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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中银中国精选混合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中银中国混合(LOF)
基金运作方式 上市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05年1月4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公告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中银中国精选混合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中银中国精选混合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等
二、时间安排
为了更好地满足投资者投资理财需求、进一步提高产品的竞争力,本基金管理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约定,经与本基金的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中银中国精选混合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自2021年12月29日起增加C类基金份额并完善表述,并相应修改《中银中国精选混合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及《中银中国精选混合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以下简称“《托管协议》”)。
三、新增C类基金份额的基本情况
1、基金份额的分类
本基金按照收费方式的不同将本基金分为A类、C类两类基金份额。本基金原有的基金份额类别为A类基金份额,新增的基金份额类别为C类基金份额。C类份额与A类份额单独设置基金代码,其中A类份额代码为163801,新增C类份额代码为014537;C类份额与A类份额单独公布各类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A类基金通过场外和场内两种方式申购,并在交易所上市交易(场内份额上市交易,场外份额不上市交易),A类基金份额持有人可进行跨系统转登记;C类基金份额通过场外方式申购,不在交易所上市交易,除经基金管理人另行公告,C类基金份额持有人不能进行跨系统转登记。本基金不同基金份额类别之间不得互相转换。
2、基金费率及申购、赎回规则
A类基金份额 C类基金份额
基金简称 中银中国混合(LOF)A 中银中国混合(LOF)C
管理费率(年费率) 1.50%/年 1.50%/年
托管费率(年费率) 0.25%/年 0.25%/年
销售服务费率(年费率) 0 0.40%/年
申购费率 申购金额(M) 申购费率 无
M<100万元 1.50%
100万元≤M<500万元 1.00%
500万元≤M<1000万元 0.20%
M≥1000万元 0.02%
赎回费率(场外) 持有期限(Y) 赎回费率 持有期限(Y) 赎回费率
Y<7日 1.50% Y<7日 1.50%
7日≤Y<1年 0.50% 7日≤Y<30日 0.75%
1年≤Y<2年 0.25% Y≥30日 0%
Y≥2年 0%
赎回费率(场内) 持有期限(Y) 赎回费率 无
Y<7日 1.50%
Y≥7日 0.50%
对通过本公司直销中心柜台申购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养老金客户实施特定申购费率:各申购金额适用的申购费率均为对应申购金额所适用的原申购费率的10%。其中,养老金客户指基本养老基金与依法成立的养老计划筹集的资金及其投资运营收益形成的补充养老基金,包括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可以投资基金的地方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单一计划以及集合计划。如将来出现经养老基金监管部门认可的新的养老基金类型,基金管理人可在招募说明书更新时或发布临时公告将其纳入养老金客户范围。
3、基金份额分类规则
(1)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分为A类基金份额、C类基金份额共两类。其中:
A类基金份额收取申购费、赎回费,并不再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C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收取赎回费,并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
(2)A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用由申购A类基金份额的投资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C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
(3)本基金A类和C类基金份额赎回费用由赎回人承担,在扣除注册登记等相关费用后,对于持续持有期少于7日的投资者收取的赎回费并全额计入基金财产,对于持续持有期不少于7日投资者收取的赎回费总额的25%归入基金资产所有。
(4)本基金C类份额的管理费、托管费与A类份额一致。
(5)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0.40%。本基金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C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资产净值的0.40%年费率计提。
销售服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40%÷当年天数
H为C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基金销售服务费
E为C类基金份额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销售服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核对一致后,基金托管人按照与基金管理人协商一致的方式于次月前2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并由基金管理人代付给各基金销售机构。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支付日期顺延。
(6)同一类别内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4、基金份额的估值
本基金每个估值日分别计算当日的基金资产净值和各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并按规定公告。
基金份额净值精确到0.0001元,小数点后第5位四舍五入。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和C类基金份额将分别计算基金份额净值。
5、销售机构
(1)直销机构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200号中银大厦45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200号中银大厦10楼、11楼、26楼、45楼
法定代表人:章砚
电话:(021)38834999
传真:(021)50960970
1)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柜台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200号中银大厦10楼
客户服务电话:021-38834788,400-888-5566
电子信箱:clientservice@bocim.com
联系人:曹卿
2)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电子直销平台
本公司电子直销平台包括:
中银基金官方网站(www.bocim.com)
官方微信服务号(在微信中搜索公众号“中银基金”并选择关注)
中银基金官方APP客户端(在各大手机应用商城搜索“中银基金”下载安装)
客户服务电话:021-38834788,400-888-5566
电子信箱:clientservice@bocim.com
联系人:张磊
(2)其他销售机构
1)上海陆金所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33号14楼09单元
客户服务热线:4008219031
公司网站:www.lufunds.com
2)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190号2号楼2层
客户服务热线:95021/4001818188
公司网站:http://fund.eastmoney.com/
3)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五常街道文一西路969号3幢5层599室
客户服务热线:4000-766-123
公司网站:www.fund123.cn
4)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欧阳路196号26号楼2楼41号
客户服务热线:4007009665
公司网站:www.ehowbuy.com
5)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6号105室-3491
客户服务热线:020-89629066
公司网站:www.yingmi.cn
6)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宝山区月浦镇塘南街57号6幢221室
客服电话:400-032-5885
公司网址:www.leadfund.com.cn
7)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杭州市文二西路1号903室
客户服务热线:952555
公司网站:www.5ifund.com
8)京东肯特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旗建材城中路12号17号平房157
客户服务热线:95118
公司网站:kenterui.jd.com
9)北京度小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东路10号院西区4号楼1层103室
客户服务热线:95055-4
公司网站:www.baiyingfund.com
10)南京苏宁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区苏宁大道1-5号
客户服务热线:95177
公司网站:www.snjijin.com
11)北京蛋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创远路34号院6号楼15层1501室
客户服务热线:400-159-9288
公司网站:danjuanapp.com
12)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海南省三亚市迎宾路360-1号三亚阳光金融广场16层
客户服务热线:95510
公司网站:http://fund.sinosig.com/
13)北京恒天明泽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宏达北路10号五层5122室
客户服务热线:400-8980-618
公司网站:http://www.chtwm.com/
14)泛华普益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成都市成华区建设路9号高地中心1101室
客户服务热线:400-080-3388
公司网站:https://www.puyifund.com/
15)鼎信汇金(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霄云路40号院1号楼3层306室
客户服务热线:400-158-5050
公司网站:www.TL50.com
16)奕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热线:400-684-0500
公司网站:www.ifastps.com.cn
17)公司名称: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西藏自治区拉萨市柳梧新区国际总部城10栋楼
客户服务热线:95357
公司网站:www.xzsec.com
18)公司名称:上海万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明路1500号万得大厦
客户服务热线:400-799-1888
公司网站:www.520fund.com.cn
19)公司名称:诺亚正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杨浦区长阳路1687号长阳创谷2号楼
客户服务电话:400-821-5399
公司网站:www.noah-fund.com
20)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客户服务热线:4008888108
公司网站:www.csc108.com
21)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222号1号楼2001
客户服务热线:95548
公司网站:www.zxwt.com.cn
22)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客户服务热线:95548
公司网站:www.cs.ecitic.com
23)中信证券华南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5号501房
客户服务热线:95548
公司网站:www.gzs.com.cn
24)中信期货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客户服务热线:4009908826
公司网站:www.citicsf.com
25)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常州市延陵西路23号投资广场18层
客户服务热线:95531
公司网站:www.longone.com.cn
26)中国中金财富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与福中路交界处荣超商务中心A栋第18-21层及第04层01.02.03.05.11.12.13.15.16.18.19.20.21.22.23单元
客户服务热线:95532或4006008008
公司网站:www.ciccwm.com
27)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无锡市金融一街8号
客户服务热线:95570
公司网站:www.glsc.com.cn
6、日常转换业务
6.1转换费率
(1)在本基金可办理转换转入和转换转出业务。
(2)基金间的转换业务需要收取一定的转换费。
(3)基金转换费用由转出基金的赎回费用加上转出与转入基金申购费用的补差两部分构成,具体收取情况视每次转换时两只基金的申购费差异情况和转出基金的赎回费而定。基金转换费用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
1)基金转换申购补差费:按照转入基金与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的差额收取补差费。当转出基金申购费低于转入基金的申购费时,补差费为转入基金的申购费和转出基金的申购费差额;当转出基金申购费高于转入基金的申购费时,补差费为零。
2)转出基金赎回费:按转出基金正常赎回时的赎回费率收取费用。
(4)基金转换的计算公式
A=[B×C×(1-D)/(1+H)+G]/E
F=B×C×D
J=[B×C×(1-D)/(1+H)]×H
其中,
A为转入的基金份额数量;
B为转出的基金份额数量;
C为转换当日转出基金份额净值;
D为转出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率;
E为转换当日转入基金份额净值;
F为转出基金份额的赎回费;
G为转出基金份额对应的未支付收益,若转出基金为非货币市场基金,则G=0;
H为申购补差费率,当转出基金净金额所对应的申购费率≥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时,则H=0;
J为申购补差费。
赎回费按照转出基金基金合同约定的比例归入转出基金资产,转出金额以四舍五入的方式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由此产生的误差在转出基金的基金资产中列支;转入份额以四舍五入的方式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由此产生的误差在转入基金的基金资产中列支。
注:基金转换只能在同一销售机构进行,且该销售机构同时代理拟转出基金与转入基金的销售。基金管理人在不损害各基金持有人权益的情况下可更改上述公式并公告。
6.2其他与转换相关的事项
(1)办理时间
自2021年12月29日起正式开通,本基金转换业务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基金管理人公告暂停基金转换业务时除外),若本基金参与港股通交易且该工作日为非港股通交易日时,则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本基金是否开放申购、赎回及转换业务,具体以届时的公告为准,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转换时除外。由于各销售机构系统及业务安排等原因,开放日的具体交易时间可能有所不同,投资者应参照相关销售机构的具体规定。
(2)适用基金
本基金转换业务适用于与如下基金之间的相互转换:
基金代码 基金名称
000057 中银消费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000120 中银美丽中国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000190 中银新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份额
000305 中银中高等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份额
000432 中银优秀企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005852 中银稳健添利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C类份额
007100 中银稳健添利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E类份额
008936 中银产业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C类份额
010083 中银欣享利率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012236 中银持续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C类份额
163802 中银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A类份额
163803 中银持续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份额
163804 中银收益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163805 中银动态策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163806 中银稳健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163807 中银行业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份额
163808 中银中证1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
163809 中银蓝筹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163810 中银价值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163811 中银稳健双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份额
163812 中银稳健双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B类份额
163816 中银转债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份额
163817 中银转债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B类份额
163818 中银中小盘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163819 中银信用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A类份额
163820 中银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B类份额
163822 中银主题策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163823 中银稳健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163827 中银产业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份额
380005 中银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份额
380006 中银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C类份额
380009 中银稳健添利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A类份额
012631 中银行业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C类份额
014505 中银收益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C类份额
其中,基金管理人电子直销平台不开通本基金与中银活期宝、中银薪钱包的相互转换业务,开通中银活期宝、中银薪钱包赎回转申购本基金,并可办理本基金转购中银活期宝、中银薪钱包,详细信息请查阅基金管理人相关公告。基金管理人今后发行的开放式基金将根据具体情况确定是否适用于基金转换业务并另行公告。
(3)办理机构
上述转换业务办理机构适用于本基金的各基金销售机构,销售机构名单具体参见基金管理人官网公示。投资者在销售机构办理相关业务时,需遵循各基金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以各销售机构的实际业务开展为准。
基金管理人将根据业务发展情况,调整业务办理机构,届时将按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刊登公告。
(4)基金转换的申请
1)基金转换的申请方式
基金份额持有人必须根据基金管理人与相关销售机构规定的手续,在开放日的交易时间段内提出基金转换申请。
2)基金转换申请的确认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以收到基金转换申请的当天作为基金转换申请日(T日),并在T+1工作日对该交易的有效性进行确认。投资者可在T+2工作日及之后到其提出基金转换申请的网点或网站进行成交查询。
(5)基金转换的数额限制
本基金按照份额进行转换,申请转换份额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单笔转换份额不得低于1000份。
基金份额持有人申请转换时,如剩余份额低于1000份,应选择一次性全部转出,具体数量限制以各销售机构规定为准。
(6)基金转换的注册登记
1)基金投资者提出的基金转换申请,在当日交易时间结束前可以撤销,交易时间结束后即不得撤销。
2)基金持有人申请基金转换成功后,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在T+1工作日为基金持有人办理相关的注册登记手续。
3)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对上述注册登记办理时间进行调整并公告。
四、《基金合同》、《基金合同》摘要和《托管协议》的修订内容
本公司已就修订内容与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并已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基金合同》的修订内容具体如下:
原基金合同涉及修改章节 原基金合同表述 修改后表述
释义 无 “基金份额类别
指本基金根据收费方式的不同将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分为A类、C类两类份额。各类基金份额单独设置基金代码,并单独公布各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
“销售服务费
指从基金财产中计提的,用于本基金市场推广、销售以及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的费用”
二基金的基本情况
(十一)基金份额类别 无 “本基金按照收费方式的不同将本基金分为A类、C类两类基金份额。在投资者申购时收取申购费用,但不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称为A类基金份额;在投资者申购时不收取申购费用,而是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称为C类基金份额。两类基金份额单独设置基金代码,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和C类基金份额将分别计算基金份额净值并分别公告,计算公式为计算日各类别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发售在外的该类别基金份额总数。相关规则详见基金管理人的相关公告及更新的招募说明书。A类基金通过场外和场内两种方式申购,并在交易所上市交易(场内份额上市交易,场外份额不上市交易),A类基金份额持有人可进行跨系统转登记;C类基金份额通过场外方式申购,不在交易所上市交易,除经基金管理人另行公告,C类基金份额持有人不能进行跨系统转登记。
根据基金销售情况,基金管理人可在不损害已有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的情况下,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增加新的基金份额类别、或者调整现有基金份额类别收费方式或者停止现有基金份额类别的销售等,调整实施前基金管理人需及时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投资者可自行选择申购基金份额类别。本基金不同基金份额类别之间不得互相转换。”
三基金份额的场外认购 “设立募集期内,基金份额同时采用销售机构办理开放式基金业务的网点公开发售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网定价发售的方式发售,二种方式均不设募集规模上限。投资者可通过柜台(场外)认购和交易所(场内)认购二种方式认购本基金。” “设立募集期内,基金份额同时采用销售机构办理开放式基金业务的网点公开发售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网定价发售的方式发售,二种方式均不设募集规模上限。投资者可通过柜台(场外)认购和交易所(场内)认购二种方式认购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
四基金份额的场内认购 “设立募集期内,基金份额同时采用销售机构办理开放式基金业务的网点公开发售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网定价发售的方式发售,二种方式均不设募集规模上限。投资者可通过柜台(场外)认购和交易所(场内)认购二种方式认购本基金。” “设立募集期内,基金份额同时采用销售机构办理开放式基金业务的网点公开发售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网定价发售的方式发售,二种方式均不设募集规模上限。投资者可通过柜台(场外)认购和交易所(场内)认购二种方式认购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
六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
(六)申购费率和赎回费率 由于本基金增加C类基金份额,调整本基金申购费率和赎回费率的相关内容。
六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
(六)申购费率和赎回费率 注2:上述持有期是指在注册登记系统内,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的连续期限。
注3:就赎回持有期的计算而言,如果该基金份额发生过跨系统转登记,则由证券结算系统跨系统转登记至注册登记系统的日期将被视为确定赎回持有期的起始日。 注2:上述持有期是指在注册登记系统或证券登记结算系统内,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的连续期限。
注3:就赎回持有期的计算而言,如果该基金份额发生过跨系统转登记,则由证券登记结算系统跨系统转登记至注册登记系统的日期将被视为确定赎回持有期的起始日。
六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
(六)申购费率和赎回费率 “1.申购费用由申购人承担,由基金管理人和销售代理人收取,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注册登记等各项费用。” “1.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用由申购该类基金份额的申购人承担,由基金管理人和销售代理人收取,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注册登记等各项费用。C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可通过场内或场外两种方式办理申购与赎回,C类基金份额仅可通过场外方式办理申购与赎回。”
六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
(六)申购费率和赎回费率 “2.赎回费用由赎回人承担,在扣除注册登记等相关费用后,对于持续持有期少于7日的投资者收取的赎回费并全额计入基金财产,对于持续持有期不少于7日投资者收取的赎回费总额的25%归入基金资产所有。” “2.本基金A类和C类基金份额赎回费用由赎回人承担,在扣除注册登记等相关费用后,对于持续持有期少于7日的投资者收取的赎回费并全额计入基金财产,对于持续持有期不少于7日投资者收取的赎回费总额的25%归入基金资产所有。”
六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
(七)申购份额、赎回金额的计算方式 1.基金申购份额的计算
“本基金的申购金额包括申购费用和净申购金额。其中:
净申购金额=申购金额/(1+申购费率)
申购费用=净申购金额×申购费率
申购份额=(申购金额-申购费用)/申购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申购费用以人民币为单位,以四舍五入方式保留至小数点后2位。柜台(场外)申购,申购份额以四舍五入方式保留至0.01份基金份额;交易所(场内)申购,申购份额舍尾保留到整数位,剩余部分折回金额返还给投资者。” 1.基金申购份额的计算
“(1)A类基金份额的申购份额计算
本基金的申购金额包括申购费用和净申购金额。其中:
净申购金额=申购金额/(1+申购费率)
申购费用=净申购金额×申购费率
申购份额=(申购金额-申购费用)/申购当日A类基金份额净值
(2)C类基金份额的申购份额计算
申购份额=申购金额/T日C类基金份额净值
申购费用以人民币为单位,以四舍五入方式保留至小数点后2位。柜台(场外)申购,申购份额以四舍五入方式保留至0.01份基金份额;交易所(场内)申购,申购份额舍尾保留到整数位,剩余部分折回金额返还给投资者。”
六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
(七)申购份额、赎回金额的计算方式 2.基金赎回金额的计算
“赎回费=赎回当日基金份额净值×赎回份额×赎回费率
赎回金额=赎回当日基金份额净值×赎回份额-赎回费
赎回份额实际确认的有效赎回金额以当日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并扣除相应的费用,以四舍五入方式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 2.基金赎回金额的计算
“赎回费=赎回当日该类基金份额净值×赎回份额×赎回费率
赎回金额=赎回当日该类基金份额净值×赎回份额-赎回费
赎回份额实际确认的有效赎回金额以当日该类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并扣除相应的费用,以四舍五入方式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
六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
(十)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2.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2)部分延期赎回:当基金管理人认为兑付投资者的赎回申请有困难或认为兑付投资者的赎回申请而进行的资产变现可能对基金的资产净值造成较大波动时,基金管理人在当日接受赎回比例不低于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10%的前提下,对其余赎回申请延期办理。对于当日的赎回申请,按单个账户赎回申请量占赎回申请总量的比例,确定当日受理的赎回份额;未受理部分可延迟至下一个开放日办理。转入下一个开放日的赎回申请不享有优先权并以该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依据计算赎回金额,以此类推,直到全部赎回为止。但投资者在申请赎回时可选择将当日未获受理部分予以撤销。
3)当基金出现巨额赎回时,在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申请超过前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10%的情形下,基金管理人认为支付该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全部赎回申请有困难或者因支付该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全部赎回申请而进行的财产变现可能会对基金资产净值造成较大波动时,基金管理人可以对该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超出10%的赎回申请实施延期办理。对于未能赎回部分,投资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可以选择延期赎回或取消赎回,具体参照上述2)方式处理。延期的赎回申请与下一开放日赎回申请一并处理,无优先权并以下一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计算赎回金额,以此类推,直到全部赎回为止。而对该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10%以内(含10%)的赎回申请与其他投资者的赎回申请按上述1)、2)方式处理,具体见相关公告。” 2.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2)部分延期赎回:当基金管理人认为兑付投资者的赎回申请有困难或认为兑付投资者的赎回申请而进行的资产变现可能对基金的资产净值造成较大波动时,基金管理人在当日接受赎回比例不低于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10%的前提下,对其余赎回申请延期办理。对于当日的赎回申请,按单个账户赎回申请量占赎回申请总量的比例,确定当日受理的赎回份额;未受理部分可延迟至下一个开放日办理。转入下一个开放日的赎回申请不享有优先权并以该开放日的该类基金份额净值为依据计算赎回金额,以此类推,直到全部赎回为止。但投资者在申请赎回时可选择将当日未获受理部分予以撤销。
3)当基金出现巨额赎回时,在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申请超过前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10%的情形下,基金管理人认为支付该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全部赎回申请有困难或者因支付该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全部赎回申请而进行的财产变现可能会对基金资产净值造成较大波动时,基金管理人可以对该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超出10%的赎回申请实施延期办理。对于未能赎回部分,投资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可以选择延期赎回或取消赎回,具体参照上述2)方式处理。延期的赎回申请与下一开放日赎回申请一并处理,无优先权并以下一开放日的该类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计算赎回金额,以此类推,直到全部赎回为止。而对该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10%以内(含10%)的赎回申请与其他投资者的赎回申请按上述1)、2)方式处理,具体见相关公告。”
六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
(十一)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的公告 “如果发生暂停的时间为一天,暂停结束后基金管理人应在指定媒介上刊登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公告并公布最近一个工作日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
如果发生暂停的时间超过一天但少于两周,暂停结束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时,基金管理人应提前1个工作日在指定媒介上刊登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公告,并在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日公告最近一个工作日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
如果发生暂停的时间超过两周,暂停期间,基金管理人应每两周至少重复刊登暂停公告一次;当连续暂停时间超过两个月时,可将重复刊登暂停公告的频率调整为每月一次。暂停结束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时,基金管理人应提前3个工作日在指定媒介上连续刊登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公告并在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日公告最近一个工作日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 “如果发生暂停的时间为一天,暂停结束后基金管理人应在指定媒介上刊登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公告并公布最近一个工作日本基金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
如果发生暂停的时间超过一天但少于两周,暂停结束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时,基金管理人应提前1个工作日在指定媒介上刊登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公告,并在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日公告最近一个工作日本基金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
如果发生暂停的时间超过两周,暂停期间,基金管理人应每两周至少重复刊登暂停公告一次;当连续暂停时间超过两个月时,可将重复刊登暂停公告的频率调整为每月一次。暂停结束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时,基金管理人应提前3个工作日在指定媒介上连续刊登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公告并在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日公告最近一个工作日本基金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
七基金份额的上市交易 无 “在基金合同生效之后,本基金的A类基金份额上市交易,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暂不上市。如无特指,本章节涉及的上市份额仅指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
八基金合同当事人及权利义务
(三)基金托管人的权利与义务 2.基金管理人的义务
“11)按规定计算并公告基金净值信息、基金份额净值;” 2.基金管理人的义务
“11)按规定计算并公告基金净值信息、各类基金份额净值;”
八基金合同当事人及权利义务
(三)基金托管人的权利与义务 2.基金托管人的义务
“10)复核、审查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净值;” 2.基金托管人的义务
“10)复核、审查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各类基金份额净值;”
八基金合同当事人及权利义务
(四)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 “1.每份基金份额代表同等的权利和义务。” “1.同一类别的每份基金份额代表同等的权利和义务。”
九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二)召开事由 下列事项应当通过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决定:
“4.提高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报酬标准;” 下列事项应当通过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决定:
“4.提高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报酬标准或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率;”
九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二)召开事由 基金合同中约定可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后修改而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情形:
“2.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变更本基金的申购费率、赎回费率或收费方式;” 基金合同中约定可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后修改而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情形:
“2.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变更本基金的申购费率、赎回费率或收费方式、降低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率;”
十二基金份额的登记、系统内转托管和跨系统转登记
(一)基金份额的登记 “本基金的份额采用分系统登记的原则。场外认购或申购买入的基金份额登记在注册登记系统持有人开放式基金账户下;场内认购、申购或上市交易买入的基金份额登记在证券登记结算系统持有人证券账户下。” “本基金的份额采用分系统登记的原则。场外认购或申购买入的A类、C类基金份额登记在注册登记系统持有人开放式基金账户下;场内认购、申购或上市交易买入的A类基金份额登记在证券登记结算系统持有人证券账户下。”
十二基金份额的登记、系统内转托管和跨系统转登记
(三)跨系统转登记 “2.基金份额持有人拟申请将登记在证券登记结算系统中的基金份额赎回,或拟申请将登记在注册登记系统中的基金份额进行上市交易,应先办理跨系统转登记,即将登记在证券登记结算系统中的基金份额转登记到注册登记系统,或将登记在注册登记系统中的基金份额转登记到证券登记结算系统。” “2.基金份额持有人拟申请将登记在证券登记结算系统中的A类基金份额赎回,或拟申请将登记在注册登记系统中的A类基金份额进行上市交易,应先办理跨系统转登记,即将登记在证券登记结算系统中的A类基金份额转登记到注册登记系统,或将登记在注册登记系统中的A类基金份额转登记到证券登记结算系统。”
十九基金资产估值
(五)估值程序 “基金日常估值由基金管理人进行。基金管理人完成估值后,将估值结果和基金份额净值以书面形式并加盖业务公章报给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人按基金合同规定的估值方法、时间、程序进行复核,基金托管人复核无误后加盖业务公章返回给基金管理人。” “基金日常估值由基金管理人进行。基金管理人完成估值后,将估值结果和各类基金份额净值以书面形式并加盖业务公章报给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人按基金合同规定的估值方法、时间、程序进行复核,基金托管人复核无误后加盖业务公章返回给基金管理人。”
十九基金资产估值
(七)估值错误的处理方式 “本基金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采用四舍五入的方法保留小数点后4位,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当基金资产的估值导致基金份额净值小数点后4位以内发生差错时,视为基金份额净值估值错误。” “本基金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采用四舍五入的方法保留小数点后4位,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当基金资产的估值导致某一类基金份额净值小数点后4位以内发生差错时,视为该类基金份额净值估值错误。”
十九基金资产估值
(八)基金份额净值的确认 “本基金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采用四舍五入的方法保留小数点后4位,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当基金资产的估值导致基金份额净值小数点后4位以内发生差错时,视为基金份额净值估值错误。” “本基金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采用四舍五入的方法保留小数点后4位,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当基金资产的估值导致某一类基金份额净值小数点后4位以内发生差错时,视为该类基金份额净值估值错误。”
二十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无 增加“3、从C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财产中计提的销售服务费;”及序号修改。
二十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无 增加“3.从C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财产中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0.40%。本基金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C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资产净值的0.40%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40%÷当年天数
H为C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基金销售服务费
E为C类基金份额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销售服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核对一致后,基金托管人按照与基金管理人协商一致的方式于次月前2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并由基金管理人代付给各基金销售机构。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支付日期顺延。”及序号修改。
二十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3.上述(一)中(3)到(7)项费用由基金托管人根据其他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的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支付,列入当期基金费用。” “4.上述(一)中(4)到(8)项费用由基金托管人根据其他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的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支付,列入当期基金费用。”
二十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四)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可磋商酌情降低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下调前述费率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基金管理人必须最迟于新的费率实施日前3个工作日在指定媒介上刊登公告。” “(四)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可磋商酌情降低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和销售服务费,下调前述费率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基金管理人必须最迟于新的费率实施日前3个工作日在指定媒介上刊登公告。”
二十一基金的收益与分配
(二)基金净收益 “7.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
8.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7.基金收益分配后各类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
8.同一类别内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二十三基金的信息披露
(六)基金净值信息 “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后,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指定网站、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者营业网点,披露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次日,在指定网站披露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后,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指定网站、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者营业网点,披露开放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次日,在指定网站披露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二十三基金的信息披露
(九)临时报告 “15.管理费、托管费、申购费、赎回费等费用计提标准、计提方式和费率发生变更;
16.基金份额净值估值错误达基金份额净值百分之零点五;” “15.管理费、托管费、销售服务费、申购费、赎回费等费用计提标准、计提方式和费率发生变更;
16.某类基金份额净值估值错误达该类基金份额净值百分之零点五;”
二十三基金的信息披露
(十四)信息披露事务管理 “基金托管人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定,对基金管理人编制的基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净值、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基金定期报告、更新的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基金清算报告等公开披露的相关基金信息进行复核、审查,并向基金管理人进行书面或电子确认。” “基金托管人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定,对基金管理人编制的基金资产净值、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基金定期报告、更新的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基金清算报告等公开披露的相关基金信息进行复核、审查,并向基金管理人进行书面或电子确认。”
《基金合同》摘要的修订内容具体如下:
原合同摘要涉及修改章节 原合同摘要表述 修改后表述
一、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义务
(二)基金托管人的权利与义务 2.基金管理人的义务
“11)按规定计算并公告基金净值信息、基金份额净值;” 2.基金管理人的义务
“11)按规定计算并公告基金净值信息、各类基金份额净值;”
一、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义务
(二)基金托管人的权利与义务 2.基金托管人的义务
“10)复核、审查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净值;” 2.基金托管人的义务
“10)复核、审查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各类基金份额净值;”
一、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义务
(三)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 “1.每份基金份额代表同等的权利和义务。” “1.同一类别的每份基金份额代表同等的权利和义务。”
二、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一)召开事由 下列事项应当通过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决定:
“4.提高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报酬标准;”
基金合同中约定可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后修改而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情形:
“8.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变更本基金的申购费率、赎回费率或收费方式;” 下列事项应当通过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决定:
“4.提高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报酬标准或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率;”
基金合同中约定可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后修改而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情形:
“8.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变更本基金的申购费率、赎回费率或收费方式、降低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率;”
三、基金收益分配原则、执行方式
(一)收益分配原则 “7.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
8.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7.基金收益分配后各类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
8.同一类别内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四、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无 增加“(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从C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财产中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4.证券交易费用;
5.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
6.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7.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和律师费;
8.银行的汇划费用;
9.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列入的其他费用。”及序号修改。
四、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无 增加“(四)从C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财产中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0.40%。本基金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C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资产净值的0.40%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40%÷当年天数
H为C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基金销售服务费
E为C类基金份额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销售服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核对一致后,基金托管人按照与基金管理人协商一致的方式于次月前2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并由基金管理人代付给各基金销售机构。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支付日期顺延。”
四、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五)上述(一)中(3)到(7)项费用由基金托管人根据其他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的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支付,列入当期基金费用。 (五)上述(一)中(4)到(8)项费用由基金托管人根据其他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的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支付,列入当期基金费用。
四、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八)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可磋商酌情降低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下调前述费率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基金管理人必须最迟于新的费率实施日前3个工作日在指定媒介上刊登公告。” “(八)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可磋商酌情降低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和销售服务费,下调前述费率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基金管理人必须最迟于新的费率实施日前3个工作日在指定媒介上刊登公告。”
六、基金资产净值
(一)基金份额净值的确认 “本基金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采用四舍五入的方法保留小数点后4位,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当基金资产的估值导致基金份额净值小数点后4位以内发生差错时,视为基金份额净值估值错误。” “本基金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采用四舍五入的方法保留小数点后4位,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当基金资产的估值导致某一类基金份额净值小数点后4位以内发生差错时,视为该类基金份额净值估值错误。”
《托管协议》的修订内容具体如下:
原托管协议要涉及修改章节 原托管协议表述 修改后表述
七、资产净值计算和会计核算
(一)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和复核 “基金资产净值是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负债后的价值。基金份额资产净值是指计算日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基金份额总数后的价值。
基金管理人应每日对基金资产估值。用于基金信息披露的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资产净值由基金管理人负责计算,基金托管人复核。基金管理人应于每个工作日交易结束后计算当日的基金资产净值并以加密传真方式发送给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人对净值计算结果复核后,签名、盖章并以加密传真方式传送给基金管理人,由基金管理人对基金净值予以公布。” “基金资产净值是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负债后的价值。各类基金份额资产净值是指计算日各类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该类基金份额总数后的价值。
基金管理人应每日对基金资产估值。用于基金信息披露的基金资产净值和各类基金份额资产净值由基金管理人负责计算,基金托管人复核。基金管理人应于每个工作日交易结束后计算当日的基金资产净值并以加密传真方式发送给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人对净值计算结果复核后,签名、盖章并以加密传真方式传送给基金管理人,由基金管理人对基金净值予以公布。”
十四、基金的管理费、托管费
(一)基金管理费、托管费的计提方法 (一)基金管理费、托管费、销售服务费的计提方法
增加“3、从C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财产中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0.40%。本基金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C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资产净值的0.40%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40%÷当年天数
H为C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基金销售服务费
E为C类基金份额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十四、基金的管理费、托管费
(二)基金管理费、托管费和持续销售费的复核和支付 “基金管理人和托管人应分别在每月第一个工作日将上月的上述费用计算结果发送给对方复核。发现差错的,双方及时改正;核对无误后,根据基金管理人的指令,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资产中一次性将基金管理费支付给基金管理人;托管费由托管人从基金资产中一次性支取。” “基金管理人和托管人应分别在每月第一个工作日将上月的上述费用计算结果发送给对方复核。发现差错的,双方及时改正;核对无误后,根据基金管理人的指令,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资产中一次性将基金管理费支付给基金管理人;托管费由托管人从基金资产中一次性支取。销售服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核对一致后,基金托管人按照与基金管理人协商一致的方式于次月前2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并由基金管理人代付给各基金销售机构。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支付日期顺延。”
五、重要提示
1、本公司将于公告当日,将修改后的本基金《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登载于公司网站及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并在法律法规规定的时间内对《中银中国精选混合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中的相关内容进行相应修改,并将其登载于公司网站及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供投资者查阅。
2、《基金合同》的修订已经履行了规定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对原有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3、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依照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投资者投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以及更新的《中银中国精选混合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等文件。
4、投资者亦可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021-38834788/400-888-5566或登陆本公司网站www.bocim.com了解相关情况。
特此公告。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