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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华鑫锐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
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编制日期:2024-05-28
送出日期:2024-06-28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银华鑫锐灵活配置混合(LOF) 基金代码 161834
下属基金简称 银华鑫锐灵活配置混合(LOF)A 下属基金代码 161834
下属基金简称 银华鑫锐灵活配置混合(LOF)C 下属基金代码 014349
基金管理人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6-08-01
上市交易所及上市日期 深圳证券交易所 2016-09-23
基金类型 混合型 交易币种 人民币
运作方式 普通开放式 开放频率 每个开放日
基金经理 开始担任本基金基金经理的日期 证券从业日期
王海峰 2019-08-01 2008-07-16
注: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场内简称为银华鑫锐LOF。
二、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详见本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的“基金的投资”章节。
投资目标本基金转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后,通过精选具有估值优势和成长优势的公司
股票进行投资,力争获取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收益,追求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定增
值。
投资范围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括中小板股票、创业板股票、
存托凭证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债券(国债、金融债、企业债券、
公司债券、央行票据、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次级债券、地方
政府债券、可转换公司债券及分离交易可转债、可交换债券以及其他中国证监会
允许投资的债券)、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同业存
单、银行存款、现金、权证、股指期货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
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
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
本基金转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后,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0%-95%;每
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
净值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
如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变更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
程序后,可以调整上述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其投资比例遵循届时有效的法律法
规和相关规定。
主要投资策略本基金转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后,在积极把握宏观经济周期、证券市场变化
以及证券市场参与各方行为逻辑的基础上,通过精选具有估值优势和成长优势的
公司股票进行投资,力争获取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收益。
股票投资策略
(1)行业配置策略
在进行业配置时,在投资组合管理过程中,基金管理人也将根据宏观经济形势以
及各个行业的基本面特征对行业配置进行持续动态地调整。
(2)优选个股策略
1)确定股票初选库
本基金将采用定量与定性分析相结合的方式确定股票初选库。基金管理人将综合
考虑个股的价值程度、成长能力、盈利趋势等对个股进行初选,严格遵循“价/内
在价值”的投资理念。
2)股票基本面分析
本基金严格遵循“价/内在价值”的投资理念。虽然证券市场价格波动不定,但随
着时间的推移价格会反映其内在价值。
个股基本面分析的主要内容包括价值评估、成长性现金流预测和行业环境评估等。
基本面分析是从定性和定量两个方面考虑行业竞争趋势、公司现金流增长的主要
驱动因素,业务发展关键点等从而明确财务预测加以评估。
业绩比较基准沪深300指数收益率×50%+中国债券总指数收益率×50%
风险收益特征本基金是混合型基金,其预期收益和预期风险水平高于债券型基金产品和货币市
场基金。
(二)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区域配置图表
(三)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最近十年(孰短)基金每年的净值增长率及与同期业绩比较
基准的比较图
注:业绩表现截止日期2022年12月31日。基金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
三、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在认购/申购/赎回基金过程中收取:
银华鑫锐灵活配置混合(LOF)A
费用类型份额(S)或金额(M)/持收费方式/费率备注
有期限(N)
M<50万元1.5%场内、场外
50万元≤M<100万元1.2%场内、场外
申购费(前收费)100万元≤M<200万元1%场内、场外
200万元≤M<500万元0.6%场内、场外
500万元≤M 1000元每笔场内、场外
N<7天1.5%场外
7天≤N<365天0.5%场外
365天≤N<730天0.25%场外
赎回费
730天≤N 0%场外
N<7天1.5%场内
7天≤N 0.5%场内
银华鑫锐灵活配置混合(LOF)C
费用类型份额(S)或金额(M)/持收费方式/费率备注
有期限(N)
N<7天1.50%场外
赎回费7天≤N<30天0.50%场外
30天≤N 0%场外
注:场内交易费用以证券公司实际收取为准。
(二)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费用类别 收费方式/年费率或金额 收取方
管理费 1.20% 基金管理人和销售机构
托管费 0.20% 基金托管人
销售服务费 银华鑫锐灵活配置混合(LOF)A - 销售机构
银华鑫锐灵活配置混合(LOF)C 0.60%
审计费用 120,000.00元 会计师事务所
信息披露费 120,000.00元 规定披露报刊
其他费用 其他费用详见本基金招募说明书或其更新“基金的费用与税收”章节。 相关服务机构
注:本基金交易证券、基金等产生的费用和税负,按实际发生额从基金资产扣除。审计
费、信息披露费、指数许可使用费(若有)为基金整体承担费用,且年金额为预估值,最
终实际金额以基金定期报告披露为准。
(三)基金运作综合费用测算
若投资者认购/申购本基金份额,在持有期间,投资者需支出的运作费率如下表:
银华鑫锐灵活配置混合(LOF)A
基金运作综合费率(年化)
1.41%
银华鑫锐灵活配置混合(LOF)C
基金运作综合费率(年化)
2.01%
注:基金管理费率、托管费率、销售服务费率(若有)为基金现行费率,其他运作费用以
最近一次基金年报披露的相关数据为基准测算。
四、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风险揭示
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投资本金。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购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本基金的特有风险:流动性风险: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后第三个年度对日起本基金转为
上市开放式基金(LOF)后的所有开放日,基金管理人都有义务接受投资者的申购和赎回。
如果基金资产不能迅速转变成现金,或者变现为现金时使资金净值产生不利的影响,都会影
响基金运作和收益水平。尤其是在发生巨额赎回时,如果基金资产变现能力差,可能会产生
基金仓位调整的困难,导致流动性风险,进而影响基金份额净值。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风险:
投资于股指期货需承受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操作风险和法律风险等。由于股
指期货通常具有杠杆效应,价格波动比标的工具更为剧烈,有时候比投资标的资产要承担更
高的风险。并且由于股指期货定价复杂,不适当的估值有可能使基金资产面临损失风险。股
指期货采用保证金交易制度,由于保证金交易具有杠杆性,当出现不利行情时,股价指数微
小的变动就可能会使投资者权益遭受较大损失。股指期货采用每日无负债结算制度,如果没
有在规定的时间内补足保证金,按规定将被强制平仓,可能给投资带来损失。投资科创板股
票的风险:(1)市场风险(2)流动性风险(3)信用风险(4)集中度风险(5)系统性风险
(6)政策风险。投资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的风险,包括:(1)上市公司经营风险、(2)股
价大幅波动风险、(3)流动性风险、(4)转板风险、(5)退市风险、(6)系统性风险、(7)
集中度风险、(8)政策风险、(9)监管规则变化的风险。
此外,本基金本基金还将面临投资存托凭证的风险、侧袋机制的风险、市场风险、基金
运作风险等其他风险。
(二)重要提示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其他信息
发生变更的,基金管理人每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内容相比基金的实际情况可能存在一
定的滞后,如需及时、准确获取基金的相关信息,敬请同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临时
公告等。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
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
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各方当事人同意,因《基金合同》而产生的或与《基金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如经友
好协商未能解决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地点为
北京市,按照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届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
的,对当事人均有约束力,仲裁费用由败诉方承担。《基金合同》受中国法律管辖。
五、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以下资料详见基金管理人网站[www.yhfund.com.cn];客服电话[400-678-3333、010-
85186558]
1.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
2.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3.基金份额净值
4.基金销售机构及联系方式
5.其他重要资料
六、其他情况说明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