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管理人: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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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提示
泰达宏利价值优化型成长类行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周期类行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稳定类行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于 2003 年 2 月 13 日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3】21 号
文批准募集,基金合同于 2003 年 4 月 25 日正式生效。
本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核准,
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
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投资有风险,投资人认购(或申购)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本基金的未来表现。
本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
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更新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 2021 年 4 月 25 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
为 2021 年 3 月 31 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本基金约定的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编制、披露与更新要求,自《信息披露办法》实施之日起
一年后开始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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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一、 绪 言… … …… …… … …… … …… …… … …… … …… …… … …… … 4
二、 释 义… … …… …… … … … … …… …… … …… … …… …… … …… … 5
三、 基 金管 理 人 … …… … …… … …… …… … …… … …… …… … …… … 8
四、 基 金托 管 人 … …… … …… … …… …… … …… … …… …… … …… … 19
五、 相 关服 务 机构 …… … …… … …… …… … …… … …… …… … …… … 22
六、 基 金份 额 的申 购、 赎 回和 基 金间 转换 … …… … …… …… … …… … 51
七、 基 金的 投 资 … …… … …… … …… …… … …… … …… …… … …… … 60
八、 基 金的 业 绩 … …… … …… … …… …… … …… … …… …… … …… … 76
九、 基 金的 财 产 … …… … …… … …… …… … …… … …… …… … …… … 81
十、 基 金资 产 的估 值… … …… … …… …… … …… … …… …… … …… … 82
十一 、 基金 的 收益 和分 配 …… … …… …… … …… … …… …… … …… … 88
十二 、 基金 的 费用 与税 收 …… … …… …… … …… … …… …… … …… … 88
十三 、 基金 的 会计 与审 计 …… … …… …… … …… … …… …… … …… … 90
十四 、 基金 的 信息 披露 … …… … …… …… … …… … …… …… … …… … 91
十五 、 风险 揭 示 … …… … …… … …… …… … …… … …… …… … …… … 91
十六 、 基金 的 终止 与清 算 …… … …… …… … …… … …… …… … …… … 96
十七 、 基金 合 同内 容摘 要 …… … …… …… … …… … …… …… … …… … 98
十八 、 基金 托 管协 议的 内 容摘 要 …… …… … …… … …… …… … …… … 110
十九 、 基金 份 额持 有人 的 服务 … …… …… … …… … …… …… … …… … 116
二十 、 其他 应 披露 事项 … …… … …… …… … …… … …… …… … …… … 118
二十 一 、招 募 说明 书存 放 及查 阅 方式 …… … …… … …… …… … …… … 121
二十 二 、备 查 文件 …… … …… … …… …… … …… … …… …… … …… … 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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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绪言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
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
下简称《销售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
《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泰达宏利价值优化型成长类行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周期类
行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稳定类行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
编写。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
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本基金是根据本招募说明书所载明的资料申请募集的。
本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招募说明书中载明的信息,或对本招募说
明书作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当
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本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本基金份
额持有人和本基金合同当事人,其持有本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本基金合同的承认和
接受,并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人欲了解
本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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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释义
在本招募说明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以下含义:
泰达宏利系列基金或本系列基金:指泰达宏利价值优化型成长类行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周期类行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稳定类行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共同构成的泰达宏利价
值优化型系列行业类别证券投资基金
泰达成长:指泰达宏利价值优化型成长类行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泰达周期:指泰达宏利价值优化型周期类行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泰达稳定:指泰达宏利价值优化型稳定类行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系列基金合同或基金合同:指《泰达宏利价值优化型成长类行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周期类行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稳定类行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证券法》:指 2005 年 10 月 27 日经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十八次会议通过的自 2006 年 1 月 1 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不时做出的修
订
《基金法》:指 2012 年 12 月 28 日经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
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的自 2013 年 6 月 1 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不
时做出的修订
《运作管理办法》:指 2014 年 7 月 7 日由中国证监会公布并于 2014 年 8 月 8 日起实施的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不时做出的修订
《销售办法》:指 2013 年 2 月 17 日由中国证监会第二十八次主席办公会议通过的自 2013
年 6 月 1 日起实施的《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及不时做出的修订
《信息披露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19 年 7 月 26 日颁布、同年 9 月 1 日实施的《公开募
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指 2017 年 8 月 31 日由中国证监会发布、同年 10 月 1 日实施的
《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发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流动性受限资产:指由于法律法规、监管、合同或操作障碍等原因无法以合理价格予以变
现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到期日在 10 个交易日以上的逆回购与银行定期存款(含协议约定有
条件提前支取的银行存款)、停牌股票、流通受限的新股及非公开发行股票、资产支持证券、
因发行人债务违约无法进行转让或交易的债券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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摆动定价机制:指当本系列基金某行业类别发生大额申购或赎回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可以
对除货币市场基金与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以外的开放式基金采用摆动定价机制,以确保基金
估值的公平性
招募说明书:指《泰达宏利价值优化型成长类行业证券投资基金、周期类行业证券投资基
金、稳定类行业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更新招募说明书:指本系列基金合同生效后对招募说明书更新的文件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指泰达宏利价值优化型成长类行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周期类行业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稳定类行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各行业类别基金的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及
其更新
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元:指人民币元
本系列基金合同当事人:指受本系列基金合同约束,根据本系列基金合同享有权利并承担
义务的基金发起人、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
基金管理人:指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指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登记业务:指本系列基金登记、存管、过户、清算和结算业务,具体内容包括投资人
基金账户的建立和管理、基金份额的注册登记、基金交易的确认、清算和结算、代理发放红利、
建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等
注册登记机构:指办理本系列基金注册登记业务的机构。本系列基金的注册登记机构为泰
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或接受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委托代为办理基金注册登记业务
的机构
代销机构:指符合中国证监会等监管机构规定的条件并与基金管理人签订了销售代理协
议,代为办理本系列基金销售业务的机构
直销机构:指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份额发售机构:指直销机构和代销机构
个人投资者:指依法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自然人
机构投资者:指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
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
基金投资者:指个人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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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份额持有人:指依法或依本系列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或定期更新的招募说明书取得
基金份额的投资者
基金合同生效日:指 2003 年 4 月 25 日
基金的终止日:指本系列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终止事由出现后按照本系列基金合同规定的
程序并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终止基金的日期
开放日:指为投资者办理基金申购、赎回等业务的工作日
存续期:指本系列基金合同生效日至终止日之间的不定期期限
工作日:指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T 日:指销售机构受理投资者申购、赎回、基金间转换或其他业务的申请日
T+n 日:指自 T 日起第 n 个工作日(不包含 T 日)
认购:指在本系列基金设立募集期内,投资者申请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申购:指在本系列基金合同生效后投资者申请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赎回:指本系列基金某只行业类别基金份额持有人按本系列基金合同规定的条件,要求基
金管理人购回基金份额的行为
基金间转换:指本系列基金存续期间,基金管理人根据持有本系列基金某只行业类别基金
份额持有人的申请,在本系列基金范围内将其持有的某只行业类别基金份额转换为其它行业类
别基金份额或与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之间的转换行为
巨额赎回:指基金单个开放日,某只行业类别基金赎回申请份额总数(包括基金间转换导
致的该只行业类别基金减少的份额)扣除申购份额和其它行业类别基金转换为该基金份额后的
总余额超过上一日该基金总份额的 10%时的情形
投资指令:指基金管理人在运用基金资产进行投资时,向基金托管人发出的资金划拨及实
物券调拨等指令
基金收益:指某只行业类别基金投资所得红利、股息、债券利息、买卖证券价差、银行存
款利息及其他合法收入
基金资产总值:指某只行业类别基金购买的各类证券、银行存款本息、基金应收申购款及
其他资产的价值总和
基金资产净值:指某只行业类别基金资产总值减去该基金负债后的价值
基金资产估值:指计算评估基金资产和负债的价值,以确定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
的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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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账户:指基金注册登记机构为投资者开立的记录其持有泰达宏利系列基金的基金份额
及其变更情况的账户
指定媒介: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全国性报刊及指定互联网网站(包括
基金管理人网站、基金托管人网站、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等媒介
不可抗力:指任何无法预见、无法克服的事件或因素,包括:相关法律、法规或规章的变
更;国际、国内金融市场风险事故的发生;自然或人为破坏造成的交易系统或交易场所无法正
常工作;战争或动乱等
三、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名称: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设立日期:2002年6月6日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针织路23号楼中国人寿金融中心6层02-07单元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针织路23号楼中国人寿金融中心6层02-07单元
法定代表人:刘轶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信息披露联系人:张强
联系电话:010-6657762
注册资本:一亿八千万元人民币
股权结构:天津市泰达国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51%;宏利投资管理(香港)有限公
司:49%
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原名湘财合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湘财荷银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泰达荷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02年6月,是中国首批合资基金管理公司之一。截
至目前,公司管理着包括泰达宏利价值优化型系列基金、泰达宏利行业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泰达宏利风险预算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货币市场基金、泰达宏利效率优选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泰达宏利首选企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市值优选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集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品质生活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泰达宏利红利先锋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沪深3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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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达宏利领先中小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聚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泰达宏
利中证5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泰达宏利逆向策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
利宏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淘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转型机遇股票型证
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改革动力量化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创盈灵活配
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复兴伟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新起点灵
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蓝筹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新思路灵活配
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创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活期友货币市
场基金、泰达宏利同顺大数据量化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汇利债券型证
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量化增强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睿智稳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泰达宏利京元宝货币市场基金、泰达宏利纯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溢利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恒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启富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泰达宏利业绩驱动量化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全能优选混合型基金中基金
(FOF)、泰达宏利交利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金利3个月定期开
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绩优增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泽
利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泰和平衡养老目标三年持有期混合型
基金中基金(FOF)、泰达宏利印度机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QDII)、泰达宏利鑫利半年定期
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永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品牌升级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泰达宏利消费行业量化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中证主要消费红利指数
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养老目标日期2040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泰
达宏利泰和稳健养老目标一年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泰达宏利价值长青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泰达宏利中证申万绩优策略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乐盈66个月定期开
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高研发创新6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波
控回报12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消费服务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在内的五十
多只证券投资基金。
(二)主要人员情况
1、董事会成员基本情况
刘轶先生,董事长。拥有武汉大学国际法学博士学位。曾任职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在南开大学等从事研究工作,在国泰
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德国安联集团以及国网英大国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与中国交通建设
股份有限责任公司、航天科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合资的基金公司担任合规负责人,现任天津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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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天津市泰达国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
蒋建明先生,董事。拥有天津南开大学管理学学士学位。2005年7月-2018年7月在天津经
济技术开发区房地产开发公司(更名为:天津泰辰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担任财务部长,
负责公司财务工作。2018年7月至今在天津泰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担任财务副部长,负责融
资、资金管理及下属公司财务工作。
胡俊强先生,董事。拥有天津南开大学经济学硕士学位。2004年7月至2008年7月任天津市
政府研究室一处科员;2008年7月至2011年5月任天津市政府办公厅六处副主任科员;2011年5
月至2013年4月任天津滨海新区司法局办公室主任科员;2013年4月至2018年8月任天津开发区
管委会办公室主任科员;2018年至今任天津市泰达国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办公室副主任。
杜汶高先生,董事。毕业于美国卡内基梅隆大学,持有数学及管理科学学士学位,现为宏
利投资管理(亚洲)总裁兼亚洲区主管及宏利投资管理(香港)有限公司董事,掌管亚洲及日
本的投资事务,专责管理宏利于区内不断壮大的资产,并确保公司的投资业务符合监管规定。
出任现职前,杜先生掌管宏利于亚洲区(香港除外)的投资事务。2001年至2004年,负责波士
顿领导机构息差产品的开发工作。杜先生于2001年加入宏利,之前任职于一家环球评级机构,
曾获派驻纽约、伦敦及悉尼担任杠杆融资及资产担保证券等不同部门的主管,拥有二十多年的
资本市场经验。
陈展宇先生,董事,拥有美国宾夕法尼亚大学沃顿商学院经济学理学士学位,现任宏利投
资管理(香港)有限公司公司高级顾问。加入宏利前,陈展宇先生曾先后任职于怡富基金有限
公司、时佳达投资管理(亚洲)有限公司、高盛(亚洲)资产管理部、源富资产管理(亚洲)
有限公司等。陈先生持有特许金融分析师执照。
张凯女士,董事,拥有美国曼荷莲学院经济学学士、美国哥伦比亚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学位。
现任中宏人寿保险有限公司首席执行官和总经理。出任现职前,张凯女士曾担任花旗中国副行
长、零售金融业务总裁。加入花旗前,张凯女士曾担任麦肯锡管理咨询公司顾问以及华信惠悦
咨询公司的精算分析师。张凯女士在北美和亚洲金融业拥有20多年的经验。
傅国庆先生,董事。毕业于南开大学和美国罗斯福大学,获文学学士和工商管理硕士学位,
北京大学国家发展研究院EMBA。1993年至2006年就职于北方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从事信托
业务管理工作,期间曾任办公室主任、研发部经理、信托业务总部总经理、董事会秘书、以及
公司副总经理。2006年9月起任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07年1月起任公司副总
经理兼财务总监;2019年6月起任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首席信息官;2019年8月起代理公
司总经理;2020年5月起任公司总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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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英华女士,独立董事。拥有天津大学经济法学士和香港中文大学硕士学位。1999年-2001
年在河北汇能电力电子有限公司担任法务,负责企业法务和企业管理部日常事务;2001年-2004
年在辽宁国能集团(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担任法务、证券部副主任,负责企业法务和证券部(董
事会秘书处)日常事务;2005年-2010年在北京中银律师事务所担任律师;2010年-2012年在北
京凯文律师事务所担任律师;2012年-2013年在北京国枫凯文律师事务所担任律师;2013年至
今在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担任高级合伙人律师。
类承曜先生,独立董事。拥有中国人民大学贸易经济系商业经济专业硕士学位、中国人民
大学财政金融学院财政学专业博士学位。1996年8月-1998年7月在中国长城工业总公司担任秘
书,负责办公室事务工作;2001年8月至今在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任教。
查卡拉·西索瓦先生,独立董事。拥有艾戴克高等商学院(北部)工商管理学士、法国金
融分析学院财务分析学位、芝加哥商学院工商管理学硕士等学位。曾担任欧洲联合银行(巴黎)
组合经理助理、组合经理,富达管理与研究有限公司(东京)高级分析师,NatWest Securities
Asia亚洲运输研究负责人,Credit Lyonnais International Asset Management研究部主管、
高级分析师,Comgest远东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基金经理及董事。现任Jayu Ltd.负责人。
樸睿波先生,独立董事。拥有美国西北大学经济学学士、美国西北大学凯洛格管理学院管
理学硕士、美国西北大学凯洛格管理学院金融学博士等学位。曾担任联邦储备系统管理委员会
金融经济师,芝加哥商业交易所高级金融经济师,Ennis Knupp & Associates合伙人、研究主
管,Martingale资产管理公司(波士顿)董事,Commerz 国际资本管理(CICM)(德国)联合
首席执行官/副执行董事,德国商业银行 (英国)资产管理部门董事总经理。现任上海交通大
学高级金融学院实践教授。
2、监事会成员基本情况
许宁先生,监事长。毕业于南开大学,经济学硕士。1991年至2008年任职于天津市劳动和
社会保障局;2008年加入天津市泰达国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担任党委委员、董事会秘书、
综合办公室主任。
邓嘉明先生,监事。拥有香港科技大学,工商管理硕士;资讯系统管理学硕士;香港城市
大学,仲裁及争议解决学法学硕士学位。1986年-1990年在罗兵咸会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审计主
管,负责审计工作;1990年-1996年在香港证券及期货监察委员会担任中介团体监察科高级经
理,负责监察工作;1996年-1999年在大和证券(香港)担任监察及内部核算部主管,负责监
察及内部核算工作;1999年-2002年在匯富集团(Kingsway Group)担任监察科董事/业务拓展
部董事,负责监察/业务拓展工作;2002年-2003年在Alpha Alliance Group担任营运总监,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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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营运管理工作;2004年-2007年在景顺集团(INVESCO)担任监察科董事/业务拓展部董事,
负责监察/业务拓展工作;2007年-2008年在荷银投资管理(亚洲)担任大中华区监察、法律及
风险管理部门主管,负责监察、法律及风险管理工作;2008年-2013年在德意志资产管理有限
公司担任监察部主管,负责监察工作;2013年至今在宏利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担任亚洲区财富及
资产管理规管部主管,负责监察工作。
李迅先生,职工监事。毕业于北京大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硕士。曾担任嘉实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信息技术部研发工程师、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风险管理部高级风险总监。
2016年4月加入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任风险控制与基金评估部总经理。
安宝华先生,职工监事。毕业于北京大学,会计学硕士。曾担任中国工商银行总行资产托
管部担任全球托管运营团队主管。2016年7月加入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任产品开发部
副总经理(主持工作)。
3、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
刘轶先生,董事长。简历同上。
傅国庆先生,总经理。简历同上。
刘晓玲女士,副总经理,毕业于河北大学,获经济学学士学位。2002年9月至2011年7月就
职于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任零售业务部渠道总监;2011年7月至2013年9月任富国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零售业务部负责人;2013年9月至2015年4月任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公募事业部
市场总监;2015年4月加入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015年9月至2018年7月任融通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副总经理;2018年8月加入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018年9月起任泰达宏利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徐娇娇女士,督察长,毕业于西北政法大学,经济法学硕士。2011年7月至2013年4月就职
于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任项目经理;2013年4月至2016年4月就职于中国证券业协会任高级主
办;2016年4月至2019年6月就职于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任部门负责人;2019年6月至2021
年2月就职于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任督察长;2021年2月加入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2月起任公司督察长。
4、基金经理
(1)泰达成长基金:
王鹏先生:清华大学工学硕士;2012年7月至2014年3月任职于中邮创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担任TMT行业研究员;2014年3月至2015年6月任职于上海磐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担任电子行
业研究员;2015年6月加入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任职于研究部,担任TMT行业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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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2月19日至今担任泰达宏利转型机遇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20年12月28日至
今担任泰达宏利价值优化型成长类行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20年12月28日至今担
任泰达宏利高研发创新6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具有9年证券从业经验,具
有基金从业资格。
该基金历任基金经理:自 2003 年 4 月至 2005 年 4 月由刘青山先生担任基金经理。自 2005
年 4 月起至 2008 年 8 月由梁辉先生担任基金经理。自 2008 年 8 月起至 2010 年 1 月由王勇先
生担任基金经理。自 2010 年 1 月至 2011 年 5 月由李源女士担任基金经理;自 2011 年 4 月至
2013 年 5 月由梁辉先生担任基金经理;自 2011 年 6 月至 2015 年 4 月由邓艺颖女士担任基金
经理;自 2014 年 11 月至 2015 年 6 月由陈炜先生担任基金经理;自 2015 年 8 月至 2017 年 2
月由邓艺颖女士担任基金经理;自 2015 年 5 月至 2021 年 2 月由周琦凯先生担任基金经理。
(2)泰达周期基金:
张勋先生: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管理学硕士;2006 年 7 月至 2009 年 6 月就职于天相投资顾
问有限公司,担任研究组组长;2009 年 7 月至 2010 年 4 月就职于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担
任研究组组长;2010 年 4 月加入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曾担任研究员、高级研究员,
现任研究部副总监;2014 年 11 月 21 日至今担任泰达宏利首选企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
经理;2019 年 7 月 22 日至今担任泰达宏利行业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9 年 7
月 22 日至今担任泰达宏利蓝筹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20 年 4 月 13 日至今担
任泰达宏利价值优化型周期类行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具备 15 年证券从业经验,
15 年证券投资管理经验,具有基金从业资格。
该基金历任基金经理:自 2003 年 4 月至 2004 年 7 月由曾昭雄先生担任基金经理;自 2004
年 7 月至 2005 年 2 月由史博先生担任基金经理;自 2005 年 2 月至 2007 年 4 月由温震宇先生
担任基金经理。自 2007 年 3 月 20 日至 2008 年 8 月 5 日,由魏延军先生担任基金经理;自 2007
年 11 月至 2009 年 5 月,由梁辉先生担任基金经理;自 2009 年 3 月至 2011 年 3 月,由吴俊峰
先生担任基金经理;自 2010 年 3 月至 2013 年 7 月,由刘金玉先生担任基金经理;自 2011 年
3 月至 2014 年 11 月,由陈桥宁先生担任基金经理;自 2014 年 11 月至 2016 年 7 月,由吕越
超先生担任基金经理;自 2016 年 6 月至 2017 年 9 月,由邓艺颖女士担任基金经理;自 2017
年 2 月至 2020 年 4 月,由赖庆鑫先生担任基金经理。
(3)泰达稳定基金:
刘欣先生:清华大学理学硕士;2007 年 7 月至 2008 年 12 月就职于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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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公司;2008 年 12 月至 2011 年 7 月就职于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011 年 7 月加盟泰达宏
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曾担任产品与金融工程部高级研究员、金融工程部副总经理、金融工程
部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