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泰信中证锐联基本面4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泰信中证锐联基本面4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其中包含泰信基本面400份额(简称“泰信400”)份额代码:162907、泰信基本面400A份额(简称“泰信400A”) 份额代码:150094、泰信基本面400B份额(简称“泰信400B”)份额代码:150095)的基金管理人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决定以通讯方式召开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以下简称“大会”)。为使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顺利召开,现发布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第一次提示性公告。审议本基金转型有关事项的议案,会议的具体安排如下:
1、会议召开方式:通讯方式。
2、会议投票表决起止时间:自2020年9月15日15时起,至2020年10月20日17时(以本基金管理人收到表决票时间为准)。
3、会议通讯表决票的送达地点:
基金管理人: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256号华夏银行大厦37楼
电话:(021)20899188
客服电话:400-888-5988或(021)38784566
网址:www.ftfund.com
联系人:顾瑶
邮政编码:200120
请在信封表面注明:“泰信中证锐联基本面4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专用”
二、会议审议事项
《关于泰信中证锐联基本面4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转型有关事项的议案》(详见附件一)。
上述议案的内容说明见《关于泰信中证锐联基本面4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转型方案说明书》(详见附件二)。
三、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益登记日
本次大会的权益登记日为2020年9月15日,即2020年9月15日交易时间截止后在本基金登记机构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各类份额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均有权参加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四、投票方式
(一)纸面表决票的填写和寄交方式
1、本次会议表决票详见附件三。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从相关报纸上剪裁、复印附件三或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ftfund.com)下载并打印表决票。
2、基金份额持有人应当按照表决票的要求填写相关内容,其中:
(1)个人投资者自行投票的,需自己本人在表决票上签字,并提供本人在登记机构预留的有效身份证件正反面复印件。
(2)机构投资者(含资产管理计划或其他投资理财计划,下同)自行投票的,需在表决票上加盖本单位(或管理人)公章或大会召集人认可的业务预留印鉴或与资产管理业务相关的业务专用章,并提供加盖公章或大会召集人认可的业务预留印鉴或与资产管理业务相关的业务专用章的企业法人(或管理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单位可使用有权部门的批文、开户证明或登记证书复印件等);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自行投票的,需在表决票上加盖本机构公章或大会召集人认可的业务预留印鉴(如有)或与资产管理业务相关的业务专用章或由授权代表在表决票上签字(如无公章或业务预留印鉴或与资产管理业务相关的业务专用章),并提供该授权代表的身份证件正反面复印件,该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所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或者证明该授权代表有权代表该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签署表决票的其他证明文件,以及该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的营业执照、商业登记证或者其他有效注册登记证明复印件,以及取得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资格的证明文件的复印件;资产管理计划或其他投资理财计划作为直接投资人的,还需提供主管机关出具或提供的用以证明此类计划合法有效的相关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备案文件等),并加盖管理人公章或大会召集人认可的管理人的业务预留印鉴或与资产管理业务相关的业务专用章。
(3)个人投资者委托他人投票的,应由代理人在表决票上签字或盖章,并提供个人投资者在登记机构预留的有效身份证件正反面复印件,以及填妥的授权委托书原件(详见附件四)。如代理人为个人,还需提供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正反面复印件;如代理人为机构,还需提供代理人加盖本单位公章或大会召集人认可的业务预留印鉴或与资产管理业务相关的业务专用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单位可使用有权部门的批文、开户证明或登记证书复印件等)。
(4)机构投资者委托他人投票的,应由代理人在表决票上签字或盖章,并提供加盖本单位公章或大会召集人认可的业务预留印鉴或与资产管理业务相关的业务专用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单位可使用有权部门的批文、开户证明或登记证书复印件等),以及填妥的授权委托书原件(详见附件四)。如代理人为个人,还需提供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正反面复印件;如代理人为机构,还需提供代理人加盖本单位公章或大会召集人认可的业务预留印鉴或与资产管理业务相关的业务专用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单位可使用加盖公章的有权部门的批文、开户证明或登记证书复印件等)。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委托他人投票的,应由代理人在表决票上签字或盖章,并提供该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的营业执照、商业登记证或者其他有效注册登记证明复印件,以及取得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资格的证明文件的复印件,以及填妥的授权委托书原件(详见附件四)。如代理人为个人,还需提供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正反面复印件;如代理人为机构,还需提供代理人加盖本单位公章或大会召集人认可的业务预留印鉴或与资产管理业务相关的业务专用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单位可使用加盖公章的有权部门的批文、开户证明或登记证书复印件等)。
(5)以上各项及本公告正文全文中的公章、批文、开户证明及登记证书等文件,以基金管理人的认可为准。
3、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需将填妥的纸面表决票和所需的相关文件自2020年9月15日15时起,至2020年10月20日17时(以基金管理人收到表决票时间为准)通过专人送交、快递或邮寄的方式提交给本基金管理人,并请在信封表面注明:“泰信中证锐联基本面4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专用”。
本基金管理人的办公地址及联系办法如下:
基金管理人: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256号华夏银行大厦37楼
电话:(021)20899188
客服电话:400-888-5988或(021)38784566
网址:www.ftfund.com
联系人:顾瑶
邮政编码:200120
请在信封表面注明:“泰信中证锐联基本面4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专用”
(二)短信投票(仅适用于个人基金份额持有人)
为方便基金份额持有人参与本次大会,自2020年9月15日15时起,至2020年10月20日17时(以基金管理人系统记录时间为准),基金管理人提供短信通道供投资者进行投票。短信投票方式仅适用于个人基金份额持有人,对机构基金份额持有人暂不开通。
基金管理人将向预留手机号码的个人基金份额持有人发送征集投票的短信,个人基金份额持有人回复短信表明表决意见。短信表决意见内容为“身份证件号码+持有基金份额类型(泰信400、泰信400A、泰信400B)+同意/反对/弃权”。
其中,填写规则如下:
(1)身份证件号码要填写完整;
(2)持有基金份额类型(泰信400、泰信400A、泰信400B)可以填写单一类型也可以填写多种类型;
(3)“同意、反对、弃权”中有且只有一种表决意见。
请个人投资者务必按照上述格式要求回复短信。短信表决的效力认定详见本公告“五、计票”中“表决票效力的认定”相关约定。
个人基金份额持有人原预留手机号码已变更或已不再实际使用的,可选择其他方式进行投票。
如因上述短信通道或通讯故障等不可抗力或非基金管理人人为因素,导致 上述投票短信无法接收到或逾期接收到,短信投票失效,基金管理人不承担责 任,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选择基金管理人认可的其他投票方式进行投票。
五、计票
1、本次通讯会议的计票方式为:在会议通知的表决截止日期后2个工作日内由本基金管理人授权的两名监督员在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授权代表的监督下进行计票,并由公证机关对其计票过程予以公证。
2、泰信基本面400份额、泰信基本面400A份额、泰信基本面400B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每份基金份额在其对应份额级别内有一票表决权。
3、表决票效力的认定如下:
(1)纸面表决票通过专人送交的,表决时间以实际递交时间为准;邮寄送达的,表决时间以本基金管理人收到时间为准。2020年10月20日17时以后送达基金管理人的,为无效表决。
(2)纸面表决票的效力认定
①纸面表决票填写完整清晰,所提供文件符合本会议通知规定,且在截止时间之前送达本基金管理人的,为有效表决票;有效表决票按表决意见计入相应的表决结果,其所代表的基金份额计入参加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的基金份额总数。
②如纸面表决票上的表决意见未选、多选、表决意见空白、表决意见模糊不清或相互矛盾的,但其他各项符合会议通知规定的,视为弃权表决,计入有效表决票,并按“弃权”计入相应的表决结果,其所代表的基金份额计入参加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的基金份额总数。
③如纸面表决票上的签字或盖章部分填写不完整、不清晰的,或未能提供有效证明基金份额持有人身份或代理人经有效授权的证明文件的,或未能在截止时间之前送达本公告规定的收件人的,均为无效表决票;无效表决票不计入参加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的基金份额总数。
④基金份额持有人重复提交纸面表决票的,如各表决票表决意见相同,则视为同一表决票;如各表决票表决意见不相同,则按如下原则处理:
i.送达时间不是同一天的,以最后送达的填写有效的表决票为准,先送达的表决票视为被撤回;
ii.送达时间为同一天的,如果能判断收到时间先后的,以最后送达的填写有效的表决票为准,先送达的表决票视为被撤回;若无法判断收到时间先后的,则视为在同一表决票上做出了不同表决意见,计入弃权表决票;
iii.送达时间按如下原则确定:专人送达的以实际递交时间为准,邮寄的以本基金管理人收到的时间为准。
(3)短信表决的效力认定
基金份额持有人通过短信表决方式投票的,按照“身份证件号码+持有基金份额类型(泰信400、泰信400A、泰信400B)+同意/反对/弃权”的格式要求回复短信。
① 短信表决自2020年9月15日15时起,至2020年10月20日17时(以基金管理人系统记录时间为准),此时间段外收到的短信为无效表决。无效表决票不计入参加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的基金份额总数。
② 发送短信表决的手机号码与原预留手机号码不符的,视为无效表决。无效表决票不计入参加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的基金份额总数。
③ 短信表决中,未提供完整身份证件号码或提供的身份证件号码有误的,视为表决无效表决。无效表决票不计入参加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的基金份额总数。
④ 短信表决中,持有基金份额类型未填、多填、错填、漏填、无法识别等情况,将被默认为代表此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有的本基金所有类型的所有份额。
⑤ 短信表决中,需明确回复同意、反对或是弃权的一种,如未填、多填、表决意见模糊不清或相互矛盾,但其他各项符合会议通知规定的,视为弃权表决,计入有效表决票,并按“弃权”计入相应的表决结果,其所代表的基金份额计入参加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的基金份额总数。
⑥ 基金份额持有人重复提交短信表决票的,以基金管理人在截止时间之前最后一次收到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发送表决成功的短信为准,先送达的表决短信视为被撤回。
(4)如果同一基金份额存在包括有效纸面方式表决和短信方式有效表决的,以有效的纸面表决为准。
六、决议生效条件
1、本人直接出具书面意见或授权他人代表出具书面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有泰信基本面400份额、泰信基本面400A份额、泰信基本面400B份额的基金份额不小于在权益登记日各自基金总份额的50%(含50%);
2、本次议案应当经参加大会的泰信基本面400份额、泰信基本面400A份额、泰信基本面400B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通过方为有效。;
3、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的事项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通过的事项,本基金管理人自通过之日起五日内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基金合同生效时间另行公告。
七、本次大会相关机构
1、召集人(基金管理人):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公证机关:上海市东方公证处
联系人:林奇
联系电话:021-62154848 021-62178903
4、律师事务所:远闻(上海)律师事务所
八、重要提示
1、如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未成功召开或议案未通过的,基金管理人将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国家外汇管理局联合发布的《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的要求,于2020年底完成本基金的整改,取消分级运 作机制,将泰信400A份额与泰信400B份额按照基金份额参考净值折算为泰信400份额。届时,基金管理人将相应变更基金名称、修改基金合同并就取消分级运作的安排进行公告。敬请投资者合理安排投资计划;
2、请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提交纸质表决票时,充分考虑邮寄在途时间,提前寄出纸质表决票。
3、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有关公告可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网站查阅(www.ftfund.com),投资者如有任何疑问,可致电本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电话400-888-5988(免长途话费)、(021)38784566咨询。
4、本基金泰信基本面400A份额与泰信基本面400B份额的首次停牌时间为《泰信中证锐联基本面4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以通讯方式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公告》刊登日当天(2020年9月10日)开市起至当日10:30停牌,10:30后恢复交易。本基金泰信基本面400A份额与泰信基本面400B份额的第二次停牌时间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计票之日(2020年10月21日)开市起至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公告日10:30止。(如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公告发布日为非交易日,则发布日后首个交易日开市起复牌)。敬请基金份额持有人关注本基金停牌期间的流动性风险。
6、本公告的有关内容由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9月11日
附件一:《关于泰信中证锐联基本面4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转型有关事项的议案》
附件二:《关于泰信中证锐联基本面4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转型方案说明书》
附件三:《泰信中证锐联基本面4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票》
附件四:《授权委托书》
附件一
关于泰信中证锐联基本面4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转型有关事项的议案
泰信中证锐联基本面4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
为了更好地满足投资者的需求,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泰信中证锐联基本面4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基金管理人经与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提议以通讯方式召开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对泰信中证锐联基本面4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由分级基金转型为非分级的LOF基金,终止子份额运作,更名为“泰信中证锐联基本面4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相应修订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等有关事宜进行审议。具体修改说明见《关于泰信中证锐联基本面4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转型方案说明书》(以下简称《转型方案说明书》)。
本议案如获得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通过,为实施本基金转型方案,提议授权基金管理人办理本次基金转型的有关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根据市场情况确定转型的具体时间和方式,根据现时有效的法律法规的要求和《转型方案说明书》的有关内容对泰信中证锐联基本面4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及招募说明书进行必要的修改和补充,并根据《转型方案说明书》相关内容对泰信中证锐联基本面4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实施转型。
转型后的基金合同生效时间另行公告。
以上议案,请予审议。
基金管理人: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9月11日
附件二
关于泰信中证锐联基本面4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转型方案说明书
一、重要提示
1、泰信中证锐联基本面4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2]252号文核准募集,于2012年9月7日成立。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担任基金管理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托管人”)担任基金托管人。
为了更好地满足投资者的需求,保护基金持有人利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泰信中证锐联基本面4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基金管理人经与本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提议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对泰信中证锐联基本面4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由分级基金转型为非分级LOF基金,终止子份额运作,更名为“泰信中证锐联基本面4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相应修订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等有关事宜进行审议。
2、本人直接出具书面意见或授权他人代表出具书面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有泰信基本面400份额、泰信基本面400A份额、泰信基本面400B份额的基金份额不小于在权益登记日各自基金总份额的50%(含50%);《关于泰信中证锐联基本面4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转型有关事项的议案》需经参加大会的泰信基本面400份额、泰信基本面400A份额、泰信基本面400B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通过方为有效,存在未能达到开会条件或无法获得相关持有人大会表决通过的可能。
3、持有人大会的决议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中国证监会对持有人大会表决通过的事项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或者投资人的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
二、转型方案要点
1、变更基金名称
泰信中证锐联基本面4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变更为泰信中证锐联基本面400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2、变更基金结构
原基金为分级基金结构,变更之后,子基金份额停止运作、母基金份额保留,原子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份额折算为母基金份额继续持有。原基金合同中关于子份额(泰信基本面400A份额、泰信基本面400B份额)的相关章节和内容一并予以删除或调整。
3、原基金份额终止上市
在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后,基金管理人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业务规则申请办理泰信基本面400A和泰信基本面400B份额的终止上市等相关业务。
4、转型选择期的相关安排
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后,本基金将在转型正式实施前安排选择期以供基金份额持有人做出赎回、卖出等选择,具体时间安排详见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相关公告。
对于在选择期内未作出选择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其持有的泰信基本面400份额、泰信基本面400A份额、泰信基本面400B份额最终将转换为泰信中证锐联基本面400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在选择期期间,由于泰信中证锐联基本面4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需应对赎回、转出等情况,基金份额持有人同意在选择期豁免《泰信中证锐联基本面4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中约定的投资组合比例限制等条款。基金管理人提请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授权基金管理人据此落实相关事项,并授权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实际情况做相应调整。并根据实际情况调整申购、赎回等安排,具体详见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相关公告。
在选择期期间选择赎回的,根据《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要求,对持续持有期少于7 日的投资者将收取不低于1.5%的赎回费,并将上述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对于持有期限不少于7天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仍适用泰信中证锐联基本面4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的赎回费率和赎回费计入基金财产的比例。
5、基金份额的转换
原泰信基本面400的场外、场内份额将分别转换为泰信基本面400(LOF)的场外、场内份额。原泰信基本面400A和泰信基本面400B份额将在终止分级运作后、基金合同生效前,以份额转换基准日原泰信基本面400的基金份额净值折算为泰信基本面400(LOF)的场内份额。转换完成后,原泰信基本面400A、泰信基本面400B份额终止上市和运作,原泰信基本面400A和泰信基本面400B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有的基金份额数将按照转换规则相应增加或减少。
泰信基本面400A和泰信基本面400B份额的份额折算计算公式:
泰信基本面400A(或泰信基本面400B)的折算比率=份额转换基准日泰信基本面400A(或泰信基本面400B)的基金份额净值/份额转换基准日泰信基本面400的基金份额净值
泰信基本面400A(或泰信基本面400B)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折算后泰信基本面400的场内份额数=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折算前泰信基本面400A(或泰信基本面400B)的份额数×泰信基本面400A(或泰信基本面400B)的折算比率
份额转换完成后的泰信中证锐联基本面400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接受场外与场内申购和赎回,在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上市规则》规定的上市条件后,管理人可以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上市交易。
6、基金合同修改
(1)基金合同中删除与泰信基本面400A份额、泰信基本面400B份额和分级相关的内容。删除基金合同中关于基金份额发售的部分,并补充基金的历史沿革等内容。
(2)投资范围和投资策略调整:变更后基金仍为被动指数股票型基金,跟踪指数且指数投资比例不变。原投资范围中关于投资债券的表述较笼统,变更后对投资债券的具体投资品种进行了列举。原基金合同中的投资组合限制中提及的“资产支持证券”和“权证”未在投资范围中提及,为避免歧义,将上述两个投资品种补充至投资范围中。同时,适当增加的投资品种,即“货币市场工具(含同业存单)”。相应完善投资策略,完善债券投资策略之表述,增加投资范围新增品种的投资策略。
(3)增加收益分配
原分级基金不进行收益分配。变更之后,将进行收益分配。
(4)根据最新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修改相关表述
根据现行法律法规调整、完善投资组合限制、估值方法等。
(5)本基金转型后的基金的管理费、托管费未有变动。
(6)其他修改内容
为使《基金合同》适应新的法律法规要求和业务需要,在根据上述转型方案的要点修改《基金合同》的同时,对《基金合同》其他部分条款一并进行了修改。
三、基金转型的可行性
(一)投资方面
本次变更后基金仍为被动指数股票型基金,跟踪指数且指数投资比例不变。对投资范围中调整债券是为了完善表述;补充“资产支持证券”和“权证”是为了统一上下文、避免歧义;增加“货币市场工具(含同业存单)”,是为了更好的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策略根据投资范围调整做了相应完善。投资限制根据现行法律法规做了补充和完善。上述修改对转型后基金的投资运行无实质不利影响。
(二)技术运作方面
为实现基金转型的平稳过渡,本基金管理人已就基金转型有关的会计处理、登记、系统准备方面进行了深入研究,经与基金托管人的沟通和协作,做好了基金转型的相关准备。本次基金转型不存在技术方面的障碍。
(三)法律方面
本次基金转型及修改《基金合同》事项要求经出席会议的泰信基本面400份额、泰信基本面400A份额和泰信基本面400B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各自份额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通过,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因此本次基金转型并相应修改《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不存在法律方面的障碍。
四、本基金转型的主要风险及预备措施
(一)预防转型方案被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否决的风险
为防范转型方案被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否决的风险,基金管理人将提前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征询意见。基金管理人可在必要情况下,推迟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召开时间。
若基金持有人大会未能召集成功或者转型议案未能通过,基金管理人将按照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外汇管理局联合发布的《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的要求完成分级基金整改,取消分级运作机制,将分级基金A、B份额按照基金份额参考净值折算为基础份额。届时,基金管理人将修改基金合同并公告。基金管理人将按照有关规定,向份额持有人充分提示风险,做好持有人的预期管理。
(二)基金转型后风险收益特征或产品风险等级变化的风险
由于基金转型后运作方式等发生较大变化,影响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转型前泰信基本面400 A 份额具有预期风险低,预期收益低的特征;泰信基本面400 B 份额由于利用杠杆投资,则具有预期风险高、预期收益高的特征。转型后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变化,泰信中证锐联基本面400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属于股票型基金,其预期收益及预期风险水平高于混合型基金、 债券型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该基金为被动式投资的股票型指数基金,跟踪中证锐联基本面400指数,其风险收益特征与标的指数所表征的市场组合的风险收益特征相似。 同时,不同的销售机构采用的风险评价方法也不同,因此存在基金变更前后风险等级不一致的可能。提示投资者关注。
(三)预防基金转型后基金运作过程中的相关运作风险
对于基金转型后运作过程中的相关运作风险,基金管理人将提前做好充分的内部沟通及外部沟通,避免基金转型后基金运作过程中出现相关操作风险、管理风险等运作风险。
(四)基金转型后遭遇大规模赎回的流动性风险
为应对基金转型可能引发的大规模赎回,本基金会尽可能提前做好流动性安排,保持投资组合的流动性以应对可能的赎回,降低净值波动率。
(五)基金转型过程中的操作及市场风险
为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对于基金转型过程中可能发生的较大规模的申购赎回或市场风险对基金净值造成大幅波动,本管理人将根据申购赎回情况及时对可能存在的市场投资风险进行有效评估,保持相对合理的仓位水平,科学有效地控制基金的市场风险。
五、《泰信中证锐联基本面4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 (草案)》与《泰信中证锐联基本面4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对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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