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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国投瑞银双债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国投瑞银双债债券
场内简称 国投双债LOF
基金主代码 161216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1年03月29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本
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
收益分配基准日 2021年11月29日
有关年度分红次数的说明 2021年第1次分红
下属基金份额类别的基金简称 国投瑞银双债债券A 国投瑞银双债债券C
下属基金份额类别的交易代码 161216 161221
截 止 基 准 日 下 属 基
金 份 额 类 别 的 相 关
指标
基准日下属基 金份 额类 别份 额净
值(单位:元 ) 1.271 1.258
基准日下属基 金份 额类 别可 供分
配利润(单位:元 ) 98,062,443.52 16,788,566.87
截止基准日按 照基 金合 同约 定的
分红比例 计 算的 应分 配金 额 (单
位:元)
49,031,221.76 8,394,283.44
本次下属基金份额类别的基金分红方案(单位:元/10份基
金份额) 0.820 0.720
注:本基金收益每年最多分配12次,每次基金收益分配比例不低于可供分配利润的50%。基金收益分配后每一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2 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权益登记日 2021年12月13日
除息日 2021年12月14日(场内) 2021年12月13日(场外)
现金红利发放日 2021年12月15日
分红对象 权益登记日在注册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登记在册的本基金的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
红利再投资相关事项的说明
对于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 将以2021年12月13日的基
金份额净值为计算基准确定再投资份额,本基金注册登记机构
将于2021年12月14日对红利再投资的基金份额进行确认。2021 年12月15日起,投资者可以查询、赎回红利再投资的份额
税收相关事项的说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财税字〖2002〗128号《关于开放
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投资者(包括个人和机
构投资者)从基金收益分配中取得的收入,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和企业所得税
费用相关事项的说明 本次分红免收分红手续费和红利再投资费用。选择红利再投资
方式的投资者其红利再投资的基金份额免收申购费用
注:“现金红利发放日”是指现金红利款自基金托管账户划出的日期,非投资者实际收到现金红利款的日期。选择现金红利方式的投资者的红利款将于2021年12月15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自基金托管账户划出。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权益分派期间(2021年12月09日至2021年12月13日)暂停本基金跨系统转托管业务。
(2)本公告发布之日(2021年12月09日)上午本基金在深交所自开市起停牌一小时。
(3)权益登记日申请申购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申请赎回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4)按照相关业务规则规定,红利再投资部分的份额持有期将自2021年12月14日开始重新计算。
(5)本基金默认的分红方式为现金红利方式。登记在深圳证券账户的基金份额只能采取现金红利方式,不能选择红利再投资。本次分红方式将以权益登记日注册登记系统记录的分红方式为准。投资者实际收到现金分红的日期以各销售机构支付时间为准。
(6)持有人可登录本公司的网站或拨打本公司客服电话查询注册登记系统记录的分红方式。有意愿变更分红方式的持有人请务必在2021年12月10日前(含当日) 到销售机构网点或通过销售机构提供的其他非现场交易方式修改分红方式。
(7)咨询办法:
①登陆本公司网站http://www.ubssdic.com
②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热线:400-880-6868、0755-83160000。
③向本基金的各销售网点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