎回的场所;
场内:指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内的会员单位进行基金份额认购、申购、赎回和上市交
易的场所;
销售机构:指基金管理人和代销机构;
会员单位:指具有开放式基金代销资格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会员单位;
注册登记业务:指本基金登记、存管、清算和交收业务,具体内容包括投资人基金账
户管理、基金份额注册登记、清算及基金交易确认、发放红利、建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
人名册等;
注册登记机构:指办理本基金注册登记业务的机构。本基金的注册登记机构为南方基
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或接受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委托代为办理本基金注册登记业务
的机构;
注册登记系统: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注册登记系统;
证券登记结算系统: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证券登记结算系统;
投资人:指个人投资人、机构投资人、合格境外机构投资人和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
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者;
个人投资人: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可以投资于证券投
资基金的自然人投资人;
机构投资人:指在中国境内合法注册登记或经有权政府部门批准设立和有效存续并依
法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人:指符合《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暂行办法》及相
关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投资于在中国境内合法设立的证券投资基金的中国境外的机构投资
人;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指按照本《基金合同》第八部分之规定召集、召开并由基金份额
持有人进行表决的会议;
基金募集期:指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中载明,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基金份额募
集期限,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最长不超过三个月;
基金合同生效日:指基金募集期满,基金募集的基金份额总额超过核准的最低募集份
额总额,并且基金份额持有人人数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管理人依据
《基金法》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备案手续后,中国证监会的书面确认之日;
存续期:指本基金合同生效至终止之间的不定期期限;
工作日:指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开放日:指为投资人办理基金申购、赎回等业务的工作日;
T 日:指投资人办理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的日期;
发售:指场外认购和场内认购;
场外认购:指基金募集期内投资者通过场外销售机构申请购买本基金份额的行为;
场内认购:指基金募集期内投资者通过场内会员单位申请购买本基金份额的行为;
日常交易:指申购、赎回和上市交易;
申购:指基金存续期间投资者通过场内或场外销售机构向基金管理人提出申请购买本
基金份额的行为;
赎回:指基金存续期间持有本基金份额的投资者通过场内或场外销售机构向基金管理
人提出申请卖出本基金份额的行为;
转换: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基金管理人规定的条件,将其持有的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某
一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为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另一只基金的基金份额的行为;
上市交易:指基金存续期间投资者通过场内会员单位以集中竞价的方式买卖基金份额
的行为;
系统内转托管:指持有人将持有的基金份额在注册登记系统内不同销售机构(网点)之
间或证券登记结算系统内不同会员单位(席位)之间进行转托管的行为;
跨系统转登记:指持有人将持有的基金份额在注册登记系统和证券登记结算系统间进
行转登记的行为;
开放式基金账户:指注册登记人给投资者开立的用于记录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的账户,
记录在该账户下的基金份额登记在注册登记人的注册登记系统;
证券账户:指注册登记人给投资者开立的用于记录投资者持有证券的账户,包括人民
币普通股票账户和证券投资基金账户,记录在该账户下的基金份额登记在注册登记人的证
券登记结算系统;
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指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基金
份额持有人等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流动性受限资产:指由于法律法规、监管、合同或操作障碍等原因无法以合理价格予
以变现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到期日在10个交易日以上的逆回购与银行定期存款(含协议
约定有条件提前支取的银行存款)、停牌股票、流通受限的新股及非公开发行股票、资产支
持证券、因发行人债务违约无法进行转让或交易的债券等。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另有规
定的,从其规定
指定媒介: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全国性报刊及指定互联网网站(包
括基金管理人网站、基金托管人网站、中国证监会电子披露网站)等媒介;
网站:指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互联网网站;
基金收益:指基金投资所得红利、股息、债券利息、买卖证券价差、银行存款利息及
其他合法收入;
基金资产总值:指基金购买的各类证券、银行存款本息、应收申购款以及其他资产等
形式存在的基金财产的价值总和;
基金资产净值: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基金负债后的价值;
基金财产估值:指计算评估基金财产和负债的价值,以确定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
净值的过程;
不可抗力:指任何无法预见、无法克服、无法避免的任何事件和因素,包括但不限于
洪水、地震及其他自然灾害、战争、骚乱、火灾、政府征用、没收、法律变化、突发停电
或其他突发事件、证券交易场所非正常暂停或停止交易等。
以上释义中涉及法律法规、业务规则的内容,法律法规、业务规则修订后,如适用本
基金,相关内容以修订后法律法规、业务规则为准。
§3 基金管理人
3.1 基金管理人概况
名称: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及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益田路5999号基金大厦32-42楼
成立时间:1998年3月6日
法定代表人:杨小松(代为履行法定代表人职责)
注册资本:3.6172亿元人民币
电话:(0755)82763888
传真:(0755)82763889
联系人:常克川
1998年,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8]4号文批准,由南方证
券有限公司、厦门国际信托投资公司、广西信托投资公司共同发起设立。2000年,经中国
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0]78号文批准进行了增资扩股,注册资本达到1亿元人民币。2005
年,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5]201号文批准进行增资扩股,注册资本增至1.5亿元人
民币。2014年公司进行增资扩股,注册资本金增至3亿元人民币。
2018年1月,公司整体变更设立为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金3亿元人民
币。
2019年7月30日,公司注册资本增至3.6172亿元,股权结构调整为华泰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41.16%、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27.44%、厦门国际信托有限公司13.72%、兴业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9.15%、厦门合泽吉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10%、厦门合泽祥企
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12%、厦门合泽益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11%、厦
门合泽盈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20%。
3.2 主要人员情况
3.2.1 董事会成员
周易先生,计算机通信专业学士,中国籍。曾任职江苏省邮电学校、江苏省邮电管理
局电信中心、江苏移动通信有限公司,曾任江苏贝尔有限公司董事长,南京欣网视讯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上海贝尔富欣通信公司副总经理,华泰证券党委副书记、总裁、党
委书记、董事长。现任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首席执行官、执行委员会主任、党委
委员,南方东英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AssetMark Financial Holdings,Inc.董事,华
泰金融控股(香港)有限公司董事,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张辉先生,管理学博士,中国籍。曾任职北京东城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华晨集团上
海办事处、通商控股有限公司、北京联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干部,华泰证券资产管理总部
高级经理、证券投资部投资策划员、南通姚港路营业部副总经理、上海瑞金一路营业部总
经理、证券投资部副总经理、综合事务部总经理、人力资源部总经理、党委组织部部长。
现任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执行委员会委员、董事会秘书,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王连芬女士,金融专业硕士,中国籍。曾任职赛格集团销售,深圳投资基金管理公司
投资一部研究室主任,大鹏证券经纪业务部副总经理、深圳福虹路营业部总经理、南方总
部总经理、总裁助理,第一证券总裁助理,华泰联合证券深圳华强北路营业部总经理、渠
道服务部总经理、运营中心总经理、零售客户部总经理、执行办主任、总裁特别助理,华
泰证券总裁助理。现任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执行委员会主任助理、深圳分公司总经理,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李平先生,工商管理硕士,中国籍。曾任职深圳市城市建设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办公
室、董办主管,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办公室高级主管、企业三部高级主管、金融发展
部副部长。现任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金融发展部部长,深圳市城市建设开发(集团)有
限公司董事、深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深圳市投控资本有限公司董事、深圳市投控东
海投资有限公司董事、招商局仁和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监事、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
司董事。
甘卫斌先生,经济学硕士,中国籍。曾任深圳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科员、副主任科员、
主任科员、部长助理、副经理,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企业二部高级主管、副部长。现
任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战略研究部(董事会办公室)部长(主任),南方基金管理股份
有限公司董事。
胡荣炜先生,工商管理硕士,特许金融分析师,中国籍。曾任职中国银行厦门市分行
营业部储蓄、风险管理处业务审查副科长、风险管理处尽职调查科科长,柯达亚太影像材
料制造财务经理(乐凯并购项目),柯达(厦门)数码影像有限公司财务经理,柯达中国区
制造财务内控总监,厦门磐基大酒店有限公司集团副总经理,厦门金圆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投资管理部投资经理,厦门市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厦门国际信托有
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厦门国际信托有限公司总经理,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王斌先生,临床医学博士,中国籍。曾任职安徽泗县人民医院临床医生,瑞金医院主
治医师,兴业证券研究所医药行业研究员、总经理助理、副总监、副总经理(主持工作)、
总经理。现任兴业证券经济与金融研究院院长,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杨小松先生,经济学硕士,中国注册会计师,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曾任职德
勤国际会计师行会计专业翻译,光大银行证券部职员,美国NASDAQ实习职员,证监会处长、
副主任,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督察长。现任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代为履行董
事长职务)、总裁、党委副书记,南方东英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李心丹先生,金融学博士,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中国籍。曾任职东南大学经济管理
学院教授,南京大学工程管理学院院长。现任南京大学新金融创新研究院院长、金融工程
研究中心主任,南京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金融学年会常务理事,江苏省资本市场
研究会会长,江苏省科技创新协会副会长,江苏银行独立董事,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制
度评估专家委员会主任,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周蕊女士,法学硕士,中国籍。曾任职于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中伦律师事务所等国
内知名律所,曾担任广东省律师协会女工委副主任、深圳市律师协会证券、基金与期货专
业委员会副主任、深圳市律师协会国际与港澳台工作委员会副主任。现任金杜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深交所第一届创业板上市委委员,中国并购公会广东分会会长,深圳市中小企业
改制专家服务团专家,深交所培训中心专家,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林斌先生,会计学博士,澳大利亚资深注册会计师,中国籍。曾任职中山大学管理学
院会计学系主任,MPAcc教育中心主任,广东省审计学会副会长,广东省资产评估协会副
会长,广东省内部审计协会副会长。现任财政部内部控制标准委员会咨询专家组成员,广
东省总工会经审会常委,广东管理会计师协会会长,广东省内部控制协会副会长,中山大
学管理学院会计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南方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广州视源电
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中船海洋与
防务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郑建彪先生,高级工商管理硕士,中国注册会计师,中国籍。曾任职北京市财政局干
部,深圳蛇口中华会计师事务所经理,京都会计师事务所副主任,中国证监会第九届股票
发行审核委员会委员,中国证监会第一至三届上市公司并购重组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现
任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管理合伙人,中国并购公会副会长,北京注册会计师
协会副会长,上海证券交易所第一届科创板股票上市委员会委员,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
公司独立董事。
徐浩萍女士,会计学博士,中国籍。曾任职江苏省丝绸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职员,南
京环球杰必克有限责任公司经理,南京国电南自股份有限公司主管,复旦大学教师。现任
复旦大学管理学院副教授,无锡林泰克斯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苏州海光芯
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3.2.2 监事会成员
冯青山先生,工学学士,中国籍。曾任职陆军第124师工兵营地爆连副连职排长、代
政治指导员、师政治部组织科正连职干事,陆军第42集团军政治部组织处副营职干事,驻
香港部队政治部组织处正营职干事,驻澳门部队政治部正营职干事,陆军第163师政治部
宣传科副科长(正营职),深圳市纪委教育调研室主任科员、副处级纪检员、办公厅副主任、
党风廉政建设室主任。现任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董事、党委副书记、工会主席,南方
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
陈莉女士,法学硕士,中国籍。曾任职华泰证券深圳民田路营业部总经理、深圳益田
路营业部总经理、研究所副所长。现任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研究所所长,南方基金管理
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陈明雅女士,管理学学士,注册会计师,中国籍。曾任厦门国际信托有限公司财务部
副总经理。现任厦门国际信托有限公司财务部总经理、投资发展部总经理(兼),南方基金
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郑可栋先生,经济学硕士,中国籍。曾任职国泰君安证券网络金融部高级策划经理,
兴业证券战略发展部经营计划与绩效分析经理、私财委科技金融部规划发展负责人、经纪
业务总部投顾平台运营处总监和理财规划处总监、财富管理部总经理助理。现任兴业证券
财富管理部副总经理,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徐刚先生,工商管理硕士,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曾任职深圳期货投资公司职
员、项目经理,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职员、机构业务部职员、养老金业
务部主管、上海分公司董事。现任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职工监事、养老金业务部执
行董事。
董星华女士,硕士学历,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曾任职中国人保武汉分公司、
中国人寿再保险公司、中国再保险公司、深圳证券通信公司,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综合管理部经理、办公室高级副总裁,现任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职工监事、办公室
董事。
陆文清先生,工商管理专业硕士,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曾任职于东联融资租
赁有限公司,曾任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合肥理财中心职员、客户关系部高级副总裁。
现任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职工监事、客户关系部董事、合肥理财中心总经理。
苏望先生,法学硕士学位,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曾任职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合规管理总部职员,深圳市融通资本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职员,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
司监察稽核部专员、副总裁。现任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职工监事、监察稽核部高级
副总裁。
3.2.3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杨小松先生,总裁,经济学硕士,中国注册会计师,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曾
任职德勤国际会计师行会计专业翻译,光大银行证券部职员,美国NASDAQ实习职员,证监
会处长、副主任,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督察长。现任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代
为履行董事长职务)、总裁、党委副书记,南方东英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俞文宏先生,副总裁,工商管理硕士,经济师,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曾任职
江苏省投资公司业务经理,江苏国际招商公司部门经理,江苏省国际信托投资公司投资银
行部总经理,江苏国信高科技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南方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董事长。现任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党委委员。
朱运东先生,副总裁,经济学学士,高级经济师,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曾任
职财政部地方预算司及办公厅秘书,中国经济开发信托投资公司综合管理部总经理,南方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总经理、产品开发部总监、总裁助理、首席市场执行官。现
任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党委委员。
常克川先生,副总裁,EMBA工商管理硕士,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曾任职中国
农业银行副处级秘书,南方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投资业务部总经理、沈阳分公司总经理、总
裁助理,华泰联合证券董事会秘书、合规总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