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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中银收益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中银收益混合
基金主代码 163804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06 年 10 月 11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 募集证 券投资 基金 运作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 露管理 办法 》有关规 定及本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
收益分配基准日 2022 年 12 月 31 日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中银收益混合 A 中银收益混合 C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163804 014505
截 止 收 益 分 配 基准日的相关指标
基 准 日 基 金 份 额 净 值 (单位 :人民币元) 1.5119 1.5058
基 准 日 基 金 可 供 分 配 利 润(单位:人民币元) 536,184,845.48 225,823,603.51
截 止 基 准 日 按 照 基 金 合 同约 定 的 分 红 比 例 计 算 的 应分配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160,855,453.64 67,747,081.05
本次分红方案(单位:元/10 份基金份额) 1.536 1.518
有关年度分红次数的说明 本次分红为 2023 年度的第 1 次分红(2022 年分红事项)
注: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 6 次,全年分配比例不得低于年度可供分配收益的 30%,本次基金收益分配符合基金合同的相关规定。
中银收益混合 A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每份基金份额可供分配利润为 0.5119 元, 中银收益混合 C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每份基金份额可供分配利润为 0.5058 元。
2.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权益登记日 2023 年 3 月 24 日
除息日 2023 年 3 月 27 日(场内) 2023 年 3 月 24 日(场外)
现金红利发放日 2023 年 3 月 29 日(场内) 2023 年 3 月 28 日(场外)
分红对象 权益登记日在注册登记机构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
红利再投资相关事项的说明 选择红 利再投 资方 式的场 外投资 者所 转换 的 基 金 份 额 将 以 2023 年 3 月 24 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计算基准确定再投资份额,红 利再投 资所转 换的 基金份 额于2023 年 3 月 27 日直接划入其基金账户。 2023 年 3 月 28 日起投资者可以查询、赎回本次红利再投资所得的基金份额。
税收相关事项的说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颁布的相关法规,基 金向投 资者 分配的 基金收 益,暂免征收所得税。 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费用相关事项的说明 本次分 红免收 分红 手续费 ,选择红 利再 投资方 式的投 资者 ,其现金 红 利 所 转 换的基金份额免收申购费用。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权益登记日当天有效申购或转入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当天有效赎回
或转出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2、托管于证券登记结算系统(即场内)的基金份额的分红方式只能是现金分红。 托管于注册登
记系统(即场外)的基金份额分红方式可为现金分红方式或红利再投资方式,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
配方式是现金分红;红利再投资部分以场外除息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计算基准确定再投资份额。
3、持有场外基金份额的投资者可以通过销售网点修改分红方式,本次分红确认的方式将按照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不含 2023 年 3 月 24 日)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 请投资者通过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中心确认分红方式是否正确,若投资者通过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服中心查询到的中登记录的分红方式与相关销售机构记录的分红方式不符,以客服中心查询到的中登记录的分红方式为准。 如投资者希望修改分红方式的,请务必在 2023 年 3 月 23 日 15:00前到销售网点办理变更手续。
4、权益分派期间(2023 年 3 月 22 日至 3 月 24 日)暂停本基金的跨系统转登记业务。
5、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及希望了解本基金其他有关信息的投资者,可以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http://www.bocim.com/)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888-5566/021-38834788)咨询相关事宜。
6、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因基金分红导致基金份额净值变化,不会改变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不会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提高基金投资收益。 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 银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2023 年 3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