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file: config.inc.php,v $ $vision: 1.0.0.0 $ $Date: 2007-1-6 9:34:54 Saturday $ */ ?>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嘉实多利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嘉实多利收益债券(场内简称:嘉实多利)
基金主代码 160718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0 年 11 月 27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嘉实多利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嘉实多利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等。
收益分配基准日 2023 年 7 月 12 日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嘉实多利收益债券 A 嘉实多利收益债券 C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160718 016367
截止收益分配基准日的相关指标
基准日基金份额净值(单位:元) 0.9047 0.9000
基准日基金可供分配利润(单位:元) 1,129,151,865.16 2,898,446.18
截止基准日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分红比例计算的应分配金额(单位:元) 225,830,373.03 579,689.24
本次分红方案(单位:元/10 份基金份额) 0.4490 0.4400
有关年度分红次数的说明 本次分红为 2023 年的第一次分红
注:(1)本基金由嘉实多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而成;(2)根据《嘉实多利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可以进行收益分配,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12次,每份基金份额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收益分配基准日每份基金份额可供分配利润的20%;(3)本基金场外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本基金场内收益分配方式为现金分红;(4)截止基准日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分红比例计算:嘉实多利收益债券A应分配金额为每份基金份额应分配金额0.04486元,即每10份基金份额应分配金额0.4486元;嘉实多利收益债券C应分配金额为每份基金份额应分配金额0.04396元,即每10份基金份额应分配金额0.4396元;(5)本次实际分红方案为:嘉实多利收益债券A每10份基金份额发放红利0.4490元;嘉实多利收益债券C每10份基金份额发放红利0.4400元。
2 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权益登记日 2023 年 7 月 28 日
除息日 2023 年 7 月 31 日(场内) 2023 年 7 月 28 日(场外)
现金红利发放日 2023 年 8 月 2 日(场内) 2023 年 8 月 1 日(场外)
分红对象 权益登记日在注册登记机构登记在册的本基金份额持有人
红利再投资相关事项的说明 投资者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现金红利转换为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基准日为 2023 年 7 月 28 日,基金份额登记过户日为 2023 年 7 月 31 日,红利再投资的基金份额可赎回起始日为 2023 年 8 月 1 日。
税收相关事项的说明 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基金向投资者分配的基金收益,暂免征收所得税。
费用相关事项的说明 本次分红免收分红手续费;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其现金红利所转换的基金份额免收申购费用。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次收益分配公告已经本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复核。
(2)权益分派期间(2023年7月26日至2023年7月28日)暂停本基金跨系统转托管业务。敬请投资者留意。
(3)本基金转型前曾实施基金份额拆分或折算,本次分红导致基金净值变化,不会改变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不会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提高基金投资收益。
(4)本基金登记在基金份额持有人开放式基金账户下的基金份额,其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为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获取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本次分红方式将按照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投资者可以到销售网点或通过本公司确认分红方式是否正确,如不正确或希望修改分红方式的,敬请于2023年7月26日,7月27日到本基金销售网点办理变更手续。如果投资者未选择具体分红方式,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投资者可通过查询了解本基金目前的分红设置状态。本基金登记在深圳证券账户的基金份额的收益分配方式仅现金分红一种方式。
(5)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了解本基金有关详情:
①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jsfund.cn,客户服务电话:400-600-8800。
②代销机构的名称及联系方式在基金管理人网站(www.jsfund.cn)公示,敬请投资者留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