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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通深证1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AB类份额)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2021年第2号)
编制日期:2021年9月28日
送出日期:2021年9月29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 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融通深证100指数 基金代码 161604
下属基金简称 融通深证100指数A/B 下属基金交易代码 161604
下属基金前端交易代码 161604 下属基金后端交易代码 161654
基金管理人 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03年9月30日 上市交易所及上市日期 -
基金类型 混合型 交易币种 人民币
运作方式 普通开放式 开放频率 每个开放日
基金经理 何天翔 开始担任本基金基金经理的日期 2014年10月25日
证券从业日期 2008年7月2日
二、 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 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投资目标 运用指数化投资方式,通过控制股票投资组合与深证100指数的跟踪误差,力求实现对深证100指数的有效跟踪,谋求分享中国经济的持续、稳定增长和中国证券市场的发展,实现基金资产的长期增长,为投资者带来稳定回报。
投资范围 融通深证100指数基金主要投资于深证100指数成份股和债券。
主要投资策略 以非债券资产90%以上的资金对深证100指数的成份股进行股票指数化投资。股票指数化投资部分不得低于基金资产的50%,采用复制法跟踪深证100指数,对于因流动性等原因导致无法完全复制深证100指数的情况,将采用剩余组合替换等方法避免跟踪误差扩大。
业绩比较基准 深证100指数收益率×95%+银行同业存款利率×5%
风险收益特征 风险和预期收益率接近市场平均水平
(二) 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区域配置图表
(三)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最近十年(孰短)基金每年的净值增长率及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比较图
注:(1)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
(2)合同生效当年不满完整自然年度的,按实际期限计算净值增长率。
三、 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 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在认购/申购/赎回基金过程中收取:
费用类型 份额(S)或金额(M) /持有期限(N) 收费方式/费率
申购费 (前收费) M<100万元 1.5%
100万元≤M<1000万元 1.2%
1000万元≤M<2000万元 0.6%
M≥2000万元 2,000元/笔
赎回费 N<7天 1.5%
7天≤N<1年 0.3%
1年≤N<3年 0.15%
N≥3年 0.0
认购费
1、融通深证100指数基金的前端认购费率为认购金额的1.2%。
2、融通深证100指数基金的后端认购费率最高不超过认购金额的1.5%,基金份额每多持有一年,其后
端认购费率按25%递减,最低为零,精确到小数点后四位,小数点后第五位舍去。
申购费
1、基金管理人可以对养老金客户开展申购费率优惠活动,届时将提前公告。
2、当单笔申购金额低于2000万元时,基金的后端申购费率按持有年限的不同分段设定,其中融通深
证100指数基金B类别基金份额的后端申购费率不超过申购金额的1.8%,基金份额每多持有一年,其后端
申购费率按25%递减,最低为零,精确到小数点后四位,小数点后第五位舍去;当单笔申购金额超过2000
万元(含2000万元)时,该笔申购的后端申购费为2000元。
赎回费
基金管理人可以对养老金客户开展赎回费率优惠活动,届时将提前公告。
(二) 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费用类别 收费方式/年费率
管理费 1%
托管费 0.2%
注:本基金交易证券、基金等产生的费用和税负,按实际发生额从基金资产扣除。
四、 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 风险揭示
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投资本金。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购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本基金面临的风险主要包括:市场风险(含政策风险、经济周期风险、利率风险、上市公司经营风险、
购买力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管理风险、操作或技术风险、合规性风险、其他风险。
指数投资特有风险:
存在跟踪误差控制未达约定目标的风险、指数编制机构停止服务的风险及成份股停牌的风险。
(二) 重要提示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
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融通深证1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的标的指数为深证100指数。有关标的指数的具体编制方案详见招募
说明书“二十五、指数编制方案”,编制方案后续更新及成份股信息详见国证指数网,网址:
www.cnindex.com.cn。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销售机构(包括直销机构和其他销售机构)对基金产品进行风险评价,不同的销售机构采用的评价方
法不同,因此不同销售机构对基金的风险等级评价结果可能存在不同,且销售机构的风险评价结果与本基
金法律文件的风险收益特征表述也可能不一致。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其他信息发生变更的,
基金管理人每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内容相比基金的实际情况可能存在一定的滞后,如需及时、准确
获取基金的相关信息,敬请同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临时公告等。
另请投资者注意:基金合同各方当事人因基金合同而产生的或与基金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如经友好
协商未能解决的,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也可根据事后达成的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五、 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以下资料详见基金管理人网站www.rtfund.com,客服电话400-883-8088(免长途话费)。
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
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基金份额净值
基金销售机构及联系方式
其他重要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