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海惠裕纯债分级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 于 2013 年1月7日生效,根据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中海惠裕纯债分级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 “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生效后3年期届满,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本基金将不再进行基金份额分级,并转换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份额。
为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本基金管理人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提出申请,惠裕A(基金份额简称:惠裕A,基金代码:163908)和惠裕B(场内简称:惠裕B,基金代码:150114)将自本基金的份额转换基准日(2016年1月7日)起暂停办理转托管(包括系统内转托管、跨系统转托管)业务。 在份额转换基准日日终,以份额转换后 1.000 元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惠裕A和惠裕B将以各自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为基准转换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份额,转换后的基金份额在满足基金上市条件的情况下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与交易。本基金管理人将另行公告份额转换后基金开通转托管业务的时间。
投资者欲了解详情,请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zhfund.com 或拨打客服电话: 400-888-9788 进行咨询。
特此公告。
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