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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管理人: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2022年 10月 25日
银华恒生国企指数(QDII-LOF)2022年第 3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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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 2022年 10月 21日复核了本
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
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 2022年 07月 01日起至 09月 30日止。
§2 基金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银华恒生国企指数(QDII-LOF)
场内简称 恒生国企 LOF(扩位证券简称)
基金主代码 161831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1年 1月 1日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369,643,171.46份
投资目标 本基金力争对恒生中国企业指数进行有效跟踪,并力争
将本基金的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之间的日均跟踪
偏离度的绝对值控制在 0.5%以内,年跟踪误差控制在 5%
以内,以实现基金资产的长期增值。
投资策略 本基金采用复制法,按照成份股在恒生中国企业指数中
的组成及其基准权重构建股票投资组合,以拟合、跟踪
恒生中国企业指数的收益表现,并根据标的指数成份股
及其权重的变动而进行相应调整。
本基金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股、备选股、在已与中国证
监会签署双边监管合作谅解备忘录的国家或地区证券监
管机构登记注册的跟踪同一标的指数的 ETF的投资比例
不低于基金资产的 85%,其中,本基金投资于标的指数成
份股、备选股的投资比例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 80%;
权证市值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3%;现金及到期日在一
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
业绩比较基准 人民币/港币汇率×恒生中国企业指数收益率×95%+人
民币活期存款收益率×5%(税后)
银华恒生国企指数(QDII-LOF)2022年第 3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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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股票型基金,其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水平高于
货币型基金、债券型基金。本基金为指数型基金,具有
与标的指数相似的风险收益特征。同时,本基金为境外
证券投资基金,除了需要承担与境内证券投资基金类似
的市场波动风险之外,本基金还面临汇率风险、主要市
场风险等海外市场投资所面临的特别投资风险。
基金管理人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境外资产托管人
英文名称:JPMorgan Chase Bank,HONG KONG BRANCH
中文名称:摩根大通银行香港分行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主要财务指标 报告期(2022年 7月 1日-2022年 9月 30日)
1.本期已实现收益 -5,325,647.00
2.本期利润 -43,734,360.21
3.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 -0.1201
4.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200,438,568.75
5.期末基金份额净值 0.5422
注:1、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
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2、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例如:基金的申购、赎回费等,计入费
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阶段
净值增长率
①
净值增长率
标准差②
业绩比较基
准收益率③
业绩比较基
准收益率标
准差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三个月 -18.17% 1.44% -17.56% 1.34% -0.61% 0.10%
过去六个月 -10.79% 1.92% -11.69% 1.76% 0.90% 0.16%
过去一年 -26.73% 2.10% -25.10% 1.92% -1.63% 0.18%
自基金合同
生效起至今
-41.37% 1.87% -39.03% 1.72% -2.34% 0.15%
银华恒生国企指数(QDII-LOF)2022年第 3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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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
率变动的比较
注:按基金合同规定,本基金自基金合同生效起六个月内为建仓期。截至建仓期结束时本基金的
各项投资比例已达到基金合同第十五章的规定: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股、备选股、在已与中国证
监会签署双边监管合作谅解备忘录的国家或地区证券监管机构登记注册的跟踪同一标的指数的
ETF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 85%,其中,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股、备选股的投资比例不低于
非现金基金资产的 80%;权证市值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3%;现金及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
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简介
姓名 职务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期限 证券从业
年限
说明
任职日期 离任日期
李宜璇
女士
本基金的
基金经理
2021年 1月 1
日
- 8年
博士学位。曾就职于华龙证券有限责任公
司,2014年 12月加入银华基金,历任量
化投资部量化研究员、基金经理助理,现
任量化投资部基金经理。自 2017年 12
月 25日起担任银华抗通胀主题证券投资
基金(LOF)基金经理,自 2018年 3月 7
日至 2020年 12月 31日兼任银华恒生中
国企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自 2018年 3月 7日至 2021年 1月 13日
兼任银华文体娱乐量化优选股票型发起
银华恒生国企指数(QDII-LOF)2022年第 3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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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自 2018年 3
月 7日至 2021年 2月 25日兼任银华信息
科技量化优选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
金、银华全球核心优选证券投资基金基金
经理,自 2018年 3月 7日起兼任银华新
能源新材料量化优选股票型发起式证券
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自 2020年 9月 29
日起兼任银华工银南方东英标普中国新
经济行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
金(QDII)基金经理,自 2020年 10月
29日起兼任银华食品饮料量化优选股票
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自
2021年 1月 1日起兼任银华恒生中国企
业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LOF)基金经
理,自 2021年 1月 5日至 2022年 6月
29日兼任银华中证光伏产业交易型开放
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自 2021
年 2月 4日起兼任银华中证沪港深 5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
理,自 2021年 2月 9日至 2022年 6月
29日兼任银华中证影视主题交易型开放
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自 2021
年 3月 10日至 2022年 6月 29日兼任银
华中证有色金属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
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自 2021年 5月 25
日起兼任银华中证港股通消费主题交易
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自
2021年 6月 24日至 2021年 12月 21日
兼任银华中证 800汽车与零部件交易型
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自
2021年 10月 26日起兼任银华中证细分
食品饮料产业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
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自 2022年 1月 17
日起兼任银华恒生港股通中国科技交易
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自
2022年 4月 7日起兼任银华全球新能源
车量化优选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QDII)基金经理,自 2022年 7月 20
日起兼任银华专精特新量化优选股票型
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具有从业
资格。国籍:中国。
乐育涛
先生
本基金的
基金经理
2021年 1月 1
日
- 19年
硕士学历。曾就职于 WorldCo金融服务公
司,主要从事自营证券投资工作;曾就职
于 Binocular资产管理公司,主要从事股
指期货交易策略研究工作;并曾就职于
银华恒生国企指数(QDII-LOF)2022年第 3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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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valuserve咨询公司,曾任职投资研究
部主管。2007年 4月加盟银华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曾担任基金经理助理职务,自
2011年 5月 11日至 2022年 9月 6日担
任银华全球核心优选证券投资基金基金
经理,自 2014年 4月 9日至 2020年 12
月 31日兼任银华恒生中国企业指数分级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自 2021年 1月
1日起兼任银华恒生中国企业指数证券
投资基金(QDII-LOF)基金经理。具有从
业资格。国籍:中国。
注:1、此处的任职日期和离任日期均指基金合同生效日或公司作出决定之日。
2、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2 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在本报告期内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
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其各项实施准则、《银华恒生中国企业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LOF)基金合同》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
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基础上,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无损
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本基金无违法、违规行为。本基金投资组合符合有关法规及基金
合同的约定。
4.3 公平交易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执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完
善相应制度及流程,通过系统和人工等各种方式在各业务环节严格控制交易公平执行,公平对待
旗下管理的所有基金和投资组合。本基金管理人对旗下所有投资组合过去一个季度不同时间窗内
(1日内、3日内及 5日内)同向交易的交易价差从 T检验(置信度为 95%)和溢价率占优频率等
方面进行了专项分析,未发现违反公平交易制度的异常情况。
4.3.2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发现存在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异常交易行为。
4.4 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说明
本基金主要采用组合复制策略以更好地跟踪标的指数恒生国企指数,实现基金投资目标。报
告期内,本基金积极采取措施应对大额申赎对跟踪效果带来的影响。
银华恒生国企指数(QDII-LOF)2022年第 3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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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一只投资于香港恒生国企指数的被动投资管理产品,本基金将在严守基金合同及相关法 律
法规要求的前提下,继续秉承指数化被动投资策略,积极应对基金申购赎回等因素对指数跟踪效
果带来的冲击,逐步降低前期产生的跟踪误差,力争投资回报与业绩比较基准保持一致。
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基金份额净值为 0.5422元;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18.17%,业绩比
较基准收益率为-17.56%。报告期内,本基金日均跟踪误差控制在 0.5%之内,年化跟踪误差控制
在 5%之内。
4.5 报告期内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说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不存在连续二十个工作日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二百人或者基金资产净
值低于五千万元的情形。
§5 投资组合报告
5.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序号 项目 金额(人民币元)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1 权益投资 166,777,652.36 82.82
其中:普通股 166,777,652.36 82.82
优先股 - -
存托凭证 - -
房地产信托凭证 - -
2 基金投资 - -
3 固定收益投资 - -
其中:债券 - -
资产支持证券 - -
4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其中:远期 - -
期货 - -
期权 - -
权证 - -
5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
产
- -
6 货币市场工具 - -
7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31,078,755.48 15.43
8 其他资产 3,519,181.13 1.75
9 合计 201,375,588.97 100.00
5.2 报告期末在各个国家(地区)证券市场的股票及存托凭证投资分布
国家(地区) 公允价值(人民币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中国香港 166,777,652.36 83.21
银华恒生国企指数(QDII-LOF)2022年第 3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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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166,777,652.36 83.21
注:1.股票的国家(地区)类别根据其所在证券交易所确定。
2.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存托凭证。
5.3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及存托凭证投资组合
行业类别 公允价值(人民币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
比例(%)
基础材料 - -
消费者非必需品 59,134,191.04 29.50
消费者常用品 11,130,047.69 5.55
能源 7,797,186.28 3.89
金融 34,067,803.76 17.00
医疗保健 5,121,061.38 2.55
工业 2,819,446.99 1.41
信息技术 12,094,302.82 6.03
电信服务 22,899,216.99 11.42
公用事业 3,512,280.59 1.75
地产建筑业 8,202,114.82 4.09
合计 166,777,652.36 83.21
注: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存托凭证。
5.4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权益投资明细
5.4.1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及存托凭证
投资明细
序
号
公司名称(英文)
公司
名称
(中
文)
证券
代码
所
在
证
券
市
场
所属
国家
(地
区)
数量(股)
公允价值(人民
币元)
占基金资
产净值比
例(%)
1 DIAN PIN
美 团
点评
3690
HK
香
港
联
合
交
易
所
中国
香港
105,700 15,831,245.40 7.90
2 BABA
阿 里
巴巴
9988
HK
香
港
联
中国
香港
209,100 14,741,779.59 7.35
银华恒生国企指数(QDII-LOF)2022年第 3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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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交
易
所
3 TENCENT
腾 讯
控股
700
HK
香
港
联
合
交
易
所
中国
香港
60,100 14,480,663.24 7.22
4 JD.COM INC - CL A
京 东
集团
9618
HK
香
港
联
合
交
易
所
中国
香港
58,700 10,543,798.72 5.26
5 IND&COMMBKOFCHINA-H
工 商
银行
1398
HK
香
港
联
合
交
易
所
中国
香港
2,540,000 8,453,981.57 4.22
6 PING AN
中 国
平安
2318
HK
香
港
联
合
交
易
所
中国
香港
219,000 7,764,436.51 3.87
7 BANK OF CHINA
中 国
银行
3988
HK
香
港
联
合
交
易
所
中国
香港
2,713,000 6,306,126.50 3.15
8 BYD
比 亚
迪 股
份
1211
HK
香
港
联
合
交
易
中国
香港
31,000 5,450,517.22 2.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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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
9 CNOOC
中 国
海洋
883
HK
香
港
联
合
交
易
所
中国
香港
601,000 5,114,979.02 2.55
10 XIAOMI
小 米
集团
1810
HK
香
港
联
合
交
易
所
中国
香港
609,000 4,935,203.48 2.46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存托凭证。
5.5 报告期末按债券信用等级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5.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5.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5.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金融衍生品投资明
细
序号 衍生品类别 衍生品名称 公允价值(人民币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股指期货 HHI2212 20,254,933.80 10.11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仅持有 1只金融衍生品。
5.9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基金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基金。
5.10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5.10.1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是否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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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不存在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
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5.10.2 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是否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没有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之外的情形。
5.10.3 其他资产构成
序号 名称 金额(人民币元)
1 存出保证金 2,723,413.55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
3 应收股利 795,767.58
4 应收利息 -
5 应收申购款 -
6 其他应收款 -
7 其他 -
8 合计 3,519,181.13
5.10.4 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5.10.5 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的情况。
5.10.6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比例的分项之和与合计可能有尾差。
§6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报告期期初基金份额总额 357,548,834.03
报告期期间基金总申购份额 31,763,312.54
减:报告期期间基金总赎回份额 19,668,975.11
报告期期间基金拆分变动份额(份额减
少以“-”填列)
-
报告期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369,643,171.46
§7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交易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基金管理人未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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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8.1 报告期内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 20%的情况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内不存在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者超过 20%的单一投资者的情况。
8.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无。
§9 备查文件目录
9.1 备查文件目录
9.1.1 中国证监会核准银华恒生中国企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文件
9.1.2《银华恒生中国企业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LOF)基金合同》
9.1.3《银华恒生中国企业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LOF)招募说明书》
9.1.4《银华恒生中国企业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LOF)托管协议》
9.1.5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
9.1.6 本基金管理人业务资格批件和营业执照
9.1.7 本基金托管人业务资格批件和营业执照
9.1.8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在指定媒体上披露的各项公告
9.2 存放地点
上述备查文本存放在本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的办公场所。本报告存放在本基金管理人及
托管人住所,供公众查阅、复制。
9.3 查阅方式
投资者可免费查阅,在支付工本费后,可在合理时间内取得上述文件的复制件或复印件。相
关公开披露的法律文件,投资者还可在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yhfund.com.cn)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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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10月 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