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file: config.inc.php,v $ $vision: 1.0.0.0 $ $Date: 2007-1-6 9:34:54 Saturday $ */ ?>
关于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旗下部分基金新增阳光人寿保险
股份有限公司为销售机构的公告
2022-09-01 来源: 作者:
根据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下称“阳光人寿”)签署的销售协议,自2022年9月7日起,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增加阳光人寿为销售机构,投资者可以通过阳光人寿交易系统办理本基金的开户、申购、赎回、定期定额等业务。
一、 新增阳光人寿为销售机构的基金
序号
1
基金名称
泰达宏利聚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基金代码
162215
二、重要提示
投资者在阳光人寿办理本基金的开户、申购、赎回、定期定额等业务应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具体可登录本公司网站查询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和发售公告等相关文件。
三、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相关情况
1、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510
公司网址:http://fund.sinosig.com/
2、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698-8888
网址:www.mfcteda.com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旗下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各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定期定额投资是引导投资人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但是定期定额投资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人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