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管理人: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期:2016年03月30日
§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年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6年3月24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报告期自2015年1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止。
§2 基金简介
2.1 基金基本情况
基金简称
天弘同利分级债券
场内简称
天弘同利
基金主代码
164210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证券投资基金,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3年内,同利A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每满一年开放一次,同利B封闭运作并上市交易;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后3年期届满,本基金转换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3年09月17日
基金管理人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294,281,388.98
基金合同存续期
不定期
基金份额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日期
2013-10-30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同利A
同利B
下属分级基金的场内简称
同利B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164211
150147
报告期末下属分级基金的份额总额
39,837,868.73
254,443,520.25
注:《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3年内,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并封闭运作的基金份额简称为同利B。
2.2 基金产品说明
投资目标
本基金在有效控制风险的基础上,力求获得稳健的投资收益。
投资策略
本基金通过对宏观经济、利率走势、资金供求、信用风险状况、证券市场走势等方面的分析和预测,采取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相结合的投资策略,构建和调整固定收益证券投资组合,力求获得稳健的投资收益。
业绩比较基准
中债综合指数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较低风险的基金品种,其风险收益预期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混合型基金和股票型基金。
本基金在分级基金运作期内,本基金经过基金份额分级后,同利A为低风险、收益相对稳定的基金份额;同利B为较高风险、较高收益的基金份额。
下属分级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同利A低风险、收益相对稳定
同利B较高风险、较高收益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项目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
名称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负责人
姓名
童建林
洪渊
联系电话
022-83310208
010-66105799
电子邮箱
service@thfund.com.cn
custody@icbc.com.cn
客户服务电话
4007109999
95588
传真
022-83865569
010-66105798
2.4 信息披露方式
登载基金年度报告正文的管理人互联网网址
www.thfund.com.cn
基金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托管人的办公地址
§3 主要财务指标、基金净值表现及利润分配情况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3.1.1 期间数据和指标
2015年
2014年
2013年09月17日2013年12月31日
本期已实现收益
49,510,524.02
39,238,436.91
8,426,358.41
本期利润
68,354,951.04
66,857,127.16
489,949.45
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
0.1780
0.1092
0.0007
本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
24.60%
14.21%
0.10%
3.1.2 期末数据和指标
2015年末
2014年末
2013年末
期末可供分配基金份额利润
0.2716
0.0902
0.0007
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401,186,387.46
466,572,980.28
689,242,377.42
期末基金份额净值
1.363
1.111
1.001
注:1、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例如,开放式基金的申购赎回费等),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2、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3、期末可供分配利润采用期末资产负债表未分配利润与未分配利润中已实现部分的孰低数。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阶段
份额净值增长率①
份额净值增长率标准差②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③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三个月
3.57%
0.11%
1.81%
0.08%
1.76%
0.03%
过去六个月
17.02%
0.73%
2.95%
0.07%
14.07%
0.66%
过去一年
24.60%
0.53%
4.19%
0.08%
20.41%
0.45%
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至今(2013年09月17日-2015年12月31日)
42.44%
0.39%
8.18%
0.10%
34.26%
0.29%
注:天弘同利分级债券基金业绩比较基准:中债综合指数。中债综合指数由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编制并发布,该指数样本具有广泛的市场代表性,涵盖主要交易市场(银行间市场、交易所市场等)、不同发行主体(政府、企业等)和期限(长期、中期、短期等),是中国目前最权威,应用也最广的指数。中债综合指数的构成品种完全覆盖了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反映债券全市场的整体价格和投资回报情况,适合作为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注:1、本基金合同于2013年9月17日生效。
2、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的各项投资比例达到基金合同约定的各项比例要求。
3.2.3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每年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注:本基金合同于2013年9月17日生效。基金合同生效当年2013年的净值增长率按照基金合同生效后当年的实际存续期计算,不按整个自然年度进行折算。
3.3 其他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其他指标
报告期2015年01月01日至2015年12月31日
同利A与同利B基金份额配比
0.15656861:1
期末同利A参考净值
1.008
期末同利A累计参考净值
1.107
同利A累计折算份额
28797029.17
期末同利B参考净值
1.419
期末同利B累计参考净值
1.419
同利A年收益率(单利)
2.80%
注:1、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同利A的年收益率将在每次开放日设定一次并公告。
2、本报告期内: 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9月16日,同利A收益率为4.80%;2015年9月17日至2015年12月31日期间,同利A的年收益率为2.80%。
3.4 过去三年基金的利润分配情况
本基金过去三年未进行利润分配,符合相关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4.1.1 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基金管理人")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4]164号文批准,于2004年11月8日正式成立。注册资本金为5.143亿元人民币,总部设在天津,在北京、上海、广州、天津设有分公司。公司股权结构为:
股东名称
股权比例
浙江蚂蚁小微金融服务集团有限公司
51%
天津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16.8%
内蒙古君正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5.6%
芜湖高新投资有限公司
5.6%
新疆天瑞博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3.5%
新疆天惠新盟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
新疆天阜恒基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
新疆天聚宸兴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3.5%
合计
100%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本基金管理人共管理46只基金:天弘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天弘永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天弘永定价值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天弘周期策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天弘鑫动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天弘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天弘丰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天弘现金管家货币市场基金、天弘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天弘安康养老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天弘余额宝货币市场基金、天弘稳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天弘弘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天弘通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天弘同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天弘季加利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天弘瑞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天弘沪深300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天弘中证500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天弘增益宝货币市场基金、天弘云端生活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天弘新活力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天弘普惠养老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天弘互联网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天弘惠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天弘新价值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天弘云商宝货币市场基金、天弘中证大宗商品股票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天弘中证医药100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天弘中证全指房地产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天弘中证全指运输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天弘中证移动互联网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天弘中证证券保险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天弘创业板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天弘中证高端装备制造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天弘中证银行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天弘上证50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天弘中证100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天弘中证800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天弘中证环保产业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天弘中证电子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天弘中证计算机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天弘中证食品饮料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天弘中证休闲娱乐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天弘弘运宝货币市场基金、天弘鑫安宝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4.1.2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简介
姓名
职务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期限
证券从业年限
说明
任职日期
离任日期
陈钢
本基金基金经理;本公司副总经理、固定收益总监兼固定收益部总经理。
2013年09月
-
13年
男,工商管理硕士。历任华龙证券公司固定收益部高级经理;北京宸星投资管理公司投资经理;兴业证券公司债券总部研究部经理;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机构理财部高级经理;中国人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固定收益部高级投资经理。2011年加盟本公司,历任天弘永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等。
注:1、上述任职日期是基金合同生效日。
2、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相关约定进行操作,不存在违法违规及未履行基金合同承诺的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配套规则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勤勉尽责地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基础上,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和控制方法
基金管理人一直坚持公平对待旗下所有基金的原则,严格执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和公司内部公平交易制度,在研究分析、投资决策和交易执行等各个环节落实公平交易原则。公平交易范围包括各类投资组合、所有投资交易品种、以及一级市场申购、二级市场交易等所有投资交易管理活动及授权、研究分析、投资决策、交易执行、业绩评估等投资管理活动相关的各个环节。
针对公司旗下所有投资组合的交易所公开竞价交易,通过交易系统中的公平交易程序,对于不同投资组合同日同向买卖同一证券的指令自动进行比例分配。针对场外网下交易业务,依照《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和公司内部场外、网下交易业务的相关规定,确保各投资组合享有公平的交易执行机会。对于以公司名义进行的交易严格按照发行分配的原则或价格优先、比例分配的原则在各投资组合间进行分配。
4.3.2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公平交易的执行情况包括:建立统一的研究平台和公共信息平台,保证各组合得到公平的投资资讯;公平对待不同投资组合,禁止各投资组合之间进行以利益输送为目的的投资交易活动;在保证各投资组合投资决策相对独立性的同时,严格执行授权审批程序;实行集中交易制度和公平交易分配制度;建立不同投资组合投资信息的管理及保密制度,保证不同投资组合经理之间的重大非公开投资信息的相互隔离;加强对投资交易行为的监察稽核力度,建立有效的异常交易行为日常监控和分析评估体系等。
报告期内,公司公平交易程序运作良好,未出现异常情况;场外、网下业务公平交易制度执行情况良好,未出现异常情况。
公司对旗下各投资组合的交易行为进行监控和分析,对各投资组合不同时间窗口(1日、3日、5日)内的同向交易的溢价金额与溢价率进行了T检验,未发现违反公平交易原则的异常交易。
本报告期内,未出现违反公平交易制度的情况,公司旗下各基金不存在因非公平交易等导致的利益输送行为,公平交易制度的整体执行情况良好。
4.3.3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为规范投资行为,公平对待投资组合,制定《异常交易监控和报告办法》对可能显著影响市场价格、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可能涉嫌利益输送等交易行为异常和交易价格异常的情形进行界定,拟定相应的监控、分析和防控措施。
本报告期内,严格控制同一基金或不同基金组合之间的同日反向交易,严格禁止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同日反向交易;针对以公司名义进行的债券一级市场申购的申购方案和分配过程进行审核和监控,保证分配结果符合公平交易原则。未发现本基金存在异常交易行为。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发生同一基金或不同基金组合之间在同一交易日内进行反向交易及其他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异常交易。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说明
4.4.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2015年,经济基本面整体疲弱,虽然后半段经济有一定企稳迹象,但是弱势格局短期内无法根本性扭转,以基建投资扩张为核心的经济托底政策,无法充分对冲内需快速回落的冲击,只能在一定程度上延缓经济增速回落的速度,无法扭转整体的趋势;政策方面,经济下行压力大以及外汇流出加剧等因素使得货币政策依然处于宽松途中,央行多次进行了降准降息等宽松操作,呵护二季度以来流动性的宽松局面;资金面方面,得益于央行构建利率走廊的政策意图,资金利率稳定性显著提升。在基本面、政策面和资金面三方配合,以及下半年资产荒格局下增量资金的涌入,债券收益率于2015年出现了显著下行,尤其是利率债收益率于四季度一举突破前期低点,走出了一轮牛市。
本基金在报告期内,于二季度判断政策层面将逐步宽松,资金面趋于宽松,但长端缺乏机会,因此对组合适当缩短了久期,增加了仓位。随后于七月份判断股市大跌、打新暂停对于债市将带来有利机会,因此及时对组合进行了调整,适当延长久期、增加仓位,总体维持中长久期,中高杠杆,为客户创造了较高的稳健收益。
4.4.2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为1.363元,本报告期份额净值增长率为24.60%,同期业绩比较基准增长率为4.19%。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展望2016年,基本面方面,虽然前期稳增长政策的累积效应逐渐显现,对经济有一定支撑作用,但是经济下行压力仍存,且中央有意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去产能过程将对经济增长形成进一步冲击,并且对CPI通胀也将形成制约,基本面对债市仍属利好;政策方面,虽然目前货币政策有转趋稳健的迹象,但在经济杠杆率较高、企业还本付息压力仍大的情况下,维持宽松基调仍是应有之意,预计货币政策仍将维持稳健偏松态势;资金面方面,央行对于资金面的控制能力已经经过2015年的多重考验,而且目前央行也有动力维持资金面稳定,因此2016年资金面仍将维持相对稳定的态势,尤其是当经济下行压力较大,央行采取进一步降息操作之后,当前相对较高的资金利率也将相应下调,从而打开债券收益率进一步下行的空间。除此之外,我们认为资产稀缺的状况难以发生根本性的扭转,资产荒的状况依旧具有持续性,债市仍有增量资金入场。综合以上因素,债券市场行情整体仍将趋暖,总体仍不改长期牛市格局。
投资策略上,本基金将继续维持适度的组合久期和组合杠杆,在防范风险的前提下,为持有人创造稳健高回报,同时,将根据市场形势变化及时调整组合投资策略,适度参与波段性操作机会,在获取票息、杠杆收益的同时,获取一定资本利得,增厚组合收益。
4.6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公司设立的基金估值委员会为公司基金估值决策机构,负责制定公司所管理基金的基本估值政策,对公司旗下基金已采用的估值政策、方法、流程的执行情况进行审核监督,对因经营环境或市场变化等导致需调整已实施的估值政策、方法和流程的,负责审查批准基金估值政策、方法和流程的变更和执行。确保基金估值工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确保基金资产估值的公平、合理,有效维护投资人的利益。估值委员会由公司分管固定收益投资估值业务的高级管理人员、督察长、投资总监、分管估值业务的IT运维总监、投资研究部负责人组成。
公司基金估值委员会下设基金估值工作小组,由具备丰富专业知识、两年以上基金行业相关领域工作经历、熟悉基金投资品种定价及基金估值法律法规、具备较强专业胜任能力的基金经理、基金会计、风险管理人员及监察稽核人员组成。
基金经理作为估值工作小组的成员之一,在基金估值定价过程中,充分表达对相关问题及定价方案的意见或建议,参与估值方案提议的制定。但对估值政策和估值方案不具备最终表决权。
参与估值流程的各方还包括本基金托管银行和会计师事务所。托管人根据法律法规要求对基金估值及净值计算履行复核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对估值委员会采用的相关估值模型、假设及参数的适当性发表审核意见并出具报告。上述参与估值流程各方之间不存在任何重大利益冲突。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未与任何第三方签定与估值相关的定价服务。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进行利润分配,符合相关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
4.8 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无应说明预警信息。
§5 托管人报告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在对天弘同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托管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不存在任何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完全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基金托管人应尽的义务。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天弘同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管理人——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在天弘同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投资运作、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计算、基金费用开支等问题上,不存在任何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在各重要方面的运作严格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本报告期内,天弘同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未进行利润分配。
5.3 托管人对本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本托管人依法对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编制和披露的天弘同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5年年度报告中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进行了核查,以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6 审计报告
本报告期本基金财务会计报告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该所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且在审计报告中无强调事项。投资者可通过年 度报告正文查看审计报告全文。
§7 年度财务报表
7.1 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天弘同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2015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资 产
附注号
本期末
2015年12月31日
上年度末
2014年12月31日
资 产:
银行存款
7.4.7.1
78,295.42
33,017.41
结算备付金
23,560,067.30
23,933,564.42
存出保证金
2,992.51
25,022.02
交易性金融资产
7.4.7.2
696,792,834.60
826,252,144.00
其中:股票投资
-
-
基金投资
-
-
债券投资
696,792,834.60
826,252,144.00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
贵金属投资
-
-
衍生金融资产
7.4.7.3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7.4.7.4
-
-
应收证券清算款
456,900.69
681,426.04
应收利息
7.4.7.5
16,453,066.90
19,930,548.97
应收股利
-
-
应收申购款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其他资产
7.4.7.6
-
-
资产总计
737,344,157.42
870,855,722.86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附注号
本期末
2015年12月31日
上年度末
2014年12月31日
负 债:
短期借款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7.4.7.3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335,199,635.00
403,209,550.38
应付证券清算款
-
-
应付赎回款
-
-
应付管理人报酬
236,079.70
277,522.86
应付托管费
67,451.32
79,292.25
应付销售服务费
118,039.87
138,761.44
应付交易费用
7.4.7.7
11,826.36
11,614.72
应交税费
-
-
应付利息
55,737.71
267,000.93
应付利润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负债
7.4.7.8
469,000.00
299,000.00
负债合计
336,157,769.96
404,282,742.58
所有者权益:
实收基金
7.4.7.9
290,715,689.57
412,486,659.72
未分配利润
7.4.7.10
110,470,697.89
54,086,320.56
所有者权益合计
401,186,387.46
466,572,980.28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737,344,157.42
870,855,722.86
注:截至2015年12月31日,本基金的份额净值1.363元,其中,本基金A级基金份额参考净值1.008元,本基金B级基金份额参考净值1.419元;基金份额总额为294,281,388.98份,其中本基金A级基金份额为39,837,868.73份,本基金B级基金份额为254,443,520.25份。
7.2 利润表
会计主体:天弘同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5年01月01日至2015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附注号
本期2015年01月01日至2015年12月31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2014年01月01日至2014年12月31日
一、收入
83,711,221.27
83,326,145.83
1.利息收入
53,652,637.03
49,299,028.12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
7.4.7.11
350,993.25
3,275,690.88
债券利息收入
53,301,643.78
45,872,788.65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
-
150,548.59
其他利息收入
-
-
2.投资收益(损失以“-”填列)
11,214,157.22
6,408,427.46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
7.4.7.12
-
-
基金投资收益
-
-
债券投资收益
7.4.7.13
11,214,157.22
6,408,427.46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
-
-
贵金属投资收益
7.4.7.14
-
-
衍生工具收益
7.4.7.15
-
-
股利收益
7.4.7.16
-
-
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7.4.7.17
18,844,427.02
27,618,690.25
4.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5.其他收入(损失以“-”号填列)
7.4.7.18
-
-
减:二、费用
15,356,270.23
16,469,018.67
1.管理人报酬
3,237,128.05
4,454,057.55
2.托管费
924,893.72
1,272,587.94
3.销售服务费
1,618,564.14
2,227,028.86
4.交易费用
7.4.7